张闳:“娱乐至死”的文化狂潮

——2007年文化现象批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87 次 更新时间:2015-08-2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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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闳 (进入专栏)  

2007年,借助现代媒体的强大传播力量,“娱乐化”这一文化病毒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文学这一高度个体性的精神活动也被严重感染。文学越来越受到商业市场的支配,其消费性的娱乐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娱乐性越来越成为文学写作的强大推动力。从对“性描写”的迷恋,到“暴露癖”式的自我表现;从“美女作象”的标签到“下半身写作”的狂欢,写作者为了取悦公众,将自己改造成娱乐工具。这一文学写作的“泛娱乐化”现象,正成为文化研究的重要关注对象。

文化的“默多克时代”已经到来

正如美国人比尔•盖茨在IT领域的革命宣告了全球资讯时代的到来一样,英国人鲁贝特•默多克在传媒界的革命,则宣告了一个全球性的“文化娱乐化”时代的到来。“让我们娱乐至死吧!”——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文化号召力的口号。在这个口号的鼓动下,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硕大无朋的狂欢大舞台。

默多克不仅将传媒业发展成为产业上的巨无霸,而且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传播理念。通过现代媒体传播,任何新闻事件可以快速地辐射到媒体所能覆盖的全部范围,并且迅速使之转化为可消费的文化产品,商业亦从中牟利。在这种普泛性的资讯消费生产中,各界明星人物(政治明星、商业明星、演艺明星、文化明星等)的个人隐私,便成了最大的消费品。新闻“狗仔队”也就应运而生。这些没有翅膀的“信使”,传递着娱乐“天堂”的福音,向世人承诺着现世享乐的福祉。英国的《太阳报》就在这种“默多克主义”的引导下,完成了经营理念的转向,并成为娱乐化媒体的范本。

在亚洲,“默多克主义”的最早追随者,是香港的《苹果日报》。香港本来就是一个现代娱乐业的巨型基地,有着大量演艺界明星和商界巨子,娱乐新闻资源极为丰富,这为《苹果日报》提供了娱乐资讯来源上的保证。《苹果日报》豢养了一批“狗仔队”,其使命就是刺探名人隐私,在第一时间通报给总部。其他媒体,诸如《壹周刊》、《东周刊》,则是将“苹果化”模式操作到更加极端化的范例。台湾的娱乐文化则在电视节目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康熙来了》、《全民乱讲》等电视节目,把任何公共事件都转化为公众共同参与的“集体狂欢”。

在此背景下,文化“娱乐化”的趋势变得似乎不可避免。随着资讯的全球共享时代的到来,这一进程正在加快。电视和互联网的全球共时性传播,使得世界上任何一个区域,都有可能加入到同步娱乐狂欢当中。新闻事件没有了区域和时间的限制。一些重大的社会事件,在一些区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在另一些区域,可能就变成了消遣的对象。

在文化“娱乐化”的进程中,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第一件是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几乎全世界的电视观众和报刊读者都在关注着同一根拉链,同一条内裤。政治危机性的事件迅速转化为公共社会的娱乐性的“丑闻”。克林顿的性丑闻显然与美国政治制度及其相关的权力再分配等因素有关,但对于其他国度的人来说,它就纯粹变成了一桩与性爱有关的丑闻,仅此而已。在这一丑闻面前,人们并未分担美国政治制度的利益或危机,但却分享了隐私窥探和绯闻所带来的快乐。第二件是好莱坞巨星阿诺•施瓦辛格当选加州州长。当然,阿诺•施瓦辛格的施政理念与其演艺明星身份没有必然联系,其施政能力也不会因为演艺明星身份而受到影响,他也不至于将施政当成一场演出。但施瓦辛格的当选,依然与其演艺明星身份的影响力密切相关。而意大利艳星参选意大利总理的事件,则将政治娱乐化的行为推向了极端。类似的事件还有好几例。

毫无疑问,娱乐是人民的权利。在公民权利应得到普遍尊重的理念下,娱乐是无可非议的。但“默多克时代”的到来,造成了对传统的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强大冲击。公众,尤其是文化名流的个人生活,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公共消费的对象。传统公民社会的日常伦理最重要的指标: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线,正在消失。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尚有待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在中国,本土大规模的“娱乐文化工业”的兴起,乃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事情。1980年代,娱乐业开始兴起。最初是以民间的、走私性质的和半公开的方式存在,如录音带、录像带的生产。娱乐场所和各类娱乐节目也一直以遮遮掩掩的方式存在。娱乐业的内容上,也处于复制摹仿阶段,其母本主要是香港、台湾地区的娱乐文化产品。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文化的全球化形态也在逐步形成。大陆对港台音像产品的大规模引进,境外娱乐业,尤其是港台娱乐业与大陆以合资、合作制作等方式,联合开发。美国好莱坞大片的引进乃至全球同步首映。这一切,都在大陆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娱乐文化的高潮。其他诸如专业选美、时装发布会和服装节,国际性的嘉年华,以及中国特色的狂欢节,夜总会、卡拉OK歌舞厅、专业化的迪斯科舞厅,电子娱乐产品和互联网娱乐文化,等等,都在趋于成熟。甚至,盗版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美国主导的娱乐文化在诸如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得以迅速传播。

中国本土娱乐文化的兴起,以湖南卫视的崛起为代表。通过诸如“快乐大本营”、“超级女声”、“越策越开心”等娱乐节目,湖南卫视赢得了巨大的收视市场。这些节目尽管在形式上依然以拷贝西方和港台的为主,但在中国国内像“红歌汇”、“星光大道”这样的节目,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又深深地打上了中国本土烙印。

孤注一掷的“秀场”投机

2007年,湖南卫视的《超级男声》风靡全国,电视“选秀节目”显示出其在文化影响力和商业利益方面的巨大潜能。各地电视台也随即纷纷推出自己的选秀节目,像江西卫视的“红歌汇”在全国就曾取得不错的收视率。

电视“选秀节目”之本意,无非是为普通人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选手希望通过自我展示,来赢得他人对自己的形象和技能的认可和尊重。而引进竞争和遴选的机制,则是为了增加选秀的价值内涵,并为节目确定游戏规则。由此可以看出,选秀节目向公众承诺了一种社会价值,即任何人都可以参与某种社会竞争,而且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并赢得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即使是失败,也是在表明,自己在某方面实力尚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生全盘皆输。

但在当下中国电视选秀节目中,我们也看到了屡屡爆出的种种丑闻。垄断性的媒体行业,不断制造着成功者的神话。有些地方不良的媒体生态,使得电视人也沦落为商不商、官不官、艺不艺的文化怪胎。一些唯利是图的节目制作人,不择手段地以各种各样的宣传和诡计,刺激着人们的“赌徒心理”,间接地鼓励参与者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出于对名利的极度渴望,一些“选秀族”的举动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对像自己一样的普通人在秀场上表现出来的出色品质和非凡能力的关注和钦佩,在“选秀族”那里异化为疯狂的“偶像崇拜”和极度夸张的自我表现。普通人之间的互相尊重的观念被严重削弱。于是,那些“秀场”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赌场”,上演着各式各样的尔虞我诈和孤注一掷。节目制作方的赌注是收视率,评委的赌注是公众关注度,选手的赌注是一夜成名。

如果说,秀场是一个社会的缩影,那么,一些秀场上的种种丑陋现象,表现出来的是社会的价值体系的混乱和颠倒。一方面,长期以来,除了曾经的一些空洞的、大而无当的理想主义高调之外,社会几乎没有给公众提供可靠的人生价值的评估尺度。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更多的娱乐手段和自我发展的机会,社会给平民选择生活方式、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太少,一大批年轻人希望通过选秀来改变自己的命运。秀场投机,几乎成为一些年青人“实现自我价值”的最便捷的途径。在这场人生的盛大赌局中,“选秀族”不顾后果地一拥而上,在通向成功的狭窄的“独木桥”上,挤作一团。成功者一夜之间身价百倍,而失败者则几乎一文不值,销声匿迹。

重庆卫视的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因“格调低下”被国家广电总局叫停,成为2007年最值得关注的娱乐事件。从重庆卫视的《第一次心动》节目里,我们看到的是一次次的“心痛”。

这是一场不规范的、缺乏规则的游戏。界定模糊、漏洞百出、缺乏精确性和权威性的游戏规则伤害了比赛的公正性。在利欲熏心而竞赛的公正性又缺乏有效保障的情况下,违规手段就成了“选秀赌徒”的孤注一掷。于是,在这一场既无精神内涵又无观赏价值的秀场投机行为中,人们所看到是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水平低劣和粗俗举止。

然而,这种种丑陋的行为。还要“秀”多久?2007年。“文化娱乐化”掀起的狂潮是否要演变成所向披靡的“文化海啸”?值得我们拭目以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秀场投机也跟任何其他领域的投机行为一样,一旦无利可图,大多数人必然会作鸟兽散。

市场化条件下的“文学娱乐化”

相比之下,文学要成为娱乐业的主角,似乎并无特别的优势。与其他文化活动相比,文学中的娱乐要素相对缺乏。一般而言,文学写作者缺乏娱乐明星所必备的身体条件,文学作品也不可能像娱乐产品那样,可以直接诉诸感官消费。但是,在文化普泛性的“娱乐化”潮流之中,文学在一定程度上的“娱乐化”倾向,似乎难以避免。

作家如果不依附于作协体制的话,一般而言,就不得不转向市场。1990年代中期以来,日渐发达的非主流出版行业和互联网的文化平台,为那些非主流作家提供了越来越有利的生存条件。而在1980年代,一个写作者如果不能在公开出版的主流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的话,就没有可能获得作家的头衔,没有可能获得公众的认可。或者说,公众没有可能知道他们。当然,诗歌是一种例外。1980年代的前卫诗人一直是以民间诗刊的方式来发布自己的作品,聚集同仁诗人。诗歌界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民间传统。这一传统被称之为“第二诗界”。“第二诗界”的规则与主流文学界的规则正好背道而驰。不能赢得民间诗刊的认可的诗人,在诗歌界恰恰没有地位。与此相反的路向是汪国真。汪的诗歌尽管还不属于“完全市场经济”模式,但已经具备了诗歌娱乐化的雏形,他通过迎合公众趣味和媒体造势,达到了宣传上的成功。

随着文化市场化时代的到来,文学界的人士在通往娱乐“天堂”的道路上,也不甘示弱。“美女作家”首先打开了文学通往娱乐“天堂”的大门。“美女作家”们在将自己的文学作品推向市场的同时,也大量发布自己的个人生活照。借助现代整容术、化妆术和摄影术等高科技手段,“美女作家”在照片上赢得了几乎可以跟演艺明星一决高下的效果。

另外,学术娱乐化的热潮正在形成。“刘心武评《红楼梦》事件”,就是一个先兆。刘心武以小说家身份,通过电视台,将《红楼梦》演绎得如同侦探小说一般妙趣横生,吸引了大批粉丝观众。相比之下,那些貌似学理严谨的“红学家”们的言论和著作,就显得沉闷呆板,了无生趣。刘心武至少使学术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娱乐”的品质。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刘心武遭到主流“红学家”的责难,这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引起了一场风波。网民中不乏支持刘心武的“粉丝”,开始力挺刘心武而抨击“红学家”。当然,也有“红学家”的学术支持者。他们互相之间形成了舆论群殴的趋势。2007年,这种学术娱乐化的热潮更是日甚一日。“学术超女”于丹走红中国,但反对她的声音也很强烈,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著名院校的十位博士联名要求于丹“下课”,在网上发帖“要将于丹抵制到底”,引起近万人跟帖,形成了“十博士抵制于丹事件”。

“十博士抵制于丹”事件有着双重的意义:它既是对传统的精英学术对学术和知识的垄断局面的打破,又是一个将学术一定程度上“娱乐化”的信号。至于学术是否需要娱乐化,以及学术的学术性与其娱乐性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文化受众“粉丝化”。在娱乐界,受众“粉丝化”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现在,在文化和学术的传播过程中,也开始出现受众“粉丝化”的趋向。如同“超女”的PK模式一样,双方的“粉丝”对峙。“粉丝化”的特征是迷狂、崇拜、追捧和无条件捍卫偶像。最极端的例子是,2007年当郭敬明被揭抄袭丑闻之后,他的“粉丝”们的反应是,对其抄袭行为也表示支持。而一些文化名流则推波助澜,为郭敬明的剽窃行为辩护,并变本加厉地将他作为“80后”作家的代表人物,举荐到中国作协。2007年10月郭敬明加入了中国作协,立刻引发争议,争议的焦点并非是郭敬明的作品够不够上标准,也并非由于作家协会的破格吸纳,而是一个有抄袭行为的写手有没有资格加入作协。双方观点争执不下。不过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在客观上为这一道德劣迹涂上了主流文化的油彩。

在现代媒体的强大号召力面前,观众和听众几乎无可避免地“粉丝化”了。“粉丝”与“偶像”之间的关系,改变了文化传播的结构和性质。“粉丝化”并非以知识理性对待知识,而是实现将知识和文化明星“偶像化”,成为顶礼膜拜的对象。这本身就是对知识的开发和反神话倾向的偏离和背叛。这一代“粉丝”们需要的,实际上既不是文化,也不是知识,甚至不是娱乐,只是出于对强大“偶像”的习惯性的“精神依赖”。“粉丝”们受支配性的人格,使得他们既懒得自己觅食,甚至连动嘴咀嚼一下都懒得去做,躺在知识的摇篮里张着嘴等待喂养。易中天、于丹等人所扮演的,无非是一个“精神保姆”的角色。他们将那些艰涩坚硬的学术“馒头”咀嚼一遍,拌上了玑珠般的唾沫,变成了松软滑腻易于吞咽和吸收的面团,然后反刍出来,喂养那些被哺养惯了的年青一代读书人。这种靠偶像咀嚼过的精神食粮维持其精神生存的“粉丝”们,喜欢品尝的正是这种口味。

新说书时代与文化经典的垃圾化

继刘心武演说《红楼梦》、易中天评讲《三国》后,“学术超女”于丹细说《论语》,钱文忠主讲《玄奘西行》,引起公众的热切关注。一场“新说书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越来越多的新闻似乎都在表明:大众又重新回到了复古年代,媒体也为此而大造声势。当下这种重述古典风潮,是根据当下社会的立场和趣味,来重塑古典。这是一种有关古典的消费时尚。在这场古典文化“时尚化”的消费运动中,经典本身的功能类似于1970年代的“假领”。假领不需要太多的布料,只要一点花哨布头和时髦款式,就足以成为品味和身份的标志。“假领”是物质匮乏时代的产物, “文化假领”则是精神匮乏的产物。也许有一部分人试图接续母语文化之根,但通过时尚化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显然是舍本逐末。笔者理解人们对于“文化假领”的欲求,但倘若将这么一点古典皮屑就称之为“文化复古”,恐怕是很轻率的想法。总体上说,当下“新说书运动”中涌现出来的所谓“复古潮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假象,是一种“回光返照”。在一个文化普遍肤浅化、粗劣化、空洞化的时代,古典文化要得以生存,是相当困难的。它很可能被改造为盛大的“文化马戏”中的一个小丑,以老朽之身气喘吁吁地奔忙,博得观众的哈哈一乐,从而为自己的生存谋得“一箪食”。

毫无疑问,“新说书运动”赢得了媒体,赢得了受众,为传统文化打开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市场得救了,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因而得救。当然,市场得救也是件好事。在一个市场的时代,倘若连市场都没有了,获救的希望也就更为渺茫。想拯救传统文化却又一味排斥市场,这种行为最终只能葬送传统文化。但市场本身从来不想拯救任何东西,它只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因此,文化介入市场,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在目前情况下,文化与市场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文化赢得了市场,市场赢得了利润。但市场可能为了利润,竭泽而渔,将文化变得面目全非。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可以不负责任,立即抛弃文化,转身寻求其他获利的途径。从根本上说,文化的获救只能依靠自身的文化建设。而这又是一个漫长的、常常毫无利润可言的过程。

另一方面,文字垃圾正在市场化,并让一部分文字垃圾制造者先富起来。文学市场化对激活市场、拉动经济,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文化产品的垃圾化起到催化加速的作用。文化垃圾产品,是精神懒汉的方便面。真正的文化阅读就是一种“自找麻烦”的事情。精致的美味需要良好的味觉和消化能力,需要细致缓慢地品尝,甚至还需要复杂的程序和工具。精致的阅读文化是快餐式阅读和电视娱乐节目所不能实现的。而作为大众娱乐媒体电视,也只能把文化典籍转化为一些嘁嘁喳喳的趣闻轶事,让听众在休闲之余一饱耳福。

垃圾制造者和垃圾消费者,是一种共生关系,他们共同制造了文化生态圈的劣质化和粗陋化现状。正如长期吃垃圾食品,会让人上瘾和身体虚胖一样,长期处于垃圾文化的浸润中,也会产生一种严重的精神依赖,进而精神空洞化。最有力的例证就是,一些前“少年作家”及其追捧者的败坏文品和恶劣人品严重污染了正常的文学环境。这些文化垃圾哺养出来的无脑儿,只有一张巨大无比的嘴,疯狂地吞噬着那些垃圾,在垃圾氛围中虚胖和贪婪,为垃圾制造业生产指标的飙升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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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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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沪)2007年1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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