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桑塔格在论及阿尔贝·加缪时说:“伟大的作家要么是丈夫,要么是情人。”这句妙语,很遗憾,并不能完全套用在女作家身上。并非因为女作家不能成为“伟大的作家”,而是因为女作家的写作本身往往就直接指涉情人,无须额外地从外部去作关于“情人”之类的联想。李蕾也是如此,她新出版的小说就叫做《藏地情人》。藏地、情人、美女、多角恋情、舍利子、仁波切……要素都齐备了,符合这个时代的流行阅读的需求。发现这些要素并不难,这也是读者们乐意去做的。
但这对李蕾是不公平的。如果《藏地情人》仅仅是这些的话,那它跟时下流行的小资文学就没有太大差别。确实,这部小说的名字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给作品取名字,比给人取名字还要难,撞名是常有的事。小说起初叫《欢喜》,撞名了。改为《藏地情人》,依旧撞了一半。不过,如果能认真看一遍这部小说的话,就不难把它跟种种以“情人”为名的文字区分开来。这些时尚元素,是浮在小说表面的彩色奶油,涂在口鼻上可以引得大家都开心。但蛋糕的美味须得撇开这些表层,方可品尝得到。
小说写的是一位年轻女子的情感经历。这位女子名叫李明妙。李明妙。我想,得在微软拼音输入法选项里选定“自造词”,这样可以方便输入,她有可能会成为文学常用词之一。当我再一次用简拼的方法输入声母“lmm”时,跟她一起显现出来的是“林妹妹”、“柳梦梅”和“路漫漫”——这就是这篇小说的关键词吗?难道说,微软输入法也打算介入文学评论吗?
李明妙显然不是林妹妹,但在情感过敏方面,二者却有着高度的相似性。爱情是一种病,而且有区域性流行病学特征。在十八十九世纪,是结核病;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白血病;在南美,是霍乱;在网路上,是红斑狼疮;在这部小说中,则是心理上的某种创伤。这些在身体和心灵上有着某种特殊需求的人,在情感方面尤为过敏。爱情,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性命交关的历险。果然,小说一开始便遭遇出人意料的惊险。李明妙初到藏地,迎面而来的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子。刀口舐血的爱情,足够惊心动魄。这种凌厉的情感,正符合李明妙的性格,也给小说带来一种特别的震撼力。有一种——正如李明妙的一张照片所显示的——“凌厉之美”。尽管《藏地情人》并没有《红楼梦》一般的悲凉气氛,但在爱的“凌厉性”方面,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出现“柳梦梅”,显然不合逻辑。可是,爱情本就没有什么逻辑可言。“有些事情毫无征兆”,既然桑青会拿着一把刀子突然出现在李明妙面前,柳梦梅,或者杜丽娘,乃至任何为情而生为情而死的人的出现或消失,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柳梦梅与杜丽娘之间的生死恋,如梦如幻的奇异和哀伤之境,倒是跟李明妙的情感经历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
“路漫漫”相对比较好解释一些。通往爱情圣地的道路是漫长的,寻找情人,比如寻找小说中的那位突然消失的桑青,还不仅仅是路途遥远的问题,而是只能在偶然的瞥见的新闻照片上才得以见到。藏地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它是奇迹与涅槃之地。而对于小说的女主人公李明妙来说,这里是她爱的圣地。
当然,并没有必要为一个输入法偶然显示出来的那些个词汇选项,而去煞费苦心地寻找合理的解释。可是,人生及其爱情,有时也确实就像是命运这个巨大键盘上偶然输入的一串语词和句子。《藏地情人》中的爱情故事是奇妙的,但并非绝无仅有的。其实,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部小说在叙事上的独特魅力。故事发生在三个地点:青海玉树、西安、上海。涉及三个男人:桑青、顾真年、夏安。当然,还有一些其他人,比如凉若、小姑,还有其他一些事项。在有着独特情感经验的李明妙的内心,世界已经支离破碎,只有她的情与爱,才将这些碎片聚拢在一起,并通过她片段的、瞬间化的感受,把时空拼合成一个整体。小说叙事上的整体性依靠的不是时间、空间、人物关系等方面的一致性,而是因为情爱的历险经历和内在感受,把那些个并不相关的人物、事件和地点,而连在一起,如同收拢在一个圆盘里的珍珠,每一粒都独立存在、自由移动,并且圆润饱满,同时,又在同一个空间里,看上去具有某种完整性。这些一团乱麻似的线索,编织起一张巨大的命运之网,那些纠结难解的复杂图案令人迷醉,上面有时也还残留有冰冷的泪滴。如果说存在“以情补天”的可能的话,这就是一个例证。
桑青的出现是一个意外。撇开浮在故事表面的那些诱人的特异情调,藏地之爱意味着突如其来和缺氧。这两者,都是最令人迷醉的情爱经验。桑青身上带着其种族所特有的激越风格,热烈如同青稞烈酒,燃烧着生命的炽热能量。他像闪电一般地出现,又像闪电一般地离去,乃至在人世间消失。小说的中间部分是李明妙与顾真年的故事。上个世纪古城沉闷、暗淡的氛围里,他们的爱情清澈而又浓酽,一如本土的长安红茶,给日常的生活带来某种令人回味的苦涩。夏安的爱则属于上海,温润、柔和,而不失优雅,如同午后的咖啡,带有几分异域化的都市蓝调风格,是日常生活的额外情趣。
桑青、顾真年、夏安,三个男人分别表达了情爱的三种不同形态和风格——热烈的、成熟的和温和的。但是,在李明妙的世界里,每一条道路都不平坦,它们是狭窄的,而且危机四伏。她的爱,是带刀的爱,锋利、危险,而有光芒。李明妙的爱有一种“不顾”的性质,她像探险家一般,勇敢地突向生命矿藏的最深处,发掘出爱的钻石。这些错综复杂的爱情经历,拼合其李明妙的全部面容。她晶莹剔透,却又有着“天崩地裂般的黑暗气质”,如她的小姑一样。她有一颗坚毅刚烈的心,却又如玻璃一般地易碎。可是,这般需要“小心轻放”的易碎物品,却又不得不在坑坑洼洼的现实世界里颠沛流离,让人心惊,以致在她年轻生命上面,依稀可见岁月破碎的裂纹。
李明妙长时间在爱的迷途中东奔西突,如同迷途的小兽。最终(小说又巧妙地表达为最初),她在佛教的境界里,找到了整合因爱而破碎的生命的途径,并在肉身凝结而成的“舍利子”上,看到了生命的终极形态——欢喜。一切就如此圆满了吗?事实上,在这个贫困的年代,爱,依然是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的一门功课。而欢喜,则纯粹是属天的喜乐,那种靠属世的修为所能达到的,是可疑的。李明妙所昭示出来的,更多的是身心灵整体性的渴求。当然,这一点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也是这部小说的属灵价值所在。是的,“灵里贫困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