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中常见,蚩尤作兵伐黄帝,战于涿鹿。马王堆帛书《十六经》记载,黄帝手持大斧钺,带领戎兵,亲自提着战鼓和鼓槌,战争中擒获蚩尤,将他的皮剥下来做箭靶,供射箭游戏之用;又将蚩尤的头发剪下来,做成旌旗,叫“蚩尤之旌”;还把蚩尤的胃填充起来,做成蹴鞠,供士兵踢球,多中者赏。最后还将蚩尤的骨头做成酱,供人食用。辽宁省博物馆收藏一件“鱼鼎比”,是春秋战国之交的一件汤勺一类的食器。根据李零考证,铸在勺子的铭文中,就将鼎中的肉汤比喻为蚩尤酱。如此看来,黄帝擒获蚩尤,将其斩杀后做旌旗、鞠球、肉酱的传说,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而这一传说反而可能更加接近史前战争的实际情形。
早期的史前社会,人口稀少,社会结构简单,人群之间的集体冲突规模还不大,造成的结果也不算严重。例如,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Harris)记载,19世纪20年代末,澳大利亚北部的巴瑟斯特岛和梅尔维多岛上,蒂克劳里—兰维拉部落和曼迪厄姆布拉部落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先是几个老人喊出使对手仇恨的话语,然后就发展为互相投掷长矛,投掷长矛者大多为老人,准确性非常之低。被击中者通常是一些无辜的非战斗人员或某个大喊大叫的老妇人。这些老妇人插在参战者中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口吐污秽。只要有人受了伤,哪怕是个无关紧要的老太婆,战斗都会立即停止下来,让双方确定受害者的身份之后再接着打。泰勒(EdwardB.Tylor)也曾描述了澳大利亚原住民之间战争的情况。双方约定交战时间,使用枪矛和狼牙棒,大声责骂侮辱对方。参战者都有一个对应的对手,战斗实际上成为一系列决斗。直到最后,“或许杀死了一个人”,战争也就此结束。
从这些例子来看,采集、狩猎阶段的人类群体之间存在着战争。不过,早期的战争并不是如同新石器时代那样的剧烈,参战者中不但包括了女性,甚至包括了老年人。战争可能以一种带有仪式性的方式展开。正如日本学者白川静先生的推测,远古战争的起源与“游戏”、“戏弄”对方的活动关系密切。因此,南美洲采集渔猎的南比克瓦拉印第安人(theNambikwara)有时会因以物易物的礼物交换不对等而不满,或者是报复谋杀和抢劫妇女而举行战争,但经常因为前进几公里路以后原来的刺激与兴奋消失,于是参战者都半路回家,战争因而取消。
随着弓箭的发明和应用,战争的杀伤力、残酷程度上升,早期那些近似于游戏的群体冲突活动,因而逐渐演化为更加暴力。古书《荀子·解蔽》记载:“倕作弓,浮游作矢”,山东银雀台出土竹简《孙膑兵法·势备》说:“笄(羿)作弓弩”,这都是在追溯弓箭、弓弩的发明人。弓箭的有效杀伤力,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不断追溯这位“超级兵器”的发明者。在山西朔县峙峪旧石器时代遗址就曾出土过一枚石镞,说明中国境内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文化已经在使用弓箭。不过,弓箭被大规模用于战争,还是新石器时代以后的事。
在日本绳文时代,弓箭已被用于战斗。冈山县儿岛郡粒江村船元原崎贝丘遗址出土过一件男性人骨,人骨的第三节胸椎有石镞射入的迹象,箭头穿过右肺进入脊椎。爱知县渥美郡泉村伊川津贝丘遗址,在人骨的尺骨之间有一枚石镞,此外,另还有一男一女的头部分别被石斧砸碎。看来,日本绳文时代的战争,是以远射兵器弓箭与近战石斧配合战斗。
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农耕与定居的生活方式,一方面使人口较快增长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更加密集居住的人群之间,为争夺资源或其它原因发生更大规模战争成为可能。距今六千多年前仰韶时期的村寨聚落,村寨周围设有环壕沟,半坡遗址的聚落,甚至具有二重环壕结构,有利于村寨的防御。聚落还发现设有哨所的情况,都反应出当时不同聚落之间的战斗时有发生。在姜寨一期Ⅱ区一男性骨骸左眶缘被削伤,Ⅲ区一墓主左腿股骨处有砍痕。姜寨二期的墓葬两名墓主股、胫骨受击打而骨折。在史家墓地,有两个男性和三个女性的头部或前额部被击伤,其中一位的左股骨也有受创。姜寨二期墓中一名女性的左额骨和顶骨相接处有被硬物锤击的内陷,头骨变形而死。另一名男子左额被击砸凹陷下5厘米。另一名中年女性,太阳穴处被砸凹陷下0.75厘米。仰韶时期的村落之间频繁地发生武装冲突,除了专门的猎头活动之外,一般性的械斗时常发生,参与者中包括了大量的妇女。从江苏南部常州圩墩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两座墓葬来看,这两墓的墓主皆为女性,但都失去了头骨,看来也是战死者。这些战斗的情况,属于“全民皆兵”。
在与仰韶处于大致同一发展阶段的云南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墓葬,第3、4、7、8、9、10、11、17号墓的墓主均为中箭身亡,少者体内有一枚石镞,多者体内有十余枚箭镞,其中既有男子,也有妇女。这一处氏族墓地中,大批包括了妇孺在内的非正常死亡,显然是遭受了敌方一次突袭的牺牲者,在死于战乱后,被本族幸存者收葬。这一材料显示,新石器时代众多有环壕的防卫型聚落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敌对双方“全民皆兵”,投入战斗,报复、偷袭无处不在,因此需要在村寨周围挖掘壕沟,设立哨所警卫。
在皖北蒙城迟尉寺大汶口晚期遗址,十九号墓主的下肢在生前便已经残断,左上肢肱骨上端嵌入了一枚蚌镞,另一墓主也是生前便已下肢残断。这两名死者都是25—30岁的男性,可以推知这两人死于战争暴力。下肢的残断原因是石钺的砍击,而蚌镞的伤痕则显示了大汶口酋邦社会战争活动中短兵器与远射兵器配合的战斗方式。日本学者冈村秀典根据这一材料,以及江苏下邳大墩子死者骨镞嵌入左大腿等材料,推断大汶口晚期的箭镞已经相当发达,在这一时期的战争也已经趋于激烈。此外,蒙城尉迟寺遗址有围壕,呈椭圆形,宽25—30米,南北240米,东西220米,深4.5米,房屋都在环壕之内,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建筑格局。这种防御设施显示,当时的战争活动是激烈的。
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社会动荡和冲突加剧,一方面体现为战争规模的愈演愈烈,另一方面这种战争又加速了社会的变动与演化,在相当程度上推动着早期国家的出现。在古埃及国家起源的前夜,体现为若干以地方性城池堡垒为中心的诸多诺姆(nomos)小邦之间混战。在中国,就体现为传说“鲧作城郭”——即夏出现前夜,距今四千余年前龙山文化时代遍地城池堡垒之间的战乱。在河南淮阳发现的平粮台、登封王城岗、山西襄汾陶寺、新密市古城寨、新砦、温县徐堡、博爱县西金城、辉县孟庄、郾城郝家台、安阳后岗等大小不等的军事城堡。在黄河下游,分布有山东章丘城子崖、邹平丁公、淄博田旺、寿光边线王城、日照丹土村、阳谷县景阳岗、滕州薛国故城、费县防故城、阳谷县皇姑冢古城址和王家庄古城、茌平和东阿县附近还有5座龙山古城。
这些城堡都是以直立式挡土墙建造而成,具有强烈的军事防御色彩,而城池中也存在大量战争暴力的遗存。例如,在山西襄汾陶寺龙山古城。在建城中期,城墙遭到了局部的破坏,此后又得到修补并继续沿用。在建城晚期遭受了全面的大破坏而被废弃,摧毁了所有建筑物,破坏之剧烈,考古学家许宏先生形容为“陶寺革命了”。在一处陶寺晚期遗址中,有30多个战死者,或被砍杀,或体内有大量的骨箭镞,属于被乱箭射死。可能这里是遭到灭国性质的讨伐,战争异常激烈,大量的人员战死,有的被乱箭射死,都抛尸沟壑之中。除了陶寺城堡之外,王城岗小城堡的最后结局也是遭到了敌方的毁灭,连基槽以上的全部墙体都被彻底摧毁了。这些考古所见,正是当时战争“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坠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的最佳写照。
遍地布满星斗一般的城堡,攻城战就需要更多弓箭。考古学家刘莉先生就注意到,在黄河中下游的龙山遗址中,箭镞的数量急剧增加,而且出现了精制的矛。这两种武器的出现所标识的含义,正是政治体之间剧烈的武装冲突。在陶寺,不但有士兵被乱箭射死,在灰坑中也有大量废气的骨箭头,属于没用尽的“弹药”。除了弓箭之外,飞射的石块、弹丸也是重要的远程武器。古代文献中,经常“矢石”并称,如《左传·襄公十年》:“亲受矢石”,《史记·晋世家》:“矢石之难,汗马之劳”,《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孤请自被坚执锐,以先受矢石”。在河姆渡遗址、仰韶遗址中,就曾有陶弹丸的发现。从新石器时代早期一直到二里头时期,弹丸这种远射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有相当的杀伤力。在河南濮阳西水坡春秋排葬墓中发现有一些阵亡士兵就死于弹丸的射杀,弹丸仍残存在头骨中,说明飞射的弹丸可以击碎头骨。在国家起源前夜,龙山时代城堡遍地,杀伐不绝,战火纷飞的时期,弓箭与弹丸应当是最重要的两种远程武器。
人类学家厄尔(TimothyEarl)认为,战争活动是维持及创造大规模政治结构,诸如复杂酋邦或国家的关键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原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剧烈的战争活动,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了夏王朝的产生。正是通过战争与灭国,既整合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组织和分配能力,更是加速了社会的复杂化过程,增强了首领的政治、军事权力与内部组织能力。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战火纷飞中,夏王朝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