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余庆:陈郡谢氏与淝水之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231 次 更新时间:2015-07-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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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余庆 (进入专栏)  


一、谢鲲、谢尚与谢安


《世说新语·方正》:“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次女适徐州刺史羊忱儿。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恢儿娶邓攸女。于时谢尚书〔衷〕求其小女婚。恢乃云:‘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不能复与谢裒儿婚。’及恢亡,遂婚。”案,琅邪阳都诸葛氏为汉魏旧姓,鼎立时诸葛氏兄弟分仕三国为将相,家族至晋不衰。晋元帝以琅邪王入承大统,诸葛恢为琅邪国人,随晋元帝过江,地位亲显,所以拒绝与尚无名望的陈郡谢氏为婚。
陈郡谢氏谢裒随兄鲲过江。鲲死于太宁元年(323年),葬建康城南石子冈①。石子冈,三国孙吴时期以来是乱葬之所。据《三国志·吴志·妃嫔传》,孙峻杀朱主,埋于石子冈;《诸葛格传》,孙峻杀诸葛恪,以苇席裹尸投于此冈。又据《搜神记》卷二“石子冈”条,其地“冢墓相亚,不可识别”。谢鲲既葬于石子冈,说明其时谢氏家族还力不从心,不具备择地为茔的条件①。永和元年(345年)诸葛恢死。其时庾氏势力骤衰,谢氏、桓氏家族乘时而起,地位渐重,所以谢衷子谢石始得娶诸葛氏小女。
《世说新语·简傲》:“谢万在兄前,欲起,索便器。于是阮思旷(裕)在坐,曰:‘新出门户,笃而无礼。’”案,陈留阮氏汉魏旧族,世所知名。阮裕族父阮瑀,建安七子之一,为曹操记室,军国文书多出其手。阮瑀子阮籍,名列竹林。阮氏族中阮瞻、阮孚,与谢万从父谢鲲同好交游,阮裕复与谢万兄弟多有来往,曾问《四本论》义于谢万,又在会稽与谢安同时违诏不应徵聘。阮、谢通家,累世交好,但阮裕却以地望自炫于谢万,斥谢氏门户后起无礼。可知直到东晋中期,谢氏在旧族眼中还没有特别地位,不受尊敬。
《宋书》卷六○《荀伯子传》:“伯子常自矜荫籍之美,谓弘(王弘,出琅邪王氏)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与下官耳,宣明(谢晦,荀伯子妻弟)之徒,不足数也。”案谢氏自谢万兄弟辈以后又经历了三代的发展,根基更为深广,但是旧族仍不为礼。这是旧族以“冢中枯骨”自傲,死不承认士族门户发展现状的突出表现①。
谢氏家族人物由晋至宋,屡有受旧族歧视之例,其历史背景究竟如何呢?
谢氏家族历史,据《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其先世只能上溯两代。谢鲲祖缵,魏典农中郎将。关于谢缵,《晋书》只此一见,而《三国志》无闻,很可能是起自寒微,不为世人所重。谢鲲父衡,仕于晋武、晋惠之时。谢衡官守,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为守博士(《晋书》卷二○《礼志》中),惠帝元康元年(291年)为国子博士(《晋书》卷四○《贾谧传》),旋迁国子祭酒(《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元康中擢太子少傅②,太安元年(302年)为散骑常侍(《晋书》卷二○《礼志》中)。谢衡学识,《谢鲲传》谓“以儒素显”;《世说新语·文学》“卫玠始渡江”条注引《晋阳秋》谓“晋硕儒”;《晋书》卷五一《王接传》谓“博物多闻”。谢衡的学识和官守是一致的,以儒学为宫,遂以显名。见于《晋书》卷二○《礼志》(中)、《宋书》卷一五《礼志》(二)以及《通典》卷八九、卷九○的谢衡资料,均为议论丧服之文。谢衡学行是笃守传统的儒宗,看不到一点元康名士的玄学气习。这样的人,显然不会为时所重,为士流所倾心①。
东晋时期,谢氏家族地位迅速上升,其契机大体是:一,两晋之际,谢鲲由儒入玄,取得了进入名士行列的必要条件。谢鲲其人,于放浪中有稳健,并非完全忘情物外,这就为他的子侄不废事功、逐渐进入权力中心留有余地。二,穆帝永和以后,谢尚兄弟久在豫州,在桓温与朝廷抗争的过程中培植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举足轻重之势,使谢氏成为其时几个最有实力的家族之一。三,谢安凭借家族势力和拒抗桓温的机缘,得以任综将相;又以淝水之战的卓越功勋,使谢氏家族地位于孝武帝太元间进入士族的最高层。此后谢氏权势受制于会稽王司马道子,谢安、谢玄被解兵权,旋即相继去世,但其家族地位却稳定在一个极限水平上,一直延伸至南朝之末为止。
现在,按谢鲲、谢尚、谢安三个阶段,依次分析如下。
谢鲲生卒,约当晋武帝太康元年至明帝太宁元年(280—323年)②。《晋书》卷四九《谢鲲传》谓鲲好《老》、《易》,能歌,善鼓琴,“弱冠知名”。谢鲲弱冠之年,已在元康之末,据《群辅录》,谢鲲为中朝“八达”之一,属元康名士的后进之辈。西晋末年,士族名士一般都是求仕于并且受制于宗室诸王。后进名士而又缺乏家世背景的谢鲲,不可能为诸王所看重。长沙王又不礼谢鲲,曾执之欲加鞭挞。后来谢鲲被辟于东海王越府为掾,一度以小故而被除名。谢鲲屡受屈辱,士族名士王玄、阮修均为之叹恨。永嘉之初,谢鲲避地豫章,曾为王敦长史。谢鲲弟裒,成帝时为吏部尚书①。
谢鲲学行,一改父辈的儒素习尚,渐入元康玄风,这是谢氏家族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相当于庾?之于颖川庾氏,桓彝之于谯国桓氏。谢鲲与桓彝一样,江左入“八达”之列。谢安曾谓谢鲲“若遇七贤,必自把臂入林”,见《世说新语·赏誉》(下)。这是谢安美化先人之语。竹林放达,有疾为颦,元康效尤,无德折巾,东晋戴逵所论如是。永嘉以后出现的“八达”,是元康名士的孑遗,比之七贤,求貌似亦不易,“把臂入林”更无从说起。这是时代使然,不能不是如此。可是,谢氏若无此由儒入玄的转化,就不能进入名士行列,其家族地位亦无从提高,更不用说上升到士族中的最高层次。所以谢鲲追随元康名士,是谢氏家族社会地位变化的关键。
谢氏与桓氏一样,其家族地位上升,由儒入玄虽是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纯粹的玄学家遗落世务,鄙视事功,无助于维持士族门户势力。要维持并增进门户势力,还必须靠事功。桓彝参预平王敦之乱的密谋,又死苏峻之难,事功可观,已见前章。谢鲲事功不及桓彝。但他为王敦长史时目刘隗辈为城狐社鼠,曾劝阻王敦的清君侧之谋,并且“推理安常,时进正言”,使谢氏家族未因王敦之逆而受牵连,这证明谢鲲颇具慧眼,并非纯粹的宅心方外,不以世物婴心之人。
不过,桓彝、谢鲲辈既然汲汲于以完成其家族由儒入玄的转化为己任,事功的经营就只能非常有限,因为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存在的。《世说新语·品藻》:谢鲲随王敦入朝,“明帝问谢鲲:‘君自谓何如庾亮?’答曰:‘端委庙堂,使百僚准则,臣不如亮;一丘一壑,自谓过之。’”注引邓粲《晋纪》:“鲲有胜情远概,为朝廷之望,故时以庾亮方焉。”从谢鲲所答明帝之问看来,丘壑之间与庙堂之上,是难于兼有的境界。谢鲲虽然不认为两者必然互相排斥,但也不认为两者完全一致,而他自己的志趣则是偏向于丘壑之间的。郭象所谓“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的“至至不亏”①的人,毕竟只是士族名士所追求的理想人格而已。谢氏后人谢灵运有诗曰:“事为名教用,道以神理超”②。真要把“事”和“道”,“名教”和“神理”完全融为一体,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东晋初年,谢氏宗族当务之急是稳定其在士族名士行列中的地位,更是难于融合“名教”与“神理”。所以此阶段谢氏人物在政治上还没有多少作为。
谢氏由儒入玄,谢鲲进入名士行列,这是东晋时期谢氏家族发展的第一阶段。
到了谢鲲的子侄辈,谢氏家族地位已比较巩固,向事功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了。谢鲲子谢尚(308—357年),幼时曾被目为儒家的复圣颜回,稍长又被比之于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这象徵地表明了其人兼该儒玄的气质。谢尚起家司徒掾,建元(343—344年)之初由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正当“三良(王导、郗鉴、庾亮)既没”①,“朝野忧惧”②之时。事隔两年,成帝死,又增加了时局的动荡不安。东晋中枢权力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方镇力量也在进行新的调整。以谢尚为代表的谢氏家族,在这个际遇中得到了难得的上升机会。
建元元年八月质冰外镇,原来曾是上下游争夺焦点的江州落入庾冰之手。庾翼、庾冰使荆、江联为一气,分陕之势更重。建元二年十一月,庾冰死,朝廷趁此机会,把荆、江二州拆开,使谢尚为江州刺史,以图抑制在荆州的庾氏。但是庾翼针锋相对,抢先下手。他“还镇夏口,悉取冰所领兵自配,以兄子统为寻阳太守”,事见《晋书》卷七三《庾翼传》。这是庾氏对谢尚的强力抵制。谢尚在江州无立足之地,只好后退一步,还镇历阳为豫州刺史。以前谢尚曾为历阳太守,历阳是他熟悉之地。自此,谢氏遂得列为方镇,并且成为屏藩东晋朝廷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东晋方镇的重新组合,实际上就是门阀士族在权力方面的再分配。琅邪王氏自王允之死后,已丧失了竞逐的力量。颖川庾氏以庾亮之死为分界线,也越过了其家族发展的顶峰。庾翼倡言北伐,气势颇盛,但色厉内荏,“议者或谓避衰”③。庾冰外镇,意在助庾翼保存上游地盘,而非重在开拓。王、庾力量既然都处在衰落之中,不足以应付纷坛的世局,势必有其它士族应运而起。桓、谢就是此刻同时兴起的两家士族。桓、谢二族在朝均无族党为援,尚无破坏士族门户势力平衡的危险,这是中枢及其它士族愿意让桓、谢二族填补上游方镇之缺的重要原因。
东晋之时,官职清浊问题虽已出现,但还不像南朝那样严格。士族子弟可以胜任武职,出守边郡,这足以表明士族还是具有活力的社会力量。谢尚在出刺豫州之前,已有一段戎旅生涯。他先以清显的给事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转督江夏、义阳、随三郡军事,江夏相。江夏等郡均在江、汉以北,不时有后赵军队骚扰。所以康帝建元二年有诏谓“[谢]尚往以戎戍事要,故辍黄散以授军旅,所处险要,宜崇其位望。今以为南中郎将,余官如故”,见《谢尚传》。推敲此诏,可知此时士族子弟愿辍清显之官以事军旅,毕竟已非常见。谢尚有此经历,为朝廷所重,所以朝廷于庾冰死后用他与庾氏争夺江州;争夺江州不果,又用他为豫州刺史以为京师南藩。谢尚由江州转为豫州,据《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二)南豫州条,在永和二年①,自此至升平元年谢尚死为止,凡十二年(346—357年)。继谢尚为豫州者,为谢尚从弟谢奕(357—358年)和谢万(358—359年)。在此期间,豫州是谢氏家族地盘,是谢氏家族得以兴旺发达的实力基础。
谢尚曾配合殷浩北伐,进兵中原,于邺城得传国玺,又于寿春采拾中原乐人以备太乐,这在当时都是大事。谢尚还数度被徵,供职京师①。桓温曾赞许他“入赞百揆,出蕃方司”②,也就是有入相出将之才,并于北伐平洛后请谢尚进驻洛阳,抚宁黎庶,谢尚以疾不行。表面看来,桓、谢彼此还得相安,其实自殷浩被桓温废黜以后,谢尚就是桓温发展势力的最大障碍。桓、谢矛盾时有表现。桓温请谢尚以本官(镇西将军豫州刺史)都督司州军事,未尝不可理解为桓温调虎离山的一着,所以谢尚不应其请。
继为豫州刺史的谢奕、谢万,与兄谢尚有所不同,俱以放达为高,《晋书》本传赞谓“奕、万虚放”是也。谢万尤非将才,本传谓其刺豫州时,王羲之曾与桓温笺曰:“谢万才流经通,处廊庙,参讽议,故是后来一器。而今屈其迈往之气以俯顺荒余,近是违才易务矣。”其时谢万愆失尚不显著,桓温没有理由加以贬易,所以未从王羲之之言。谢万“矜豪傲物”,本是人所共知。《王羲之传》羲之遗万书曰:“以君迈往不屑之韵,而俯同群辟,诚难为意也。然所谓通识,正自当随事行藏,乃为远耳。愿君每与士之下者同,则尽善矣。……济否所由,实在积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谢万无自知之明,亦不察上下游的形势,卒以对北用兵不当,兵败逃归,授桓温以柄,被废为庶人,谢氏至此不得不离开豫州。谢万致败之由,据《世说新语·品藻》,司马里谓为“失士卒情”,郗超谓为“欲以率任之性区别智勇。”看来是谢万的简傲引起了士卒的哗变,促成谢万的失败。
谢氏在豫州十余年,树立了谢氏家族的威望,发展了谢氏家族的势力。我们只须指出以后谢玄赖以组成北府兵的刘牢之之父刘建就是谢氏豫州旧将一事,即可说明豫州之任对谢氏家族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个时期,谢氏以豫州势力维持着上下游的平衡和各士族门户的平衡,特别是在桓温坐大的条件下使东晋各种力量和平相处,使东晋政局得以维持平静,作用是显著的。
自从桓温和谢尚分据方镇以后,桓、谢两个家族的关系越来越具有政治性质。谢氏不少人物曾居桓温军府之任,这是桓、谢家族彼此联系的重要渠道。谢奕与桓温有布衣之好,为桓温司马,在温坐岸帻啸咏,桓温呼为“方外司马”。谢奕子谢玄曾为桓温掾及桓豁司马。谢安亦曾为桓温司马,时在升平四年(360年)八月,谢万已被废黜,谢安已年逾四十。谢万被废黜,谢氏家族结束对豫州的统治,此事当出于桓温之意,因为取得豫州是桓温的宿愿,而废黜又是桓温此一阶段压倒对手的重要手段。我以为桓温促成谢万之废,意在摧毁谢氏实力的基础。谢安出仕仍不得不经由桓温军府,不是谢氏出仕没有其它途径,而是欲借此表示谢、桓通家之谊,消除谢万被废而出现的家族之间的紧张状态。
桓、谢关系,可注意的事情还有很多,情况也很复杂。如果考虑到简文帝死后谢安在阻止桓温篡晋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考虑到淝水之战前后谢安与桓冲的既有冲突又有妥协的关系,考虑到压平桓玄的北府兵创始于谢玄这样一些事实,我们说桓、谢二族关系直接或间接影响东晋政局长达半世纪之久,是不算夸张的。
谢氏兄弟豫州之任,是谢氏家族在东晋发展的第二阶段。
真正使谢氏成为江左最高门第之一的,是谢安。谢安本来高卧东山,表现无处世①意。《世说新语·赏誉》注引《续晋阳秋》,谓谢安“六七年间徵召不至,虽弹奏相属,继以禁锢,而晏然不屑。”但当谢万废黜之后,谢安却邑勉从桓温之命,以图仕进。关于此点,王仲荦先生已注意到是为谢氏门户之计②。东晋士族门户的社会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世袭意义,但在法律上毕竟与封爵世袭不同。要维持士族地位于不坠,要使士族门户利益得到政治保障,必须有本族的代表人物居于实力地位才行。这也就是唐长孺先生所论“计门资”还要同“论势位”相联系③。谢安未仕时名望在谢万之上,但是保障谢氏家族利益主要不是指靠谢安的名望,而是指靠谢万在豫州的势位。所以《谢安传》说,安妻刘氏“既见家门富贵而安独静退,乃谓曰:‘丈夫不如此也?’④安掩鼻曰:‘恐不免耳。’”这就是说,谢安在屡辞徵辟的同时,已在观察政局,随时准备出山。所谓高卧东山,只不过是一种高自标置的姿态而已。
谢安由于门户利益而改变不仕的初衷,这在其时的名士看来,不能不是一种惭德,有许多人对之表示责难和讽刺。《世说新语·排调》“谢公在东山”条谓谢安出仕,中丞高崧送于新亭,乘酒戏安曰:“卿屡违朝旨,高卧东山,诸人每相与言:‘安石不肯出,将如苍生何!’今亦苍生将于卿何?”谢安笑而不答①。同书同篇“谢公始有东山之志”条桓温问谢安,远志何以又曰小草,“郝隆在坐,应声答曰:‘此甚易解:处则为远志,出则为小草。’②谢甚有愧色。”以谢安出处为嘲,所讽者不仅是谢安个人,而且是谢氏家族。
谢安老谋深算,对于谢氏门户利益,不能不是思之再三的。当谢尚等在豫州之任时,谢氏门户有靠,无陨越之虞,谢安自可矜持不出以图名誉。谢奕“立行有素”,继谢尚为豫州刺史,还可以勉力维持。谢奕以下,以次当代者为谢万③。谢万虽有才气,但“善自炫曜”,缺乏居方面之任的器识与才能,见前引《谢万传》及《王羲之传》。所以谢安为谢氏门户计,汲汲于扶持谢万,随在谢万身边以求匡正,唯恐谢万有失,影响谢氏门户利益。
谢万刺豫州之前,曾为吴兴太守,其时谢安即随弟万赴官。《太平御览》卷七○一引《俗说》:“谢万作吴兴郡④,其兄安时随至郡中。万眠常晏起,安清朝便往床头扣屏风呼万起。”谢万赴豫州之任,谢安亦随在豫州。《世说新语·简傲》:“谢万北征,常以啸咏自高,未尝抚慰众士。谢公(安)甚器爱万而审其必败,乃俱行,从容谓万曰:‘汝为元帅,宜数唤诸将宴会,以说众心。’万从之,因召集诸将。都无所说;直以如意指四坐云:‘诸君皆是劲卒。’诸将甚忿恨之。谢公欲深著恩信,自队主将帅以下,无不身造,厚相逊谢”。后来谢万兵败寿春之时,谢安犹在左右。《世说新语·规箴》:“谢中郎在寿春败,临奔走犹求玉帖镫。太傅(安)在军,前后初无损益之言,尔日犹云‘当今岂须烦此?’”注谓“案万未死之前,安犹未仕,高卧东山,又何肯轻入军旅耶?《世说》此言迂谬已甚。”今案,刘孝标注《世说》,偶以已意判事之有无信否,或不免失之臆测。谢安随谢万在任,材料非只一处,当然是可信的,迂谬者是刘注而不是《世说》。刘注以谢安名高而回护之,不明白谢安为门户事任而匡护谢万的心机,这更是刘孝标的失察之处。“谢万未死之前,安犹未仕”之语,亦有未谛。据《谢安传》,谢万废黜,谢安“始有仕进志”,桓温请安为司马;稍后“温当北征,会万病卒,安投笺求归”云云。据此,知谢安出仕在谢万被废黜而“未死之前”,谢安东归在谢万病卒之后,只不过二事相隔不久,谢安仕征西府为司马的时间甚为短暂就是了。至于《世说》说谢安对谢万,“初无损益之言”,也不符合前引事实。
谢安东归后至简文帝死前,即升平五年至咸安二年(361—372年)的十余年中,官吴兴太守,徵拜侍中,迁吏部尚书、中护军,史籍记其行事甚少。而这十余年,是桓温势力大发展时期,事件层出不穷,如打击士族范、郗、殷、庾,改易帝位,直至桓温居姑孰都督中外、录尚书事,等等。这个时期,桓温是炙手可热咄咄逼人的,但是史籍中却不见桓、谢纠纷,说明谢安善避桓氏锋锐而韬晦自处,以保全门户为第一要务。《谢玄传》载谢安尝“戒约”子侄曰:“‘子弟亦何豫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玄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安悦。”案,谢安、谢玄的问答,自有深意而难得确解。《世说新语·言语》“谢太傅问诸子侄”条略同于此,均出于《语林》,见《艺文类聚》卷八一引。“豫人事”,应当就是《世说新语·排调》“孝武属王殉求女婿”条中及《晋书·谢混传》中所谓王敦、桓温“好豫人家事”之意,亦即觊觎晋室权力。《荀子·宥坐》孔子曰:“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谢玄答谢安戒约子侄之问,盖承孔子之言,欲使生于深林幽谷的芝兰得隐于谢氏庭阶之内而芬芳依旧。如果这种解释不误,那末谢玄答语暗谓谢氏子弟当隐忍而不外露,不竞权势,不求非分。所以谢安悦其得己之心。《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载其《山居赋》,自注谓谢安死后,北伐停息,谢玄“便求解驾东归,以避君侧之乱”,并经营始宁山居,申高栖之意云云。谢玄行事,与其芝兰玉树当生庭阶之对,似亦吻合。不过这是后话就是了。
陈郡谢氏在江东,本有“德门”之誉。《南史》卷一九《谢瞻传》,刘宋之初谢瞻谓弟谢晦曰:“吾家以素退为业,汝遂势倾朝野,此岂门户福耶?”并借议论人物优劣之机,更申此义曰:“若处贵而能遗权,斯则是非不得而生,倾危无因而至。君子以明哲保身,其在此乎!”处贵而遗权,正是谢氏自守的门风。《宋书》卷五六《谢瞻传》载谢瞻语谢晦,说及谢氏家门以素退为业之后,特别标榜“不愿干豫时事”,更与上举谢安“子弟亦何豫人事”之言一致。谢氏门风形成,谢安起了重要作用。
自从谢万离开豫州以来,谢氏门户失去凭借,谢安在朝,亦不居枢要之位,所以谢氏自然不足以为桓氏掣肘之患。在这种条件下,谢安韬晦自处,使桓、谢暂得相安。桓温诛殷氏、庾氏人物后,气焰极盛,谢安见桓温,则遥拜之。谢安曾与王坦之共谒桓温心腹郗超,未得即晤,王坦之欲去,谢安曰:“不能为性命忍俄顷耶?”谢安隐忍不发的态度,使他得以保全谢氏门户,并得以在简文帝死后的关键时刻,与其他士族人物共阻桓温九锡之请,扭转了朝局。
谢氏门户地位突出,始于简文、孝武之际。其时士族王、谢并称。他们之中,论人才则谢安出众,故桓温荐顾命之臣,以谢安居首;论门第则太原王氏上但之更贵,故联称王谢者以谢氏居后。只是由于王坦之于宁康三年(375年)死,无出众子弟,无可述事功,只能凭借与孝武帝和会稽王司马道子的国婚关系以维系门户。所以谢氏地位日益增高,在淝水战后达到最高点。自此以后,谢氏的发展受阻于孝武帝和司马道子,不得不从政治、军事的实权地位退出,只求其社会、经济地位的巩固,以图再起。
这是谢氏在东晋时期发展的第三阶段,亦即以谢安为中心的阶段。
陈郡谢氏在东晋发展的三个阶段,分别以谢鲲、谢尚、谢安三个人物为代表。谢鲲跻身玄学名士,谢尚取得方镇实力,谢安屡建内外事功。谢氏在东晋,不凭挟主之威,不以外戚苟进,不借强枝压干。《晋书》史臣评论谢氏家族曰:“建元之后,时政多虞,臣猾陆梁,权臣横恣。其有兼将相于中外,系存亡于社稷,负扆资之以端拱,凿井赖之以晏安者,其唯谢氏乎!”谢氏家族发展历史与所起作用,似乎与高平郗氏有可比才以之处。但是郗氏作为门阀士族,是发育不全的。郗鉴既不预名士风流,又未执中枢政柄,所以其家族的社会影响,还是与谢氏相距甚远。


①谢鲲死年、葬地,均具谢鲲墓志,见《文物》一九六五年第六期。墓志,谢鲲作谢■。案北朝墓志及敦煌写本,鱼字旁有时写作角,所以■当即鲲。又墓志谢裒作谢褒,《晋书》卷七《成帝纪》及卷二六《食货志》,谢裒亦作谢褒。
①谢鲲子侄可能依先人家侧为葬。《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上元县:“谢安墓在县东南十里石子冈北”,即为一例。又《陈书》卷三六《始兴王叔陵传》:“晋世王公贵人多葬梅岭”,叔陵母死,求于梅岭葬之,“乃发故太傅谢安旧墓,弃去安柩,以葬其母。”据《太平寰宇记》卷九○,梅岭在县南九里,应与县东南十里的石子冈相连,所以《陈书》记谢安墓在梅岭,《元和志》记在石子冈北。或者东晋初年显贵人物无力择地为茔者多,其家人相沿以石子冈为葬,至南朝末,石子冈、梅岭反而被看重为贵人葬地。又据《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灵运祖玄(奕子,安侄)父瑍均葬会稽始宁,而不在建康,当因谢玄经营始宁山居之故。又据《舆地纪胜》卷四,谢安墓被毁后,安裔孙谢夷吾徙葬于长兴县南之三鵶村。
①唐长孺先生已注意到谢氏家族在江左社会地位的问题,上举资料中《世说·简傲》、《宋书·荀伯子传》二例亦经引用,见《世族的形成和升降》一文,《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六一页。
②见《世说新语·德行》“谢奕作剡令”条注引《晋中兴书》。遹太子立于太熙元年(290年),废于元康九年(299年),谢衡当是从国子祭酒擢太子少傅,在元康中。
①王志邦《六朝江东史论》(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年)第五三页说,浙江上虞新近发现《盖东谢氏宗谱》,记有谢衡被命为国子祭酒而寓居会稽始宁之事。案谢衡迁国子祭酒当在元康初,此后谢衡还擢居太子少傅、散骑常侍,在散骑常侍任内曾有奉诏议皇太孙丧礼之事,其活动地点无疑皆在洛阳朝廷。《盖东谢氏宗谱》说谢衡迁国子祭酒而寓居会稽始宁,似难置信。《晋书》卷四九《谢鲲传》误记谢衡“仕至国子祭酒”,意谓终于此官,这可能是《宗谱》说谢衡居此官而南迁的原因之一。兹检得《盖东谢氏族谱》,似即王志邦书中所引《宗谱》。《族谱》于1926年续道光乙酉(1825年)刊《前谱》修成,谓谢珸于宋咸淳乙丑(1265年)自始宁徙上虞盖山,是盖东谢氏之始。《族谱》载谢衡以国子祭酒渡江寓于始宁东山,并无证据。
②据谢鲲墓志,鲲死于太宁元年十一月;据《谢鲲传》,鲲死年四十三。
①谢鲲见《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及《世说新语·文学》“卫玠始过江”条注引《晋阳秋》。谢衷即《晋书》卷七《成帝纪》咸康二年之谢褒,时为吏部尚书,以“算军用,税米空悬”免官,亦见同书卷二六《食货志》,中华书局点校本有校记。
①《庄子·逍遥游》注,据郭庆藩《庄子集释》。
②谢灵运《从游京口北固应诏诗》,见《文选》卷二二。
①《艺文类聚》卷四七引《晋中兴书》。
②《世说新语·规箴》“陆玩拜司空”条注引《陆玩别传》。
③避衰犹言避灾、避煞,家有丧,徙舍避之。参《三国志·魏志·陈群传》。《颜氏家训·风操》:“偏傍之书(案指五行书之类),死有归杀(一作煞),子孙逃窜,莫肯在家”,即指此。庾翼出军之时,庾亮死已三年余。
①豫州刺史,庾怿以后为路永。永和元年路永叛降石虎,赵胤继为豫刺,镇牛渚。再后则为谢尚,驻所随形势变化而屡有迁徙,计有历阳一芜湖一寿春一历阳一马头等地。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著录较确。万斯同《东晋方镇年表》漏检宋《志》,误作永和元年。
①永和八年(352年)谢尚一度被徵为给事中,戍石头。复豫刺职后又一度徵留京师,署仆射。
②《世说新语·赏誉》(下)“桓宣武表云”条注引《桓温集》载桓温《平洛表》。
①《世说新语·雅量》“谢太傅盘桓东山”条注引《晋中兴书》:谢安居会稽,与支道林、王羲之、许询游处,“未尝有处世意”。《晋书》卷七九《谢安传》亦作“无处世意”。案,“处世”当作“出世”。出处二字含义相反,但有混用现象。其实史籍还有以出字作入字用之例,参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四二○页“出都”条。
②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册第三七三页。
③唐长孺《士族的形成和升降》,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④此句《世说新语·排调》“初谢安在东山”条作“大丈夫不当如此乎!”语意较明。
①此句《谢安传》作“安甚有愧色”,得其旨。案高崧其人,颇关心谢安兄弟出处。谢万拜豫州都督,高崧曾为其道江左形势,凡数百语,事见《世说新语·言语》“谢万作豫州都督”条。
②余嘉锡引《广雅》诸书为言,曰:远志与小草虽一物,而有根与叶之不同,根名远志,叶名小草。郝隆之对,谓出与处异名,亦分根与叶言之,根埋土中为处,叶生地上为出,既协物情,又因以讥谢公,语意双关,故为妙对。见《世说新语·笺疏》第八○四页。
③谢万生卒年不详。《谢万传》谓万被废后,“复以为散骑常侍,会卒,时年四十二。”《北堂书钞》卷五八引《晋起居注》有升平五年(361年)起用谢万为散骑常侍诏。可知谢万死于复官的升平五年或稍后,生于太兴三年(320年)或稍后,生年与谢安相当而略晚。
④谢万为吴兴太守,当在刺豫州之前,本传失载。



二、北府兵


谢尚兄弟西府之任,为谢氏门户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声誉和政治地位,已详前节。以军权谋求门户利益,本来是东晋门阀政治的特点之一,王、郗、庾、桓,概莫能外,谢氏也是如此。不过,谢氏在豫州,并未经营起一支有长久影响的为谢氏门户所用的武力,所以谢万卒以轻易被废而离开豫州。究其原因,一是桓瘟强大,不会容许在豫州形成一支独立存在的强大武力,后来桓温蓄意与在豫州的袁真为敌,不惜兵戎相见,就是证明;二是谢尚以后,谢奕、谢万都以虚放为高,没有经纬世务的能力,谢万更是矜豪傲物,不得士情。所以一旦谢万被废黜而离开豫州,谢氏就失去凭借。谢安在政治上崭露头角,还需要十余年的经营。直到简文帝死时,谢安才成为重要的政治人物。
桓温死后的四五年中,谢安的主要对手是桓冲。谢安在朝在野均没有党援,只好请太后①临朝,以宫廷势力相抑。《晋书》卷七六《王彪之传》曰:“时桓冲与安夹辅朝政。……安不欲委任桓冲,故使太后临朝决政,献替专在乎己。”宁康三年(375年)桓冲以扬州让谢安,自己出就徐州刺史镇京口,这,一方面出于桓冲顾全大局的器度,一方面也是迫于形势,不得不尔。《晋书》卷七四《桓冲传》:“谢安以时望辅政,为群情听归,冲惧逼”,乃解扬州,自求外出徐州云云。东晋成法,徐州刺史兼刺兖州,故京口、广陵得以连为一气。可是桓冲受徐州之任时,兖州却另委朱序为刺史①。朱序虽桓氏故义,但桓、朱究为二家。可见桓冲外任,亦非真出于总领北府以卫建康的考虑。同传续云:翌年(太元元年,376年)谢安欲以后父王蕴为方伯,“乃复解冲徐州,直以车骑将军都督豫、江二州之六郡军事,自京口迁镇姑孰。”太元二年,镇荆州的桓豁死,桓冲又还督江、荆、梁、益、宁、交、广七州军事,荆州刺史。原来桓温死后,桓冲代温居任,本是位重势强,曾几何时,竟一再见逼谢安,不得不逐步撤离中枢,退出京口,放弃姑孰,直到回归桓氏经营已久的荆、梁旧地。谢安使桓冲就范,大概借用了褚太后和王皇后的权柄。
桓冲回镇荆州以后,东晋消除了桓氏步步向建康进逼的威胁,恢复到长江上下游的桓氏和谢氏在对峙中求稳定的局面。此时前秦苻坚已经统一北方,有随时南侵的可能,上下游关系中虽然还存在某些冲突,但是主要的一面却是相互支援以抗苻坚之军。
谢安执政,最大的弱点是没有可靠军事力量的支持,而没有军事力量的支持,建康既不能与上游桓氏维持一种较稳定的平衡,更不能应付北方前秦的压力。支持和护卫建康,本来依靠北府。早年由郗鉴组成的强大的北府军事力量,由于桓温兼并郗愔而不复存在。桓冲离徐州后,王蕴以外戚名士刺徐州镇京口,本是谢安的权宜措施。《晋书》卷九三《外戚·王蕴传》谢安促王蕴受徐州之命,曰:“卿居后父之重,不应妄自菲薄,以亏时遇。宜依褚公(裒)故事,但令在贵权于事不事耳。可暂临此任,以纾国姻之重。”此处“干事不事”、“暂临此任”等语,明谢安之意不过欲借重王蕴人地以代替桓冲,不是真正想要王蕴起北府方镇作用,更不是想要他重建北府军事力量。兖州朱序是桓温旧部,他以出自寒微的武人暂时刺兖州镇广陵,无非是谢安对桓冲的一种怀柔姿态而已,谢安自然不会指望朱序为缓急之助。桓冲既然离徐州赴上游之任,朱序迟早也会离开兖州。这样,徐兖北府就可以留待谢安从容部署,从长考虑。
谢安利用前秦军压境,朝议求文武良将可以镇御北方者的机会,举兄谢奕之子谢玄为兖州刺史。谢玄本来是荆州桓豁的征西司马、领南郡相。桓豁于太元二年七月死,十月桓冲西行,代桓豁为荆州刺史。谢玄东来代朱序刺克州镇广陵,也在这年十月,正是桓氏势力在上游重新调整之时,桓氏无暇顾及下游。太元四年六月君川之捷以后,谢玄又兼王蕴所领徐州,徐、兖复为一镇。谢玄的北府兵就是在这里组建的,有了这支北府兵,谢安在建康执政才有所凭借。
北府兵有郗鉴的先例,是重建而非创建。此时重建的北府兵,主要是南北矛盾加剧的产物,同时也是桓、谢矛盾的产物。从以后的事态发展看来,北府兵既用于淝水之战,又用于解决桓玄问题,这两方面,北府兵都是胜利者。
《晋书》卷八四《刘牢之传》:“太元初,谢玄北镇广陵。时苻坚方盛,玄多募劲勇,牢之与东海何谦、琅邪诸葛侃、乐安高衡、东平刘轨、西河田洛及晋陵孙无终等以骁猛应选。玄以牢之为参军,领精锐为前锋,百战百胜,号为北府兵。”《通鉴》太元二年:“玄募骁勇之士,得彭城刘牢之等数人,以刘牢之为参军,常领精锐为前锋,战无不捷,时号北府兵。”①《刘牢之传》听说的北府兵,只列应募为北府将者的姓名,不具兵卒来源;而《通鉴》中所见北府兵的组成,迳谓募得“刘牢之等数人”。这里可看到两个问题:一,北府兵的组成主要在募将,与后世常有的募兵者不同;二,应募的北府将可能自有兵众,只须授与军号或刺守名义,或者略作兵员补充,就能用于战争②。
江淮之间,广陵左近,东晋时是北方南来流民集中之地。流民南来的浪潮,随北方形势和南北关系的变化而具有周期性。流民在地著之前往往是半武装性质,他们的首领即流民帅,多受东晋名号。流民帅曾助晋讨平王敦,也曾酿成苏峻之乱,是东晋政局中具有很大影响的一个因素。东晋视需要而处置流民,徒淮北流民于淮南而用其人力。郗鉴为北府,曾移淮北流民;谢玄受兖州之命的前一年,即太元元年,东晋孝武帝亦有移淮北流民之诏。太元元年所徙淮北流民,当是谢玄补充北府将的主要兵源。《谢玄传》:“时苻坚遣军围襄阳,车骑将军桓冲御之。诏玄发三州人丁,遣彭城内史何谦游军襄淮,以为形援。”案前秦军始围襄阳,在太元三年四月,发三州人丁事当在此时或略后。三州,以其时情况度之,当指侨立的徐、兖、青三州;三州人丁,指编户的可能性极少,当是指太元元年由淮北迁淮南的流民。《宋书》卷三一《五行志》谓晋孝武帝太元三年,“氐贼围南中郎将朱序于襄阳,又围扬威将军戴遁(即下文所见的戴■)于彭城。桓嗣以江州之众次都援序,北府发三州民配何谦救遁。”这也证实北府将何谦所部,有三州民丁的补充,是初组北府兵时先募将后补兵的一个例证。
《刘牢之传》列举的最早一批北府将,多是北方南来在江淮活动多年的武人。刘牢之本人是彭城人,世为将家。刘牢之父刘建,东晋征虏将军,受豫州刺史谢万节度,《晋书》卷七九《谢万传》,谢万溃败之前,曾遣征虏将军刘建修建马头城池。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刘建既为谢氏豫州旧将,刘牢之当因家世旧谊为谢玄所知。所以刘牢之得为谢玄的参军、前锋,实际上掌握北府兵,为谢氏所用。北府将何谦早年是徐州刺史庾希部属。《晋书》卷八《哀帝纪》隆和元年(362年)七月,“庾希部将何谦及慕容?将刘则战于檀丘,破之。”刘牢之以将家子应募,何谦以北府宿将应募,都应当不是只身投军,而是各自率有原来所统士卒。稍后进入北府兵系统的戴■(遁),也早于永和十二年(356年)参徐州刺史荀羡军事,见《晋书》卷七五《荀羡传》。戴■(遁)后来进入谢玄北府兵系统时已是沛郡太守。田洛则是幽州刺史。他们当也自有兵卒。
由此可见,谢玄组织北府兵,不过是集合一部分以前本属北府,后来分散开来,处于独立、半独立状态的江淮宿将和流民武装(江淮宿将亦出于流民武装),徵发一部分过淮流民予以充实而成。谢玄赖以指挥和联络的人,是谢氏豫州旧将刘建之子刘牢之。北府兵各支既无特别训练,又无严密组织,但官长、士卒都有与北敌作战的经验。他们一旦纳入同一系统,有恰当的指挥,就成为拱卫建康、抵御北敌的重要武装,不但直接决定淮淝战争胜负,而且决定尔后东晋朝廷的政局。
顺便提及,近时著作中常有说到东晋北府兵训练精良一类的话,认为是淝水之战中东晋获胜的原因之一;也有同行询及当年训练北府兵的地点和情况。据我所知,史籍并不见谢玄训练北府兵的资料,其时北府兵散在江淮,也不具备加以精良训练的条件。北府兵善战,主要在于他们来自流民,习战有素。以为谢玄组织北府兵与历朝常见徵、募、训练新军之事相类似,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回顾历史,大体说来,从咸和元年(326年)郗鉴镇北府起,直到太和四年(369年)桓温逼郗愔离开北府为止,其间四十余年,居北府之任者尽管有十人之多,王、庾诸士族执政者俱在其中,但北府始终在郗氏影响之下。太和四年桓温虽取得了北府的控制权,其后桓冲也一度出镇徐州,但桓氏家族势力始终未在北府植根。太元二年(377年)谢玄组建北府兵,至隆安四年(400年)谢琰死为止,北府由谢氏通过刘牢之掌握,共二十多年①。此后谢氏势力虽离开北府,但北府将刘裕继续凭借北府力量,又经二十年,卒移晋鼎。


①太后即康帝褚皇后,于孝武帝为从嫂。
①《晋书》卷八一《朱序传》,序太和中迁兖州刺史,转吴兴太守,讨擒钱弘,事讫回兖州任。宁康初拜梁刺,镇襄阳。案太和年间凡为兖州见于纪传者,皆依次除代,前后相续,其中并无朱序;而朱序擒讨钱弘事,《孝武纪》谓在宁康二年,不在太和中。是序传二事均误。朱序代王坦之为兖州,当在宁康三年。又《通鉴》太元元年九月桓冲遣兖刺朱序等“游军沔汉为凉州声援,……闻凉州败没,皆罢兵。”当是朱序在沔汉未回军广陵,于太元二年三月正式就任梁刺镇襄阳。参看钱大昕《十驾斋养新余录》卷中、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
①《通鉴》胡注:“晋人谓京口为北府。谢玄破俱难等,始兼领徐州。号北府兵者,史终言之。”案《刘牢之传》所谓“百战百胜,号北府兵”,也是史终言之。
②参考杨德炳《关于北府兵的兵数与兵将来源》,见武汉大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五期。
①严格说来,谢氏能完全支配北府兵,只有十年,即太元二年北府兵之组建至太元十二年初谢玄离北府之任为止。后来谢琰为徐州,并无都督名号。


三、淝水之战前后的陈郡谢氏


太元之初以迄淝水之战,总的形势是日趋紧张的南北矛盾,制约着南方内部东西的矛盾,两种矛盾呈交错状态。现在把太元以来东晋内部以及南北之间的大事有助于考证者加以排比诠释,以期对错综复杂的矛盾看得比较清楚。大事的年月参照《晋书》的纪、传、载记和《通鉴》而斟酌之,有疑则出注。
太元元年
一月桓冲自徐州转督豫、江二州之六郡诸军事,镇姑孰,时距桓温之死二年半,距桓冲让扬之徐一年。案桓冲离徐州,是谢安排斥桓冲的又一重大步骤。但京口此时尚无适当的谢氏族党人物可以代镇,不得不权以外戚兼为名士的王蕴出任。蕴出太原王氏,为孝武帝王皇后之父。
十月诏移淮北流民于淮南。《通鉴》胡注曰:“畏秦也”。案此举更在于满足东晋对人力的需要,主要不是出于“畏秦”,胡注似嫌武断。
太元二年
八月丁未谢安都督扬、豫、徐、兖、青五州军事①,总摄下游。案其时豫州刺史是桓伊,在荆、扬两大势力的分野中,桓伊自然是属荆州桓氏势力范围。但桓伊出谯国铚县而非出谯国龙亢,与桓冲只是疏宗,不是嫡系。所以桓伊为豫州刺史,能起上下游之间的缓冲作用,桓、谢两大家族都能接受。谢安都督五州之中,豫、徐、兖、青均侨置,其主要控制区,还是历阳、建康至京口、广陵这一地带。
八月丙辰②都督荆、梁等六州诸军事、荆州刺史桓豁死。案荆州桓豁为桓氏上游势力的重心所在,他的死引起桓氏家族的震动,所以桓冲必得自姑孰速还荆州,以筹善后。
十月辛丑以桓冲都督荆、江等七州诸军事、荆州刺史;王蕴为徐州刺史、督江南晋陵诸军事;谢玄为兖州刺史、广陵相、监江北诸军事。谢玄离开桓豁的征西府,自荆州东下,谢安在下游始有得力的帮手。案,八月至十月,上游桓氏和下游谢氏两大势力范围固定下来,趋于平衡。此时苻坚已取得益、凉,南侵之势如箭在弦。桓、谢平衡,各有所守,是东晋应变准备的重要一着。桓冲在上游的策略,是“全重江南,轻戍江北”,并由江陵移驻“北枕大江,西接三峡”的上明(今湖北松滋境),实际上是作放弃汉沔的打算。谢安在下游的策略,是命谢玄筹组北府兵。北府兵将都是长期在江、淮的北人,如果爆发南北战争,这支军队势必以江、淮为战场,不可能退驻江南。从策略上说,下游谢氏的部署比上游桓氏积极,这当然也是由于静镇建康必须保有江北地区,不能像上游那样“轻戍江北”的缘故。
太元三年
四月苻丕率前秦军攻襄阳。《谢玄传》:“时苻坚遣军围襄阳,车骑将军桓冲御之。诏玄发三州人丁,遣彭城内史何谦游军襄淮以为形援。”案:“三州”当指徐、兖、青;“三州人丁”当以新徒流民于淮南者为主。何谦游军襄淮以为形援,是北府军的首次出战。从此以后,上下游桓谢军队配合,彼此策应,以分前秦军锋,形成淝水之战东晋战略的一个特点,对于保障胜利,起了重大作用。
七月前秦军也采取东西策应的战略。秦将彭超请攻彭城,并谓“愿更遣重将攻淮南诸城,为征南(案指苻丕,时为秦征南大将军攻襄阳)棋劫之势,东西并进,丹阳不足平也”(《通鉴》)。苻坚同意彭超的方略,并从西线分俱难、毛盛等军自襄阳东略淮阴、盱眙,与彭超等合势。从此东晋在下游开始受到压力。
太元四年
一月襄阳入前秦。
二月谢玄救彭城,军干泗口。彭城、下邳、淮阴均入前秦。
五月盱眙入前秦。秦军围北府将田洛于三阿(今江苏高邮境①),离广陵百里,东晋朝廷震动,临江列戍,谢石屯涂中,毛安之等屯堂邑,谢玄自广陵救三阿。
六月前秦军败于盱胎君川,退屯淮北,建康紧急状态得以解除。谢玄以功进号冠军将军,加领徐州刺史②,徐、兖复为一镇。至此时止,主战场仍在西线,东线战事只是游军策应的规模。但东线的君川之捷使北府兵获得锻炼,提高了士气,为应付以后主战场的东移和进行淝水之战,作了必要的准备。
太元五年
五月以盱胎君川战功,拜谢安为卫将军、仪同三司,封建昌县公;谢石封兴平县伯;谢玄封东兴县侯。《世说新语·方正》“韩康伯病,拄杖前庭消遥。见诸谢皆富贵,轰隐交路,叹曰:‘此复何异王莽时?’”案,谢石,谢玄受封,本传皆失载年月,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推定当与谢安同时,并谓韩康伯之叹即指三谢同时受封事,近是。前秦平苻洛、苻重之叛。
六月前秦以苻融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等。
七月前秦分氐户散居方镇。
太元六年十二月至七年九月桓冲在荆州,与前秦军有战事,或守或攻,小有收获。前秦以苻融为征南大将军,筹划攻晋。前秦吕光出征西域。
太元七年
十月苻坚朝议南侵,反对者多以晋有谢安、桓冲,不可轻侮为言。权翼曰:“谢安、桓冲,江表伟人,君臣辑睦,内外同心。以臣观之,未可图也。”
太元八年
五月至七月桓冲率众十万攻秦襄阳,分遣刘波等攻沔北诸城,杨亮攻蜀,郭铨攻武当。前秦苻睿、慕容垂众五万救襄阳,张崇救武当,张蚝、姚苌救涪城。苻睿军于新野,慕容垂军于邓城,又次沔水,桓冲退屯沔南。据《孝武帝纪》,此次军事行动持续至本年七月。这是桓冲在淝水之战前夕为了减轻建康压力而采取的一次大规模策应行动,使苻坚南侵之师疲于奔命。而据《刘牢之传》,广陵相刘牢之亦于此时遣宣城内史胡彬率众向寿阳,以为攻襄阳的桓冲之军声援。权翼所说东晋“内外同心”,彼此呼应,是有一定根据的。
七月桓冲表请以妻之季父①琅邪王荟补江州刺史,谢安欲以谢?代之。桓冲怒,自领江州。这透露桓、谢在井御前秦之时,并未完全消除士族门户之间的矛盾。权翼言东晋“内外同心”之说,意义似亦有限。此事委曲,附考如下。
《桓冲传》冲“表……寻阳北接强蛮,西连荆郢,亦一任之要。今府州既分,请以王荟补江州刺史。诏从之。时荟始遭兄劭丧,将葬,辞不欲出。于是卫将军谢安更以中领军谢?代之。冲闻之而怒,上疏以为?文武无堪,求自领江州。帝许之。”案所谓“府州既分”,指江州刺史府与都督府分治之事。桓冲都督七州诸军事,江州包括在内,此时江州刺史不带都督江州诸军事衔,领州而不领军府,即所谓单车刺史①。桓冲原以子桓嗣为江州刺史,至是欲以王荟补之。王荟既为桓冲戚属,又以恬退为志,桓冲自然放心,并可借以联络琅邪王氏。中领军谢?,当即《孙恩传》中的“会稽内史谢?”。据《宋书》卷六四《裴松之传》,?为会稽谢氏而非陈郡谢氏。谢安与谢?有何种关系,虽不可知,要当桓、谢各以己之亲信争夺江州刺史,与四十年前庾怿、王允之竞夺江州,多少有些相似。史传多赞扬桓、谢共御外侮,《通鉴》为此甚至不录桓、谢各以王荟、谢?竞夺江州之事,掩盖门阀政治所特有的门户利益的矛盾,这种矛盾虽在非常时期亦不泯灭。《世说新语·尤悔》谓桓冲闻淝水大捷,发病死,“谈者以为此死,贤于让扬之荆。”谈者之论,未得确解。我以为其意在说明,如果桓冲不死,桓、谢矛盾在淝水大捷之后终将爆发而为大乱,因而桓冲令誉也就难得保持。桓冲死,保全了令誉,也使桓、谢矛盾暂得缓和,所以说此死贤于让扬。
八月前秦大发兵南进,遣苻融、张蚝、慕容?、慕容垂等步骑二十五万为前锋,陷寿春。东晋以谢石为征讨都督,谢玄为前锋,督谢琰、桓伊等拒之。
九月桓冲以精兵三千援建康,为谢安所拒。东晋以琅邪王司马道子录尚书六条事。案,前此谢安以中书监录尚书事。强敌入境,正需君臣辑睦之时,朝廷忽然以年方二十的司马道子录尚书六条事,可知权翼所谓东晋“君臣辑睦”也不全确。录尚书六条事始于刘聪时。万斯同《东晋将相大臣年表》以为太元八年九月司马道子受录而谢安未尝罢录,所以是司马道子与谢安共录尚书事,至十年八月谢安死为止。案此说有理。《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尚书条引东晋康帝时何充让录表,谓成帝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此当即所谓分录、共录或参录。《晋书》卷六四《司马道子传》谓道子“少以清澹,为谢安所称”云云,所以道子录六条事可能出于谢安所荐。谢安荐道子,盖以避猜忌而图邀信于朝野。此是谢安作为政治家的高明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谢氏拥重兵而居嫌疑地位,众口铄金,才不得不出此以明志,这终究是预伏着的矛盾。淝水战后,谗毁顿起,矛盾就尖锐化了。
东晋自从“王与马共天下”以来,每当一个士族权势鼎盛,必有另一门户俟隙而起,制约它然后取代它。孝武帝太元年间有可能居中制约陈郡谢氏的门阀士族,只有太原王氏。太原王氏家族在王坦之之后一无功业,二无人才,但是可以以外戚地位对孝武帝和司马道子施加影响。司马道子与谢安共录尚书事,就是一个信号,虽然暂时还只是一个微弱信号,表明在南北关系日趋紧张之际,新的一轮斗争,以太原王氏与司马氏的皇权、相权为一方,以方兴未艾的陈郡谢氏为另一方,正在充实势力,逐步展开。这一矛盾,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里看到它的发展。
十月慕容垂拔郧城。案慕容垂五月救襄阳,八月属苻融前锋军在寿春,至是又临荆州,拔郧城,数月之间,奔驰于东西战场。这可证《晋书》卷一二三《慕容垂载记》所说的垂“所在征伐,皆有大功”之说不诬,亦可证东晋军东西策应以调动前秦军的策略奏效。郧城之战发生,或许也是桓冲的又一次策应之举。慕容垂在郧城屯驻,故不预淝水之战而得以保全部众。淝水战后苻坚败退淮北,投慕容垂军,可见慕容垂在淝水战争进行中复东驰次于淮北。又,慕容?本来也在苻融前锋军战斗序列之中。《慕容?载记》谓?为平南将军,别部都督;《苻坚载记》又谓“初,慕容?屯郧城”,淝战后“?弃其众奔还”云云。大概慕容?与慕容垂同属前秦军别部,受命相继自淮南奔赴郧城,后来垂东驰至于淮北,而留?为郧城守,淝战后?始北遁。由此可见,这一支数万之众的鲜卑军队是前秦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苻坚所倚重。前秦臣僚王猛、苻融虽然屡以慎重对待为言,要苻坚多加警惕,但苻坚不为所动。论者多认为苻坚淝水之战的失败,主要是由于前秦军队中鲜卑慕容氏和羌人姚氏的反对促成的。我认为战略上似可作此分析,战役上却并非如此。因为战役过程中鲜卑慕容垂和羌姚苌及其所率军队都不在淮淝战场;而且苻坚在淮淝战败后由于获得慕容垂的助力,才得以于洛阳收聚离散十余万众,作为恢复的基础,所以不能说淝战之败是由他们促成。也许其它民族因素起着这种作用,但不是慕容垂、姚苌。至于苻氏前秦政权最后覆亡,则确实是亡于鲜卑和羌人之叛。
十一月淝水之战。关于此次战争,只须补充指出如下现象。淝水之战是在陈郡谢氏诸兄弟迭为州将的豫州境内进行,东晋的指挥者是谢安、谢石等人,主力军是谢玄所组由谢氏豫州旧将刘牢之率领的北府兵。淝水之战与谢氏家族关系如此密切,以致于谢安在战争胜利后处于功高不赏的地位。由于战后南北矛盾大为缓和,南方内部矛盾有激化的可能性。因此,谢安的功臣地位反而给谢氏家族带来了某种不安。
出于这些复杂的原因,朝廷没有及时地对参战将士论功封赏。或许谢安本人也不愿朝廷颁赏,以免自己成为其时众目所视的政局焦点。直到谢安死后二月,始“论淮淝之功”,封赏有差,见《晋书》卷九《孝武帝纪》,时距淝战之捷已近二年了。据《南齐书》卷二二《豫章文献王萧疑传》,沈约曾谓谢安“有碑无文”,以为是由于“时无丽藻”。沈约盖因推辞为萧嶷制作,碑文而有是言。但是我认为以此解释谢安有碑无文原因,恐不符合实际。唐代李绰《尚书故实》:“东晋谢太傅墓碑,但树贞石,初无文字,盖重难制述之意也。”①谢安生前处境困难,其事难以用言词表述。这种解释,我觉得比“时无丽藻”要实在得多。《晋书》卷九一《徐逸传》:“及谢安薨,论者或有异同”云云,可见谢安死后,烦言尚在传播。
太元以来至淝水之战,大事的诠释至此为止。
淝水战后南方内部矛盾复杂。一为上下游即桓氏与谢氏的矛盾。这一矛盾,由于太元九年桓冲死后谢安未并吞其地境,而以桓豁诸子以及桓伊分督荆、江、豫州,妥善解决,“彼此无怨,各得所任”(《谢安传》)。另一矛盾,即司马氏与谢氏的矛盾,在淝战前夕以司马道子与谢安共录尚书事而微有暴露。淝战后久不封赏,较明显地暴露了这一矛盾。加以谗毁迭起,谢安越来越不能自安于中枢职任,不得不于太元九年八月自请北征,并于十年四月出居广陵,八月死。司马道子遂得为扬州刺史、录尚书事、都督中外诸军事,完全排除了谢氏在中枢的存在。这样,谢玄也不能自安于北府之任,加以北伐失利和疾病的原因,于太元十二年正月退就会稽内史职②,十三年正月死。《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载其《山居赋》自注曰:“余祖车骑(玄)建大功淮淝,江左得免横流之祸。后及太傅(安)既薨,远图已辍①,于是便求解驾东归,以避君侧之乱②。废兴隐显,当是贤达之心。故选神丽之所,以申高栖之意。经始山川,实基于此。”据此可知,谢氏始宁山居,当始创于此时。这是陈郡谢氏家族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一年。
谢玄解驾东归以至于死,标志着谢氏门户越过了其发展的顶点。从此以后,谢氏家族再未产生真正当道处轴的人物,只是在一个时期内还保留着对北府兵的影响,这通过谢琰的活动可以看出。
谢琰为谢安之子。谢安死后十余年间,即东晋孝武帝与会稽王司马道子主相相持以及太原王氏两支分助主相③的这一时期中,谢氏家族人物包括谢琰,均无所作为,这是谢氏家族在政治上受到压抑的结果。隆安元年(397年)王恭反于京口,朝廷始假琰节都督前锋军事,领兵征讨。这显然是由于陈郡谢氏门户可以当太原王氏门户,而谢琰与北府又有历史渊源,司马道子欲加利用的缘故。王恭事平,谢琰于隆安三年迁卫将军、徐州刺史,假节。案晋制,假节虽有在军事时期可杀犯军令者之权,但谢琰为刺史假节而不得为都督,毕竟只是单车刺史,与都督徐兖诸州军事的刘牢之相比,势力大不相同。朝廷此授,不过是在王恭事平之后欲以谢琰平衡刘牢之而已。孙恩兵起,朝廷始加谢琰督吴兴、义兴二郡军事以镇压之。隆安三年,谢琰以徐州刺史④加会稽内史、都督五郡军事。到此为止,谢琰始有较大的军事实力。据《谢琰传》,谢琰遂“率徐州文武戍海浦”。“徐州文武”,盖指徐州刺史所率的文武吏①,这是谢氏直接掌握的徐州力量,而不是指在刘牢之手中的北府兵。隆安四年,谢琰战败被杀,谢氏门户力量更衰。此后的谢氏人物,同其他的士族高门人物一样,都不得不陆续投靠出自北府将的刘裕或刘毅,不再能独树一帜,历史上真正的门阀政治,从此就趋于破坏。
门阀政治作为一种消失了的政治格局,在刘宋时还有较强的余波。治国需要知识,而通晓朝典、诸悉人物、具有治国知识的人,在当时只有士族。可以帮助皇帝实现统治的寒门知识分子,其出现并发挥作用还须一段发育时间。刘宋文帝元嘉一朝,决断权无例外地属于皇帝自己,但是朝廷中王、谢士族充斥,大事都有他们插手。文帝为了实现皇权政治,有魄力诛杀前朝顾命大臣徐羡之、谢晦等人。但是《通鉴》元嘉二十八年说:“帝之始亲政事也,委任王华、王昙首、殷景仁、谢弘微、刘湛,次则范晔、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王]僧绰,凡十二人。”②这又说明宋文帝的皇权政治,还十分需要士族人物作为自己的拐杖。此后虽然有寒人知识分子逐渐进入历史舞台,但是门阀士族在文化、社会、政治上的影响依然存在。他们居高位而骄矜作态的表现,在南朝历史上竟比东晋时突出得多。
关于陈郡谢氏,史学界曾注意到一个显著的问题,即谢氏人物被孙恩起义群众杀戮的,比其它士族门户都多。谢氏被杀人物之著名者,计有谢安之子谢琰,谢琰之子谢肇、谢峻,谢铁之子谢邈、谢冲,谢冲之子谢明慧等。谢奕之女谢道韫,几与其夫王凝之同死会稽。究其原因,我认为除了孙恩与长期执政的东晋门阀士族的一般矛盾以外,还有孙恩与谢氏的特殊矛盾。谢氏是孙恩起事之时影响最大的一家门阀士族。孙恩起事,首先是反对当权的司马元显,同时也特别仇视其时最有影响的士族谢氏。谢氏家族的经济势力在三吴扩展,也较其它门阀士族要显著一些。所以谢氏人物或居家或为官在三吴者,在孙恩起事的战斗中首当其冲。
据《宋书》卷五三《谢方明传》及《晋书》卷七九《谢邈传》,孙恩起兵地点原拟在以谢邈为太守的吴兴郡而不是以王凝之为内史的会稽郡。孙恩曾为谢邈门下客的从者,往来于吴兴郡中,熟悉谢邈及谢氏家族情况。吴兴起兵因故不果,始改会稽,但谢氏人物死于孙恩之役者,仍以吴兴郡为多。
孙恩起事以后,主要的战场对手,一个是以徐州刺史督吴兴、义兴两郡军事,后来又以会稽内史督五郡军事的谢琰,谢琰不久即被孙恩军杀死;另一个是统领北府兵的刘牢之,而北府兵与谢氏家族关系的密切,是人所共知的。这也是孙恩与谢氏家族矛盾表现得特别尖锐的一个原因。
晋末以来,几家最高的门阀士族,以谢氏影响最深,潜力最大,所以谢氏人物参预政治的机会,也较其它家族为多。在晋宋皇权复兴之际,谢氏这样的家族,对于皇权说来,既最有利用的价值,又最具生事的危险。所以自东晋义熙年间刘裕当权以后,以迄刘宋之间,谢氏家族人物被刘宋杀戮者,比其它高门都要多,计有谢混、谢晦、谢灵运、谢综、谢约等人,其中谢混是谢琰之子,谢灵运是谢玄之孙。联系到农民暴动中士族被杀者也以谢氏为多的事实,不能不认为其中有共同的原因。


①谢安部督五州,《谢安传》系于加司徒不拜事下,无年月。《孝武帝纪》太元二年八月丁未以谢安为司徒。《通鉴》系于是年七月丁未。案是年七月癸亥朔,无丁未;八月壬辰朔,十六日丁未。故此处依《孝武帝纪》作八月。
②《通鉴》作七月丙辰,此依《孝武帝纪》,理由同上注。
①三阿今地有异说。《晋书·谢玄传》吴氏《斠注》辨诸书三阿在宝应说之误,从王氏《通鉴地理考释》主高邮说,兹据之。
②谢玄加领徐州,按制度当以京口为治所。《晋书》卷八四《殷仲堪传》:“冠军谢玄镇京口,请为参军”,“又以为长史”,可以为证。但谢玄驰骋疆场,治所随军事需要而变迁,又不能固定在京口。我疑其时谢玄在京口有留局,与谢玄离北府后司马道子兼领徐州时寄治建康而设留局于京口一样。参看本书第二九四页。
①《世说新语·贤媛》“桓车骑不好著新衣”条注引《桓氏谱》:“冲娶琅邪王恬之女。”王恬,王荟之兄。《晋书》卷六五《王苔传》:荟“恬虚守靖,不竞荣利。……桓冲表请荟为江州刺史,固辞不拜。”桓冲后娶颖川庾蔑(庾衮之子)女,见《世说新语·仇隙》“桓玄将篡”条注引《桓氏谱》。
①江州府州分治后刺史有时在豫章,见《晋书》卷八五《刘毅传》、《宋书》卷五二《庾悦传》。
①《太平御览》卷五八九引文小异。
②解北府之职以就会稽内史,即为剥夺兵权,其例甚多,如郗愔、王蕴。参看本书第八一及第一八六页。《世说新语·言语》注引《续晋阳秋》:“及平王恭,〔刘牢之〕转徐州刺史(案据《刘牢之传》,牢之代王恭都督青、徐等州军事,未尝为徐州刺史)。桓玄下都,以牢之为前锋行征西将军。玄至归降,用为会稽内史,欲解其兵”云云。《刘牢之传》“牢之乃叹曰:‘始尔便夺我兵,祸将至矣。’”
①此谓北伐停顿。“远图”,各本皆作“建图”,中华书局点校本据《文选》卷一九谢灵运《述祖德诗》及注引《山居赋注》改。
②此指司马道子与太原王氏。
③参看本书第二七五页。
④据《晋书》卷六四《司马道子传》,翌年谢琰死,道子求领徐州,可知谢琰镇会稽时仍领徐州。参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
①据《晋书》卷八四《刘牢之传》,司马元显约刘牢之背叛王恭,即以王恭位号予之。牢之归朝廷,遂代恭为都督兖、青、冀、幽、并、徐及扬州之晋陵军事。其时王恭之徐州刺史位号则归谢琰。可知谢琰之“徐州文武”并不包括习称北府的京口军府。同传元兴初(402年)司马元显将讨桓玄,刘牢之“率北府文武屯冽洲”。可知谢琰的“徐州文武”与刘牢之的“北府文武”不是一回事,有州和府的区别。冯君实先生《晋书孙恩卢循传笺证》第三○页谓谢琰“徐州文武即北府将士”,似尚可酌。
②胡注:“何瑀之恐当作何尚之。”




四、淝水之战与灭吴之战的比较


近几年来,史学界发表了许多关于淝水之战的讨论文章,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前秦苻坚发动的淝水之战,其性质是统一战争呢,还是民族入侵战争。这个问题如果只是在是和否之间选择答案,似乎不甚容易;但是答案如果没有倾向性,似乎也不可以。
我现在打算先将淝水之战与前此的西晋灭吴之战试作比较,探讨其表现的异同;以之为参考,再就淝水之战性质进行分析。其所以这样做,是想以汉未分裂后以迄隋统一之前四百年中的南北战争历史作为总的背景,来观察淝水之战,这样也许视野能够开阔一点,分析能够准确一些。其所以这样做,还因为苻坚明确地意识到,他将要发动的战争与西晋平吴之战有明显的联系。
淝水之战是在南北分裂形势下,由北方发动的一次大规模南进战争。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样的战争还有好多次。早干淝水之战的,有建安十三年(208年)的赤壁之战,太康元年(280年)的灭吴之战:晚于淝水之战的,有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的瓜步之战,开皇九年(589年)的灭陈之战。这些战争都可以就其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与淝水之战加以比较,探索其共同点。但是最为近似的,是一个世纪以前的晋灭吴之战。苻坚以之作为淝水之战的战略计划蓝图的,正是灭吴之战。
淝水之战的前一年,晋太元七年(382年)十月,苻坚会群臣于太极殿,廷议南侵。他驳石越长江难渡之言,曰:“仲谋泽洽全吴,孙晧因三代之业,龙骧(案指龙骧将军王濬)一呼,君臣面缚,虽有长江,其能久乎!以吾之众旅,投鞭于江,足断其流①”。前秦冠军将军慕容垂力促苻坚南侵,即以晋灭吴之战的胜利为理由。他说:“孙氏跨僭江东,终并于晋,其势然也。”他认为南进定策,不能筑室道谋。“昔晋武之平吴也,言可者张、杜(张华、杜预)数贤而已。若采群臣之言,岂能建不世之功?”前秦臣僚同于苻坚之见者是极少数,但是晋灭吴之战的成功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苻坚执意南侵。
其实,苻坚南侵,并非决之于临战之前的朝议。至少在淝水之战七八年前,南侵谋略已经形成。宁康三年(375年)七月,秦丞相王猛在临死之前,语苻坚曰:“晋虽僻陋吴越,乃正朔相承②,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臣没之后,愿不以晋为图。”苻坚哭王猛之死,谓太子苻宏曰:“天不欲使吾平一六合耶?何夺吾景略(王猛字)之速也!”苻坚虽重王猛,但不用其不图晋之遗言,而且认为王猛如不早死,终将助己灭晋以“平一六合”。由此可见,苻坚南侵,这时就已决定。它决定于苻坚个人,更决定于整个北方形势。从北方形势看,统一已经完成:370年秦灭燕,燕主慕容?降;371年仇池氏杨纂降,吐谷浑入贡;373年秦取梁、益二州,以杨安镇成都,毛当镇汉中,姚苌镇垫江,王统镇仇池,东晋军退据巴东。王猛死于北方及梁、益已经混一之后,他观察形势,料定苻坚南侵战争即将发动,所以才有“不以晋为图”的请求。
《高僧传》卷五《释道安传》载苻坚欲平一江左,用晋帝为仆射,谢安为侍中。群臣切谏,终不能回,以道安为苻坚所敬信,请他加以劝阻。苻坚答道安之谏曰:“非为地不广,民不足治也,将简天心,明大运所在耳。顺时巡狩,亦著前典,若如来言,则帝王无省方之文乎?”观苻坚的抱负,确是法则前典,以平一六合为己任的。
苻坚在决意南侵之初,认定南侵战争将是一次与灭吴之战相同或相似的“平一六合”的统一战争,并非毫无根据。王猛则从另一方面观察,认为南北之间存在华夷之隔的问题,东晋既然是“正朔相承”之国,苻秦就不应当以兵相图。这当然也是有理。可见淝水之战在其酝酿阶段,就显示了它的两重性质,既像统一战争,又像民族入侵战争。
王猛死后,苻坚开始了南进部署,目标是肃清东晋在汉水、淮水以北的军事势力,牢固控制襄阳、彭城地区,随时准备进入淮、汉以南作战。此时东晋朝廷,已感到来自北方的巨大压力,因而有谢玄北府兵的组建。太元四年前秦占领襄阳、彭城,在西线战场和东线战场都取突进之势。前秦东线得其西线援兵,进入淮水以南,去广陵百里,建康大震。谢玄救三阿,有君川之捷,逐敌于淮北,使京师暂得稳定。但东晋度量彼我军事力量,北胜于南,所以收缩战线,专守淮南。谢玄则总揽青、徐,进一步从事北府兵的组建,以应付东晋建立以来尚未出现过的严重局面。
前秦占领襄阳、彭城以后,南北军事形势与太康元年灭吴之战前夕更加接近。但是,苻坚在具体部署南进兵力时诱发了前秦的内部矛盾。晋太元五年(380年),苻坚以镇和龙(今辽宁朝阳,为前燕慕容?都城所在)的征北将军幽州刺史行唐公苻洛为使持节、都督益宁西南夷诸军事、征南大将军、益州牧,镇成都,使他道由伊阙趋襄阳,溯汉水北上,不许他经过长安。苻洛与镇蓟的镇北大将军北海公重联合,举兵反叛。和龙与蓟均鲜卑、乌桓旧地,鲜卑、乌桓虽表示不愿相从反叛,但此事引起关东的不宁是很显著的。苻坚平叛以后,以弟阳平公苻融执政,为侍中、中书监、都督中外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司隶校尉、录尚书事,以太子苻丕为都督关东诸军事、征东大将军、冀州牧,镇邺。苻坚又以关东“地广人稀”,思所以镇静之,而关中氐人族类“支胤弥繁”,乃分三原、九嵕、武都、汧、雍氐人十五万户于诸方要镇,“不忘旧德,为磐石之宗。”于是氐人宗族各领子弟,分镇关东要津①,而关中氐人力量转弱。赵整以歌为谏曰:“远徙种人留鲜卑,一旦缓急当语谁?”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措施的确没有起到巩固氐族统治的作用。
苻坚为南侵进行的又一项重要准备,是于太元七年改授苻融为征南大将军,以苻朗为使持节都督青徐兖三州诸军事、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并以裴元略为巴西、梓潼太守,使密具舟师,作顺流东下之计。这些部署,都是师法西晋灭吴战争的战前准备。
淝水之战前夕,前秦军事形势虽与晋灭吴之战前夕西晋军事形势极为近似,但前秦国内政治形势,由于民族因素的存在,却与西晋很不相同。苻洛、苻重之叛,说明氐族上层中秩序很不稳定。前于此的匈奴刘氏、羯石氏、鲜卑慕容氏,建国以后无一不是由于权贵争夺而内乱不己。氐苻氏的情况完全一样。关东形势特别可虑。氐户东迁,就是出于对关东地区实行民族统治的需要,这当然是对杂处关东的各民族极不信任的表现。关东地区民族分裂的可能性远未消弭。前秦内部的形势既然如此,那就说明尚不存在由前秦进行统一战争的政治条件,如同西晋太康元年所具有的那样。
让我们系统地比较一下灭吴之战和淝水之战这两次相距一个世纪的南北战争,研究一下它们的相同和相异的条件。
这两次战争,兵力方面都是南弱北强,北方又有顺流之利,因而居绝对优势地位。西晋和前秦向南用兵,臣僚都是同者少而异者多。西晋以持异议的贾充为元帅,前秦以持异议的苻融为前锋,这种情况又很相似。两次南北战争相同相似之处不少而结局迥异,是由于相异条件起着更大作用的缘故。
两次南北战争的相异条件是:
第一,两次战争军事准备的周密性大不一样。西晋以羊祜镇襄阳,筹划攻吴,始于泰始五年(269年)。羊祜先是“绥怀远近”,又垦田积谷,“至季年有十年之积”,见《晋书》卷三四《羊祜传》。羊祜以王濬为益州刺史,密令修舟揖为顺流之计,始于泰始八年(272年)。羊祜的作战方略是咸宁二年(276年)确定的,内容是:“梁益之兵(王濬、唐彬)水陆俱下,荆楚之众(羊祜)进临江陵,平南、豫州(胡奋、王戎)直指夏口,徐扬青兖(王浑、司马伷)并向秣陵。鼓旆以疑之,多方以误之。以一隅之吴,当天下之众,势分形散,所备皆急。巴汉奇兵(王濬)出其空虚,一处倾坏则上下震荡。”咸宁五年(279年)战争发动时,羊祜虽已身死,反对派贾充成为战争的元帅,但五路出兵的方略,据《三国志·吴志·孙晧传》及《晋书》卷三《武帝纪》的记载,与羊祜当年设计者完全相同。可见晋灭吴之战军事上经过十几年的周密策划,充分准备;部署上有正有奇,首尾策应,力求使对方处于被动地位,一处失利则全局动摇。吴丞相张悌率兵三万溯流应战,自知是孤注一掷。他估计形势说:“吴之将亡,贤愚所知,非今日也。”胡三省于《通鉴》此处评曰:“吴人至此为计穷也。”
前秦对淝水之战的军事准备,虽然基本上因袭晋灭吴之战的方略,但是极不周密,也不落实。前秦南进军力组成和配置,大致如下:
羽林军三万人,发良家子家富有武艺者组成,这无异是一支长安等地富人的质子军,只能置符坚中军以备侍从仪卫,没有战斗力量。
前锋军二十五万,由苻融率领,渡淮攻陷寿阳。前锋所部诸军,有的远出作战,如慕容垂、慕容韪率部数万,驰赴郧城。所以在寿阳之兵,确数难于估计,或有十余万众,其中氐人当不甚多。前锋与主力悬隔,没有可靠的后续力量,只能单独作战。
蜀中水师,是战前一年始由巴西、梓潼太守裴元略筹建,与灭吴之前王濬作船七年的准备,是无法比拟的。前秦南进之战开始,苻融受命督前锋军的同时,苻坚以姚苌为龙骧将军督益梁诸军事。《晋书》卷一一六《姚苌载记》苻坚语姚苌曰:“朕本以龙骧建业,龙骧之号未曾假人,今特以相授,山南之事一以委卿。”史传以此为姚苌终于在长安建立后秦的谶语。实际情况是,西晋王濬以龙骧将军率水师为奇兵,自益州下,卒扫金陵王气;苻坚以姚苌受龙骧之号入蜀,自然是希望他效法当年的王濬水师,出奇制胜。不过,这只是虚应王濬故事而已。益州水师既未建成,南进部署亦无奇正可言,欲收灭吴实效是不可能的。
前秦主力,据《苻坚载记》言:“坚发长安,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前后千里,旗鼓相望。坚至项城,凉州之兵始达咸阳,蜀汉之军顺流而下,幽冀之众至于彭城,东西万里,水陆齐进。运漕万艘,自河入石门,达于汝颖。”《世说新语·识鉴》“郗超与谢玄不善”条注引车频《秦书》则言:“众号百万,水陆俱进,次于项城。自项城至长安,连旗千里,首尾不绝。”史传以此称道苻坚出师之盛,百年所未见。实际上这如果不是夸张的话,也不过是一批被驱迫的新发之卒,散处道途,并没有形成战斗能力。苻坚以轻骑八千,兼道奔赴寿阳,而留大军于项城。淝水败后,苻坚北奔,未闻项城大军有何接应行动,次于道中的前秦军亦不闻有何举措。淝水前线崩溃,本来只是战役的失败,但结果却是整个后方军事系统彻底瓦解。苻坚逃回洛阳,沿途所收离散十余万,当包括业已溃乱的苻融前锋军,也包括次于道上之兵。前秦军既然不过是乌合之众,欲对之作周密部署自然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强大的前秦军须臾间顿成土崩之势的根本原因。
第二,两次战争比较,发动战争的司马氏和苻坚所恃政治力量不同。还在曹魏之时,司马氏经过嘉平之狱、淮南平叛以及杀曹髦事件,大体结束了曹马之争,从而取得代魏和灭蜀的胜利。《三国志·魏志·王凌传》注引《汉晋春秋》,王凌子王广谓曹爽辈骄奢失民,虚而不治,“虽势倾四海,声震天下,同日斩戮,名士减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失民故也。”案王广即钟会所撰《四本论》中主张“才性离”者,与傅嘏、钟会见解相左,为曹党而非马党,卒死于王凌之叛。他说曹党失民,反言之即马党得民,这种见于马党对手的言论,绝不会存心贬抑,所以是不会失实的。又,《三国志·吴志·张悌传》载灭吴之战开始以后,吴丞相张悌曰:“彼(案指曹魏)之失民也为日久矣,司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苛烦而布其平惠,为之谋主而救其急,民心归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心不扰,曹髦之死,四方不动。……其威武张矣,本根固矣,群情服矣,奸计立矣。”这是出自司马氏敌国丞相之口的一段非曹氏而美司马氏的言论,也是不会失实的。反之,在前秦内部,不论政治如何修明,都未能消弭潜在的民族矛盾。民族矛盾的尖锐存在,使前秦不可能具有足以支持大规模南侵战争的政治力量,从而也不可能形成周密的军事部署以进行这场战争。
第三,灭吴之战与淝水之战,就吴与东晋的国势比较,差别也很显著。吴未内乱频仍,朝廷失去重心,已呈瓦解之象,主要靠陆氏家族人物镇上游以为撑持。吴国屡遣人至海外,“求马”“益众”,以期加强军队,扩大战骑,但是迄无成效,军事上主动出击于江外,是完全不可能的。吴国在战略上本来只是靠沿江守险:城石头,作涂塘,遏东兴,置烽燧。蜀亡以后,吴国更是日夕惊慌,如陆机《辨亡论》之言:“或欲积石以险其流,或欲机械以御其变。”顺流之敌,防不胜防,吴国完全处于消极被动,等待晋军进攻的状态。至于东晋,政治上、军事上本来不算强大,但自桓温死后,政局大体说来是稳定的。桓、谢矛盾虽然还时有表现,但西线和东线的作战支援毕竟还是主要的事实。东晋一朝国防战略,虽长期有守淮和守江的论争,但东晋实际上一直是设防江外,甚至游军于淮、汉之北,并且在永和以后以迄东晋之末,三次占领洛阳,累计达三十余年之久。所以南宋人袁燮、王应麟鉴古伤时,都赞扬东晋;清人钱大听也说东晋君臣能“卓然自立”于江左①。仅就吴丞相张悌与东晋元帅谢安的临战表现作比较,也能反映吴和东晋在国运攸关的大战中,应变能力是大不相同的。
概括言之,前秦筹划南进战争,以一百年前的晋灭吴之战为根据,军事部署亦以之为蓝图。这反映符坚以统一南方为目的,战争性质似乎是统一战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统一了北方的人迟早都要发动南进战争,这主要是统一的历史传统对人们所起的强制作用。《世说新语·识鉴》:“石勒不知书,使人读《汉书》。闻郦食其劝立六国后,刻印将授之,大惊曰:‘此法当失,云何得遂有天下?’至留侯谏,乃曰:‘赖有此耳!’”石勒之时,中国并无南北统一的条件,即令是北方的统一,也难于长期维持。但是宁合不分的愿望却还是深入人心,有识之士,包括有识的少数民族上层分子,都是如此。《苻坚载记》(下)载苻坚起兵南进前之言曰:“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逋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哺。今欲起兵以讨之”,云云。以此与前引苻坚欲“平一六合”之言相参,可知当中国北方统一之后,即令是少数民族统一北方之后,也迟早会出现一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形势,逼迫北方统治者,包括荷坚在内,向南进攻。至于南进条件是否真已成熟,能否成功,后果如何,那是另一问题。
从政治、军事两个方面看来,淝水之战中的前秦显然是远逊于灭吴之战中的西晋,而淝水之战中的东晋从总体上说来,却又强于灭吴之战中的孙吴。由于两次战争条件的不同,晋灭吴之战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符坚淝水之战则否。淝水战前,北方的统治秩序远未稳定下来。氐族贵族中权利的分配尚未基本完成;被统治民族激烈对抗氐族统治的形势尚未消失;新的一轮争夺北方统治权的斗争正在酝酿之中。北方民族关系如此,南北政权的民族差异自然是很明显的,这就使得前秦的南进战争又不能不带有民族入侵色彩。关于这个方面,下一节还将详细论述。
所以,从淝水之战与灭吴之战的多方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到,两者性质既相同,又不同。在我看来,淝水之战具有统一战争和民族入侵战争的双重性质,而主要的一面是民族入侵战争。
这里还要附带陈述如下一个事实:直到二十世纪初年为止的中国皇朝历史上,在分裂时期,不管局势中是否掺杂民族因素,也不管民族矛盾是否十分严重,重新统一的任务总是由北方当局完成。即令南方经济力量与北方趋于平衡甚或超过北方,这一事实也不曾改变。应当如何解释这个事实,这里暂置不论。我只是想借这一事实,说明上引王猛谏苻坚所谓东晋“正朔相承”,勿以为图的话,归根结底,不能作为判断淝水之战性质的根据。
苻坚何尝不想争为正统?《朱子语类》卷一三六谓苻坚扫土而来,不计其它,因为“他是急欲做正统,恐后世以其非正统,故急欲亡晋。”就这个时期的历史说来,此亦一正朔,彼亦一正朔,正朔并不是不能改变的。自然,东晋正是以正朔相承自居。《颜氏家训·书证》:“南方以晋家渡江后,北间传记,皆名为伪书,不贵省读。”据《北齐书》卷二四《杜粥传》,高欢语杜粥曰:“萧衍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这就是说,正朔好像在东晋、宋、齐、梁、陈。但是论国祚,终归还是魏、周、隋、唐,相承相袭。正朔之说,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历史的经验是,北方终归要统一南方,关键在于条件成熟与否。等到北方民族关系一旦发生根本变化,质言之,等到北方民族融合发展到相当的水平,北方又积蓄了统一南方的力量,统一战争自然会减少或消失民族征服性质而得以完成,正朔也自然会随之改变,甫朝正朔就被北朝的隋取代了。司马光在论及古代历史上正统之争的问题时说:“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①苻坚发动南进战争,正是受到类似司马光这种思想的驱动。前引石勒以郦食其为失,以留侯为得的思想,实际上也是这样。至于在分裂时期,特别是本文所论的南北双方存在民族差异时期,九州在什么条件下方能“合为一统”,那是另一问题,这里不作讨论。


①《晋书》卷一一三、一一四《苻坚载记》(上)、(下)。下引文同此者不注。
②北方汉人认为江左政权“正朔相承”,不独此时为然。参看《北齐书》卷二四《杜弼传》。
①《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及《通鉴》太元五年录氐人宗亲所率出镇氐户之数,合计之远远不足十五万户。
①分见袁燮《絜斋集》卷六、卷七,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一八。
①《通鉴》黄初二年“臣光曰”云云。



五、北方的民族关系与淝水之战的性质问题


在上文中,已知淝水之战前夕北方民族融合水乎还很有限,从而南北政权的民族差异还很显著。从这一角度立论,我认为淝水之战性质虽不能完全排除统一战争的一面,但毕竟还是以民族入侵战争为主。现在,我想对其时北方民族关系确实还处于紧张而混乱的状态,从而还不存在统一南北的现实可能性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以期充实上文的论点。
近年来所见到的讨论淝水之战问题的文章,大多对于苻坚在北方的政绩印象极深,认为苻坚统治北方的二十多年(约占十六国时期的五分之一),是十六国时期最好的一个阶段。这种印象是有根据的。就民族关系而言,前秦苻坚统治时,有三个方面不同于前此的前赵、后赵、前燕。第一,采取民族绥抚政策,不滥杀被征服民族人民,还尽量礼遇优容他们的统治阶层人物;第二,打击氏族守旧豪帅,使吏治相对说来清平一些;第三,使用汉人士族为朝廷官吏和关东诸州刺史,并且崇尚儒学。这些措施,对于稳定前秦统治,统一中国北方,促进氏族社会的进步,甚至对于组织大规模的南进战争,无疑都起着重大的作用。在十六国时期的民族融合方面,前秦氏人政权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前此匈奴、羯、鲜卑慕容部建立过的政权,前秦有前此诸国的经验教训可以汲取,有前此诸国的某些成就可以利用,譬如积薪,后来居上。这是前秦取得政绩的一个原因。除此以外,汉化程度较高的苻坚的个人作为,当然也是一个原因,不容忽视。
但是,这毕竟只是十六国时期历史总进程的一个局部,而且在这个局部中,还有一些相反的不利于民族融合的事实,同样需要我们正视。
十六国民族斗争和民族融合的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前人常常提到的“胡亡氐乱”,大体上可以作为划分阶段的标志。这就是说,永嘉以后至后赵之亡为第一阶段(311—350);后赵之亡至淝水之战为第二阶段(350—383,苻坚政绩主要在这个阶段);淝水之战至北魏统一北方为第三阶段(383—439)。在第三阶段中,“氐乱”方兴,关中、关东、陇右政局纷坛,战祸不息,民族斗争出现又一个新的高潮,社会不宁比前两个阶段还要厉害。多少个民族,多少个国家,出现了又消失了,直到酝酿出鲜卑拓跋部建立北魏以及北魏逐步统一北方,才结束了十六国时期所谓“五胡乱华”局面。所有这些第三阶段的情况,都是第二阶段历史的结果。苻坚的治绩不论如何良好,都无法使历史越过这个阶段而达到像北魏中期以后那样的水平。
苻坚的治绩,反映了他所处阶段民族融合的成就,也反映了作为统治民族的氏族的社会发展水平。但是,前此进入中原并建立政权的诸多民族,包括氏族在内,在民族融合的进程中还没有联在一起,还存在严重的隔阂;还有不少边远地区的民族等待着机会独立地进入中原,或者等待着机会就地建立自己的国家以进行政治活动,既然如此,新的一轮民族斗争亦即新的一场动乱,肯定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说,在前秦统治的时候,北方远未成为稳定的地区,由北方统一南方的历史前景并没有真正出现。这个时候的苻坚,与灭宋时的元世祖忽必烈,与灭明时的清世祖顺治皇帝,是大不相同的。这并不是说,苻坚完全不可能取得对南方一次重大战役的胜利(一次战役的胜利,偶然因素有时也能起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而是说在北方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即令取得一次战役的胜利,也难实现从北方统一南方的历史任务。或者,即令苻坚通过一次战役的胜利消灭了江左政权,也不过是把北方的民族动乱扩大到南方,从而使南北统一根本无法维持。反之,苻坚军事上败于东晋,就立即造成北方分崩离析的后果。根据这些情况,我认为苻坚统治北方所取得的成绩,必须放到十六国历史总的进程中来估量,看到它只是这个总进程的一个局部,而且不是不可以逆转的局部。苻坚的政绩,远不足以改变南北关系中所具有的民族对抗的性质。
十六国的历史说明,一个统治民族,一个民族政权,要消除其民族压迫的表象和内容,往往需要经过一个反复曲折的过程,而且一般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要取得这种成就,统治民族个别上层人物的意愿固然重要,但还要等待统治民族本身进化到一个必要的水平,这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而统治民族能否得到足够的时间以完成本民族的进化,又要看是否具有民族内部和外部的安定条件,即本民族内部是否能取得协调而不致于内乱频仍,是否有其它民族至少在军事力量上强大到足以代替这一民族的统治地位。
十六国各个民族政权,其统治者特别是其创业人物,往往具有较强的汉化倾向,往往崇尚儒学,联络士人,以求创业成功。但是不要很久,其民族内部的守旧势力抬头,影响这个政权的政策,这个政权就会出现倒退的趋势。民族政权的统治者,其统治政策归根到底总是要反映整个民族的进化水平。如果民族进化水平还很低下,而统治者要长期稳定地维持一种较高的文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八“僭伪诸君有文学”条,据《晋书·载记》所录十六国统治者爱好经、史、文学的事迹立论说:“此皆生于戎羌,以用武为急,而仍兼文学如此,人亦何可轻量哉!”赵翼赞扬“僭伪诸君”个人文化素养之高,都是言之有据的。但是赵翼却没有注意到,这些“有文学”的“僭伪诸君”所代表、所依靠的民族,却处在落后得多的状态。所以正是在这些“有文学”的人的统治下,造成了民族的大灾难,社会的大破坏,而他们本族政权,也往往是在尚未完成其民族进化过程以前,就被其它民族取代了。
有一些“僭伪”之君,在“好文学”方面胜过苻坚,如刘渊“每观书传,常鄙随、陆无武,绛、灌无文”,认为“一物之不知者,固君子之所耻也。”刘渊自称汉王,以继刘禅绍汉自许。但刘渊本人却又是永嘉之乱的罪魁祸首。也有些民族政权,在政绩上不比苻坚的前秦差。如鲜卑慕容廆刑政修明,虚怀引纳,儒学昌盛,路有颂声。但是慕容氏入主关东以后,却又是官贪政鄙,内乱频仍,民族矛盾尖锐,终于很快就被氏人前秦所灭。不论是刘渊的匈奴族,还是慕容廆的鲜卑慕容部,都是在前后成百年的历史中经过许多反复,才逐渐完成其民族进化过程而稳定下来,与汉族及其它各族走向融合,甚至于逐渐消失了作为民族的存在。
至于苻坚的氏族本身,也有它自己的发展经历。氏族与中原华夏族接触极早,又长期与羌族为邻,受汉族和羌族的经济、文化影响较深。但是,氏族从来不是全族基本聚居在一起的民族。他们往往是分散成较小的群体而生活,各有君长,互不统属,住地不一定相联。在较大的范围里,他们则是与汉、羌等族错居。见于史籍的氐、汉交往,往往只是涉及氏族某一较小部分,而不是较大部分的氐人,更不是其整体。这种情况,不能不给氏族的进化带来影响,使其各个部分发展极不平衡。《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传》:“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氐最大,皆氐类也。”《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传》谓冉駹“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通典》卷一八九亦述冉駹东北之氐“君长数十”。《三国志·魏志》卷三十注引《魏略·西戎传》总叙氐人社会,则曰:“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自汉开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种人分窜山谷间,或在禄福①,或在汧陇左右,其种非一,……各有王侯,多受中国封拜。……其俗语不与中国同及羌胡杂同②。……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自还种落间则自氐语。……今虽都统于郡国,然故自有王侯在其虚落间。”曹操时武都氐五万余落出居扶风、天水界,有些氐人已徒居美阳,接近长安③。这就是说,氐人有小聚居和大错居的特点。所以《苻洪载记》标出苻氐“略阳临渭氐人”,盖亦氐人虚落间王侯,久离武都而居略阳,统于郡县。下云“世为西戎酋长”也只是指部落小帅④,而不是全氏族统一的首领。
苻坚祖父苻洪东徙,《通鉴》系之于咸和八年(333年),曰:“洪帅户二万,降于〔石〕虎,虎迎拜洪光烈将军、护氏校尉。洪至长安,说虎徙关中豪杰及氏、羌以实东方,曰:‘诸氐皆洪家部曲,洪帅以从,谁敢违者?’”案这次苻洪建议所徙诸氏,以地域言大概限于关中氐人。石虎乃“徙秦雍民及氐、羌十余万户于关东,以洪为龙骧将军、流民都督,使居枋头。以羌帅姚弋仲为奋武将军、西羌大都督,使帅其众数万,徙居清河之滠头。”据此可知,这次徙民中有汉人豪杰,有氐人和羌人。羌人数万既随姚弋仲居清河,而姚弋仲又拥有西羌大都督的称号,剩下的由苻洪帅以居枋头者,当然只是氐人及汉人,而其中氐人数量多少,史不明具。我们知道刘聪时苻洪自称护氐校尉,后来石虎即拜洪为护氐校尉①;东迁枋头后苻洪反而失去了护氐校尉名号,但称流民都督。这里似可看出,苻洪枋头之众中氐人数量不会很多,至少不会多于汉人。后赵败乱以后,所在兵起,苻洪众至十余万,亦当氐、汉相杂,数量上氐人不会是主体,但武力方面应当主要是依仗氐人。
氐族统治者明白自己在数量上的这一重大弱点,所以苻洪起兵关东时带有三个称号:大将军、大单于、三秦王。大将军是东晋所拜,可用以维系所统汉人,并号令北方其余的汉人;大单于则表示自己有权总统诸胡族。这两个称号都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最具实际意义的称号是三秦王。苻健悉众入关时,其所依仗的氐人武力既然在部众中只占少数,苻健所拥有的民族武力优势既然并不明显,那末入关以接近本民族的旧地,称王于三秦,就不失为一个稳妥的考虑。
西归氐人并不是一支强大的民族武力,已如上述,关中迤西氐人又多错居不相统属,苻氐亦难得其死力。西归氐人之中,有许多长老、功臣恃旧不虔,事端迭起。例如“始平多枋头西归之人,豪右纵横,劫盗充斥”①;氐豪樊氏有大勋,“负气倨做”②;苻健皇后强氏之弟强德“昏酒豪横,为百姓之患”③,等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苻氏的统治力量,甚至于在稍后形成频繁的内乱。东晋隆和三年(365年),前秦淮南公苻幼袭击长安。太和二年(367年)苻坚兄弟辈赵公苻双、晋公苻柳、魏公苻廋、燕公苻武等联合叛乱,分兵谋攻长安。东晋太元五年(380年),北海公苻重、行唐公苻洛叛;七年,东海公苻阳叛,等等。
除此以外,羌人部落亦数为叛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叛乱的羌人部落,甚至连结作为统治民族的氐人为援。太和元年,羌人敛歧④率部落四千家叛,失败后投奔氐人聚居的白马。太元元年前秦克凉州后,议讨“西障氐羌”。苻坚曰:“彼种落杂居,不相统壹,不能为中国大患。宜先抚谕,征其租税。若不从命,然后讨之。”由于前秦部将纵兵大掠,苻坚斩前锋“以谢氐、羌,氐、羌大悦,降服者三万余落。”⑤凡此诸事,说明有些氐人部落不但不臣服于氐人的前秦政权,而且宁随与其杂居通好的羌人共同反抗前秦。前秦征服不宾,也把这些氐人部落视同异族,有时甚至氐、羌并讨。
前秦仿照汉、前赵、后赵徙民畿甸的办法,向关中迁徙被征服族的人民,以图就近控制。太和五年(370年)秦灭前燕,徙慕容?及其王公以下并鲜卑四万余户于长安。咸安元年(371年),苻坚又徙关东豪杰及诸杂夷十万户于关中①,此次所徒,当包括汉族豪强以及前赵、后赵、前燕贵族在内。所以当苻融谏阻苻坚南进时,表示甚以鲜卑、羌、羯“布诸畿甸”、“攒集如林”为忧。特别是鲜卑贵族“列官满朝,势倾劳旧”②,足以与氐人贵族功臣相颉颃。太元元年(376年)秦灭前凉,又徙前凉豪右七千余户于关中。前秦所徒于关中者,除汉族外,大概都是分土定居,但并非一同编户。他们当是在其原有酋帅统领下,维持着军营组织。这些人无事则已,有事必为乱阶。所以当苻坚南侵失败后,鲜卑、羌以及丁零、乌桓等族首领,很快就树立起各自的民族旗号,参与权力的竞逐。
氐族人数不多,而前秦地境又不断扩大,这样就产生了一个迫切问题:究竟应当把极有限的氐人放在哪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族统治的效益?从事态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氐户应当集中留居关中以控局势,一种认为应当布列藩镇以固四方。由于幽州苻洛、苻重之叛,苻坚决策分散氏户,乃有上文所述氐户出镇之事。
氐户居中居外的争议导源于氐户稀少,并非新出问题。《苻坚载记》(下)说,苻坚初即位时,新平人王彫陈说图谶,有“氐在中,华在表”之文,请据以“徙汧陇诸氐于京师,三秦大户置之边地”。所谓“华”,所谓“三秦大户”,除关中旧户外,当包括自各地徙居关中的汉族豪强,甚至包括久居关东而被苻秦徙置关中的诸族酋豪。这实际上与魏晋以来邓艾、郭钦、江统诸人的“徒戎”理论相同,只是华夷内外互换位置罢了。王彫以左道惑众诛,刑前犹曰新平应出“帝王宝器”,并云“出于壬午之年”。后来果然有“新平郡献玉器”之事,《载记》谓“至是新平人得之以献”,车频《秦书》谓此事在壬午年①。壬午为太元七年(382年),而氐户分戍方镇为两年以前之事。由此可见,图谶之说代表安置氐户的一种政治见解,并非无稽之谈。新平人王彤熟知关陇民族杂乱的局势及氐族有限的统治能力,深以为虑,所以有图谶徙户“氐在中,华在表”之说。苻坚虽未从王彫之请,但以献玉器事证明王彫言而有征,追赠光禄大夫。王彫既获追赠,他的“氐在中,华在表”的政见当然不能再以“左道惑众”视之。如果是这样,则新平献器与氐户出镇的决定就是一个矛盾的表现,这个矛盾正反映了苻坚由于氐户稀少,前秦统治力量薄弱而举棋不定,左右为难②。
苻坚在相当困难的情形下,居然能够统一北方,深入益州,囊括西域,不能不说是一个极突出的成就。成就的取得,是与苻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分不开的。苻坚堪称十六国时期的一个卓越人物,这一点我与史学界时下的普遍意见是一致的。
但是,如前所论,通过民族斗争达到民族融合,在经济、文化水平低下,交往条件落后的时代,不能不是一个漫长的反复的过程。当卷入这一潮流的民族较多,这些民族又都处在活力旺盛的阶段,它们卷入这一潮流的步骤又参差不齐的时候,过程尤为漫长,尤为曲折。苻坚统治的二十多年时间,并不足以消除北方各民族之间的隔阂,从而也不足以消除南方政权与北方政权之间的民族隔阂。如果说苻坚淝水之战的失败,军事上有某些偶然因素的话,那末苻坚败归洛阳时众犹十余万而不能阻止前秦的瓦解,而且瓦解前秦的正是前秦朝臣所虑的鲜卑人和羌人的武力,这种情况就不能一概视之为偶然了。
《魏书》卷四七《卢渊传》孝文帝诏答卢渊表曰:“曹操胜袁,盖由德业内举;苻坚瓦解,当缘立政未至。”这也是就前秦内部原因来解释淝水之战的胜负。北魏去前秦未远,国内形势多有可比之处,所以判断是比较可信的。至于“立政未至”,我以为最主要的莫过于缺乏比较稳定和谐的国内民族关系。
我们可以说,苻坚之兴,兴于他缓和了民族矛盾;苻坚之败,败于他远未消弭民族矛盾。民族矛盾在相当程度上被他的民族政策的成就暂时掩盖起来。苻坚所以兴又所以败,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制约着我们对苻坚个人和对苻坚所发动的淝水之战的评价,我们要辩证地加以理解才行。
这样说来,北方的民族关系究竟要发展到什么程度,才能使北方的南进战争具有完全的统一战争的性质呢?这个问题必须参考后代的历史事实来加以思考。北魏历史中的民族融合过程可以给我们重要的启示。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一朝历史,有可以与前秦相比较的地方。苻坚以后北方再次统一,完成于拓跋焘之时。拓跋焘兴大学,徵儒生,罢功臣,改律制,使北魏政权初具上国规模。《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评论说:“佛狸(案即拓跋焘)已来,稍僭华典,胡风国俗,杂相揉乱。”自南人视之,北魏政权正处在较显著的汉化过程之中,趋势与前秦政权相近似。北魏于此时兴动南进之役以求统一中国,似乎与苻坚南侵一样,也有一些历史的理由。但是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拓跋焘自瓜步战场北归时致盱眙城中宋将臧质书曰:“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案国人指鲜卑拓跋部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三秦氐、羌。设使丁零死者,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减并州贼;氐、羌死,正减关中贼。卿若杀丁零、胡,无不利。”①北魏军中包含的民族矛盾,竟是如此惊人。这种矛盾在淝水之战中当是同样存在的,只是没有留下典型材料来表现罢了。我们可以推见,第一,苻坚政权和拓跋焘政权,汉化趋势是一致的,民族融合的趋势是一致的,尽管程度上容有不同;第二,苻坚、拓跋焘南进战争失败于民族矛盾无法克服,也是一致的,尽管表现的隐显程度颇有差别;第三,苻坚、拓跋焘的南进战争同样具有统一战争和民族入侵战争双重性质,尽管这两种不同性质在两次战争中各占的比重可能不尽相同;第四,这两次战争虽然同具统一战争的性质,但毕竟以民族入侵战争性质为主。第五,这两次战争有如此多的相似条件,所以同以失败告终,尽管败局造成的后果并不一样。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瓜步之战中作战双方都以苻坚和淝水之战为鉴,拓跋焘重在汲取苻坚战场失败的教训,而宋人一方则重视苻坚成功的一面。《宋书》卷九五《索虏传》北魏太武帝拓跋焘遗宋文帝刘义隆书曰:“我亦不痴,复不是苻坚……”云云。同书卷七四《臧质传》臧质致拓跋焘书曰:“尔识智及众力,岂能胜苻坚耶?”作战双方都如此重视苻坚及淝水之战,正说明瓜步之战以淝水之战为前车之鉴,说明这两次战争确有许多可以相比之处。
只有在孝文帝拓跋宏完成了鲜卑拓跋部和北魏政权的一系列改革以后,南北战争的性质才有可能发生具有根本意义的变化,越来越以统一战争为主。孝文帝的改革继承了十六国以来长期民族融合的成果,同时又给民族融合以极有效的新的推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内容,关系到语言、文化、习俗以至于经济生活。《魏书》卷六五《李平传》说到鲜卑部人自代迁洛,资产殆罄,“自景明以来,差得休息,事农者未积二年之储,筑室者裁有数间之屋,莫不肆力伊、瀍,人急其务。实宜安静新人,劝其稼穑……。”李平的话本来是诉说迁洛的艰难,但实际上却说明了迁洛的代北人已经固着于中原土地之上,稳定于中原的农耕生活,这正是影响于民族融合各个方面的可靠基础。在文化习俗方面,这种民族融合的现象,到南北朝后期也已经很显著了。
南北朝后期,北方的某些鲜卑统治者和居高位的汉族士人,熟悉和仰慕江南文化,相当突出。《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记帝被逼禅位高洋时,“下御座步就东廊,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案指该书《献帝纪赞》)”云云。这是鲜卑皇帝脱口能咏南方所出典籍之例。北士就更有甚焉。《颜氏家训·文章》记北齐文士邢邵特重沈约,魏收则特重任昉。《北齐书》卷三七《魏收传》载“〔邢〕邵又曰:‘江南任防文体本疏,魏收非直模拟,亦大偷窃。’收闻乃曰:‘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昉?’”邢、魏各以所宗江南文体非毁对方,甚至各有朋党。
此一时期,南北政权互遣使节通好,至为频繁。双方皆妙选行人,必求容止可观,文学优瞻者始得充任。南来的北朝使节,皆为汉族高门人物,而非鲜卑子弟。这一方面的情况,《廿二史札记》卷一四“南北朝通好以使命为重”条已详备言之。赵翼看到南北双方都藉使命以增国光这一现象的突出,至于这一现象所反映的北方政权汉化的水平以及南北政权民族差别的逐渐泯灭,赵翼当然不甚了了。
北方各族人民逐渐稳定于中原的农业经济生活,南北文化风尚逐渐趋于一致,这是北方民族融合的真实反映。当这种情况出现并在广度和深度上继续发展的时候,如果再要发生北方南进战争的话,一般说来这种战争将具有比淝水之战、瓜步之战更多的统一战争的成分,是毫无疑义的,至少在理论上必然如此。当然,这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一个复杂的,漫长的历史进程。而且通过战争完成南北统一,还须有充分的实力准备①。
但是,客观的历史进程,比我上面所分析的还要复杂,还要漫长。鲜卑拓跋部的主体部分虽然已经以编户形式进入中原,在农业生活的基础上加速了与汉人的融合,但居于北面边疆地区更为落后的鲜卑族和其它各族人民,却仍然没有在较大程度上改变过去那种闭塞、孤独状态。他们在民族融合方面还有一段更长的曲折道路要走,这表现为六镇起义,表现为北齐、北周历史的反复。当这最后一批闭塞、孤独的鲜卑拓跋部人也卷入了中原民族融合的洪流而使社会水平得到提高,赶上鲜卑拓跋部的主体部分,又经过大半个世纪的稳定和巩固以后,进入北方的各民族之间以及每个民族的各部分之间的隔阂就大大减少,而且不可逆转。从“五胡乱华”开始的这一回合的民族融合大体完成了,南北政权间的民族对抗性质也因此而更为淡化。等到酝酿出隋灭陈之战的时候,这场战争就完全成为统一战争,民族入侵性质也完全消失。这次统一战争的成功,主要不是决定于隋朝统治者杨氏个人及其族属,而是决定于北方各民族融合水平的提高和南北政权民族界线的泯灭。到了这时,所谓江东正朔相承的问题,也再没有人道及了。以隋灭陈之战与瓜步之战和淝水之战相比,民族关系的实质变化导致战争性质的变化,是一目了然的。
陈寅恪先生留意从十六国以来历史总进程的角度观察重大的历史问题。他在论证字文泰“融合复杂民族”而推行其“关中本位政策”问题时说道:“在此之前,秦苻坚、魏孝文帝皆知此意(案指“融合复杂民族”)者。但秦魏欲以魏晋以来之汉化笼罩全部复杂民族,故不得不亟于南侵,非取得神州文化正统所在之江东而代之不可。其事既不能成,仅余一字文泰之新途径而已。”①我对陈先生卓见所拟补充解释的是,苻坚、孝文帝、字文泰都推行其实质是汉化的民族融合政策,他们是在北方民族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推行此政策的卓越的代表人物。字文泰后来居上,以其所处特殊历史条件而将汉化缘饰之为带有胡化表象的“关中本位政策”,取得了积极成就,影响及于隋和初唐。北方民族融合上升到高水平,南北民族隔阂日益淡化,南进战争就日益表现为统一战争。南方日弱的政权丧失了民族斗争这一抗御北方入侵的精神武器,北方发动统一战争也就得以水到渠成。灭陈战争的成功完成于隋,但包含了苻坚、孝文帝、宇文泰所作的贡献,其中字文泰的贡献更为直接,更易于被观察到。
比起淝水之战和瓜步之战,隋灭陈之战的性质变化了,所以隋的军事统一可以巩固下来。统一以后,经济、政治和文化得以朝积极方面发展,人民处境能够有所改善,中华民族又重新走向兴旺之路。这一切,反过来又成为巩固统一的条件。甚至于隋的速亡,也没有导致分裂的再现。
通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南北战争,似乎可以归结为如下一种认识。由于中国历史具有统一的传统,凡是统治北方的势力,都认为分裂是不正常的暂时现象,都不自安于南北分裂状态,都企图南进以求统一。反过来看,南方的政权,大体也是这样。
从北方发动的南进战争说来,情况有两类,以是否存在民族对抗问题为区分。赤壁之战与灭吴之战为第一类,它们不存在民族对抗问题。赤壁之战是灭吴之战的始初形态,灭吴之战是在具备充分条件的基础上完成了赤壁之战的战略目的。淝水之战、瓜步之战、灭陈之战为第二类,它们存在或者说本来存在民族对抗问题。淝水之战和瓜步之战是灭陈之战的始初形态,灭陈之战是在具备了充分条件,首要的是北方民族融合条件的基础上,完成了淝水之战和瓜步之战的战略目的。第二类南北战争,当民族融合条件并不具备或不充分具备的时候,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呈现民族入侵性质,就会扩大民族矛盾。淝水之战是这样,瓜步之战也是这样。
第二类南北战争,由淝水之战、瓜步之战直到灭陈之战,战争性质转化的完成,经历了长达二百年的时间。如果追溯到永嘉乱后南北对立的形成,时间更要长久。这主要是由于北方民族关系特别复杂的缘故。卷入这场长期的社会变迁的民族多,兴败频繁,因而代价很大。但是,后果也堪称丰硕。《通鉴》晋太元二一年七月条胡注曰:“呜呼!自隋以后,名称扬于时者,代北之子孙十居六七矣。”胡三省借古抒怀,我们自不必拘泥于他所作的数量估计是否完全准确。但是单就这一突出事实而论,十六国以来中国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成果,也是十分可观的。
这个时期以后,中国皇朝历史上还有过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满洲人入侵和统一北方的事,其中的女真人、蒙古人、满洲人都曾由北方入侵南方,而蒙古人和满洲人都曾完成过统一中国的事业。蒙古人灭南宋,满洲人灭南明,都是由入侵战争转变为统一战争。由于这两次战争,每次主要只牵涉对抗着的两个民族,入侵者背后没有出现军事力量更为强大的第三个、第四个民族的干扰,所以过程比较简单,比较短促,我们只能在理论上承认战争性质的逐渐转变,而难于确指这一转变的契机何在,标志是什么,出现在何年何月。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只有从战争性质的两重性即入侵战争和统一战争的变化来分析,才能解释清楚宋元之际和明清之际的一些历史现象。
中国古代这一类型的南北战争的两重性的分析,并不一定妨碍我们对每次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的区分,如果必须对古代战争作这种区分的话。因为两重性不是均匀地存在于每次战争之中,也不是均匀地存在于一次战争的整个过程之中。不过,如果承认对这种类型战争的两重性的分析是可取的,就不应把每次战争的性质看得纯粹又纯粹。须知,这一类型的战争毕竟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之间的战争,而各民族通过各自的途径,都在创造着这个国家的历史。与外敌入侵相比,这种类型的战争,归根到底还只能说是中国历史上的内战。自然,这种内战往往给各族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我们知道,阶级社会中历史的进步,本来就是以人民的痛苦为代价来取得的。


①禄福为酒泉郡属县,于地望不合。《三国志集解》卢弼谓禄福为上禄之讹,《汉书·地理志》武都郡有上禄县。《续汉书·郡国志》注谓杨氐所居仇池即在上禄县南,案卢说甚是。
②此句不得解,历来有异说。《通典》卷一八九谓氐人“其俗语不与中国及羌胡同”,可知《魏略》前一“同”字为衍文。
③分见《三国志·魏志》卷三○注引《魏略·西戎传》及同书卷一五《张既传》。《通鉴》建安二四年胡注谓“诸氐散居秦川,苻氏乱华自此始。”
④《晋书》卷一一二《苻洪载记》苻洪“父怀归,部落小帅”,以上世系无闻。
①《太平御览》卷一二一引《十六国春秋·前秦录》。
①《晋书》卷一一四《苻坚载记》(下)附《王猛传》。

③《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
④敛歧曾为姚襄右部帅,见《晋书》卷一一六《姚襄载记》。
⑤《通鉴》太元元年。
①《通鉴》咸安元年“十万户”作“十五万户”。又《通鉴》咸安二年记苻坚用慕容垂之言,使“燕之诸王悉补边郡。”
②《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
①《太平御览》卷七五六引车频《秦书》谓苻坚建元十八年新平人耕地获玉器。案苻坚建元十八年岁在壬午,即东晋太元七年。
②苻坚对于谶讳,本无一定态度。他曾有谶讳之禁,犯者弃市,尚书郎王佩读谶,杀之,《通鉴》系之于太元三年。可是苻坚季年为慕容氏所困,又信“帝出五将久长得”之谶而奔于五将山,并于姚苌求传国玺时斥之曰:“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无汝羌名。违天不祥,其能久乎!”洪迈《容斋三笔》卷七“光武苻坚”条可参。
①《宋书》卷七四《臧质传》。
①北方的民族融合,是实现统一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此处只是据必要条件而言。具备这种条件而又能实现统一,另有其它条件。此问题只能就每次战争的许多情况加以具体分析,这不是本文所拟探索的问题,姑置不论。
①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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