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余庆:北魏后宫子贵母死之制的形成和演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13 次 更新时间:2022-10-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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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余庆 (进入专栏)  

魏收《魏书》多载“子贵母死”之事,后宫产子将立为储贰,其母皆赐死。我就拓跋历史来龙去脉思考子贵母死问题,发现子贵母死不是一种临时的因应措置,而是根植于拓跋部落早期君位传承引发动乱以及相关的母系部族利益冲突等事实。道武帝时国家转型,面对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历史传统,乃行子贵母死加以扭转,并因此形成制度。顺此脉络剖析拓跋历史,还能看到道武帝离散部落之举,其性质竟与子贵母死之制一脉相通,两者事不连属,却具有同样的社会历史背景。而且,文明太后冯氏的固位和擅权,在策略上也是凭借子贵母死制度。纵观历史进程,脱胎于拓跋部落母体的子贵母死既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形成和演变,显示拓跋部落在其进化过程中承受的精神痛苦。



盛乐时期(1)拓跋部的历史,文献简略,考古资料目前尚少。本文所涉问题,有些环节难于用实证方法一一确凿言之,只能就史料所及穷思立说,并辅之以推理分析,在隐约中求其近似,算是勾勒盛乐时期拓跋部社会侧影的一种尝试。


周一良先生曾说:“拓跋氏入中原前之旧制,凡其子之立太子者,母妃先赐死,至孝文帝母犹因此而被杀。但北方其他少数民族未闻有此风俗,且游牧部落亦不如封建王朝之易于发生母后专权之例,其来源尚待研究。”(2)周先生认定子贵母死是拓跋旧制,但来源不明。本文探索盛乐时期游牧的拓跋部为何出现母后专权从而使拓跋局势动荡不安问题,探索拓跋部在平城创立帝业之时为何不得不建立如此残酷的子贵母死之制。探源究理虽似有可说之处,但觉仍在若明若暗之中,不知对周先生的疑惑,是否能予以解释。


一 《魏书》“子贵母死”所据的汉典和旧法



《魏书·皇后传》(3)史臣曰:“钩弋年稚子幼,汉武所以行权,魏世遂为常制,子贵母死。矫枉之义,不亦过哉!高祖终革其失(4),良有以也。”《皇后传》所载北魏后宫制度为他朝罕见者,子贵母死是最重要的一项,所以史臣特为表出,并申谴责之意。


《魏书·太宗纪》:“初,帝母刘贵人赐死,太祖告帝曰:‘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故吾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这里道武帝以师法汉典为子贵母死的依据,上引《皇后传》史臣所论,就是由此而发。


《魏书·皇后传·道武刘皇后传》:“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太祖末年,后以旧法薨。”所谓故事,所谓旧法,实为一事。这里,确言刘贵人(死赠皇后)死于拓跋故事、旧法,而不言死于道武师法汉典所立的新制,与《太宗纪》不同。


以上就是《魏书》所见子贵母死缘由的几条主要资料,其中关于此制的根据,有汉典和旧法二说。汉典之说,在道武帝基本上以北俗为治的时候,是可疑的,但不无缘故,须得斟酌。拓跋旧法之说也有问题,因为在道武以前百余年的拓跋历史中,找不到一处子贵母死正式的实例,赵翼对此早有疑惑(5)。不过,旧法之说既然在《魏书》中反复出现,就要对此作出解释才行。


先看看汉典之说,即汉武杀钩弋事。汉武帝暮年,戾园痛事历历在目。戾太子有强大的卫氏外家,是酿成大祸的隐因。卫氏家族涉此案而死者甚众(6)。其后,汉武帝欲立钩弋夫人之子为太子,“以其年稚母少,恐女主颛恣乱国家,犹与久之”。武帝杀钩弋,子乃得立,即昭帝。昭帝舅家“赵氏无在位者,惟赵父(按即昭帝外祖)追封”(7)。北魏道武帝杀太子母于太子继位之前,事同汉武帝。汉武帝以外氏家族为身后之忧,因而杀太子母,道武帝既引此为鉴,当亦有具体的足忧之事涉及外家者。这正是本文下节将要探索的问题。


道武帝是否达到了可以随意运用汉典创业垂统的文明程度呢?不是这样。今本《魏书·太宗纪》可能是采自残存的魏澹《魏书》(8),而魏澹说过:“道武出自结绳,未师典诰。”(9)今本《魏书·官氏志》也说,道武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皆拟远古云鸟之义”。可见道武帝本性是法拓跋之古而排周汉典制,与其重干戈而无视文德(10)的行事一致。这种落后的文化状态,与所谓“远同汉武”是完全相悖的。所以,“远同汉武”云云,很难看作道武帝本人将立其子而杀其母的认识来源和直接依据。


不过,道武帝身边逐渐积聚了一些汉族士人,其中著者,较早的有燕凤、许谦、张衮,稍后有崔玄伯,他们多少能起以汉文化影响道武帝的作用。张衮、崔玄伯本传,都有以《史》《汉》故事说道武帝,得到道武帝重视的记载。据《太祖纪》,登国十年(395)参合陂之役,道武帝大破慕容宝军,“于俘虏中擢其才识者贾彝、贾闰、晁崇等,与参谋议,宪章故实”,汉士的影响增加了。


道武帝经过反复奋战,征服了代北及四周许多部落,特别是逐个解决了其母族贺兰部和妻族独孤部的部落势力(11),代北统一始得完成。登国十一年(皇始元年,396),许谦劝进。接着,道武帝取并州,攻冀州,全力处置燕国残余,也就是道武帝祖母昭成皇后所从出的慕容部落势力(12)。由此可见,道武帝与之反复交手的对象,主要是他贴近的外家部族。可以说,道武帝正是由于彻底战胜了贺兰、独孤、慕容这些外家部族,才得以拓定帝业。道武帝欲巩固帝业,也必得循此轨辙,重视后宫涉政问题。这是很重要的事实。对于这种事实,道武帝自然是思之再三,而周围的汉士自然也是看得清楚的。


《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太祖常引问古今旧事,王者制度,治世之则。玄伯陈古人制作之体,及明君贤臣,往代废兴之由,甚合上意。”开创了帝国的道武帝带着自己面临的困难问题,向汉臣探询巩固帝国的治道,接受了涉及“往代废兴”事迹的钩弋故事的启发,形成决断,并把决断向他的继承人宣布。这是我们可以作出的一种合理推测。


那么,为什么又有子贵母死出于拓跋旧法之说呢?如前所述,道武帝为政的主要特点是法拓跋之古而排周汉典制,说子贵母死源于拓跋旧法似乎更符合他的思维定势,更便于他认同。道武帝是富有历史感的人,也许拓跋部古老历史传说中有某些事例对他实行子贵母死的决断有启发作用。而当时形成的名为“真人代歌”的鲜卑史诗,“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很可能起着这种作用。我推测,拓跋部人惮于历代母后、外家乱事而思有所扼制,于代歌中表现出类似的期盼。这只是鲜卑人的舆论,并不一定是实事,《皇后传》却径以故事、旧法称之。太祖当然知道这一拓跋历史背景,所以假汉武制度之名来宣布子贵母死。这也是一种合理推测。


至于本无实据的所谓故事、旧法的说法在《魏书》中终于沿袭下来,历朝立嗣君都如是为说,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子贵母死出于拓跋故事、旧法,首见于《道武刘皇后传》,其后,见于《文成李皇后传》,中间相隔四代,均不见有子贵母死和拓跋故事、旧法的说法。保存刘皇后赐死细节资料的是《太宗纪》而非《刘皇后传》,但是《太宗纪》中道武帝只说是据汉典行事,不言及有拓跋故事、旧法为据,这当是明元帝明了拓跋历史,不肯接受根据所谓故事、旧法而赐其母死此一残酷事实的缘故。循此思考,我认为道武帝据儒生缘饰汉典为一时的理由,赐死刘皇后以后,子贵母死才开始具有案例性质,立嗣都循此例,遂以相沿成习。这样,经过几次立嗣的实践,到了文成李皇后时,子贵母死自然已成故事、旧法,而李皇后之死就是依故事、旧法行之。


拓跋部虽然没有具体的子贵母死旧法让道武帝遵循,但是矫正拓跋部旧时长期延续的母强子立局面,却是采行子贵母死这种残酷措施的直接原因。道武以前是母强子立,道武以后是子贵母死。这种截然不同的现象有着相同的背景,前者是反映了、后者是有惩于外家和母后势力的强大。从前者到后者,看得出是拓跋历史的一种飞跃。


如果再大胆一点来寻求理解,认为刘夫人据“故事”、“旧法”被赐死之说并非全是空穴来风,如果事有先例,难道道武在其母贺太后死之次月“进尊号”之事,已是子贵母死之制的先例?难道道武帝视母后及母族势力为其帝业障碍而竟使贺太后死在他自己之手?这是值得想一想的问题,本文将在后面另作探索。


《魏书·天象志》中保存的资料,有助于说明刘夫人赐死更重要的是出于斩断拓跋历史中母强立子的传统,求得一种巩固帝国的手段,而这种手段是经过几年的思考之后,才以旧制的名义,下决心实行的。据《天象志》一之二,天赐元年(404)“四月甲午,月掩轩辕第四星。占曰:‘女主恶之。’六年七月,夫人刘氏薨”。《天象志》一之一记曰:“天赐五年(408)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占曰:‘后死。’六年七月,夫人刘氏薨。”排比上引资料,可知天赐元年四月出现不利于刘夫人的天象和“女主恶之”的星占之后,五年七月又出现日蚀和“后死”的星占。再过一年,天赐六年(即永兴元年)七月,刘夫人始被赐死,其间足有五年多的渲染时间。天象记事是按时记载的官府文书,借天象观察人事吉凶,可以被用来引导人们的认识,达到主其事者的预期目的。这是制造舆论的游戏。正史中本来是少有为一个皇后之死而留下多则天象资料的。《魏书·天象志》罕见地记录了多则有关刘夫人死前数年命运的资料,为的是烘托出刘夫人之死,而且还要隐去死因,不正是这样的舆论游戏吗?刘夫人本以其子立为嗣君而被赐死,嗣君即位后追封刘夫人为先帝的皇后。这当是永兴元年(409)的事。然则,《天象志》天赐五年七月占曰“后死”,此时道武尚未死,明元尚未即位,此追封之“后”从何而来?这不正是造作舆论的明显证据吗?天象占语原本是太史即时记事,占语夹叙于《魏书·天象志》中则不免参有《魏书》史臣斟酌之词。看来道武帝本人在这五年之中经历了人性与兽性的激烈斗争,人性未能占到上风,因而才出现杀妻立子、子贵母死的决策。也许这种斗争早已有过,只是缺乏文献证据,我们不能确凿言之。


韩国史学家朴汉济教授注意到北魏后宫子贵母死问题,认为子贵母死既非拓跋旧法,也非汉制,而是北魏胡汉体制中的特殊事物,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皇权(13)。以加强皇权为目的,总的说来是无疑义的。我想补充的是,汉制、旧法两说毕竟并存于魏收书中,不会是任意造作,当是各有理由。汉制之说是外观的包装,是一种非拓跋传统的包装,显示道武帝身边汉士在某些方面与道武帝相投,很有影响。旧法之说可能承载了拓跋部的历史记忆,更值得我们留意。不过拓跋部内并未见有什么可据的或可作规范的旧法、故事,所以此说也带有包装性质,是拓跋传统形式的包装。在我看来,子贵母死是道武帝蓄意创立一种权力继承方式的尝试,不是偶然的措施,不过也还远未制度化,因此还要探寻各种解释,以求得拓跋贵族的认同,避免各种利益集团的争夺。统观十六国历史,没有一国能避免部内争夺继承权力的血腥斗争,这当是道武帝引为鉴戒的。道武帝不惜用子贵母死手段来作尝试,其心态之野蛮残酷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他以汉制、旧法诸说加以粉饰,使之成为定制,后代相沿成习,维持北魏统治一百余年之久而无太大的内乱,与前此的十六国都不相同,这在那个时代是十分不容易的。事实俱在,功罪谁评,读史至此,不禁唏嘘不已。



二 拓跋部早期君位传承中后妃的作用


(一)神元帝力微前后

北魏以神元帝力微为其始祖,至昭成帝什翼犍灭国,历时约一个半世纪,史文虽略而帝系无误。但是在这个长时间中,没有形成后妃之制,史称六宫之典无闻(14)。《魏书·皇后传》中可得稽考的后妃,昭成以前只有少数几人;后妃虽偶见有次第之分,正式名号却一律是道武帝以后追尊先祖时所封。从不多的所谓后妃资料中探寻,可能与君位传承相关的事例,力微时代已见,但是事在隐约之间,可供分析而难于确言。


《魏书·序纪》,圣武帝诘汾与天女合,生力微,所以谚曰:“诘汾皇帝无妇家,力微皇帝无舅家。”感天而生的神话,在中国许多民族追叙先民始祖时,或是帝王降诞附会祥异时,是屡见不鲜的。先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事,是民族发育特定阶段的常情。以鲜卑论,檀石槐就有母无父。但是拓跋谚语之意不是知母不知父,而是知父不知母;不重在种族来源或应期承运,而重在其先王无妇家、无舅家,也就是母族无闻的事实方面。这似乎暗示诘汾、力微与其妇家、舅家有过某种事端,他们有意隐去与妇家、舅家的关系,因而妇家、舅家无闻。《皇后传》史臣曰“始祖生自天女,克昌后叶”,多少透露了拓跋后人认为拓跋昌盛是力微生自天女的结果,而天女则是一个不知其所从来的虚构的历史角色。这也是诘汾无妇家、力微无舅家之谚所传递的历史信息。


稽考史实,确知诘汾除有子力微之外,另有子名匹孤,而且是长子。《元和姓纂》卷六源氏及《新唐书》卷七五上《宰相世系表》源氏,都提到诘汾长子匹孤。这就是说,诘汾妇家、力微舅家是有的,当时不会无闻。《魏书》卷九九《秃发乌孤传》及《晋书》卷一二六《秃发乌孤载记》说,匹孤率部自塞北迁于河西。《魏书·序纪》神元帝力微元年谓“先是西部内侵,国民离散,(力微)依于没鹿回部大人窦宾”。所谓“西部内侵,国民离散”,当指诘汾末年拓跋部落联盟发生内乱,部落联盟瓦解,诘汾长子匹孤因此率所部远走河西,独立发展,后人称之为秃发部。诘汾次子力微在故地,则依附于没鹿回部。秃发即拓跋之声转,二部同源,魏收《魏书》别而二之,《晋书》又承其说。据《魏书》和《晋书》,匹孤三传至树机能(15),当西晋泰始、咸宁之际;而力微则当魏黄初、景元之际。可见匹孤与力微以年岁计,可以是兄弟行辈而无太大扞格。力微既有兄弟可考,则其人其事不是神人之间不可得言的问题,出自天女之说只能是后人编造,目的是用神秘色彩衬托力微的法统地位,并掩饰尴尬的历史问题。我疑这种神话的出现可能与造成国民离散、匹孤西迁的内乱有关。也许诘汾妇家(力微舅家)涉乱被消灭,甚至诘汾妻(力微母)也被杀害,乃有上举谚语的出现。这虽然是推测,但同以后力微与其妇家窦氏的关系却很有相似之处,二者似乎是同一类历史事实的反映。


诘汾的拓跋部,其时已统属于鲜卑檀石槐。《后汉书·鲜卑传》说:“自檀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范书说的“诸大人”,当泛指鲜卑各部,包括拓跋部。但是“世相传袭”,特别是严格的父死子继,要使之成为制度,远非一步可就。就檀石槐后人言之,君位确由其子传承,但二世之后就出现了血腥的兄弟相争。拓跋部内诘汾无妇家、力微无舅家之说,也正是反映了世袭传承制度生长过程中的反复曲折。掌握了权力的母后,在其所从出部落的支持下,往往容易造成使诸子次第为君的局面。力微既出自虚构的天女,看来也不会存在母家部落来干预拓跋“世相传袭”的继承秩序。天女传诘汾,还以其所生男授诘汾曰:“子孙相承,当世为帝王。”这不是与范书所记“自檀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之语恰相呼应吗?我推测,天女神话故事掩盖了如下的一段历史:诘汾之妻及妻族被拓跋强力消灭,力微才得以稳继君位。还可推测,力微后来对其妻窦氏及妻兄的残酷斗争,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拓跋先人的这一段历史,拓跋史诗《代歌》中当有所表述,只是后来修撰魏史时,被改造成神话或被粉饰了。


现在让我接着考察力微嗣位前后的情况。


力微之妻窦氏,即是后来追尊的神元皇后。力微依附没鹿回部时,大人窦宾以女妻之。其时没鹿回部本为拓跋部落联盟中强大的一员,力微本人的安危与拓跋部君长地位的废兴,系于窦氏家族之手。窦宾死,力微先杀其妻窦氏,再杀窦宾二子,其中有部落大人窦他,时在力微二十九年(248)。这样,依附于没鹿回部的拓跋部反过来兼并了没鹿回部,使拓跋部得以振兴(16)。这是北魏早期史文正式记载君长杀妻及妻族以固君位的首见事例,它给我一个启示,似乎拓跋君位传承与母后生死大有关系。这一启示,还使我作出力微无舅家之说与拓跋因继承而生的乱局有关的推测。而且,正是这一启示,使我萌生对子贵母死制度作历史追溯的兴趣。


窦后虽被神元帝力微手刃而死,其位不废,因此《魏书》列之于《皇后传》之首。道武帝天兴二年(399)正月,“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三年正月“辛酉,郊天。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17)。据此,知北魏郊天、瘗地之制的完备始于天兴三年,郊天瘗地分别以神元皇帝和窦皇后配,始于此年;窦皇后法定地位的确立最晚也当在此年。窦氏虽被杀犹得尊位,似乎可说明从拓跋后人看来,窦氏不死于罪而死于一种可以理解的原因,至少道武帝是理解这种原因的。


《道武刘皇后传》说,子贵母死既行,明元帝即位,追尊生母,“自此后宫人为帝母,皆正位配飨焉”。有神元窦皇后被杀以后仍被追尊的先例在,道武刘皇后及以后各代帝母因子贵而死者自然皆得追尊。由此逆推,力微子沙漠汗既获追尊文帝之位,文帝生母亦当正位。这又反证被神元帝所杀的窦皇后之所以得追尊,应当由于她是文帝生母之故。以上诸例,都可视为子贵母死(贵其子先杀其母)的滥觞。


杀皇后与立嗣君的关系,从神元帝杀害窦后之事中就可以多少窥见一点影子。本文前节,曾推测道武帝有可能从拓跋历史传说中为子贵母死寻求比附,而拓跋历史传说中可以比附的,只有力微无母、力微杀妻二事。


诘汾、力微时发生的这种事,作为个案留在拓跋部人的记忆中,没有形成惯例。神元帝死,情况变了。此后一个多世纪,拓跋各代先人中未出现杀妻立子的正式记载或可得推断之事,而多是后权支撑君权,是拓跋外家部族支撑拓跋部。嗣君得立,一般都有赖于强有力的母后和强有力的母族,所以杀后立子的影子暂时从拓跋历史传说中消失了。


(二)文帝沙漠汗子孙

神元帝力微死于西晋咸宁三年(277)。神元帝至道武帝之间,拓跋君位传承资料,主要只有《魏书·序纪》以及道武以前诸皇后、诸帝子孙各传。现在据《序纪》等资料,列拓跋部君主及后妃表。表中带顺序号诸君主,是由道武帝追尊帝号而实际居位者(18)。但有两类特殊情况。一类,文帝沙漠汗及献明帝寔均先于父死,未得居位,但由于他们在传承顺序中不可省略的大宗地位而得追尊,表中以双圈显示。二类,普根及普根之子短祚而又未得追尊,表中以单圈显示。这两类均不入顺序号。阅读下文时请对照此表,庶几减少一点繁琐之感。


表一


表二


力微死后,君位在其后裔各支系之间移动,位次错乱,传承无序,引发出许多尖锐、残酷的斗争,事实多见《魏书》之《序纪》及《皇后传》,无庸赘述。其中可以概括分析,约有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可以看到,长子地位特殊的观念虽已出现,但父子传承远不是普遍认同的传承秩序。力微本人并非长子,已见前文。力微长子沙漠汗以拓跋“国太子”出为魏晋质子,习染华风,归国时诸大人怕他“变异旧体”,“不若在国诸子习本淳朴”,乃并力杀之。同年力微死,在拓跋部的乌丸王库贤“欲沮动诸部”,语诸大人曰:“上恨汝曹谗杀太子,今欲尽收诸大人长子杀之。”按,拓跋本无立太子之制,此处所谓太子实指拓跋力微之长子。库贤以力微之太子与诸大人之长子对举,可以为证。但是拓跋长子并不具有当然的继承权。沙漠汗死,拓跋部并未直接立其长子为嗣君,甚至也不是在沙漠汗之余子中择立嗣君,而是以沙漠汗诸弟轮流充位。沙漠汗之子,并不优先。


其次,嫡庶观念不明。嫡庶观念,惟见文帝后宫有封后、兰妃名义的区别,这恐怕也是后世史臣借用之词,并非中国古代严格意义的后和妃、嫡和庶之别。兰妃之子弗为文帝少子,但先于封后长子猗、次子猗卢得位。这与封后早死可能有关,但也说明后之子与妃之子并无身份差异。后来兰妃之孙平文帝郁律终于取代封后子嗣成为拓跋大宗,昭成、道武皆出此系,所以道武帝追尊先祖时以平文帝为太祖。嫡庶长幼之序未能及早形成制度,君位传承无可遵循的轨辙,因此争位的内乱特多,是本期拓跋历史的一个特点。


再次,还可以看到,残酷的君位之争主要在兄弟之间进行。这说明兄终弟及制具有较强的势头。前述匹孤、力微兄弟,一走河西,一统本部,似乎有兄弟争位的隐曲。穆帝猗卢欲立次子比延,使长子“六脩出居新平城而黜其母”(19),六脩杀比延,猗卢亦暴死。桓帝子普根“攻六脩,灭之”。这是一场由争位而起的极其血腥的内乱。从此,穆帝猗卢后人从拓跋历史上消失了(20)。经过拓跋兄弟、拓跋从兄弟为争君位而残酷攻杀以后,桓帝后人虽暂时取胜,但是不久优势转移到平文帝后人之手,从而出现了分别出于桓帝、平文帝这两个支系之中的炀—烈—炀—烈长达十余年之久的复辟反复辟之争。烈帝翳槐死,其弟什翼犍得立,又是兄弟相争。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要是兄弟相争的过程中,诸多皇后、母后各自护持自己的子嗣继承其父之位,形成与兄终弟及秩序相抗衡而又交错出现的现象。如上列君主及后妃表所示,神元帝力微诸子均得相继居位,但是只有文帝沙漠汗一系的后人得到发展机会,这得力于文帝的封后和兰妃,然而又导致以后封后和兰妃各自子嗣之间的斗争。穆帝猗卢欲立次子,先出长子于外并黜其母,也是预防母为子争。


穆帝猗卢死后绝嗣,其兄桓帝猗之后祁氏害死兰妃后嗣平文帝郁律。平文帝王后则极力反抗桓后祁氏,在危殆情势下终于突破祁后的压力,立平文之子烈帝翳槐。在复杂的争位过程中,文帝兰妃两次为子孙争得君位;桓帝祁后三次为子孙夺得继承权,先后立君四人五次;平文帝王后则先为平文的庶长子翳槐夺得继承权,后又以己子什翼犍继承长兄翳槐君位(21)。这都是后权、母后权极为强大的典型证据。


由此看来,这个阶段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两种继承秩序的激烈竞争。更为古老的兄终弟及制符合立长君以维持部落势力的原则,有它存在的理由,因而往往得到部落大人更多的支持。但是同辈兄弟以及父辈兄弟众多,选择中易生纠纷,兄终弟及制归根结柢也不利于拓跋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兄弟之数毕竟是有限的,拓跋权位还得让下一辈来传承。所以皇后或母后干预继承秩序,在艰难的斗争中为父死子继制开辟道路,也是拓跋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皇后或母后干预继承秩序,助长兄终弟及,一般只限同母兄弟,最多也不过同父异母兄弟,而不及于从兄弟。平文王皇后立平文妻贺兰氏所生翳槐就是这样。而且翳槐之后君位终于归入王后所生什翼犍手。以后父子相传,至于道武,遂为成规,但是还不是北魏定制。


(三)平文帝郁律以后

平文帝郁律在位时(317—321),拓跋部落联盟势力大有扩张,“西兼乌孙故地,东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马将有百万”。后来昭成帝什翼犍时(338—376),“东自貊,西及破洛那,莫不款附”(22)。这是奠定北魏道武帝基业的两个重要阶段。《隋书》卷五八《魏澹传》:“平文、昭成雄据塞表,英风渐盛,图南之业,基自此始。”后来道武帝尊平文为太祖,尊昭成为高祖,既是肯定他们在北魏帝业中的重要作用,也是突出他们在拓跋君统中的尊显地位。其间平文王后保护昭成之功,献明贺后保护道武之功,都起了重要作用。


平文被害死后,从桓帝祁后之手夺回君统的是平文王后,但继立的烈帝翳槐并非王后之子,而是平文帝妻贺兰氏之子。翳槐死后,自然产生了是君位传子,还是君位传弟的问题;也就是传给贺兰氏的血胤,还是传给王后血胤的问题。我们知道,翳槐是有子的,其第四子名谓,后来从道武帝征讨,孝文帝时的东阳王丕就是谓的后人。《魏书》所见,还有淮陵侯大头,“烈帝之曾孙也”;河间公齐,“烈帝之玄孙也”;扶风公处真,“烈帝之后也”(23)。但是翳槐终于未传子而传异母弟。《序纪》载翳槐临终顾命:“必迎立什翼犍,社稷可安。”君位传弟引起一番兄弟相争。翳槐四弟孤杀三弟屈,始赴邺迎来为质子于后赵的什翼犍。我们更应留意,在君位继承两种制度的斗争中,翳槐自己决定立异母弟而不立子,除可能因拓跋部境况不佳,宜立长君以稳定形势的原因以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平文王后的强制干预。王后想先用贺兰氏所出平文庶长子翳槐抗衡桓帝祁后之子,夺得君统。其时王后自己的儿子什翼犍年始十岁,无力统事,立翳槐恐怕是不得已。翳槐死时什翼犍已十九岁,王后必不会放弃这个夺回君统的机会,所以才有翳槐临终顾命之言,才有拓跋孤力排众议迎立什翼犍之事。翳槐顾命云云,实情难辨。王皇后大权在握,由她导演“顾命”,是不困难的。这就是《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高凉王孤传》所反映的内容。《王皇后传》说:“烈帝之崩,国祚殆危,兴复大业,后之力也。”所谓“国祚”,所谓“兴复”,以翳槐死后情况言之,我认为一是指拓跋部得以改变从属石赵的状况,一是王后血胤得以确立为拓跋大宗的地位,后者恐怕更为重要。从此以后,拓跋历史上神元帝—文帝—思帝—平文帝—昭成帝—献明帝—道武帝这一父子相承的正统地位得以确定,王后的作用是巨大的。王后能干有作为,建国十八年(355)始死,生前屡为什翼犍作重大的决策。


昭成帝什翼犍以后,北魏历史中不再见兄终弟及的传承秩序,但是余波激荡还是有的。父子传承需要一套嫡庶长幼之序,需要预立储君,这些条件看来是晚到明元、太武时才陆续完备起来的。所以,什翼犍死,有庶长子寔君(非昭成慕容后所生)杀害诸皇子以争君位之事,见《魏书·昭成子孙·寔君传》。后来拓跋珪以什翼犍嫡孙继统,又有季父窟咄争位之事,见同书同卷《窟咄传》。《魏书·礼志》天兴二年(399)十月:“立神元、思帝、平文、昭成、献明五帝庙于宫中。”五帝庙之立,从庙制上确立了拓跋大宗的地位,排除了兄终弟及的传承秩序。但是道武帝拓跋珪死,还有其次子绍与其长子嗣(即后来的明元帝)争位之事,见同书《道武七王·清河王绍传》。看来嫡庶长幼之序的确定有利于拓跋部的稳定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却又牵动许多人的实际利益,是一个复杂而又迁延时日的过程。文帝沙漠汗以后出现的后权(包括皇后、母后)支撑君权的反复竞逐,是形成父死子继秩序的艰难而又必不可少的阶段;而道武帝时出现的子贵母死之制,又是既否定后权又巩固父死子继秩序的决定性的一步。这个过程的重要结果是,拓跋部得以巩固专制君权,北魏得以奠定在中国北方相对稳定的统治秩序。为巩固君权而牺牲人性,甚至残害储君之母,而且还要定为制度,这正是文明孕育于野蛮的一个鲜明实证。


三 君位传承中后妃的部族背景


拓跋鲜卑,相对于先后兴起的其他胡族说来,是一个发展缓慢的部族。东汉桓帝时拓跋南迁,“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群体庞大松散。汉末建安年间拓跋诘汾再次南迁(24),部落联盟更扩大了。《魏书·官氏志》所谓“七族”、“十姓”,是拓跋部落联盟内新形成的核心,血统亲近,“百世不婚”。拓跋部作为联盟领袖,其后妃必取之于七族、十姓以外的部族,其女子也必于七族、十姓以外择偶。因此,在一定的时间内,可能出现一些与拓跋部世代为婚的部族,形成与拓跋部的特殊关系。由于君权不张,拓跋后妃也就自然而然地居间起着联络作用,甚至有可能成为维系拓跋部落联盟的关键人物。


拓跋后妃所从出的部族,其强弱兴衰直接影响拓跋后妃的处境。后妃的部族通过后妃,既可以稳定拓跋君长在联盟中的统治地位,也可以破坏联盟的安定和谐。尤其是当拓跋君长初死、新君尚未产生之时,为了竞夺君位,或者制约君权,后妃的部族往往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北族妇女无礼教束缚,部落权力结构中对居位的妇女也没有有效的制衡机制,后妃、母后直接操持政治,竞逐权力,比汉族王朝要简便得多。这种现象,久而久之形成传统,《颜氏家训·治家》所称的“恒代遗风”,当包括这种传统而言。从另一方面看来,后妃既有部族背景,就可能形成一种特殊利益集团,难于与拓跋君长总是维持一致。拓跋君长权力一旦确定,有可能产生摆脱后族干扰的要求。诘汾无妇家的传说和力微杀窦后及其兄弟的事实,我认为就是这一要求的曲折反映。只不过在此后的几个世代,君权并没有得到加强,而后妃及其部族对拓跋君权的制约反而更大,君权摆脱后族干扰的要求,不过是一种隐性存在而已。


在道武帝追尊的二十八帝中,神元帝力微以后十四帝虽传承关系可稽,但各代皇后情况差异很大。《皇后传》说“太祖追尊祖妣,皆从帝谥为皇后”,而十四帝中竟有八帝无后妃事迹。穆帝皇后生活在拓跋部发展的重要时刻,本人还具有西晋所封代王妃的名分,又涉及拓跋部内六脩、比延之争,但是她的姓族事迹,在《魏书·皇后传》中不见一字。烈帝翳槐皇后,即昭成帝之嫂、道武帝之伯祖母,年代不甚久远,不应毫无记忆,竟然也在事迹无闻之列,这很令人不解。我怀疑某些后妃、母后由于不便明言的原因,如死于君位争夺之类,被后人(包括道武帝本人)有意抹去,而未得进入《皇后传》中。我甚至怀疑崔浩之狱所谓国史“备而不典”、“暴扬国恶”主要指这一类的事实。拓跋宫人为帝母而赐死者,其子登位后得正位配飨,此制始于道武刘皇后,其本传中有明确记载。刘皇后以前的后妃由于其子嗣登位而死者,如果有的话,并不在追尊配飨之列,因而史传失载。至于窦后配飨,是由于力微被尊为始祖的特殊缘故。道武帝以前略可稽考的拓跋后妃,多半都在君位传承中有过重大活动;而且还可判定,这类活动多与其所出部族有关。现在依次略加考察。


始祖神元帝力微皇后窦氏 窦氏是文帝沙漠汗之母,出于没鹿回部,即后来的纥豆陵部。窦氏本人并无事迹可言,但力微杀窦氏及其兄弟,吞并没鹿回部,当可于窦后依恃其部族实力而不利于拓跋这个方面求得隐约的解释。


文帝沙漠汗皇后封氏 封氏是桓帝猗、穆帝猗卢生母,早死。《官氏志》内入诸姓有是贲氏,后改封氏。《北史》卷三七《封敕文传》:“封敕文,代人也,本姓是贲。”据《元和郡县图志》卷四,什贲城即汉朔方县之故城,“什贲之号,盖番语也”。此什贲当即《官氏志》之是贲,亦即《宋书》卷七七《颜师伯传》之拾贲。《序纪》桓帝之二年(296)“葬文帝及皇后封氏”。《皇后传》:文帝皇后封氏“早崩,桓帝立,乃葬焉。高宗初,穿天渊池,获一石铭,称桓帝葬母封氏,远近赴会二十余万人”。赴葬者众,当有不少是贲部人,这无疑是桓帝显示其外家力量的机会,故刻石以纪其盛(25)。是贲部族势力的存在,对于封后后人,即桓、穆二帝及其子嗣得以依次继立,当有潜在影响。


文帝沙漠汗次妃兰氏 兰氏是思帝弗生母。思帝是文帝少子,年次、名分都在桓、穆之后,继承君位却在桓、穆之前。这当是由于后妃无别或所别不多;也由于封后早死,兰妃健在,桓、穆外家支助不如思帝外家之故。《官氏志》北方诸部有乌洛兰氏,后改为兰氏(26)。兰妃当出此乌洛兰部。思帝在位仅一年,死因不明,死后君位入封后子桓、穆之手。这些蛛丝马迹,令人怀疑封后部族是贲部与兰妃部族乌洛兰部,卷入了拓跋君位的斗争。此后思帝之子平文帝郁律从封后后人之手夺回君统,并与封后后人形成持久的拉锯式争夺,其核心人物,已非兰妃而为平文后王氏。王氏真正的对手,则是桓帝猗皇后祁氏。


桓帝猗皇后祁氏 祁氏是力微以来见于记载的六帝后妃中最强的一人。祁氏三子,普根、贺傉、纥那都曾登位。普根初生之子也曾被扶立。不过普根及子在位都不到一年,未曾追尊谥号,不入魏帝法统。普根之子死,君位入思帝之子平文帝郁律之手,也就是说,在反复的斗争中兰妃系统暂时获胜。五年以后,祁氏死灰复燃,害平文帝,相继立己子惠帝贺傉、炀帝纥那。祁氏以母后直接主政,拓跋政权被称为女国。纥那与平文帝子烈帝翳槐进行了长达十四年(325—338)的复辟反复辟斗争,实际上是桓帝祁后与平文帝王后的较量。王后终于巩固了兰妃一系已有的胜利,使拓跋君位落到王后之子昭成帝什翼犍之手。从此,拓跋君统一直在平文帝后嗣中传袭,直到北魏灭国。


祁氏姓族不详所出。《北史》祁氏作惟氏,《太平御览》卷一三九作维氏。按道武以前各代皇后皆出北族,祁氏出于北族是肯定的。《官氏志》无祁氏,或可以“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来解释。但汉姓有祁,《广韵》上平五支谓祁氏出太原。唐代的王珪自称太原祁人,在魏为乌丸氏。祁后姓族难详,略同王珪之例,这种人或许就是《官氏志》所称的“诸方杂人来附者”的“乌丸”之类。《序纪》所见祁后主政后所赖外力主要为居东方的宇文和慕容,此二部似与祁后有特殊关系,因此我转而思考祁后更可能出于广宁乌桓。


平文帝郁律皇后王氏(附郁律妻贺兰氏) 王氏是昭成帝什翼犍生母。平文帝长子烈帝翳槐并非皇后王氏所出。桓帝祁后诸子相继居位时,翳槐避居舅部贺兰部。当君位之争激烈时,炀帝纥那曾索翳槐于贺兰部,贺兰部不遣。炀帝召宇文部击贺兰部,不胜,避走大宁,旋入居宇文部,“贺兰及诸部大人共立烈帝”。由此可知,平文帝有妻贺兰氏为翳槐生母,未得立为皇后,但贺兰部由此直接介入拓跋君位之争。桓后祁氏害平文,“大人死者数十人”,似贺兰氏与平文俱死。


平文死时,王皇后产子什翼犍尚在襁褓。《王皇后传》:“时国有内难,将害诸皇子。”“内难”无疑指祁后之逼。皇子翳槐避居贺兰部当即此时之事。另一皇子什翼犍则由生母王皇后护持得免。烈帝翳槐立,什翼犍被遣襄国为质。此后君位转换频繁,实际上就是桓帝祁后与平文帝王后之争。祁后当死在王后之前,王后获得胜利。祁后害死了平文帝,王后却保护了平文帝后人的君统地位,使之延绵长久。


在平文帝支系内部,王后着力排斥介入拓跋君位之争的贺兰部。翳槐母舅贺兰部帅蔼头是拥立翳槐为帝的主力,不久就以“不修臣职”的罪名被杀戮。什翼犍即位,意味着拓跋君统从贺兰氏后人转入王氏后人之手。翳槐生母贺兰氏始终未得占有拓跋后妃应有的地位(27)。这种事情的发生,都是由于王后在起着作用。


关于平文王皇后的族属问题,姚薇元《北朝胡姓考》有说(28)。此书引《旧唐书·王珪传》,珪自称太原祁人,“在魏为乌丸氏”。姚著并谓“魏平文后王氏、王建……皆乌丸族人”。王皇后为王建祖姑。《魏书》卷三〇有《王建传》,与王建同卷诸传十余人尽为北族,王建不可能独为汉人。《王建传》谓王皇后有兄弟王丰,昭成时“以帝舅贵重”,“丰子支,尚昭成女,甚见亲待。建少尚公主”。王氏与拓跋的这种累代婚姻关系,也可据以判断王皇后不是汉人。还有,王建入葬金陵,而此前入葬金陵者只有帝、后、帝室十姓及少数勋臣八姓及内入诸姓人物,绝无汉人(29)。


乌桓内徙较早,缘边停驻,也向内地浸润。乌桓虽有酋长、庶长,但严格的部落组织已不存在,故其民称若干家而不称若干落。《官氏志》所谓“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当是指部落离散、汉化较高的包括乌桓族在内的胡人。《晋书·卫瓘传》,瓘,泰始时都督幽州诸军事、护乌桓校尉,离间务桓(30)、力微,力微忧死。《魏书·序纪》谓力微左右人物乌丸王库贤(31)受卫瓘货赂,至是沮动诸部。按,护乌桓校尉东汉驻上谷宁城,今河北张家口(32)。晋废宁城,设广宁郡,治今河北涿鹿。护乌桓校尉当随徙至此。这一带为乌桓人重要聚居地,平文王皇后就是广宁人,《王皇后传》说她“年十三,因事入宫”,可能指以战俘或罪犯身份没入拓跋掖庭,选入宫苑。广宁乌桓与拓跋接触较早,所以其代表人物如库贤,得为力微亲近左右;如王建,得为道武帝近将。攻打乌桓聚居区的广宁战役(33),讨平反复叛乱的渔阳乌丸库傉官韬的战役(34),道武帝都以王建为统将,当是有意利用王建在乌桓中的影响。


据此,推定平文王皇后族属为乌桓,我认为比较可信。北魏王氏有许多出于乌桓。据《周书》卷四〇《王轨传》、《周书》卷三一《梁士彦传》、《隋书》卷四〇《宇文忻传》,可知“累叶仕魏”的王轨,入周改姓乌丸。《魏书》卷九三《恩倖·王睿传》附弟谌传及卷一一三《官氏志》、卷一〇八之三《礼志》,王谌非国之“大姓”、“十姓”而为“庶姓”,虽居神部尚书,亦不得预国家“迁主安庙”之事。据此推断,王谌非汉姓亦非拓跋贵姓,又得居职神部尚书,很可能也是乌桓之属。


《魏书·序纪》穆帝三年(310)“铁弗刘虎举兵雁门”事,《资治通鉴》卷八七永嘉三年(309)条注引《刘琨集》作“乌丸刘虎构为变逆”(35)。又,《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有“乌丸独孤”之称,独孤部刘亢泥亦受封为乌桓王。铁弗、独孤皆可称乌丸,可见乌丸确已非纯粹种族之名。本文也正是从这一角度认定平文皇后王氏为乌桓人。


由此看来,祁后和王后应当都是出于乌桓。乌桓在当时是一支虽不统一却很有能量的势力,连文帝沙漠汗之死也是乌桓王库贤所谮。所以祁后和王后能够凭借外家影响,导演拓跋君位之争,就更容易理解了。


以上列于《皇后传》的神元以来诸后,大抵皆有部族背景。只是拓跋先祖结绳记事,“世事远近,人相传授”,本易遗漏;更有违碍不得直言者,隔代即忘。所以皇后部族对拓跋部的影响,尤其是参与君位争夺诸事,虽隐约可见而难得确言。如窦后所出没鹿回部影响拓跋君位传承,桓帝聚众葬母封氏(是贲氏)以炫耀实力,贺兰部拥立其甥为拓跋君长(烈帝),都是此类事例。道武帝母族贺兰部,妻族独孤部,对于道武帝的君位和帝业,作用更大。《魏书·外戚传》首列道武之舅贺讷(出贺兰部)和道武后兄刘罗辰(出独孤部),反映了此二部在道武帝兴起中发挥的特殊作用,将单独分别论证。(36)


四 离散部落与子贵母死(37)


离散部落,是道武帝拓跋珪开拓帝业时期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关于此事,《魏书》直接提及的只有三条材料,都是语焉不详。一是《贺讷传》:道武帝平中原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讷以元舅,甚见尊重,然无统领”。二是《官氏志》:“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三是《高车传》:“太祖时,分散诸部,唯高车以类粗犷,不任役使,故得别为部落。”中外史家力图探明究竟,但毕竟限于史料,难于细说。近年来,我想从另外的思路进行探讨,看看能否得到一些可资参考的意见。对被离散的重要部落作个案考察,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离散部落首先是暴力强制过程。道武帝为建立帝业而奋斗,重要的对手是几家强大的后族,即贺兰部、独孤部,还有慕容部,他们的部落离散都不是简单的遵令而行,都经历了反复多次的战争。拓跋部本身并无强大的军事力量。拓跋部早期在代北创业,凭藉了与拓跋共生于代北的乌桓的强力支持。道武帝拓跋珪复国后多次战争的胜利,则是依靠暂与拓跋结盟的后燕慕容部的军力。这是因为贺兰、独孤同样是慕容的主要威胁,而与拓跋珪对抗的拓跋窟咄以及庇护窟咄的西燕慕容永,又都是后燕的潜在对手。此一时间内,拓跋与慕容由于相同的利害关系,形成暂时结合,是贺兰部、独孤部得以被征服、分割、离散的客观原因。贺兰部、独孤部终于被分割离散了,才促使一些较小的、有定居条件的、驻牧地与拓跋接近的部落接受离散的处置。而且,还有不少部落由于不具备定居条件,或者北魏对之无力强制,终北魏之世未被离散。如果此说不误,北魏离散部落的内涵,正可于诸如离散贺兰、独孤等部落的个案考察中求之。而且,在离散部落中出了大力的拓跋结盟伙伴慕容部,最后也被拓跋倾覆和强制迁徙了。


离散部落与子贵母死制度,都是道武帝拓跋珪从部落联盟君主向专制国家皇帝角色演变中出现的。此时十六国历史行将结束,拓跋部已经历了相当长久的发育过程,拓跋珪的行事也不同于前此的拓跋诸君长。他弱时不得不靠母后卵翼,沿着旧有轨辙,引外家部族介入拓跋事务,对付拓跋诸父诸兄对君位的挑战,势强后就不愿继续屈居外家的掌控之中。他先是用离散部落方式以杜绝外家为乱,然后在择嗣时实行子贵母死之制以杜绝母后预政之虞。从巩固拓跋帝业角度来审视,这两者目的是一致的,甚至可说,后者正是前者的延续。


(一)贺兰部落的离散

道武帝母献明皇后贺氏,出贺兰部,部帅贺讷之妹。贺兰与拓跋累世为婚,拓跋近世后族部落,贺兰部最为强大,关系也最密切。376年苻秦灭代,贺后携子珪及故臣吏避走贺兰部,遇高车寇抄而南返,庇托于独孤部。385年,以独孤部帅刘显之逼,贺后又北走贺兰。贺讷兄弟及诸部大人“劝进”,拓跋珪得以于386年兴复代国。拓跋珪之兴,贺后与贺兰部起了决定作用。正由于此,道武帝强大以后欲树立君权,拓展帝业,必须牢固控制举足轻重的贺兰部,而贺兰部在离散部落的浪潮中也就首当其冲。贺兰部主要驻地,在盛乐西北,阴山以北至意辛山一带,即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境内塔布河及其西北地区。与贺兰部相近驻牧的,是高车诸部,但有沙漠之隔。盛乐东南,是独孤部,其中心当在善无,今山西右玉境。盛乐以西,过黄河有铁弗部(38)。铁弗与拓跋虽有婚姻关系,但不亲近。苻秦灭代之役,铁弗曾充向导。其后苻秦处拓跋部民于黄河东西两边,委独孤大人刘库仁和铁弗大人刘卫辰分别统领。盛乐东越平城,沿于延水南支(今南洋河),进入上谷郡地,这里汉晋以来有大量附边的乌桓人居住。再东,属慕容势力范围。从拓跋所驻盛乐极目四望,大宁以西,句注以北,河曲以东,阴山以南,是习称的代北地区。其中的西部定襄、云中诸郡在高原之上,北越阴山与贺兰部相通,此通道作为拓跋部必需时向广阔草原的退路,是敞开的。从这里可以看到拓跋与贺兰的特殊关系。


代北地区可进可退的地理条件,使拓跋部得以长久生息其中,但是其驻地并不稳定,部族发育相当缓慢。直到苻秦灭代之时,拓跋部还未在农耕定居方面获得长足的进步,也未曾牢固地统治这一地区。道武帝的帝业,其决定性的一步正是统一代北;而代北统一最主要的对手,恰恰是拓跋部过去赖以扶持和庇托的后族部落,首先是贺兰部。


贺兰部,即贺赖部,为西晋北狄入塞十九种之一,《魏书·官氏志》入神元时内入诸部。《贺讷传》谓“其先世为君长,四方附国者数十部”。贺兰对拓跋有殊勋,孝文帝定为勋臣八姓之一。前燕时,有贺兰部落被强制内徙之事。慕容儁光寿元年,当拓跋部昭成帝什翼犍建国二十年(357),“匈奴单于贺赖头率部落三万五千降于儁,拜宁西将军、云中郡公,处之于代郡平舒城”(39)。平舒城在祁夷水(今壶流河,桑干中段南侧支流)畔,属代郡。这一带水泉丰富,适宜农牧。前燕以贺赖头率所部居此,相当于《贺讷传》中所说的“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只是作为“匈奴单于”的贺赖头,似乎仍领部众,尚未同于编户。前燕拜贺赖头为宁西将军,封云中郡公,从宁西的将军名号和云中郡封地(虚封)看来,当是有利用贺赖部落力量,为慕容看守自代郡迤西至汉云中郡地区,以控制拓跋部的期许。这一官爵相当于原来西晋所封的代公、代王,这一地区就是习称的代北。


370年前秦灭前燕,自然也控制了平舒城的贺赖头部。376年前秦灭代,据《贺讷传》,以“讷总摄东部为大人,迁居大宁,行其恩信,众多归之,侔于库仁。苻坚假讷鹰扬将军”。这样,水中段南面的平舒有贺赖头,北面的大宁有贺讷,南北都归于贺兰部。在我看来,这不像是出于偶然,而是苻秦有意利用贺兰部发挥其威慑拓跋(还有乌桓、慕容)的作用。贺讷威信侔于独孤部帅刘库仁之语,是有据的。此时恒、代以东已有独孤部势力浸润,所以贺讷总摄之任,也可能还兼有制衡独孤的作用。


淝水战后,前秦崩溃,后燕起于东,代国兴于西,处在东西之间的水中段及其迤北地区,呈现复杂的态势。《资治通鉴》卷一〇七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北魏登国二年,后燕建兴二年,387)三月:“燕上谷人王敏杀太守封戢,代郡人许谦逐太守贾闰,各以郡附刘显。”刘显,刘库仁之子,杀库仁弟眷而为独孤大人,曾逼迫托身独孤部的贺后母子,贺后母子遁归贺兰部。刘显继承库仁之势,“地广兵强,跨有朔裔”(40)。原来受命前秦、总摄东部的贺讷,此时当自大宁撤归。拓跋珪得贺讷等扶持,初即代王位于牛川,力量微弱。所以上谷王敏、代郡许谦反燕,都不附拓跋、贺兰,而附独孤刘显。《资治通鉴》同年记“燕赵王麟讨王敏于上谷,斩之”;翌年三月又记“燕赵王麟击许谦,破之,谦奔西燕,遂废代郡,悉徙其民于龙城”。(41)所谓“悉徙”代郡民,当包括三十年前迁此的贺赖头所统的贺兰部民。这是贺兰部落的一次重大迁徙,我估计此部落是被后燕慕容离散了(42)。


贺兰部落进一步被道武帝离散,可从道武帝征战事迹中钩稽。登国元年道武即代王位后,立刻发生了其季父窟咄争夺君位之事。窟咄,前秦灭代时被掳至长安,前秦崩溃后投西燕慕容永于长子。独孤刘显遣弟亢泥迎窟咄北上与道武争位。窟咄北上,牵动了代北反对道武的各种力量,道武再度被迫避居贺兰部。接着,道武策划了脱离贺兰部庇护、寻求后燕援助的方略。后燕慕容麟军自上谷西来,道武与之合力,破窟咄而收其众,因而出现了拓跋与慕容的短期结盟。登国二年、三年、四年,道武帝几次亲赴上谷赤城。赤城在今北京延庆之北,属慕容势力范围。延庆有道武帝庙,见《水经·水注》,其修建当与此一时期道武帝东行活动诸事有关。道武帝东行活动虽然发自联慕容破窟咄的需要,但从以后事态看来,联慕容的更长远目的,却是针对贺兰部。此后慕容之军得以在东西之间自由进退,以至于与贺兰部发生直接冲突。


登国四年,道武袭击与贺兰接近的高车诸部。袭高车意在贺兰。《贺讷传》:“及太祖讨吐(叱)突邻部,讷兄弟遂怀异图,率诸部救之。帝击之,大溃,讷西遁。”《太祖纪》登国四年袭高车诸部,大破之,“贺染干兄弟率诸部来救,与大军相遇,逆击走之”。这是拓跋、贺兰正式冲突的开端。按贺染干为贺讷之弟,贺讷历来护持道武,与贺染干态度本不一样。此次讷与染干共同反对道武,是道武引慕容之军入恒代,并远袭高车诸部,遂及贺兰的直接结果。高车诸部远在阴山以北之意辛山,世与贺兰诸部牧地虽相隔也颇相近,高车灭则贺兰自然警惧,所以贺兰诸部弃内隙而与高车共御此外侮。登国五年,道武帝与慕容麟合击贺兰、高车诸部于意辛山。稍后,河西的铁弗刘卫辰又袭贺兰,贺兰穷急,请降于拓跋,《贺讷传》谓“遂徙讷部落及诸弟处之东界”,事当在登国六年。此“东界”的具体位置当在大宁、赤城一带,今河北省西北境,其地本为慕容势力范围,所以贺讷在“东界”得“通于慕容垂,垂以讷为归善王”。据《资治通鉴》,徙于东界者并不包括贺讷弟贺染干之部,染干部落仍驻原地附近。所以六年春贺讷、贺染干兄弟相攻,慕容垂乃以兰汗率龙城兵破染干于牛都(胡注:其地当在牛川),并徙之于中山,这一部分贺兰部落从此被离散了。慕容麟之师则擒贺讷于赤城,降其部落数万,慕容垂命其归还贺讷部落。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贺兰各部落近期以来被征服、强徙甚至离散的过程。一、登国三年平舒一带的贺赖头部落随代郡民一起强徙龙城,估计是离散了。二、登国五年,贺讷(可能还有贺卢、贺悦,因为《贺讷传》说“遂徙讷部落及诸弟”)部落被强徙于赤城,贺染干部落则尚驻原地。三、登国六年贺讷及诸弟部落再次被征服,但贺讷仍领部落;贺染干部落则在再次被征服后强徙中山。至此为止,贺兰部破败了。看来,贺兰部破败主要是拓跋部借慕容部之兵力,战略主导是拓跋部,得利的也是拓跋部。只是散在的贺兰还有不少,斗争还将继续。


拓跋部势力蒸蒸日上,统一了恒代。以后当道武帝用兵中原,进攻慕容时,贺讷及贺卢、贺悦均从征。皇始二年(397)魏军败于巨鹿柏肆,“贺兰部帅附力眷,纥突邻部帅匿物尼、纥奚部帅叱奴根等闻之,聚党反于阴馆”(43),庾业延率万骑殄之。又,皇始三年,贺讷弟广川太守贺卢袭杀冀州刺史,逃奔南燕,遂随南燕湮灭。贺卢即前注所引《宋书》、《晋书》所见的贺赖卢,道武帝舅。道武帝舅中功劳最大的贺讷,此时已无所统领。贺讷尚有一从父兄贺悦,他原来待道武“诚至”有加,得到道武善遇。贺讷、贺悦居官平城,其部落自然都已被强制离散,分土定居了。还有其他贺兰部落,散在别处,他们是否都在此时被离散,不能一概言之。


贺兰本“有部众之业,翼成皇祚”(44),地位重要,所以贺讷得以元舅之尊,列入《魏书·外戚传》之首。几经分割离散的贺兰部落,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经过分割离散的部民仍然是聚族而居,颇有凝聚力量。高柳郡的安阳是贺兰部落离散后其部民在代北的一个聚居点。在平城的贺悦后人与居安阳的贺兰部民有关系,也许他们就是贺悦旧部。贺兰离散的这些余波,将在后面关于贺兰个案考察文中论述,此处不赘。


《资治通鉴》卷一〇七晋太元十五年(北魏登国五年,390)四月丙寅条,道武与慕容麟会师意辛山,破贺兰、高车诸部,胡注曰:“史言燕为魏驱除。”拓跋结盟慕容,意在贺兰、独孤,最后则并慕容而有之。胡三省于此点破,可谓有识。


(二)独孤部落的离散

独孤部,《魏书·官氏志》入神元时内入诸部,出于西晋时入塞北狄十九种之一的屠各,南匈奴苗裔。独孤与拓跋累世婚姻,关系密切。道武帝刘皇后出独孤部,部帅刘眷之女,刘罗辰之妹。独孤于道武帝有殊勋,孝文帝定为勋臣八姓之一。


前秦灭代,献明贺后携子拓跋珪奔贺兰部不成,南下投独孤部帅刘库仁,在独孤部栖身九年(376—385),拓跋珪由六岁成长至十五岁。其时独孤强大,势力扩及恒代以东,水中游,以及太行东麓。贺兰部的贺讷受苻坚之命总摄东部而居大宁,史载“行其恩信,众多归之,侔于库仁”,可见独孤刘库仁此前已在这一带享有威信,为众所归(45)。刘库仁曾遣骑出援幽冀以拒慕容,“发雁门、上谷、代郡兵,次于繁畤”(46)。刘库仁死,传弟刘眷。刘库仁子刘显杀刘眷,自为部帅,仍然是“地广兵强,跨有朔裔”(47)。刘显对拓跋珪的态度,与刘库仁大不相同。《魏书·外戚·刘罗辰传》说:“显恃部众之强,每谋为逆”,贺后和拓跋珪以此逃离独孤而北投贺兰。


拓跋珪即代王位时,代国北部有贺兰部屏蔽,比较安全,代国主要问题是对付南部的独孤刘显。《太祖纪》登国元年(386)三月,“刘显自善无南走马邑”,这是为了躲避拓跋结贺兰来攻。刘显在马邑,遣弟刘亢泥迎拓跋珪季父窟咄攻拓跋南境。这样就出现了拓跋窟咄背靠独孤,拓跋珪背靠贺兰而展开的一场争夺拓跋君位的殊死斗争。


《魏书》卷一五《昭成子孙·寔君传》追叙代国灭国前夕昭成帝临终时情况说:“慕容后子阏婆等虽长,而国统未定。”昭成庶长子寔君觊觎君位,害慕容后诸子,以及昭成本人。昭成少子窟咄得免,被前秦军掳至长安,前秦崩溃后,窟咄投西燕慕容永于长子,刘亢泥遂迎以与其侄珪争位。拓跋君位继承,本来没有习惯法的规定,代国复国,实际上没有公认的继承人,所以有意竞逐的人不少。拓跋珪有嫡长名分,但并不特别受到尊重。他时年十六,幼于窟咄,是他重大的弱点。《魏书》卷二八《莫题传》,代人莫题“遗箭于窟咄,谓之曰:‘三岁犊岂胜重载?’言窟咄长而太祖少也”。所以当独孤刘显助窟咄来逼南界时,《太祖纪》谓“于是诸部骚动,人心顾望。帝左右于桓等与诸部人谋为逆以应之”。《魏书》卷二七《穆崇传》记于桓告舅穆崇曰:“今窟咄已立,众咸归附,富贵不可失,愿舅图之。”道武深惧内难,于是逾阴山暂避贺兰部,阻山为固。《窟咄传》记道武遣安同及长孙贺求援于慕容垂,长孙贺亡奔窟咄。慕容来援,安同先返牛川,又有“窟咄兄子意烈捍之”,安同仅以身免。此时,贺兰部的贺染干也响应窟咄,“来侵北部,人皆惊骇,莫有固志。于是北部大人叔孙普洛节及诸乌丸亡奔卫辰”。《魏书》卷二五《长孙嵩传》还载有“寔君之子亦聚众自立,嵩欲归之”之事(48)。新即代王位就遇到如此危殆局面的道武帝,看清了当前劲敌是独孤,而贺兰亦不足恃。要巩固君位,稳定拓跋内部,必须借外力制服独孤和贺兰。这样就出现了向慕容求援的决策,已见前述。


登国元年十月,道武会慕容麟来援之师于高柳,大破北上的窟咄,窟咄奔铁弗刘卫辰,卫辰杀之,道武尽收窟咄之众。但是,窟咄的支持者独孤刘显、刘亢泥兄弟强大难制之势,依然如旧。前引《资治通鉴》登国二年三月后燕上谷人王敏杀太守封戢、代郡人许谦逐太守贾闰,“各以郡附刘显”(49)事,《张衮传》记衮此时言于道武曰:“显志大意高,希冀非望,乃有参天贰地,笼罩宇宙之规。吴不并越,将为后患。今因其内衅,宜速乘之。”他建议再求慕容之援,共击刘显。这时发生了刘显掠夺刘卫辰赠慕容马匹之事,慕容麟之师乃乘机于登国二年五月大破刘显,刘显奔马邑以南的弥泽,道武与慕容合击败之,刘显遂奔西燕。慕容麟收刘显部众,并徙之于中山(50)。《资治通鉴》记徙中山之独孤部众,其数为八千余落。胡注于此有论曰:“刘显灭而拓跋氏强矣。”胡注于此处点破,与他于稍后拓跋、慕容共破贺兰、高车诸部处点破“史言燕为魏驱除”一样,是胡氏一贯的敏锐见识。


《张衮传》所说刘显“内衅”,盖指《太祖纪》登国元年三月“刘显自善无南走马邑,其族奴真率所部来降”,独孤部分裂之事。《刘库仁传》记此较详,并谓道武助奴真平定内部,“奴真感激,请奉妹充后宫,太祖纳之”。此奴真即《外戚传》的刘罗辰,其人乃刘眷之子,刘显从弟,道武刘夫人(死赠皇后)之兄。魏收不审,误刘奴真、刘罗辰为二人(51)。刘显南走,刘罗辰投道武,独孤部分裂,这是道武联慕容击破刘显的有利条件。


登国二年(387)慕容麟徙刘显部落于中山,是史籍所见独孤部落第一批被征服、强徙的事件。十一年后,天兴元年(398),中山的慕容部被拓跋强徙平城,早先被慕容麟徙于中山的独孤刘显部民当在徙中,其部落组织当已逐渐被离散,部落大人也不再享有特权了。


独孤部落第二批被征服、强徙、离散,在皇始元年(396)。原来,刘显被击破后,“燕主垂立刘显弟可泥为乌桓王,以抚其众,徙八千余落于中山”(52)。可泥即亢泥。显使亢泥招引窟咄来与道武争位,至是亢泥仍得领其部落受慕容之封。亢泥此时驻地广宁,为乌桓聚居之区,而独孤本有“乌丸独孤”之称,亢泥得受封为乌桓王者以此。《太祖纪》皇始元年六月,“遣将军王建(53)等三军讨〔慕容〕宝广宁太守刘亢泥,斩之,徙亢泥部落于平城”。这样,独孤刘显部一批,刘亢泥部一批,最终都被强徙平城为“新民”,分土定居,计口授田,其部落组织自然是离散了。独孤所余重要力量,只有先降的刘罗辰,他居官受爵,列于《魏书·外戚传》贺讷之后,其部民自然也与贺讷部民一样,早已定居于一个指定地点了。


这里论独孤离散问题,同前段论贺兰部贺讷兄弟部落离散一样,也只是就独孤部帅刘库仁之子侄部落而言。至于独孤部其余部落,情况并不明了。《周书》卷一六《独孤信传》,信祖父于文成帝和平间,“以良家子自云中镇武川,因家焉。父库者,为领民酋长……”(54)领民酋长一事,是库者领部落而未曾被离散,抑或是他镇武川以后的新配置,不得而知,但估计是前者。


与贺兰命运相似,独孤被离散后也是一时后嗣不昌。不过独孤部落似乎复苏较快,《文成帝南巡碑》随行臣僚碑阴题名,独孤人名凡八见。此后人丁繁衍孳生,至北朝以迄隋唐,史籍所见独孤人物不少,且多有居显要地位者。


(三)对慕容部的处置

道武帝消灭窟咄,又连续大破独孤、贺兰各部落,这些军事胜利主要靠慕容,而战略意图却是出于拓跋,政治成果也归于拓跋。只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拓跋就统一了代北。


拓跋、慕容结盟之时,慕容得到保障其西侧之利。但求援者毕竟是拓跋,所以慕容对拓跋自然有所需索,其中包括求质子,求马匹,求军事便利。燕军得以自由出入于东西之间,严重威胁拓跋腹心。道武于登国九年以东平公元仪屯田于五原至稒阳塞外一带,此举除了经营朔方的意义以外,从战略上说是出于警戒漠北、屏蔽西部、保卫盛乐的需要。此年稍后,后燕慕容垂灭西燕慕容永,使拓跋失去了可以牵制后燕的与国,遂有登国十年秋慕容宝径寇五原,抄围拓跋,以及元仪“摄据朔方,要其(慕容)还路”之事(55)。慕容宝的进攻以参合陂大败结束。从此慕容浸衰,东西强弱易势。拓跋得以走出恒代,兼吞幽冀,主要是“乘后燕之衰”(56)的时机。


拓跋与慕容分处东西,如元仪所说,世为兄弟,本无突出的利害冲突,彼此不以对方为敌手。慕容部发育水平远高于拓跋部,有在中原建国的经历,部民中相当部分已随其政权的兴败起伏而沉淀在华北各地,这是与独孤、贺兰很不相同的。昭成皇后出慕容部,道武帝是昭成慕容后嫡孙,但是慕容志在中原,并不多涉入代北拓跋内部事务,这也与独孤、贺兰不同。道武帝的正式皇后也出自慕容,但已是灭后燕以后的事(57)。


慕容新被征服,又是拓跋近世后族,在道武离散部落的浪潮中亦当有以处置。何况散在中原的徒何(慕容)时有叛乱,为拓跋后方之忧。如皇始二年(397)“并州守将封真率其种族与徒何为逆,将攻刺史元延,延讨平之”,见《太祖纪》。这就有了天兴元年(398)内徙山东之民于平城,其中包括徒何(慕容)之事,见于《太祖纪》及《食货志》。内徙的慕容部民得到耕牛和土地,成为恒代农户,居住地虽连成一片,部落组织估计却是荡然无存。过去被慕容强徙中山的贺兰部贺染干和独孤部刘显所统部民,理当在这次徙民之中,他们同样是得耕牛而分土定居于平城地境,部落组织当久已离散了。从这个意义说来,天兴年间徙徒何,就其族际关系说来,是登国年间离散独孤、贺兰诸部落的继续。此年七月,道武终于从盛乐迁都平城,向城郭而居迈进了一大步,这与徙民平城分土定居之事当有直接关系。


如同贺兰部落被离散后,其聚居墟落间的部民犹有政治性活动一样,平城地区慕容部民亦时有动静。《太祖纪》天赐六年(409)七月:“慕容支属百余家谋欲外奔,发觉,伏诛,死者三百余人。”谋外奔而以家计的慕容,无疑即十一年前强徙于此的徒何;有户数而无帅名,证明其部落已离散了。《魏书》卷五〇《慕容白曜传》:“初,慕容破后,种族仍繁。天赐末,颇忌而诛之。时有遗免,不敢复姓,皆以舆为氏(58)。延昌末,诏复旧姓。而其子女先入掖庭者,犹号慕容,特多于他族。”按,慕容白曜为前燕慕容皝之玄孙,《魏书》本传只有其父仕履,疑其祖及曾祖辈即是西徙平城之山东徒何。《周书》卷一九《豆卢宁传》:“昌黎徒何人。其先本姓慕容氏,前燕之支庶也。高祖胜……皇始初归魏,……赐姓豆卢氏(59),或云避难改焉。”避难改姓,当指天赐六年之难。这是道武帝临死前镇压恒代徙民的一件大事,徙民外逃只是口实,真正的原因当是慕容“种族仍繁”,道武对之多所嫉恨之故。


道武帝徙慕容于平城,山东散居的慕容仍多。于是又有《太宗纪》泰常三年(418)“徙冀定幽三州徒何于京师”之举。泰常八年明元帝幸邺时,据《娥清传》载,“先是,徒何民散居三州,颇为民害。诏清徙之平城”。再后,慕容作为部族实体,就从历史上逐渐淡出了。


贺兰部、独孤部被离散了,慕容部也得到处置。平城近处众多部落,其部众脱离了旧日君长大人的统治,逐渐成为编户齐民,对拓跋政权的归属感加强了。这当是北魏一朝境内族属群体乱事较少、北魏政权比十六国各国政权维持得长久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可注意,边镇和其他深阻之地未曾离散的部落,恰恰成为后来倾覆北魏的重要力量。


五 子贵母死制度的几个问题


(一)献明贺后之死质疑

献明贺后,道武帝生母,为抚育道武帝而奔走于草原诸部落之间,历尽危难。道武帝十六岁时,随贺后逃奔贺兰部,赖贺后之兄贺讷等拥立,始得恢复代国。这类依赖母后及后族得位的事例,在道武以前百余年的拓跋历史中,本是屡见不鲜的,如今,这样的事情却显得与时相悖,成为志在开拓帝业、提升皇权的道武帝的桎梏。


据《太祖纪》及《昭成贺皇后传》,登国五年(390)八月贺后少子觚使燕;六年七月慕容垂止觚而求名马,道武帝“绝之”。贺后以此“忧念寝疾”,十一年六月(60)崩。贺后之死,史籍皆无异词,我疑其间或有某种隐情,在这里试作探索。


秦王觚,《皇后传》谓为贺后少子,而《昭成子孙·秦王翰传》又说是翰子。点校本《魏书》校勘记认为“当是献明太子拓跋寔死后,贺氏收继为翰妻所生”。周一良先生则以“翰死时贺后犹未生,或尚在襁褓之中”,因而判定贺氏于寔死后嫁寔弟翰而生觚是不可能的事(61)。他据《晋书·苻坚载记》和《宋书·索虏传》、《南齐书·魏虏传》中以道武为昭成之子的记载,谓寔死后昭成取媳贺氏婚之,生秦王觚。本文从周说。昭成帝什翼犍子孙中的许多人,其亲子关系混乱,疑点颇多,不可尽考,大抵与贺后再婚生子有关(62)。北俗于烝报之事无所嫌疑,贺后再婚生子,于她在拓跋部中地位本无妨碍。反之,再婚多子使她得以更久远更广泛地在拓跋部中发挥影响,则是肯定无疑的。不过,北魏帝国既立,社会文化有所改变,贺后“不典”之事宜有避忌;所生诸子自当载明宗人谱序,而事又有难于尽掩尽饰者,因此龃龉不合之处所在多有。以秦王觚论,按母系言为道武之弟,按父系言则为道武从父。这种身份问题不但使道武难堪,而且很可能导致其他纠纷,尤其是潜在的争位问题。


前已论及,拓跋复国,道武本非惟一可能的君位继承人,其从父及从兄弟,都自认为具有继承拓跋君位的资格。所以有其从父窟咄远来争位,以及其他从父从兄弟附和之事。道武死后,清河王绍据宫门列举可能的君位继承人,其中除他自己以外,还有阴平公烈,此人同秦王觚是亲弟兄,按母系是道武胞弟,按父系又为道武从父。秦王觚以及阴平公烈为道武同母所生,兄终可以弟及,在君位传承中都居于嫌疑地位。


从这里,产生了关于贺后之死的一个可疑问题:贺后因秦王觚使燕不返,忧念寝疾而死,其中是否还有文章?这就是本文第一节结尾部分留下的这样一个悬念:“难道道武在其母贺太后死之次月‘进尊号’之事,已是子贵母死之制的先例?”


拓跋珪以秦王觚出使后燕,恰在他用慕容垂助力赶走窟咄,基本上征服了独孤、贺兰之时,应当是向后燕表示亲善、答谢之举。慕容垂势强,拓跋珪势弱,垂以恩威而求质子、求名马(63),引起拓跋珪的反感,是可能的。《魏书·高湖传》载后燕高湖谏慕容垂遣慕容宝西侵时曾说:“魏,燕之与国。……往求马不得,遂留其弟,曲在于此,非彼之失。”但是从拓跋一方来看这并不是不能妥协之事,譬如说以马易弟。《太祖纪》谓“慕容垂止元觚而求名马,帝绝之”,此后不再记觚事。道武帝以细故绝燕而不顾觚的处境安危,似乎太轻率了。


《秦王觚传》:“垂末年,政在群下,遂止觚以求赂。太祖绝之。觚率左右数十骑,杀其卫将走归。为慕容宝所执,归中山,垂待之逾厚。觚因留心学业,诵读经书数十万言,垂之国人咸称重之。”看来,垂无绝珪之意,更无杀觚之心,甚至垂“止觚求赂”,也是由于自己衰老而责在群下。这些情况,贺后不能不知,贺后怀念是情理中事,可是她未见因此向道武帝有所陈述,以此忧思成疾,寝疾至死,却不好理解(64)。


道武帝本有联西燕以制后燕的初衷,因而有某种策略性的考虑,但也不至于定要牺牲自幼侍从左右的秦王觚。道武帝不顾觚的安危,轻绝旧好,看来还有深层的原因。这不能不令人怀疑觚对拓跋君位构成潜在威胁,因而道武假手慕容留觚以去后患。道武的此种动机,是贺后完全理解而又无法解决的,贺后绝望,以致忧死。这就是我怀疑贺后忧死可能有的背后文章。可疑性质的事不止这一件,道武死前卫王仪被赐死,似亦由此(65)。


另一个可疑问题,是贺后对贺兰部悲惨命运的反应。贺兰部的悲惨命运,应当是贺后最足忧的大事。贺后早年奔波流徙,贺兰部始终是她寻求庇护之所。她的群从兄弟除贺染干以外,于她都有大恩大德。但她却目睹了道武联慕容征服、迁徙、离散贺兰各部落的全过程。她死前一月,还看到对她同样有大恩的独孤部帅刘亢泥被斩杀、其部落被强徙的事(66)。这些残酷无情的斗争,在道武帝是为了巩固君权的需要,贺后却未必能欢欣鼓舞地分享道武帝的成功。而且,道武帝对贺兰部残存势力的压力似乎尚未解除,这从贺后死后年余之中的两件事可以看出:一是贺兰部帅贺力眷等叛于阴馆,一是贺后之弟贺卢随道武出征中原时叛投南燕(67)。这些都是贺兰部残余势力对道武帝的反抗,而且不像是与贺后之死毫无关系。可以说,正是道武帝的胜利,使贺后生活在忧思的阴影之中。这种忧思不会只是由于秦王觚使燕暂时不返的缘故。贺后之死,也当反映了道武帝对贺兰部的压力。


贺太后死在拓跋历史急速转变的岁月。她登国十一年(396)六月望日死,当月葬;七月,许谦劝进尊号,道武建天子旌旗,改元皇始,意即北魏帝业以此为始(68);八月,大治兵,讨慕容宝;九月,平并州。北魏无终丧之制(69),“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汉魏,既葬公除”(70)。所以贺后死,朝中军政大事不多稽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北俗大丧也还有仪节方面的要求。《魏书·礼志》记历事六朝熟知掌故的东阳公元丕奏孝文帝:“自圣世以来,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皇始“大讳”仅见贺太后一事,贺太后死,道武毫无耽搁地改元、治兵、征讨,戎马倥偬数月,简直没有为死者留下迎神、攘恶和行吉礼的从容时间。匆遽如此,似出于道武有意的安排,而非出于兵机上不可须臾缓的需要。


贺后作为拓跋部的一个重要人物,出现在拓跋部历史转变的关键时刻。她同拓跋部以往历史联系太深,她身上凝聚着拓跋历史。道武帝力求排除后族及母后干扰,巩固专制君主地位,她都是阻力。所以她越来越成为多余的人。她死于有形无形的压力,比死于思念少子的可能性大得多。与以后道武帝为了立其子而杀其母的心态相参,并从赐死刘皇后而有以魏故事为据之说考虑,我猜想道武帝步入帝业促成了贺太后之死,并由此导致了把子贵母死定为制度的思考。正因如此,贺后善后必须迅速处理,以免引发事端,影响大局。


(二)冯太后擅权与子贵母死制度

周一良先生论及子贵母死之制而生感叹,曰:“北魏虽定此严格残忍之制度,终不免于文明太后与灵胡太后之擅权,卒以亡国,未始非历史之讽刺也。”(71)道武以来母后擅权只此二见,很容易使史家产生二事与子贵母死制度关系的联想。只是冯、胡二后相隔三辈,其擅权可能有风气相通之处,但是就其与子贵母死制度的关系而言,彼此却很不一样,甚至是截然相反,一个是巧心利用,一个是蓄意抵制,两人都获得成功。冯氏非皇储生母,与子贵母死本无直接关联。她蓄意利用子贵母死旧制矫情饰伪,消除对手,从而巩固旧制,实现擅权目的;胡氏则是宣武生母,在对旧制挑战中生育、保全皇储,逐步排除旧制,才得以走向权力高峰。冯氏擅权于北魏向上发展时期,虽惯用挟制戕残手段而于国运无甚妨碍;胡氏擅权时北魏腐朽已甚,故直接与亡国相联。


《魏书》所见的皇太后,有三种不同类型。一是皇帝在位时所立皇后,她必须是后宫中人履行拓跋旧俗,手铸金人成功,才能得位。这种皇后并非新君之母,新君尊之为皇太后,是礼仪上的称呼而不涉实权;二是皇子生母被新君(即她的亲子)追赠为皇太后,这实际上是虚尊其位,而人已在前朝赐死;三是在子贵母死制度下新君幼稚而无生母抚育,往往由保母乳养,两者产生母子情谊。新君感念保母劬劳保护之恩,尊之曰保太后,寻尊曰皇太后,她们在后宫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影响皇帝,但自知于先朝本无位次,与权势无缘,往往保持谦退心态。这种类型区分,是今天根据史料分析所见,冯太后时代,在观念上并不一定有太明确的界线。


冯氏坐父罪入宫,于文成帝时即已立为皇后,属上述第一种类型,与子贵身死而被新君追赠为前朝皇后者不同。献文帝时冯氏被尊为皇太后,史称文明太后。她既与献文无血缘关系,又不涉及抚育献文及立献文为皇储之事,本来是无缘获得特别政治权势的。她之所以临朝听政,只是由于在紧急状态下预内廷定策平定乙浑之乱,巩固献文帝皇位有功的缘故(72)。献文帝年岁渐增,与冯太后发生权力冲突,愈演愈烈,持续十年有余,而最后的赢家是冯太后(73)。冯太后巧妙地利用子贵母死制度以制对手的策略,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


在子贵母死制下,被尊为保太后和皇太后的,有太武帝时的窦氏、文成帝时的常氏。她们由于与皇帝个人的亲近关系,在保育皇帝、为皇帝择后宫、甚至依制度颁行某种法令诸事中,有发挥作用的便利条件。文成帝太安二年(456)二月,皇子弘(即后来的献文帝)立为皇太子,弘生母李贵人赐死,史载“太后令依故事”行之。此太后即是献文帝保母常太后(74)。常太后在此前曾验证李氏确为文成帝“所幸,仍有娠”,遂生献文帝之事,所以依故事赐李贵人死,由她发令,是合乎情理的,前提是有故事可依。值得注意的是,献文帝立为太子前一月,即太安二年正月,冯氏已被封为文成帝皇后。富有权力欲望的冯皇后目睹常太后因曾乳养文成帝而在宫中拥有如此权力,不能无所感触。她当能理解到,母养皇储,从而控制新帝,是她自己所图掌握权力的最有效的手段,是使冯门得以昌盛的捷径。所以,献文帝即位二年之后,皇兴元年(467),皇子宏(即后来的孝文帝)生,“冯太后躬亲抚养”,实际上是要把新生皇子攫取于自己之手,使自己得以发挥前此诸帝时的保太后作用。献文帝虽然“尤爱异”宏,但他在与冯太后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无缘与宏接近。史载宏自幼“仁孝”、“孝谨”、“至孝”,都不是指他孝于生父,而是指他孝于与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冯太后,这使冯太后在与献文帝的权力冲突中把握着未来,居于十分有利的地位。比至皇兴三年(469)宏三岁立为皇太子,延兴元年(471)太后逼献文帝禅位,承明元年(476)献文帝暴崩,宏整整十年,始终在冯太后牢牢掌握之中,成为可居的奇货。


为了使子贵母死尽早成为定局,冯太后于宏不满二周岁时抢先立之为储君,并赐死其母李夫人。这与前世诸帝立储君较晚、赐储君母死也较晚者不同。赐李夫人死是后宫子贵母死旧法的实施,但是《献文思皇后李氏传》却于此缀以“皇兴三年薨,上下莫不悼惜”,这在依旧制而薨诸后传记中是特写的一笔,其中另有文章,或者就是指冯太后抢先立储君和抢先赐死其母之事。子贵母死虽然有防制外家的目的,却也未见以此处死外家的先例。而《魏书·外戚·李惠传》载,冯太后诛李夫人父惠,惠二弟与惠诸子同戮,曰:“惠本无衅,故天下冤惜焉。”《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载冯氏猜忍,轻于杀戮,“至于李䜣(75)、李惠之徒,猜嫌覆灭者十余家,死者数百人,率多枉滥,天下冤之”。悼惜、冤惜之词,说明冯太后为了一己之私,利用子贵母死制度,甚至更加残酷,诛戮至于储君母族。这里所见冯氏的残忍,与太和之政中所见冯氏的开明形象,怎么能相容呢?


再下一代皇储,也逃不过冯太后的控制,而且其残酷性又进一步。《孝文贞皇后林氏传》:“生皇子恂。以恂将为储贰(76),太和七年后依旧制薨。”《孝文五王·废太子恂传》:“生而母死。”按恂出生年月,《高祖纪》无记载,这在史法上是特别的。惟恂赐死于太和二十一年,年十五,知生于太和七年,故“生而母死”之说是准确的。这比宏生二岁而赐母死又提前了。如果说宏母之死与宏立为太子同时,还是在子贵母死常规之内的话,恂立为太子在太和十七年,恂母在此前十一年已赐死,即子未及贵而母早赐死,这就大大超越子贵母死的常规了。恂传于“生而母死”之下记“文明太后抚视之,常置左右”,可知赐林氏死所据恂将立为储贰的理由,是冯太后任意之词,是为了使恂甫出生之时,就无生母抚育,更便于冯太后牢固控制。


前已论及,子贵母死源于拓跋历史上外家部族强大,强后迭出,君权不立。北魏既建,原来的北族外戚部落大体已经离散(77),而后宫亦渐多汉女(78)。所以皇帝子嗣将立为储贰者,并无过去那种强大外家部族干预拓跋事务的可能,建立子贵母死制度的前提业已逐渐消失,这种野蛮残酷制度理当废止。孝文帝本有此意。《孝文贞皇后林氏传》太和七年林后赐死时,“高祖仁恕,不欲袭前事,而禀文明太后意,故不果行”。由此可见,完全丧失存在理由的子贵母死旧制,只是由于后宫强人冯氏利用,才得以继续实行。冯氏力阻废除此制,并且尽量利用此制,是为了取储君而养之,以便她自己攫取权力,一代复一代,以之为持续擅权的手段。所以我认为,北魏维持了百余年的子贵母死制度,开其端者为道武帝,目的在巩固拓跋帝业;使之僵化者是冯太后,目的是培育冯氏寄生于拓跋政权躯壳之中的家族利益。


(三)子贵母死制度性质的演变

与子贵母死制度施行相辅,颁布了一个强化管制外戚的法令,禁止外戚与后宫通问(79)。冯太后既利用子贵母死制度,却又破坏不与外家通问的法禁。她使人访其外家,徵兄冯熙入朝,拜官封爵尚主,冯氏家族位望始隆。不过北魏朝政实权始终在宗室和代北武人之手,冯氏人物居外朝之位者无法逾越,因此冯太后更重在攀援与皇帝、诸王婚姻,从宫内巩固家门私利。冯太后之姑为太武帝昭仪,冯昭仪抚养教训了掖庭中的冯氏女,即后来的冯太后。冯太后擅权以后,为孝文帝纳冯熙数女,其二为后(按即废皇后和幽皇后),一为昭仪,“由是冯氏宠贵益隆”(80),冯太后本人在献文、孝文二朝前后执政历二十五年之久。冯太后利用子贵母死制度攫取权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子贵母死制度在她手中却逐渐成为后宫倾轧的工具,更增加了其残酷性质。


冯太后太和十四年(490)九月死,孝文帝终于挣脱了冯氏的桎梏。但是在后宫,冯氏后妃余波震荡,还非常强烈,困扰着孝文帝。据《魏书·天象志》载,太和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月,十五年十月,十六年八月、九月,十七年正月,皆有月犯填、轩辕的天象记载,史臣谓此“皆女君之象也”。按太和十四年冬至十七年春,孝文帝在三年之丧中,废皇后冯氏尚未正后位,幽皇后冯氏亦未召赴洛阳,但看来她们都有活动,故有天象显示若此,只是其具体情节不得而详。其后则是废后立而复黜,幽后以淫乱不终,这些都是她们的姑母冯太后播下的种子。史家称赞的太和之政背后,竟有冯氏姑侄相继演出这许多恶剧、龌龊剧,是议论文明太后功过者未甚留意的问题。


冯氏女在后宫,效法其姑冯太后故伎,包括巧心利用子贵母死之制,目的也是控制皇子,为他日弄权凭借。据《孝文昭皇后高氏传》,高氏于太和七年生皇子恪,及长,“冯昭仪(即后来的幽皇后)宠盛,密有母养世宗(恪)之意,〔高〕后自代如洛阳,暴薨于汲郡之共县,或云〔冯〕昭仪遣人贼后也”。按,高皇后自代如洛,当是十九年九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时事,其时冯昭仪已被孝文帝关注,迎至洛阳,宠盛,拜为昭仪。高后既死,皇子恪自然落入专宠的冯昭仪之手。二十年八月发生了太子恂谋奔代北、十二月废恂为庶人、二十一年正月立皇子恪为太子诸事,而二十一年七月,冯昭仪也正式立为皇后。《孝文昭皇后高氏传》谓“世宗之为皇太子,三日一朝幽后,后抚念慈爱有加。高祖出征,世宗入朝,必久留后宫,亲视栉沐,母道隆备”。这完全是当年文明冯太后教养控制孝文帝故事的重演,矫揉造作,一目了然。二十三年春,孝文在南征途中病笃,而幽后淫乱事发。幽后求女巫祷厌,“愿高祖疾不起,一旦得如文明太后辅少主称命者,赏报不赀”。这就可见,冯氏姑侄行事如出一辙,在策略上都是利用子贵母死制度掌握新君,达到擅权目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高皇后被贼杀时元恂已在太子之位,元恪只是一般的皇子(81)。太子恂北奔之谋在近一年之后,由此始有恂被废而恪代立之事发生。冯昭仪起始并不能逆料事态的发展,不能逆料恂将被废而恪将代立,为何却处心积虑,害其母而养其子,好像为以后事态预作准备一样?这不像是偶然巧合,但也难作准确解释。我推测,太子恂传谓恂“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可见他早就是迁洛的反对派,其反对意向可能已有流露,为孝文帝及后宫所知。冯昭仪利用这一情况,恃宠先行一步,以观变化,甚至有意逼逐太子恂,才出现了上述问题。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太子恂废立事件就是早有酝酿了。


高后死时恪年已十三,对于后宫倾轧阴谋,恪不能毫无所察。他代恂为太子后,不念及其生母之死而仍尽礼幽后,无所反抗,与孝文帝对文明太后的态度是一样的。还有,孝文既经历了追尊生母为皇后和诏访舅氏诸事,对自己身世一定有所了解,但史传犹谓他天性至孝,“迄太后之崩,高祖不知所生”,是难于置信的。这或许是对孝文帝屈从冯太后淫威的回护之词(82);或许是子贵母死制度被强后利用情况下君主不得不如此作态,过去孝文帝是这样,现在宣武帝也只能是这样。


冯氏姑侄两代为了擅权,把后宫子贵母死制度利用得非常充分,而且手法卑劣愈甚。孝文帝本意是不愿因袭这一制度的。恂母林皇后终于赐死,是出于冯太后的坚持;恪母高皇后之死则是出于冯昭仪的贼害。不除掉冯氏在后宫盘根错节的势力,子贵母死的残酷制度废除不了,而且终将危及皇权。孝文帝在临死前的一年中,太和二十二年四月到二十三年四月,趁冯皇后淫乱事发而幽禁之,临崩作遗诏赐冯皇后死,冯氏家族在朝居位者多罪,冯氏内外势力极盛而骤衰(83)。与冯氏的斗争,孝文帝终于胜利了。


不过,孝文帝生前没有来得及做的,是正式宣布废除子贵母死之制,并严厉杜绝后宫借此制造倾轧阴谋。这又留下了祸根。从宣武帝诸后传文中可以看到,孝文死后,文明太后、幽皇后影响犹在,而且恶性发展,后宫残害之事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宣武于皇后“生皇子昌,三岁夭殁,其后(于氏)暴崩,宫禁事秘,莫能知悉,而世议归咎于高夫人”。高夫人即孝文帝高皇后(宣武帝生母)的弟女,她所生皇子也是早夭,本人旋亦暴崩。所以史臣曰:宣武、孝明“在洛二世,二十余年,皇子全育者,惟肃宗(孝明帝)而已”。(84)而肃宗之得以全育,又正是宣武灵胡皇后挑战旧制的结果。《宣武灵皇后胡氏传》:宣武帝时,“椒掖之中,以国旧制(按指子贵母死之制),相与祈祝,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胡后独不以为然,“及肃宗在孕,同列犹以故事相恐,劝为诸计”。胡后意坚,誓曰:“子生身死,所不辞也。”皇子诩(即后来的孝明帝)既生,宣武帝采取严密措施,隔绝妃嫔,藏于别宫。结果养育成功,三岁立为储君,母亦未死,即灵胡太后。至此,北魏子贵母死之制事实上被废除,不过北魏国祚也快尽了。


六 小结


子贵母死,出现在拓跋部向文明攀登的一个特定阶段,事极残酷悖伦,受到千古谴责。道武帝是此事的蓄谋者和带头的执行人。但是此制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出现的,也不全是一个人的残酷性格所造成。它的出现,符合拓跋部摆脱无序继承的纷扰以及巩固父子继承制度的需要;符合进一步消除强大外戚部族干预拓跋事务的需要;更为根本的是符合拓跋部道武帝从部落联盟共主地位上升为专制国家皇帝的需要。这些需要在道武帝眼里都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是十分急迫的,但是他却无法找到一种不太悖逆人性,至少是多少有所掩饰的办法来完成。


拓跋部在盛乐时,后妃多出自某些特定部族,后妃凭借本部族的力量,常引起君位继承的血腥冲突。这是道武帝以前拓跋部内强后迭出、政局纷纭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等待着道武帝解决,办法首先是紧紧控制外戚诸部。


道武帝拓定帝业,并没有遇到太多的强大外敌。他首先是对付以其叔父窟咄为代表的争夺拓跋部君位的势力,其次是对付几家主要的外戚部族,即妻族独孤部,母族贺兰部,还有祖母族慕容部。这几家外戚部落,尤其是贺兰、独孤,通过拓跋诸后干预、掌控拓跋事务,制造纠纷,是道武帝离散部落的主要对象。部落离散,就其实质说来,本来是部落发育的自然过程,它之所以在道武帝时比较集中地出现,却也是由于道武帝创建帝业的特别需要。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离散部落一事只留下这几家外戚部落的个案资料,而许多对道武帝帝业无害的部落却得以保存下来。


已成为专制君主的道武帝如何把帝位传之嫡系子孙,并形成父子相传而不受干扰的固定制度,还不是容易的事。他知道部落习惯势力是极大障碍,须有强力措置才行。这种措置早已在他思考之中并得到他周围汉士的理解,并且设法为他粉饰。只是由于利害关系太大,他直到临死前夕才正式公之于世。这就是立长子为储贰而赐死其母,即子贵母死。子贵母死初行时还没有成为定制,道武帝必得用汉典为据以说服其子明元帝,而明元帝却不信这种虚假理由,不愿接受这种残酷事实。初行的子贵母死之制不同于中国王朝预立太子之制,储君原无既定名分,不能于即位前预作部署,因而也不利于即帝位后立即控制局面(85)。子贵母死之制该如何实行,也没有详细规则。因此子贵母死的具体运作,道武以后各代一直在摸索之中,其趋势则是日益制度化。


子贵母死完全制度化,并更严厉地执行,是在文明太后冯氏之时。冯太后与献文帝、孝文帝均无血缘关系。她凭借平息易代之际宫廷政变之功以及太后在后宫的某些方便,充分利用子贵母死之制,为自己及冯氏家族谋利。她深知尽早确定皇储,赐死皇储之母,并把皇储从其婴幼年代开始牢牢控制在手加以诱导,就等于掌握了未来的北魏统治。甚至在皇储未定之前,也要尽早杀死可能的皇储之母,以定大局。她着力引冯氏女入后宫,立为后、妃,让她们步自己的后尘,使冯氏世代擅权。


但是,在子贵母死之制日益制度化之时,形成子贵母死的社会条件却正在消失。这主要是后宫汉女越来越多,皇子多出汉女,北姓部族借婚姻干预拓跋事务已少可能。而且,重要的北姓部落已经离散,没有必要再行子贵母死之制。按理,子贵母死已失去存在理由,应当逐渐淡化,以至消失。但是冯太后为了私利,着力利用,使这一制度延续下来,而且更加严酷,导致预想不到的后果。这就是迁洛以后后宫借子贵母死旧制互相倾轧,皇子备受摧残,难以存活,以至北魏皇室后继乏人。敢于向子贵母死制度挑战的宣武帝后宫胡氏,生育存养了皇子,即后来的孝明帝,而她自己却幸免于难。后来胡氏以皇帝生母居太后位而擅权,成为北魏道武帝以后惟一凭血缘关系擅权的母后。也正是这位擅权的母后,实际上结束了北魏的帝业。北魏的结束与子贵母死制度的废除并不相干,而是由于政权腐朽和统治危机的大爆发。


从子贵母死的形成和演变中不难看出,子贵母死出于汉制和出于拓跋旧制两说之辨,只不过是这篇文章的切入点而已。两说各有缘由,又都有附会,目的是装点子贵母死,使之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让人能够把它当作制度,加以接受。不过其根源毕竟还是在拓跋旧制之中,而汉制完全是粉饰而已。子贵母死实行历一百余年,在我看来,贺后之死已启端倪。道武帝为了北魏帝业,强制离散母族、妻族部落,还不惜逼母、杀妻。在拓跋部向文明攀登的过程中,残酷的暴力是催化剂。暴力铸成了许多伤天害理的罪恶。《魏书·太祖纪》谓道武临死,“追思既往成败得失,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旁有鬼物对扬者”。这说明道武帝受其所做亏心之事的折磨,精神恍惚,自谴不已。亏心之尤者,应当莫过于逼母、杀妻诸事。


子贵母死的研究给我一种认识:野蛮孕育文明;同时也给我一个疑问: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使用残酷的暴力手段,难道古今文明都需要野蛮残酷才能孕育?我思之再三,无从作出答案。


(1) 据《魏书·序纪》,神元帝力微、穆帝猗卢、烈帝翳槐、昭成帝什翼犍都有居盛乐、筑盛乐城一类记载。本文所称盛乐时期,泛指自神元至昭成以及道武迁都平城以前的一段时间。《魏书》记载,有定襄盛乐和云中盛乐的区别,说明拓跋早期驻止所在有过迁移。这是目前一个有待考察的问题。本文所称盛乐时期系笼统言之,未作这种区别。


(2)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中华书局,1985年,378—381页。


(3) 魏收《魏书·皇后传》亡,后人取《北史》及他书补。《皇后传》所列道武帝以前所谓帝、后,皆道武追封,本来不过是部落酋帅及其妻室而已。本文为叙述方便,仍袭用《魏书》称谓。


(4) 孝文帝立皇子恂为太子时欲革此制,格于文明太后之阻而未成,恂母林皇后仍以“旧制”死,见《皇后传》。及更立皇太子恪时,此制未闻废止。但其时恪母高皇后已死于后宫倾轧,不存在子贵母死事实,因而也无从断言“高祖终革其失”的真实性。详见本文第五节(三)。


(5)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三“《魏书》纪传互异处”条征引《皇后传》刘皇后以旧法赐死事,曰:“然考纪传,道武以前未有此事。……立太子先杀其母之例,实自道武始也。遍检《魏书》,道武以前实无此例。而传何以云故事耶?”赵翼发问很有道理,但他就此止步,并未作出解释。


(6) 此案卫氏家族人物死者,除卫皇后、戾太子以外,还包括卫皇后的姊、女、媳、孙、外孙等。请参看拙作《论轮台诏》,见《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39页。


(7) 《汉书·外戚·钩弋赵婕妤传》。


(8) 参看中华点校本《魏书·太宗纪》校勘记。


(9) 《隋书》卷五八《魏澹传》。《魏书·序纪》“不为文字,刻木为契”,以及同书《刑罚志》“以言语为约束,刻木为契”,皆同此意。


(10)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衮于永兴二年(410),即明元帝即位之次年上书,请“揖让与干戈并陈,文德与武功俱运”。这实际上是指责道武帝只重干戈武功,而轻文德揖让。


(11) 拓跋与贺兰、独孤的关系,详本文第四节(一)、(二)。


(12) 道武帝正式皇后亦出慕容部,但她是在道武平后燕后始入掖庭,以铸金人成而得立为皇后。铸金人以问天命是一种北俗,不只拓跋如此。《晋书》卷一一〇《慕容载记》封裕曰:“又闻(冉闵)铸金为己像,坏而不成,奈何言有天命?”


(13) 朴氏《北魏王权与胡汉体制》,载《中国史研究的成果与展望》,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87—107页。朴氏另有《中国中世胡汉体制研究》,汉城一潮阁,1988年。


(14) 《北史》卷一三《后妃传》:“魏氏王业之兆,虽始于神元,然自昭成之前,未具言六宫之典。”


(15) 《元和姓纂》附四校记本,中华书局,1994年。卷八树机条、卷一〇秃发条,均谓树机能为匹孤六世孙,岑氏校记断六世之说为误。


(16) 力微并没鹿回部后约六十年,窦勤受穆帝猗卢之命复领旧部,称纥豆陵,看来与拓跋部若即若离。道武帝登国五年(390)讨纥突邻于意辛山(在阴山北),纥突邻举部内属,皇始二年(397),纥突邻反于阴馆,庾岳讨灭之。纥突邻即纥豆陵,当是内属后强制南徙,居“次南”之地(《魏书·官氏志》),故于阴馆反。参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窦氏条,科学出版社,1958年,175页。


(17) 天兴二年事见《魏书》卷一〇八《礼志》(一)及《太祖纪》;三年事见《礼志》,《太祖纪》只记“癸亥,有事于北郊”,未记辛酉南郊祭天事。《礼志》三年正月“辛酉,郊天”之下,当有“以神元皇帝配”为允。又,以皇祖配天、皇妣配地,亦见太平真君四年嘎仙洞石刻祝文“荐于皇皇帝天,皇皇后土,以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见《鲜卑石室的发现和初步研究》,《文物》1982年第2期。先可寒指神元,先可敦指窦后。《礼志》录此祝文,略去可寒配天、可敦配地的文字。


(18) 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六“追尊二十八帝”条。


(19) 《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传》。《资治通鉴》晋纪建兴四年引此,六脩前有“使”字,文意较确。


(20) 疑桓帝死后穆帝即位,按部落中兄死妻嫂习俗,以桓帝祁后为己妻,生贺傉、纥那。事为《魏书》所讳,不显。普根为桓帝与祁后之子,多有战功,与穆帝同年略后死。祁后顺势取普根始生婴儿备位充数,以继普根。婴儿旋死,拓跋统绪入平文帝之手。或其时贺傉、纥那尚幼,名分未被国人认同,未得继普根之后为君也。此事论述,请参看本书《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第四节。


(21) 《资治通鉴》卷一〇四太元元年胡注:“拓跋郁律二子:长曰沙莫雄,次曰什翼犍。沙莫雄为南部大人,后改名仁,号为拔拔氏,生嵩。道武以嵩宗室之长,改为长孙氏。”按:以此与《魏书》参读,沙莫雄当即翳槐。翳槐之子得称长孙氏,知此系虽不出王氏而出于贺兰氏,亦受尊敬。这或许是由于贺兰部强大而且翳槐毕竟是长子的原因。


(22) 以上均见《魏书·序纪》。


(23) 谓、大头、齐、处真,均见《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关于谓,本传言“后谢老归家,显祖善礼遇之……”。按烈帝翳槐死于338年,显祖献文帝弘即位在465年,谓不大可能长寿若此,《魏书》显误。


(24) 《魏书·序纪》诘汾之子力微元年,岁在庚子,即曹魏黄初元年(220)。据此,知诘汾南迁在建安之世,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六“追尊二十八帝”。


(25) 按封后早崩,当葬盛乐近处;文帝死于塞南阴馆,疑即其地而葬,其地距盛乐甚远,非拓跋部所能稳定控制。《序纪》:“初思帝欲改葬,未果而崩。至是,述成前意焉。”思帝为文帝次妃兰氏所出,思帝欲改葬,依情理主要当是为彰显文帝而非为彰显封后。桓帝述成前意,当是为封后,即移文帝与封后合葬,意在正封后之位,因而牵动不少是贲部人。文帝与封后合葬之地当在平城附近,参看本书《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一文。《太祖纪》皇始二年(397)二月,“并州守将封真率其种族与徒何为逆,将攻刺史元延,延讨平之”。此封真及其种族当即封后族裔。


(26)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兰氏条,谓此兰氏即匈奴四贵种之一白兰氏之后,《史记》把乌洛兰氏径写作兰氏,以从简便。姚薇元还据此推断孝文改姓乌洛兰氏为兰氏,“特稽史、汉《匈奴传》之掌故耳”。录此以备一说。


(27) 但是贺兰部族强大,在拓跋部落联盟中继续起重要作用,详见本文第四节(一)。


(28) 《北朝胡姓考》外篇“未见《魏书·官氏志》诸胡姓·东胡诸姓”中之王氏条。


(29) 参看吕一飞《胡族习俗与隋唐风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145页。文成帝时司马楚之之配葬金陵,是极特殊的情况,而且时间也很晚了。


(30) 原文谓卫瓘所居“东有务桓,西有力微”,务桓当是乌桓。代北地区乌桓、拓跋并处,大体上是乌桓在东,拓跋在西,故有此说。拓跋是由力微率部溯长川越阴山徙于盛东,在代北西部;乌桓多由上谷、广宁诸郡徙来,居代北东部。


(31) 乌丸王库贤,可能指乌丸之王名库贤者,也可能指乌丸人其姓名为王库贤者,此处无法确认,似后者可能性较大。乌丸人袭用汉人王姓者多,如下文将提及的王建。


(32) 关于东汉末年的护乌桓校尉,1971年发现的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有宁城图,有护乌桓校尉出行图等。其中宁城图中“校尉莫府”占画面绝大部分。各画面中榜题多至二百余处,均为八分书,包括府舍、诸曹以及谷仓等名目,详见《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文物出版社,1978年。该墓主人曾任西河长史(治离石)、行上郡属国都尉(治土军)以及繁阳县令,后转任使持节护乌桓校尉。这些带有连续性的壁画所反映的是墓主生前活动的一部分,而以反映使持节护乌桓校尉为画面高潮。


(33) 《魏书》卷二三《莫含传》。驻守广宁者,为独孤部刘亢泥,也是乌丸,时受后燕慕容垂之封为乌桓王,见《资治通鉴》卷一〇七太元十二年。


(34) 《魏书·太祖纪》天兴元年。


(35) 按,晋永嘉三年当北魏穆帝二年。以《晋书·怀帝纪》永嘉三年事考之,《资治通鉴》系年为正,《魏书·序纪》系于穆帝三年为误。又,《资治通鉴》中华标点本“乌桓刘虎”断作“乌桓、刘虎”,标点不确。


(36) 外戚部落影响拓跋政局,《北史·后妃传》上,西魏文帝郁久闾后事迹可以参考。


(37) 关于离散部落,本书中另收有《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和《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两文。本节部分内容与该两文有所重叠,所以在修订本中作了大量删节,只举大要,但也未能完全消除重复。


(38) 铁弗、独孤同由久驻并州的匈奴北部分离出来,但在与拓跋关系上,亲疏远近,两者大不一样。所以《魏书》独孤事在外戚功臣诸传中,铁弗则入五胡传。


(39) 《晋书》卷一一〇《慕容儁载记》。该篇同年稍前,有慕容垂“讨丁零、敕勒于塞北”,俘斩十余万事,贺兰是敕勒(高车)之邻。两年后又记“塞北七国贺兰、涉勒(敕勒)等皆降”事。又,“部落三万五千”,《资治通鉴》作三万五千口,得实。


(40)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


(41) 《资治通鉴》此事,《魏书》卷二四《许谦传》、《晋书》卷一二三《慕容垂载记》均缺载。


(42) 北魏太延元年(435)曾徙龙城民于平城,见《魏书·世祖纪》及《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贺兰部民当在徙中。


(43) 《魏书》卷二八《庾业延传》。附力眷,《魏书》卷一五《毗陵王顺传》作贺力眷,音译不同而已。


(44) 《魏书》卷八三上《外戚传序》。


(45) 这一带,是汉晋以来附边乌桓聚居区域,贺讷“为众所归”之“众”,除鲜卑他部以外,当指乌桓,包括独孤。时人视独孤亦乌桓。


(46) 《魏书》卷二三《刘库仁传》。


(47)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


(48) 此外可得而言的,还有以后南安公顺欲自立之事。顺为窟咄兄地干之子。道武出军冀州时留顺守京师,顺风闻道武挫于柏肆,即欲自立以代道武,为代人莫题谏止,事见《魏书》卷一五《毗陵王顺传》及同书卷二八《莫题传》。这是昭成子孙与道武争位的余波。莫题其人“多智有才用”,当年曾贬道武如“三岁犊”,怂恿窟咄争位。


(49) 《资治通鉴》同年续记慕容麟讨斩王敏于上谷,下年破许谦。许谦破时刘显已败奔西燕,许谦亦奔西燕,后归道武。


(50) 《魏书》卷二《太祖纪》,卷二三《刘库仁传》。


(51) 本书《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一文“刘奴真与刘罗辰”一节有详考。


(52) 《资治通鉴》卷一〇七太元十二年。此处文意不清。按《刘库仁传》谓显“部众悉降于麟,麟徙之中山”,则八千余落是刘显部众之数。而“以抚其众”系指以刘亢泥继续抚他自己的独孤部众,不予强制迁徙。


(53) 《魏书》卷三〇《王建传》,建,广宁人,历代与拓跋为婚,建少尚公主。此广宁王氏显然不是汉人,当为乌桓人。参本文第三节。


(54)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所载独孤信墓志,无信父为领民酋长之文。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480—481页。


(55) 《魏书》卷一五《秦明王翰传》附仪传。仪传又载“及太祖将图慕容垂,遣仪观衅”,仪返,谓待垂死宝立,方可图之云云,说明道武图垂之事与仪有所商酌。


(56) 中华标点本《魏书》附录《旧本魏书目录叙》刘恕等上《魏书》语。


(57) 昭成慕容后,前燕慕容皝之女,道武帝祖母。前述与道武争位的窟咄,是慕容后的少子。道武慕容后,后燕慕容宝之女,中山平后入充掖庭,以铸金人成,依拓跋旧俗立为皇后,事在独孤刘罗辰奉妹之后。刘罗辰妹本为道武刘夫人,以生子立为储贰,赐死,后来追赠,正位配飨。


(58) 此舆氏当即慕舆氏,点校本校勘记有说。但《官氏志》慕舆为内入诸姓之一,非慕容改姓后始有。或慕容孑遗之民改从已有而近便的慕舆氏。


(59) 按《旧唐书》卷九〇《豆卢钦望传》谓其先人太和中改卢氏,唐永徽中复姓豆卢。又《魏书·官氏志》内入诸姓有吐伏卢氏,改卢氏。据此知豆卢氏即是吐伏卢氏,魏卢鲁元出于此姓。参《北朝胡姓考》卢氏条,95—100页。


(60) 《太祖纪》入皇始元年,但此年七月始改元皇始。


(61)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342—350页。


(62) 《昭成贺皇后传》贺氏逃离独孤部前,曾泣谓刘显,“吾诸子始皆在此,今尽亡失”云云。《贺讷传》贺氏遁归贺兰部时,有魏王仪、秦王觚随行,此二王皆在“诸子”中。除随行二子外,贺后应尚有“今尽亡失”之子。


(63) 《魏书·刘库仁传》载刘卫辰送马三千匹于垂,为独孤刘显所掠事,可见后燕需要马匹。下引文垂“止觚求赂”,求赂亦当指求马。


(64) 秦王觚被慕容详杀害,是慕容垂及贺后都死之后的事,贺后忧死与此无关。


(65) 同为贺氏所养,自幼与觚同侍道武左右的卫王仪,在君位继承方面同样居嫌疑之地。道武临死前赐仪死,也可能是疑仪觊觎君位。


(66) 刘亢泥早年尽力救助贺后母子,使他们不死于刘显之手,事详《献明贺皇后传》。


(67) 参看本文第四节(一)。


(68) 《魏书·乐志》释皇始为“开大始祖之业”。皇始就是北魏帝业之始。《资治通鉴》胡注非常重视皇始年号,于改元时议论曰:“拓跋珪兴而南北之形定矣。南北之形既定,卒之南为北并……”两年之后,即天兴元年(398),道武正式即帝位。《魏书·天象志》,是年以后“魏为北帝,而晋氏为南帝”。按,魏收书此卷取唐人张太素书补,太素于南北朝史无偏党之词;于北朝史亦不若魏收书偏东、魏澹书偏西。《通鉴》胡注论“南北之形”条之见,盖本于太素书也。参看《廿二史考异》卷二九。


(69) 《魏书》卷六二《李彪传》。


(70) 《魏书》卷一〇八《礼志》(三)。汉文帝改久丧之制以就省易,死,七日葬,既葬,服丧三十六日,见《汉书·文帝纪》及注。《魏书》意指拓跋大丧,简便行之,既葬即吉。但是严格按汉制行事,却也未必。至少,按文献所见事实排比,道武帝并没有为贺太后服丧三十六日的时间。


(71)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378—381页。


(72) 先朝的皇后即新朝的皇太后,在君权交接之际拥有某些方便,或被权臣利用来发挥某种作用,是可能的。如太武帝死,诸大臣议,欲立东平王翰,中常侍宗爱“矫太后令”立南安王余,此太后即太武帝赫连皇后。事见《魏书》卷一八东平王翰传及南安王余传。这种权力的实现必得通过外朝,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73) 参看王吉林《北魏继承制度与宫闱斗争之综合研究》第五、六节,台湾《华冈文科学报》第十一期。王文承台湾大学历史系阮芝生教授复印赐赠,谨致谢忱。


(74) 《魏书·文成皇后李氏传》。按,太武帝赫连皇后不是皇储生母,同冯太后与献文帝关系一样,不在子贵母死之列,本可安全度过政权交接时期。但她已于“高宗初崩”。此处所指太后,只能是常太后。


(75) 李䜣之死,与诛戮外戚无涉。䜣出范阳,惠出中山,二人并非一族。


(76) 恂四岁时始由冯太后为立名字,此前他连名字都没有,何能成为继嗣?《太平御览》卷一四八引《后魏书》载此时诏,有“国祚永隆,储贰有寄”之语,可见前此储贰未定,至少从法统上说是如此。此后虽属意于恂,但正式得立为太子又在若干年后。


(77) 后宫出于未被离散部落者也并非完全没有。如献文嫔侯骨氏出于朔州“世酋部落”,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所载之显祖嫔侯骨氏墓志,图版二一。参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42页。


(78) 由于传统的影响,在一个时间内北魏后宫还有一些人出于已离散的贺兰、独孤、慕容等外戚部落。道武本人除有独孤(刘)皇后外,还有贺兰夫人、慕容皇后;明元帝有大慕容夫人、慕容夫人;太武帝有贺兰后;景穆帝有刘椒房(当出独孤)、慕容椒房。见《魏书》景穆以前诸后传及诸皇子传。独孤女还有适诸王者,例如道武独孤后之妹适常山王遵(《魏书》遵传,遵子素,“太宗从母所生”。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载元侔墓志,遵妃“刘氏,太宗明元皇帝之姨”)。但是后宫汉女渐多,则是趋势。


(79) 见《外戚·杜超传》。超为明元杜皇后之兄子,太武帝之舅。按太武帝时,南朝始闻拓跋有子贵母死及立保太后诸事,但不明原委。《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初,佛狸(太武帝)母是汉人,为木末(明元帝)所杀,佛狸以乳母(窦太后)为太后。自此以来,太子立,辄诛其母。”这是误以子贵母死始于太武帝母杜氏,而且误以为源于胡汉歧视。下文云文明太后本江都人,文成帝“以为妾,独得全焉”。意谓冯氏虽为汉人,未赐死,以为例外。这里未究及冯氏并未生子立为储贰,她之不死,与子贵母死本无关系。冯氏本长乐信都人,作江都亦误。


(80) 《魏书》卷八三《外戚·冯熙传》。另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八三元悦妃冯季华墓志,冯熙长女为南平王妃,二女三女并为孝文帝后(按即幽皇后和废皇后),四女五女并为孝文帝昭仪,六女为安丰王妃,七女为任城王妃,八女冯季华为乐安王妃。其他墓志所见,冯熙女适王侯之家者还有不少,参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三。冯季华墓志不悉载者,盖以其爵职较低,于夸耀冯氏门第无助也。


(81) 恪生于太和七年四月,与恂同年而略晚。恂生,高纪无载,当以恂立而复废,并以罪赐死,因而史传有删削之故。但恪生,载在高纪,并有“大赦天下”,这又异于一般皇子,难道是修史时妄增之故?《魏书》书法之乱,可见一斑。


(82) 按,魏收书对孝文帝本有回护。前引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论《天象志》所载冯后擅权淫乱,孝文“尸位”,责备孝文于冯太后死后“方修谅阴之仪,笃孺者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义而惩供人之党,是以胡氏循之,卒倾魏室”。这里明言冯太后罪恶,责备孝文帝不为父复仇,都是魏收书纪传中所不敢说的。《天象志》此卷本缺,或取唐人张太素之书补之,故独能借天象揭出拓跋宫廷隐秘。


(83)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卷一五《孝文幽皇后传》、卷八三上《冯诞传》及附传。


(84) 《宣武皇后高氏传》以此归咎于“高后悍忌”,事或有之。高后有墓志,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


(85) 正式预立太子始于太武帝立太子晃(景穆帝),但景穆先父而死,所以太武帝死后仍有立太武他子或立景穆长子之争。胜利者是景穆长子献文帝,可见景穆的太子名分在继承中是起了作用的。献文帝二岁立为太子,十二岁即帝位。乙浑之乱中未见有擅立献文诸弟之事,也当与献文帝早有正式的太子名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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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拓跋史探》2003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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