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在:墨学尚同思想解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86 次 更新时间:2015-03-2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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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在  


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尚同之说而不可不察,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 尚同下》

尚同,是墨学的政治思想,清晰的论述了,国家和政府的构建,以及执政者的产生和职责。在对墨学尚同思想的解读时,经常会听到如下几种对尚同思想的误解或曲解:

或说: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译】上司认为是对的,下边都必须认为是对的;上司认为是错的,下边都必须认为是错的。

或说:自发秩序的呈现当然是「民」的行为结果,然而跃居其上、精粹其间的制宪成果恐怕还真不得不赋予到「哲人王」身上。那么当「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之后,其宪法的权威依赖就寄托于「上」了,因为这成为制宪进程的标志。用形式合乎天道,将自发秩序的内在合理证成了外在合理。

【非墨】墨家的学说很漂亮,非攻啦,兼爱啦。但墨学中有个可怕的主张,即主张君主专制。“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总之一切听皇上的。这一主张后为法家发扬光大,并设计成制度。法家是皇权专制政体的总设计师。墨子则是设计师的老师。

或说:为了防止社会混乱,必须培养对领袖绝对的个人崇拜。是非标准,善恶依据,荣辱之分,完全由最高统治者来决定,对这些标准广大人民必须无条件执行。“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这句话听起来似曾相识,颇带有点当代版本的“两个凡是”的古怪味道!

何炳棣:墨子政治理论的核心是“尚同”。…用为建立一元化中央集权政体理论与实践的张本。

很显然,根据墨学尚同篇: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包括学者在内的大部分人的观点都基本一致:即,墨学尤其是尚同思想,是一元化中央集权的专制思想。尚同思想,被狭隘的曲解为民众要无条件的服从天子,民众要以天子的是非为是非。

在对墨学尚同的政治思想,解读之前,先看看儒家荀子是如何对墨学尚同思想进行批判的: 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 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钘也。 《荀子.非十二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墨子不知道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制度,认为君臣平等,而反对君主拥有最高权力。不得不说,鼓吹大一统思想的儒家圣人荀子,对墨学尚同思想的批判,可谓正中其要害。因为墨学尚同思想,是反对大一统,而强调化区分权自治的: 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墨学提倡选贤立天子政长,但同时也指出,天子政长虽然是贤者,其能力是不足以治理天下,治理国家的,所以要选贤辅贤,如此才能一同天下之义,而保护好一人一义,令天下合和。另一方面,墨学认为,人人平等,无论贵贱皆天之臣,所以,虽贵为天子不厚于正夫。即,天子与普通政长都是平等的贤者。君,以若名也。所谓的天子,君王,不过是个称呼而已。基于此,才遭受到荀子的批判。当今的包括学者在内的人,有谁认为自己比荀子的思想更高明呢?有谁对墨学尚同思想的认识比荀子更高明呢?以我的浅见,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学者的思想能超越荀子。那么,被荀子所批判的尚同思想,其实质是反对大一统的集权专制,而是分权自治。当今,提出墨学是一元中央集权专制,其理由是什么呢?难道仅仅依据: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这句话?且不说,这是断章取义,就是单独解释这句话,也得不出,这是专制呀!记得,我曾和一些网友(儒家)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说,假设孔子为天子,民众是否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那么,这是不是说孔子是专制?结果,他们并不认为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是专制。那么,以尧舜禹汤的是非为是非,是不是专制?他们同样不认为是专制。好了,墨学就是法先王,以尧舜禹汤之道,以尧舜禹汤的是非为是非,怎么就成了专制了?儒家遵行尧舜之道,以尧舜的是非为是非,不是专制。墨家遵行尧舜之道,以尧舜的是非为是非,就是专制。这分明是不讲理嘛!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总不能你走,就不让别人走啊。能不能不这样任性?讲讲道理,好不好呢?下面,我将结合墨学和尚同原文解释一下:上之所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的意思。

尚同原文:正长既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意若闻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上有过弗规谏,下有善弗傍荐;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罚而百姓所毁也。”上以此为赏罚,甚明察以审信。 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尚同什么的文章。简单说,尚同,即所有人都有以天为法,遵守天志的平等,不坑害人,进而在有能力的时候,自愿的帮助别人的法则。这就是天志。所谓天志,义之法也。是天下通义的最高原则。同时,墨学又提出民若法。即,民众的共识,同样是天下通义。也就是说,民意若天意。所有人都应当遵行天意与民意。这正是墨学所讲的,君臣民,通约。所以,尚同,并不是人民必需无条件的服从天子。因为,’’ 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天子诸侯政长,同样要尚同。而天子要想得到人们的认同则首先要做到: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其前,明罚以率其后。所以说,把尚同理解成是一元中央集权专制,一切以天子的是非为是非,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 由此原文可知,尚同,另一个含义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上下通察,情请相通。因为,只有如此,执政者政务公开,民众才能监督。此即上情下达。民众之情要及时准确的上达到执政者那,执政者才能根据具体情况,除害兴利。保护好每个人的合理合法的个人权益。所以墨学才讲,君不足以为法。而大力倡导人们参政议政: 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议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长生保国。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近臣则喑,远臣则吟,怨结于民心。谄谀在侧,善议障塞,则国危矣。 同时反对 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因为这是亡国之患!

由此,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的理解尚同原文那段话的思想是:国家政府建设好后,执政者首先要政务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及时了解民众的各种情况,能够做到民众满意,民众自然认同。否则,民众就会非议。

是,指的是标准,达到标准。 即,法仪篇讲的以天为法,动作 有为必度于天。即,天志篇讲的 顺天之意,行天之义政。上尊 天,中利鬼,下爱人。行义政, 即行兼政。兼爱篇对兼君 的论述: “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是故退睹其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 是以老而无子者,有所得终其寿;连独无兄弟者,有所杂于生人之闲间,少失其父母者,有所放依而长。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 指的是君,能做到这样的标准, 民众就会认同,尚同篇墨子将了 尚同的前提是忠信爱民。上之所 非,必皆非之,即君没有做到标 准,民众就不认同并且批判君。 原文后面还有’上有过,则规谏之’。过 ,即错误,即失职。非,指没有达 到标准,过,则是违背标准。如果 君过错 太严重,民就要把君开除 啦。即非攻篇讲的,诛无道,伐 不义。

由此可见,尚同思想根本就不是一些人所理解的专制思想。

值得思考的是,前文对墨学尚同是专制的理解中的第二个观点,即,专制可能也是必要的善。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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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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