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蕉风:罗尔为何与不惜与上帝为敌

——以墨学之维看“儒家基督徒”的精神困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74 次 更新时间:2016-12-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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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蕉风  


“罗尔事件”发酵至今已成社会热点,但质疑方和同情方之间都没有针对事件中的那篇爆款文《耶稣,别逼我做你的敌人》进行人文解读。罗尔在《耶》文中写到:“耶稣,你要是不让我女儿活蹦乱跳地回到家中,你要是让我父亲未能体会到我的孝心,就悲凉地离世,我就不信你了,必将做你永远的敌人,你别用地狱吓我,我不怕!”文化很高的罗尔不惜与上帝为敌,这背后的“儒家基督徒”或曰儒家化理解基督教的思想,才是需要冷静讨论的深度话题。


罗尔断裂式读取经文有悖神学常识


罗尔在《耶》文中提到《圣经.旧约.约伯记》的故事,《圣经》中有一个虔诚的信徒叫约伯,他有七儿三女,万贯家财,魔鬼和上帝打赌,赌约伯历尽劫难后还信不信上帝,就灭尽他的儿女,毁掉他的家产,还让他自己重病缠身。约伯依然坚信不疑,于是上帝很高兴,又让他生了七儿三女,还让他加倍地发财。


罗尔对于这个激励了无数信徒的故事,感觉到“心里发凉”。他说:“上帝为什么允许魔鬼这么干?被魔鬼灭掉的儿女,不是用草喂养大的牛羊,那是用慈父之爱一天天抚养大的,上帝就算还约伯一百个儿女,也补偿不了父亲失丧一个孩子的伤痛啊!”


“儒家基督徒”所持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断裂式的读取经文,常常溢出《圣经》而在解经上自行其是,重视伦理的应然而不重视经文的实然,对经文诠释的标准是以自己人生哲学和日常经验为依归。依照罗尔此种解经方法,则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故事中,如果排除最后天使营救的情结,即亚伯拉罕真的杀了以撒献祭上帝,则上帝无疑具有品德上的亏缺,和其从不试探人也不叫人受到试探的律令是相反的。同样,罗尔在《耶》文中提到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偷尝禁果被罚背负原罪,而罗尔女儿年纪尚小无缘犯罪,故不应因罪承受大病折磨,亦是未明《圣经》所言始祖“原罪”为何物。


在《圣经》中,约伯也曾质问上帝为何此世“义人受苦,恶人亨通”。最后上帝在旋风中降临,向他指示神立天地四柱、创造万物的图景,并未明确回答何以义人约伯要受此试探。“善不得赏,恶不得罚”,是现世生活的常态;按照《约伯记》的讲法,现世“德福不一致”的问题,必须跃进到上帝宝座的位置上才能得到最终解答。这是一个神学解经上的常识。


“有求必应”的信仰是最低层次的信仰


普世诸宗教传统中,最低层次的信仰,就是要求“有求必应”的信仰。“自我称义”之所以危险,就在于其思想背后的预设,是要以个人的需求僭越上帝的主权,以人律取代神律。


古希腊无神论者伊壁鸠鲁曾提出著名“上帝悖论”,他以人类逻辑理性质疑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本性:如果上帝有能力制止恶,却不作为,说明祂不是全善的;如果上帝有意愿制止恶,却没有能力作为,说明祂不是全能的;如果上帝愿意制止恶,也有能力制止恶,而恶仍不得制止,说明祂不是全知的。我们若把“恶”替换成现实的苦痛、磨难、试探和罪愆,多少就能明白罗尔为救女儿生命、不惜与神为敌的复杂心态了。


“儒家基督徒”罗尔此种信仰认知图景,等于把基督教的上帝摆在玉皇大帝、观音菩萨的位置上;依此认知图景去信仰上帝的基督徒,哪怕修身再严谨,事功再完满,也难脱儒道信仰和中世纪天主教中以个人德行换取来世幸福、天国门票的类似“功过格”、“赎罪券”的信仰层次。


众所周知,在大部分有神论宗教尤其是亚伯拉罕诸教中,对善恶、荣辱、得失的判断皆是人类的价值判断,不是对事件的事实判断。《约伯记》中约伯最终接受上帝的恩宠,绝非出于默认,而是出于释然。上帝在旋风中降临,并且不回答约伯的质问,实际上是要引领他超越一己的视域,以明白人的目的不能强加于上帝。基督徒所谓的谦卑自限,“因为荒谬所以相信”、“耶路撒冷与雅典何干”(德尔图良),本是要教导人明白理性和知识的有限性。


挚爱的亲人离世、良善的朋友重病、诈伪的敌人亨通、奸邪的小人得势、公义之士被羞辱被压迫、对神的祈求不蒙应允,此世和来世“德福不一致”的悖论,皆关联神义论和酬报神学,历来为神学伦理学的焦点。一些如罗尔那样神学根基不深、教会牧养缺乏的“儒家基督徒”,难免会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信仰动摇,有的信徒因此而叛教、离教、反教,埋怨上帝只是如同孔庙道观佛寺里面享用信徒冷猪头供奉而不办实事的泥制偶像。当代中国宗教信仰群体中(包含佛道以及民间宗教信仰群体)不少人持有类似观点。


罗尔的思想困境是儒家思想的困境,可借墨学给予回应


罗尔在思想上的困境,是儒家思想的困境,可以借用传统文化中的墨学资源给予回应。


墨子是主张有鬼神而且鬼神有明的,“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墨子.明鬼》篇里记载了东周时代民间流传的神话,多是讲述恶君恶臣被鬼神惩罚,明君义人为鬼神奖赏的故事。墨子最反对“执无鬼者”,可见其不是无神论者。墨家还曾批评儒家引以为豪的人文主义天道信仰是“执无鬼而祭之”的虚礼,“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


那么墨子究竟怎么看待德福不一致的问题。


《墨子.公孟》载:有一个在墨子门下求学的人,对墨子说:“先生认为鬼神明智,能给人带来祸福,给从善的人富裕,给施暴的人祸患。现在我侍奉先生已经很久了,但福却不到来。或许先生的话有不精确的地方?鬼神也许不明智?要不,我为什么得不到福呢?”墨子说:“即使你得不到福,我的话为什么不精确呢?而鬼神又为什么不明智呢?你可听说过隐藏犯人是有罪的吗?”这人回答说:“没听说过。”墨子说:“现在有一个人,他的贤能胜过你的十倍,你能十倍地称誉他,而只是一次称誉自己吗?”这人回答说:“不能。”墨子又问:“现在有人的贤能胜过你百倍,你能终身称誉他的长处,而一次也不称誉自己吗?”这人回答说:“不能。”墨子说:“隐藏一个都有罪,现你所隐藏的这么多,将有重罪,还求什么福?”


《墨子.公孟》又载:墨子有病,跌鼻进来问他说:“先生认为鬼神是明智的,能造成祸福,从事善事的就奖赏他,从事不善事的就惩罚他。现在先生作为圣人,为什么还得病呢?或许先生的言论有不精确的地方?鬼神也不是明智的?”墨子答道:“即使我有病,而鬼神为什么不明智呢?人得病的原因很多,有从寒暑中得来的,有从劳苦中得来的,好象房屋有一百个门,只关上一个门,盗贼何门不可以进来呢?”


墨子的回应已经很显明了。真正的信仰者,应该全面反思自己的行为模式,并非上帝应该满足我,而是我们的行为应该遵循上帝的法度。即便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要发现与顺应天道。如果确实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全面反思自己既有的价值判断,摒弃“推己及神”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对“推己及神”“推己及人”的批判,构成墨家辩学的基础。


墨家主张华夏传统的“鼓栗”信仰,是真正的绝地天通,类似基督教“因信称义”的意涵。信上天鬼神,能有义。联系天志说,就是完整的“因信称义”:信则能有义,信则能知义。在墨家看来,对于迎合人们内心贪欲、狂妄的学说而言,并不需要在理论上完成论证或者批驳,而只需要提供一个松弛的理由即可自我证成,实际是帮人们提供一个借口。人们有了这个借口,就可以装作相信自己的标准即为上天的标准,从而允许自己泛滥人性。


施恩而求报偿是儒家式思维的缺陷


从墨学之维的角度考察罗尔的思想处境,我们对“儒家基督徒”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就能够看得更加清楚。


事实上,由于中国人长期受到儒家言说传统的影响,对此世“德福一致”的信仰几乎等同于了对上天的信仰。孔孟儒家标榜的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或者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血脉传承,也是出于一种心理补偿机制,要在来世存留肉身虽死精神不灭的证据。(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人批评罗尔在接受采访时声称深圳房产留给儿子以后成家坚决不卖来女,是中了“儒毒”)。罗尔虽是为女儿而问责耶稣问责基督教,但这种对信仰持一种付出必要有回报的价值取向,其背后的神学逻辑却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倾向,距离信菩萨能挣100万、信耶稣长命百岁的封建迷信和成功神学只有半步之遥。


罗尔爱女之心恳切,是值得所有人同情和理解的。罗尔事件中关于民间慈善互助机制的反思,也需要有识之士继续思考。同时,“儒家基督徒”罗尔的信仰不像样,则是需要牧养他的教会和研究基督教的学者、信徒去认真正视的。以人文主义的标准随意截取、阐释经文,而非遵循正统神学对经文的解释,由之造成的神学上的纠纷,不独在基督教,也在伊斯兰教、犹太教甚至佛道信仰当中。


罗尔说:“耶稣,你要是不让我女儿活蹦乱跳地回到家中,你要是让我父亲未能体会到我的孝心,就悲凉地离世,我就不信你了,必将做你永远的敌人,你别用地狱吓我,我不怕!”而约伯则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圣经.旧约.约伯记1:21》)。可见,罗尔毕竟不是约伯,也绝对成不了约伯。他没有将苦难全然交托给上帝,反而让上帝成为自己灵里的负担。说明他只是一个“儒家”,还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域外宗教中国化最大的困境,一方面在于在处境上没有做好和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相适应的准备,另一方面就在于人文主义的宗教信仰杂糅太多民间宗教的迷信色彩。为虔敬侍主而不惜撕裂家庭关系,或情有可原;为免地狱火刑而取进攻性传教模式,则未免急功近利。迷信就不是敬虔,狂热则缺乏理性。施恩而求得到报偿,是儒家式思维的缺陷;祷告而求必有所得,则是成功神学最大的陷阱。有鉴于此,“儒家基督徒”罗尔的思想困境,只能从墨学中找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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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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