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泽:伊拉克战争:背景阐释及萨达姆的命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47 次 更新时间:2021-01-2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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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泽  


一、对伊拉克战争的不同阐释


意识形态或文化的偏见往往导致对事实的误解和歪曲。关于2003年美国对伊战争问题上的讨论更是充满了意义空间的斗争,这些斗争围绕着这样一些不同的框架进行着:一种是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认为伊拉克是一个主权国家,其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得到尊重,而无论其统治者是如何残暴,其政体是如何专制,在这一理论支配下,美国等西方强国对伊拉克的干预和进攻被视作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侵略,它破坏了现有国际性秩序和准则。另一种是西方人权这一理论,认为人权高于主权,一个国家如果因为执政者的原因而发生了人道灾难,别国(当然是强国)就有权对此进行干涉;美国等强国正是以此为理由摧毁了米洛舍维奇的铁腕统治,也正是以此为理由之一进攻伊拉克的(当然发动对伊战争的更重要原因是它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国总统布什基于同样理由对朝鲜发生的警告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美国不能容忍一个每年饿死几十万自己人民的政府存在。还有一类人从文明冲突的角度来理解伊拉克和中东问题,享廷顿认为文明是终极的部落,冷战之后,全球政治正成为多极和多文明的,一个以文明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正在形成,但是由于不同文明而引起的冲突也不可避免,在这一理论的图解下,伊拉克问题被看作是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间的冲突,甚至被有些人诠释成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冲突,国家主权论和人权论在这一诠释框架内又被稀释和消除。

在美国国内针对布什发动对伊战争的批评同样十分激烈,美国金融家索罗斯认为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的主要目的是追求世界霸权,而布什政府对恐怖主义宣战实际上是为了掩饰其激进的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向世界推行美国民主和自由价值观,索罗斯将布什政府的对外政策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它与市场原教旨主义一样“忽略了适者生存法则中的相互合作而完全片面强调竞争”,这一外交政策本身不但违反了美国民主自由精神,而且“通过向恐怖主义宣战以及入侵伊拉克,布什总统实际上已经落入了恐怖主义的圈套”。①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探讨问题都是为了无限地接近真理本身,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为了善意地解决问题而提出问题。事实上,在伊拉克问题上,不同国家都有着各自的立场,不同的人也在说不同的话。但无论争论是怎样的激烈,也不论争论带有多大的真理和谬误的成份,关于伊拉克问题,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被认定:萨达姆是一个暴君。

萨达姆被控最多的罪行是:侵略它国,挑起战争,拥有或试图拥有核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武器,使用化学武器屠杀库尔德人,残酷迫害政治犯,滥杀无辜等等。据合众国际社报道,萨达姆对政治异已的迫害及屠杀方式极其残忍,这些手段包括砍头、砍足、强迫政治犯家属对自己亲人执行处决、当着政治犯的面沦奸他们的妻女;美联社的报道说,美国军方称在萨达姆统治的二十三年里,至少有30万人被屠杀后埋入大墓穴,人权组织官员估计的数目是50万人;即使是在巴格达也有61000人被处死②。即使是开始的时候站在支持反战立场上的中国政府在萨达姆被捕后也声称,萨达姆在位二十三年间,爆发了三次战争,蒙受了多年制裁之苦,给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

问题是这样一个残暴的政权为何会引起美国的高度关注,以至于非武力摧毁之?这种动用武力摧毁一个别国政府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种方法是否有效?无论是有效,还是无效,它又说明了什么?


二、人权与国家主权


事实上,国际关系的基本出发点是国家利益,人道主义被看作是国际关系的另一个准则,但绝不是重要准则,更不是唯一准则。如果从这一理解出发去看美国对伊战争,确实可以使问题变得简化。毫无疑问,美国要谋求的是世界霸权和全球利益,9.11之后,美国公开宣称它今后将要“完全和彻底地主宰世界”,并不惜以先发制人的方式诉诸武力,这意味着任何针对美国的挑战都将受到打击。显然,一个不稳定的中东,尤其是一个想拥有核武器的伊拉克或直接一点说-——萨达姆,不符合美国的利益,甚至对美国的利益造成了巨大威胁。更何况萨达姆被认为与本•拉登及恐怖主义有密切联系,因此伊拉克继塔利班政权后很快成为又一个打击目标。关于这一点,美国左派理论家乔姆斯基是这样分析的,他认为伊拉克之所以被“选中”,是因为它具备了三个条件:其一它是脆弱,无任何军事防御能力;其二,它很重要,美国可以通过打击它而控制中东石油并有可能建立军事基地;其三,它很邪恶,危胁到美国的存在③。顺着以上思路来分析,美国出兵伊拉克完全是为了本国利益,正因如此,很多人相信,美国出兵并不是为了去解救伊拉克人民。但是问题的另外一方面是,美国摧毁伊拉克政权是否在客观上解救了伊拉克人民?可以肯定地说美国出兵伊拉克不但得到了国内大部分民众的支持,也得到了大部分伊拉克人民的支持。萨达姆是一个现代暴君,国内没有力量能够反抗他,如果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能够替民除害,并结束人民的苦难,这一切都会被视为自然而合理的。这一切还有着强烈的警世意义:世界上其它国家的暴君和独裁者们绝不可以在自己的国家内滥施暴政,因为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力量可以惩罚他们。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出兵伊拉克在国家利益和人道关怀两方面确实得到了某种统一。当然我们也应该特别警惕借人道关怀的名义行侵略之实的行径,在历史上这种情况确实多次发生过。另外美国出兵伊拉克是在萨达姆多年来一直违反联合国1441号决议的情况下而采取的,如果一个国家公然违背、蔑视联合国决议,谁可以惩罚它?从这一点来看,美国出兵伊拉克实际上是在尽联合国未能尽到的职责。

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在过去这一概念是绝对不可以质疑和挑战的,但是在全球化和人权标准不断提高的今天,国家主权的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主权的根基也因为全球化进程中所必须的各种国际合作而发生动摇,尤其是当世界各地频繁发生的战乱、种族冲突和人道灾难的时候,往往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国际干预才能够平息或者解决,这种干预甚至包括武力,这个组织当然是联合国,但是从最近这几年的情况来看,美国在解决国际冲突问题上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当索马里发生部族冲突,国际救援物质因为部族控制和哄抢而无法发放到灾民手中时,美国单独向索马里派出了武装部队;当萨达姆入侵科威特时,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实施了有效的军事打击;当科索沃发生种族骚乱甚至是种族清洗时,美国及其北约最终以武力清除了米洛舍维奇政权;而当1994年卢旺达发生种族仇杀时,由于美国惧怕国内舆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而拒绝出兵,致使90多万卢旺达人死于大屠杀,美国也因此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当时执政的克林顿总统为此先后多次表达愧疚,请求卢旺达人民的原谅。

人权作为国际干预的一项标准越来越引起世界关注,也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接受。2000年世界107个国家会聚波兰首都华沙,共同签署了旨在保障民主和自由的《华沙宣言》,这篇宣言也为干涉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奠定了合法性基础;2001年联合国国际干预与国家主权委员会发表了题为《保护的责任》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在几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联合国授权对主权国家进行军事干预,这几种情况包括大规模屠杀、大规模的种族灭绝等。④;安南在《联合国秘书长千年报告》中指出“国际公约传统上依靠国家保护平民,但是今天此种期待在若干方面受到威胁,首先人道主义发要求国家保护的那些公民,有时就是主要施暴者国家的施暴对象”,当然联合国在人权和主权问题上的困境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安南同样无奈地表示:“我们面临一种真正的两难处境,保护人权和保护主权两者都是必须支持的原则,对此很少有人不同意,但是这一立场并没有告诉我们,当这两项原则彼此冲突时,应该服从哪一项原则。”


三、中东——美国民主制度的实验场


美国出兵的另一个更深刻的理由是,它要在中东地区仍至全世界推行其自由价值观。2002年9月在美国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有如下清晰的表述:“20世纪自由和极权主义之间的伟大战争,是以自由力量的决定性胜利而告终的,并昭示了可维持的国家成功方式的唯一选择,那就是自由民主和自由企业”。关于这一点,布什曾多次说,要把伊拉克建成中东地区民主国家的典范,他说:“反思美国及其盟友几十年的政策,放纵和宽容一个缺乏民主的中东是一个错误。”⑤,他促请沙特阿拉伯和埃及领导阿拉伯国家率先迈向民主。

美国的中东政策确实带来了一些问题,表面上看是文化冲突、文明冲突,实际上是权力抗衡以及制度选择的冲突问题。中东是世界上石油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按理说这里的国家应该丰常富庶,但事实上在中东的许多国家,财富被极少数人控制,多数人民生活贫困,科学教育文化也十分落后,多个国家是独裁统治;而且在这一地区战祸频仍,人民生灵涂碳,什么原因?当然是集权专制、愚民政策造成的。美国在中东推行民主政治和自由价值观,它所面临的对抗主要来自执政者,王室和暴君,群众是没有掌握基本权利的大多数,还权于人民,人民岂有不欢迎的道理?事实上美国的中东政策被一些既得利益者所恶意歪曲,被别有用心地描绘成文化冲突、文明冲突,以制造更大的冲突。

伊拉克战争后美国开始反思自己过去的中东政策,其中一个重要教训就是为了获得稳定的石油供应而放纵了该地区的专制制度,这一放纵的结果不但使得该地区的人民深受其害,也使美国自食苦果,在“9.11”事件中19个劫机者中有15个来自沙特阿拉伯。2005年5月当美国国务卿赖斯访问开罗时说:“六十年来我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在中东以 牺牲民主为代价寻求这个地区的稳定,然而我们既没有得到稳定也没有得到民主。现在我们正在推进一项不同于以往的事业,我们正在支持一切人民的民主事业。”⑥事实上美国向世界推行其民主自由价值观的决心是无庸质疑的,冷战之后克林顿政府就将在世界上推行民主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一项核心内容,这一政策的支撑性理论是“民主和平论”,该理论认为民主制度是确保和平的重要力量,专制集权政府因为执政者权力不受约束,发动战争不受民意制约,比较容易成为现代战争和动乱之源。“9.11”之后在对外政策上这一强调美国价值观的倾向得到进一步强化,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提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基础是“反映我国价值观与国家利益一致性的美国独特的国际主义”,这清楚地表明美国已经将向世界推行民主自由价值观当作国家的自觉追求,对伊战争正是美国这一对外政策的具体实施。今天在美国的一手扶持下伊拉克已经产生了自己的民选政府,几年来受这一政策的影响,中东地区沙特阿拉伯等国家也开始在各自国家内实施不同程度的民主政治改革,在格鲁吉亚、吉尔吉斯坦和乌克兰也相继爆发了“天鹅绒革命”,一 些真正的民选政府相继诞生。

然而今天毕竟还是一个民族主义时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还远未实现高度全球化的程度;尽管多年来美国等西方大国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在全球推销其西方价值观和西方政治制度;尽管冷战之后,一些人在呼唤“历史的终结”和世界秩序的重组,尽管人们都在讨论一种普世文明出现的可能性,但在世界多数国家中,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国家中,民族主义,甚至是被刻意大煽动起来的极端民族主义仍然是一股十分强大的社会政治力量。目前虽然伊拉克已经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自己的政府,但是要在伊拉克乃至中东地区实现真正的民主目标显然还会有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


四、萨达姆的命运


萨达姆的个人命运始终纠缠着许多不解之迷,他似乎是自己将自己交到了美军手中。美国对伊开战的公开理由是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是迄今为止美国并没有在伊拉克境内发现任何违禁武器。在1991年第一次海湾战争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萨达姆一直违反联合国有关协议,抵制联合国武器核查小组在其境内的武器核查工作,并多次将核查人员驱逐出境,他当然应该清楚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根据1441号决议,他这样做要么将面临联合国的武装干预,要么被美国军队解除武装,人们至今不明白他为什么选择了这样一条自投罗网的方式。他顽固地拒绝核查也许是出于民族尊严,也许是出于狂妄自大,也许是出于“历史人物”所常有的那种赌性。根据2005年2月1日《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报道,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一份报告中已经承认萨达姆政权在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后就放弃了化学武器的研发,看来萨达姆拒绝核查也不是为了拖延时间继续研发或者有意隐藏那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但是“9.11”之后萨达姆被美国“选中”却几乎是必然的,尽管今天已差不多证明萨达姆并不真正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与基地组织没有什么直接瓜葛,但是布什政府当初应该是坚信这一点的,没有人会相信布什敢于编造一个弥天大谎去欺骗人民,发动这样一场战争,谁都明白如果是那样的话,谎言很快就会被揭穿,而那样的后果是任何造假者都难以承担的。但是如果认为真的是因为美国错误的情报而导致了这场战争的话,那么今天萨达姆的命运确实又因此而增添了一份滑稽和无奈。

但是萨达姆的命运仍然是注定的。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是美国发动对伊战争的公开理由,但是发动这场战争还有另外一些不便公开的其它重要理由,那就是作为反恐战争的一个重大步骤,布什决意要通过除掉萨达姆在中东开创建立民主国家的先例,通过中东地区的民主化运动来确保该地区的稳定与和平,同时也确保美国对该地区的长久控制,这其实也不过是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对外推行民主战略的一个既定方针,突如其来的“9.11”事件正好为布什政府实施这一计划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正是在这一思路下,美国在摧毁了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后不久,“邪恶轴心”这一概念被炮制出来,伊朗、伊拉克、朝鲜被列为“邪恶轴心”国家,在美国看来,这些国家无一不是独裁暴政国家,布什声称“美利坚不会容忍世界上最危险的国家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来威胁我们”。⑦就这样恐怖主义、暴政政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构成三位一体,它们被认为是对美国最大的威胁,武力打击这些国家成为布什当局最为可能的战略选择。但是无论是输出民主还是打倒暴政都不能成为开战的公开理由,以此为理由发动对伊战争也决不可能获得美国人民的同意,但是这些理由确是真实的。“9.11”之后美国的对外政策或许强烈地烙上了布什总统个人的性格印记,但是这一政策最终还是属于当今世界上那个最强大的国家,萨达姆必然成为这个国家的打击对象。

如今萨达姆即将面临伊拉克法庭的审判,他被控告的罪状多达500条,近期这些指控又被减至12条,伊拉克特别法庭称对萨达姆过多的指控纯粹属于浪费时间。萨达姆被控犯有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战争罪等罪行,仅这12项指控中的每一项几乎都足以判处萨达姆死刑。

尽管目前的萨达姆对伊拉克政局已经无关紧要,但是审判萨达姆的意义显然不可低估,这种意义突出地体现在保护人权上。在《联合国秘书长千年报告》中安南表示“为了加强保护,我们必须重申国际人道主义和人权法的中心地位,我们必须努力消除有罪不罚的文化。”二十世纪一些制造种族屠杀、犯下反人类罪以及迫害政治犯的国家元首和高官已经纷纷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90年代以来在海牙国际法庭就设立了前南地区战犯法庭和卢旺达大屠杀罪犯法庭,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被控伤害人类罪、种族屠杀罪和战争罪等60多项罪状,目前仍在接受法庭审判;负罪在逃的前波黑塞族领导人卡拉季奇仍然处于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通缉之中;制造卢旺达大屠杀的一些前政府高级官员已经相继受到本国和国际法庭的惩处;柬埔寨波尔布特政权大规模野蛮侵犯人权已在联合国的干预下开始受到司法追究。同那些在国际法庭上受审的政府要员相比,萨达姆的命运可能更为黯淡,因为伊拉克接管美军权利后就已经恢复了死刑,美国总统布什和伊拉克先政府均已公开发表讲话,支持法庭对萨达姆的死刑判决。根据美联社的一篇报道说,“如果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首次受审后因1982年的杜贾尔村案被判死刑,他可能被执行死刑,而不必因其它罪名接受审判。”但是目前这种急于置萨达姆于死地的审判显然又开始显露出另外一种不公正:世界正在等待伊拉克法庭公布萨达姆的所有罪行,也在等待萨达姆为自己的罪行做公开辩护;如果这些罪行不仅仅是萨达姆一个人的,如果它们还牵扯到其它国家,甚至是美国,都应该在这次审判中被公开,并接受惩罚,否则这样的审判就是不公正的,这样的战争也是不义的。能否公开、公正地审判萨达姆与审判萨达姆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既然美国实际上是以自由的名义推翻了 萨达姆政权,既然新成立的伊拉克政府是一个民主政府,那么美国和伊拉克同样必须承担着自由的道德义务,否则美国将在国际上失去道德合法性,否则整个伊拉克战争不过是一场闹剧。


注释:

1、[美]乔治.索罗斯《美国的霸权泡沫——纠正对美国权力的滥用》第19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12月第1版,燕清等译。

2、Associated Press :Saddam Killed 61000 in Baghdad, 2003年12月8日

3、Power and Terror, Noam Chomsky in our times

4、[美]乔治.索罗斯《美国的霸权泡沫——纠正对美国权力的滥用》第90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12月第1版,燕清等译。

5、Associated Press: Mideast Must Move Toward Democracy,2003年11月6日

6、[美]赖斯《自由是每个灵魂普遍的渴望》

7、[美]伊沃.H.达尔德尔《后外交时代——不受约束的美国》161页,新华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刘满贵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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