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2014私人书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31 次 更新时间:2014-12-28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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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 (进入专栏)  

一年又过去了,《中华读书报》的编辑来函请我写一篇短文,说说一年来的读书感悟,不禁有些踌躇。一年来是读了不少东西,也写了不少文字,但仔细检点一下,可说的并不是很多。写的就不说了,属于自家的私事,没有什么满意的,不过是“欲言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至于读书,尤其是关涉今年出版的书籍,我却是没有多少发言权。书是读了不少,几乎是但凡有时间,自己就是读书,其他没有什么雅好。但我并不追书,时不常去万圣书店买一批回家,就放到书房,什么时候想起来,再去阅读,而且多是与自己的学术或理论问题有关,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自己阅读得津津有味的书籍,大多是若干年前购买的书。有一次老友刘苏里跟我说,每年中国出版的书籍数以万计,其中好书也很多,但老兄你所需要的书,看来是不多的,这年头,谁出那样的书呢。尽管如此,我每年还是从万圣书店购买数千元的书,我所需要的书,还是堆满了我的大书房。

先说宪法的书,我一直觉得关于宪法,不应该是什么专业人士的特有书籍,中国人的宪法意识还很弱,宪法书应该普及,它们与一个民族的政治成熟和文明演进有着密切的关系。四中全会执政党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前不久又设立了“宪法日”,这些都与宪法书有关。说到宪法,当然从浅显的层面说,是从西方引介过来的。这两年,国内的出版社还是出版了大量的西方宪法的书籍。例如:《英国宪制》,沃尔特·白哲特著,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新英国宪法》,韦农·波格丹诺著,李松锋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政治宪政主义》,理查德·贝拉米著,田飞龙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我们人民:奠基》,布鲁斯·阿克曼著,汪庆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上述诸种译注,使得我们对于英美两个国家的宪法,有了一个概括性的认识。这几本书的特点是既可以视为专业性的宪法学著作,为宪法学、政治学的专业人士所研读,它们不失为现代学术的经典,但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它们也并非象牙之塔的精深之作,而是具有一定的普及性,但凡对于政治、历史和公共事务关注的读者,都可以阅读,它们深入浅出,与历史和现实现结合,对于一个现代国家的权力构成、人民的权利保障,以及社会政治的历史变迁,都有所描绘、勾勒和论证。尤其是对于生活在今天的中国读者来说,我们应该知道一个国家的宪法是什么,应该是什么,依法治国究竟对于每个人意味着什么,而要实现依法治国,构建一个宪法体制,具有多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几本译著,为我们很好地介绍了英美国家的宪法,不管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还是美国的成文宪法,它们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是怎样运行的,出现了问题,甚至出现了危机,又是怎样予以解决的。

写到此,我特别要说一下近年出版的几部有关日本宪法的译著。大家都知道,中国晚清以降的立宪史,深受日本国的影响,但一百多年过去了,国人对于日本宪法所知甚少,要知道,日本之所以能够完成明治维新,一步步迈进现代世界的强国之列,是与日本宪法的构建密不可分的。可以说,没有1889年的《明治宪法》,就没有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没有战后的1946年的《日本国宪法》(又称昭和宪法或和平宪法),就没有二十世纪的现代日本。《日本帝国宪法义解》,伊藤博文著,牛仲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制宪权》,芦部信喜著,王贵松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宪法(第三版)》,芦部信喜著,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日本国宪法的精神》,渡边洋三著,魏晓阳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上述有关日本宪法的译著,从一个广阔的背景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旧制度下的日本是如何经过宪法的创制,而走向一个现代法治文明的国家的。不能说这些书只是提供了一些理论或学说,其实细心阅读,就会发现日本国的古今之变是十分曲折和艰难的,从宪法之父的伊藤博文,到新一代的芦部信喜,他们处理的问题,都是日本国家面临的重大宪法政治问题。例如,如何编制一部明治宪法,并予以注疏解义,其中不是文字游戏,而是在缔造一个新的国家,论证一个新的原理,伊藤博文打造的这部日本宪法,使得日本的国家构造破旧出新,开创了一个现代的勃然生机。再例如芦部信喜所创立的宪法学,所要解决的也是二战后如何落实日本人民的权利保障,以及有关修宪护宪的重大国家转型问题,他的宪法学能够在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的对峙中,保持一种厚重的中庸之道,既维护了日本宪法的和平特性,又开放出一种通过修宪而转型的改良途径。总的来说,宪法如果是一个活的事物,就必然蕴含着一种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民族的精神,只有转化为一种宪法的精神,才能够富有成效地展现出来。我们时常言及一个国家的文化,大多感悟其风花雪月、诗书艺文,这些当然没错,但仅仅这些是不够的,一个国家的文化如果或缺一种法治文明,尤其是或缺一种宪法精神,则这个国家的文化,则在当今的世界很难富有尊严地存续,更不要说发扬光大了。

说完宪法,我想再说些历史,历史书也是我时常阅读的,不过,我对那些中规中矩的历史教科书不感兴趣,对市面上那些历史八卦书更是嗤之以鼻。要说我今年认真阅读的,并且在此愿意向读者推荐的,只有两套历史书,而且是主题重复的,他们分别是:休谟的《英国史》第一—六卷,刘仲敬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版;麦考莱的《英国史》第一卷(全集五卷目前尚没有出齐),周旭、刘学谦译,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3年版。关于这两部英国史,我在一篇书评中曾经指出,休谟的英国史洋洋洒洒讲述了从罗马—不列颠时代到光荣革命的英国历史,虽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英国政治的跌宕起伏,但休谟的历史观和宪政观,更是使我们受益匪浅,他为我们讲述的英国故事内含着一种法治文明的发生、演进和扩展的机理,这个法治的力量致使即便是在今日的世界图景下,也能够有孕育出一种保守的力量抵御各种各样的激进主义的冲击。相比休谟的托利派的历史观,麦考莱的历史观则是辉格派的,他的英国史并非一部英国通史,而是开始于詹姆士二世时期,集中描绘了英国光荣革命的前前后后,说起来,麦考莱洋洋五卷的英国史其实就是英国的光荣革命史,他讲述的故事说穿了就是为英国的光荣革命正名,麦考莱以极大的热情,为这个新生的英国谱写他的礼赞。法治、宪制,保守主义的休谟,革命、创制,激进主义的麦考莱,两部英国史,都是历史学的名著,都试图把一个真实的英国描绘出来,都富有远见地把他们心目中的英国精神传播给世界,对此,我们从中得到什么呢?这个问题,对于每一位读者都是一个心智的挑战,就我来说,却是受益甚多,我以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硬币的两面,英国历史,或英国历史中的精神,就是这样富有张力地整合在一起。回顾我们中国的历史,从三代之治到中华民国,直到今天,何尝不是如此呢?只不过我们今天还没有一部被视为经典的中国史,更不用说是两部截然对峙的中国史了。每念及此,不禁喟然叹息。

(本文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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