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是一篇太过诡谲的小说。抛开情节的迷离、情绪的飘忽、写作时间的捉摸不定不谈,就连那个本事的有无,张爱玲都讳莫如深、闪烁其词。她先说:“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1,分明指小说情节其来有自。数年后,她又提及初获《色,戒》材料时的震动和惊喜。2但是,有人考证出《色,戒》本事就是郑苹如诱杀丁默村事件时,她又急忙撇清:
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导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那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记得王尔德说过,“艺术并不模仿人生,只有人生模仿艺术。”我很高兴我在一九五三年开始构思的短篇小说终于在人生上有了着落。3
但是,战时的张爱玲何尝是“平常百姓”?“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4时,胡兰成完全有可能卖弄那桩艳异悲怆的美人局。那么,她如此钟爱那件本事,为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却又为何矢口否认本事的存在?是胡兰成伤透了她的心?是叙事对历史的契合和疏离使她对历史避之唯恐不及,愿使叙事成为没有依傍的自足体?是民族、情欲、女性种种叙事模式之间的冲撞已经被她推至电光石火般明亮、犀利,不容粗陋的生活原坯来冲淡?
《色,戒》迷雾重重。本文便是拨云见日的努力。
一、不过是戏子
《色,戒》以下午的牌局始,以晚上的牌局终,短短数小时内频频闪回美人局的来龙去脉,总绕不过一个“局”字。什么是“局”?“局”是人们抽离现实身份,按照预先编订的规则各就各位,重新开演的一场“戏”。小说开头麻将桌上方的强光灯就是戏台上的追光,照得钻戒光芒四射,映得桌布一片雪白,衬得佳芝胸前丘高壑深,更深深烛透《色,戒》绵密纷乱的内里,使之与现实生活拉开远远一段距离,成为一出“局”/“戏”。何况《色,戒》以极短的篇幅容纳了极长的时间跨度和极错综莫辨的纠葛,更成为张爱玲小说中最富戏剧性的一篇,成为一个最耀眼、诡异的“局”/“戏”。在此“局”/“戏”中,家国、名节与情欲并重,爱之浓烈、恨之怨毒与杀伐于不动声色间之冷静共存,生命的各个向度都被拉抻到极致,历历呈现在我们目前。
于是,此“局”/“戏”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戏子,演至痴绝处人我两忘,真假不分。
设圈套刺杀易先生这件事看似庄严、惊险,却是大家“七嘴八舌”定下来的,就像制作一出“慷慨激昂的爱国历史剧”。大家都在出演深明大义、不爱其躯的义士,俱有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戏剧性悲壮。大家编剧情,派角色,筹款,租房子,借车子,借行头。一切都是租、借,这出“戏”再热烈、倾情,也是业余的。也正是业余,他们全无功利的挂碍以及熟极而流后的麻木,显得那么激动和新奇。5领衔主演当然是王佳芝。她本就是学生剧团的“当家花旦”。“当家”不仅指她性感、美丽、演技好,更指她对角色的沉湎,对演戏状态的痴迷都非远同侪可以比拟。张爱玲这样描绘戏疯子佳芝:
下了台她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家吃了消夜才散,她还不肯回去,与两个女同学乘双层电车游车河。楼上乘客稀少,车身摇摇晃晃在宽阔的街心走,窗外黑暗中霓虹灯的广告,像酒后的凉风一样醉人。
鸣锣开场后,竟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微雨的一天,佳芝终于和易先生搭上线。回到“家”中,大家都在等信,佳芝有种身为名伶的沉酣:“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在此沉酣中,为了“戏”的完满,献“身”是必须的,也是水到渠成的。这些人里只有梁闰生嫖过,有性经验。只能是他。不过,“今天晚上,浴在舞台照明的余辉里,连梁闰生都不十分讨厌了。大家仿佛看出来,一个个都溜了,就剩下梁闰生。于是戏继续演下去。”性经验的操练也是“戏”之一环。而且操练“也不止这一夜”。(另一处说:“演过不止一回的一小场戏”。)若不经意的一句话轻轻点出佳芝入“戏”之深。但是,就在“戏”的高潮隐隐涌动过来时,易先生离开香港,去了上海,一场好“戏”戛然而止,众人纷纷卸装,只剩“当家花旦”无法自拔于疯魔,怔怔地面对阑珊的剧场。她喃喃自语:“我傻。反正就是我傻”,是对失身后遭到鄙弃的怨恨,更是众人皆醒我独醉的自怜,对剧场光华的惘惘追怀。
为了民族利益,女性出卖身体,反遭国人轻蔑的故事本也寻常。夏衍《赛金花》、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视角各异,出发点却是一致的:鞭打国人灵魂的冷漠和残酷。张爱玲没有这样的热情和宏愿,把邝裕民他们推得远远的,使批判无从说起。她甚至提醒我们,鄙弃可能只是佳芝的臆度:她总“觉得”他们用好奇的异样的眼光看她。一个时时沉浸于“戏”的世界的疯子,一定会觉得与世界格格不入。张爱玲想探究的是,戏剧化的生活姿态是必须的吗?它和普通人的普通生命有什么样的关系?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就这样,她与新文学的鲁迅传统拉开了距离,开辟出一条属己的叙事路径。
到了上海,他们重整旗鼓,又找到她。“她也义不容辞”,再次粉墨登场。“义”是民族大义。大义也得由她心中积郁已久的“戏”被拦腰截断的委屈和接续下去的急切打底。这样,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她这才重新入“戏”,做回她钟爱有加的爱国女侠的角色啊,而不单单是因为张爱玲蛇足般解释的“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只是她忽略了,邝裕民们已和真正的特工接上线,不再是演戏,在她想象的阔大戏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咿咿呀呀、有板有眼地唱了下去。
她坐在咖啡馆等待易先生。图穷匕首见的一刻终于到了,紧得透不过气来的节奏越发激出她演员的自觉。她想,“她倒是演过戏,现在也还是在台上卖命,不过没人知道,出不了名”。这都有点骄矜、自艾了。毕竟是生平仅见的大“戏”,临头来还是略略紧张。她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戏子,稳稳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上场慌,一上去就好了。”
二、另一种角色
一上场,真的好了,佳芝竟游刃有余。她把他带到那爿印度人开的珠宝店。雪洞似光塌塌一无所有的店堂,黑洞洞的小楼梯,乡气俗艳的玻璃匾额,哪里是珠宝店的气派。最香艳、惊险的“戏”,名重一时的戏子,怎会置身如此寒伧的舞台?“易先生面不改色,佳芝倒真有点不好意思”。还好,店主拿出深蓝丝绒小盒子,装着一只据说有价无市的粉红钻石,有豌豆大。这个“舞台上的小道具”把草台班子的舞台映衬得光华四射。“她怔了怔,不禁如释重负”,总算挣回了面子。其实枪声一响,一切粉碎,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不过,“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为什么抗拒?只是“戏”啊,难道要真的枪响人亡?她到此千钧一发的时候,仍然游离于这场暗杀阴谋之外。张爱玲又多此一举地解释:“第一是不敢朝这上面去想,深恐神色有异,被他看出来。”身背汉奸前妻的恶名,她怎敢过分唐突爱国青年?就是追索出他们的真实心迹,也要以寻常逻辑小心文饰的。
但是,粉红钻石就像一块魔法石,把戏文和场景偷换,使佳芝从一出爱国历史剧陷溺进一折旖旎的爱情戏,从义士摇身一变成为情人。
在她眼里,钻戒和钱并无大的关联。令她心荡神驰的是钻戒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这种原始神秘只在神话里存留。偏偏墙角斜倚着的彩凤牡丹大镜子照着她的脚,她如踏花丛,仿佛来到“天方夜谭里的市场”,无意中觅得奇珍异宝。一千零一夜的世界里就连用十一根金条买钻戒也不觉得粗俗,而带着以物易物时代特有的质朴和豪气,这质朴和豪气在文明人看来竟是不可思议的惊艳。在这世界里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呢?
何况小店睡沉沉的,只隐隐听见市声,“那沉酣的空气温暖的重压,像棉被捂在脸上”。美人局说不定只是个梦吧?扮演义士的豪情不觉间已窒息掉一半。更何况幽暗的阳台如影院的楼座,一片晶澈的橱窗和玻璃门就像银幕,在放映一部黑白动作片。现实的逻辑被驱散,剧场非真非幻、亦真亦幻的氛围悄悄笼罩。在此氛围中,义士的慷慨激昂悉数褪去,她慢慢地缩回到本能,缩回到张开嘴巴、瞪大眼睛仰望那片惊奇的童年。小时候她看到流血场景就会掉过身来背对银幕的呀。她不再是爱国剧的剧中人,而是一个轻轻松松看戏的人。
她毕竟是戏痴啊,一定要把生命编排如戏的。于是,潜隐于心的另一出“戏”——爱情戏冒头了,舒展了。爱情的对手会是这个矮小、苍白清秀、有点“鼠相”的男人?他不是他们要剪除的汉奸?不过,天方夜谭里不是一切皆有可能吗?而且铺垫早已做得很充分了。她十二三岁就有人追,十五六岁就只顾忙着抵挡各方面的攻势,早已练就金刚不坏的身,很难坠入爱河。和梁闰生的性经验操练更使她恨周围的男人,包括她一度以为可能会喜欢上的邝裕民。还是有爱的冲动、被爱的渴求啊。那么,老易?虽是设“局”,情感其实已经松动了,在一次次等待和思量的过程中。坐在三轮车上她就想:
不去找他,他甚至于可以一次都不来,据说这样的事也有过,公寓就算是临别赠品。他是实在诱惑太多,顾不过来,一个眼不见,就会丢在脑后。还非得钉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
这是害怕功亏一篑,更是对老易逢场作戏的隐隐怨恨。怨恨难道不会激起好强女生的征服欲?在咖啡馆久候不至,她越发怨恨:“还不是新鲜劲一过,不拿她当桩事了。”这已全是怨妇的口声,只是不自知。只有到了这一奇妙的时刻,她才会怔怔地捋起她和老易的关系。她无端忆起那句名言:“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这样想已经是为老易抵达她心这件事实寻找依据了。依据好像不太站得住脚:她不是越发讨厌梁闰生?立刻转念:“当然那也许不同。梁闰生一直讨人嫌惯了,没自信心,而且一向见了她自惭形秽,有点怕她。”反复驳诘的结论就是,和老易两次提心吊胆、处处留神的性关系真的让她爱上了他。犹疑只是因为“没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于是,第一次被爱情击中的她感到“这一刹那间仿佛只有他们俩在一起”,这一刹那可以拉长到永恒。刹那和永恒的辩证,正是最典型的戏剧化感受。她还是一个戏中人。而这一刹那同曹七巧的绝望一刻惊人类似:“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绝望原本是希望的另一面啊。
就连此刻她也不多想她爱不爱他,“而是——”破折号后面当然是一个顶重要的疑问:他爱不爱她?他这样取次花丛的人还有爱吗?当她看见他的那点悲哀,那种温柔怜惜,突然想:“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初次的爱的领悟竟会“轰然一声”,惊天动地。她当然会“若有所失”:太晚了。并低声说:“快走”。就在老易已经夺门狂奔后,她还在反复叹惋:“太晚了。她知道太晚了”。终于没有听见枪响,成功搬演“捉放曹”,她不由松了一口气,“浑身疲软像生了场大病一样”。演情人比扮义士还是要投入、费神得多。
走出神仙洞府一样的珠宝店,走过刹那永恒的一刻,她还迟迟不能出“戏”,就连“戏”与生活迥异的时空她都不能从容倒换,而深深诧异:天怎么还没黑?行人车流怎么跟她隔着层玻璃,可望而不可及?冉冉来了辆三轮,把手上拴着一只纸扎红绿白三色小风车。小风车不就是粉红钻戒一样的魔法石,一把把她从灰扑扑的现实再次拽入了“戏”内?于是,就连高个子青年车夫也可以是“白马骑士”,带着她轻倩掠过,小风车团团飞转。在“戏”里疾驰的她担心的是同伙把她执行了,幸好没有跟他们提起过有个亲戚住愚园路,去住几天,看看风头再说。她丝毫没有担心老易杀她。在这样的梦里,怎么可能?
三、“最终极”的爱情戏
张爱玲用第三人称限制视角讲故事,那个借以观察、揣度周遭的点就是佳芝。只是在不得不流泻易先生的心理,为佳芝的行为开脱时,张爱玲才突破视角钳制,偶或探究他的心理世界。但是,当佳芝从小说中消失,接力棒就传到他的手上,张爱玲钻入了他的心。一直如谜一样的男人露出心迹,原来也已入“戏”,一出“最终极”的爱情戏。
通过“诱惑太多,顾不过来”,“陪欢场女子买东西,他是老手了,只一旁随侍,总使人不注意他”寥寥数处,我们知道他在欢场如鱼得水、见多识广。但是,那是欢场啊,谁不期待爱情?即便爱情不会纯粹,离不开他的权力,不过,“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爱情真的出人意表地降临,而且是那么年轻、妖娆的女子。两年前在香港就差点得手,竟如上天有眼,又差她来到上海,这是如何奇妙的相遇?难怪奸猾的他也会陶然:“知道他想人知道,恨不得要人家取笑他两句。也难说,再深沉的人,有时候也会得意忘形起来。”这种爱其实是自怜、自恋:中年的秋景,魍魉的生涯,还会有佳人倾心,是魅力难挡,也是冥冥中神的眷顾。这种爱甚至和对手没有干系,只要有这么个女子存在就够了。当她把他诱入珠宝店,要买那只粉红钻戒时,他当然怃然:哪里有什么爱情,不就是欢场习见的浮沫?权和钱才是连通他们的桥。他甚至悲哀:从来没有过希望,也能按部就班地过下去,偏偏燃起了爱火,爱火却是虚幻的,让他的心如何安妥?枪响前她放了他。他吓出一身冷汗。这出美人局两年前就已发动,而且布置得如此周密。他更有峰回路转的惊喜:“她还是真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多么惊心动魄的转折啊,短短数小时就燃尽今生今世的华彩,有这华彩他也可以安安稳稳地度过今生今世。他的感受竟与她惊人暗合——刹那的永恒。
那么,既然知道她爱他,变计救了他,他为什么杀她?是因为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因为怕周佛海找茬?都是说得过去的理由,却不能充分解释他为何痛下杀手。她可是他唯一的“红粉知己”啊。马太太眼中他的神色略现端倪:“他回来了又有点精神恍惚的样子,脸上又憋不住的喜气洋洋,带三分春色。看来还是第一次上手。”刚枪毙了爱人,为何喜气洋洋,还带着三分春色?他明明早就上手,为何别人会感觉他第一次上手?原来,在他们的爱情中,占有身体哪算上手,什么样的身体他没见过,杀掉她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大厦建成前的最后一锹土,是使爱情永不衰朽腐臭的冰封。枪毙即如婚礼。站在她的尸体上,他才彻彻底底占有了她,才永远珍藏起那道最炫目纤巧的虹,他如何不喜不自胜?这是恋尸癖好,是自私到极点暴戾到极点也痴狂到极点纯粹到极点的缠绕。也许,爱情本就隐隐透着死亡的气息,死才不已。沈从文《三个男子和一个女人》中,豆腐店老板掘走那个仙人般女子的尸身,也出于尸体崇拜,以为这便是整全、永恒的占有。沈从文更轻轻点出,少女尸骸在石洞里被发现,赤光着身子睡在石床上,地下身上各处撒满了蓝色野菊花,有种“离去了猥亵转成神奇”的美丽。我们在品鉴这种神奇时总觉阴邪。不过,生命真相大概如此吧。
于是,全文的核心水落石出了:
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伥是被老虎咬死的人变成的鬼。伥鬼不愿意离开老虎,反而给它作帮手。为虎作伥,“为”字里全是没有了自己的心甘情愿。老易心中,佳芝和他就是“虎与伥”的关系,这是何等暴烈、缠绵的温柔。而这出“最终极的占有”的好“戏”,完全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他才是最具慧根的戏子,比起沉醉而不自知,反送了卿卿性命的她,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这出“戏”必须由她的死来成全。只要“戏”能辉煌上演,他不需要有一丁点的愧疚,就是她也不会有太多的怨尤。
张爱玲铺排这片仿佛不可能的、阴冷得迫人的神奇,当然要隐讳得近于费解。其实,她编织进了太多自身的心路,这神奇真实得沉甸甸、血淋淋的。也许,张爱玲才是醺然的戏子,无论在文里还是文外。
四、人生大戏台
张爱玲反感戏剧化,认为戏剧化是对日常生活的倒错。她言之凿凿:“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6生活戏剧化的典型是她母亲。她经常讥刺性忆起母亲种种戏剧化言行。但是,她又非常喜欢看戏,从好莱坞的现代爱情故事到京剧泛黄幽昧的爱恨情仇,她都爱之若命。她还写过《银宫就学记》、《洋人看京戏及其他》等文章,专门说戏。那么,在她心目中,什么是戏?她写《色,戒》这出爱国“戏”和爱情“戏”的用意何在?
她说:“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罢?”7她以从京戏到人生的大幅度跳跃明确告诉我们,戏即人生,人生如戏,戏与人生竟是无法剥离的共生互渗。共生互渗的涵义多端。首先,戏是对现实逻辑的逃离,是自成一体的另一片天地,有别一种花开花落、鸢飞鱼跃,看戏和演戏的人因此乐而忘忧。戏与人生是界限分明的。不过,戏的关目总是紧紧扣着现实生活的肯綮,戏的唱念做打无不模拟、提炼了现实的喜怒哀乐。或者说,戏以浓艳有力的笔墨,重新描画我们倦怠、模糊的面目,从而钩沉出我们习焉不察的缱绻与决绝,冷漠与痴狂。再遥远异质的时空,再稀奇古怪的衣装,再离奇混沌的情节,浇的还是我们腔子里那片郁郁难平的块垒。而且这些块垒我们平日里或者体会得不甚分明,或者无力言传,或者羞于承认,我们就变本加厉地需要在戏中确证,或者堂而皇之地把它们推给戏。对此,张爱玲有过清楚的表述:
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丝,老太太便骂了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子呀?”把颜色归于小孩子,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8
更进一步思索,我们会发现,戏台上翻来覆去演绎的就是几个陈旧的情感公式,难有全新的创造,不过,生命如此板滞、逼仄,能有多少可能性可供开掘?这些公式竟是对生命大刀阔斧的凝练,使之明亮得耀眼,凌厉得入骨。而且,公式在无穷尽的岁月中被众口反复传唱,注入太多古人今人同流水的爱恨体验,烧出了戏的独有的香。于是,我们都迷恋戏,离不开戏,甚至不自觉地把生命拉近戏,拿戏当作我们安顿日常生活的指南,从而跃出暗淡、芜杂的状态,分享了戏的荣光。想想我们的生命历程,哪段不曾受过戏的滋养?戏剧化原来是生之本能。我们都是戏子,把人生当成了最辽阔、光鲜的戏台。9张爱玲对此非常敏感。她笔下的痴男怨女大抵把生命编排如戏。少作《霸王别姬》中,虞姬一刀刺进胸膛,便是戏剧化的自觉:“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金锁记》里姜长安果决地了断与童世舫的情缘,因为这是她生命中顶美丽的段落,与其被别人加上不堪的尾巴,不如自己早早结束。“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她还想:“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这种戏剧化的冰封,竟有着易先生的斩决和戾气。有人甚至一定要生命如戏,否则会觉得不值一过,会被琐屑、拖沓的人生壅塞得无法呼吸的。比如,《散戏》中南宫婳久久陷溺于曾经的爱情戏里:
两人都是献身剧运的热情的青年,为了爱,也自杀过,也恐吓过,说要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一辈子不回来了。是怎样的炮烙似的话呀!是怎样的伤人的小动作;辛酸的,永恒的手势!至今还没有一个剧作者写过这样好的戏。
仅仅十年时间,好戏就被冲刷得七零八落,剩下一地的狼藉。“她在台下是没有戏给人看了。”思之怎不泫然,特别对南宫婳这样的“天才艺人”?南宫婳正是佳芝、易先生的粗坯。数年以后,张爱玲得以从容剖开戏痴的肺腑,详察他们置性命与大义于不顾,硬是把生命演成一出大戏的心理机制。平常人不会有佳芝、易先生的戏剧天分,扮演的角色也暗淡了许多。不过,正是这种急管繁弦般的情境,这样人戏浑成的戏子,才会把戏与生命的共生互渗揭示得格外分明。需要强调的是,张爱玲对于生命的戏剧化倾向既不啧啧称赞,也不疾愤地鞭打,而是娓娓道来它的源头、流变和后果,充满感同身受的理解。也许,这就是她一直心仪的曾子的境界吧——“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那么,张爱玲为什么反感戏剧化?其实,她厌弃的是作假,是对生命的凌空高蹈。作戏并非作假,而是生命的本然状态,是不得不如此的真实,怎会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