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四大奇书”与美学中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18 次 更新时间:2014-11-0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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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大家好!

我们是不是就从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开始?“如果允许你再一次出生,你愿意出生在哪个美女的时代?”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而且也并不意味着你就一定想跟这个美女有什么关系,但你的选择起码表现了你心目中最为“惊艳”的美女是谁,起码表现了你的审美标准是什么。比如说,有些“超级女声”的“粉丝”,是不是可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再一次出生在“超级女声”的时代?再比如说,还有一些人可能会选择出生在西施的时代、杨玉环的时代?而如果要我来为你们提出建议,那我宁可建议选择出生在李清照的时代。因为在我看来,李清照尽管肯定不是中国千古第一的美女,但却也应该是中国千古以来第一流的美女。而真正的美女应该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使你常读常新,一生不倦,而且,在与她携手同行的生命旅程中,你自己的生命也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地得到快乐、陶冶与提升。显然,李清照应该无愧于此。而这,也就是我建议选择出生在李清照的时代的理由。

不过,在这次的课上我不会讲到李清照,刚刚上课就提到她,只是因为想借她作为课程的开始,简单说,只是想借李清照的一首很著名的词作为课程的开始。

李清照有一首很著名的词,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不过,我还是要在这里引用一下,因为,我估计你们可能并没有从美学的角度去更多地关注过它: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李清照:《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

有一天,外面下了些雨,大概雨还比较大,还刮了一点儿风。李清照一生很爱惜自然界的美,自然也很怜惜外面的海棠花谢,怜惜它们会受到风雨摧残,因此头天晚上有意地喝了一点儿酒,或许她是想用这种方法从心理上躲避一个即将来临的残酷现实吧?到了早上,她就问她的丫鬟也就是那个“卷帘人”:“哎,外面的海棠花事如何啊?”丫鬟到外面一看,说:“没什么情况,海棠依旧,还是老样子。”可是,李清照却不满意她的这个答复。李清照说,经过了一夜的鱼打风吹,你如果真正对于那些风姿绰约的海棠花心存爱意,那你就应该能看到,“海棠”不再“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也就是说,从现实的眼光来看,可能是海棠在“雨疏风骤”后并无变化,但是从美学的眼光来看,却已是“雨疏风骤”后的海棠凋零。

你们看到了吧?李清照确实是一个出色的美学大家。但是在这里我更感兴趣的问题是:中国人常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为什么这个丫鬟就偏偏对眼前的美的变化视而不见呢?德国有个大哲学家叫黑格尔,他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熟知非真知。”我一直觉得,这句话最适合的领域就是美学。你看一看人类的所有的学科,人们在哪个领域里都不敢吹牛,比如说,在道德的领域他敢吹牛吗?在科学的领域他敢吹牛吗?在政治、军事的领域他敢吹牛吗?但是,在美学的领域就偏偏有不少人都敢吹牛,说自己“熟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种吹牛心理的写照,言外之意是:爱美这样一种追求根本不要教,人人天生就会。但是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大家认为自己对美无所不知,但是实际上却“熟知非真知”。也就是说,我们对“美”最主要的是“爱”,至于“爱”的是什么,“爱”的是不是“美”,说不清楚啊。所以,自以为知道得最多的,其实,也可能是知道得最少的。

不过,说句公道话,这里的丫鬟——也就是那个“卷帘人”毕竟还是诚实的,没看见就是没看见,“海棠依旧”就是“海棠依旧”。但是还有更多的令人哭笑不得的情况是:强不知以为知,不仅不以美为美,甚至还会以丑为美,可能会以美为丑。这方面,我也可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红楼梦》里面的王夫人身上。王夫人,出身高贵,也受过良好的教育,看来是不会犯明明是“绿肥红瘦”却偏偏要说是“海棠依旧”的错误了?可是,她犯的错误却更严重。我们看两个例子,我们知道,贾府买了一个戏班子养着,那些小演员想必是非常漂亮、靓丽的,可是,她一看见她们却认为是:“小妖精”。 她去看演出,也很不以为然,骂她们是“装丑弄鬼”。你们看,明明是美的,在她那里却变成了丑的。还有一次,王夫人看见晴雯,晴雯被公认是小林黛玉,想必是有羞花闭月之貌了,可是她却“一口死咬定是个狐狸精”。丑在什么地方呢?她说是:“水蛇腰,削肩膀”。可是我们知道,“水蛇腰,削肩膀”恰恰是“三围”突出、身材性感的美的象征啊!在这里,美的东西又被她看作了丑的。

作为一个美学教师,长期以来我关注的都是前面一种情况,也就是明明是“绿肥红瘦”却偏偏被说成是“海棠依旧”。可是最近几年我却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后面那一种情况了。因为在我看来,学会审美固然很重要,但是,学会如何去正确的审美却更为重要。不懂得审美无疑是错误的,但是错误地去审美却无疑是错上加错。尤其是当我们把视线从个人转向民族,就更是如此了。就拿我们中华民族来说吧,我们常常会说,中国是一个美学的中国。对于美的特别关注,是中国之为中国的一个鲜明特色。可是,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假如我们仔细加以剖析,那么就不难发现,在美学的中国也存在着许多许多的失误。

这许多许多的失误,大体可以被概括为三个方面:不以美为美;不以丑为丑:不以悲剧为悲剧。

说到中国人的不以美为美,我想举的第一个例子就是:“臭美”。我就想象不出来,美的东西怎么可能与“臭”联系在一起呢?但是,在中国“美”偏偏是“臭”的。在这方面,王夫人的一句评价让我们大开眼界。前面我已经说过,她骂晴雯时说了六个字:“削肩膀,水蛇腰”。 这里的“水蛇腰”是指的女子的纤纤小蛮腰,大家都知道,这应该是我们现在每一个女生都梦寐以求的。我们现在讲的“三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腰要足够细,看看风行西方数十年的芭比娃娃,我们就会意识到纤纤小蛮腰的重要性了。可是,中国人却以令人厌恶的“水蛇”来加以贬斥。王夫人的看法,正是国人的这一看法的代表。还有一个例子是“郑声”,中国人也往往批评它是“亡国之音”、“靡靡之音”,要“放郑声”,还总是说某一国王就因为听这样的声音听得几个月都不去打理朝政了,可是在我们今天来看,我们应该说,这实在是对人类审美的一种不公正。因为这所谓的“郑声”其实就相当于今天的流行歌曲。虽然通俗,但是却并不庸俗。例如当时的季扎就认为它“美哉!其细已甚!”(《左传》)尽管或许其中有可以商榷之处,但是假如断然以之为丑,则是万万不可的。而中国的音乐后来从七音到五音,再到甚至连五音都不全了,以至于中国的音乐只好长期躲在戏曲背后呻吟,以至于我们的王洛宾不得不远走新疆去向少数民族学习,应该说,正是对于“放郑声”的美学惩罚。

这两天我在看一本书,《关于罗丹——熊秉明日记择抄》,作者是熊秉明,南大校园里那个《孺子牛》雕塑就是他的作品。当然,说熊秉明你们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父亲你们一定会更熟悉一点儿:熊庆来,西南联大数学系主任,华罗庚的恩师,中国的很多大数学家都出自他的门下。他的儿子熊秉明从小在南京生活,以后以雕塑在法国名动天下。有一次开国际会议,我发言的时候他正好坐在下面,散会后他与我相约,要找个时间好好交流一下,但是后来时间一再错过,后来我们又通过南大的雕塑名家吴为山教授再约,可是还是错过了,后来他就去世了。未能当面向他求教,我觉得是个很大的遗憾。但那个时候说实话我对他真的还不是很了解,只是后来我才逐渐发现,其实他的美学眼光真的是很好。这本《关于罗丹——熊秉明日记择抄》把他1947到1951年在法国学雕塑的时候向罗丹学习的体会都摘抄出来了。我就举里面的一个例子,他发现,罗丹雕塑的女性,有的在中国人是绝对不可能被认为是美的。那个老年妓女《欧米哀尔》,她浑身特别让你目不忍睹的衰老一面全都被雕塑出来了,因此而“丑得精美”,熊先生说,这在中国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中国人认为美的东西一定要是“青春”、“鲜美”的东西,我们中国通俗小说里有一句话是大家随口都会说的,叫做:“年方二八”,也就是只有十六岁。这就是中国人认定的美的年龄。至于衰老的女性,那肯定是无美可言的。你们可能还记得,朱自清先生写过一篇散文,《女人》,在这里面他也还是只承认“处女”的美,至于那些少妇、中年妇女,老太太们,在他看来则都已经“上了凋零与枯萎的路途” 。还有一个是《夏娃》。罗丹雕塑的《夏娃》在中国人看来也没有一点儿美的痕迹,“不但不是处女,而且不是少妇,社体不再丰圆,肌肉组织开始老化,脂肪开始沉积,然而生命的倔强斗争展开悲壮的场面”;“一个多苦难近于厚实憨肥的躯体”;“背部大块的肌肉蜿蜒如蟒蛇,如老树根”。 你们看,这哪有一点儿中国人心目中的美的痕迹?但是罗丹却认为她是美的。西方世界也都认为她是美的。熊秉明先生总结说: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美都是含苞待放的少女,都是朝霞般的灿烂,至于那种粗砺的美、苍老的美,我们中国人则是绝对接受不了。

熊先生的话让我想起俄罗斯的小说,俄罗斯的小说里最美的女性是谁呢?少妇。其实俄罗斯小说也写少女,但是那些少女往往都输给了少妇。看看《安娜•卡列宁娜》,你会发现,里面的那个少女确实很漂亮,但是她一旦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少妇,就马上给比下去了。这在我们中国就很难理解。有一次在东南大学作报告,一个学生提了一个问题:潘老师,您认为少女更美还是少妇更美?我回答说:少妇。东大的学生当时都是鼓掌表示赞成的,但是我知道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并不理解我的意思,其实,我这样说的原因在于:少女的美是上帝给你的,人的进化实在奇妙,在要恋爱结婚的年龄,在每一个女性的一生中都是最美丽的。但是,少妇就不同了,一旦结婚生子,她的美丽就被大自然收回了,因此,少妇的美都是她自己创造的。她用她的人生经历,用她的文化素养给自己塑造了一份大自然所不可能给她的美丽。例如安娜•卡列尼娜。可是,这一切在中国人却很难认同,在中国人看来,就是“年方二八”,就是美在少女。

再如,化妆。说起来真是很奇怪,像我们中国这样反对化妆的民族,在世界上并不多见,当然,现在的年轻人对这种现象已经没有什么起码的体会,但是你们的父母那一代应该都有切身的体会。我们看看中国二十世纪的小说就会发现:中国人竟然认为,只有很坏的女性才化妆。《四世同堂》里有一个“大赤包”; 《小二黑结婚》里有个“二寡妇”;《林海雪原》里有一个“蝴蝶迷”,都是坏女人,也都以喜欢化妆。跟“蝴蝶迷”相反的是“小白鸽”白茹,她就从来不化妆,永远素面朝天。可是,我们知道,化妆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一种美的行为,而且,在一个正式场合,女性如果不化妆就出场那就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这已经是全世界公认的社交准则了。可是,在我们中国,在很长的时间内却竟然不以化妆为美。

再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吧,中国人往往是以长方形为美,四合院、八仙桌。戏剧里面的八字步,文章里面的八股文,还有大家所熟悉的对联,都是长方形。可是,其实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并不是长方形,而是圆形。圆形。我记得过去看到一个介绍,认为球才是最完美的图形。因为球有几个特点:“(1)将它绕直径旋转任意角度仍与之重合。(2)将它相对于过球的平面镜作镜像仍与之重合。(3)将它上的每一点与球心连线并在延长线上取到球心的距离相等的点组成的图形仍与之重合。------这就是对称,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旋转对称,镜像对称和中心对称。”而如果与其它的形状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在围绕各自的中心旋转时,惟有圆形才始终保持不变。正方形只有在旋转到90、180、270、360度时,才保持不变,矩形呢?只有绕它的中心旋转到180、360度时才保持不变。所以美国科学家阿•热曾问:“一个圆、一个方形、一个长形,哪个更能使人产生愉悦感呢?”而答案当然是:圆。我们在西方的审美活动中看到的,就正是对于圆的推崇。圆圆的教堂以及会议中所使用的圆桌,都应该是大家所熟悉的。可是,在这个方面,我们又看到了一个大大的遗憾,我们的美学中国偏偏不以圆为美。

中国人的不以丑为丑也很典型。一个最为大家所熟悉的例子就是小脚。小脚,实事求是地说,从美学的角度我们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肯定的。当然,在原始习俗里,对小脚的美的肯定,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我们过去以为中国人才有,这也是不正确的。比如“辛蒂瑞拉的故事”,里面有一双水晶鞋,王子在全城让所有的“MM”去试这双鞋,可是却只有辛蒂瑞拉能够穿得进去,为什么只有她才能穿呢?是因为她的脚像船一样大吗?肯定不是,肯定是因为她的脚像三寸金莲一样小啊。可是,这毕竟是一种原始的观念,也是一种随着社会进化而逐渐被淘汰的观念。但是很奇怪,中国人却把这种观念提升为一种美。看看中国文学史,只要你不是去看那种已经被淘汰得十分“干净”的中国文学史,而是去看真正的中国文学的历史,那你就一定会发现,在中国古代文人的诗词日记散文笔记里,其实都在清一色地歌颂小脚。在那个时代,我们看女性漂亮不漂亮不是首先看容貌,然后看身材。而是首先要看脚。扬州有一句俗话,叫做“先露脚,后露头”。这句话说的是妓女勾引客人的方式,她是躲在门帘儿里面,只把脚露在外头。客人则是根据脚来判断她的美丑的。可是,小脚真的是美的吗?当然不是,不但不是,而且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是人性丧失了尊严的结果,因此,是完完全全的丑啊,可是在中国却偏偏不以丑为丑。

还有一个例子,也是大家所熟悉的,就是病梅。龚自珍的《病梅馆记》你们都还记得吧?“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或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固也。”这里的江宁就是现在的南京了,龚自珍发现,我们南京、苏州、杭州一带都是以“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的梅花为美,可是,在他看来,这恰恰是丑,他因此说:“江浙之梅皆病”。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它是扭曲了的生命形象,因此当然是丑的,可惜,我们却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以丑为丑。

当然,也还存在一种更为宽泛的情况,就是以不美为美。在这方面,我想举一个例子,但是我希望你们的神经一定要坚强,因为我想对长城的美丑问题发几句“谬论”,权且作为讨论和一家之言吧。拿起中国地图,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长城和运河,是古代中国在自己的版图上所写下的一个“人”字。它们折射出中国人的心灵,也折射出中国人对于“人”、对于历史的某种理解。运河是“人”字的那一捺。它人为地扭曲河流的自然走向,力图远离海洋,在中国版图上和五条河流做了十字交叉,这五条河流分别是: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在我们江苏的淮安,你们会看见很多船闸。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它用船闸的方式人为地蓄水,拔高水位,再让水流下去。结果,用这种方式,我们就人为地造就了一条人为的河流,人工的河流。而且,我们所有中国古代的大城市都是沿着运河沿河而居。这种自我封闭的选择在历史上无疑是曾经被认为是美的,但是它究竟是美的还是丑的?我觉得还很值得去认真讨论。长城是“人”字的那一撇。长城一直被中国人看作美的象征,其实,长城当然是我们民族文明的传承和象征,它的历史贡献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人们往往不加思考地认为它在美学上也是美的,这就值得加以讨论了。其实,尽管我们不应轻易地去说长城在美学上就是丑的,但是,却必须说,长城在美学上很难被作为美的象征,因为它实在是不美的,而我们在评价长城时,也犯了以不美为美的错误。顺便提示一下,其实中国的秦兵马俑和故宫在美学上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只是我打算今后就长城、秦兵马俑和故宫的美学问题做一个正式的讨论,因此这里就不去涉及了,现在还是只谈长城。那么,为什么说长城是以不美为美呢?我们看一看埃及的金字塔,它是一个庞然大物,和长城一样。但是这个庞然大物是和时间完全处于顽强的对抗状态的。这种对抗状态,事实上是人的命运的写照,是人的反抗能力的写照。它体现了人的意志,体现了人对时间的超越和抗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发现了真正的美,发现了一种崇高。而中国的长城是什么呢?它是建立在群山峻岭之中的。山势高它就高,山势低它就低,只是好死不如赖活地顺着山势蜿蜒。不过,这种顺着山势的蜿蜒并不代表中国人战胜了时间。它只代表中国人在时间的激流当中的苟延残喘而已。长城战胜了时间吗?长城没有战胜时间。它是隐退于时间,或者叫做苟延残喘于时间。说到底,长城还只是“墙”而已,“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墙”堆得长了,中国人就自以为它是“城”了,实际,再长的“墙”也还是“墙”。鲁迅就写过一篇文章,鲁迅的眼光是很刁的啊。鲁迅就说,长城实际只是长墙。鲁迅甚至呼吁说,我们不要再给长城添一块新砖 。

最后一种情况是不以悲剧为悲剧。悲剧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境界,或者说,是人类审美活动成熟之后的必然结果。当人类的审美活动成熟之后,他就必然会发现悲剧的存在。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八九,幸福稍纵即逝,而不满足却日复一日。因此,悲剧就是必然的。可是我们在美学中国却看到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从来不以悲剧为悲剧。最典型的就是 “大团圆”。 胡适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中就感叹过:“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点。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是一个美满的团圆。” 鲁迅也经常批评说,中国有“十景病”,有“十全大补”病。悲剧被喜剧化了,“光明的尾巴”无处不在,明君、清官、侠客,实在不行,就干脆把神仙鬼怪搬出来帮忙。《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和焦仲卿双双殉情后化而为鸟,虽然生不能长相守,但是死后却能“相向鸣”,而且“夜夜达五更”;《促织》中成名的儿子本来已经自杀,但是最后也能复活,并且全家都“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跷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被不通美学的好事者列为中国古典“悲剧”之首的《窦娥冤》,也六月飞雪、血溅旗杆,最终冤屈得雪。大家可能会问:追求大团圆又何错之有呢?确实,追求大团圆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如何去追求大团圆,却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假如承认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八九,然后以“成事在天,谋事在人”的心态去努力争取大团圆,这当然没有任何的错误可言。我特别推崇我们的《山海经》,并且一直强调中国美学的传统的源头应该就是它,也无非是因为其中的主人公都是“身体力行”者。不过,这样一来,由于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八九,因此也就“十有八九”落入失败的命运,这就正是悲剧之为悲剧啊。而中国后来的大团圆传统不同,都不再是“身体力行”者,而是一些束手无策的乞求者,或者幻想一切都只是“误会”、“误解”,或者幻想最终会有明君、清官、侠客甚至神仙鬼怪出手相救,这显然是一种生命力量的颓败与麻木,也是对于悲剧的颠覆,是不以悲剧为悲剧。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看来,我们的美学中国是没有了如此的气魄与胸襟啊。鲁迅先生还说,“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你看,这里的“赞叹,抚摩,陶醉”于“奴隶生活”而且希望“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不就是美学中国的大团圆吗?

上面三种情况,也就是不以美为美、不以丑为丑、不以悲剧为悲剧,是我们在美学中国所看到的某种带有普遍性的情况,也是我所说的不懂得如何去正确审美这一缺陷的典型例证。遗憾的是,我们在很长的时间内,都没有对它引起高度的重视。其结果,就是给我们的审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大家还记得,我一开始曾经引用了一句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的话:熟知非真知,不过那时我强调的是“非真知”, 也就是不以美为美、不以丑为丑、不以悲剧为悲剧,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就在于这里的“熟知”是错误的。就像一个故事中所说:大像从小就被栓在一个木桩子上,在它还小的时候,它也挣扎过,可是挣扎来、挣扎去总是没有办法挣脱木桩。最后它就不再挣扎了,到了大象长大以后,那个木桩子它只要一使劲完全就可以挣脱,但是它却再也不去努力了。为什么呢?就是它的“熟知”在作怪啊。 就像我们的美学中国,我们以为我们已经成熟了,已经知道了如何去审美,但是却从来没有意识到这里面还有什么值得反省的地方,甚至还有什么错误的地方,其结果就是错上加错。“南辕北辙”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人要到南边儿去,但是他却往北边儿跑,有人告诉他说,你的方向跑错了,他说没关系,我的马能跑路;别人说,你的马能跑路也不行啊,你的方向跑错了;他说,没关系,我的旅费很多;别人说,你旅费很多还是不行,你的方向跑错了;他说,我的车夫本领很高。我经常跟我的研究生说,重要的是“做正确的事”,而不是“正确地做事”,就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的美学中国是否也存在这样一种南辕北辙的失误呢?记得有一次看二十世纪最大的哲学家海德格尔的书,他说:实事求是地说,中国人还不会美学思维。我的第一感觉是很不服气,这怎么可能呢?中国的美学传统这么悠久怎么可能连美学思维都不会?可是慢慢地我发现,中国人的美学思维还确实存在着某些根本的问题。不以美为美、不以丑为丑、不以悲剧为悲剧,就是一个例证。而思路决定出路。没有思路当然也就没有出路,那么错误的思路呢?当然也还是没有出路。

而要解决不懂得如何去正确审美这一问题,我觉得,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再去考察什么是美的,而是去考察什么是不美的。过去我给同学讲课,都是从考察什么是美的开始,比如讲《山海经》、“古诗十九首”、李后主的诗词,讲《红楼梦》、鲁迅,讲张爱玲、沈从文、海子,讲史铁生,讲这一美学传统美在什么地方,但是最近几年,我却开始去考察什么是不美的。“四大奇书”,则是我在进行这一考察的时候所使用的文本。“四大奇书”与美学中国,就是这样进入了我的学术视野。

四大奇书,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可是,考察什么是不美的,为什么就要选择四大奇书呢?我的理由是这样几点:

第一,这四大奇书是中国文学的经典。在历史上,关于中国古典小说文学曾经有过两次排行榜,一次是明朝的排行榜,上榜的就是这四本,被称为“四大奇书”,最早是李渔在为《三国演义》写的序文中提到,而且介绍说是冯梦龙最先提出了这个评价;到了清朝,没有看到有人专门出来谈论排名的问题,但是却有约定俗成的四大名著,这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大家知道,什么样的书才可以算得上是经典呢?就是它应该是中国人的美学眼光的凝聚和代表,而且,还比较稳定。这就避免了我们任意选取一部作品来加以讨论所可能导致的困惑,例如,其中的美学眼光不稳定,其中的美学眼光没有代表性等等,可是被作为经典的作品就不存在这一问题。而四大奇书恰恰就是这样的作品。

第二,这四本书,除了《金瓶梅》以外,都存在一个累积的创作过程。什么叫“累积”的创作过程呢?就是它们都经过了多则一千年,少则也有几百年的很多人参与其中的再创造。在考察什么是不美的这一问题时,探讨多则一千年,少则也有几百年的很多人参与其中很多人的再创造,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角度。为什么呢?因为在很多人的再创造过程中恰恰就把美学中国的共同的美学眼光都加进去了,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看到其中所存在着的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大家都知道,这些中国的古典小说,最初都是用来“听”的,都是用耳朵“听”,而不是用眼睛“看”的。用眼睛“看”的东西,往往理性分辨能力比较强,也比较个性化,但是用耳朵“听”的东西,理性分辨能力就不是很强,也比较通俗化,而且,以“听”为主,还存在着一个中国式的再创造过程,就是参与再创造的不但包括不同时期的作者,而且还包括不同时期的作为听众的百姓,他们在“听”的过程中时刻都在以自己所爱、所仇、所善、所恶来影响不同时期的作者。因此,这四本书也就更多地体现了中国人的美学眼光。

第三,还可以从影响的角度来看,我在前面讲的第一个理由,其实是从结果的角度来看的,第二个理由,则是从过程的角度来看的,第三个理由,是从影响的角度来看的。在中国,如果要说到影响最大的长篇小说,人们可能会举出四大奇书与《红楼梦》。当然,其中要数《红楼梦》成就最高,但是如果要说到影响,那么,我们不得不说,《红楼梦》还是远远不如《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比如说中国有两个圣人,一个圣人是儒家推出的,他的名字叫——孔子。还有一个圣人是谁呢?“武圣”——关公。在民间,从表面上看起来大家一说孔夫子都知道,其实民间特别推崇的是关公,关公是谁把他塑造起来的呢?《三国演义》。一本书竟然推出一个圣人,你说它的影响大还是不大?清朝有一个学者钱大昕干脆说,一般都说在中国有三教,就是儒、释、道了,其实,还要再加上一教,就是:“小说教”,“小说教”,“以杀人为好汉,以渔色为风流” 。他说的“小说教”,其代表其实就是四大奇书。显然,在他看来,四大奇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起码是不低于儒、释、道。而鲁迅也说过,“中国确也还盛行着《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为了社会还有三国气和水浒气的缘故。” 这里的“三国气、水浒气”其实在《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流行”之前就存在,而在《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流行”之后,则更为“流行”。这大概也正是“小说教”的巨大影响的一个证明吧?!费尔巴哈说过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人就是他吃的东西。假如我们联想到中国人在青少年时期大抵都是依靠这几本书完成自身的启蒙教育的,假如我们联想到它们其实就是中国人的成“人”故事,那么,我们或许就不难想到,五四时期我们只发现了“孔家店”对于中国人的影响,但是却没有发现“小说教”对于中国人的影响,这大概是一个重大的失误。

介绍了上述的几个理由,大家可能对于我之所以选择四大奇书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当然,真正地涉及四大奇书还要等到我们进入第一讲的时候。因此,这里我倒要对“第三只眼睛”略做交代。“第三只眼睛”的说法由来已久,在东方的许多宗教仪式上,人们都习惯在双眉之间画上第三只眼睛,而古希腊哲学家也认为在人的大脑中心部位还存在着第三只眼睛。《西游记》里面的“二郎神”杨戬的眉心就有第三只眼睛,它能看到凡人所见不到的一切,能分辨神仙、妖鬼,也能洞察孙悟空的千变万化,而现代科学也证明:人类确实有第三只眼睛,它出现在人类胚胎发育两个月的时候。可是奇怪的是,它刚一出现,马上就开始退化。用中国人的通俗的说法,可以称第三只眼睛为“天目”、“神眼”。不过,我在讲课中使用“第三只眼睛”这样的说法倒没有这么复杂,我只是想说,由于“熟知”所造成的各种失误,使得我们已经看不到世界的真相,也已经被光怪陆离的假象迷惑,因此,我们有必要借助隐匿在心灵深处的那第三只眼睛,去明察秋毫,去透视世界的另一面,甚至是另一面的另一面,从而把美的还原为美,把丑的还原为丑,把悲剧的还原为悲剧。

在结束导论的时候,我想起了西方的那个著名的金苹果的故事。希腊英雄比洛斯王与海王女儿施缔丝结婚。他准备了盛大的婚宴,邀请众多英雄与天上的大小神参加,但是惟独没有邀请妒忌女神与战争之神所生的爱丽丝参加,爱丽丝因此勃然大怒,就在来宾欢乐之际,她从天上扔下一个金苹果,金苹果赫然刻有:“给最美者”!可是,谁是这个“最美者”呢?现场的三个美女开始争了起来。天后希拉许诺以“权力”,正义女神雅典娜许诺以“智慧”,而爱神维纳斯则许诺以“美女”,故事的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作为现场裁判的美学专家帕里斯把金苹果给了爱神维纳斯。当然,这个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或许还应该说,还只是一个新的长长的故事开始。可是,这一切都已经不是我现在所关心的了。我现在关心的只是,帕里斯做出的是一个完全正确的选择。

“给最美者”,这正是我在这次的讲座当中所要完成的,我不是帕里斯,可是,我由衷地希望:我在接下来所作的讲座中做出的也是一个完全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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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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