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游览莫高窟随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0 次 更新时间:2014-10-0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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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也是一个重视历史文本的国家,现代中国更是一个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国家。历史本身是无法毁弃、无法涂改、无法伪造的。但历史的载体如化石、龟甲、竹简、丝帛、文本等,却可以毁弃、可以涂改,可以伪造。历史是过去岁月曾经发生的客观事实。由于立场、视角的不同,对同一史实的解读或者存在差异,但是历史事实本身仍然存在于过去的岁月之中。因为政治立场有时会背弃自身信奉的主义,因为经济利益有时会否定自己确立的原则。我们强调“以史为鉴”,人们发现,在社会生活中,事实上存在着“以史为鉴”的选择性。

如果说在乔治·奥威尔的大洋国里,“谁掌握历史,谁就掌握未来;谁掌握现在,谁就掌握历史。”(《一九八四/动物农场》,译林出版社2008版,P26)只是虚构社会通行的原则,那么,苏联时期曾经实施过一个被称为“控制过去”的纲要,已经是社会实践了。苏联国家档案馆馆长鲁道夫·皮霍亚在俄罗斯《星火》杂志2003年第43期发表文章称,当局认为,对档案实施控制,可以迫使研究人员所作出的正是“控制者们”——当局已经设计好的那种结论。(2004年5月19日《报刊文摘》)“掌握历史”与“控制过去”其实是一个意思。不过,这种对于历史的“掌握”与“控制”,体现为对于历史的不同选择。对于某些史实,反复强调,强力灌输,俾使入心入脑,代代不忘。此为其一;对于某些史实,则永远封存,无限期保密,让时间消灭人的记忆。此为其二;对于某些史实,则隐恶扬善,文过饰非,涂抹化妆,极力美化并不值得美化的史实。此为其三;对于某些史实,则无中生有,以假充真,偷梁换柱,虚构伪造,用伪史冒充史实。此为其四。这几种类型,都可一般地称为历史选择主义,而后面两种类型,则可称为历史涂改主义。应当说明的是,对于史实的选择,前提是一定要有选择的权力与地位,而这种选择往往以少数人的利益为取向,基本不会顾及国家民族的利益。

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属于历史修正主义的两个维度。选择历史为我所用,选择角度为我所用,选择表述为我所用,这种工具主义的历史观,都是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旗号之下进行的。由于这些人往往垄断着“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鲁迅全集》卷三,P260),如果有谁对那些真相已经披露,证据已经呈现的史实加以强调,以致于让其从“麒麟皮下露出马脚”,就不免恼羞成怒,于是赐给一顶新的顶戴——历史虚无主义。

 

8月23日,笔者随凤凰网名博参加敦煌采风活动,参观了藏经洞陈列馆,又随团考察了几个洞窟。对照现场参观的印象,查阅了相关资料,我发现,在莫高窟文物流失问题上,同样体现了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的典型特征。

陈寅恪的“名言”

进入“敦煌藏经洞陈列馆”,院内正面一块大石颇为醒目,陈寅恪先生的“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赫然在上。从其商品部购得一册由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主编的《莫高窟史话》,书中也有这样的内容:“从1900年藏经洞被发现,接着就是外国探险者接踵而来,大量的文物因而流向海外。……所以陈寅恪先生叹息道:‘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P170)这句话被勒石刻碑,又被院长征引,这当然也属一种历史选择,同时也坐实了陈寅恪先生这句话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

陈寅恪先生在其《敦煌劫余录序》中,的确提到这句话,原文是这样的:

“或曰,‘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其发见之佳品,不流入于异国,即秘藏于私家。兹国有之八千余轴,盖当时唾弃之剩余,精华已去,糟粕空存,则此残篇故纸,未必实有系于学术之轻重者在。今日之编斯录也,不过聊以寄其愤慨之思耳’!”(《金明馆丛稿二编·陈寅恪集》,三联书店2001版,P267)

“或曰”者,“有人说”之谓也。这句话不过是陈寅恪先生列举的当时或有的一个说法,这个说法不仅不是陈先生的观点,在接下来的文章中,陈先生因对这句话“知其不然”,还进行了反驳和否定。

“是说也,寅恪有以知其不然,请举数例以明之。……倘综合并世所存敦煌写本,取质量二者相与互较,而平均通计之,则吾国有之八千余轴,比于异国及私家之所藏,又何多让焉。今后斯录既出,国人获兹凭籍,宜益能取用材料以研求问题,勉作敦煌学之预流。”(同上)

通篇所论,无非是敦煌艺术研究的学术问题。从学术的角度看问题,陈寅恪先生并不认为,我国“敦煌学”之落后,乃因“精华已去,糟粕空存”。不仅国内尚存的敦煌文物,不让“异国及私家之所藏”,而且以我国典籍之繁富,相互参考印证,亦足可弥补资料之不足。因此,将敦煌文物之散失,称为“吾国学术之伤心史”,陈先生对这种说法并不赞成。

陈寅恪先生在为历史学家陈垣先生的《敦煌劫余录》作序时,的确指出了值得我国学术界忧虑的问题,他所感叹的只是这样一种现象:

敦煌“自发见以来,二十余年间,东起日本,西迄法英,诸国学人,各就其治学范围,先后咸有所贡献。吾国学者,其撰述得列于世界敦煌学著作之林者,仅三数人而已。”(同上,P266)

由此可见,“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并非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而且是陈寅恪先生并不赞成的意见。由于这句话根本不是陈先生之所说,有关方面为了借重陈先生的“光影”,郑重其事地把他人的意见,当作陈先生的名言,试图以此强化敦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大作用,显然是十分粗心、十分牵强的。将陈先生并不赞成的他人的意见,无中生有地作为陈先生的名言,而且勒石刻碑,著文引证,或为中国学术界之粗疏;将陈先生反对的意见,栽赃到陈先生头上,以致谬种流传,或为中国学术界之不端。

王圆箓的愚昧

王圆箓就是王道士。

王圆箓的出现,是历史的选择。

发现藏经洞,是历史选择了王圆箓;为藏经洞文物流失担责,王圆箓也被历史所选择。

王圆箓是藏经洞的发现人,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在所有的官方文件和权威论著中,这个王圆箓都被视为莫高窟文物流失的千古罪人。在一些旅游小册子中,更被描写成愚昧无知、贪图小利,出卖文物,损害国家的卑劣小人。对王道士“妖魔化”的极致是余秋雨的《道士塔》,“历史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完全可以把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泄。但是,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这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余秋雨简要读本》,文汇出版社2003版,P106-107)

事实到底怎样呢?

敦煌学术界及官方主流观点都认为,莫高窟藏经洞,由道士王圆箓于公元1900年6月22日(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所发现,洞内藏有写经、文书和文物四万多件。

发现藏经洞,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文化事件,其意义要放在当时的时局中来考察。1900年,刚刚跨入新世纪的门槛,日薄西山的清政府,试图凭恃义和团的盲目排外力量,不知深浅地向各国列强宣战。当年8月,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清廷最高领导人慈禧太后偕光绪皇帝及一干王公大臣仓皇出逃,“狩猎”西安。藏经洞就是在此前不久发现的。

偏居西北一隅的王圆箓,当然不知道国家局势如此动荡,但他在发现藏经洞后的7年间,为保护洞中发现的文物,仍然做出了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王圆箓的确不懂这些藏品的文化价值,但他本能地感觉到这些东西的重要性。

根据专家学者的考证,王圆箓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首先请来本地乡绅征询意见。大家认为,这是先人们的功德物品,应该原地妥善保存。如果流失损坏,那是造孽,是罪过,还是留在窟内为好。

他采取的第二个措施是,尽快向官府报告。于是,他数次上报官府并附送样品,要求上级机关予以保护。

发现藏经洞不久,他徒步50里,赶往县城,向当时的敦煌县令严泽汇报,并奉送藏经洞两卷经文做样品。可惜严县令目不识宝,王圆箓无功而返。

1902年,新县令汪宗瀚上任。王圆箓又选出一包写本及绢画去拜见。汪县令对金石学颇有研究,他看过样品,也颇感惊异,事后还专程前往考察,但却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只是将王圆箓送来的经卷、佛画,挑选数件、分数次寄赠甘肃学政叶昌炽。

叶昌炽对金石学和古文书有较高造诣,在看过有关经卷后,也为其文化价值所震惊。1903年末,他一方面函请汪宗瀚实地考察,一方面报告甘肃藩台建议其将文物运至兰州保存。

王圆箓陷入长久的等待之中,于是,又挑拣两箱经卷,骑着毛驴行程800多里赶赴肃州(酒泉),拜望他当兵时的老上司、安肃道台廷栋。这位道台大人颇具书法造诣,看过经卷竟然认为,这些书法还不如自己写的好,以致兴趣缺缺。道台大人念及老部下从数百里之外送来经卷之劳苦,于是将发现藏经洞的消息上报甘肃藩台,建议将这些文物运省妥藏。

甘肃藩台先后收到文武两位官员(叶昌炽、廷栋)的报告,1904年,却以敦煌到兰州路途遥远,耗资巨大,银两难筹为由,仅给汪宗瀚发了一纸“就地封存,由王道士看管”的命令。

1906年,敦煌新县令黄万春到任,向清政府学部呈交《敦煌县乡土志》,第一次向中央政府汇报了敦煌发现藏经洞之事:“县治南四十里千佛洞,光绪庚子孟夏,新开沙压佛龛,乃掘得复洞,内藏番汉佛典、铜铸佛像、纱绢绘造佛像”云(《敦煌遗书之厄与学术观点之窒》李伟国)。惜乎这只是一册地方志,而非正式报告。

王圆箓无奈,竟然斗胆给清廷最高领导人慈禧太后写了一封秘密奏折。然而,此时的大清王朝已是风雨飘摇,哪里还会顾及偏远地区的文化事件。王圆箓的企盼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1909年(宣统元年),由于法国汉学家伯希和在北京展示了敦煌文物,引起京师学者的关注,清廷终于决定将藏经洞存留文物运交京师图书馆保存,并承诺由朝廷拨款收购。这笔经费后被敦煌县府截留。王圆箓没有收到款项,于是请人以他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催募经款草丹》向朝廷催要(《莫高窟道士王圆箓评传》)。

从王圆箓发现藏经洞到起草《催募经款草丹》,历时9年。这期间,王圆箓四处募捐,积攒钱财,清除洞窟积沙,修补毁损建筑。发现藏经洞后,几次三番、长途奔波报告官府,以求文物得到妥善保护。1900至1906年,如果任何一位、任何一级政府官员,对这些文物实施有效保护,都可以避免1907年斯坦因到来所导致的大量国宝流失海外的痛心事件。

藏经洞的文物流失了,作为“不动产”的莫高窟命运也好不到哪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白俄残部阿连阔夫等近500人,被新疆方面押送敦煌。1921年6月,当地政府竟以确保敦煌治安为由,将所有白俄安置在莫高窟中,莫高窟成了白俄残部的收容所。这些白俄官兵一住就是5个月,致使莫高窟惨遭蹂躏和破坏。他们将洞窟和门窗、匾对尽行拆卸,刀砍斧劈,当成烧火的木柴。他们在洞窟内毫无顾忌地生火、做饭,大量珍贵壁画惨遭烟熏火燎,面目全非。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这些绝望的白俄,对大量泥塑断手凿目,挖心掏腹,对壁画则胡乱涂抹,乱刻乱描,在莫高窟的绝世珍宝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印痕(2010年第2期《档案春秋》)。

余秋雨煞有介事地感叹道:“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道士塔》)王圆箓是没见过世面的道士,不懂业务的农民,让他管理莫高窟,无疑于外行领导内行,由此导致国家文物外流,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想一想半个多世纪之后的“文革”时期,进驻莫高窟的军宣队、工宣队、农宣队,这和王圆箓管理莫高窟有何区别?

任继愈先生评论“敦煌遗书”被盗事件,曾为王圆箓说过几句公道话:“尽管王道士在发现后不久报告过清政府,清政府却漠然处之。这样单靠王道士一人之力,自然是无法也无能力来保护它的。于是无可避免地也就决定了这批遗书的不祥和悲惨命运。”的确,王圆箓发现藏经洞,对于我国的文化事业,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伟大的功绩;本国官员对藏经洞文物,私藏、分赃、行贿、变卖式的掠夺,并不比西方探险家的行径光彩多少;文化遗产属于整个人类,这些文物有一个稳定、安全的归宿,王圆箓的行径并非都是罪过。

殖民者的掠夺

在莫高窟参观期间,无论是导游小姐的解说词,还是关于莫高窟的各种书籍,都在不厌其烦地强调这样一个主题,帝国主义者对敦煌文物的盗取、掠夺或骗购,甚至《辞海》里也有这样的说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一说光绪二十六年),发现藏经洞后,窟内历史文物和艺术品遭到帝国主义分子的严重破坏,斯坦因、伯希和、华尔纳、鄂登堡等人曾盗窃大量的珍贵文物。”这些说明与强调,同样体现了历史选择主义。

下面是《兰州晚报》2012年2月21日开列的西方帝国主义分子的掠夺罪行。

1907年和1914年英国的斯坦因先后两次用700两白银骗购约13000件。

1908年法国的伯希和用500两白银骗购约5500件(属精品)。

1912年日本的橘瑞超等用350两白银骗购约400件。

1914年俄国的奥登堡骗购残卷约500件,绘制443个洞窟的平面图,拍照洞窟照片2000余张。

1924年美国的华尔纳用75两白银,用特制胶布粘走26块精美壁画,盗走彩塑、半跪菩萨各一尊,经卷2件。

如今,这些文物的去向和境况怎样呢?

据《莫高窟史话》记载,英国探险家斯坦因在中国西北掠走的大批文物(主要是敦煌文物),入藏伦敦英国博物馆、英国图书馆及英国殖民地印度事务部图书馆和印度德里中亚古物博物馆(今新德里印度国立博物馆)。

法国汉学家伯希和从中国北京、敦煌攫取的大批文物(包括6000余件莫高窟文物精品),主要藏在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和卢孚宫等地。

日本探险家橘瑞超等人在敦煌骗购的文物,分别存放在东京国立博物馆、龙谷大学图书馆及日本殖民地朝鲜总督府博物馆(今首尔国立中央博物馆)和日本占领下的旅顺博物馆(其中一部分后调中国国家博物馆)。

俄国探险家奥登堡从莫高窟盗取的文物,分两部分存放,一处在今天的东方学研究所彼得堡分所,一处在艾尔米塔什博物馆东方部。

美国探险家华尔纳到达敦煌时,藏经洞的文物已被瓜分一空,他所获取的主要是壁画与彩塑,这些文物现藏哈佛大学赛克勒图书馆。

我们选择帝国主义分子盗取、破坏敦煌文物的行径作为谴责对象,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对于同样破坏敦煌文物的行径,我们的官方媒体却采取了历史涂改主义的立场。当代美学家高尔泰曾是敦煌文物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他回忆道,1962年9月,文化部一行到莫高窟开会,参观洞窟时,议论清代塑像,都说丑陋难看,竟在会上议决,把它们全部砸毁,从洞子里清除出去。高尔泰当时只是普通工作人员,无权就此插嘴,只能看着他们雇来的农民抬着一件件被砸下来的塑像的断肢残躯往牛车上扔,拉到戈壁滩上倒掉,一任雨打风吹,变成泥土。对此,高尔泰感叹道,“一条历史的曲线,就这样被切掉了尾巴。”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说有些被劫掠的文物还可以在大英博物馆之类的地方,获得妥善保护和公开展览的话,那么,在被劫掠之后,对剩余文物的抢救过程中,落入大小中国官员手里、沿途散佚和被抢救者据为己有的大量文物,后来连影子也没有了。(《寻找家园》,花城出版社2004版)

1962年的破坏,仅仅是开始,更大的劫难接踵而来。在一篇《百年沧桑莫高窟》的文章中,有这样的记载,1966年10月的“文革”初期,江青在接见首都红卫兵时公开说:“敦煌艺术没什么可以继承的东西。敦煌艺术是精神鸦片!”江青在北京大肆煽动各地红卫兵到敦煌造反。当时,莫高窟的管理者和专家学者们,已经全部被揪出、批斗,并关进牛棚。

各地红卫兵与当地造反派相互串连,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向敦煌扑来。在莫高窟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刚刚得到消息的周总理果断地下达指令:“立即让国家文物局和甘肃省采取措施,保护敦煌莫高窟,不能让这座人类文化宝窟受到损坏。”他立即签发了国务院“关于敦煌莫高窟第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在文革期间一律停止对外开放,任何人不得冲击破坏,确有问题的待后期清理”的文件。(2012年2月21日《兰州晚报》)

就在国务院电传紧急文件到达敦煌的第二天清晨,从兰州赶来的大批红卫兵已赶到敦煌,他们与当地的红卫兵头头汇合后,马上开始了肆无忌惮的破坏活动。首当其冲的是著名的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区,一大片明清古建筑被彻底捣毁。造反派们喊着口号,手持工具,向莫高窟蜂拥而来。敦煌县武装部领导和解放军战士一起阻截,向红卫兵出示了周恩来批示的文件,才最终制止了红卫兵的破坏活动,莫高窟侥幸地逃过一劫。(2009年1月23日《人民政协报》)

历史当然不能假设。假设藏经洞的文物没有被外国探险家搬走,仍然留存莫高窟;假设周总理的指示晚到一步,莫高窟文物是否还能幸存于世?即以敦煌本地为例,敦煌市郭家堡乡土塔村,原有一座10余米高的古塔,“文革”初期,红卫兵用炸药包塞进塔底,一座古塔转瞬之间变为废墟。“抄家”发现了几捆完好的经卷,全部当作“四旧”烧毁。由于可以想见的原因,流散在敦煌民间的莫高窟文物相当多,“十年浩劫”中,一捆捆经卷被抄了出来,其下落可想而知(高德祥《敦煌百年回眸――千秋功罪王圆箓》)。

“文革”中的“破四旧”,多少廊庙寺观、神佛雕像、牌坊石碑、善本图书、名人字画,毁于一旦,北京的颐和园、曲阜的孔庙孔林、洛阳的龙门石窟……无数前人留下的辉煌文化、精美文物,都被红卫兵悉数破坏。甚至“文革”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林彪、江青、陈伯达、康生等,不也把国宝级的文物据为己有吗?

历史选择主义只告诉我们,莫高窟是如何被帝国主义劫掠的,却从不告诉我们这些文物在外国的收藏现状,从来不告诉我们在国内的敦煌文物如何遭到抢掠和毁坏,更不会告诉我们外国为帮助中国保护莫高窟文物所做的贡献。比如敦煌石窟文物保护中心,就是由日本政府无偿援建的,目前这个中心是我国唯一的石窟类文物保护研究陈列机构。

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指出:“莫高窟是国家的、世界的、人类的遗产,我们应该珍惜它。”(2013年5月22日中新网)的确,文化是没有国界的。从人类文化的角度看问题,任何人保护了敦煌艺术都是贡献,任何人破坏了敦煌文物都是犯罪。外国人如此,中国人也如此。如果认为自己的东西自己毁了也应该,自己的东西别人保护也是错,这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余秋雨曾经有个“梦想”,“要是(盗劫莫高窟文物的)车队果真被我拦下来,然后怎么办呢?我只得送缴当时的京城,运费姑且不计。但当时,洞窟文献不是确也有一批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装木箱,只用席子乱捆,沿途官员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在哪儿歇脚又得留下几捆,结果,到京城已零零落落,不成样子。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于伦敦博物馆里!”(《道士塔》)余秋雨的话并不是全无道理!

有一位学者兼律师道出了这样的想法:“我设想在考古和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希望这个切入点可以促成流失文物的顺利回归、促成流失文物为我国的文物研究所用,也促使流失文物的持有者们知道中国人对这部分文物的关注。”(2010年5月28日《杭州日报》)我想说,您还是省着点吧!“促成流失文物的顺利回归”就不必了,“尽最大可能地保护这部分文物”,不用你“使其”,也是他们的责任。如果您有能力和意愿,完全可以帮助我国政府讨回近代史上被外国鲸吞、吞食的数百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至于敦煌文物,还是请外国人代为保管吧!不论其收藏条件、收藏专业、收藏技术、收藏精神,都优于其故乡,更重要的是,即使在那里收藏千百年,敦煌文物永远不会变成英文和法文。

 

莫高窟半日参观,导游员的介绍,陈列馆的参观,千佛洞的考察,回头检点,只有三点收获:莫高窟的奇迹、王道士的愚昧、西方的贪婪。好象人们来此旅游参观,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添堵。那么,这三点能否算得上莫高窟的全貌呢?诚如上述,只要认真研读素材,查阅资料,警惕灌输,拒绝洗脑,而且始终对这类倾向保持足够的、全程的警惕,就不难看出这其中充满了多少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的痕迹。

经过这样的选择与涂改,游人们只能通过导游小姐的手电微光朦朦胧胧地看到历经七代,开凿千年的洞窟里静态的壁画、雕塑与建筑,往往忽视了其中所蕴涵的中外文化、中外文明的交流与融合。经过这样的选择与涂改,人们被强化的往往是一个愚昧无知、贪图小利、出卖文物、损害国家的王道士形象,而当时的清政府如何颟顸自大、拒绝变革、自外于世界,当时的官员如何愚昧保守、贪腐惰政、从而贻误维护国家权益的机遇是看不到的。经过这样的选择与涂改,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帝国主义冒险家对我国文物的巧取豪夺,却看不到这些人并不都是政客、军阀、强盗,有的还是富有学识与职业精神的科学家,被其掠走的敦煌文物也并非如同我国官员一样,拿去卖钱、行贿或私藏,而是妥善收藏在设施健全的博物馆,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正是因为这样的选择与涂改,让我们的同胞无法了解事件的本来面目、来龙去脉、是非曲直,从而避免重犯王道士那样的低级错误。正因如此,终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1962年砸毁莫高窟的清代雕塑,加之“十年浩劫”遍及全国的“文化劫难”。

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本质上是与“以史为鉴”的历史观背道而驰的。正因为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盛行,以致近代以来,我们不止一次地被同一块石头绊倒。

比如,在对外引进上,我们曾经片面强调“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物质技术层面,从而吃了片面发展洋务、只重引进器物的亏,甲午海战的惨败就是沉痛教训。100年后,我们的对外开放仍是这套路数,仍然只重视引进国外的资金与技术,至多增加一条管理经验。

另比如,我们曾经吃过“中体西用”的亏,中日两国几乎同时起步的维新运动,日本成功摆脱了传统的束缚,走上了现代化的轨道,而我国则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反而向这个“蕞尔小国”割地赔款。尽管我们奉行的主义是纯正的西方“舶来品”,直到如今,我们仍然把来自西方的一切视为洪水猛兽,以致于我们创造了世界第二的GDP,但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上,我们对于人类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只能躲在“中国特色”里孤芳自赏。

再比如,我们曾经吃过为了维护既得地位、拒绝政治改革的亏,满清王朝倒台之前的清末立宪,也没忘记划定一条红线——“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钦定宪法大纲》),东亚多国包括我国台湾均已走上民主宪政之路,而中国作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至今仍在为宪政姓社、姓资争论不休。

又比如,从清末到民国,从袁世凯到蒋介石,总是以“国情特殊”为借口,或梦想皇权复辟,或反对民主政治,以阻碍政治进步。直到如今,阻碍我国改革与进步的理由与借口仍然是“国情特殊”与“中国特色”。

“以史为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史为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并不容易,首先应克服历史选择主义与历史涂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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