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面对当代中国的社会诚信与道德伦理危机,需要借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对此我深表赞同,但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方向,却未必能解决当务之急,并且还可能重犯过去泛道德化并设定过高道德标准的旧疾。
外人可能很难想象中国大陆的教育对德育有多重视。从我数十年前在中国受小学教育之始,就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道德灌输,从所谓争当三好学生、提倡五讲、四美、三热爱,还有无数道德楷模供孩子模仿。这些英雄包括拿身体堵枪眼的黄继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宁被烧死也不吭一声的邱少云、将鬼子引入埋伏圈而牺牲的王二小、救火而死的赖宁等。无数高大全的英雄之中,最“差”的也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他没有在事迹中直接牺牲)。
这种道德教育不仅持续到博士教育阶段,除外籍学生,一般都要修一门思想课来强化社会主义道德观。甚至在工作后,思想教育依然有可能是每月甚至每周的例常科目。显然的问题就就是,如此多的思想教育与精神榜样,为什么却产生了一个相互投毒、人人自危的道德危机的时代呢?
在我看来,1949年,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道德教育的失败,首先在于目标设定过高、离生活太过遥远、太过于虚假而经不起推敲(如雷锋、王二小、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最近20年来其不少“细节”都受到质疑),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人性与道德底线教育。举例而言,我在中国念小学时,学校组织学雷锋就要求完成一定的任务,并以此来作为考核的尺度。但日常生活哪有那么多盲人老太婆可供我们扶过马路,也没有那么多人丢失东西好供我们“拾金不昧”。因此编造假的好人好事,就成了孩子的不二法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父母要点零花钱,上交老师说是捡到的,而老师为了完成学校的“指标”也心照不宣。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过高的目标制度设定,会造成孩子从小心灵的扭曲,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被逼着参与大人的道德幻影编造的游戏中,却失掉了最起码的“诚实”的底线。
除此之外,一个人的道德被一些过于抽象的限定所束缚,比如一个人的好坏首先看他是否“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这一直要持续到职称评定与升迁等之中,但问题是如何对之限定呢?即使连简单的“爱国”这样一个范畴,都是理论争论的焦点。因此在实际操作时,这样的所谓道德要求就变得完全虚化,根本起不到约束人性中本然的“恶”的功能。简而言之,中国缺乏的是底线教育,而并非泛道德化的目标追求,也即中国普通民众应该教育孩子“诚实、不作恶”,而并非要求他们做所谓的好人好事。
与1949年前的传统中国社会相比,当今中国不仅仅失掉儒家的基本价值观,比如习先生爱读的《论语》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精神;入孝出弟,谨信泛爱的伦理道德;以及风乎舞雩,咏而归的境界追求。这些都随着数次浩劫,在社会上几乎荡然无存。
在改革开放以前,宗教对于人心的约束与教化作用也受到了压抑。也许在唯物主义者看来,宗教是一种蒙昧而落后的精神形式,但它确实因为其相对有形的“精神惩戒”功能,而可以让人“有所不为”。华人古语有云“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更不用提各种宗教所具有的扬善的一面了。而不再“迷信”的人,因为少了这些民间宗教的朴素信仰与道德价值观,也就因此又少了一道精神上的堤坝,成为了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不择手段的冷酷实用主义者。
我对自已孩子的道德要求很简单,就是她可以不帮别人,但“绝对不许害别人”,这是底线;行有余,则“尽可能”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而做一个诚信守诺的人,即使可能会在小事上吃亏,我相信也会让她终身受益。这些小小的自我努力,我觉得也有助于理解中国人重建道德的原点。
作者是新加坡佛学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