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术界很多学者对社会学研究方法中的定性研究认识不足,一部分人对这种研究方法产生了误解,并且一直将其同定量研究作对比,认为定性研究仅仅是一种主观的、探索性的方法,在研究过程中没有客观数据支撑,缺乏可靠性。9月2日,社会科学空间网站刊发题为《定性研究注重提高质量》(Putting Quality in Qualitative Research)的文章,对这一有偏颇的认知给予了修正。社会科学报记者就定性研究当前的发展情况等问题,采访了相关学者。
定性研究方法复杂、应用广泛
诺曼·K.登青(Norman K. Denzin)和伊凡娜·S.林肯(Yvonna S. Lincoln)在1998年出版的《定性调查战略(第二版)》(Strategies of Qualitative Inquiry)一书中提到,定性研究是一组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跨主题的研究方法,由一组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术语、概念和假设组成。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人类学、教育学、社会学、文学与艺术研究、文化研究、历史学、考古学、心理学、新闻学、政治学和行政学等等。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弗吉尼亚·布劳恩(Virginia Braun)和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维多利亚·克拉克(Victoria Clarke)一直都在积极推动心理学研究中定性研究方法的运用。他们在2013年3月共同撰写的新书《成功的定性研究:初学者实用指南》(Successful Qualitative Research: A Practical Guide for Beginners)中认为,定性研究重点关注“质”的研究。对某一社会现象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往往需要根据该事物的特征,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才能获得满意的结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学院学者香农·麦克德莫特(Shannon McDermott)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定性研究通常是在自然环境下,以实地体验、开放访谈、参与性和非参与性观察、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的研究。其分析方法以归纳为主,研究者在当时、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从当事人的角度理解他们行为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通过证伪法和其他相关检验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检验,研究者本人是主要的研究工具,个人背景及其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必须加以考虑,研究过程也是研究结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定性研究充满争议
麦克德莫特提到,学者对定性研究存在疑虑主要基于三点:其一,定性研究方法中收集和使用资料真实性存在争议,同时,学者对材料的处理方法存在不信任。这些材料是被调查者真实的表述还是研究者自己编造的,不能一一确认,因此得出的研究结果也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其二,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存在争议。有研究者认为,定性研究方法从根本上缺乏有关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因此这个研究方法必将是一种不严肃的学术研究方法,只是依赖研究者个人主观视角的学术操作而已。其三,学者对定性研究方法的体系构成存在争议。同时,定性研究的进程以及研究者个人特色存在变数,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可控制因素,所以大家对它存在质疑。
麦克德莫特说,“不论定性研究方法还是定量研究方法,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步骤和理论,两者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相互补充。很多学科的研究项目都是既运用定性研究方法又运用定量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方法体系具有开放性
定性研究中资料收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定性研究方法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要定义定性研究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研究过程中所涉及资料的质量,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社会学院学者杰玛·爱德华兹(Gemma Edwards)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通常导致定性研究失败的因素有很多,例如,低质量的数据与研究中所提出的问题与答案不匹配;理论立场错误;资料只包括基本的描述,没有任何被调查者的意见等。因此,定性研究比定量研究需要学者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掌控力。”
爱德华兹还说,“定性研究的方法体系具有开放性,其实就是不断从各种学科中汲取营养,又反哺各个学科的动态事件过程。定性研究方法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科学整体的发展进步,同时也汇集了社会科学领域里最新的发展成果。”
“学者需要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且反复的论证,才能得到最全面的结论。从长远角度看,定性研究是社会学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要注重质量的提高。定性研究方法在各种批评声中得到了很大进步,足以看出该方法具有学习的价值,值得深入发掘。”爱德华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