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做讲真话的法律人——在人大法学院2014年开学典礼上的致辞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6 次 更新时间:2014-09-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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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 (进入专栏)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九月,对我们教师来说总是一个快乐的月份,我们又如约迎来了一批朝气蓬勃、求知若渴的青年才俊。首先,我谨代表法学院全体老师,向各位新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家长对我们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今天起你们成为一名人大法律人。希望你们记住各位老师们的寄语,话虽短,但凝聚着老师们的人生感悟与期待。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与大家分享一个简单但又很实际的话题:作为人,作为法律人,作为人大法律人,应当如何坚守讲真话的理念。讲真话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不惧压力,说出事实真相,说话、办事、做学问,求得正确的结论。也许有同学问,为什么院长谈这样的常识性问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在中国不讲真话的现象太普遍,如不改变这种现象,我们社会公信力就会大大下降,社会信仰会崩溃,也许中国能够成为经济强国,但不能成为法治强国,无法赢得国际社会的尊敬。

大家还记得刚刚过去的云南鲁甸地震吗?在鲁甸地震现场,李克强总理问女县长张雁有什么困难?张雁作为县长只是说了大实话,讲了一些灾区急需解决的困难。为这件事,李克强总理三次表扬她敢于直言不讳、敢于讲真话。总理的表扬,给社会传递一个信息,在中国讲真话的人太少了。即使总理,有时也听不到真话。可见,塑造讲真话的文化多么重要!

讲真话是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人是万物之灵,尊严是人的本性。而捍卫人的主体性,首先要建立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这种桥梁就是讲真话。可以想象,如人与人之间讲假话,不说真话,如何建立信任?只有人才可能讲真话,“非人”无法感受说真话的价值。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讲真话”居然也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共和国总理对仅仅“说了大实话”的女县长多次表扬,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受表扬。“讲真话”这种正能量要被赞扬、被鼓励、被传播。人类是命运的共同体,我们要坚守“讲真话”这个人的专利,使之成为一种人格品德、一种职业能力、一种法律责任。

讲真话是每位法律人的人格体现和应有的素养。各位新同学,我相信,你们之所以选择人民大学,选择人大法学院,你们一定都有着对真知的渴望、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可是,不久以后,你们就会发现,现实也许不尽如人意。我们为什么不敢讲真话?也许讲真话会吃亏,受排挤,会被孤立,仕途受影响。有人胆小怕事、明哲保身,虽然讲真话并不见得会让自己受什么损害,然而,社会责任感的缺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也会让真话遁形。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将要经历怎样的嬗变,还是折射出怎样的社会生态与观念变迁,我们法律人要坚持的原则仍然是不变的:即法律人要讲真话。如果连法律人都不讲真话了,弄虚作假,危及的不仅是个体生命,而是损害司法公信力,进而危及执政党的信誉,损害国家形象。因此,作为人大法律人,我们要把“实事求是”融入血液、努力践行,实事求是讲真话,忠于职守讲真话,襟怀坦白讲真话,把将真话作为生活的哲学与基本方式。

讲真话是每位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与责任的担当。讲真话的人是有担当、有责任,同时也是有勇气的人。作为人大法律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讲真话,追求真理一直是人大法律人共同体的传统,法学院在64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社会责任,坚持真理,坚持学术自由。可以自豪地说,讲真话是法学院的核心价值,也是我们赢得社会尊敬的精神动力。在学术上,我们讲真话,当学术理念与其他利益相冲突时,不盲从,不讲违背法治理念的话;在立法上,我们讲真话;在教学上,我们讲真话;在社会公共事务上,我们讲真话。无论你将来从事什么工作,讲真话是基本的道德要求与底线。如你是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应该努力让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贻害的将是整个社会。老百姓希望大家都来讲真话不讲套话,讲实话不讲空话,讲要点不泛泛而谈。遗憾的是,现在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昧着良心说话,不能秉公办事。前不久轰动一时的福建念斌案,以念斌被无罪释放而告终,但念斌蒙冤8年,4次被判处死刑,8年一洗的冤枉,之前被迫的有罪供述,并不是一纸无罪判决就能轻松洗白的。在这个案件中,法律人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多少人在讲真话,而不是伪造证据,面对疑点无动于衷。政治家不讲真话,社会治理会出问题;而司法人员不讲真话,就会产生冤假错案。事实证明,冤假错案多数是由于不忠实于证据、不讲真话而产生的。只有回归事实证据,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讲真话,才能换来迟来的正义。还有,如学者不讲真话,会误导民众,破坏健全的社会价值观,会使尊贵的学术价值向权力低头,丧失学术的尊严。

因此,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起,按照法律人的职业道德、职业品格,忠于职守,说真话、讲实话,进而提供客观、公正、真实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法律人,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摆正自己的良心。讲真话不是见到什么说什么,更不是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讲真话并不都是真理,讲真话“不一定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但说出来的话一定是真话”(国学大师季羡林语)。讲真话需要我们深刻领会相关法学创新理论成果,掌握辨别真伪的理论武器;需要我们准确理解法治精神,掌握辨别真伪的标准;需要我们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掌握辨别真伪的本领,等等。讲真话的目的不是“唱对台戏”,也不是标榜个人,而是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做一名真实的法律人,要以真做事,探究真相。几年后你们毕业,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你们都要做到真想真干。如果你是决策者,你要从实际出发聆听民意,让决策富有实效。如果你是立法者,你要多方调研、倾听真实的意见建议,不能让法律成为一纸具文。如果你是法官,如同我们的校友王旭光法官,面对重大、棘手案件,能够洞悉真相,缜密论证,秉公审判。只有执着地探求真相,只有把“真”融于自己的职业与事业,才能以己之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做一名真实的法律人,还要以真立足,敢说真话。对于法律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求真是第一步,是根本的。进入大学,通过开拓眼界,观览社会,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但是,不要忘了法律人特有的精神内核,比如规则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权利而斗争等等。秉持这些精神再观察社会、思考人生、规划职业,将会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在经济“日异月新”、名利诱惑四面涌来的今天,对真善美的追求似乎显得有些“风雨飘摇”。如果每个人放弃对真实的灵魂的追求,放弃内心的原则,那么社会的底线也自然沦丧,不可能有未来生活的想象。法律人应该成为真实生活的代言人。对法律人来说,坚守真实、敢说真话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做一名真实的法律人,要以真待人,怀揣真心,做讲真话的人、真诚的人、宽容的人,要热心公益事业,通过公益去锻炼心态、维持心灵的健康。如果说高中阶段的生活主要是面对书本,那么进入了大学,在学习知识之余,你们还需要面对他人,学会做人。到了大学生活突然丰富了,也会因为宿舍作息时间、打扫卫生、社团、入党、考试周、求职季甚至恋爱而产生更为复杂的关系。毋庸讳言,在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是摆在你们面前更为棘手的问题。我给大家一个锦囊,就是要做到——真诚。真诚就是不虚伪、不做作,不要不懂装懂、勾心斗角,不要恶语伤人、积怨于心。只有言行一致,才能心情舒畅,保持心理平衡。

最后,我想提一下与主题无关但很重要的一个话题,即健康与手机。有人说,九零后是“抬不起头”的一代,毫无贬义,说的是因为你们或走、或坐、或站,或吃饭,都时常低头拿着手机发短信微信,很容易就会视力下降、颈椎酸疼。我看到就在开学典礼的现场,不少同学也在时不时的低头看手机。请同学们掌握每天看手机的时间,上课时不要看手机,与别人交谈时不要看短信,吃饭时不要看手机,走路时更不要低头发短信。我希望你们无论手机里的内容再精彩,也不要忘了定期放下手机,去打打球、跑跑步,培养运动爱好和习惯,一定要把身体锻炼好。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大家能坐到这里是多么地来之不易。让我们共同珍惜这个机会,这份缘分。同学们,人大法学院是你们未来几年研习、生活、成长的热土,也是你们释放激情、成就理想的家园;在这里你将度过你一生中最充实、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时光。我祝福你们!法学院会真情实意地关怀你们每一位每一天的成长,和你一起塑造社会价值观、捍卫法治的理想。让我们把“真 ”融入细胞核,内化为做人的准则,做一个讲真话的法律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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