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元:也谈保守主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56 次 更新时间:2014-09-1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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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兴元 (进入专栏)  

 

柏克(1729-1797)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和保守主义政治理论家。有人称柏克是现代保守主义之父。他的保守主义思想有两大核心:一是强调经验,把它视为人类理性对立物,以避免陷入形而上学的套套;二是强调传统,把它看成上帝意志的介质,以避免陷入怀疑主义的套套。

柏克的保守主义思想也包括两大本质:一是破除理性权威,保护个人自由;二是树立上帝权威,维持社会秩序。

因此,柏克的保守主义其实是自由保守主义,其核心是保守自由。柏克的这种自由保守主义思想对英美的政治思想传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比如“知识贵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哲学家卡尔·波普尔,以及英国丘吉尔首相在保守自由方面均深受柏克的影响。

柏克出生于英国,受过良好的教育,最初在教友会的寄宿学校读书,后来进入了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他关注的英国传统,也恰恰是哈耶克所关注的。而英国传统沿袭至他们那时候,其中有着很大的自由成分。比如两者关注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普通法。

普通法的特点就是体现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和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所强调的一致同意原则。根据布坎南的说法,“一致同意”意味着没有人受损,本身就是群体内处事的一项内在效率标准,其好处是无需求助于任何外部标准。

普通法意义上的法律是哈耶克所说的“生成的法律”(grown law),属于内部规则,由大量法官判例构成。虽说普通法是法官立法,其实是法官发现法律。诉讼双方的原告和被告到场,法官听取两者的陈述,根据过去的判例和陈述的事实提出自己对案件的裁决,如果两边都同意,官司问题就告解决。如果法官对过去的判例不满意,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通过不同于过去判例的方式做出裁决,由此修正甚至推翻过去的判例,形成一个新的判例。对于这个新的判例,以后别的法官也会连同现有所有其他判例一并参照。他可以根据新的判据和理由接受、修正或者推翻这个判例。

由此可见,普通法是一种真正与时俱进的法律,它是一种基于波普尔意义上的开放试错的演化秩序。波普尔认为,真理不可真正客观把握,只能通过不断试错而趋近。可见,试错是最好的发现法律的方法。

英国人确实很幸运,他们所谓的文明传统,有一大块就是古典自由主义传统和个人主义传统,不是后来美国左翼的“自由主义”观念。

按照哈耶克的观点,19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包括科布登和布赖特,亚当·斯密、休谟、洛克和弥尔顿的观点。他们这些观点是在基督教以及希腊人和罗马人奠定的基础上逐渐成长起来的西方文明的显著特点之一。英国的个人主义思想传统是英国人从伊拉斯谟、蒙田、西塞罗、塔西伦、伯里克利和修昔底德那里继承来的基本的个人主义思想。

与古典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相反,美国左翼的“自由主义”观念,过多强调要求政府干预,福利国家政策,往往不惜以个人自由和责任为代价,其背后逻辑其实是支持一种相互抢劫的社会。哲学家罗尔斯还把这样一种混合有这些因素和被它们相对化的私人产权的体制美其名曰“liberal socialist regime”(自由社会主义政制)。

所以,哈耶克在一些书中强调人类文明尤其是英美文明的可欲性。强调它是演化而来,而非人为设计而成,而且恰好暗合了对个人自由的守护。

哈耶克因此在其最后一部书作《致命的自负》里写道:“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都取决于……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哈耶克所指的就是市场经济体制,或者说是被无数人误解的“资本主义”体制。

他进一步指出:“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显然,这种“扩展秩序”也是一种“自发秩序”。

他认为,扩展秩序“是从无意之间遵守某些传统的、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其中许多这种做法人们并不喜欢,他们通常不理解它的含义,也不能证明它的正确,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地传播开来”。

哈耶克赞赏作为“自发秩序”或者“扩展秩序”的人类文明,有其理由。哈耶克并没有指所有的人类文明都是可欲的。他所指的人类文明,在具体场合总是与市场经济或者普通法之类的文明传统相挂钩。但是,他的这种表述似乎很容易被人误解为指涉所有的人类文明。所幸的是,仔细品读,他也确实没有真正为别人误解他留下空间。

确实,并非所有历史沿袭下来的文化传统都是可欲的,往往是有部分文化传统因素是与个人自由兼容的,有部分则不兼容。另外,文化传统本身在传承过程中,其内涵也会变化。比如,传统上的基督教有贬斥商业的成分,现在则不。现在的基督教更为包容,更为文明。

哈耶克指的保守主义不同于柏克的保守主义。哈耶克对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做了区分,《自由宪章》书后附有一篇他的文章,题目就是“为什么我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他力挺自由主义,坚持与保守主义做出立场切割。他认为自由主义是坚守一套原则的,是向前看的,而保守主义是没有原则的,是向后看的,秉承取中的态度。保守主义所保守的内容随着时间而变化。随着历史长河越来越长,这些历史沿袭下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内容也有变化。

保守主义对待世间事物的态度就是取中。如果历史长河越长,它取中的点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保守主义者往往没有原则。这是哈耶克对保守主义的批评要点。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1956年版序言里面也提到了上述观点。他还补充道:“当然,在反对信奉极权国家的人的斗争中,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有时的确必须和保守主义者并肩作战,在有些情况下,例如在当今的英国,他除此之外很难再有别的途径积极献身于自己的理想。”

他提出警告,“真正的自由主义同保守主义毕竟有所不同,将两者混为一谈是危险的”。这是因为,“保守主义虽然是任何稳定社会中的必要因素,但它并不是一种社会纲领。它表现出家长作风、民族主义和权力崇拜的倾向。”

在中国,秋风、冯克利等大量学者也直接或者间接受到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影响。要搞清什么是保守主义,我们到底指的是哪一种保守主义,这干系重大。

国内曾经有一本题目为《保守主义》的图书,实际上强调了保守自由。这样倒是能够解决各种保守主义思潮中存在的混乱迷茫。当然,实际上保守主义是比较复杂的,比如存在文化保守主义,政治保守主义,还有宗教保守主义等等类型。

秋风教授现在所做的就是保守儒家文化,他对“自由的孔子”甚为推崇。如果从现代视角看,儒家文化里面很多因素是支持个人自由的,或者与个人自由兼容,不过有一些不一定。需要大家自己去思考和研究。

壹基金前秘书长杨鹏不久前来开会。当时他有一本书正好发布,就是《上帝在中国的源流考》。他最近赠送了我一本。他就是一位文化保守主义者,也是自由保守主义者。杨鹏认为,中国古代也有上帝,叫做“昊天”,但是祭拜中国上帝的权力后来被皇帝垄断了。所以他以后要到哈佛做为期两年的学术访问,准备写一本书,就是研究怎么能把拜本土上帝的权力显化和回归到百姓。

但是,有时候把提倡保守主义作为生存战略也是可以的。这种战略的特点就是直接做个说明,说我这里所指的保守主义就是讲保守自由的主义。国内学者撰写的上述《保守主义》一书的开首之处就是这么定义保守主义的。

目前,“中国梦”强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而包含了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自由则已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不妨保守一点文化传统,也保守已有的自由。这是值得的。如果文化传统中存在与自由不兼容的地方,“扬弃”之未尝不可。如果自由不足,通过推进我国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来增进自由,也未尝不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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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上海经济评论,2014-9-9,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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