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把地球比作一个大村子,那么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合法村民。且不说人类有没有资格不经选举自任村长,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管谁是村长,是上帝还是联合国秘书长,都应当保证村子里的各村民能天然地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领土,以及在领土之内生存、繁衍、自由觅食的权利。否则,这个种姓复杂的村子就不可能有秩序。
有了这样一份“村约”,你就会发现人和自然界发生的许多事情并不总像人类所自以为是的那样。比如用万物一体、众生平等的观念去看“景阳冈打虎”的话,你就会发现景阳冈的“吊睛白额大虫”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可厌。它恪守着它的本分,它并没有下到“三碗不过冈”的地方到处抓人吃人,它甚至在武松到了山神庙前也没有采取行动。尽管它“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但它仍然留出“巳、午、未”三个时辰供人类通过,甚至在通过时,它也谦卑地认为,只要人多,又是结伙而过,它便不应该行动。这等于是给人类留足了面子。
这里面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成见,即人类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属于自己的。上帝所造的一切飞鸟走兽,鱼虾虫鳖都是供自己当饭吃的。因而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运用上帝赋予的智慧以及自造的奇技淫巧掠夺自然、残害其他生命的历史。但实际上人有人的领地,老虎有老虎的领地,就像老虎不能到人的炕头抓鸡哺雏一样,人也不能到老虎的家园里借酒撒疯。我相信上帝创造老虎并不是为了毁灭它,我相信上帝创造了老虎,同时也赐予了它一份啸傲烟霞、腾挪跳跃的栖息地。《创世纪》里的耶和华在创造了日月天地、星辰昼夜、飞鸟走兽后,又告诫他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第一代“宠物”:“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但自从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便显示了自己残忍和健忘的一面:他们把“治理”当成了劫掠,把“管理”当成了“剿灭”,把关爱其他生命的实质转化成了人定胜天、涸泽而渔。武松不过是被施耐庵典型化了的突出人物。
他本来有多种机会避免与老虎相遇,比如在“巳、午、未”三个时辰(即六小时内)通过景阳冈,或者和其他客人结伙而过,但没有。他把“三碗不过冈”当成了笑话,把酒店因害怕醉酒误事的限量销售当成了商家的促销手段,他甚至把酒店老板老虎伤人的警告当成了一场餐饮业的不法商人对消费者的劫财策划。就这样,当他横拖着梢棒走了四五里,所有的神谕,包括冈下大树上的文字、山神庙前的印信榜文,都告诉他,他已到了老虎的领地,但他一意孤行、置若罔闻。“他一只手提着梢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把那梢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这一连串绘声绘色的动作描写,显示了这个人对生命的全部亵慢。
二
尽管我对被景阳冈的老虎吃掉的“三二十条大汉”以及他们家属的命运深表同情,但我还是注意到了在施耐庵稍后的描述中,有一个穿着虎皮的怯懦猎户对打虎下山的武松有这样一段自述:“今景阳冈上有一只极大的大虫,夜夜出来伤人。只我们猎户,也折了七八个……”,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对受难者同情的程度以及人数。众所周知,猎户以杀害其他动物为天职,这回反为老虎所害,完全可以看作是因公殉职。
此外,我还注意到了老虎吃人的原因:“那个大虫又饥又渴”。也就是说,老虎吃人是迫不得已。你不能要求老虎饿了吃“家常豆腐”,渴了喝“八宝稀饭”。上帝在创造这样一个被称作“百兽之王”的物种之前,已将“肉食”这样一条生命密码牢牢地焊接在了它的肠胃结构中。人因为骄傲把自己视为“高等动物”,又在没有征得任何动物的同意下,一厢情愿地把自己封为“万物的灵长”,但对景阳冈的老虎而言,武松不过是一个送货上门的“肉包子”,吃掉他就像人拿走自己冰箱里的一块面包或一根火腿肠一样。
尽管这样,老虎与人还是有一点真正的不同。即老虎吃人是因为“又饥又渴”,但人吃老虎,人吃其他动物,甚至人吃人就未必全由于食不果腹。商纣王“剖腹验子”、“敲骨吸髓”只是出于一时的好奇;斯大林坑杀异己,残害知识分子,只是为了夺取或维护权力;希特勒兴纳粹党,建集中营,将六百万犹太人送进焚尸炉和毒气室,只是自视“人种优越”;中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因为树立“三面红旗”饿死农民三千万,并不是领导人饥寒交迫,相反,多种资料显示他可以吃到红烧肉。武松本人为什么流落到柴进庄上?就因为酒后醉了,将县政府的机要秘书打个半死,随后潜逃。没有人教他要敬畏生命,更没有人教他人要爱人。他所做的,他不知道。
在“血溅鸳鸯楼”一回里,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固然该死,但为了一己私仇,将马圈饲养员、鸳鸯楼餐厅女招待、家养的歌手以及给歌手喂奶的无辜妇女也一 一搠死,就未免有点惨无人道了(注意,人自己创造的这个词倒十分老实:为什么不说“惨无狗道”,“惨无狼道”,“惨无鹰道”,“惨无蛇道”?盖因人自己也不好意思,觉得以上各“道”比起“人道”来要逊色许多,根本不足以揭示残忍的程度)。
三
但不管怎样,结果是武松打死了老虎,不是老虎吃掉了武松,根据人间“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逻辑,武松就应该领受吃香喝辣、披红挂彩的殊荣。
打虎归来的武松先是被安排到冈子附近一富裕农民家歇卧,越明日天亮,便受到了景阳冈周边地区的居民众星捧月般地拥戴。酒足饭饱后由各村镇选出的代表将段匹花红挂与武松,接着在县政府特派人员的簇拥下,由四个青年农民用一乘凉轿抬了武松,当然忘不了将已死的大虫扛在前面,浩浩荡荡,开赴阳谷县来。
当县政府的首席负责人将各基层募捐来的千贯赏钱递给武松时,这个以残忍著称的粗鄙英雄竟变得拿腔拿调起来:“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可当知县现场封他为步兵都头时,打虎英雄倒头便拜:“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从此,这个清河县的地痞无赖,这个涉嫌故意杀人并正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被正式录用为阳谷县的陆军最高指挥官,完成了一个由社会闲杂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凌空一跃。
尽管这看起来极不公平。因为在老虎被打死以前,也曾吃掉“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但并没有见老虎披红挂彩。相反,在武松遇见以前,它依然一个人在冈子里走来走去,甚至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除了上帝封它的“百兽之王”这个荣誉头衔外,这个食物链顶端的领袖不用说工作秘书,甚至妻子儿女牺牲时也不在身边。否则,到武松伤及它的性命之际,至少有个人可以报警,或留下生平见证,封个“烈士”或“森林卫士”什么的。
但没有。事实是武松享受着千载以下的英雄美名,而这个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英勇献身的老虎却成了愚蠢、无能的代名词。看哪,这个据说是“森林里的王”竟然被一个饮酒过量的中年男人用拳头打死了;而他的敌手,一只“吊睛白额大虫”,除了“一扑,一掀,一剪”三招外,一无所能。这就是被无数电影电视以及文学教科书所反复吟诵的主题。
此案就这样被铁定下来了,而且看不出老虎有翻供的可能。除非人类的文明能真正摆脱自大和狂妄,进化出一种高尚、无私的“绝对精神”。我想,只有借助这种来自上天的辉光和荣耀,人类才能走出自我的泥淖,走向一片和谐、智慧的“澄明之境”。实际上即使在一部充满暴力和江湖无赖气息的古典小说中,仍然有一丝丝神启式的草蛇灰线透露给世人: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而武松最后的结局,是被包天师的玄天混元剑砍断左臂——注意,正是这只左臂首先揪住大虫的顶花皮——未尝不可看作是这神启的应验。失去左臂的废人武松最后散尽资财,在六和寺出家终老,是上帝有意让这个心性亵慢的人学习谦卑。至于老虎,我一直对它心怀敬重。我认为它是在动物反抗人类的历史中最负盛名的悲剧英雄,它的无辜受辱使我常存愧疚。我认为它是为捍卫自己的领土和尊严而死的,它的死比泰山还重。
2003 年3月16日草毕于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