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为什么说土地与生命是同时被赐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55 次 更新时间:2017-07-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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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拆在我们这个社会,本来由于“审丑疲劳”,已经很难吸引人们的眼球了,但近来发生的一起强拆却由于暴力遇到更大的暴力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说的是,当拆迁人员冲进城区六村沈雁鸣家,准备强行动手时,遭到沈雁鸣以及他妻子和儿子的联合反抗,竟至一连打倒七名拆迁人员。

从照片上看,这七名壮汉都东倒西歪地躺在沈家的门前不得动弹。原来沈雁鸣自幼习武,妻子和儿子也跟他练武多年,曾在赛事中获得过好成绩,甚至有一项是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保持者。

目前沈家和拆迁人员处于对峙状态,结局如何尚难预料。但我觉得即使拆迁人员由于害怕遭打暂时逃窜,也很难说是胜利。因为大家知道,现在不是冷兵器时代,武艺高强可以抵挡一时,但抵挡不了长久。在文明时代,只有法律才可以保证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但我们的问题恰好出在法律上。

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律,没有一个人拥有哪怕一寸土地。在霸州强拆事件中,拆迁人员之所以敢理直气壮地冲进沈雁鸣家,正由于房子是你沈雁鸣的,而房子下面的土地却是一个叫“集体”的虚拟物的。集体的东西名义上也有沈雁鸣的一份,实际上常被集体的领导代表着。

在这种法律框架下,沈雁鸣如果想阻止自己的房子不被破坏,只有学蜗牛,把房子背在背上;或者肖喜鹊,把房子建在树上——如果树没有根的话。简单地说,所有关于拆迁的矛盾根源都在土地的所有权上。

房屋下面的土地究竟是属于谁的?中国人说是属于“王”的,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西方人说是属于“神”的。因为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存资料和其他商品有着不一样的属性,那就是:一亩土地永远是一亩,它不可能被挪移,也不可能被摔碎,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它的占有都是相对的,临时的。

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政权的长短也是变化不居的,因而相对生命的转瞬即逝和国家的兴亡更替,西方人认定有一种东西是自来永有的,它高居于苍穹之上,拥有对大地的终极所有权,那就是“神”。《旧约全书》中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就是这个意思。

“神有”和“王有”的最大区别是:神对土地没有利益,他不靠你的土地吃喝,也不靠你的租子过光景,更不会批给二奶搞开发,本质上是一个名誉董事长,实际把土地都赐给了世人,任由他们支配、耕种;但世人的勤懒贤愚不同,对土地的爱护程度也不同,因而事实上,很难出现一块土地被一个人或一个家族占有千年的例子。

虽然这样,上帝还是要把土地赐给世人,因为世人都是他的孩子。由于他的孩子多,他就依照就近和省力的原则把土地赐给他们。“就近”的意思就是,上帝既然把一个人出生在某地,就意味着在这个地方赐予了他一块土地。因为我们不能假设上帝把一个人出生在这里,又让他到别处觅食。比如把我降生在陕北,又赐封于纽约——如果那样的话,我的“封地”再大再肥,我还得饿死。“省力”的意思就是,上帝的赐予是一次完成的。

他赐予了你生命就赐予了你土地,土地与生命是同时被赐的。因为我们不能假设上帝把一个人出生在某地,而某地又没有一寸土地供他枕头——如果那样的话,上帝干嘛不把他生在空中,像飞鸟或昆虫?因而上帝是反对强制拆迁的。

《旧约•列王纪上》有这样一个故事:耶斯列人拿伯有一个葡萄园,靠近以色列王亚哈的王宫。亚哈想在葡萄园里种植无污染的蔬菜,作为自己的“特供”基地,就和拿伯商议:“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作菜园,因为是靠近我的宫;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或是你要银子,我就按着价值给你。”没想到拿伯一口回绝,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亚哈就闷闷不乐地回到宫里,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生闷气。

可见在那时人的心里,“祖业”仍然是神圣的。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不经同意就把别人的产业归到自己名下。因为拿伯的葡萄园靠近王宫不是拿伯的错。在他出生以前,他的祖先就在此栽种和酿造,而根据神的“就近和省力”原则,他的子孙就有权在这里享用一切,而不是别处。

其他人,不管你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若想使这块土地的所有权转移,比如拿金钱去买,拿其他土地去换,也可以,但条件是征得他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即使你举国之物力,也无济于事。对此,亚哈心里十分清楚。

这时,王后耶洗别出现了。这正应了当下一句流行的话:每一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位贪婪的妻子或情妇。她说,你不是以色列的王么?连这点小事也搞不掂?你只管起来吃饭,我一定将拿伯的葡萄园取来给你。于是她以领袖的名义,给耶斯列市的市长和各级官员写了一封信。信中要求市政府尽快组织人马,给拿伯开一场批斗会。

办法和我们文革时的批斗“地富反坏右”有点像:先叫拿伯坐在台子上,然后指使两个红卫兵小将,当面揭发大地主拿伯,说他曾恶毒攻击伟大领袖亚哈。人民群众一听就气炸了肺,一齐高呼“打倒拿伯”,于是在口号声中拿伯被拉出会场用石头砸死。

亚哈听见拿伯死了, 就高兴地起来, 准备得他的葡萄园。谁知过户手续还没办完,上帝的话就临到他:“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又说:“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对于第一夫人耶洗别,上帝预言:“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

后来,上帝果然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亚哈有一次打仗,被人射入甲缝,血从伤处流入车中,众人就把他拉回,葬在皇城。可留血的车子没人管,狗就在那里舔他的血。他死后,七十个儿子都被叛他的耶户所杀,大臣、密友、祭司也同时被戮,没有剩下一个。至于第一夫人耶洗别死得尤其悲惨:她被人从窗户里扔下来,没有人管。后来想起要埋她,就去找尸体。谁知只寻得头骨和脚,身体都被耶斯列的狗吃了。

可见,在西方人看来,杀了人,又得他的土地,是“逆天”的。上帝既在一个地方赐予生命,就在这个生命的降生之地赐予了他土地。王和平民一样同为上帝所造,他没有权利将一个人从上帝那儿得来的产业挪移或拆毁,除非他同意。如果他想通过权力制造同意,那么根据“以伤还伤,以打还打”的原则,他就得同时承当流血的罪愆。这就是在西人的词典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真正涵义。

“神圣”在我们的词典里,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容词,但在他们那里,这是一个有确定内涵的关键词。它的意思是“上帝的”,“不可动摇的”。而现在的情况是,全中国人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人拥有哪怕一寸土地。当然领导开会的时候,还会说“农民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当我还是一个早慧的少年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话是骗人的。

证据是:我幼年时有很长时间吃不饱饭,我母亲在参加完集体劳动后,会溜在后边,偷偷摘几把苜蓿装在兜里,拿回家给我们蒸着吃。如果农民真是土地的主人,主人怎么会偷自家的东西呢?我倒觉得,古语说的“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可以真实反映中国农民的处境。

“下无立锥之地”是说他们没有锥尖大小的土地是自己的,“上无片瓦”不一定确切,但因为“下无立锥之地”,所以即使有“片瓦”,也是临时的,寄存的,推土机一来就不见了。因而现代汉语里的“片瓦”,应当解释为“只能存在片时的瓦”。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浮财”,“浮”在上面的“财”。只有把“浮财”变为“恒产”,恒定不动的产,人们才会真正热爱劳动,热爱家园。

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是天然的。不对!正确的说法是,农民对自己的土地的感情才是天然的。一个人怎么能对别人的东西有天然的感情呢?可一些诗人不懂,到农村去采风,为了表达对农民以及土地的赞美,就大声地朗诵起这话来,谁知农民听了很生气,认为这些“屎人”在骂他们。因为只有贼才会惦记别人的东西。

只有土地真正属于农民了,农民才会爱惜土地。土地养育万物的功能也才能充分发挥。对只有临时使用权的土地,不管是几年一“调整”,农民都不会过于爱惜。

原因很简单:这地今年我种了,明年不知会转到谁家,我凭什么不多撒化肥?即使我担心土壤板结,全用农家肥,怎么能保证其他农民都和我一样?草地也一样,如果这块草场是在几十个牧民之间轮流转圈,那么我凭什么要考虑它的再生能力?这些农民、牧民对土地、草地的短期行为恰好说明,这些土地、草地不是他们自己的。因为主人不会破坏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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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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