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不同的失业类型和不同的对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35 次 更新时间:2014-04-0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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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 (进入专栏)  

 

一、双重转型期间中国就业问题的特殊性

2008年11月,时值国际金融风暴发生后不久,我正在西欧讲学。一次,一位欧洲的经济学家问道:“在西欧发达国家,一般只要年经济增长率保持在2%~3 %左右,就业市场基本上就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发生多大的失业问题,为什么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率一定要保持在9%~10%以上才不会出现失业问题严重化的现象?如果经济增长率降到7%以下,失业问题就会相当突出,原因何在?”欧洲经济学家的提问引起了我的思考。

情况的确如此。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率都只有6%稍多一些,果然全国上下一片不安情绪,惊呼农民工下岗了,要回乡了,怎么办?农民工下岗后不愿回乡,或回乡后已无地可耕,留在城市里不走,又该怎么办?所以必须对双重转型的中国经济中的就业问题作细致的分析。

首先要指出,中国和西欧发达国家相比,就业状况是很不一样的。西欧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大约有200多年了,那里的农民进城打工过程早已结束了,进城找工作是他们的曾祖父辈、祖父辈的事。现在留在农村中的农民,有自己的家庭农场、小商店或小作坊,又有自己的住宅、庭园、汽车,生活安定,而且不存在城乡二元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把城乡都包括在内,他们为什么会涌进城市以打工为生?何况,城市化率已经高达80%甚至更高一些,城市拥挤,交通堵塞,生活质量不如农村,他们搬到城里住,有什么好处?加之,这些西欧发达国家的生育率低,人口增长率接近于零,每年有一批职工退休,新增加的、达到就业年龄的青年人可以填补职位的空缺。如果能有2%~3%的经济增长率,还可以为从北非、西亚、南亚、东欧来的移民安排职业,社会失业问题不就可以缓解了吗?

中国的情况与它们不同。中国至今仍是一个双重转型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二元体制继续存在,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过程尚在进行中,农民进城寻找就业机会仍是他们的选择之一。所以社会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现阶段必须重视经济增长率。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经济增长率越高越好,因为经济增长率过高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投资过多和信贷扩张,从而导致通货膨胀;此外,如果只追求高经济增长率,将会引起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忽视,结果导致结构失调加重、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下降等等后遗症。所以,现阶段除了应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7%~8%)而外,还应当对中国双重转型的失业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下面作这样的分类并提出相应对策:

中国目前的第一类失业:总量失业,即由于就业机会不足、岗位不足引起的失业;

中国目前的第二类失业:结构性失业,即有的岗位人浮于事、有的岗位又缺人这两种情况并存下的失业;

中国目前的第三类失业: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即求职人因种种原因而选择工作岗位,如果一时找不到愿意从事的工作岗位,宁肯等待机会。

不同的失业类型有不同的对策,现分别论述如下。


二、总量失业及其对策

总量失业是指在经济中因就业机会不足、岗位不足而引起的失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农民已被人民公社所管辖,有田可种,所以农民被认为已“充分就业”,不在总量失业之列。政府唯一要考虑和安排的,是城市中达到就业年龄的青年人,以及城市中无业的从而没有收入的中年人(也包括一些无业、无收入的青年人)的就业问题。当时有两项重要的措施,一是青年人(当时被笼统地称作“知识青年”,因为他们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到农村去插队,或到边疆的生产建设兵团去劳动。尽管这些做法可以安排大批城市青年,但在经济学中却把这种现象称为“隐蔽性失业”,而“隐蔽性失业”是不计入失业人数的。二是给城市中的无业又无收入的中年人和一部分青年人安排做临时工,从事植树造林、修路、清扫垃圾等工作。尽管是临时工,但总算已经就业了。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了双重转型阶段,人民公社已解散,农村家庭承包制已在全国推行,知识青年插队的做法也被抛弃,再加上农民自行外出务工或从事小商小贩活动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了,但是总量失业状况继续存在,只是有些年份缓和些,有些年份压力大一些,这些全同经济增长率高低有关。

根据中国实际,缓解总量失业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五项:

第一,经济增长应当维持较高的速度,近期内不要降低到7%以下。这是因为,新就业岗位通常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的,经济增长率连续滑坡,总量失业必定会增大,这已被中国双重转型的历程所证实。何况还应当注意到,经济增长率的变动和失业率的变动不仅有时差,而且有不对称性。比如说,当企业订单减少,企业产值下降,从而促使经济增长率滑坡时,就业率并不会因此立刻降低,而是要滞后一段时间,因为企业仍希望订单会恢复原状。假定企业匆忙裁员,一旦订单到了,怎么办?所以企业要先等待一段时间,视订单状况再决定裁员。这表现为裁员滞后于经济增长率下滑。另一方面,当经济转而复苏时,已裁员的企业看到订单开始上升时,一般不会马上招收职工,企业仍处于观望阶段。这时,企业大多采取让现有职工加班加点的做法,以应付生产之急。等到订单确实多了,经济回暖了,才决定招收新职工。这反映新增就业滞后于经济增长率的上升。因此,相对于经济增长而言,就业增加也是滞后的。这也就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动与失业率的变动所具有的不对称性。

第二,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提升它们的收入水平,改变它们的消费结构,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传统服务业无疑可以增加许多工作岗位,更重要的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会增添更多的工作岗位。服务业的就业潜力很大,这是未来吸引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领域;此外,也能接纳有中等学历的就业人员。

第三,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居民和农民都有创业热情。这是因为,政府鼓励城乡居民自行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大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如自行创办小微企业,创办养殖场,开发滩涂地、荒地和沙地。农民的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和家庭林场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小微企业,除业主本人和家属在这里从事生产和经营外,还吸收了本地和外地的劳动者前来就业,这就是“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四,民营企业是当前吸纳新增就业人员最多的领域。这也是政府在制定就业政策时最应当考虑的领域,主要是要保护民营经济投资者的产权,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包括领域准入的限制、融资的困难、公平竞争的障碍以及税费负担过重等问题。要对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例如,凡是使“零就业家庭”中能有一个人得到就业机会的民营企业,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凡是使一定数量的“零就业家庭”变成“有就业家庭”的民营企业,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税费减免。这样就可以使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民营企业得到激励。

第五,政府以实际措施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迁移到失业率较高的地区去。这种做法,既对企业有好处,又有利于所要迁入的地区和缓解当地失业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本地的经济增长率。关键之处在于地方政府必须讲诚信,遵守承诺,按照地方政府和迁入企业的协议去做。这也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惯用的增加地方就业的措施。


三、结构性失业及其对策

结构性失业是指有的岗位缺人而另有的岗位人浮于事。为什么这里多余的劳动力不能去填补那里因人手不足而留下的空位呢?主要是结构不协调所致。结构不协调是多方面的。例如,产业结构不协调,求职者的技能和专长同人手不足的职业空位不协调,或求职者的年龄、性别同需要录用新人的职业空位不协调,或求职者的居住地区因与需要录用新人的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区相距过远,求职者不愿到相距过远的地方去工作。

结构性失业由于有各种不同的原因而存在,所以缓解结构性失业的对策也应当具体化、明细化。

大体上,以下五项措施可能对缓解结构性失业是有效的:一是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二是工资差别适当调整,鼓励准备就业的青年和已经就业的中青年自觉学知识,学技术,提高专业水平;三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并重,一定不要忽略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四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向合适地区转移,并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实现产业升级;五是鼓励城乡居民自行创业,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专长。在这里还需要说明一点,即解决结构性失业的措施往往同解决总量失业的措施是重叠的,即这些措施(如加强职业技术培训;鼓励中青年努力学知识、学技术,提高专业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鼓励企业转移;鼓励城乡居民发挥专长,自行创业)既有助于解决总量失业,也有利于解决结构性失业。也就是说,尽管总量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在产生的原因上有所不同,但同一项措施却能起到有助于两类失业都有所缓解的作用。

进一步说,随着工业化的进展,随着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今后的结构性失业会越来越突出,因为工作岗位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人员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了。准备上岗的和已经在岗的人员,不继续学习,就难以胜任岗位的任务,也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值得企业、职工、政府共同关注。而且,继续学习、终身学习对于任何职业的就业者都是必要的,否则在原有的工作岗位上就会从适应到勉强适应,再到不适应。

即使是自行创业的小微企业主和家庭农场主,同样有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需要,要认识到不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后果,绝不只是失去客户和亏损,而是有可能被挤出市场,成为市场的被淘汰者。我们在浙江、山东两省一些小城镇对中、小、微型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承包户、家庭养殖户进行调查时发现,他们有一个共识,这就是: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了,不学习就跟不上市场的变化,现在不努力学习将来一定越来越落伍,要追赶也越来越难了。这是一种好现象。技术的更新和市场的变化使这些自行创业者承受的压力增大,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四、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及其对策

“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有时被称作“自愿失业”,以区别于想就业而找不到就业岗位的“非自愿失业”。其实,“自愿失业”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比如说,有人想就业,但却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这就称为“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以区别于有政府或社会保障制度下所提供的福利(如生活津贴或失业救济金)而不想工作的人,也区别于由家长继续供养而不愿工作的人,即所谓“啃老族”。

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产生的原因无非有以下三个:

第一,个人有职业评价标准,认为哪些职业是不体面的、被别人瞧不起的,所以不愿从事。举一个例子,有一次在某个沿海城市召开的就业状况调研会上,听到该市场劳动部门介绍说:“在我们这里,从事清扫街道和公共厕所保洁的工人,大多数是来自西南某个中等城市的农民工,而在那个城市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又是来自西南另一个省的农民工”。我们询问做保洁工作的农民工:“你们那里不是也缺少扫马路和清理公共厕所的保洁工吗?你们为什么不就近在本乡本土从事同样的工作呢?”回答很简单,就一句话:“在本乡本土的城镇干这种活,被熟人碰见,多没面子啊!”可见,对职业的评价,确实是使待业者不愿去工作而宁愿继续待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个人的专业知识或技术比较狭窄,很难找到对口的就业岗位,这就大大减少了个人职业选择的范围。于是会继续等待。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的叠加。

第三,个人的就业观念有变化,在具备某一专业知识和技术之后,由于找专业对口的工作不顺利,产生了不愿意(至少是短期之内不愿意)再找工作的想法,愿意从事“自我就业”。“自我就业”是一种时尚用语,不包括自行创业,如开办小微企业,经营家庭农场、家庭养殖场和家庭林场等在内;而实际上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有时在证券市场炒炒股票,做点期货生意,有时写些散文、小品甚至小说,有时去旁听大学的课程,有时帮朋友、熟人出点主意,等等。生活上,就业与否也由家庭状况而定,或宽裕些,或紧张些,如果家庭富裕,他们宁肯继续寻找合适的工作,而不想“凑合”地找一份工作。还有一些青年人,由于个人就业观念改变了,所以偏爱“非正规就业”,有时“自我就业”,有时受雇于某个单位,找些临时工作做,也可以把他们归入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一类。

由此看来,应对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的措施,主要同职业评价标准、个人应有“厚基础、宽口径”的知识技术训练以及个人就业观念转变有关。

关于职业评价标准,这不仅是个人如何评价职业的选择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社会、家庭、亲戚、朋友和同学的影响。当社会上流行着种种对某些职业的偏见和歧视的情况下,个人不愿从事某些工作,并不能摆脱或纠正这些职业偏见。这种职业偏见和职业歧视的克服,还有待于社会的共同努力,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为了适应就业岗位对求职者的要求,大学的专业不要分得过细,对大学生“厚基础、宽口径”的训练对就业是有用的。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时,专业可以分得细一些。实践证明,这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好处。

关于求职者就业观念的改变,不一定苛求。人各有志,有些人愿意等待合适的就业机会的来临,未遇到适合于自己兴趣和志向的就业岗位,就让他等待吧,不必强求。只要生活上还过得去,“自我就业”也不一定不好。只需要有适当的提示“时光不再”,就顺其自然吧!需知道,宁肯等待而不愿意就业的人,是有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利的,政府无法强制他们在某一类工作岗位就业。


五、中国失业问题的长期性

前文分析了中国双重转型过程中三种类型的失业产生的原因,并讨论了各自的对策。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要缓解中国的失业问题,绝非轻而易举之事。对中国失业现象的长期性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归根结底,中国在近期内仍应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同时,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如7%~8%),因为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出来的。

从较长时期看,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之中。城乡二元体制解除了对农民权利的种种限制,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寻找工作。特别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与城镇化建设平行推进,为进入城镇的农民增加不少就业岗位,否则城镇的就业压力只会越来越大。这就是中国就业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体制性原因。

又如,前文在谈到总量失业、结构性失业和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的对策时,都指出了促进职业技术培训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的必要性,包括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终身教育来对待,不断提升求职者和已经就业者的技术水平,以适应技术的不断更新等。然而,决不能忽略这种对策在实施中的困难。据调查,主要困难有四点:

一是师资力量不足,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没有这么多有水平、有资质的教师,他们既要有实践经验,又要有足够的专业水平,还要自身能不断跟上新技术进步的速度。这种人才太缺乏了。何况,一些有水平的不愿意到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技术学校担任教师。

二是经费不足。政府的教育经费要关注的是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和所属研究所的教育等等,不可能有更多的经费用于职业技术教育。而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需求则是越来越大,经费的供给难以满足经费的需求。

三是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不够,许多家长总希望孩子能考上名牌大学,尤其是顶尖大学,将来再读研究生,出国留学。相形之下,只有成绩较差的或家境较差的学生才愿意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或学校,以便毕业后易于找到工作。

四是特大型和大型企业都知道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但按照以往的经验,它们只想在本企业中成立新职工上岗前培训机构和在职职工轮训机构,而不愿自己承担经费开办职业技术学院或学校,因为这些院校的毕业生是流动的,可能毕业后流向其他企业。如果职业技术院校由地方政府创办,那又会遇到师资不足、经费不足等困难。由此可见,中国职业技术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再如,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绿色增长”、“绿色就业”等概念,它们的推广和被公众所接受还需要较长时间,而要实施见效,则需要更长时间。

什么是“绿色增长”?什么是“绿色就业”?这两个概念都是在经济低碳化过程中出现的。“绿色增长”是指:经济增长应当符合经济低碳化的要求;如果经济增长中不能把节能减排放在首先需要考虑的位置上,达不到经济低碳化的要求,那就应当采取措施,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至于新建的项目,凡达不到经济低碳化要求的,就不予批准建设;已经开工的,甚至准备投产的,也应当停止建设,按经济低碳化的标准进行整顿。“绿色就业”是指:已经就业的人员如果是在不符合经济低碳化标准的企业中工作的,那么随着这些企业的关、停、并、转,也就处于待业的状态;凡是新建成的企业是符合经济低碳化标准的,才准于投产,这里的就业人员才被纳入“绿色就业”之列。当然,经济低碳化是一个过程,要根据中国的实际状况逐步实现。但“绿色增长”和“绿色就业”作为努力的方向,则不会动摇。

如上所述,中国的就业压力很大,就业压力要靠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来缓解。“绿色增长”和“绿色就业”概念的提出,以及“绿色增长”和“绿色就业”的实施势必会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因为这要求一些不符合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标准的现有企业关、停、并、转,以及新建企业未达到经济低碳化标准而停建和暂缓投产,从而既会影响经济增长,又会影响就业。可见,这些又将决定中国失业问题的解决是长期的。


六、关于二元劳工市场

二元劳动市场不仅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还是市场经济国家经常受到人们谴责的一种体制和经济学家关注的深层次问题。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工市场二元性问题不突出,一是由于当时的就业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控制;工作通常不是个人自己寻找的,而是根据就业配额分配到基层的,所以劳工市场二元性不突出;二是由于当时存在着“隐蔽性失业”,而“隐蔽性失业”的存在使劳工市场二元性问题不明显。

中国进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阶段之后,二元劳工市场现象逐渐产生,并且终于成为限制社会底层群众收入增长的障碍。

那么,究竟什么是二元劳工市场?可以作一些简明的阐释。在经济理论中,劳工市场可以按职工的“社会等级”来划分,它至少可以分为两类市场,一类称为头等市场,又称为“好职业”劳工市场,另一类称为次等市场,又称为“坏职业”劳工市场。

头等劳工市场的特征在于:这里的职业之所以被称作“好职业”,是因为在这些工作岗位上,基本工资较高,额外的津贴和福利较多,工作条件较好,技术要求较高,在职深造和学习进修的机会较多,被提拔的可能性较大,等等。

次等劳工市场的特征在于:这里的职业之所以被称作“坏职业”,是因为在这些工作岗位上,基本工资较低,额外的津贴和福利较少,工作条件较差,技术要求较低,在职深造和学习进修的机会较少,被提拔的可能性较小,等等。

两类劳工市场的出现虽然不是一种正式的划分,但却是长时期以来社会上的一种习惯的划分。在社会上,人们对于在头等劳工市场的“好职业”中就业的,一般比较尊重,认为他们是“有出息的”、“有前途的”,而对于在次等劳工市场的“坏职业”中就业的,一般不予尊重,并带有“看不起”的看法,认为他们是“没出息的”、“没有前途的”,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种歧视、一种偏见。

而在转型阶段的中国,还要增加一种歧视,这就是: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已形成半个世纪以上的两类户口制度(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并存),而广大农民是农村户口,他们的权利和就业机会受限制,所以通常只能进入次等劳工市场,在“坏职业”中找到工作,并长期在那里工作,很少有机会转入头等劳工市场,他们也很难在 “好职业”中得到工作。

于是在中国,对处于次等劳工市场的已就业者的社会垂直流动渠道是十分狭窄的,甚至是被堵塞的。结果是出现了社会阶层凝固化现象,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职业世袭化”,即父辈在次等劳工市场上就业,儿子也绝大多数在次等劳工市场上就业。

因此,结合中国现阶段缓解就业压力问题来探讨劳工市场二元性的淡化以及打通社会垂直流动渠道的对策,是有现实意义的。下面,将从三个角度来分析:

第一,跨市场流动的可能性。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因为这里所说的跨市场流动,专指劳动者从次等劳工市场向头等劳工市场的流动,而不涉及劳动者从头等劳工市场向次等劳工市场的流动。后一种情况比较少见,而且往往有特殊原因:如在经济衰退情况下,有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在企业裁员中被裁减了,想在头等劳工市场中再找份工作,未能如愿,只好在次等劳工市场中找工作。又如,有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因个人犯了错误,被工作单位除名,不得已在次等劳工市场找份工作。这些都属特例,所以不在这里探讨。这里要探讨的,只是劳动者已经在次等劳工市场中就业了,希望有机会转到头等劳工市场中去工作。有什么正规途径可走?唯一可走的正规途径就是自己刻苦学习,钻研技术,通过公平竞争,或通过考试,或被录用单位审核后合格,从而进入头等劳工市场。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证。

第二,头等劳工市场中的“好职业”得到社会的关注,得到较快的发展,需要增添员工。

这种机会也是常有的。比如说,现代服务业近年来的成长,增加了不少新工作岗位,需要增加不少专业人员、技术人才,这就给新毕业的求职者较多地进入头等劳工市场中“好职业”的机会,也让原来在次等劳工市场中“坏职业”工作的人有机会通过一定的程序实现跨市场流动。机会总是有的,就看自己有没有相应的能力,能不能抓住机遇。

第三,如上所述,“好职业”和“坏职业”的区别主要在工资和福利方面有差距,工作条件一好一坏,学习机会一多一少,职务提升率一高一低。如果“坏职业”在这些方面都改善了,“坏职业”不像过去同“好职业”之间在这些方面那么悬殊了,岂不是不必急于“跨市场流动”了?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近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可以了解到,在机械化、自动化逐渐推广后,许多工种的工人已不像当初那么艰苦了。人们在工厂里从事的体力劳动,也不像当初那么累了。而且有了社会福利制度,不同行业从业者之间的福利差别缩小了。人们已注意到这种情况,即要求转换职业的人减少了。

但无论出自什么动机,要求从次等劳工市场转入头等劳工市场的人,首要的问题仍是社会垂直流动渠道应当畅通,就业中的歧视、偏见和各种不正之风,都应当消失,实行公平竞争上岗,这样才能把每个劳动者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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