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陈光标前往美国企图收购《纽约时报》,成为奇闻,而他在美国向记者散发的英文名片更是引起轰动。名片的自我介绍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人、中国最杰出的慈善家、中国慈善界领袖、中国地震救援英雄、中国最有名最被热爱的模范人物、中国最具魅力的慈善家。”人们把这位有钱人的“最”字炫耀当作笑话来谈,一位名叫索尼亚的印度网民说,她也要印一张陈光标那样的名片,声称自己是最著名和最受爱戴的印度人。
陈光标名片上“中国最杰出的慈善家”头衔,英文是“Most prominent philanthropist ofchina”。陈光标是一位富豪,富富当“慈善家”并不是新鲜事,但是,名为“慈善家”的富豪是否都真的做善事,却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美国前劳工部长,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教授罗伯特·里奇(Robert Reich)不久前发表一篇题为《富人的慈善并不总在行善》(Philanthropy of Wealthy not AlwaysCharitable)的文章。他指出,美国许多富豪捐款是为了获得免税的好处,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的统计,2012年390亿美元的慈善免税额中,330亿是由最富有的20%的人享受的,而其中的大部分则又是由1%的人得到的。美国富人的慈善捐款对象大多是文化事业,如歌剧院、博物馆、交响乐、戏剧,这些是富人们聚会的地方和享受的文化生活。因此,这类捐款有很大的利己目的。另一类大笔捐款对象是学校,包括精英的预备学校(中学)和大学,这是富人们孩子所上的学校,它们经常优先录取捐款者的子女,对富人们来说,是很好的教育投资。
美国2013年的捐款免税额会高达400亿美元,这超过美国政府在一年中为贫困家庭临时救援、穷人孩子免费午餐和1-5岁学前教育补助等政府计划的全部拨款。里奇教授指出,从经济学看,捐款免税与政府开支是同一性质的,由于富人的捐款,政府将把400亿美元花费在维持富人生活方式的事情上。
当然,这样的慈善捐款也会惠及社会和普通民众。但是,它与美国宗教文化的“善事”(charity)有相当的差距,这是里奇教授对富人慈善的公义和善行意义有所保留的根本原因。英语中的“慈善”和“善事”虽然有联系,但词源不同,意思也有区别。
“慈善”的希腊语原义是“爱人类”(philos + anthropos),指的是关爱、滋养、培育“施予者”和“受施者”所共同拥有的人的价值和福祉,因此是一种有助于公益的行为。这个人文意义上的公益后来转变为特指富有企业家的捐赠行为。
“善事”(charity,也常译为“慈善”)的拉丁语(caritas)原义是宝贵、贵重、珍惜,指的是对所有他人的“无限仁爱”,是基督教“信仰、希望、仁爱”三美德中的一种。仁爱的赠予是一种善良意愿的社会活动,完全不问物质回报,给有需要的社群和个人以关爱、帮助、赞助(包括衣物、食品)等。做善事,捐赠的不只是金钱、资产,而且可以是时间、劳动、服务或活动,是普通人都能做的事情。
与里奇教授所说的那种富人捐款相比,普通人做善事更诚恳、朴实、无私。行善者无名无利、默默奉献。他们为做好事而做好事,而不是拿做好事来作为沽名钓誉、打造形象、为自己做公关、广告、宣传、制造“媒体事件”的手段。富人的“慈善”有轰动效应,但普通人的善事更具有慈善“爱人类”的价值。富人比穷人更乐于捐款或捐了更多的款,那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据美国的一项研究结果,收入越少的人们实际上捐款越多。例如,美国最贫穷的20%人口的捐款是他们收入的4.3%,而最富有的20%人口的捐款则是他们收入的2.1%。平均年收入10,531美元的美国人捐款为453美元,而平均年收入158,388美元的捐款为3326美元。从表面数字来看,富人捐得确实比穷人多,但是,这个数字并不能说明富人比穷人更仁爱,因为穷人的实际付出超过了富人。
普通人做善事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当然没有资格自称是“慈善家”。然而,正如德雷莎修女(MotherTeresa)说,善事“不在于我们赠予多少,而在与我们付出多少爱心”,若论爱心,许多普通人都是绝不在陈光标这位“中国最杰出慈善家”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