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浦劬:科学把握“国家治理”的含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95 次 更新时间:2013-12-3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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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浦劬 (进入专栏)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治理国家的意义上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新华社发

 

关于“治理”概念的含义

一般认为,英文中的“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于古典拉丁文和古希腊语中的“掌舵”一词,具有控制、引导和操纵之意。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采用“治理”一词,强调政府放权和向社会授权,实现多主体、多中心治理等主张,并且主张社会自我治理以及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平等共治。由此可见,西方的“治理”概念及其理论,具有所谓“社会中心主义”的取向。

中国传统文化中虽然没有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但是就治理而言,在传统文化中是按照统治者“治国理政”的意义来阐述其含义的。实际上,治国理政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命题和构成内容,其基本含义是统治者治理国家和处理政务之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治理社会主义新国家的历史任务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没有先例可循。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历史过程,也是探索新中国治国理政之道的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到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在探索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我们取得了丰富成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价值取向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多样性,需要在进一步发展和改革中创新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新的体制机制,以有效地治理国家。为此,在新世纪初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就提出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理念。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多处采用“治理”的概念,并且在治理国家的意义上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等等。

从中国共产党人在政治意义上对于“治理”概念的运用来看,其基本含义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基于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规定性,遵循人民的意志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按照科学、民主、依法、有效性来优化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优化执政体制机制和国家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执政能力,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协同和谐,达成政治的长治久安。

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治理”概念的运用,坚持和贯彻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根本要求,汲取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治国理政的有益精神,扬弃性地吸收了西方“治理”概念关于管理方式的有益要素。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运用的“治理”概念,在本质上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的皇权统治者的“治国理政”,又不同于西方政治和管理理论中倾向于向政府分权、实现社会多中心治理和社会自治的“治理”概念,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既定方向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话语语境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的改革意义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中“国家治理”的含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其中,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内容,使得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改革目标理性价值。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中的“国家治理”概念,我们应该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加以深刻理解。

历史地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提出的“国家治理”概念,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治国理政理念的深化发展和完善,是改革开放历史任务的总体概括和提升,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和改革开放理念的逻辑演进和必然。由此可见,从历史和逻辑的双重意义上讲,三中全会公报中“国家治理”的内在含义,既与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的治理理念同出一辙,又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目标设计。

全面地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内容,但是,并非其全部内容。根据全会公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完整表述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应该从整体上全面地联系地理解“国家治理”的含义。

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性质和方向的定位。这就是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上进行。

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的和归宿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的福祉。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达成的目标内容,又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际内容。

准确地理解。准确地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切实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我国的国情和政情可知,这其中的“国家治理”,实际上是在政权属于人民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代表和领导人民执掌政权、运行治权的体系和过程;是指在坚持、巩固和完善我国政治经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科学民主依法有效地进行国家和社会管理;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统筹各方的格局下的治国理政。

据此可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的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优化和创新国家治理的主体格局、体制机制和流程环节,提升治国理政的能力,把我国的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内含的巨大能量和活力充分释放出来,以解决改革中不断面临的问题和难题,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优化主体格局、体制机制、流程环节和治理能力,最终实现我国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内含的价值规范和主张要求,从而达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防止两种理解倾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的阐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性质、总体目标和改革方向。全面深刻准确理解这一总体目标,必须正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改革方向。对于关涉改革性质和方向的“国家治理”的理解,需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

第一种,简单按照西方“治理”概念的含义,来套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在这其中,忽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的首要内容和前提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视中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总体格局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总揽全局、统筹各方,其实际运行是一个领导核心,多方参与,各司其职,简单片面地按照西方“治理”概念的含义解释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中“国家治理”的含义,认为“治理”不同于“管理”,是多主体、多中心的治理或者社会自治,或者认为“治理”与“管理”一字之差,就是民主政治与非民主政治的区别,如此等等。

第二种,简单认为“治理”的概念只是西方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的专利。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掌政权、运行治权,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和改革开放目标层面上,总结历史经验,把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确定为改革的关键和目标。因此,其根本理论逻辑出自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其历史逻辑出自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进程,其实践逻辑出自中国改革开放和问题解决的历史过程。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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