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的总体战略、乡村治理的历史发展和实践逻辑决定了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取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政治制度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和城乡共同富裕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这些核心议题决定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推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乡村自治与乡村振兴战略彼此促进、协同推进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乡村"四治"新体系,提升乡村善治能力;构建和优化共同富裕治理机制;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厚植乡村治理社会资本等。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核心议题;基本路径
中国从一个农业国进入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农村问题深刻影响着国家建设和治理现代化进程。在两个百年交汇之际,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其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只有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确立其根本取向、核心议题和实践路径,才能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中深化推进。
一、现代化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取向
按照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推进乡村治理,是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乡村治理的历史发展和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决定的,也是达成乡村治理科学、民主、有效内在价值要求的必然取向。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规定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由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被上升到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层面。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化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和有效性的过程和事业1。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它必然推进国家制度的一体化,推动社会形成系统的治理体系,并将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整合为一个整体2。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一体化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规定了乡村治理必然以现代化为根本取向。
其次,乡村治理的历史进程决定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
中国有着历史悠久的乡村治理传统。在传统社会,乡村治理游离于国家治理体系之外,“皇权不下县”的权力配置特点,从权力体制上界分了国家和乡村社会的关系。郡县制打破了由血缘分封所造成的地方与中央之间的权力体制阻隔,但却造就了城乡分离的二元政治格局。郡县城市成为国家权力的枢纽,广袤的农村社会却游离于国家权力体系之外,与国家权力保持着微弱的直接联系。直到20世纪,历史仍然沿着这一“自然进程”接续演进3。按照地域性逻辑自主运行的乡村治理,形成了基于地域性的乡村组织、治理模式和乡村文化,不同程度上与国家治理保持着疏离和张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社会革命,开启了在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传统社会中建设和治理现代国家的历史进程。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现代国家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政治与社会的有机联系,使得国家的政治权力和制度基础得以植入乡村社会。改革开放为国家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推进了千年农耕文明国家的现代发展。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迈向全面小康社会,创造了十四亿人口在最短时间内全部脱贫的伟大创举。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适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党和国家在乡村社会的系列战略举措,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对国家制度的一体化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取向,既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推进制度一体化的治理要求,也是深化科学、民主、有效的乡村治理发展的政治必然,更是对于乡村治理传统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明进步。
再次,乡村发展的实践逻辑驱动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
与早发国家的现代化不同,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动力不是来自社会的自组织力量,而是来自一定的政治权威4。在新时代,这一动力集中体现为国家驱动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比之下,乡村治理的动力则更多地具有乡村发展及其问题解决的内生特点。经验表明,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出外生力量的强大动力效应,乡村治理优化则更多萌发于解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所激发的内生需求。发展与治理在乡村的汇合,不仅使得乡村治理现代化呈现出外源性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与内源性治理需求动力的有机融合,而且使得乡村治理因应乡村发展的取向而定向,因应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现代化需求而推进,由此,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成为乡村振兴的必然。
乡村社会现代化发展动力内生于乡村现代化发展的规律,生动地体现在中国乡村发展的问题解决进程中。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村社会结构急剧变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嵌入在乡村社会结构与变迁之中的政治社会过程5。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农村城镇化速度大大提升,现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渗透并影响农村,使得乡村社会已经成为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半工半耕、亦工亦农、城乡流动的“过渡型社会”。二是农村治理体系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流动性的增加,传统乡村的社会组织和治理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合村并组、村改居等治理单元的改革探索不断出现,“半熟人社会”6、“郊区社会”7等成为这个过渡型社会的多样化形态。以村庄为治理单元的传统治理组织面临着结构性重组,原有的基于乡村熟人关系形成的熟人社会的治理规则受到强烈冲击和挑战,传统的治理主体、制度体系和流程技术,难以适应乡村结构性变化的新情况。三是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显著变化。在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的条件下,社会矛盾发生变化,农民的传统观念逐步为现代新观念所替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等、自主和契约观念逐渐取代传统的乡土意识和观念。
凡此种种变化,既是乡村现代化发展的结果,也只有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才能有效应对。因此,乡村治理的思想、制度、政策和文化的改革创新,成为乡村治理回应和解决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内生问题的必然途径,而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则合乎逻辑地成为其取向答案。
因此,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取向,既包含乡村治理的“国家性”内涵,更内生于乡村治理的“社会性”问题,这就使得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带有中国式现代化最为典型和深刻的实践逻辑和创新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成就表明,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变革,就没有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没有乡村治理制度和能力的现代变革和强化,就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发展;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发展,就谈不上乡村振兴甚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乡村发展和治理的现代化,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和新文明形态的生成和发展,具有决定性和基础性的意义。
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
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乡村治理的根本取向,意味着我国乡村治理的未来走向既不是简单延续我国传统治理的母版,也不是简单套用既有现代化治理模式的翻版,而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目标与现实、国家与社会相互辩证作用的走向。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正是在这一走向中确定的。
1.基层党组织建设
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通往现代化的过程却滋生着动乱8。现代化进程中的这种“紊乱与秩序”的矛盾,需要具有现代化取向的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来解决。中国的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这一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主导下展开的。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缔造者,它在缔造国家和政府的时候已经将自己的意志、组织模式和管理原则赋予这个缔造物9,并在组织体系上与国家和政府的组织体系实现互联互构。因此,历史的辩证法决定了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第一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紧把握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构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这一主线,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10。
从百年党史来看,中国共产党尤其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义不仅赋予它在党的建设中以重要性,而且赋予它在乡村治理中以重要性。经验显示,在中国乡村治理发展和运行中,基层党组织在发展经济、动员和组织农民以及整合农村社会方面,发挥着比政权更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乡村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谜底,就是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的领导。因此,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首要问题,是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问题。
在新时代新阶段,应该清醒地看到,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某些地方和某些方面还存在着弱化、虚化和边缘化的问题。因此,如何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动员力和社会号召力,是确保乡村治理现代化稳步推进的首要问题。
2.乡村治理制度建设
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因此,国家治理制度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本质上是执行和运用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它以国家制度建设为前提,在制度运行中发挥作用,在制度运行的结果和效能中得以体现12。就此而言,乡村治理的现代化,首先是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其根本任务是乡村治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机制建设。因此,以完善的治理制度优化和创造乡村社会的公共秩序,激发乡村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制度规则与人的现代化的同步协调发展,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在这之中,需要特别重视构建和强化制度的执行机制,使制度切实成为治理的抓手,并转化为治理的效能。
新时代新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本质上是推进乡村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是建设中国乡村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过程。那么,如何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从发展与治理的有效结合上推进乡村治理的制度建设,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中需要深入思考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乡村经历了长期的制度改革,其中很多制度改革甚至构成了中国改革的起点和基础,不过,相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乡村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既有制度,创新发展乡村治理制度,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村的土地所有制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兼容问题,村民自治制度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制机制问题,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制度路径问题,乡镇级政权组织与村级自治组织有效对接的制度优化问题,乡村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体制机制问题,党的基层组织与乡村其他治理主体之间联系和互动的优化机制问题等。
3.乡村文化建设
文化是包括知识、思想、观念、情感、信仰、习俗等在内的具有丰富的形式和形态的系统。人们的行为总是受到一定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的支配。乡村治理是在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等文化系统支配下的实践过程和运行形态。村民以何种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参与治理活动,决定了乡村治理的文化形态乃至治理形态的走向。因此,在文化意义上,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过程,也是村民现代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发育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人口的文化知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改革开放及通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农村人口得以接收较多的文化信息。这些发展使得农民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不仅超越了传统社会乡村文化的地域狭隘性,而且吸收了大量现代文化要素。但是,农民现代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发育和发展仍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乡村社会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农民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一是个人本位意识加强。以家庭经营和个体生产力为基础的工业化对乡村社会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深藏于乡村历史传统中的分散性小农的个人本位意识缺乏有效抑制,根植于传统小农经济结构中的自由散漫的个人价值取向与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取向的乡村治理之间形成了特定的张力。
二是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传统中国乡村主要依据乡村社会习俗自主运行,农民的法治意识十分淡薄。随着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乡村社会并且逐步落地和普及,农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是,根据针对乡村法治的研究显示,我国乡村法治社会和法治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传统习俗的影响。在传统社会,中国乡村主要依靠长期形成和积淀的习俗来治理,并形成了基于共同生产、生活而结成的人情关系、血缘关系和礼俗关系社会,即费孝通先生所言,传统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13。这些基于“熟人社会”和共同地域的习俗内化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并由此形成相应的社会秩序。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必然使得基于“熟人社会”所形成的地域性习俗治理向国家制度一体化要求的法治规则转变。“国法”和地方性习俗构成的“民间法”的融合和冲突,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要问题。
4.城乡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中国在农业社会基础上进入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深刻影响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随着国家一系列乡村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乡村逐步摆脱了绝对贫困,取得了脱贫战略的全面胜利,标志着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新时代,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宗旨在于进一步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此缩小城乡间发展差距和乡村内部贫富差距,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国的治理现代化,既是以人民为治理主体的现代化,也是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治理现代化14。实现共同富裕,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实现共同富裕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治理体系,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设计和创新、乡村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面对这些议题,乡村治理现代化应该采取何种路径?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根基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十八大以来,党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为了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质量,2019年1月,中共中央重新修订和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15。因此,乡村党组织不仅要加强对乡村经济工作的领导,而且要在乡村治理中起到核心作用。
在新时代,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迫切需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其实施路径为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引领。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提升基层党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悟能力和实践能力,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对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组织对于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选拔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充实、整顿部分软弱涣散的村党支部,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党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队伍建设。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也是党在农村的基本工作队伍。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工作带动和治理能力,如通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制度等活动,提高党员威信,提升党员工作在村民中的影响。
2.构建治理新格局,优化治理体制,提升治理能力
其一,构建乡村自治与乡村振兴战略彼此促进、协同推进的乡村治理新格局。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必须构建乡村自治与乡村振兴相互融合、彼此促进的治理新格局。为此,要构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治理新格局。一方面,加强因地制宜实施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设计,如通过因地制宜地实施“一肩挑”,完善党委在治理新格局中集中统一领导地位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建设,加强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领导,同时实现发展和治理“全局一盘棋”的协同推进。另一方面,构建乡村治理的新格局,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协调多方利益、有效动员多方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激发市场、社会和村民多种力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乡村振兴和有效治理的协同发展。
其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乡村“四治”新体系。在新时代,推进和完善以现代化为根本取向的乡村治理体制,需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凝聚政府、社会和村民多方力量,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将村民自我管理与党和政府对于乡村的有效治理、乡村发展活力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实现高效能的治理。一是以“自治”为治理基础。村民自治是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在实施村民自治过程中,要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完善民主选举、管理、决策、监督机制,尊重村民意志,激发村民的治理活力。二是以“法治”为制度保障。法治是一种强制约束,是自治基础上的进一步规范。强化法治保障,不仅要强化基层治理的法治思维,保障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利,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对村民进行深入的法治教育,提升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表达合理诉求,以此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三是以“德治”为伦理建构。通过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发掘乡规民俗和家风家训的治理功能,塑造淳朴文明的乡村社会新风气,为我国传统德治资源的现代转化激发强大的生命力。四是以“智治”为科技支撑。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治理体系、治理技术和治理资源等多方联动、系统整合的治理效应。为此,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治理等现代技术手段和科学治理理念,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提高乡村治理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其三,提升乡村善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16。乡村善治不仅体现在为乡村振兴和公共秩序构建提供稳定的环境,还要回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期待。因此,乡村善治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事关乡村振兴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因此,要强化治理责任,将乡村发展和治理作为基层干部考核和提拔的依据,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同时,要加强乡村治理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意识;此外,要加强对乡村党务、村务等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基层干部的常态化、专业化、综合化的培训制度,提高乡村治理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治理能力。
3.构建和优化共同富裕治理机制
乡村发展和治理之间具有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乡村振兴以促进农业持续繁荣、促进村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乡村治理则以完善村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村民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据此,构建乡村共同富裕的治理机制的主要路径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是促进村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17,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升值。二是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经济发展的领导,在保障集体经济独立运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优化集体经济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方面的制度设计,为农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提供经济支撑。三是加大有利于资本下乡的“与民共赢”的制度设计。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石,高效率、可持续、技术化、商品化的现代农业,需要资本发挥杠杆作用,以撬动人力、技术等生产要素下乡,用现代生产要素改造传统小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为此,要在现代资本与小农户之间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话语共商、责任共生的农资命运共同体。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提出的要求,是我国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在当前乡村治理体制下,除了发挥乡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供给功能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要发挥政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构建个人、集体和国家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证。
4.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厚植乡村治理社会资本
乡村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独特功能,它不仅具有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功能,还有为整个国家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的功能,还具有保留和传承国家、民族、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意义,一方面旨在让农民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情感意识、思维习惯、文化心理等与现代化相衔接,塑造具有内在活力并适应现代社会的乡村文化;另一方面,意在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延续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一是加强农民文化自觉。农民既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传承者和建设者。加强农民的文化自觉,即要加强农民在传统文化的坚守和继承、批判和发展、创造和转换方面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外在的文化意识培养和内在的文化情感唤醒,促使农民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的价值,自觉产生对传统文化的敬畏与尊重,在社会发展中主动寻求融入和创新文化价值。
二是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我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日益满足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物质需求,同时也激发出农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但以往的乡村建设更加侧重对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投入,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为此,要加强政府公共财政在乡村文化基础设施上的投入,缩小城乡文化基础设施上的差距;加大对乡村文化广场、图书馆等现代文化公共设施的建设,引导“三农”题材的文化产品创新,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形式;加强对祠堂、家谱等传统文化载体建设的引导和保护力度,活化优良家风、淳朴民风的价值功能,发挥传统文化载体的文化传承功能和现代治理功能。
三是加强乡村文化人才建设。文化人才队伍是繁荣发展和延续传承乡村文化的重要基础力量。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除了提升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还要建设一支诚心了解乡村、真心热爱乡村、安心留在乡村的文化建设队伍。为此,要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提升乡村文化人才的待遇水平,稳定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同时,通过评选、表彰等形式建立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文化人才在乡村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此外,通过培训民间文艺团体、文艺爱好者和非遗传承者等多种形式,壮大乡村本土文化人才队伍,提高本土文化人才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王浦劬,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