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进党主导的临时「国民大会」,在国民党强力护航下,本月七日以二百四十九票赞成、四十八票反对,复决通过了去年八月「立法院」提出的「修宪案」,包括废除「国民大会」等五大议题全数顺利过关。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具有「法理台独」性质的「公投入宪」,确定日后「修宪」及「领土」变更等重要议案,由原来的「国大」复决改由公民投票复决。民盟形容当日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批评「总统」带头「毁宪修宪」,强调反对「假借修宪之名,行法理台独之实」。国民党则声称,「修宪案」通过后,「法理台独」的可能性剧降,重挫激进「台独」派的意图,显著提升台海安全和稳定,这是自欺欺人之谈。
明为「修宪」实质「制宪」
「独」派评论认为,「修宪案」在临时「国大」完成复决程序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就是台湾「悄悄」完成了「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的「宪政」改造,一个「新的中华民国」从此诞生,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已经是一个「新的国家」。
「台独论述」用「悄悄」两字形容「法理台独」的一大步,真是可圈可点,证实了「台独」势力有「瞒天过海」的大谋略。「立法院」临时会去年八月二十三日通过、二十六日公布「国会改革修宪案」后,当时台湾朝野及媒体似乎有刻意淡化和低调的默契,或心照不宣的策略共识。媒体的报道和评述均聚焦于非敏感部位,即「立法院」自第七届起立法委员席次减为一百一十三席,任期由三年延长为四年,采取单一选区两票制;而对于最要害的部位,即「公投入宪」、废除「国大」的内容则轻描淡写。一向好放言高论的「独」派也暂时收敛锋芒,把惊喜压抑于「悄悄」之中。大陆对此案亦未见有什么反应和批判,也许被岛内「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蒙骗了;或者见到国、亲两党当时都支持「修宪案」,怕批判起来连国、亲也变成打击对象;又或许担心大陆文攻被绿营利用,作为去年底立委选举的反中议题。
这个朝野政党一致通过的「修宪案」(亲民党和「台联党」后来才改为反对),具有「法理台独」意义之处,主要在于对「领土」变更案和「宪法」修改议决为「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
国民党辩称该案的「公民复决」不等同「公投入宪」,说原来「中华民国宪法」就有复决权,这是偷换概念的诡辩。由「国民大会」复决与「选举人投票复决」,意义和性质是不同的,以前的「国大」有海外侨界代表,及象征性代表大陆地区的「人选」,而现在则规定只由台湾的选举人投票复决,则等于由台湾公民决定台湾的前途,分明就是「公投入宪」,其意义包括为○三年十月通过的「公投法」解决了「宪法」上的法源基础问题,也为台湾「全民公投」方式通过「新宪法」,包括「正名」、「领土」变更提供了「宪法」保障,换言之,已摧毁了「宪法一中」原则,为「法理台独」不断推进奠定了法理基础和创造了条件。
国民党又指称,未来「修宪案」须经「立法院」和「公民复决」两道关卡,且过关门坎更高,所以「法理台独」的可能性和机会不高。今次临时「国大」复决通过的「修宪案」,已具有一定「法理台独」性质,而赞成票则超越四分之三的高门坎,以大比数顺利通过,其原因就是国民党三令五申,党籍「国代」必须遵守党的决策,达到票票入匦的目标,在会议期间,若有「国代」敢跑票,或任何有违党「修宪」立场的言论,立即以党纪处分,开除并实时办理递补。因而连一张废票也没有。这种情况在今后谁也不敢保证不会重现。
「关系缓和」未许乐观
两岸都有人认为,扁宋会达成十项共识及连宋访问大陆后,已遏止了「台独」,缓和了两岸关系,甚至认为「法理台独」已没有机会。但北京与华府没有如此乐观。不久前中共中央召开连宋访问大陆后的两岸形势报告会,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就在会上发出警告,对「台独」的斗争形势仍然复杂和严峻,「反对台独、争取祖国的完全统一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盲目乐观的理由。」美国总统布什五月三十一日在白宫记者会中也主动提到台湾问题,强调「台海明显出现紧张局势,美国必须处理。」布什所指的「台海明显出现紧张局势」,应是看到「法理台独」通过「公投入宪」冒进一大步。
事实上,陈水扁并没有在「台独」路上煞车,仍在「法理台独」路上继续冒进。任务型「国大」通过「修宪案」后,陈水扁非常兴奋,当日晚上宴请党籍「国代」庆功,就即场宣布已进入第二阶段「宪政」改造工程,向他原规划的「○六年修宪,○八年行新宪」的目标推进。他说第二阶段「宪改」,不会更改「国号」,也不会涉及「领土主权」和「统独」议题。他在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即「立法院」公布第一阶段「修宪案」当日也说过这番话,但这番话有「未经人民同意」这个大前提。换言之,若经台湾人民同意,就什么都可以修改和变更。今次通过的「修宪案」埋下「公投入宪」,绝对是一个「巧门」,为「法理台独」各种可能选择开了一个窗口。
不可低估「台独」潜力
经过李登辉六次「修宪」和陈水扁今次「修宪」,「中华民国宪法」已经由量变到质变,如今这部「宪法」从实质上分析,已超过一半是「法理台独」。陈水扁五月八日强调指出:「修宪案废除国民大会,这不是修宪,而是实质制宪。」其意思就是要让这部「宪法」分阶段分部位质变,今后「修宪」或「制宪」的任务,就是增加局部质变逐步达到全部质变,最后一步就是「退壳」和「正名」。在《反分裂国家法》公布后,解放军已把「对台军事斗争准备」,正名为「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在「独则动武」的威慑下,陈水扁或其接班人敢走最后一步的可能性很少。他们为避免超越红线,不会放弃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即仍会保留一些符号和关键词,伪装「维持现状」。「法理台独」每跨前一步,都以「维持现状」把成果固定化,就像今次通过「公投入宪」,大陆就无法要台湾退回原来的「现状」。总之,在大陆忍无可忍的临界线下,「法理台独」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在这个过程中,大陆既不能动武,放任其逐步推进也是下下之策,在这段相当长的时期,如何有效遏止「法理台独」,是大陆面对的高难度问题。
对于「法理台独」的潜力,及其在动武临界线下的发展机会,都不可低估,除了美、日等国际变量外,岛内的「台独」和「亚台独」因素亦不只限于泛绿,今日的台湾,「主体意识」和「独立主权」已成为朝野政党和不同族群的最大公约数。李登辉六次「修宪」和陈水扁今次「修宪」,都是在国民党强势推动和支持下通过的,这是被许多人忽视的严峻事实。(2005-6-10大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