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炳啸:让人猜不透的“反社宪”之谜

——答汪亭友《评华炳啸拙劣“宪政秀”》系列之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21 次 更新时间:2013-09-0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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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炳啸 (进入专栏)  

8月28日我发表了《反宪派的弥天谎言还能走多远——答汪亭友<评华炳啸拙劣“宪政秀”>系列之一》,以确凿的证据证实汪亭友先生在其《马克思主义同宪政究竟是什么关系?——评华柄啸拙劣“宪政秀”》(后简称《拙劣》)一文中,毫无根据地造谣诬陷说我宣扬主张“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宪政体制,蓄意编造宪政派似乎都主张“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谎言,以达到其把“社会主义宪政”研究与“自由主义宪政”研究打包在一起加以全盘否定、全面封杀直至扼杀的目的。这些谣言文章至今发表在红色文化网、环球网、求是理论网、“海疆在线”等网站,而这些网站至今对我举报汪亭友先生造谣的确凿证据无动于衷(光明网、人民论坛网、中国政治学网等网站的造谣文章已经点击不开,对此我表示感谢)。不过,把造谣证据多保留一段时间也好,以便“奇文共赏之”。鉴于汪亭友先生一文涉及到的观点很多,不是一下子都能回应,而我还有许多其他工作要做,只能牺牲业余时间逐一问题来做探讨。所以,我的系列回应文章将延续较长的时间,也将远远超出原定的3篇,直到能把主要问题探讨清楚。我承认自己的学识水平还很欠缺,认识上的局限性也在所难免,自从读了反宪派的系列文章之后,一个个困惑像井喷一样爆发出来,而要解决这些学术观点上的认识分歧,就只能通过开诚布公、虚怀若谷的讨论。所以,我把这个商榷讨论的过程作为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指正。我相信,有关我和汪亭友先生之间宪政争论的是非曲直,学界自会有公论。

要警惕对形势作出重大误判

现在我们要特别警惕有人把“宪政派”夸大虚构渲染为一个有着统一纲领的假想敌,以蒙蔽有关领导对形势作出重大误判。我在7月发表的《反宪派的理论贫困及其死穴》一文中,以详实的例证指出,在中国学术界并不存在一个思想观点一致的“宪政派”,对所谓的“宪政派”里的至少六种思想流派,必须具体学派、具体学者、具体观点具体分析,不能搞简单的全盘否定。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宪政学派与自由主义宪政学派的观点明显不同,甚至在核心理论上针锋相对。反宪派违背基本事实、严重脱离实际搞歪曲栽赃、全盘否定、全面打击,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也不符合执政党“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而且在政治上极不明智。但反宪派为什么对某部门文件提出要警惕的“西方宪政”虚晃一枪,却不遗余力地集中火力把“社会主义宪政”树为主攻的标靶,甚至不惜用造谣、构陷的方式把研究“社会主义宪政”的学者说成是主张“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阴谋家”(见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郑里《宪政理论是对中国改革的干扰和误导》一文)?尽管不排除一部分主张“社会主义宪政”的学者在学术思想、研究方法上深受“西方宪政”的影响(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宪政”研究长期被官方边缘化而不受重视,尚未形成自己系统的思想体系与独特的研究方法),但主张“社会主义宪政”的学者几乎都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研究基础的,又怎么会主张“三权分立”“多党竞选”?我不明白反宪派这样做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考虑与布局?“社会主义宪政”研究究竟动了谁的奶酪,要遭受如此的讨伐?这就是让人实在看不懂、猜不透的“反社宪”之谜。

中国不许“限制权力”,只许“限制权利”?

在汪亭友先生那里,“社会主义宪政”与“自由主义宪政”学者都成了“假想敌”,甚至“社会主义宪政派”更危险、更具有迷惑性。宪政派要求“限权”,在汪亭友先生看来这无疑是“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在夺权,并特别提出在中国只许“限制和剥夺剥削阶级压迫劳动人民的权利,限制和剥夺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从事敌对活动的权利”,而不许在中国谈什么“限权”问题,不许限制权力(见汪亭友《拙劣》)。为了避免我曲解或误读汪亭友先生的这一重要观点,我不妨引述原文如下:“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也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这是遵法守法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限权’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说有什么‘限权’的话,那就是限制和剥夺剥削阶级压迫劳动人民的权利,限制和剥夺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从事敌对活动的权利。”

不过,在我看来,汪亭友先生的这一重要观点似乎背离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报告专门有一整段讲“限权”也即制约权力的问题:“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则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难道这不是指对权力的一种限制吗?汪亭友先生难道是要通过批“社会主义宪政”这种方式来间接地纠正党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中的错误?我当然不是说对全国党代会报告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观点作为党员就不能再提出什么不同意见,而是感觉要在十八大之后,尤其是在习总书记明确提出“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重要观点之后,汪亭友先生公开发表文章提出不许“限制权力”、只许“限制权利”的新论述,是不是还需要多做一些论证和推敲?

汪亭友先生不许“限制权力”、只许限制和剥夺“剥削阶级”与“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的权利的新论述在环球网、求是理论网、红色文化网、“海疆在线”、光明网等网站发表后,引起了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和知识分子以及网民的困惑与恐慌。我本人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虽自查自纠自认为从无“反共反社会主义言行”,也从未经商开厂剥削过任何人,但不幸进入“社会主义宪政”研究的门槛,被汪亭友先生点名为“代表人物”,而更不幸的是,“社会主义宪政”又被汪亭友先生认定是推销“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邪说。于是,汪亭友先生一亮剑,我还真有点心慌。书生遇到剑,有理说不清。

不过,我还是有一些困惑不得不请教:据说能够代表中央意见的汪亭友先生现在所提出的“两个限制和剥夺”的重要论述,这到底是他自己的一种论断还是在透露出未来“中国道路”的新方向?汪亭友先生如何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化的现实情况下界定“剥削阶级”?都有哪些社会阶层和哪些人属于要被剥夺权利的“剥削阶级”?我注意到有“文革派”提出毛泽东所说的“官僚主义者阶级”现在主要通过垄断“国企”在剥削工人阶级(这当然是错误的观点),还有人说那些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产阶级”老板以及买办阶层等等都属于“剥削阶级”,不知近来倡导坚持“阶级分析方法”并呼吁“站稳阶级斗争与政治斗争立场”的汪亭友先生怎么看?我曾经认为,从社会阶层结构切入的“阶级分析方法”与从利益诉求、利益群体、利益格局切入的“利益分析方法”都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最为根本的研究方法,不会被诸如文化分析方法、制度分析方法等其他方法所取代。但我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思想的影响,一直致力于研究急剧分化的社会各阶层利益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宪政框架中如何达到妥协、平衡、合作与共赢,如何最大限度地团结多数、扩大共识、凝聚力量,而很少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问题。这显然是“阶级斗争调和论”的体现。今天,我认真学习了9月2日《北京日报》发表的署名“京评”的文章,文中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看不见硝烟,但同样你死我活。在这个战场上没有开明绅士,妥协换不来和谐合作,斗争才能生存发展。”读完这一段,我终于理解汪亭友先生的思想理论的确很重要。

中国,中国,路在何方?

尽管汪亭友先生摆出一副不可置疑的似乎代表“中央”的权威姿态,声称批评“反宪派”就是“发泄对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不满,是要挑动煽动一些人同中央对立对抗的情绪”。然而我们注意到的基本事实是,中央至今从未公开否定过“社会主义宪政”的提法及其学术研究。有些工作部门的文件曾提出要警惕有人借“西方宪政”来强行向中国推销“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民主模式,其中的“西方宪政”是特指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主义民主模式。那么,在中国到底有多少人主张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这种自由主义民主模式呢?据我所知,除了在一些小圈圈之外,大多数的学者、学生以及各界人士虽然支持宪政建设,但并不赞同照搬“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自由主义民主模式,而更倾向于支持开创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民主新路。

其实,中国走什么道路的“意识形态较量”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始终存在,但我们的执政党没有因为有人宣扬“西方民主”就不敢再提“民主”,相反,邓小平反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则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因为有人说“西方市场经济”是从经济基础上颠覆社会主义政权而裹足不前,相反,1992年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因为有人说“西方法治思想”是冲击、动摇“党的领导”而畏首畏尾,相反,1997年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没有因为有人攻击“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背叛“无产阶级政党性质”搞“人民党”而犹疑不前,相反,2000年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写进党章;没有因为有人宣扬“西方人权观”就不敢讲“人权”,相反,2004年经中国共产党提议全国人大修订宪法,写进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没有因为有人认为“以人为本”是抽象地谈“人本”而抽离了“人的阶级性”就瞻前顾后,而是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写进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没有因为有人传播“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企图颠覆社会主义政权就神经过敏,相反,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尤其是使“自由”首度进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使高放先生早年主张的“没有自由就没有社会主义”的论述成为了党的核心价值导向之一。

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排除了来自极左极右的干扰,正在开创出一条富民强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与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兴的新路。这也使我们坚信,无论形势多么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都绝不会迷失方向,绝不会偏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开创的改革开放的道路。

宪政难,宪政难,多歧路,今安在?

今天,学界大多认为宪政的三要素即民主、人权与法治,宪政的核心内容是“限权”也即制约权力,而民主、人权与法治都已经被写进了宪法和党章,“规范权力运行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都已经被写进了执政党全国党代会的正式报告,可以说,进一步采用“宪政”的提法本来已经水到渠成。宪政简言之即依宪依法实施的民主政治,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指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被公认为是对宪政的本质及其内涵的准确概括。可见,无论是宪政的三大要素还是宪政的核心内容、本质内涵,执政党实际上都已经作了吸收和宣示,何以在2013年竟会出现所谓的“主张宪政就是要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夸大其词、令人不解的政治谣言?反宪派何以要把主要攻击方向瞄准“社会主义宪政”?

从常识来说,如果反宪派真的只是担心有人宣扬“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西方民主”模式会动摇共和国根基,那么为什么不全盘否定“民主”呢?难道因为“民主”已经被作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和党的生命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反宪派已经不好公开反对,所以才借题发挥,借《南方周末》元旦献辞事件所引发的“宪政争论”故意搅浑水,以阻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若要就宪政谈宪政,那么反宪派口口声声“反对抽象地谈论宪政问题”,那么为什么他们不具体地去批判“三权分立”“多党竞选”制度,却偏偏要坚持“抽象地”“全盘地”“彻底地”否定“宪政”这个词?或者极其荒谬地干脆把“宪政”具体地定义为“资本主义制度”(即“现代宪政主义”所奠定的制度),而对东西方古典宪政主义研究成果、对当代宪政主义多样化实践、对中国多元宪政思想中客观剖析批评自由主义宪政思想的学术成果都统统视而不见?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立宪共和国”的性质要看谁是统治阶级,其实质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可以是资产阶级专政、联合专政或官僚专政,所有国家都具有专政职能与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有国家就有专政,只有国家消亡专政才能消亡,但当代国家的发展趋势是专政统治职能日趋弱化,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日趋强化),而19世纪背景下的“无产阶级专政”命题意指对新生的实行立宪民主共和制度的“社会共和国”的保卫(列宁、斯大林意义上的“专政”与马克思、恩格斯意义上的“专政”存在一些差异,后文将会做出学理分析),也可以理解为是对社会主义立宪共和国也即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保卫,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则通过限制“国家的自由”以实现“人民的自由”,恩格斯更是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就是“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直至最终使人民民主达到彻底的形式而使“国家消亡”,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国家的专政职能彻底消亡后的全球公民社会自治)。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范畴,宪政属于政体层面的问题,并不能决定谁是统治阶级(无论谁是统治阶级,良好的国家治理都需要限权之宪政制约),而专政属于国体层面的问题,谁实际掌握专政机器谁就是统治阶级,并对“宪政”的形式与内容产生决定作用,--这些浅显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我早就在和激进自由主义者关于“社会主义宪政与人民民主专政”关系问题的论战中讲得很清楚了,汪亭友先生也注意到并引用过我的这类观点,那么为什么还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呢?请问,你们反宪派能举证出一句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再采取“立宪共和国”形式的确凿证据吗?恐怕一句也没有吧(马克思恩格斯从未设想过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搞市场经济,可是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与基本原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突破了教条主义束缚;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并非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做教条式的僵化理解,而是想搞清一个基本事实)!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不是、应不应该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立宪共和国?那么,为什么你们非要给马克思主义扎上“反宪政”的辫子、给执政党戴上“反宪政”的帽子、给社会主义布下“反宪政”的陷阱、给共和国埋下“反宪政”的地雷?试问,这场“反宪政运动”能坚持多少年?有多大信心、用多大的代价和时间能够最终彻底压制或消灭主张或同情“宪政思想”的人们?十年后、二十年后、五十年后的共产党人以及国人,将会怎样回顾和评价2013年开始的这场“反宪政运动”?而今人又将如何面对中华民族百年宪政梦想的历史遗产?如何面对共产党早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宪政追求?

说实话,我对反宪派发动“社会主义宪政大批判”的真实意图至今是日思夜想、百思而不得其解。如果真像他们所提出的理由,则只需要说“宪政的核心在于规限权力,其具体实现形式及其内容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都各不相同,中国的宪政建设既不可能照搬任何国家的既有模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立足国情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创新发展”,那么就能够团结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向前看”,最大化地凝聚“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宪政建设、开创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新模式”的正能量,从而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共和国长治久安的根基。即便那时候,还会有人不承认“社会主义宪政”是“真宪政”,正如他们不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民主”一样,但我们不会因此就放弃“民主”与“宪政”的百年共和梦想,只会以此为鞭策,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奋力争取社会主义民主宪政建设的伟大成就,让梦想激励人心,以改革凝聚人心,靠事实说服人心,用进步赢得人心。如果我们这样做了,试问那些主张“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的人又能获得多大的市场呢?现在,有些反宪派倒行逆施,乱发臭炮,却反倒使更多的人们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失去了信心和耐心,更多地倒向了激进自由派,甚至已经出现了把中间派、温和派都逼成激进派的趋势。因此,我们始终难以理解的是,反宪派若真是目的单纯、心地纯洁地维护社会主义政权,何以放着好好的光明大道不走,偏要钻臭水沟?何以执意要忽悠执政党“抽象地”“全面地”否定宪政以致使执政党彻底失去“宪政话语权”?何以下作到要诬陷诽谤“那些主张‘社会主义宪政’、认为‘宪政就是落实宪法’的学者”是“蛇鼠两端式的阴谋家”(见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郑里的《宪政理论是对中国改革的干扰和误导》,8月21日发表于求是理论网)?但这些非同寻常的“隆隆炮声”,反倒更让我们怀疑,这些反宪派究竟是什么打算?存有怎样的隐秘的目的?

不能抹杀的另一种声音

众所周知,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倡导过宪政。譬如毛泽东不仅讲中国要搞新民主主义宪政,而且认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仅包括英国、法国、美国,还包括苏联,苏联也是宪政国家,而中国必然要成为这样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参见杨天石《宪政反对论可以休矣!》 )。

建政以来,原国家主席刘少奇讲过“宪政”,前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两次讲过“宪政”,现任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曾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增强宪政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012年更是撰文大声呼唤“社会主义宪政”。

执政党总书记习近平的相关论述最为全面深刻,他提出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要筑牢宪法根基,展现宪法伟力,而这些思想正是宪政的本质及其精髓的经典阐发。

总理李克强在2013年3月宣誓“忠诚于宪法”,强调要给权力戴上紧箍咒,这正是宪政思想的集中体现,更何况他的老师就是中国著名的老一辈宪政学者龚祥瑞先生(《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第3、4合辑曾首次正式发表了龚祥瑞先生的遗作《走人类共同的宪政民主道路:21世纪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他曾跟随龚老研习宪政,深深懂得宪政的精髓。

近来,深深触动我们的是--,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在《人民日报》撰文谈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重申了习近平“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重要思想,强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周强在这个时候重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强调“宪法至上”,很有针对性。而众所周知,反宪派一直在批判“宪法至上”观点,如杨晓青在5月21日发表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一文中最后一段特别强调:“须特别注意,切不可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周强同志的文章对反宪派的一些偏颇观点无疑是及时而又有力的回答。

8月15日,人民日报社下属的《学术前沿》推出“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实践”专题,王振民、秦前红、李林、张千帆、何勤华、苗连营、陈弘毅等权威宪政学者为宪政正名,被誉为“护宪专刊”。

8月16日,胡德平同志在《经济观察报》发表文章,以充分的证据证明:“那种认为新民主主义宪政只是一种宣传,社会主义决无宪政的说法,起码和毛泽东关于宪政的逻辑论述和哲学思想相违。”他同时指出,一些人千方百计找“中国今日不能搞社会主义宪政的根据,那么不管他有多大本事,他也是干着一件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怎么还说别人缘木求鱼?”

8月30日,《人民日报》评论部文章指出:“今天,宣传思想工作仍然离不开知识分子,然而一些人不做仔细甄别区分,‘一竹篙扫落一船人’,在他们眼里,有个性、有主见的知识分子都是‘异质者’,爱思考、能行动的社会人士都是‘搅局人’,说实话、谏真言的有识之士都是‘反对派’。抱着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争取到最大多数人,找到对话交流的公约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同样需要激发这种信仰的力量,团结引导各种人群,‘把支持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一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聪明才智。”

9月2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宋惠昌的文章指出:“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不要以为掌握了大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就能够把老百姓的嘴巴堵住;当然,这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是,终归是要被老百姓赶下台的。一些古代的统治者在总结经验教训时常常说出这样的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所谓民意难违,就是说的这样一个基本道理。”同一天,《人民日报》发表了类似同一天《北京日报》文章《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要敢于亮剑》的另一篇文章《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不同的是,文中没有出现对“宪政民主”等论调的直接批评,并指出:“社会上的模棱两可态度,姑息了极端言论;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关键时刻不敢亮剑,更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偏激思想。”文章要求“以党性原则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最大程度地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当然,这两篇文章的基调是基本一致的。

上述有关宪政问题的不同的声音,显然不能说他们都是要阴谋颠覆社会主义政权。各种迹象表明,执政党中央对于宪政及其相关问题的争论似乎还没有给出最后的结论,争论或许会降温,但仍将会持续。

9月2日的《人民日报》引用了林则徐的一句名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问题似乎很严重,但我们仍然不希望看到有任何对形势的误判。这就让我再度回想起恩格斯在《致奥古斯特·倍倍尔》(1891年5月)的信件中的一句名言:“如果我决定要讲话,任何国家的任何党都不能迫使我沉默。不过,我还是要你们想一想,不要那么器量狭小,在行动上少来点普鲁士作风,岂不是更好?你们--党--需要社会主义科学,而这种科学没有发展的自由是不能存在的。” 毋庸置疑,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科学”要发展创新,须臾不能离开宽松的学术自由环境。正如8月30日《人民日报》所言,在当下如何改变把有个性、有主见的知识分子都视为是“异质者”,把爱思考、能行动的社会人士都视为是“搅局人”,把说实话、谏真言的有识之士都视为是“反对派”的做法,真正把支持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一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聪明才智,的确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作为一个只想专注于学术的普通学人,我并不想被卷入这种“论战”。对于来势凶猛的反宪派,我也是“退避三舍”之后才被迫做出了回应。在7月1日至7日我被迫做出第一轮回应之后,本来已经准备“偃旗息鼓”了。可是,8月以来,反宪派再度发起攻击,汪亭友先生更是直接叫阵到我眼前,想躲都没法躲。反宪派在这一轮出场的不仅有汪亭友先生,还多了几个人--同为“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的马钟成、郑里(?)、高翔等人。我一度很纳闷,“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院”的这些研究员们原来不研究“海洋安全与合作”问题,却开始集体行动投身于“反宪政问题”研究了。他们把国际关系中围绕“假想敌”的斗争手段运用到学术问题上,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尽管在他们看来“反宪政问题”比起“海洋安全问题”更为重要,但我还是冒昧地建议这些“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的专家们多研究研究海洋安全问题,把“宪政争论”交给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以及中国宪法学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等专家学者们。据我所知,在这些专家学者里也存在着各种不同意见。如果可能,完全可以召开“马克思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与宪政”的学术研讨会,让不同观点的学者进行深入的学术讨论。经过这样的平等交流的学术讨论,无论是哪一方,错误偏颇的观点都更容易得到认识和纠正,理论共识也更容易构建起来。

反躬自省,在回应挑衅中我也难免有很多困惑及其情绪,请朋友们体谅。在常规的学术讨论中,我们都要力争做到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就学理事实本身展开真诚平等的探讨。但是对于打棍子、戴帽子、抓辫子、搞政治恐吓的非学术文章,无论其立场是极左还是极右,我都会以“书生之气”据理力争。这种过程也许会“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也可以考验学品、明辨是非、激浊扬清、砥砺学问、修正错误、发展真理。有人说,我想强行向执政者推销“社会主义宪政观”,这个说法没有根据。事实是,近三年来已经有很多人建议或要求我给中央有关领导或部门建言,但都被我一一拒绝了。我总是回应说:我们对“宪政与社会主义关系”专题的探索性研究才刚刚起步,还很不成熟,还需要时间沉淀和论证。另外,对于在坚持三结合原则下探索当代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新路径的“宪政社会主义学派”的观点的评析,应当以正式出版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1-4辑)以及年会的“基本共识”为依据,任何学者个人的其他见解并不代表学术团队的共同体认。总之,执政党要不要汲取学界有关“社会主义宪政”的学术建议,需要政治家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战略眼光通盘考虑。学者的任务始终是“在学言学”,理应不唯“政治风向”马首是瞻,始终从学者严谨治学的角度予以研究和论证,始终致力于“提出一种新的视角、新的思路、新的可能和新的课题”(见《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修订版,第32页)。学术无禁区、思想无止境。只要允许百家争鸣,允许我们继续开展正常的学术研究,我更愿意专心读书、写作、研讨。我相信这么大的中国,完全能够容得下一间间书斋。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长远前景,我仍持审慎乐观的态度,相信中国的政治家们会做出明智的抉择。

2013年9月3日子夜2点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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