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良英:致胡绩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98 次 更新时间:2023-04-17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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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良英 (进入专栏)  

绩伟同志:

6.25信收到很久了,由于忙于别的事,几次想动笔给你写回信,都搁下了,实在感到歉疚。

你提的社会民主主义问题,3年前曾在同李锐同志、你、刘绪贻同志的通信中讨论过,现在重读旧信,觉得还是很有意思。这些信,如有可能,希望能公开发表,以便让更多人共享。

你要我考证两个问题。一个是当年第二国际时,恩格斯所信奉的究竟是“民主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第二个是:陈独秀当年提出的不叫“共产党”,而叫“民主社会党”,还是“社会民主党”?由于第二个问题比较简单,不妨先讨论。

认为陈独秀在建党初期主张不叫“共产党”,这个说法我以前没有听说过,出处何在?望告知。我的老伴王来棣1952年调到近代史研究所后,开头5年主要研究中共建党历史,曾采访过林伯渠、陈望道、施复亮、李达等三十多人,2008年出了一本《中共创始人访谈录》,有李锐同志序,又便当寄赠一本给你。她说她访问过的人,从未提出关于党的名称曾出现过争论。在建党过程中的1920年9月1日,陈独秀发表过一篇《谈政治》,把无产阶级专政同民主对立起来:“若不经过阶级战争,若不经过劳动阶级占领权力阶级地位底时代,德谟克拉西必然永远是资产阶级底专有物,也就是资产阶级永远把持政权抵制劳动阶级底利器。”同年11月7日在《共产党》月刊创刊号中更明确地说:“什么民主政治,什么代议政治,都是些资本家为自己阶级设立的,与劳动阶级无关。”这足以表明,当时的陈独秀对“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不感兴趣。上述两篇文章,是陈独秀1920年最重要的文章,陈独秀思想研究者应该都知道。

现在讨论第一个问题。第二国际创建于1889年,是一个松散组织,内部分三派:①马克思主义派,以W.李卜克内西、倍倍尔、拉法格为代表,他们接受恩格斯领导;②无政府主义派;③改良主义派,1895年恩格斯逝世后,发展成为修正主义派,代表人物为伯恩斯坦。

但是1889年第二国际中的马克思主义派所信奉的已经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是指1848年《共产党宣言》和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述的主张:通过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然后实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变化源自社会民主主义思潮的出现。1869年W.李卜克内西和倍倍尔发起建立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他们主张通过议会选举而不是暴力革命,来实现社会主义。1875年,“社会民主工党”与拉萨尔的“全德工人联合会”合并,成立“社会主义工人党”。两派合并时达成一个共同纲领,叫《哥达纲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纲领持完全否定态度。马克思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把“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权利”等政治要求说成是“陈旧的、人所共知的民主主义的废话”。恩格斯则认为这个纲领中“差不多每一个字都是应当批判的”。由此可见,1875年他是反对“社会民主主义”的。

当时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并没有接受马、恩的批评,依然以《哥达纲领》为他们的宪章,而且影响力与日俱增。1890年改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1877年党员人数3.2万人。1890年议会选举中,获143万张选票,成为德国第一大党,迫使历任普鲁士和德国28年“铁血首相”的俾斯麦下台。面对这一历史事实,恩格斯改变了抵制议会民主的态度,但直至1895年逝世前,他依然没有放弃暴力革命的主张,除非议会民主道路能确保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显而易见,他并不“信奉”社会民主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思潮19世纪末在欧洲迅速发展。在德国以外,英国于1884年成立以肖伯纳为首的“费边社”,主张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通过循序渐进的、逐步进化的社会变革来实现社会主义。流亡到英国的伯恩斯坦深受其影响,1895年以后提出一系列修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2007年,谢韬和辛子陵说马克思、恩格斯晚年信奉“民主社会主义”,把伯恩斯坦说成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列宁是修正主义,颠倒了历史事实。

谢韬和辛子陵把瑞典实行的制度称作“民主社会主义”,确如茉莉所指出的,是一种误解。瑞典人继承和发扬了德国社会民主党、英国费边社的思想,创建了自己的社会民主主义制度。它是政治民主、福利国家、社会公正的结合体。经济上,它实行的是私有制而非公有制,实行市场经济而非计划经济。意识形态上,强调个人自由、平等权利和互助互让精神,而非藐视个人生命的集体主义。实质上它是资本主义,而非马克思主义所定义的社会主义。

在大暑前后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才陆陆续续写了这些,总算可以交卷了。能否及格,请打个分。

暑安!

许良英 2010-7-24

随信寄上来棣《中共创始人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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