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现代社会的过程中,财富和财富的分配,以及相关的税收问题,日益成为热点、敏感点。近期,大家都在关注“国五条”发布之后,各个地方如何推出实施细则。这个问题的背景就是政府和纳税人关系,也是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
从文化层面上考虑税收,至少有两个角度:
首先,需要从纳税人的角度促成一种依法诚信纳税、自觉完税的文化氛围。这确实是现代社会所必要的,好处是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痛苦程度。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每个纳税人得到的回报和他的缴纳额并不一一对应。最主要的分配导向是,转移支付要落到弱势群体上。这种税收的分配与再分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痛苦,但是如果大循环处理得好,就可以形成一个好的文化氛围,让大家认同这个分配是最大限度地符合所有人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氛围营造得好,就可以降低整个社会和税收有关的成本,降低纳税人的痛苦程度,产生正面效应。
其次,需要从用税人的角度,在文化导向上强调,权力由人民赋予,必须依法透明地用税,高效服务人民,把税收的钱用好,最大限度提升公共福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代公共财政和公共管理的一个前沿理念叫作 “财政支出绩效”,就是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追求社会公众对于税收分配循环满意度的最大化。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纳税文化和用税文化如能良性互动,对于全社会而言将产生更多惠及公众的实际福利。我认为,可从八个方面来掌握好纳税文化、用税文化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一,把依法诚信纳税作为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纳税人和公权体系要在这方面积极互动。社会生活中培养诚信纳税的习惯,要从少年儿童的税收意识抓起。
第二,在最前沿的电子信息传播体系方面,应做一些积极努力。我们国家税务管理系统连续几年征集关于税收的短信、微博,还要求我们以专家身份选优打分。这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可能让更多网民喜闻乐见。
第三,要用与税收相关的名人案例进行正确引导。比如前些年,有些明星在这方面出现正面或反面的案例。有些正面的案例,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地宣传,起到吸引公众眼球,潜移默化影响公众纳税意识与行为的作用。我们要借助这些案例,把一些理性的、有价值和内涵的内容结合进去,扩大正面影响。有些负面的案例,也要客观地恰如其分地作出评价。
第四,要探讨和发展税收风险提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越来越多样化、细分化,而完善税收信息和税收风险提示机制,作必要的纳税知识与风险提示,是一种很好的人文关怀。
第五,要着力发展纳税筹划体系。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纳税筹划或称税务筹划,是一个早就成熟的概念和有大量经验的实践。偷税、漏税都是主体违法,是在应交税的情况下不交、或者因无意识的违法形成了应交不交的问题。然而,避税就是合法的,是了解税收信息情况后,在不触犯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减少税负。我深信,在具有现代特色的财富管理文化中,发展纳税筹划概念,并建立这方面的专业队伍,完全合乎逻辑。现实生活中,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大量纳税人,具有税收筹划的需求。实际上,这是一种纳税人群体和公权管理部门在法制框架内的良性互动,不仅能减少税务摩擦,而且能促进以动态博弈更好地优化税制,减少遵从成本。
第六,应当积极发展涉税的恳谈会、听证会等多样化的交流机制。前几年,有一次全国人大组织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严格讲应称为“免征额”)提高的听证会,各种类型人员一起在电视转播的情况下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形式确实具有积极正面的效果。我认为,以后还是应该积极发展这种形式,有利于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各种意见的理性表达与交流,从而使税制与政策形成公信力。
第七,用税的透明度要提高,使公众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分配实际拥有知情权,进而实现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预算信息的及时较充分披露是已定的方针,需要真正做好、落实。这样会大大提升公众对税收的认同感。诚信、愉快纳税是与透明、合理、高效用税相辅相成的。
第八,积极稳妥促进和实施税制改革。中国转轨过程中的税制改革,还可能会推进若干轮。比如营改增,2012年上海率先启动后,共识程度比较高,“十二五”有望在全国铺开。还有资源税、环境税,以及房产税和与房地产调控相关的多个税制问题,都与改革密切相关,一定要引导理性讨论,回应社会诉求,肩负起改革使命。
总之,中国的改革决定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中国梦”的成败,改革的高水平应该是顶层规划与先行先试的互动,尽可能实现统筹与创新。改革时不我待。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