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水:网络政治参与视角下的政治稳定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67 次 更新时间:2013-06-0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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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水  

网络政治参与的特征与功能分析

政治参与是指政治主体为了维护和实现自身的价值,依据政治系统固有或认可的程序和规范,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参与选择政治领导、影响政治决策和监督政策实施的政治运行过程,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体系的生存方式和运行规则。网络政治参与就是公民以网络为途径介入政治领域,参与公共事务的议决、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从而影响政治体系的生存方式、运行逻辑和政府决策过程的政治行为。

(一)网络政治参与改变了民主政治的特征和运行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以传播速度的快捷性、传递内容的广泛性和参与的便捷性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技术基础,带来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革命性变革。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曾经说过,“网络媒介是传统媒介的掘墓人”[1]。网络不仅仅是技术工具和传播平台,其突破了传统媒体由于时空间隔而导致的信息传输的种种障碍,网络的自由性和平等性极大地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趣和热情,从而突破传统民主模式的诸多局限,使政治参与的结构不断分化,在削弱政府集权控制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强公民政治沟通的能力。网络参与有利于培育公民的民主理性和宽容精神,从而拓宽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诚如科恩(Carl Cohen)所指出:“如果一个社会不仅准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事实上实现了这种参与并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2]一方面,网络技术的无中心化弱化了科层制下的等级观念,消除了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有利于突破臣民文化的心理障碍,使所有公民都可以像政治精英和技术专家一样平等地接受和传播信息,平等地参与网络论坛。这种无中心化的传播方式使得社会控制从传统的单向支配衍变为双向互动,公民个人获得更多参与的自由和更便捷的参与方式。约翰·布洛克曼(John Brockman)就认为:“因特网让个人更有机会就公共事务发言。”[3]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权力表现为一种技术权力(Techopower),在网络空间中拥有更大自由活动权力的是那些能够控制网络空间和因特网技术的技术精英,因而网络又把网民分解成两张网,一张是高高在上的精英集团之网,其相互之间是网状结构而非传统的层级结构;另一张是低低在下的绝大多数网民参与的大众之网。托夫勒(Alvin Toffler)曾就此指出,各个高技术国家的政府所面临的一种潜在的可怕威胁,来自于国民分裂成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两部分所形成的下层阶级与主流社会之间的鸿沟实际上随着新的传媒系统的普及而扩大了,这条大峡谷一样深的信息鸿沟,最终会威胁到民主本身。[4]

因此,网络空间里政治权力的争夺不仅表现在蒂姆·乔丹(Tim Jordan)所说的技术精英和个人之间,还表现在政治家和技术精英之间。个人在网络中获取权力主要是通过设立密码或代码等来抵消技术精英的主导地位,技术精英则通过对网络走向的控制来增强个人对网络技术的依赖,而政治家则从社会政治稳定、政治系统良性运行等角度来对网络技术加以控制。如何平衡网络空间里的权力争夺,正如哈耶克(Hayek)曾指出,“多数决策的权威性并非源出于即时多数的意志,而是源出于对某些共同原则的广泛同意”。相反,如果“无视对多数权力加以限制,从长期来看,不仅会摧毁社会的繁荣及和平,而且还将摧毁民主本身”。[5]因此,只有数量而缺乏质量的政治参与,无益于民主政治的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将有利于保护少数派的权力,同时对多数权力加以制约。因为,在多数人难以达成共识的网络背景下,经过网络整合的少数派权力往往能够充分凸显出来。“以那些能最有效地动员自己特殊利益部队的人为特征的时代即将到来。少数派的否决取代了多数派的表决。”[6]少数派权力的凸显将改变政治权力的配置方式和政治系统的运行模式,并对民主政治所标榜的“多数同意”原则构成实质性挑战。因此,网络背景下广泛的政治参与和少数派权力的凸显,将成为网络时代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和政治生活运行的重要方式。

(二)网络政治参与蕴涵巨大的整合功能

网络政治参与改变了传统科层制的政府运行模式。科层制之间信息的沟通是以直线方式进行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它的等级制是知识的等级制。上层在各种细小问题的知识方面依靠下层,下层则在有关普遍物的理解方面依赖上层。”[7]而网络参与是呈网络状传递的,科层制的直线型信息传递模式被网络所替代。克里斯·安塞尔(Chris Ansell)通过对西欧国家政府治理结构的考察,提出用网络化的政体(The Networked Polity)来代替传统科层制组织形式。[8]在网络化政体中,国家“嵌入”社会之中,通过与社会组织网络的合作来实现公共治理的目标。

网络所具有的交互性、多媒体和超链接等特性,为网络信息的收集、交流和传播提供了平台,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网络“舆论空间”,网络政治参与藉此蕴含着巨大的整合功能。首先,整合网络信息。利用网络的优势,把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等形式的媒体信息通过网络集聚起来,并根据点击率和回帖量把“焦点”信息遴选出来,形成媒体力量的共振和互动,从而把问题放大,形成强大的“聚焦”功能。[9]其次是整合网络民意。将网络舆论的论点整合起来,通过网络的聚焦和共振形成网络主流民意,进而将主流民意关注的对象塑造成为社会的焦点事件或热点问题,吸引社会各阶层的注意力,重构舆论的组织结构。网络依靠这种议程设置功能整合民众的关注点,完成对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进而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再次是重构媒介民意的表达结构。网络政治参与造成网络民意结构的变迁,使得民意表达的主体结构从精英主导变为大众共享。传统媒体由于资源有限,能够利用和参与媒体议程的主要是政治精英和学者专家,这些所谓的权威掌握了传统媒体的话语主导权。而网络参与的平等性、匿名性和自由性使得普通民众能够参与其中,构成网络民意的主流,打破了精英对媒体和公共话语权的垄断。同时,网络参与导致民意表达的形式从单维到多维、从间接到直接的转变。传统媒体的民意表达是单维度的,难以形成对话和互动;网络参与的互动性则实现了从单维到多维互动的变革,使媒介具有了“公共论坛”和“街角”、“公园”的性质。[10]此外,由于网络参与导致议程设置模式的变化,网民不再满足于单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可以主动发布信息和观点,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对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甚至舆论引导能力产生压力。所以,网络政治参与某种程度上正在开始改变传统的权力格局,有学者甚至认为在网络背景下强势的政府官员已变为“弱势群体”,受众和传播者之间的界限进一步模糊。[11]与权利结构变化对应的是权力结构的调整,这一方面表现为网络权利表达会遭遇权力规范与控制,另一方面表现为网络民意对公权力的分享和监督。因此,网络参与对传统媒介民意话语权利结构的变革必将对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有利于拓展舆论空间,畅通民意渠道,形成对权力的制衡。总之,网络政治参与蕴含的巨大整合功能改变了现代政府的治理环境和模式,引发了话语权的改变、权力格局的变迁,对社会政治的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12]

政治稳定与网络政治参与的辩证逻辑

(一)政治稳定的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虽然阶级斗争及其冲突的学说占有大部分篇幅,但其中“许多著作都试图显示:意理、价值与行为模式在不同之阶级层次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13]。甚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相信一种无冲突之社会体系出现的可能性,恩格斯曾预言所有与政治相关的冲突都将结束,稳定将是未来社会形态的主要存在形式。在其后,李普塞特对政治冲突与政治稳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强调将政治稳定和协调平衡作为研究政治冲突问题的核心和目的。[14]迪尔凯姆(Durkheim)与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认为政治稳定是型塑完美政治人格的前提,政治人在一个封闭的、稳定的政治结构中会享有最大的政治自由,因而导致政治冲突的空间有限。“一个开放的政治结构,政治人在竞争、分层结构中会感到受压抑、非人格化、被疏远和异化。为此就要设计能够整合这种态势的政治机制,而政治冲突机制作为减压阀,能够成为维护多元的、动态的政治稳定的手段。”[15]

政治稳定是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范畴,其体系内含三个相互作用的范畴:政治结构、政治稳定和政治冲突。传统政治学经常是把政治稳定和政治冲突作为对立的范畴来研究,而对其内在的关联性研究甚少。政治稳定“作为一种政治结构的运行状态,它又以政治结构规范整合效力的有效发挥和运行的有序性体现出来”[16],有学者认为它包括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层次[17];也有学者认为它包括国家主权稳定、政权稳定、政府稳定、基本政策稳定、政治生活秩序稳定、社会政治心理稳定六个层次,只有各层次都相对稳定并处于良性运行状态,才能有整个政治系统的稳定[18]。关于政治稳定的形态,多数学者持相同的观点,认为政治稳定从不同角度看形态各异。从政治系统与外部环境关系的角度,可以分为开放型政治稳定和封闭型政治稳定;从政治结构的角度,可以分为专制型政治稳定和民主型政治稳定;从事物质、量、度的发展规律方面,可以分为质变型政治稳定和量变型政治稳定;较为常见的是从人类历史的现实表现角度将其分为静态政治稳定和动态政治稳定。但政治稳定并不是单一的形态,有时几种形态结合在一起,形成复合型政治稳定。[19]

笔者理解的政治稳定是指一个政治系统虽然面临社会环境的种种压力以及政治冲突的威胁,但政治主体能够采取一系列调节措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稳定的相关因素,避免政治动乱,在解决政治发展矛盾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性质,保持政治运作的秩序性、规范性和连续性,政治结构处在相对的动态平衡状态,各种政治冲突处于相对缓和的状态。[20]任何社会的政治发展必然触及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和利益的再调整,必然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政治不稳定、政治冲突等在所难免。达尔(Robert A. Dahl)把“涉及国家政府的冲突称为政治冲突”[21],政治稳定就是要求政治主体具有应变能力,化解或缓和这些政治冲突。

(二)网络政治参与视角下的政治稳定

塞缪尔·亨廷顿(Huntington Samuel)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论证了一国政治稳定与否取决于政治制度化程度与公民政治参与进程之间的比率。在政治制度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如果过分启动公民政治参与进程,势必危及国家的政治稳定。网络所拥有的互为主体性、跨地域性和去时间性等特质促成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独特内涵,“虚拟技术的发展使政府的行为随时处于大众的监督之下,它的内政和外交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受到的牵制和约束也随之增强。媒体的转化和舆论工具向个人手中的转移彻底改变了国家和个人的关系”[22]。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政治参与的扩大,信息的传递呈现多元化和多路径,传统意义上的政府对信息发布与控制的权力逐渐弱化。正如托夫勒所言:“电子计算机对政治体系带来了难以数计的冲击。那些集中化的大型电子计算机也许将增加国家对个人的控制能力,但非集中的、小型的电子计算机网络却会加强个人的力量。”[23]因此,政治发展过程中政治主体只有控制适度的社会动员,逐步推进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才能保持国家的政治稳定。

网络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既可能成为政治稳定的维护力量,也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制造者和催化剂。网络参与所蕴含的强大聚合功能为各种政治、社会力量在网络上聚集、组织和动员提供了便利,但这种聚合有可能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的不利因素,成为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隐患。首先,网络参与容易造成制度外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网络参与是一种广泛的、自由的参与,网民并未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通过正式的组织体制参与政治过程,只是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观点,聚焦众多网民的注意力形成网络民意,以此影响社会舆论的走向和政府的公共决策。同时由于网民偏于年轻化,年轻人处在青春期,思维更活跃,容易产生叛逆倾向和另类思维,意见表达往往夹杂着偏激的情绪、片面的观点甚至极端的理念。因此,网络民意有可能代表了广大民众的心声,也可能只代表了部分利益集团的主张,甚至有可能完全不代表现实民意,只是网民个人不满情绪的发泄。而失真的网络民意容易误导民众和社会舆论,甚至可能导致政府错误决策。因此,非制度化参与的人数愈多,破坏性就愈大,愈容易危害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其次,网络参与的扩大容易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导致道德伦理的失范。网络参与的绝对自由和“集体不负责任”特征,容易形成对自由的亵渎,加之缺乏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容易滋生对他人尊严与权利的侵害,成为一种网络暴力,“这种暴力与龙卷风在特征上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形成速度快、持续时间短但力量强度大、社会伤害深”[24]。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人肉搜索”就是这种网络侵权的具体表现。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参与者获得了空前的勇气和力量,从恶语相加到劫持域名、邮箱,甚至窃取他人的信息资料、侮辱他人人格,“网络暴力”打着维护道德之名行践踏道德之实。再次,网络政治参与导致的群体极化效应易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分析了网络社会的信息传递和交往机制,指出群体极化现象极易在网络上产生。“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25]网络参与所具有的实时性、便捷性、互动性和开放性,放大了个体行为的影响,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将数量庞大的网民卷入其中,从而产生极大的群体极化效应。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提出“沉默的螺旋”(The Spiral of Silence)理论假说,进一步说明了网络风险的放大原理:个人意见的表达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过程。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的强势,这种强势反过来又迫使更多的持不同意见者转向“沉默”,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网络上一个小小的极端事件有可能引爆网络舆论,引发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另外,网络上每个结点都有无数条链接,信息通过任何一条链接都能以光速在任意结点间传递,信息可以从任何一个节点获取,也可以传递给无数个节点。网络传播的这种超时空链接,使得信息传递与获取的物理意义上的时空不再存在,任何信息不管是真是假,只要达到引爆点,就有可能以燎原之势迅速在网络中蔓延。因此,一些对政府不满的公众、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就会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消息,制造混乱,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政治动员,破坏国家的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需要对社会政治结构进行不断调整和控制,社会学家罗斯(Edward A. Ross)提出社会控制的概念,认为社会控制的目标是社会秩序,也就是政治稳定,实行社会控制是为了规范公民个人的行为,使其符合社会秩序的要求。“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以稳定的不受人的情感影响的关系逐渐取代无常的私人关系”[26],维持这种关系的机制就是进行社会控制。同时,由于政治稳定内含着政治冲突和政治矛盾,需要有一种安全阀机制来化解或缓冲潜在的政治冲突,以达到政治体系新的平衡。“现代人本质上趋向于不满,在个人或集团发生利益或观念方面的冲突时,既要有一种至高无上的结构性约束的存在,同时又要有巨大的缓冲力量的存在,社会才有动态的稳定。”[27]刘易斯·科塞(Lewis Coser)指出,过于严格的控制固然可以避免或者消除社会冲突,但可能会导致公民个体的不良情绪得不到释放而累积起来,在触发事件的刺激下发生更大规模的冲突。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时可以部分消弭公民个体的敌对或消极情绪,成为政治稳定的一个安全阀。罗杰·卡斯帕森(Roger Kasperson)提出的风险的社会放大理论(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认为,风险在积聚的过程中,由于受个体或组织的价值偏好影响,有些风险被放大,有些风险被缩减。从网络风险衍变为公共危机是一个风险被逐步放大的过程,其中起关键性作用的便是作为触发点的网络突发事件,如果适度掌控这种突发事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充当调节社会政治稳定的“安全阀”,反之则会衍变为社会公共危机,危及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

网络政治参与视角下社会政治稳定的治理

基于网络政治参与视角下政治稳定的逻辑,治理网络风险需要从单一国家政府层面走向国家与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合作共治。构建政治稳定机制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亦是全社会的任务,需要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治理资源、技术和机制的有效整合。网络风险既是一种具体形态的存在,也是一种社会文化和心理的建构,基于社会层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基于国家层面的危机决策机制需要有机结合。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科学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迅速增强,以韦伯科层制理论为核心的传统公共行政范式面对现代政府的功能发挥已经显得捉襟见肘,政府管理的理论范式不断发生从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再到治理的变革。唐纳德·凯特尔在《行政过程中的政治:公共行政学新论》一文中指出,现代公共行政普遍面临使命界定、资源配置、能力要求、权责一致以及责任追究五大界域问题,围绕这五个问题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改革理论和改革方案,但效果都不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在网络社会和公共行政网络化的背景下,仍然以传统的理念与范式来思考和解决界域问题。所以,凯特尔认为在网络化背景下,由于界域的多维性、相对性与权衡取舍标准的差异性,只有抛弃传统的界域管理理念,政府才能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

随着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的式微,公共管理理论逐渐备受理论和实践界的关注。公共管理理论强调管理主体的广泛性,认为管理主体包括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和权威性机构等,管理主体间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公共管理职能。正如查尔斯·泰勒所指出,“‘距离’所象征的意义,是表示政府机关已经与普通公民脱节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疏远不仅会削弱政府的行政执行力,而且政府的政策也难以得到公民的广泛认同,因而会销蚀政府的合法性。同时,管理主体间的合作需要公共领域提供一个平台,公共领域不仅扮演限制权力的角色,还能够提供或破坏、升高或降低、支持或阻碍公共辩论与意见交流。在公共领域之中,不同主体间通过彼此真诚的交流,才能达成共识,建立起政府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网络因为拥有互为主体性、开放性、跨地域性和去时间性等一系列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特质,网络舆论具备了形成公共领域的必备条件,尽管网络舆论常常伴随非理性和制度外的情绪表达等缺陷,但网络舆论毕竟为广大网民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渠道,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直接交流提供了可能。通过网络舆论这一公共领域,可以稀释网络危机效应,把网络危机所带来的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且可以重构政府与民众间的信赖关系。所以,网络为公共管理主体间的有效合作搭建了平台,网络危机在带来政府合法性危机的同时也为新的合法性生成提供了契机。

因此,随着行政管理拓展为公共管理,管理主体也由政府一元转换为多元。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流行的“回应性国家”(The Responsive State)概念也要求国家把公民当做顾客、委托人等来看待,而不仅仅是选民。倾听顾客声音(Listening to Customers)就是政府公共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取长补短、合作共治。而伴随治理理论的兴起,罗森塔尔将公共危机的管理理念从“应对”推进到“管理”。“应对”是一种应急管理、临时措施,而相对于即时应对,“管理”是一种制度化行为。由管理再到治理,某种程度上适应了网络社会的现实需要。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指出,治理是各种公的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有学者指出治理的四大特征:(1)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3)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4)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28]治理这一互动过程体现出“自组织”特征,而自组织恰恰是系统达到有序状态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应对网络危机,需要政府、社会及公民等多元力量的互动与“自组织”,以求得多元主体之间的平衡。首先是权利的平衡,赋予政府之外的其他多元主体相应的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权利;其次是义务的平衡,在强调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明确其他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培养其主动识别、承担和消减风险的能力。政府在保持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的同时,需要扶植社会力量,发挥其“自组织”能力,实现合作共治。

具体到我国实际,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进一步调整,国家权力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政府开始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公民,社会与公民逐渐走向独立与自治。在公共领域,政府的行政权力已不再是唯一权力中心,许多社会组织也成为社会资源整合的重要主体。因此,在目前的网络治理中,政府为了实现治理的目标,就必须加强与社会和公民的合作,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和公民共同承担危机后果的权责体系。在网络危机管理中,政府在向社会和公民让渡公共权力的同时,也必然要求社会和公民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和道德责任,在“有效政府”的理念下,积极培育公民社会,拓展公民能力,发挥社会和公民的危机自救能力。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信息传播模式的革命,以前的信息传播是一个点到多个点的传播,而互联网是多个点到多个点的传播,难以区分传播者和被传播者,导致人人参与大众传播。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下,人们的自主意识增强,价值观多元,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增强。对此,政府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的监管和引导职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要正确地认识、科学地建设、创造性地运用和有效地管理数字文化和网络文化,使其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生力量;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精心组织网上正面宣传,高扬主流舆论,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网络公共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网络应用,着力提供积极健康、满足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网民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网络治理还需要与国际社会建立相互沟通协作机制,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维护本土安全。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频频利用网络进行扩散,为了防止国内问题国际化和国际问题国内化,需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与相关国家进行深入的合作,扩大多边框架内的信息交换,以有效遏制和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和政治稳定。此外,网络话语霸权正在成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施政治霸权的有力工具,它们在意识形态的输出方面充分利用网络作为传播工具,大肆散布其政治主张与价值观念,诋毁和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形象,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对此,我国需要利用网络文化平台,“走出国门”,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成果,进行广泛的国际间的文化艺术交流,不断提高中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因此,研究双边或多边框架内的国际合作以抵制网络渗透,对于维护网络安全和政治稳定也十分重要。[29]

注释:

[1]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2]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2页。

[3]约翰·布洛克曼:《未来英雄——33位网络时代精英预言未来文明的特质》,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31~32页。

[4]A. 托夫勒:《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第402页。

[5]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9~132页。

[6]莱斯特·瑟罗:《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02页。

[8]Chris Ansell, "The Networked Polity: Reg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Western Europe, in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13(3), 2000, pp. 303~333.

[9]张淑华:《网络对媒介民意表达结构的变革》,《当代传播》2009年第1期。

[10]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页。

[11]叶皓:《从宣传到传播:新时期宣传工作创新趋势》,《现代传播》2009年第4期。

[12]王金水:《网络舆论与政府决策的内在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13]帕深斯、莫顿等:《现代社会学结构功能论选读》,黄瑞棋译,巨流图书公司1989年版,第171页。

[14]徐大同、吴春华:《当代西方政治思潮——20世纪70年代以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77页。

[15]西摩·马丁·李普塞特:《一致与冲突》,张华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16]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民主的再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

[17]张永强:《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社会主义研究》1996年第3期。

[18]吴志成:《关于政治稳定理论的几个问题》,《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19]邓伟志:《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稳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8页。

[20]王金水:《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5期。

[21]罗伯特·A. 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尤正明译,求实出版社1989年版,第58页。

[22]乔岗:《网络化生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页。

[23]A. 托夫勒:《预测与前提》,载《托夫勒著作选》,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319页。

[24]严荣:《网络舆论与公共决策的自主性》,《学习时报》2008年12月9日。

[25]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26]E. A. 罗斯:《社会控制》,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27]查尔斯·泰勒:《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01页。

[28]童星:《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治理——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综合分析框架下的再考量》,《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7年第5期。

[29]参见王金水《经济社会转型视角下党的执政方式的衍变》,《江海学刊》2009年第6期。

来源:《江海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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