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农民网络视频抗争与基层治理

——以河南省D村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1 次 更新时间:2017-07-1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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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摘 要:农民的抗争方式有很多,例如依法抗争、依理抗争、依势抗争、以诗抗争、以舆抗争、以身抗争等,但以对网络视频的抗争研究,在学界并不多见。本文根据对河南省D村的调查,分析村民在网络上的抗争行为与内容,从而得出,视频抗争可以更为生动的、真实地再现现场,但在传播过程中的功效往往又受到一定的限制,而要想根治农民的网络视频抗争,不是去删除视频,而是从整体与根本上进行治理,打击村霸、及时回应网络举报、并设置“网络上访接待中心”。


关键词:网络政治;网络抗争;网络视频抗争;网络举报;基层治理


一、引 言


农民在遇到不公或者其利益被伤害的时候,有的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则会选择抗议。裴宜理认为,中国的底层抗争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1],这样就是说从古到今,中国历来就有抗争的传统。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作为底层的农民阶级抗争的方式也不同。仅就当代的抗争来说,肖唐镖就认为(2015):“近30余年来,中国民众的政治表达行动日益多元化,尤以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为典型的维权抗争行动最引人注目,国内外学界对此展开了极为热烈而富有成效地讨论。一些竞争性的相似概念竞相而出,如非制度化(体制外)参与,维权抗争,依(据)理抗争,依势抗争,机会主义抗争,反行为,服从的抗争,利益表达,以身抗争,依法抗争,以法抗争等等。”[2]从这些理解农民的抗争性行为的解释框架来看,因为事件原因、农民心态与环境因素等原因,所以抗争的表达也不同。


然而,这个概括却又有些不足,尤其是近些年的两个变化值得我们关注。一个是“艺术性抗争”,例如以诗维权、在被拆迁的房顶上悬挂国旗等;另外一个是“以网抗争”,例如农民在网络上发帖,痛斥基层干部腐败以博取网络舆论的关注与同情,进而以舆论倒逼的方式把问题解决之。在本文中,主要关注的就是后者。


为此,我们可以把网络中的发帖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字+图片;一类是文字+视频。“文字+图片”的网络抗争,笔者曾经在数篇论文中有谈及,例如《农民上访:利益表达的网络化及其治理——基于网络政治视野下的田野考察和讨论》[②],《网络政治视野下的抗争转型:基层干部腐败与农民的“以网抗争”——以鄂东G村为中心的调查》[③],等等。这些文章主要谈到的就是农民作为网民,在网络社区中(主要是在新浪微博中)利用“叙述”(文字)与“证据”(图片)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然而,以“文字+视频”的形式抗争,却很少被学界关注,甚至没有学者来专门对这样一种新的抗争形式进行研究。在本文看来,首先,之所以出现“视频抗争”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微博提供了这样一种“功能”,同时“视频”又具有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性”[3],这就会有更多的被关注可能性。其次,农民选择视频抗争的方式与文字抗争不同的地方在于,前者有更多的感染性、生动感与真实性。换句话说,视频可以把事件在过去发生的某个片段或者整体重现出来,这种再现感是文字无法比拟的。再次,人们的阅读偏好,似乎更加喜好点击视频进行阅读,而文字的枯燥、长串地表达等,在这一点上不占据优势。所以,基于这三个方面,网络视频抗争似乎更有传播性与传播力。进而,又因为视频内容多半是乡村干部打人,村民的口述、录播等,所以很容易导致读者对基层干部形象的“再认识”,甚至会伤害到权力的合法性。[4]


本文正是在上述逻辑下对河南省D村进行的网络田野调查。首先,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跟进,对该村村民发布的视频、文字等进行了参与式观察,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其次,我们对视频下面的评论进行了收集,看读者们是如何看待的。总而言之,我们对资料的收集尽可能的做到“概全”,也尽可能的做到“尊重事实”。这是我们的研究方法。


同时,本文的研究问题是:第一,农民如何利用视频进行抗争的?第二,在网络政治的视野下,农民选择视频抗争的原因?第三,农民采取视频抗争的功效有多大?局限在何处?第四,农民的这种抗争方法,政府又该如何应变?进而,治理农民的抗争,政府应该如何从根本上进行解决。


二、现象:农民的“网络视频抗争”


网络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社区”,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共同体”(滕尼斯,2008),尤其是利益方面的结盟,会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与知识分子们的正义感瞬间结合,从而形成一股巨大的舆论旋涡,且有的内容长久不衰,并非是波浪性。[5]


例如,在网络社区中,被基层干部伤害的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往往选择一种比较独特、新颖的抗争方式来加以维权,这正是我们在本文中所论述的网络视频抗争。且这样的维权周期,有的以“月”来计算,有的以“年”来计算。


具体而言:


首先,我们所调查的香花镇D村,其属于河南省淅川县,地处豫鄂两省结合部。西濒亚洲最大的人造淡水湖丹江口水库,是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在明朝景泰年间,王应美自陕西三原县翠恒村迁厚坡蛤蟆洼,再迁于此岗,称王美岗。后因村旁栽种香花刺玫生长茂密,清末易名香花岗。”1982年由香花人民公社改为香花乡,1994年改为香花镇。现在统辖29个行政村,人口约5万人。2008年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开始,香花镇的阮营村等22个村庄居民开始外迁,我们调查的D村就在其列。


其次,D村某村民之所以在网络上发布视频+文字进行抗议,主要是自己的土地受到了侵占。以下是她发布的内容:


“我的父母是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香花镇杜寨村九组的村民,一 生勤勤恳恳想着努力奋斗让自己的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2017年3月8日14点20左右我和我妈妹妹抱着孩子在院子里面晒太阳,一辆黑色豫R.C359C 冲进我家院子直接把家具之类的撞坏了,看到村支书F[④]下车,他就开口大骂,我就问是什么情况,村支书F和他儿子方西就过来拳打脚踢。嘴里面喊着,那么厉害都特么的敢报警,我想让谁种地就让谁种!中间过程中对我和我妈不仅拳打脚踢对我们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中间不断的威胁我们包括现在还在威胁我们(目前母亲因为受到了惊吓,精神间接性失常,还在医院观察治疗,说要我们一家都活不下去,父亲吓的躲起来,时常联系不上。)我看到事情不对就去偷偷打了110,在派出所没到的那段时间又打电话喊人过来帮忙打我们母女,最先到的Z和他的老伴一个负责打我妈,他老伴负责辱骂我们,Z和F父子一起殴打我们母女!(有视频证实和出勤警察证实)深知我们都是无名小卒,F无视法律的存在,报警的话警察也不敢处理他。曾经我为生在这样的法治社会而自豪,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有法可依;保护着我们普普通通人的权益,我父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只希望辛辛苦苦种点地努力过更好的生活,可是我们都错了,F能利用关系走上了村主任的位置;自立为本村的村主任又利用职务之便买卖南水北调遗留下的土地,任由他自由分配。以权谋私,左右官吏,欺压百姓。帮帮我们。”[⑤]


按照该博主的说法,事件的大致可以概括为:因为南水北调遗留下来的土地被村支书F“自由支配”,但博主一家却不同意,故而F、F的儿子、Z夫妻等一同殴打该村民一家人,并且“放狠话”、“即便报警也无用”等。如此,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才选择在网络上进行抗议。


笔者又根据博主发布的视频(在微博上公开的视频),听到如下对话:“你打什么打?···你打我干啥,你打我妈干啥?你打···你打···”[⑥]等等。并且,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妇女起初是跪在地上抓着另外一位男子的外套边角。她一边说,一边抓着。


同时,拥有43万粉丝的“吐槽爆料”博主对该视频进行了转发,且评论说:“村霸得瑟不了几天了,让他这几天在家先吃点好的!”[⑦]这里面还有一个插曲,根据我们的观察,博主之前发了几次视频,但是都被删除,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段对话:“吐槽爆料:上传视频,我帮你转!//@叫我幽灵小姐:发了好多次了,都被删除了。没办法发了个截图。[泪][泪]//@宋林涛微博:……//@叫我幽灵小姐:被新浪微博屏蔽了![泪][泪][泪] 查看图片 //@宋林涛微博:#微讯播报#为何不发下,凭个截图能说明什么?//@叫我幽灵小姐:视频在我这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之前博主并没有采取视频抗争,但是经过网友的质疑和出谋划策以后,她想到了上传视频或许可以获得更多的关注。而发了视频,又遭遇删除,后来又有“大V”因正义感等原因主动站出来要帮助博主维权。所以,视频再次发出,@吐槽爆料 予以了转发,瞬间在网络社区形成了舆论。同时,也形成了网络视频抗争的景观之一。


同时,这样的抗争模式在网络社区中并非个案。例如2017年3月11日发生的“网曝长安区一村主任打伤一家三口人”一案。根据网友曝料:“3月11日,笔者接到西安市长安区群众投诉,称其80岁的奶奶、父母亲无辜遭到村委会主任的殴打,害得有家难归。中午时分,我与受害者杨星一起便来到了西安航天总医院,见到了被黄良街道办事处上北良村委会主任罗永虎打伤住院的一家三口人,她们哭诉着全家人的不幸遭遇,期待着公平正义!”并且配上视频,时长达4分57秒,至今[⑧]阅读1万次,转发48次,评论20次,点赞15次。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大连商人陈谷嘉对宪法起誓,视频实名举报宝能系姚振华、姚建辉兄弟与大晟文化(600892)惊天罪行!!!”等等,都是利用网络视频来进行抗争的案例。但不得不提的是,河南D村所发生的事情与西安长安区的这件事情不同的地方在于,前者是受害者自己发布视频,大V进行转发,后者是大V直接发布受害者的视频。最终的效果都是一样。


就当视频被转发以后,D村的这位村民紧随其后发布了一条微博,并有多位网友转发与评议,内容如下:“村霸一直电话不断过来威胁我们母女,母亲因为精神间接性失常怕再次刺激迫不得已手机关机。//@民-国News:帮转! //@巴山以东:令人愤怒!两会期间还敢这样无法无天,村支书暴力驱车冲撞农舍,殴打母女,大家看到帮转!实在没有办法才这样网上求助的吧?@财经网”;“回复@勇子的天使:这几天我找了很多平台上打电话问了,都是回复7~15天给回复//@勇子的天使:老乡,我建议你去南阳市网上问政平台,找有关部门投诉,过几天就有人来管了。”“那是他们对我动手动脚的时候,手机逛了//@张学辉律师:镜头太恍没看到什么…已经报警了,警察也不敢怎么处理他,派出所的警察都怕他,拿他没办法,迫不得已求助于网络。//@南阳博哥:全市政法机关在2017年全年开展“打黑,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等等。


我们综上可以发现:第一,该村民的确是利用网络发布视频来寻求帮助;第二,作为村霸的村支书的确是伤害了村民的利益,而且还造成了二次伤害;第三,法律未能及时出面[⑨],导致该村民不得不采取网络维权。总而言之,我们看到了一副乡村的图景,也看到了作为网民的村民如何利用视频来进行维权。问题是,他们为何要选择网络呢?为何选择视频呢?这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


三、原因:“权力-利益结构之网”与农民的网络视频抗争


(1)“权力-利益结构之网”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吴毅认为(2007)“随着政治的世俗化,农民维权的合法性困境确已降低,但中国改革开放的单项度特征决定了它并不可能因此而打破权力体系统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格局,相反,单项度的改革却在以市场或法律的力量强化权力机器运作与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尤其是在县乡基层社会,因人际流动和社会分层小于城市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权力机器在失去神圣不可冒犯之特征的同时,却日益呈现出以官权力为轴心来编织地方社会的经济、利益与人际互动关系的结构之网的趋势,地方经济活动往往围绕‘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而展开,而具体的社会成员也往往因各自在这一结构之网中的位置而决定其特殊的地位与资源占有和分享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一般的经济活动是无法不受这一关系之网的影响的,而官民博弈即使出现,也同样无法不受这一结构之网的约束,从而显示出对维权行为的重重阻碍。”[7]


如果把这样的一种解释放在本文所关注的河南D村村民网络视频抗争事件中加以理解,即为权力的相互勾连造成了庇护主义,进而导致村民在强大的“利益结盟”与“结构无缝”中无法维权。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村支书F是依靠背后的势利获得该职位,这就说明它与上层的权力存在关系,形成了一个基层政治生态中的“权力网络”,而F与他的同谋者编织的这个网络又把线下的利益表达与诉求的渠道“堵住”,从而让村民无法依靠线下的法律等方式进行维权。为此,维权的可能性就被无形地逼入到线上。进而,网络就成了一种突破“权力-利益结构之网”的工具,帮助受害的村民获得舆论支持以维权,但概率又相对较小。[⑩]原因在于:首先,村民并不了解网络舆论产生的内在逻辑,尤其是一些公关公司对舆论的点燃,是由他们自己的方法,所以凭借视频去引发关注,并付出金钱买“热搜”,这条路显然对农民而言不太合适,也负担不起这个成本。其次,由视频所产生的舆论引爆,就需要大V等加以关注。正如我们在此事件所看到的那样,如果不是“吐槽爆料”对其进行支持和转发,或许作为43万粉丝之一的“你”很难有机会在“大海”之中知道河南居然还发生了这种事情。再次,如果不是网友地提醒——“图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那么该村民会把手里掌握的视频公之于众吗?很难说。如果不是大V在背后支持,她会把一次次被删除的视频再发布出来吗?也很难说。因为笔者在很多次的田野调查中,曾经看到过什么叫农民受了欺负而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不计其数。同时,要知道,农民的本性中还是存在一些自我矛盾的地方,尤其是在没有支持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比较保险、安全的方式去过活。[8]


(2)“网络视频”抗争的原因分析


其实,选择网络视频抗争不仅仅是线下表达不通,还与网络、视频的特性有直接的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网络的传播性与便捷性。戴黍认为(2001):“网络传播具有低成本、传播快、高速度、大容量、多功能、可互动、跨文化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特征。”[10]所以,利用网络以及网络视频来抗争,反而比起线下去上访维权要方便很多。


其次,视频的生动性与感染性。采用视频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动态地展现出事件的过程。例如D村村支书F打人,我们可以通过视频来察看到他是如何打的?同时,视频又把事件发生的场地、声音、图像等包含在其中,尤其是声音与图像的结合,比起文字更具有感染性与情绪性。这就会带动阅读者和点击者的情绪,并转发之,由此传播面就扩大了。


再次,视频的真实性与流畅性。[9]正如上文所述,视频把种种因素纳入其中之后,真实性就更强,因为视频可以很好的再现当时的场景与行为等。同时,我们可以从D村拍摄的这段视频来看,前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根据视频原理,可以保持非常流畅的播放。这就为故事的叙事提供了支撑。


所以,结合目前的利益表达困境与视频自身在网络上传播的优势,可以很好的理解为何农民会选择用视频来加以反抗和维权。一方面,利益表达存在困境,尤其是线下的利益表达,例如进京上访等,往往存在风险、成本的问题,而线上却可以通过专门的举报通道或者在微博社区中发帖求助,虽然也涉及到一些风险问题,却在成本层面要小许多、便捷层面要容易很多。另外一方面,网络视频的抗争与网络、视频的特点有关系,但是,虽然其可以更好的表达利益,就效果而言,又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换句话说,利用网络视频抗争到底有多大用?效果怎么样?局限在何处?这是我们接下来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四、利弊:网络视频抗争的功效与局限


前面我们虽然谈到了一些农民选择网络视频抗争的原因,但却没有更为深入地去分析网络视频本身为何会被农民选择。具体而言:(1)网络视频抗争的功效。第一,网络视频抗争,意味着用视频来表达利益的诉求,这比起纯文字的东西要更有说服力。第二,网络视频抗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微博社区里的读者情绪;第三,网络视频抗争可以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的发生画面,尤其是可以动态去表达、再现现场。如此,之所以有这样的功效,一方面是网络本身的特性决定,另外一方面是视频的特性决定,在微博社区中,二者融为一体,从而造成了以上的效果。但是,选择网络视频抗争又并非是完美无缺的。(2)网络视频抗争的局限。第一,不是每一个视频都可以成为“焦点”。笔者曾经在2015年写过一篇名为《中国的底层网络抗争已经失效》的文章,我在该文中谈到:“其实,网络举报或网络抗争,大多数是没有效果的,网络最多充当了发泄的渠道,而不是利益诉求的有效平台。至少,能够发表言论,发帖,就意味着路还没有被堵死,还是有希望,那么就不至于走极端。但是,被举报者其实是很有可能看到举报的内容的,只不过在力量的较量上,被举报者要远远大于举报者,故而不怕。”[11]同时,“我曾经在《网络暴力:“多数人的暴政”与言论自由的滥用》一文中阐述过,中国的网络舆论就像是冲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而当我们到达后面一波的顶点时,往往忘记或被忘记前面的事情。”[12]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网络视频的抗争,在功效方面往往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大,至少个别事件会成为舆论的爆点,但绝大多数淹没在自媒体的喧闹之中。第二,受制于拍摄与视频本身的特性。a.拍摄者和发布者需要承担一定的拍摄风险,这与后期对事件进行文字描述相比,更容易受到他者的“阻碍”。我们可以从D村村民发布的视频来看,总是“晃动”,并有威胁他们拍摄的声音,这足以说明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去拍摄,视频的质量也就不佳。b.视频如果过大,过长,则播放的流畅性就会受到影响,最终“抗争-舆论”的效果也就要小许多。


为此,当网络抗争的局限性大于功效的时候,就会发生D村村民所遭受的待遇,一直在网络上呐喊,从3月9日至今,无论怎么“艾特”(例如@平安中原 @清风中原 @巴山以东 @微看南阳 @永不言败_胡钢 @南阳周边事 @河南卫视 @南阳新闻广播 @南阳人的南阳事 定位:南阳·淅川县),一些政府的微博就是不回应,也不表示是否看到了村支书打人的视频。还有,就网络抗争而言,笔者还在麻城调查时也遇到这类的情况,“例如湖北麻城陶亭村的一位网友(老农民),利用互联网经常在网络上发布与当地政府的博弈结果。追问政府的职责,并且对政府表达相当的不满,主要原因是政府征占了他的地。但是,这类的抗争效果,可谓是几乎没有。一方面,虽然麻城市市委书记杨遥开通了微博,但是,他从来不回应。如果说他对农民所反映的问题有关切,那么就不会导致农民始终如一的抗争,除非是那种谋利型的抗争。另外一方面,媒体也失声。对这样的抗争,他们更多选择的是新闻性,而不是利益是否应该被媒体的舆论所挽回。这也就只能靠农民自己对自己形成一种舆论的围观,最后就会导致极端行为的发生。”[13]所以,很难说网络视频抗争最终的效果能有多大,但是能够受到舆论的关注,把问题解决了,这是最好的。


五、对策:政府该如何应对村霸与网络举报


任丙强认为(2011)“伴随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其矛盾,我国社会进入到一个社会冲突凸显时期。农村因拆迁、选举和环境污染等原因而引发的上访、维权以及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增加,而且农村群体参与呈现出一种无序化和暴力化的趋势。”[14]正如我们在D村所看到的一样,也是一种暴力。这样的暴力又是因为土地问题而导致的村支书占据“权势”一方对村民进行伤害。


当村民无助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在网络上进行举报,同时我们还看到有评价说:“令人愤怒!两会期间还敢这样无法无天,村支书暴力驱车冲撞农舍,殴打母女,大家看到帮转!实在没有办法才这样网上求助。”[11]所以,综上所述,要治理农民网络视频抗争的“根本议题”(孔飞力,2013),就需要政府治理这种村霸的“乱作为”。同时,在网络上对这样的发帖进行及时性的回应。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就可以解决农民的网络抗争的现象。


具体来说:


第一,如何治理村霸害民?(1)制度方面: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2)治理方面:“一方面,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社会综治等方面将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将综合运用经济建设、教育宣导、舆论推动等多维度社会治理措施。各地方政府积极发展经济和教育,使适龄人员有事可做、有书可读,从长远角度消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存在根基。”[15]这也就是说,要从整体上进行治理,从而形成多方联动,精准打击,把村霸害民斩草除根。同时,更需要做的是打掉“村霸”的保护伞好,如县、市对村霸进行保护的官员。


第二,政府如何应对网络举报?(1)不要删帖、销号,而需要广开言路,设置“网络上访接待中心”。面的网络举报的治理,并不是提倡“删帖”、“销号”等,而是要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把老百姓的急切当做自己的急切,可以更好的听老百姓的心声是什么?所以,治理网络举报的最佳办法是广开言路,让群众发泄和举报出来,但凡合法的举报与网络行为,都应该加以重视。并且安排专门的部门,例如“网络上访接待中心”来进行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信肯定不会有如此之多的“呐喊”在网络上几乎是“随处可见”(搜索关键词,出来很多相关内容)。(2)及时处理。正如《该如何面对“有图有真相”的网络举报?》一文里所说的:“既然有图、有真相,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重视,有关部门要及时与举报者对接上,调查清楚,无论是非曲直,总得要有个官方的结论和说辞,否则不仅是威信扫地,工作难以开展,还会使那些热衷于监督的市民寒心。再者,如果采取冷处理,那么会增加当地百姓心中的质疑,使政府陷入信任危机。”[16]


所以,解决网络举报、网络视频抗争等这些问题并不难。同时,看到问题的本质也不是很难,就是需要去真心实意的做,而不是懒政,否则网络上的抗争声音会更多,网络上的视频抗争也会更多,这样的视频传播开来,或许伤害最大的不是被打者的“脸”,而是伤害政府的公信力与合法性。如果它们被伤害,则对于社会治理与社会稳定而言,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六、总结


本文从首先对D村进行了一个大致的概括,然后根据网络调查所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对目前D村民村民网络视频抗争的现象进行了阐述,同时指出了他们进行如此之抗争的原因。最后,分析了网络视频抗争的利弊。还有,如何从源头、根本上治理网络的这种抗争。


值得一提的是:首先,网络视频抗争在学术界中的研究并不多见,尤其是这样的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这也是本文的学术创新所在);其次,网络视频抗争有其自己的特点,但是处理的方式,笔者认为:不需要注意网络视频本身,而是要注意视频里所包含的行为,因为它更像是一个确凿的证据出现在了网络之中,并富有生动性、真实性的在传播,对干部与政府形象损害巨大。


所以,本文认为:从整体性上治理的同时,还应该设法去真心实意地去解决,否则,因为懒政、不作为[12]、乱作为所导致的百姓“民不聊生”,最后这股怨气要么就指向政府,结果就是:农民要么用暴力来伤害无辜,要么就是暴力互害。如此,网络视频抗争就显得十分微小了,因为线下的伤害力比线上或许还要大。


参考文献

[1]裴宜理(著),阎小俊(译).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J].东南学术,2008(3):4-8.

[2]肖唐镖.中国农民抗争的策略与理据:“依法抗争”理论的两维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12.

[3]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论资产阶级社会的类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13-16.

[4]刘晨.隐形的政治:高压反腐下的腐败变形与“腐因”再分析——基于网络田野调查的案例考察[J].党政研究,2017(2):21-26.

[5]刘晨.被围困的社会:转型中国的政治想象与乡村理解[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87-89.

[7]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7(5):21-45.

[8]Scott, J .Weapons of the Weak: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pp.63-64.

[9]短视频的好处[EB/OL].[2017-3-11].http://www.iqiyi.com/w_19rrejfffx.html.

[10]戴黍.网络传播的特征、问题与对策[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8-13.

[11][13]刘晨:中国的底层网络抗争已经失效

[EB/OL](2015-8-28)[2017-3-14].http://www.zgxcfx.com/sannonglunjian/73113.html.

[12]刘晨.网络暴力:“多数人的暴政”与言论自由的滥用[J],红旗文稿,2013(9):16-17.

[14]任丙强.农村环境抗争事件与地方政府治理危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5):98-102.

[15]铲除“村霸”,除了放狠话还有什么狠招?

[EB/OL].(2017-2-21)[2017-3-14].http://china.huanqiu.com/mrwx/2017-02/10169157.html.

[16]四川在线.该如何面对“有图有真相”的网络举报?

[EB/OL].(2014-9-18)[2017-3-14].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4/0918/c178291-25684123.html.


作者简介:刘晨(1988-),男,湖北荆门人,澳门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澳门大学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农村廉洁建设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政治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知识分子社会学、网络政治学

[②] 原载《海南热带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③] 原载《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④] 按照学术规范与伦理原则,本文将其称为F。

[⑤] 材料来源:“我叫幽灵小姐”(新浪微博博主),http://weibo.com/u/2110741072?refer_flag=1005055013_&is_all=1,发布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今,这段材料被转发次数146次,评论86条,点赞32个。其中不乏拥有粉丝量为43万之多的“吐槽爆料”(新浪微博博主)进行转发。

[⑥] 视频地址:http://weibo.com/u/3217459400?topnav=1&wvr=6&topsug=1&is_all=1#_rnd1489240487953,上传时间:2017年3月10日,时长:21秒。

[⑦] 时间:2017年3月10日,21点19分。请见http://weibo.com/u/3217459400?topnav=1&wvr=6&topsug=1&is_all=1#_rnd1489240487953,上网时间:2017年3月11日,22点01分。

[⑧] 时间:2017年3月11日,22点09分。

[⑨] 有时候法律的出面却又是“很无力的”,例如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

[⑩] 村民选择利用微博等信息工具加以对自身所受伤害的维权与反击。这样的反击行为,更多是自卫与自保。且与线下不同的是,线上能够达到维权的可能性更多来自于舆论,而不是既存的法律。

[11] 时间:2017年3月10,地址:D村当事人的微博。

[12] 李克强总理曾说:“不作为”也是腐败。


原文刊于《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此文原文,以发表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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