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之后,新一代领导层面临的十分重要的任务,是舒缓日益严峻的社会矛盾和各种暴力事件。这里有两个目标:一、中短期内,相当程度地舒缓矛盾的激烈程度;二、中长期内,釜底抽薪解决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的深层诱因。
中国实行市场经济20年来的重大偏差是,政商高度结合不但导致社会呈现“哑铃型”结构(即富人和穷人庞大,中产阶层负荷沉重),更重要的是导致“富人富得来路不明,穷人穷得心有不甘”这一十分危险、几乎酝酿着革命种子的社会基础。中国各地此起彼伏的社会风波,已经让人明显嗅出了这一点。
因此,新一代领导层能否在维稳思路方面有战略性重大调整,与能否下定决心退出市场一样,成为未来三年里一个关键性的观察指标。
中国近年发生在各地的社会稳定事件,表面上看似乎只是“星星之火”。但如何使“星星之火”不致形成“燎原”之势?这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切入口。
中国国家机器这些年的做法是刚性维稳,从治安和舆论两方面入手的控制措施日趋严厉,其结果是治标不治本,社会气氛和官民关系更为紧张。近年虽有广东等地的“创稳”思维和举措,但似乎依然远水救不了近火,也未见广泛推广,各地社会矛盾和治安形势依然严峻。
中国国家机器对社会矛盾的性质及其程度,显然存在严重误判。今天星星点点的社会稳定事件,有两个特点不容忽视:一、这些社会事件迄今都不以推翻现政权为目的,而都有其十分具体的诱因;二、这些事件即便加起来,其程度也尚未达到动摇现政权的目的。
但这不等于人们可以继续拖延对这些社会稳定事件的诱因的解决,更不等于可以采取刚性维稳的方法来解决(实际上是激化)矛盾。事实上,若任由这一趋势蔓延下去,那么中共所担心的执政基础受到损害,将早晚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仅如此,若任由这一趋势蔓延,那么未来三、五年内各地的社会风波将继续激化,最后导致难以收拾的局面。
正确把握和区分各类骚乱的本质
当前摆在中国国家机器面前的问题有两个:一、从深层上,如何认知市场经济的深层规律,以培育社会来逐渐化解矛盾?二、从表层上,如何改刚性维稳为柔性创稳,不再以暴制暴,继续激化本已逐渐升级的社会矛盾?
这里又有几个问题需要仔细研究:一、各地出现的社会稳定事件,其来源和性质到底是什么?二、这些社会事件与今天迅速转型的社会和政府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这几年的各地社会稳定事件,就来源而言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一、因土地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如广东乌坎村事件;二、因劳资纠纷而产生的风潮,如珠江三角洲一带不断出现的工潮;三、因上马非环保项目而出现的民间抗议风潮,如几年前的厦门PX风波、今年的什邡、启东和宁波事件等;四、因执法不公而导致的民间抗议,如几年前的贵州瓮安事件等。
上面的几大类社会稳定事件,就其性质而言又可以分成几种:一是直接与政府或政权机关有关的,如执法不公而引起的事件;二是纯粹在社会层面产生的纠纷,与政府并没有直接关联;三、虽是社会层面产生的纠纷,但由于背后有政府的参与或影子,因此民间抗议的矛头很容易对准政府。
由于在大多数事件背后都有政府的影子,因此民众往往不愿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上解决这一问题(实际上即便诉诸社会层面,也可能无济于事),而更愿意直接找政府,到政府门前请愿和示威。这背后的深刻原因,恰在于政府对经济事务的过多、过深的介入。
一旦民众将矛头直接对准政府,一些地方政府也就自动对号入座,认为民众的矛头就是对准自己,于是开始考虑动用公安力量等国家政权工具。即便在一些与政府无关的群体事件中,政府为了防止骚乱,也倾向于以各种方式使用警力维稳。在事件现场,由于民众情绪的激动,实际上很难避免警民冲突。这样做的结果,是将本来属于社会层面的矛盾,直接上升到了政治层面,政府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卷入了纠纷,官、民、警三方实际上都成了受害者。
“权利公民”博弈“计划政府”
从理论上说,在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里,政府面对民众情绪和社会矛盾,最巧妙的办法是“金蝉脱壳”,把矛盾重新推回到社会层面去博弈,而自己则充当“和事佬”。西方有句谚语:“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用于今天的中国现实,这里的“上帝”就是政府,它仅负责规则的制定和监管,而不介入具体事务,民众有事也不会首先想到找政府;而冲锋陷阵的“凯撒”就是社会,它应拥有一套调节矛盾的有效机制。
但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中,这一点却完全不可能实现,因为今日中国根本就没有一个健全的民间社会,以及可赖以调节矛盾的有效机制。因此,所有的矛头只能都对准政府。
这种矛盾,深刻折射了“权利公民”和“计划政府”之间的反差与博弈。
所谓“权利公民”是指中国经过20年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当部分城乡居民都已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自然产生了权利保护意识;而所谓“计划政府”,则是指在过去20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中国各级政府的功能和各地官员的思维,依然未能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
“权利公民”与“计划政府”之间的反差,虽然表面上看不见摸不着,但实际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生活中一个十分严重的结构性反差。
上述问题的解决在过去若干年,因各种原因在相当程度上被推迟和搁置了。社会的许多经济和社会交界处的矛盾,无不由此而产生。近年北京高层提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似乎意识到了问题的本质。但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了地方层面,究竟是变成“管理社会”还是“社会自治”?前者是向计划经济的倒退,而后者则是向市场经济深层规律的进发。
所有这些,显然都早已超越了政法部门所能掌控的范围。中国一个大省的维稳办主任曾对我说:“政治体制再不改革,我们这活就没法干了。”
但对中国各地的政法官员而言,了解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及其深层逻辑,将有助于其在实际工作中对维稳的“度”的把握。实际上,要各级政府完全退出社会,把矛盾交给社会去博弈和解决并不现实;要各级政法部门完全放弃刚性维稳的方式也不现实。但各地在维稳上出现的最多的问题,恰恰是对维稳的“度”的把握。这显然又需要各级政法官员不但要成为本行业的专家,同时更要成为对中国转型深层规律具有把握能力的“杂家”。
宣传系统:须摆脱落后思维
这一道理同样适合中国各级宣传部门的官员。前述的所谓以暴制暴,不仅指政法部门的作为,同时也包括宣传部门在社会矛盾激化之下对舆论和思想的控制。实际上,一味依靠控制舆论来维持表面稳定,一如在不触及“病理”的情况下一味掩盖“脓包”,总有一天要出大事。
当今天的中国已经形成主流舆论场(即传统的平面和电子媒体)和非主流舆论场(以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为主),尤其是当大量民间情绪都在互联网上流传、发酵的情况下,传统的“管卡压”方式一如刚性维稳,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将催生和激化矛盾。
在这方面,政法和宣传系统官员的思维和观念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笔者与中国各地官员接触的印象来看,思维最开放、能力最强的每每是地方一线负责人和政法系统官员,而思维和行动最保守的则是宣传系统的官员。这一印象可能以偏概全,也可能挂一漏万,但笔者只是想说明,在中国转型的关键时刻,除体制因素外,官员的观念和素养往往将决定方向正确与否。
“十八大”后,中国能否在维稳思路方面迈出战略性调整的一步,其关键因素也在于此。(来源: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