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学:我对“评法批儒”运动的批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79 次 更新时间:2012-11-2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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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学  

1974年,我国曾经开展过一场声势浩大的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这场运动不仅批判“林彪反党集团”,而且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也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但“法家”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肯定与赞扬,评法批儒运动实质上变成了“颂法批儒”运动。1974年8月,我向上海《解放日报》投稿,对“颂法批儒”运动进行批判;当时全国上下都在轰轰烈烈地“颂法批儒”,我为什么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对其进行批判呢?

三年困难时期,我还是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初中学生,那时我曾给毛泽东上过一封反映农村真实情况、批评“五八年大跃进”、主张“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整顿干部作风”“大力发扬民主”的万言书。(陈定学:《一个中学生向毛泽东上万言书》,见《炎黄春秋》2006年第6期)由于上万言书,1965年1月,我被打成“反动学生”、“小彭德怀”和“小反革命”,被开除学籍、团籍,送农村监督劳动改造,并屡遭批斗、涂黑脸、挂黑牌、住牛棚、捆绑打骂、游街示众,受尽了折磨与打击!我在农村劳动改造了8年之久,尽管一同下乡的知青大都安排了工作,但由于头上戴着“小反革命”的黑帽子,我一直无法参加工作,一直在农村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直到1973年的岁末,费尽千辛万难,我才被义马矿务局招收为煤矿工人。

我被分配到义马矿务局下属的千秋煤矿,千秋煤矿又把我分配到“五四掘进队”,我成了一名掘进工。刚刚踏进煤矿的大门,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就开始了。矿上专门召开全矿职工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批孔、评法批儒的1号文件,还传达了江青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关批林批孔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为了动员工人们参加大批判,矿上和队里每天都要组织矿工们开会,学习中央文件和报纸上的大批判文章。五四掘进队的工人大多来自贫困农村,文化程度不高,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对大批判文章中经常出现的儒家、法家和儒法斗争的历史难以理解,对其中的古文更是不知所云。为了帮助工人们理解大批判文章,队领导让我给工友们读报纸,并对一些难懂的古文、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加以解释。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我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大批判材料和文章,也有机会认真阅读这些材料和文章。为了便于政治学习,队里订了《人民日报》《河南日报》《解放日报》等报纸,那时的报纸几乎变成了批林批孔、评法批儒专刊,不仅连篇累牍地刊登“梁效”(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罗思鼎”(上海市委写作组)和“唐晓文”(中央党校写作组)的大批判文章,而且还登载了许多工人、农民大批判组织的文章。这些文章几乎是千文一面、万口一声,竭力贬低、污辱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骂他是“孔老二”、“丧家犬”,批判儒家厚古薄今,“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开历史的倒车,是“反动派”;而对法家却大加肯定和赞扬,说法家主张中央集权和郡县制,是厚今薄古的,在历史上是向前进的,是“革命派”,于是法家被捧到九天之上,儒家却被打到十八层地狱之下。1974年6月18日,《人民日报》社论《在斗争中培养理论队伍》说:“两千多年来的儒法斗争,一直影响到现在,继续到现在,还会影响到今后。” 1974年6月19日,江青在“天津市儒法斗争史报告会”上说,儒法斗争“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一直到社会主义社会,都贯串这个。”“没有(儒法)矛盾,历史就不能存在。”按照江青等人的说法,儒法斗争成了中国历史的主线,而中国历史也变成了一部儒法斗争史。不仅如此,这些文章还借评法批儒之机,百般美化封建统治者秦始皇等人,竭力为“焚书坑儒”等暴政辩护,公开为封建专制制度大唱赞歌。毛泽东还亲自赋诗曰:“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为了给江青当“女皇”制造舆论,这些文章还大肆吹捧女封建统治者吕后和武则天。例如“梁效”在《法家代表人物介绍》中说:“刘邦死后,惠帝懦弱,吕后为防止发生动乱,决定亲自掌权。在尖锐的斗争中,她积极推行刘邦制定的路线,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政治家。”

在学生时代,我曾读过许多哲学、政治和历史著作,对历史上的儒家、法家以及封建专制主义有一定的认识,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们对封建主义的批判更是记忆犹新,所以当我学了批林批孔、评法批儒的文件,特别是读了“梁效”、“罗思鼎”和“唐晓文”等人的文章后,引起了我的质疑和反思。在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只不过是两个不同的学派,二者治国理念、治国方法不同,也各有优劣短长,例如儒家主张“仁政”,主张“民为贵,君为轻”,而法家却主张君主专制,主张阴谋权术,主张用严刑峻法对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可是为什么主张“仁政”,主张“民为贵,君为轻”的儒家成了“开历史的倒车”的“反动派”,而主张用严刑峻法对人民实行残暴统治的法家反倒成了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派”?难道大搞阴谋权术,对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就是“推动历史前进”,就是“革命”吗?在历史上,儒法两家曾经发挥过各自的作用,历代统治者也大多采用“外儒内法”、儒法兼治的方法。由于治国理念不同,这两个学派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论,但两个学派之间的学术之争怎么可能变成大规模的“儒法斗争”呢?怎么可能贯穿中国历史的始终呢?又怎么可能成为中国历史的主线呢?假若“儒法斗争”成了中国历史的主线,那广大人民群众和封建统治阶级的斗争又成了什么“线”呢?秦始皇、武则天和吕后等人都是封建统治者,他们都曾对人民实行过残暴的统治,共产党一再宣称自己是一个推翻一切剥削制度的革命党,可是为什么一个革命党却百般美化封建统治者,并竭力为封建专制制度和专制暴政大唱赞歌呢?

通过质疑和反思我认识到,评法批儒运动公然歪曲历史、颠倒是非,竭力美化封建统治者,公开为封建专制制度大唱赞歌,这其中隐藏着一个极大的阴谋,这个阴谋就是借尸还魂、复辟倒退!它借的是法家之“尸”,还的是封建专制主义之“魂”!假若他们的阴谋能够得逞,那么在中国大地上就会堂而皇之地出现新的“皇帝”或“女皇”,封建专制制度就有可能公开复辟,而20世纪的中国也有可能倒退到封建社会!后来我把这种认识写入《孟姜女与秦始皇》,称其为“批林批孔运动中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历史已经进入20世纪的70年代,可是有些人仍然念念不忘“皇帝梦”,念念不忘复辟封建专制制度,对这种假革命之名行封建之实的行径,我十分气愤!

然而,运动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周围的人们都在“拿起笔作刀枪”,投入到大批判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把自己的思想深藏于心中,只能把满腔怒火压抑在心底。然而,上海《解放日报》的一篇大批判文章却像导火索一样引爆了我的一腔怒火,1974年7月7日,《解放日报》刊登了上海利华造纸厂工人理论学习小组写的《揭穿“孟姜女哭长城”的历史假面》一文,该文认为“所谓‘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完全是孔孟之徒出于尊儒反法的需要,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编造出来的。他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硬是随意捏造历史,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秦始皇头上。”这又是一篇公然美化封建统治者,公开为专制暴政大唱赞歌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义愤填膺、拍案而起,积压在心中的一腔怒火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我再也压抑不住自己,我决定写文章反驳这些谬论,决定对评法批儒运动进行批判!

公开对评法批儒运动进行批判,这在当时无疑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行为,稍有不慎,就会带来灭顶之灾。那时我住在集体宿舍,一间大房子里住着十几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根本无法撰写这样的批判文章。为了有一个安全的写作环境,我特意向队里请了几天假,回到了家里。我的爱人张怀宁是同我一起下乡的知青,我们一同插队到义马矿区一个偏僻的小村庄,由于那时她仍然留在那里,所以我们在那里有一个简陋的小家。回到家后,我就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专心撰写批判文章。由于心中积压了太多的话语,也由于我对这些问题已经进行过反复思考,所以文章写得很顺手,短短几天就写成了《孟姜女与秦始皇》一文的初稿。

《孟姜女与秦始皇》一文大约1万字左右,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的是“儒法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在评法批儒运动中,江青一伙以及“梁效”、“罗思鼎”等御用文人任意拔高儒法斗争,鼓吹儒法斗争是中国历史的主线。为了批驳江青等人的谬论,我通过大量历史事实论证了春秋战国和秦王朝时期的阶级斗争,论述了儒法之间的分歧,并探讨了儒法斗争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关系。通过探讨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儒法斗争和阶级斗争“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斗争,新兴的地主阶级与旧的奴隶主阶级的斗争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一个新的剥削阶级代替另一个旧的剥削阶级的斗争,这种斗争的本质是广大奴隶对奴隶主的阶级斗争的一种折射,一种反映。只有广大劳动人民对奴隶主的阶级斗争才是最彻底地反抗旧制度的斗争,才是促使奴隶制崩溃,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初稿第7 页)这就是说,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对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才是中国历史的主线,而儒法之间的斗争只不过是阶级斗争的“折射和反映”,所以“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这两种斗争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以阶级斗争否认儒法斗争,更不能以儒法斗争代替阶级斗争。”(初稿第11页)既然儒法斗争和阶级斗争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斗争,既然儒法斗争只是阶级斗争的“折射和反映”,那么儒法斗争就不应该被任意拔高,它也不可能替代阶级斗争,更不可能成为中国历史的主线。通过以上探讨,我批驳了江青一伙以及“梁效”、“罗思鼎”等御用文人们的谬论。

第二部分讨论的是“秦始皇与阶级斗争”。 1973年9月23日,毛泽东在会见埃及副总统沙菲时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有名的皇帝,我也是秦始皇。林彪骂我是秦始皇。中国历来分两派,一派讲秦始皇好,一派讲秦始皇坏。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见《“批林批孔”运动始末》,《红旗》杂志,1994年2月)毛还公开说自己就是“马克思+秦始皇”。由于毛把自己比作秦始皇,于是在评法批儒运动中,江青一伙以及“梁效”、“罗思鼎”等御用文人们就百般美化秦始皇,竭力为秦始皇辩护,公开为秦始皇的专制暴政大唱赞歌。为了批驳这一谬论,我在文中历数了秦始皇的罪恶,并通过大量历史事实证明,秦始皇并不仅仅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有名的皇帝”,并不仅仅是“法家实践家”,而且还是“地主阶级的总头子,他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了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初稿第13页)我在文中写道,秦王国采用法家的建议,用爵位来赏赐军功,每一级爵位都要赏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形成了新兴的地主阶级。由于地主阶级巧夺豪取、兼并土地,结果造成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秦王朝采用法家的治国之术,用严刑峻法对人民施行残暴的统治,“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百姓)”“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发现两个人交谈就将他们吊死在街头)”,结果造成了“赭衣(罪犯)塞路,囹圄(监狱)成市”的恐怖局面。前211年,东郡人痛恨秦始皇的残暴统治,在陨石上刻了“始皇死而地分”,秦始皇就下令把陨石附近的百姓全部杀光。秦始皇为了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灭六国后,在渭水北岸修建宫殿145处,安置掠自六国的美女和珍宝。即位初年,就在郦山修建自己的陵墓;公元前212年,又在渭水南岸大修阿房宫。秦始皇动用大量人力,大兴土木,修阿房宫和郦山墓用人70余万,修长城征民工60余万,南戍五岭又调发人50余万,而供军需、运粮饷的人又不知多少。当时的总人口不过2000万左右,而秦始皇动用的人力竟达180万之多!秦始皇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广大人民生活十分困苦,“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淮南子·人间训》)正是由于秦始皇和秦二世的残暴统治,当陈胜、吴广这些被压迫得走投无路的农民揭竿而起的时候,愤怒的人民“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而秦王朝也很快在农民起义的烈火中灭亡了。(见初稿第17页)

通过以上分析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中国从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进程中,秦始皇作为一个法家实践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他是有功绩的;但是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他用严刑峻法对人民施行残暴的统治,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的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犯下了滔天罪行,所以秦始皇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暴君,是一个历史罪人。对秦始皇应该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评价,既不能把他骂得一无是处,但也不能忘记他是一个封建暴君,不能忘记他曾对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所以决不能因为秦始皇是法家就对他一味美化和赞扬。通过对秦始皇功与罪的分析,通过对秦始皇的客观评价,我批驳了那些一味美化秦始皇,为秦始皇专制暴政大唱赞歌的谬论。

文章第三部分讨论的是“孟姜女与秦始皇”。为了美化秦始皇,为了替秦始皇的暴政和罪行辩护,《揭穿“孟姜女哭长城”的历史假面》一文用了许多笔墨来考证“孟姜女哭长城”这个故事的真伪,认为“杞梁妻哭城”的事比秦始皇修长城要早300多年,所以“孟姜女哭长城”和秦始皇没有关系,企图以此来开脱秦始皇犯下的罪行。我对此进行了反驳:“‘孟姜女哭长城’本身就是一个民间故事,所谓民间故事,就不一定非有可考的真人真事不可。虽然在秦始皇时代没有‘杞梁妻哭城’之事,但丝毫也不妨碍‘孟姜女哭长城’这样的事存在。”(初稿第18页)我在文中继续写道,秦始皇“不顾民力,大肆修建阿房宫、郦山墓,增修长城,有多少像范喜良那样的人被秦王朝判为‘刑徒’,离开家乡,离开家庭,被押送到咸阳,被押送到荒凉的边塞。……当严冬到来的时候,刺骨的北风呼啸着,鹅毛大雪纷纷落下,这些可怜的‘刑徒’们穿着褴褛的衣服,拖着疲惫的身躯,在阿房的工地上,在郦山的墓地中,在荒凉的长城,从事着繁重的劳动。…… 他们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或是白发苍苍的老母,或是骨瘦如柴的老父,或是新婚不久的妻子,可能正倚在门旁,向远方颙望。听着呼啸的北风,看着纷纷的大雪,想到他们远在千里之外服役的亲人们,衣衫褴褛、生死难卜,他们怎能不挂念?怎能不心如刀割呢?这时一定会有一些勇敢的父母、勇敢的妻子、勇敢的儿女,不畏艰难和路遥,给亲人送去寒衣,看望亲人的生死。像孟姜女那样勇敢而又深情的女子也一定会有的,当她们带着自己精心缝好的棉衣,怀着一颗炽热的心,千里迢迢、历尽艰辛走到长城的时候,可是迎接她的不是自己心爱的丈夫,而是一堆白骨,她怎能不悲痛呢?怎能不放声痛哭呢?当然,长城是哭不倒的,然而,编故事者让长城被哭倒,这不正表现了人们对秦王朝残暴统治的憎恨吗?”(初稿第19页)在秦始皇的残暴统治下,“有多少个范喜良,在阿房工地上,在郦山墓穴中,在长城脚下死去;有多少个孟姜女千里寻夫,为失去丈夫而痛哭!考证不到一个范喜良,会有多少个张喜良、王喜良和无名喜良存在;考证不到一个孟姜女,会有多少个赵姜女、李姜女和无名姜女存在!这是秦王朝阶级压迫的必然结果,怎么能说是‘莫须有’呢?怎么能说是‘往秦始皇身上栽赃’呢?”(初稿第20页)通过论述我认为,“《揭穿“孟姜女哭长城”的历史假面》一文混淆了儒法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以儒法斗争代替阶级斗争。…… 把‘孟姜女哭长城’这个阶级斗争的优秀表现形式当作儒家的毒草来批判,这是错误的。”(初稿第21页)

初稿完成后,我又进行了反复修改,定稿后又工工整整地誊写了一份,准备寄给《解放日报》社,同时给编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全文如下:

上海市汉口路274号《解放日报》编辑部

编辑同志:

读了贵报所刊“揭穿‘孟姜女哭长城’的历史假面”一文后,颇有所感。此文虽短,但却代表了批林批孔运动中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为了辨明真理,弄清是非,我写了“孟姜女与秦始皇”一文,同利华造纸厂的同志们商榷,望贵报能予刊登,以便促进批林批孔运动的健康发展。

此致

革命敬礼

读者 吉扬

1974年8月7日

给编辑的信写好后,需要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否签自己的真实姓名?在这个问题上我踌躇许久。三年困难时期,我给毛泽东上万言书时,签的就是真实姓名,结果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倘若这次仍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那极有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灾难。这时我想起了鲁迅在《两地书》中所说的“壕堑战”,革命者不仅要奋勇击敌,而且还要善于隐蔽自己。《三国演义》中的大将许褚赤臂上阵,中了箭是活该!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我决定不签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签上化名。根据毛泽东《沁园春·长沙》一词中的“激扬文字”,我取名“吉扬”,并在文中签上了这个名字。我的批判文章终于完成了,假期也结束了,我必须回矿上班,在回矿的路上,我把文章投进了邮筒。

我的文章一直未能公开见报,当然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长期以来,我国的报刊被严格控制,像我这样的反叛文章是很难发表的,所以我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新法家的残暴比他们的老师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多少人仅仅因为错说了一句话、错写了一个字,就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有多少著名知识分子仅仅因为不驯服,就被投入监狱,就被迫害致死。所以公开批驳那些不可一世的大人物,公开批判评法批儒运动,是非常危险的,轻者遭牢狱之灾,重者就会引来杀身之祸。13年前,正是因为给毛泽东上万言书,我小小年纪就被打成“反革命”,受尽折磨与打击,所以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后果,我是一清二楚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冒极大风险去批判评法批儒运动呢?鞭策我的就是自己的良知和良心,督促我的就是一个读书人的社会责任心。那时我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地位卑微,与那些声名显赫的大人物们相比,我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无名之辈,也许我反对的声音十分微弱,也许我的批驳还不是那么深刻有力(例如仍未跳出阶级斗争论的窠臼),也许我的批判起不到多么大的作用,但是,当我们的国家遭受劫难的时候,当那些封建专制主义的魑魅魍魉兴风作浪的时候,当那些披着革命外衣的新“皇帝”和新“女皇”准备粉墨登场的时候,我大胆发出了反对的声音,奋力投出了自己的一枪,自觉担当了一个读书人的社会责任,我的良心感到些许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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