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 黄彦杰:风险时代的中国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516 次 更新时间:2012-11-0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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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 (进入专栏)   黄彦杰  

从没有概念到危机四伏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风险社会》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风险社会”即将在东方的中国形成。

的确,这本旷世名作甚至没有提到中国。在二三十年前,风险还没有真正成为中国社会学者关注的焦点,更没有进入中国人的日常词汇。在一个刚刚走向“商品经济”的中国,大多数人的生活还处于一种类似于传统社会共同体的模式之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生活遵循一套比较固定的规则和节奏,人们的日常行为都有一个比较确定的预期。这些期望是家庭、单位和国家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赋予的。在这种制度下,预期被严格“计划”和管理:国家牢牢掌握着社会资源的分配,对个人占有的生活资源采取既封顶也封底的全面控制。

生活在这样一种秩序下的人们面对生活中种种无法预料的事件,往往会试图用古老的“命”“运”来将其合理化,会通过传统的命理学加以窥测,会抱着“好人一生平安”式的朴素信仰在心理上规避它。即使是特别活跃和敏感的1980年代的知识界,似乎也没有对“风险社会”这种概念产生太多兴趣。换句话说,那个年代的中国与西德社会完全处于两个不同世界,中国社会缺少产生“风险社会”的制度环境,当然也就缺乏产生“风险”的心理条件。

在西方,“风险社会”始于中世纪城堡政治的解体,而市场化则使风险社会成为现实。风险社会既是一种客观存在,更基于一种趋于理性计算的社会心态——理性计算取代了传统习惯和规则,它又是社会生活的货币化和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后果。只有社会的货币化和市场化达到一定程度,当精确计算和细致规划不再是统治者的核心工作而成为人们生存所必需的时候,风险作为一个概念的价值才凸显出来。中国也如此。

风险概念在中国真正流行,还是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也就是在1994年全面经济改革之后。从那时起,中国社会对于风险的强烈感知几乎与改革步骤平行。“风险”首先产生于经济改革的核心区域,例如私人企业、股市、保险业以及改制中的国企,然后随着市场化的脚步扩展到教育、医疗、住房、土地和就业等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最后更通过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生态灾害、粮食安全等全局性议题,逐步成为关乎整个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

风险社会的兴起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生存方式。人们发现,生活最大的“未知数”,例如生命的长短、财富的多少、文化的高低、事业的成败、地位的高下、权力的大小,以及各种人伦情感的维系,都已经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以前曾被认为无法改变或者很难改变的,除了生死,现在似乎都可以依照主观努力来改变了,而且成为衡量一个人的能力、意志甚至道德品质和生命价值的基本尺度。

这诸种尺度中又以财富为核心,因为财富逐渐成了决定其他价值的衡量标准和交换手段。没有人能预料到,中国人在经历了几十年几乎没有个人财富的生活之后,现在又必须面临一种财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中的生活。以前一直处于生活边缘的,由身份支配的财富问题,现在变成了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中心议题。以前一直没有进入不确定领域的问题,从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到工作甚至婚姻的稳定,现在居然变成了很多人日常的担心。先前主要是一个人面临的失败和破产的风险,逐渐变成整个社会对于老无所依的恐惧,对于钱不值钱的忧虑,对于世风日下的警醒,对于水和空气的担心。从风险的层次上来讲,人们越来越感到社会风险的集团化,即从个体风险发展到了系统或者社会风险。

简而言之,短短20年间,中国已然从一个对风险没有概念的社会,变成现在这样一个很多人存有危机四伏感觉的风险社会。这不能不说是当今世界的最大变局。一开始,中国人还是对市场所带来的自由和解放抱有无限期望的。1990年代初,许多人下海,虽然最后多数人可能并未获得成功,但现在占据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私营企业和私营资本,正是当时一些有勇气承担风险者的丰厚回报。

在全面改革刚开始的年代,风险常常被看作是机遇的代名词。最重要的,社会主流对于蒸蒸日上的国民经济形势和发展前景,并没有任何异议。换而言之,社会共识认为系统风险比较小。

但到了最近几年,从留学移民到投资移民,精英移民变成一种无法遏制的趋势。似乎就在短短几年之间,人们看到一种风险社会的爆炸式成长,很多人开始要逃避中国式的自由(如果借用哲学家弗罗姆“逃避自由”的名言)。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国社会“风险化”来的这么快?中国式的“风险社会”与20年来的经济和社会变局有什么关系?理解这些现象的成因需要进一步分析中国式风险社会的结构。

中国式风险社会

让我们对风险做个最简单的分类。前面提到风险可以分为个体和系统的,前者主要影响个别的人、家庭或者企业,后者则可以波及某个地方社会,全社会的某个层面,整个国家甚至于全球社会。这是以波及范围而论。

如果以风险的涉及时间或者危机酝酿时间而论,系统风险又可以分为短期的或者阶段性风险和长期的或者结构性风险。这个时间界限因风险源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大抵在5年到10年之间。在这种分类下,与价格波动,GDP增长,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传染病、群体性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相关的风险,可以看作是主要由随机条件决定的阶段性风险。经过社会长期博弈形成的利益结构、产业布局、人口结构、资源环境、发展模式以至于整个经济政治体制,则是结构性风险的重要来源。后者才会对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个体长期福祉造成决定性影响。多数情况下,结构是形成一种局势的基本条件,结构性风险正是以各种事件频繁爆发的形式展开的。

按照贝克的风险理论,风险的分布和转移是当代风险社会权力分布的关键机制。贝克甚至认为,风险社会的社会分层标准,不是经济地位定义的社会阶级,而是以风险分配制度定义的风险群。

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一种风险分配制度——现代保险制度,其本质就是通过货币和市场化将个体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从而部分解决了市场经济下的个体风险问题。国有经济制度,本质上也是一种风险分配制度。国有经济通过垄断全国市场的一个部分或环节,保证了稳定的销售额和经营规模,但同时,另一些企业则由此被迫分担更高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分配制度将国有经济和财政风险分散给社会。

不同风险群体之间的风险转移,构成了风险社会另一个重要的运行机制。例如中国1990年代的福利市场化改革,虽然市场化了医疗、住房和高等教育,但对于部分公务员的福利却维持了原有分配原则,这种政策的实际结果就是治理者构筑城堡,将风险从国家工作人员转移到城堡外的社会群体。此外,产业转移特别是污染企业转移,其实也是一种带有交换性质的风险转移。在这一转移过程中,转出地需要面临未来就业和经济增长风险,而转入地往往需要用环境污染的风险换取就业和经济增长。

风险既可以在群体间转移,也可以在不同类型之间转移,例如将短期随机风险转化为结构性风险。例如在一个投资结构性过度的国家,利用增发货币、促进投资的手段刺激GDP增长,虽然可以暂时避免经济停滞,但长期却会加深结构性不平衡,诱发更多危机。这种转移手段虽然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进行结构调整,但也为将来的结构调整增加了困难。

1990年代的经济改革,也是一种大规模的风险转移行为。当时的经济结构也许还没有遭遇全面危机,而改革导致的下岗和下海,必然会给千万国企工人带来许多风险,但如果没有改革,整个经济体系面临的结构性风险只会越来越高。这是1990年代改革的基本课题。

在一个市场化的大局下,风险转移是伴随经济和财政权力转移的结果。这种转移的基本规律是,权力和资本的集中,常常意味着风险的转移和分散。

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风险转移,大概要数1990年代中期的全面经济改革。这一改革又可以分为两个基本主题,即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市场化与货币化,以及国家财政和经济权力的巩固。这两个看起来相互矛盾的方面其实并不矛盾。一方面,1990年代中期的改革放弃了对商品流通和劳动力流动的控制,建立起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为中小企业奠定了存在的基础,将亿万农民工转变为低技术的产业工人;另一方面,改革加强了中央对金融、财政和资源的控制,使国企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并将地方政府变成土地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发展型政府”。这种全面改革不仅仅意味着收入格局的调整,更涉及了一连串的风险再分配。

从总体上讲,中国式的风险分配服从金字塔规则:中央财政和央企集中了经济和财政权力,但负担最小的短期风险;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权力其次,但面临风险更大;民营企业只剩下进入部分市场的权利,却要以高利率的形式分担最多的风险;社会整体尤其是底层个体则承担了最大的风险。这是因为:底层最缺少各种显性或隐性的福利,最缺乏各种必要的社会保护,但却要面临完全的市场竞争。他们缺乏必要的工作技能,这就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市场所带来的个人风险。许多人生活在“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甚至死不起”的状态下。即使是号称“中产”的城市白领阶层,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生活成本的增长往往超出预期,有人把这种心态戏称为“不敢生病,不敢辞职,不敢生育”。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分配结构下,另一种通行的办法是将短期风险转移为长期结构性风险,然后再向社会转移,向后代转移。最为常见的转移途径是通货膨胀和环境污染。只有当中国从西方(主要是美国)引进了现代货币金融体系,实现了“中体西用”,这种转移才有可能。

最为常见的例子就是许多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的“政策机会主义”。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和税收引进大化工项目,几乎无一例外地将环境污染的巨大风险推向地方社会和子孙后代。部分上市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更是利用了中国股市的漏洞,利用虚假的信息向股民转嫁风险,更有甚者,以股市为工具明目张胆地坐庄和圈钱。部分大型国企在海外投资中显出的不审慎,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决策者能够把损失的风险转移到国家层面而免受个人损失。近年来,地方政府动则千亿、万亿的投资计划,其目的也只是短期的增长,而不是长期的效益。最典型的政策机会主义,无过于用扩大投资和地产泡沫的办法来促进短期的经济增长。这样的做法,或许在短期内提高了平均收入,但在中长期则需要全社会咽下通货膨胀和经济结构进一步扭曲的苦果。

不难看到,中国式风险社会的特点,并不在于其内容和形式,而在于人为的分布体系。从国家层面所面临的恐怖主义、金融风险、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和资源枯竭,到个人层面的疾病和工作安全,这些社会风险的主要来源在中国和其他社会都能找到。

但中国特有的完备彻底的国家危机转移系统,在世界上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风险分配不均衡是各国的常态,但像中国这样的极度不均衡恐怕也属异类。很难想象,为中国经济运行承担最大风险的,例如像农民工和农民这样的“弱势群体”,同时也是社会保险覆盖最小的群体。

换而言之,中国式的“风险社会”似乎并不是贝克定义的那种代替了阶级社会的新型组织,因为中国的风险分配格局几乎复制了社会阶层的分布格局,对任何个体而言,风险与权力和财富完全成反比。

形形色色的风险策略

中国特色的风险分配格局产生了一系列制度后果。这些后果正在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改变着中国社会。机会主义可以说是最典型的风险规避策略。

设想一个小企业或者作坊,一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能力影响产品市场的定价;另一方面在国有银行、资源供应者(地方政府或者国有企业)、市场管理者和更大企业面前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之力,其所剩最后的生存之道就是尽量在与消费者匿名交易过程中通过降低品质谋取微利。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小型食品加工厂,就必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自然是消费者面临的风险。这里表面上是小供应商通过市场制造了风险,其实则是将体系风险转化为消费者的个人风险。在这种博弈中,唯有企业规模小,不易追踪,注销容易,所以机会主义才可行。

但机会主义的盛行,又不限于小企业。毕竟许多大企业的利益来源于众多供应商,许多大企业,事实上也成为了小企业的共谋者。

中国经济的投资比重持续增大,消费率徘徊不前,其实也跟风险分配格局有莫大关系。中国教育、医疗和住房的高度市场化,意味着任何中产家庭为了购买房产、子女教育和年老看病必须积累大量存款,富裕一点的还为子女未来出国留学和移民积累资金。民营企业面临比国企更大的经营风险,平时也必须积累。与此同时,对中央财政和央企盈利有利的资本集中制,以及分税制导致的地方政府的“开发”动力,又意味着透过国有银行的国家投资必然是发展经济的最佳选择。这样一来,高投资和高储蓄率就变为一种全社会风险策略造成的一种结果。

房地产投机现象也可看作是一种风险策略。当银行真实利率为负,股市无法估计的时候,民间资本大量投向房地产不失为一种既能规避风险又能快速盈利的理性行为。房地产投资之所以被认为低风险,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地方政府可以从地价上涨中牟利。投机者事实上与地方政府的短期利益一致。当然,这种房地产投机事实上就是一种快速转移策略,在房价狂涨的时期,只要能卖出就自然能转移风险,风险最终会有最后的买主来承担。但是房地产泡沫的体系风险终究太大,而且无法继续转移,最终有可能导致整个经济在不久的将来走向崩溃,于是,中央政府这时采取了积极行动,利用行政手段强力控制了房价。

公务员热是另一种十分普遍的风险策略。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之所以会热衷于报考公务员,主要是看到了公务员在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福利,以及工作本身的稳定。但从深层次上看,这种集体选择之所以理性,正在于它是一套行之有效的规避风险策略,目的在于规避劳动力和福利的市场的巨大风险。从近年来猛增的报考人数看来,这笔保险费还是相当高的,转而言之,权力的溢价或者普通劳动市场的风险之高,几乎是有增无减。

当然,正如许多个体的风险规避策略,虽然对其本人而言是理性和有效的,但对于整个体系而言则是无效率的,从效率方面看,大多数情况是资源的错配和浪费,从结构方面看,则是进一步强化了体系的刚性,促使长时间结构性风险的进一步积累。

在某些地方和产业,贿赂也可以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策略。在中国的风险分配体系下,地方政府的底层,也就是直接的社会监管者,同时也是整个国家体系中风险最高的一个层级。这个层级的政府面对来自上级巨大的压力,承担着社会治理的各种随机风险,但按照金字塔原则,它们从国家财政大跃进中获益却是最少的,故而有很强的动机执行“政策机会主义”。而被监管者面对直接监管者,如果能够通过交易,形成一种互利互惠的关系,则可以最小化被机会主义伤害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种非正式的金钱交易就会取代原来的监督关系。获益的自然是交易双方,而遭到破坏的则是整个监管规则。

从这里可以看出,普通人对于国家主导的风险分配格局常常采取一种无奈的“搭便车”策略,努力成为政府一部分的利益共谋者。房地产投机是如此,公务员热是如此,贿赂的动机亦是如此。房地产投机看准的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益,得以与地方政府共享风险;公务员看准的是国家财政的自利性,得以与国家财政共享风险;底层的贿赂者看准的是底层执法者的利益困局,得以与基层政府共享风险。表面上看,这些交易结果都是双方受益,但从长远看来,这些搭便车行为最终都导致一种结构性的风险。

吊诡的是,国家通过一套制度设计向社会转移了风险,而社会成员则通过依附国家,将风险或转移给余下的人,或者变成结构风险向后代转移。

在全球化时代,移民当然是一种成本极高但比较彻底的风险规避机制。最近几年,中国对外技术和投资移民都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尤其是收入最高的私营企业主,根据今年的《胡润中国财富报告》,调查显示竟有四成表示考虑移民国外。至于以裸官为代表的官员移民作为一种体制内的风险规避还不计算在内。这一趋势表明近几年来中国社会结构性风险的升高。这些移民者普遍对他们的财产安全和将来的社会经济走向表示担忧。这种规避对于中国本身而言当然是极其不利的,因为这些人如果留在体系内部,或许能够构成一种改革的压力,而一旦伸出体系之外,则基本无法影响改革进程。

当代中国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传统术数等传统命理学和道观、佛寺香火的复兴。这当然是传统策略的一种复兴。这种复兴绝不是近年来国学热的一个插曲。例如近年来“四库全书”的很大一部分都在标点和重印,但术数类几乎整套重印则是一个颇让人意外的独特现象。

当然,在当今世界的知识体系中,“命”学早已经无法登上大雅之堂,术数的复兴也并不能说明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但传统命理和佛道的复兴确实能反映当今社会尤其是精英阶层对于中国式风险的一种焦虑。这种焦虑的一个原因在于,西方既有的社会理论,特别是风险社会的理论,无法对当代中国的风险社会的遽然兴起做出合理解释,或者即使可以从学理上解释,却无法在个人情感层面消除不确定感,于是,这种极大的不确定感造成了无法满足的知识需求。

中国式风险社会的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就是社会情绪和心态。如果说,精英层还可以比较奢侈地从传统中寻找安慰的话,底层面临无法规避的风险就不可能如此从容。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当全社会意识到这种风险分布的体制性,就会形成一种普遍的受害者心态:仇富、仇官和对公权力及官方话语的不信任。这是因为人们在作出判断时,主要依据的是自身的处境和社会心态,再基于相似或者对立的原则想象他人的处境和心态

例如最近几年讨论较多的“空气特供”,也许并不属实,但社会普遍倾向却认为是真的。又如去年的“抢盐风波”,更反映了民众心理深层次的不确定感。各种风险群之间的心态,进一步导致了一种社会意识的极端分裂。这种分裂表现在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精英之间,但更体现在精英和社会底层之间。在分歧严重且相互怀疑的“风险群体”之间寻找共享的价值和目标,自然就变成了一件天字号难题。

社会面对无法逃避风险的最终策略是集体抗争,甚至暴力。如果说不合理收费和突击检查等还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来规避,但明目张胆破坏规则的、掠夺性的风险转移,无论是以整顿秩序、维护稳定还是经济开发的面目出现,最终都可能激起社会的集体行动。近几年多起环境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结构性风险正如一个长期债券,无论你怎么“重构”(restructuring),无论你将其偿还期限延得多长,最终也会有偿还的一天,而且还得连本带利一起偿还。对于个人而言也许还能规避,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却没有办法再作转移。

管理高风险社会

从某种意义上看,高风险社会是中国经济政治体制设计的基本预期。1990年代中叶的经济改革,大体形成了一个中央集权化、地方竞争化和社会市场化的全民发展动员体制。这种体制下的中央政府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关键环节和可支配财政资源的大半,因而具有极强的应付危机能力。历数这十几年来的各类重大危机,例如1997年的金融危机,1998年的洪涝灾害,2002年的“非典”危机,2008年的汶川地震,2009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目前体系确实都能比较有效的应对。如果我们把经济停滞看作另一个最大的结构性风险,那么这个体系的基本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

这种应付总体性危机的制度,现在却要面对很大程度上是自身造成的各种日常化的社会风险和危机,以及更大的总体性危机。众所周知,中国现在的“高风险社会”其最大的风险并不是国家的存亡或者经济的崩溃,而是市场化所带来、涉及基本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方方面面的风险。这种风险又极不对称地强制性分配到抗风险能力较差、声音也最为微弱的社会群体:中小企业、社会底层、年轻一代以及子孙后代身上。这些风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抗争行为,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现在国家为维稳所支付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在为这种分散在社会各层面尤其沉淀在底层的系统风险买单。

管理中国式高风险社会,最直接的方式当然是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将分散在社会底层的风险重新由国家承担起来。但这样做也许还远远不够。这是因为中国式的高风险社会其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许多地方不尽合理。在这种体制下,对抗风险最有力的权力和资本过度集中于中央和国家,而风险却分散到体系外成员,特别是底层社会和子孙后代。因此,管理这种高风险社会的核心是改革当前的风险分配体系。

首先,必须改革当前的决策过程,利益相关方尤其风险承担方应该参与决策。任何政策都必须有一个专业详尽的风险分析报告,并且做到信息公开。例如企业改制,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甚至是地方投资计划等,都必须让民众有完全的知情权,让民意参与到决策过程。

其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一般成员的基本福利,特别是医疗、住房和养老,即使不能做到均等化,也必须要货币化和市场化,让市场化的福利风险在体系内外共同承担。在收入方面,公务员收入标准也必须要以社会平均为依据。在当前的福利制度下,公务员热还会不断升温,官民矛盾和心理落差必然进一步拉大。相反,如果公务员和社会大众能够共同面对市场风险,就会大大提高整个社会控制风险的能力。

最后,国家财政应该加强社会保障的力度,尤其是在教育、医疗、住房、失业、养老这些基本生活领域。这也许是当今社会改革最紧急的一项任务。当前社会保障支出虽然有所提高,但还远远无法弥补社会风险对底层的伤害。国家社会保险不仅要做到全面覆盖,还应当尽量均等化。例如现在有些农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如果只是区区十几块钱甚至更少,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此外,国有经济体系的改革和财政体系有待全面改革,这才是全面改变风险分配格局的关键。这方面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中央放权于地方,地方让权于社会,国有企业的进一步企业化。同时还要加强社会对于国家重大决策的监督和参与能力,完善各个层次上的责任制,保证决策者对各种社会经济决策长期后果负责。这样才能改变“高层决策,基层承担风险;国家行为,社会承担风险”的尴尬局面。

英国政治哲学家柏克曾将社会描述成这样一种契约:“这种契约不只有活在世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在世的、已死去的、尚未出生的人们间的关系”。我想,柏克如果活在当下,一定会在这个定义中专门加上一个关于风险分担的条款。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成长,无视长期结构性问题,将结构风险留给社会、传给后代,这完全是一种竭泽而渔的发展模式。这样一种模式,不会导致新的契约的建立,反而会摧毁原来默认的社会契约。从一个历史的眼光看,只有从现在开始逐步改革滋生机会主义的社会经济体制,改变这种风险无限转移的趋势,才能担负起中华复兴的历史责任。

来源:《文化纵横》201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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