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华:如何理解中华文明及其与西方的差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63 次 更新时间:2012-08-22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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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华  

二 、如何认识中华文明?

(一)中华文明的整全思维

  

如果说西方文明采取的是分化思维,那中华文明则与之相反,采取的是整全思维。这种思维没有对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世界进行明确区分,依据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世界观来理解万物。以最为经典的易经为例。易经说,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种阴阳八卦学说是支撑中华文明颇具代表性的观念,它很多时候决定着中国人对世间万物的理解。当然,不能否认阴阳八卦学说的相对合理性,受其影响而形成的中医、人与自然相和谐等一系列事物和思想都有其合理性。但也不能否认的是,这种八卦思维也有其不足之处。例如在人伦之中,将男子视为阳、女子视为阴,由此形成了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可见,阴阳八卦思维的缺陷就是它没能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由此造成它在解释有些事物时显得很荒谬。而依我之见,阴阳八卦思维的这种缺陷来自于它本身不是一种分化思维,它将世间万物均看由阴阳两性构成,认为把握事物中的阴阳两性就可获取对事物的正确理解。所以,它本质上是与西方分化思维差异甚大的整全思维。由于它是整全思维,因而在中华文明之中,没有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的明确区分。

这种整全思维是怎样形成呢?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还原的方法求得一些合理性解释。我们可以设想,在距今大约七千年的时代,中华文明的先祖伏羲通过对天地间万物的细致观察,就得出了万物均由阴阳二性构成、万物通过阴阳不断的相互转化运动。毫无疑问,得出这种对万物内在机理的认识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今天的科学也认为:构成事物最基本的是相互作用的微粒。所以,伏羲在七千年前就能得出与此类似的认识,是非常伟大的成就。但由于这种认识建立在对大量经验进行直观的基础之上,它不能确认万事万物必定由阴阳二性构成,也无法说明阴阳二性的具体构成。伏羲只是在对大量事物进行感觉之后,直观的得出了万物均由阴阳构成的观点。所以,伏羲的这种思维本身就是一种整全思维,它将万物均包容在之中,用阴阳思维对其进行理解。类似老子所说的道、孔子所说的道,都是与之相似的整全思维。因为,如果去追问老子或孔子道为何物、道的运转规律如何,他们也无法确切告知。他只能以一种抽象的话语告诉我们“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抑或是“道不远人”的观点。所以在中华文明之中,先哲们在普遍建构自己的宇宙观时,他们都没有从正面的角度精确告知宇宙的精确图式,只能侧面对宇宙的某些特征进行抽象化论述。如我们所知,先哲们的思维只停留在阴阳抑或是道、五行等抽象概念的描述上,无法对这些概念进一步进行详细的分解,给出一种能被人之常心就能理解的图式。

因而,在中华文明之中,普遍的倾向就是将形而上的道看成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认为只有少数才德兼备的圣贤才能真正理解道的内涵,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绝无可能知晓。所以在中国的传统之中,世人普遍带有崇尚权威的习惯。因为在国人的潜意识之中,只有权威才能真正理解至高的道、只有权威才能根据道对天下进行治理。但事实上,如果对道的内核进行追问,估计权威也不曾知晓道具体为何物、应该怎样用好道,因为道的背后很可能是空、是无。所以当某一权威被认为合法之后,权威就得依照它对道的主观理解对道进行解释和运用。可见,中华文明的整全思维本质上是基于人之主观理解而成的,它用之来解释万物并在实际运用时带有随意性。当然,中国古代圣贤基于高超的本质直观的能力而行成的对道的认识,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正是这些对道的经典解释,使得根据道而成的思想和方法能够使得中华文明创造出丰富的文化。但正如上文所说,由于这种整全思维本质上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因而导致它在解释和处理很多事情上并不合理。为此,我尝试着来探讨这种整全思维对中国古人理解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产生的影响。

(二)中华文明对主观世界的理解

我们知道,对主观世界的理解指的是对人之具体构成的理解。在整全思维作用下,显然很难将人从万物之中独立出来单独对人进行探讨。如我们看到的这样,整全思维是以一种比拟化的思维来思考人。人立足于天地之间,而天地万物生长运行是有规律的,因而人活着也得遵循某种规律,这种规律就是人伦。所以,在整全思维作用下,中国古人最先感知到的就是人要成为有道德的人,必须建立人伦以实现生存的有序。有此,在中华文明传统之中,从道德角度来理解人是重中之重。中国古典文献对人伦道德的大幅探讨,是为明证。而这种人伦道德建构的前提来源于天道。当古人认为天道由阴阳二性而成、遵循阳动阴静相互作用的规律时,就理所当然地把人道中的男子视为阳因而占有主导地位,把女子视为阴因而处于被动地位,有此就有了三纲五常。

事实上,将男子视为阳、女子视为阴、女子被男子支配的观点很难有说服力。将天道之中阴阳二者的关系模拟到人道上绝非可靠。因为将某物与另一物进行对比,很多情况下属于一种心理理想,两物之间可能并不具有任何关联。当然,中国的古人在用天道之理来建构人伦道德时,或许根本就不曾想到这一问题,他们会认为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天道之中阳主动阴被动的论点也仅仅是古代先哲们心理联想的产物。只是根据这种观点在解释和解决实际问题时取得了成效,因而想当然的把它视为真理。而显然,如我所述,在对待男女地位问题上,这种阴阳论调显然是不适合的。这充分暴露了整全思维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带有的随意性。在远离古代中国社会语境下的今天,我们很难对基于天道而成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人伦道德给出准确的评价。但通过阅读古代文献之中的具体事例,还是大体知道这种人伦道德具有较大危害性。承接我们上面的论述,由于中国传统着重从道德角度对人进行定位,因而它本能的在对人进行理解时带有将人道德化倾向。这种道德化倾向将人的各种能力熔在道德之中,以道德的善恶来断定人的其它能力是否合理。我们知道,人有情感、意志、知性、审美等多种能力。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上述能力都得到足够彰显的人。而如我们所知,由于中国传统对人的理解持有道德化倾向,因而导致中国古人的情感、意志、知性、审美等多种能力都被笼罩在德性之下,由此使得中国古人的能力有极大不足。

在中国古代,情感的表达需要合乎道德礼仪,因而使得中国古人变得很内敛。而由于一些道德礼仪本身就是不合情理的,因而压制了古人正常情感的释放。中国古代社会充满着各种道德禁忌,而这些禁忌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压制人的合理情感。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典型。所以中国古人的情感很多状况下是僵化的,人多样的情感被教条式的人伦给钳制和扼杀了。鲁迅笔下的那群伸着长长脖子围观屠杀场面的中国人是何等的可悲可叹。在中国古代,人的意志也要接受道德的监督,因而古人们不能够随意运用自由意志大胆思考。所以古人们做事行为的最高境界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自己想入非非以致胡作非为。在古人眼中,思考的范围大多停留在人伦道德之中,丝毫不能逾矩。而正如我们所不愿回想的这样,由于自由意志被道德强力监管,因而古人们的想象力是极其有限的。在古人身上,知性也被用来服务于构建人伦道德。实际上,知性是一种认知事物的能力,它强调通过运用推理论证等方法来获得对事物的合理认识。而由于在中国古代,知性被大量用在人伦道德的构建之上,且人伦道德是不容许质疑的,因而古人知性之中推理论证的能力几乎没有得到开发。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不太喜欢运用知性去思考问题。他们只会把权威所树立的答案进行教条化背诵,至于答案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他们是不过问的。事实上,我们的古人喜欢权威替自己思考问题,在朝廷有皇上替天下百姓思考;在县里有父母官为自己做主;在乡里有乡绅替自己主持公道;在家里有长辈为自己打算。而正如我们所说,由于这些权威本身可能依照自己的主观意见来思考问题,因而导致权威之下众人的自由被剥夺。所以,中国古人天然的对权威没有质疑精神,而这为很多欺世盗名的权威愚弄国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于此同时,由于古人们推理论证能力很不足,因而导致其逻辑思维能力很差。词不达意,思维逻辑混乱是常态,由此导致逻辑性思辨性很强的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在中国古代社会不发达。审美也需符合道德的需要,因而导致古人的审美能力没能有效发挥出来。

概言之,由于中华文明着重强调从道德的角度来了解人,这导致古人的其它能力被弱化和限制。事实上,由于古人的其它能力被德性束缚,因而也间接导致德性本身在发育过程中也走向了畸形。这也非常容易了解,因为德性的真正完善需要其它各种能力的共同作用。强行将德性至于其它各种能力之上,必然导致对德性本身的损害。如我们所知在很多情形下,人伦道德并没有普遍内化到古人的心中,古人对道德礼仪大多没有真正理解。因此出现了虽然表面上强调礼仪,但在现实之中却悖礼而为。潜规则的盛行、礼仪的空谈是可明证。事实上,在现代中国,上述情形也非常明显。

我们知道,在古希腊尤其是中世纪时期,西方文明就从灵魂和肉体两方面对人的具体构成进行了明确区分。在这种关于人的观念的支配下,西方文明在其演进过程中,将人的世间生活划分为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两个部分。在近现代西方,随着宗教宽容和政教分离原则的确立,西方人享有彰显人文主义精神的世俗生活和体现自我超越精神的宗教生活。当今的西方世界,虽然各国信奉的宗教和教义有所差别,但国民们大都具有某种宗教信仰,过着世俗和宗教双重生活。我个人认为,西方人之所以能够不无冲突的过着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最重要的原因来自于:西方文明采用了分化思维将人的构成划分为肉体和灵魂两部分;因而为了让肉体和灵魂的正常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人必须过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有此反观中国文明对于人之构成的认识,不难觉察二者的差异。

如上文所说,中国文明总体上采用的是整全思维来思考各种问题,这也影响到它对人之构成的看法。整全思维的突出特征是通过对自然经验的本质直观来获取对世界的认知。在对人之构成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先哲们大多通过整全思维,主要从世俗生活的角度来理解人之具体构成。三代时期比较发达的宗教活动,儒家学说强调通过道德质量的升华来超越人对于物质欲望的过分追求;老庄学说希求通过人的精神超越低级的世俗生活,墨家希望通过天志明鬼论来约束君主的主张,均表露出先哲们对人之具体构成的看法。而由于中国先哲们大多从人的道德性来理解人,他们大多将人看成是由道德精神和物质欲望两部分组成。但如我们所知,从道德和欲望两部分来定位人,这种认识主要考虑的是实现世俗生活的优良。在三代时期,由于有较为发达的宗教生活,因而当时的人们可能过着世俗和宗教双重生活。而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之后,宗教生活逐渐式微。这从商代敬拜带有人格化特征的帝、再到周代敬拜抽象化意义的天,直到春秋战国时信奉体现自然德性的天道,侧面说明了宗教生活逐渐式微的大概。所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尤其是强烈关注世俗生活的儒学成为官方学说的漫长时间内,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大抵关注的是“如何使人过得优良的世俗生活”。为此,普遍倡导通过高尚德性对低级欲望的驯服,追求君子生活的世俗理想。在《儒教与道教》中,韦伯通过令人信服的分析,论证了中国传统社会主流价值带有强烈的世俗性,这能很好的左证我的上述判断。

如上所述,中国先哲们通过运用整全思维,着眼于如何让人过好世俗生活,因而从道德和欲望两个部分来定位人。我个人认为,只从世俗生活来理解人,带有一种缺陷,这种缺陷就是忽视了人有过宗教生活的需求。人们时常说中国人普遍缺乏宗教超越精神,这可大概证明传统文化较少缺乏对宗教生活的关注。事实上,人的确有超越性精神追求,这只能通过宗教活动才能得到最大满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突然崛起,充分说明了中国人也有过宗教生活的需要。道家神仙术长期在民间的繁盛,说明国人对于超自然的力量存有认知的兴趣、希望借助某种宗教活动求得精神超越。自古民间大量的宗教秘密活动,说明人们渴求希望宗教活动满足个人的精神需求。当前基督教在大陆的广泛传播,更是凸显了国人拥有强烈的超越性精神追求。而如上文所述,由于中国的主流价值关注的是人的世俗生活,因而对能够满足超越性精神追求的宗教活动持有警惕。纵观中国文化传统,世俗生活的价值绝对高于宗教生活。所以,中国历代的当权者秉着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各种宗教,通过政治权力让宗教服务于世俗生活的政治统治。对有益于统治的宗教给予吸收或是改造,对于可能威胁其统治的宗教则给予迫害。佛教被中国本土文化的吸收和改造,行行色色的宗教迫害可做明证。

总体而言,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强烈的世俗主义倾向,因而它本质上对宗教生活比较漠视,它得不出人要过世俗和宗教双重生活的观点。历朝历代,使人过上优良的世俗生活是最重要的议题,宗教生活必须服务于这一主题。由于中国人带有非常浓厚的世俗主义倾向,因而使得国人们在过宗教生活时,也带有强烈的世俗功利主义。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国人在信奉某一宗教时,其信教的目的主要为了求得今生世俗生活的优良。真正的宗教精神今生世俗生活对世俗生活持消极态度,有强烈的外在超越性,这种精神在大多国人身上比较缺乏。概言之,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从人的世俗性来定位人,因而导致了它漠视人需过宗教生活的需要。这也间接导致国人在过宗教生活时,带有明显的世俗功利主义,体现不出强烈的宗教超越精神。依我之见,这种状况出现的根本原因来源于先哲们在用整全思维来思考人之构成问题时,没能明确得出人有肉体和灵魂分别构成的观念,更没能明确得出需要用世俗生活来满足肉体生存、用宗教生活来满足灵魂需求的主张。所以先哲们只能停留在世俗生活的层面,用追求人的道德精神的内在超越来满足人精神超越的需求。而经验证明,人的精神超越的最大满足来自于宗教,而这只有从肉体和精神两方面对人进行定位后才有可能。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这部分。当然,我也非常认可传统文化重点关注世俗生活的主张。但恰如我们所看到的这样,由于国人过分的关注世俗生活,因而普遍缺乏宗教超越精神。而缺少宗教超越精神,

当然,我也非常认可传统文化重点关注世俗生活的主张。但恰如所看到的这样,由于国人过分关注世俗生活,因而普遍缺乏宗教超越精神。而缺少宗教超越精神,也间接影响了世俗生活有序的形成。因为正统的宗教具有提升人之德性的功用,由道德水平较高的人组成的世俗社会,其秩序不易失范。如在美国社会,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就是:宗教是公民社会的孵化器。由于我们传统文化缺少对宗教超越精神的关注,因而使得国人大多将精力投于世俗生活之中。世俗生活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机会主义、厚黑学等等处事原则的盛行,使得世俗生活的秩序很难达到高度的文明。现在是一个无神论观念支配的时代,由于人们缺乏理性的宗教信仰,因而加剧了由制度缺陷所带来的社会失范。我个人认为,大多国人比较遗憾的一点就是缺乏宗教信仰,因而活的并不洒脱。而由于当权者坚持世俗生活的价值高于宗教生活的原则,这使得当权者可以利用政治权力来干预宗教生活,这非常不利于宗教的正常生长。

(三)中华文明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世界的理解

  

再看整全思维对中华文明理解客观世界的影响。在整全思维作用下,无法将人之主观与客观自然独立分别。事实上,只有觉察到客观自然与主观自我隶属于不同的认识范畴时,才会用符合自然范畴的认识工具去认识自然。在中华文明中,由于整全思维支配着它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而没能充分发现适宜探讨自然范畴的认识工具。整全思维将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统统归入到一个解释范式之中,使得中华文明在认识客观世界时带有以下倾向:以客观世界对个人生活的实用性,决定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以一些带有神秘性的语言解释其所不能认识的自然现象。如李泽厚先生所言,中华文明的实践生活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通过对中国古代史的理解,我们也可知道,古人们在对自然进行探讨时,其主要目的是为满足生活所用。所以,中华文明非常注重生活经验,因为这些经验蕴含着许多有益的心得,这些心得能服务于生活。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说非常典型。但我们知道,这些心得并不是带有因果必然性的真理,它是来自于个人主观认识且能被实践证明为有效的常规经验。当然,这种常规经验在许多场合下是有用的,因为这种植根于人之主观的经验积累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这种常规经验本质上仍然是主观感觉,缺乏来自于客观必然性的逻辑论证,因而也有很大缺陷。这种缺陷表现为得来的常规经验可能是偏颇和错误的。日常生活中,“吃啥补啥”之类的常规经验,已被事实证明没有太多合理性。

概言之,在整全思维下,中华文明习惯依照客观世界对人的实用性来认识客观自然,用从中获得的常规经验来服务生活。而由于这些常规经验并不十分可靠,因而会造成对客观自然认识的许多错误。也因为中华文明习惯从满足生活实用性的角度来认识自然,也造成中华文明对脱离实际生活的自然现象丧失认识兴趣。中华文明缺乏科学求真精神、所创造的技术大多也是服务于生活需要,充分反映了中华文明认识客观自然的大致导向。而事实上,由于客观自然中存有大量不能直接满足生活实用的现象,而人也又不可逃避的受此类现象的影响,客观上要求对其有所认识。但正如上文所说,由于中华文明对此类现象缺乏认识兴趣,且此类现象不能用常规经验来解释,因而自然而然的选择一些带有神秘性的学说来解释。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于许多自然现象都缺乏合理性认识,喜欢用神秘性的语言对其进行解读。例如遇到旱涝灾害时就去拜龙王,认为雷公电母主宰打雷放电等等。此类观念带有鲜明的泛神论色彩,有时由于过多的信奉而使这些观念成为了一种巫术或是神话。显然,对自然现象采用泛神论的解释范式,其合理性是极其有限的。清代末年,兴修铁路、开采矿石时均遇到风水论的抵制,可见这种解释范式的巨大负作用。所以,泛神论思维极大的钳制了个人认识客观自然的主观能动性,使得人们很难学会用科学精神去更加合理的探讨自然经验。综上所论,用整全思维来理解客观世界时,使得中华文明只得出了大量并不十分可靠的常规生活经验,且对超生活常规经验的自然现象持有神秘性的泛神论观念,这使得中华文明在认识客观世界时所取得的成果很有限。

再看看整全思维对中华文明认识社会生活世界的影响。如上文所述,整全思维的最大特征就是将万物拢在一起,无法将事物划分开来分别认识。整全思维的这种特征,在中华文明认识社会生活世界时也有鲜明体现。如我们所知,中华文明习惯从天人合一的宇宙图式来论述社会生活世界。宇宙遵循着阳支配阴、阴阳互动的运动规律,因而社会生活世界的规范也要与其对应。为此,在家庭之中,男性尊长的权力处于支配地位,有此有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国家中,君主的权力处于支配地位,有此有君为臣纲甚至是视君为父的观念。可见,在整全思维作用下,在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世界之中,将人看成是带有某种独特属性的原子化个人的观念是断然没有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任何个人都处于一定的群体关系之中,个人的种种特征都由既存的群体来确认。当然,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世界,习惯从群体判定个人价值的做法也有相当的合理性。在家庭之中,家庭成员基于血缘关系而持有的含情脉脉的关怀;朋友之间,士为知己者死、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伟大友谊;师生之间,诲人不倦、传道授业解惑的师道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师生之情让人敬仰;君臣之间,臣子对君王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回报让人赞叹。

以上种种说明,在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世界中,基于从群体来判定个人意义的做法,当其运用得当时的确能产生伟大品德。但我个人认为,由于从群体来判定个人意义的做法使得个人本质上没有独立性,因而也容易使得个人被伤害。如我们所知,在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之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君主、父亲、丈夫的权力绝对高于与此相对应的臣子、儿女、妻子。享有支配地位的一方享有很大的权力,这种权力很难受到被支配一方的有效约束。享有支配权的一方只能靠自我的道德克制来防止权限的滥用。而事实上,如我们所见的这样,享有支配权的一方很难做到权力运用上的道德克制。由此导致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遭受各种伤害。君主对权力的滥用轻易导致臣子的痛苦,臣子只能以带有愚忠色彩的悲壮情怀心甘情愿的接受;父亲对儿女、丈夫对妻子许多不合情理的支配,儿女妻子只能消极接受和被动顺从。我个人认为,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在遭受不合情理的伤害时,之所以不能够求得正当的保护,根源于整全思维作用下的个人不享有独立的权利,个人的一切都被框进了整体之中。概言之,在整全思维支配下的社会生活世界中,由于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建立在群体重于个人的原则之上,因而使得这些道德规范有时会造成对个人的伤害。而由于群体高于个人的原则得到了天道的支持,因而受此种观念影响的人们会把这一原则视为天经地义的真理。这种状态下,也就把社会生活关系之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看成是绝对的,使得个人理应享有的独立权利就从根上被否定了。

我不否认孔夫子在《论语》等经典文献中所确立的伦理规范的有效性。但必须高度重视的是:孔夫子伦理规范的有效应用取决于处于支配地位的一方要用高尚的德性。孔夫子所碰触的一个难题就是:当处于支配地位的一方滥用权限时,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另一方应该如何应对。当然孔夫子也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些许办法,例如他所言及的有道则出、无道则隐,从道不从君等等。但我个认为,孔夫子所确立的伦理规范之所以会在实践过程中出现难题,本质上源于他将个人不加思索的拢进了群体之中,因而当群体的价值要求造成对一方的伤害时,被伤害的一方很难从中得到解救。试想,如果首先将个人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以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去塑造群体。这样,当群体造成对个人的伤害时,个人不就可以用独立的权利来阻挡这种伤害了吗?当然,这是分化思维影响下西方文明所持有的关于个体与群体的看法。囿于多种因素,孔夫子没能意识到这点是情有可原的。但这却启发了我们后人,即在树立一种事关我与他者的社会生活关系时,坚持个人高于群体的绝对价值,或许才能实现群体关系的优良。在中国古代社会,基于群体高于个人价值而形成的道德规范,虽然在实践中也产生了高贵伟大的德性,但各种不可胜数的道德暴行也充分暴露了此种道德规范的缺陷。概言之,受整全思维作用的中华文明在绘制其社会生活世界的关系网时,由于它本能的把群体置于个人之上,由此导致据此形成的社会生活规范在实践中遭受了大量失败。

(四)中华文明的某种危机

  

如上所述,中华文明坚持的是整全思维。我个人认为,整全思维最大的缺陷就是它本质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它通过运用高明的智慧和德性求得对整体世界的认识,但这种认识来自于人对世界的自我体悟,因而带有明显的主观性。与此同时,这种思维未能对世界有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的明确划分,当其将三者拢在一起进行思考时无法看清各自的特性,因而带有模糊性。这种主观性和模糊性从何而来呢?我个人认为,可以从我们的哲学传统中得知些许解释。如我们所知,中国哲学严重缺乏本体论探讨,对支撑万物的存在本身没有追问它的来由。先哲们习惯自动接受世界的整体,然后就对世界进行经验观察,并用观察得来的常规经验来服务生活。可见,先哲们对整体世界存在的原因不感兴趣,由此没能有丰富的本体论思想。对照西方文明的哲学传统,其对本体论的探讨是极其丰富的。因为只有在本体论探讨中,才会激发认识对超经验事物的思考。在这个过程中,才能产生对远离生活实际的事物规律的思考,有此才有科学;才能产生对不与外部生活直接相连的人的精神的思考,有此才有神学。有此也才会有分化思维和演绎逻辑等认识工具的形成。非常遗憾的是,中国的先哲们因为没有深刻的本体论思考,因而既没有科学精神和神学精神、缺乏有效的认识工具。或许中国的先哲们认为无中能生有、认为只要认识天道运行规律并将其运用于生活之中就足够了。可见,由于缺乏本体论探讨精神,因而使得中国先哲们习惯将实用作为认识的最高原则。基于实用精神来思考世界整体,使得先哲们在认识世界时以我为主导,以万物备于我用为原则。在这种认识论的支撑下,万物之间隶属何种范畴不重要,对世界的具体分化不重要,重要的是获取万物的有用性。这最终导致认识世界的主观性和模糊性。

当然,整全思维虽带有主观性和模糊性,但如果其能用在适合的场合中,它所产生的认识还是非常合理的。犹如老子对天道的描绘,孔子对仁的刻画,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医和山水画,都说明整全思维在运用得当时会有很强的说服力。但由于整全思维本质上带有主观性和模糊性,使得它在认识世界时会有很多缺陷和不合理之处。它没能对主观自我进行充分认识,没能对人的各种能力都给予探讨,因而使得个体的全面发育受到了限制。它缺乏对客观世界的明确划分,因而使得它不能以科学的工具去认识自然。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它形成的认识只是一种常规经验,当遇到为常规经验所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时,则又容易陷入巫术思维和神话思维之中。在社会生活世界之中,由于群体高于个人价值这一原则的合理性就不足,使得据此成的道德规范给带来的是伤害。

而在实践中,整全思维得以发挥效用须依赖个人较高的资质。一般而言,只有具备聪颖智慧和高尚德性的人才能用好整全思维。所以,中华文明传统带有圣人崇拜情结。我个人认为,这种情结形成的根源就在于只有圣人才能够理解和运用好整全思维。从逻辑上讲,少数例如老子、孔子、庄子的圣人,他们的确有能力掌握整全思维,并能运用这种思维服务于天下万民。但圣王崇拜情结时也就意味着它带有歧视普通人的倾向。这也非常容易理解,因为运用整全思维对事物进行把握,需要较高的智慧和德性,而普通人大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而显然被歧视。从这个角度着眼,中华文明本性上带有等级制。天机不可泄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祖传秘方等等思维,多少明证了这种等级制。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讲求位品之分,讲求贵贱有序。个人认为,这是建立在不同的人运用整全思维能力有差异的基础之上。因而悟性极高的圣人理应成为王,而资质平庸的平民则应甘心情愿的为民。整全思维下,这种本性上的等级制是根深蒂固的。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只有极少数的圣人才能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整全思维,并能基于天下为公的情怀为万民造福。大多情况下,是一批依靠暴力而发迹的平庸之辈窃居本应属于圣人的高位。在此基础上,这些平庸之辈再把圣王外衣披在身上,以圣王的名义实现愚民统治。事实上,中国历史演进的法则是有枪就是草头王,圣人之治从未出现。所谓的圣王崇拜只是统治者树立自我形象,以此来欺骗天下的诡计。但由于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普罗大众自身存在巨大缺陷,因而不能自己做主人。普罗大众只有信奉圣王崇拜的神话、匍匐在专制皇权之下甘做太平犬。而由于圣王在现实中迟迟未能降临,所以使得圣王崇拜成为了一个乌托邦。中国的社会从此也就陷入治乱循环之中,一批批骗子道貌岸然的装扮成圣王的样式,以此窃取天下。可见,整全思维本质上否定了普通人认识事物的可能性,使得普通人必须依附于权威才能生存。而在现实中,由于权威大多也不能用好整全思维,因而使得普通人在信赖权威时反给自己带来了灾难。这就好比精通整全思维要领的权威是一位老中医,只有老中医才能药到病除。而由于大多权威是依据强制获取到支配权,他们自己并不精通整全思维的要领,因而他就好比是一庸医。而当庸医给人看病时,危害极大。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现实中的大多数权威均无真才实学,布满了庸医甚至是骗子。

总之,先哲们通过运用高超智慧和高尚德性、运用整全思维得来的经验本身有其合理性和价值。而在后世,当其被资质平庸、德性不足的一些人拿来用时,就产生了相反效果。有此,当后人在现实中碰壁时,总也爱说人心不古、世态炎凉,带着浓厚的怀旧情结希望回到圣王那里去。而依照我在上文的论述,由于圣王之治在现实中出现的概率极低,因而回到圣王那里去变得不可能。事实上,在不断重温圣王之治的旧梦时,圣王之治本身就成了只起安慰作用的神话。尧舜文武的三代时期,其具体情形是否如后人描述的那般美好,这本身就是一个谜。以我的理解,我认为所谓三代之治本身可能就是一个空、一个无。就像先哲们在探讨天道时,认为无中能生有一样。但由于在中华文明中,当人们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时,总习惯回到老祖宗那里去。就像鸦片战争以来,当中华文明碰触到种种危机时,人们应对危机的第一反应就是回到老祖宗那里去。康有为的孔子改制是典型。这种回溯历史的办法,最典型的策略就是将出现的新鲜事物统统放置到老祖宗的学说中去,然后论证老祖宗在几千年前就预示了新鲜事物的出现,由此得出中华文明更高一等的结论。

这种状况的形成根源于整全思维的主观性和模糊性。因而当后人回顾老祖宗的学说时,感觉老祖什么都提到了,有科学、有民主、有自由、有宪政、有社会主义等等。但事实上,由于整全思维的主观性和模糊性,这些内容它可能根本就没说。老祖宗的学说只是道出了一些概括性的经验。用它来解释当代问题时,它帮不上忙。而当后人不断的往老祖宗的学说中填充各种现代要素时,反而会造成对老祖宗学说的伤害。因为老祖宗学说所包裹的东西越多,它就越发变得面部全非。历史中所谓的今文经学、古文经学的长久争论,围绕何为正统的斗争不计可数。而由于老祖宗学说装载的东西太多,以致终有一天因为负荷过重而僵化教条,最后崩溃。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对此有突出论述。此类情形的出现根源于老祖宗采用了整全思维来思考世界,使得后人在理解他们的学说时,以为其涵盖了万事万物,因而对于什么新鲜事物都能在老祖宗那里找到。依我之见,基于整全思维而形成的老祖宗的学问其合理性是有限的,没有必要把它当做至高权威。在很多问题上,它貌似有所提及,但认真去思考时,它所提及的就是无、就是空。因而在认识中华文明的特征时,必须首先揭露出整全思维的缺陷。在此基础上,用分化、批判反思的方法对老祖宗的学说进行整理。将其从神坛中降落下来,用客观求实的态度还其本来面貌。

三、如何理解中西文明的差异

  

通过对西方文明分化思维和中华文明整全思维的论述,可以明显感知二者在认识整体世界时的重大差异。严格意义上讲,西方文明和中华文明在本性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文明。我个人认为,中西之间若没有这几百年来的广泛交流,西方文明不可能会去理解中华文明的基本特性,中华文明也孕育不出于西方文明的某些样式。所以,西方文明和中华文明是差异极大的两种文明。这种差异性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什么西方文明会采用分化思维来观察世界,而中华文明会采用整全思维来观察世界?我个人认为,这很难解释,其间有很大的偶然性。从西方文明和中华文明的本源形成的过程来看,很难解答为什么泰勒斯就会以水作为万物本源、开启一种思辨性极强的本体论探讨;而伏羲为什么就从阴阳二性、用自然直观的方式去认识世界。而在各自文明中,由于第一位先知认知世界时用的是不同的方法,这又使得后继的先知们很难不去用首位先知的方法。所以,在文明的演进中,存有一种路径依赖现象。当某种认识世界的范式首先被某位先知确立下来后,其后的先知们大多只能停留在这一范式中进行思考。可以设想,在文明形成的早期,信息和交流是何等的封闭。因而当智力极高的首位先知确立了某一认识世界的范式后,后来的先知的确很难创造别的范式。因为首位先知所确立的范式具有极其广泛的包容性和解释力,后来先知们能够思考的几乎所有问题都适用于这一范式。所以,在中西文明之中,由于最伟大的先知们创设了认识世界不同的范式,而经过后世先知们在各自基础上的加工完善,有此最终导致彼此在演进中差异的形成。

个人认为,还可从胡塞尔现象学的某些观点来解释中西文明差异的形成。依照胡塞尔的观点,是主观之我的纯意识决定着我对世界的观,而纯粹的主观意识和纯粹客观世界都是超验的本体。从本质上上讲,我无法获知对纯粹意识和纯粹客观世界的认识。当主观之我在观客观世界时,是主观的某一意向决定了我对客观世界的具体认识。所以,中西文明的差可以这样理解:在彼此文明形成初期,最早的伟大先知们在观世界时意向的方式不同,西方文明用的是将万物破开的分化意向,中华文明用的是将万物拢在一起的整全意向,因而差异得以形成。事实上,可以通俗的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试想我们主观之我和客观世界本身都是一个尚有些许部分留在黑暗之中、自身正在不断旋转的球体。这首先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对处于黑暗之中的那部分球体不可能会有认识,这也就是胡塞尔所说的我们对纯粹意识和纯粹客观世界不可能有完全认识。但我们知道,由于人有观的能动性,因而可以尽最大努力去认识处于光明之中那部分球体的样式。而由于球体是在不断旋转,因而当两个人在同时观球时,由于既有先天认识范式和所选角度的差异,因而看到的结果会有不同。有此,就可以更好理解中西文明在观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识差异。

如上所说,由于中西文明在观的时候意向性的有所不同,因而导致了彼此之间的差异。我个人认为,中西文明看待世界的方式本身绝无高低之分,只是在探讨某一问题时合理性有所差异。通过归纳中西文明在认识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时所得出的见解,可以鲜明的感知到西方文明在许多问题上的看法比中华文明显得更加合理。信仰自由和宗教宽容、科学精神、自由宪政的制度设计都比中华文明更加合理些。因而我们中华文明要端正态度,虚心的去理解和学习西方文明,以此来服务自身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家庭伦理、中医、美食等方面,中华文明也有独到之处。个人认为,我们很多的道德规范比起基于原子化个人而构建的西方伦理,更显合理。西方文明也可以借用我们的某些道德规范来治愈现代性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总体而言,中西文明是共生共存的,彼此应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其实,人类犯错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生了你我之别。因为有了你我之别,所以就产生了自私,产生对他人莫名的偏见甚至是敌视。用这种观点来理解中西文明也是恰当的。曾几何时,在中西文明之间,我们总是想方设法的争个高下,以致最后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原因有很多,但归根结底来源于自私带来的不信任。事实上,如果我们转换一下思维,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就豁然开朗了。即不管是中华还是泰西,其实都可看成是人类大家庭的共同成员。在人类这一概念下,就不存在中西之别的二元化划分。因而既然大家都属同类,所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是因为中西文明在观同一个世界时,囿于各种条件的不同,因而形成了各自对世界的认识。但这些认识本质却都是人类大家庭的共同财富,因而中西文明显然可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因为在人类概念之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互不相离。

其实在古人的智慧中,是存有这种认识的。苏格拉底说我知我无知,因而他喜欢倾听他人的意见,以此来无限接近真理;《易经》说,阴阳互动,阳中有阴、阴中有阳,以辩证的视角来求取真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强调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学习。事实上,人类文明史上那些伟大的先哲们,其最伟大之处不在于掌握知识的广博,而在于他们以谦卑的心态不懈求解真理的精神。相比古人,我们现代人倒有些自以为是,用骄傲的进步观认为自己就比古人们先进。对自己的无知是双倍的无知。所以在很多时候,狂妄的现代人犯了许多低级错误。近现代大规模战争的频发,无疑说明了现代人的愚蠢。其实,在全球化广泛扩展的今天,中华文明已经感知到了西方文明在很多方面的长处,并深刻知道只有用西方文明的某些经验才能解决当前问题。但在实践中,我们却总是自欺欺人以至对其抵制。设想孔圣人今天在世,当他认识到西方经验能给中华亿兆生灵带来福气时,他肯定会以谦卑的心态对其加以学习和利用。这也就是孔夫子之所以被称为圣人的根本原因。所以,在中华文明面临许多问题的今天,我们应该要有勇气和魄力大胆的学习和利用人类大家庭中一切好的经验,也应该自信的向世界推广我们文明之中的精华。很遗憾,在现实中,我感觉中华文明有一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观念、有一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观念、有一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观念。从很多角度上看,我们中华文明非常的顽固和刚硬,而这来自于自己的无知。只有改变人们的观念,才能彻底改变这个状况。但在现实中,这的确很难。我个人认为,或许需要许多偶然性因素,才能促成状况的转变。但不得不说的是,全球化为中华文明实现历史跨越提供个许多契机。如果我们仍然固步自封、作茧自缚,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流趋势作困兽之斗,最终必然是自食其果。恰逢今年是辛亥革命百年之际,借用国父的名言来结束这篇长文。“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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