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资本主义是因"资本"而来的,"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主元素,那么社会主义肯定是因"社会"而来的,"社会"当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元素。
资本主义社会能够走到今天,恰恰是靠社会建设,靠社会力量自我完善,把一个"羊吃人"的资本主义,变成了一个强调社会、提供福利、让大多数人还可以生活的新式资本主义。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把社会变成一个主义,并以社会为主义,进而扎扎实实建设社会主义,有必要把"社会"搞清楚。一般意义上讲,社会是指人类的宏观组织。从范围上说,如人类社会、西方社会、上层社会;从制度上说,如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由此看来,这肯定不是以"社会"为主义的"社会"含义。那么何谓"社会"?
社会比国家古老。众所周知,美国是先有社会后有国家的国家,克林顿在竞选总统的时候就提出一个口号,他说:"如果我当选美国总统,我想干三件事情,第一是强化美国人的社会责任;第二是强化政府的社会责任;第三是把美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社区。"这个强大的社区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怀,关心公众事务这样一个强大的社区。周瑞金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最近我读《邱会作回忆录》,其中提到在党的九大后,毛泽东主席曾经讲到社会管理问题,有这么一段精彩的话:"社会这个东西,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是违背不得的,它老大得很,不管什么主义管它,一概不理。要是违背了它的发展规律,是要受惩罚的。"毛主席敏锐地发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管理问题,提出社会管理自有其自身规律,不以社会制度为转移,这是很有见识的。
社会是有边界的。社会是私人领域和国家领域的中间地带,这个地带范围的大小、组织化程度的高低、自组织能力的强弱,往往是一个国家活力大小的标志。社会学界有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一个宏观的、大的社会是由三个方面或领域构成:第一个领域是政府,第二个领域是企业,第三个领域是社会组织,各自独立,缺一不可。政府是逐权的,企业是逐利的,只有社会具有公平正义的理想和志愿精神。近来,在一些国家还出现了一个社会中心主义理论,它的基本概念就是说,这个世界应该以社会为中心,只有社会是健康的,社会是人类的主人。政府的存在只能扮演"守夜人"的角色,而经济、教育、文化等事情主要由社会承担。
社会是自组织的,是基于共同利益和价值理想而自组织的,不是被组织的。这是社会组织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有些组织如作协、红会等,它有类社会组织的名称,实际上不是社会组织,因为它是官办的。我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自发的出租车停车点,每天,出租车都有序的排在路边,打车的人也要按车的顺序打车,这里没有政府管理人员为他们维持秩序,而是靠出租车司机自组织和自律来完成。这些人虽然没有正式登记为社会组织,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组织。相反,如果有一个政府公职人员在这里管理,效果未必好,还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管理成本提高,二是滋生不正之风。
不要"社会"的主义我们曾经历过。建国后,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垄断一切资源,几乎停止了一切社会流动,社员进城也要向生产队长请假。国家是万能国家、政府是万能政府,国家和政府把社会"吃掉"了,把社会"吞没"了,所有事情都靠政府包打天下。正像毛泽东讲的:"我们把制度和方法,总死死捆在一起。比如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应当坚持,这是对的。但是,我们共产党办事很蠢,把老百姓百分之八十都包起来,只让他们自己搞百分之二十,结果是包而办不好。我看要把它倒过去。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情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办好了。"他老人家认识到了,但并没有按自己说的去做。
不要"社会"的事情还在发生。近年来,连续不断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张鸣教授有一段话说得很到位:虽然说商家唯利是图是本性,但一个发育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本身就有自净能力,个别人的唯利是图,影响的往往是整个行业的信誉,而没有了信誉,对于行业则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出于行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考虑,行业内部会自我约束、自我审查、自我惩处。这样的自净,需要基于市场的商家自组织系统。然而,在今天,虽然行业协会、商会是存在的,但只是挂靠行政单位的收费工具,大体上基于行业的自组织系统并不存在。所以,就靠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了。监管部门最热衷的两件事,一是给商家发放各种优秀标牌,组织各类评奖。无论哪个出事的商家,到它们办公室去看,都是一屋子的奖状,半屋子的奖杯,还有满抽屉的合格及优秀证书。二是定期检查企业的产品,查出问题,然后企业上门公关,公关到位,原来不合格的,就变成合格了。政府不让市场自净,不让商家自组织,自己的监管部门又发生异化,这问题、那问题,仍会层出不穷。
把社会管理理解成社会控制是一种倒退。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社会管理创新作出部署,这充分说明高层对社会主义有了新的认识--社会主义不能不要社会。有组织的理性表达比非组织的个人行为更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有组织就可以协商,就可以谈判。但在现实中却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把社会管理等同于社会危机管理和社会问题管理。二是把社会管理当作政治控制,不承认社会管理中的市场逻辑和社会自治逻辑。如果这样理解社会管理,只能称得上是社会治安的新模式,与社会管理创新风马牛不相及,也与社会主义风马牛不相及。
(作者为莱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