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王立军事件引发政坛多米诺骨牌效应以来,以互联网及微博为主要舆论阵地的大陆社会思潮,开始陷入某种混乱、迷茫、困惑和沉寂的沉闷状态。目前,整个事件虽然远未真相大白,但官方已经初步披露的信息,以及已经对有关人员作出的组织处理与法律处理等措施,足以引起关心时局的公众警醒,促使人们自我检查并反躬自省各自的政治立场。这一事件的政治效应目前仍在持续发酵中,虽然完成调查和作出相应处理的最终结果尚未公布,事件的全部真相与完整性尚待查明和还原,其对大陆政局变化与走向最终将会产生何种影响,难以预测,因此有待于继续观察,但却无疑为国内政治博弈增添了变数,进一步加剧了未来社会局势发展的不确定性。无论是对于长期拥戴原主政重庆的政要薄熙来及其得力干将王立军等人的左派阵营来说,还是对于这个以其打上薄王二人鲜明施政印记而引起争议的所谓“重庆模式”一直持质疑乃至批评态度的自由派阵营来说,乃至对于那些并无明确的政治倾向或确定的政治立场因而其政治态度游移不定或模糊不清的更多公众来说,涉案诸公迄今受到的组织处理与法律处理措施,以及部分极左网站和某个价值取向与其迥然不同的知名网站同时遭到关闭整肃的处理措施,均使其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某种政治挫折感。
在国家当前正处于某种多事之秋的政治困难时期,如何正确看待与重庆事件特别是与薄熙来个人有关的问题,对于弥合公众思想分歧,达成社会共识,以克服信任危机,走出政治困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应当把薄熙来涉嫌违法乱纪的个人行为,与其主导的所谓“重庆模式”的功罪评价区别开来。
毫无疑问,违法乱纪既属于个人道德品质问题,也属于政治品格问题。以权谋私,并且徇私枉法,甚至草菅人命,不仅违反党纪国法,而且为政治文明的普遍准则所不容。普通公民固然应当遵纪守法,公职人员理应更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与游戏规则。谁违法乱纪,谁就应受党纪国法制裁,不应出现任何例外。如果网开一面,享有豁免的特权,那就使法律的尊严、权威和名誉扫地。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中宣称的“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云云,不应被视为官方冠冕堂皇的动听辞令,而应看作其真诚和严肃的政治宣示。要言之,薄熙来违法乱纪的行为败露及其垮台,与其说是一个政治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说,其行为首先属于法律问题,其次因其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而升级为政治问题。这是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
至于薄主政重庆期间所主导的所谓“重庆模式”,则极为复杂,难于一言以蔽之。
所谓“重庆模式”,其内容相当丰富,非止一端,其中不乏可取之处,需要仔细甄别,在对其作出评价时,应当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力戒片面化或者简单化,此非本文主旨所在。但其最广为人知的突出特征,无非有二:一为“唱红”,一为“打黑”,需要在此略加辨析。
前者表现为大张旗鼓地动用公权,公开借助于某种行政措施或手段,精心组织和强力推广具有独特与鲜明意识形态特征的文化符号,其实质在于为公众的思想意识与感情生活注入某种可疑的政治元素。从形式上看,这种半强制性质的动员方式,具有加强意识形态控制或对公民施行精神强制与思想控制的重大嫌疑,至少有干涉精神文化领域事务、把个人的某种文艺偏好强加于人之嫌。这种僭越职守的举动,无疑违背公认的政治文明准则。即使撇开此举滥用权力、耗费公帑和随意占用公共资源不论,也撇开此举有干涉私人生活、违反个人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原则和侵犯公民权利自主原则的嫌疑不论,其所选定的主要曲目,从内容上看,也无不与已经过去的时代精神风貌相连,无论用意何在,总之逆现代文明发展潮流而动,其与当代社会发展变革及其发生的相应的思想观念更新、公民意识觉醒等若干新特征和新变化等现实状况方枘圆凿,因此势必难以起到收拾人心、遏制社会溃败的功效。重新摆弄偃息已久的精神旗鼓,或者祭出早已不再灵验的制胜法宝,难免有“折腾”之嫌,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这种做法除了表明精神生活上走投无路、道德建设上黔驴技穷或者政治哲学上日暮途穷,实在没有多少值得称道之处。因此它充其量属于历史的回光返照,是一场不无悲情的政治闹剧。
相形之下,后者无疑更具有积极的社会现实意义。应当说,“打黑”活动的合理性、正当性和必要性都无可置疑,不仅在重庆一地,而且在全国诸多地方,“黑社会”已经发展成为某种猖獗一时的犯罪势力,往往借助于其背后盘根错节的权力关系撑持,公然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为害日久,为害甚巨。没有隐形于其背后的权力充当保护伞,“黑社会”必然黑不深,黑不广,黑不久,事实上也黑不下去,因而其危害性不会那么大。可以说,正是在权力的庇护之下,大大小小的黑恶势力已经或深或浅地渗透进社会的各个角落,而隐藏最深者和为害最大者,不是别的,恰恰就是混迹于政界或各个权力职位上的大大小小的擅权者与滥权者。这次薄本人涉嫌包庇有谋杀嫌疑和犯罪嫌疑的亲属乃至涉嫌卷入谋杀案,就是一个业已败露的典型案例,为证明这个论断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因此,“打黑”行动的开展,不是早了,而是晚了;“打黑”行动的力度,不是重了,而是轻了;“打黑”行动的追击,不是深了,而是浅了。这是一个方面。但是,毫无疑问,任何执法行动都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应当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和章程办事,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都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循法治原则行事,对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不能有丝毫的僭越或蔑弃。这是又一个方面。正是在这个方面,薄王二人主导的“打黑”行动有重大缺陷,例如在指导思想上缺乏必要的法治信念,存在若干简单粗暴乃至蛮横霸道等令人病诟的违法做法,与法治原则格格不入。这同样制造了另一种社会危害,是侵犯人权、破坏法律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由于假借国家的名器,其危害性丝毫也不亚于其职守所在需要遏制或打击的那种违法犯罪现象的危害性。它在制造不公、不义乃至催生灾难、罪恶等违法犯罪方面,同“黑社会”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肆无忌惮之人越是位高权重,其所造成的危害就越巨大,其所带来的后果就越严重,其所产生的影响就越恶劣,概莫能外。
公正地说,重庆开展“打黑”行动的成效是显著的,确实在短期内使治安形势与公共秩序发生了历史性好转,尤其使市民出行等日常活动与生活的安全感获得大大提高。这些努力本来就属于政府的基本职能与应尽的职责范围,无需自我夸耀,也不必对其感恩戴德。需要记住的是,“黑社会”是野蛮的,但打击和惩治“黑社会”的方式不能是野蛮的,必须方方正正,堂堂正正,公公正正。但是,正如人们已经看到的,重庆主政者通过偏离、违背乃至破坏法治原则的方式,以损害乃至牺牲法律尊严与权威为代价发动“打黑”行动的某些做法,其副作用非常之大,其危害性不可低估。伴随“打黑”过程始终的,乃是一个权力任意自我扩张和权力屡屡遭到滥用的危险过程,其结果势必进一步强化了权力意志主宰一切的制度结构,实际上严重破坏和损害了国家正在致力于推进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事业,因此其做法与现代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背道而驰。权力在重庆主政者发动的“打黑”过程中无所顾忌与胆大妄为的特征,已经在李庄案中表现得相当露骨了,甚至可以说是赤裸裸的了,虽然后来其得寸进尺的贪婪动作和继续作祟的险恶图谋未能得逞,被迫退缩,但不能说其危害性那时还没有充分暴露在国人面前。同样需要记住的是,如果为了贪图一时的安宁而听任支配公民的权力随意扩张,以致允许其公然对人法外施刑,罚不当罪,乃至株连无辜,从而付出损害公民自由与权利的代价,那就无异于经不住寻欢作乐的诱惑而甘冒染上梅毒的风险去买春那样,或者犹如为了寻求光明和温暖而不惜作出飞蛾扑火之举那样,都属于极其不智乃至危险的选择。显然,以“黑打”的方式“打黑”,其本身就是一种“黑吃黑”的违法行为;采取无法无天的方式“打黑”的人,其本身必定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这种行为的内在逻辑联系是明显的,其间充其量只有一步之遥。作为来自同一阵营内部的首要骨干,当王立军预感到大祸临头之后,他不正是由于作为局中人和内行,深知这种行为逻辑之凶险、深谙这种行事内幕之黑暗、深明这种行动方式之可怖,而仓皇避难于外国领馆的吗?作为薄下属的王立军,仅仅因为其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的结果,可能使薄的家人乃至薄本人面临败露,竟有引来杀身之祸的危险,他以知根知底的亲信部属兼行家里手的敏锐嗅觉,能够根据某些迹象,断定有人杀心已起,即将对其下手,相信自己危在旦夕,担心性命不保,足见薄之为人凶残歹毒和丧心病狂竟然发展到何其无法无天和骇人听闻的地步,恐怕“黑社会”老大也不过如此。薄王等人由肩负护法重任的政要或高官走到触犯刑律的地步,以致身败名裂,结果不是偶然的,而是长期目无法律的积习使然。高居庙堂之上的衮衮诸公,能无戒乎?
可以预料,任何“打黑”行动的推进,由于必然会触及隐藏于黑社会背后的若干权势者的利益,势必阻力重重,因此需要主政者具备某种政治魄力,鼓起相当的政治勇气,甚至需要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应该说,在这些方面,薄王二人的表现有值得赞赏之处。显然,“打黑”行动的开展,表明其已充分认识到社会秩序的失控与混乱及治安形势的恶化带来的巨大危害性;“打黑”行动的推进,将会使其进一步认识到这些乱象背后必然晃动着权力之手作祟的影子。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很大程度上乃是由于权力在现行体制下不受限制、不受制约与缺乏监督而处于失控状态所导致的结果。顺着这个逻辑推理下去,本来应该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失去制约或限制的权力本身,才是造成问题的根源或症结;因此要想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应当从努力限制与规范权力入手,设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这就是积极推进和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通过自我设限或主动收缩权力,首先反求诸己,以身作则,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条件,而不是相反。在条件尚未具备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次优选择,应当恪守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义务,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不得擅自逾越法律,便宜行事,这才是履行职责和护法执法的恰当方式与正当途径。这不仅是为了忠于职守和公正执法,做到不枉不纵,以保护人权,罚当其罪,更是为了培养和习得一种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之心,使公职人员在使用权力时尽力保持自律、谦逊与审慎,从而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与此相反,薄王等人却丧失了正确的权力观和对法律规范的基本信念,自以为为了所谓“打黑”这一正当目的,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抛开法律自行其是,可见其行为实质上是用一种更高级别的无法无天去对付较低级别的无法无天,积习所至,结果必然走到为了某种不正当的目的也公然无法无天的地步,乃至最终铸成权力顶层公然无法无天的可怕后果。这不正是文革发动者本人的行为逻辑吗?薄走出第一步之后,接着又走出了第二步,结果很快即倒掉了,而毛已经走到三步。由此可见,有人把重庆所谓“打黑”行动与所谓“唱红”做派加以联系,从中看出文革复活的征兆而深感不安,进而担忧文革之火有可能在重庆山城死灰复燃,并有乘时在大陆呈燎原之势蔓延开来的危险,恐非庸人自扰或杞人忧天。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通过谋求进一步扩张自己作为上级领导的权力的方式,以图解决由于其下级岗位权力不受限制或制约所导致的问题,其结果势必会如抱薪救火,即使侥幸能够收效于一时,也无异于饮鸩止渴;另一个是,目的的正当性不能够和不足以为手段提供正当性证明,手段不能够在目的正当性的庇护之下自行其是,它需要或者必须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当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问题,也不应当被人为地加以掩盖、遮挡,或者刻意回避、讳饰,并且无需等待调查结果进一步披露就可以提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他们又是何以被“带病提拔”到如此高级和重要的权力职位上去的,以及谁需要对此承担责任,或者现行制度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毛病。这些问题同样重要,也同样值得人们深思。从这里出发,如果能够得出有益的教训,那就可以真正能够把坏事变成好事。从这个角度上说,薄的行为败露是一件好事,因为它从某种更高的意义上,彰显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其次,应当把薄熙来涉嫌违法乱纪的个人行为,与其展现的某种政治诉求形式区别开来。
长期以来,主要是自毛刘之间发生思想分歧导致后者垮台并惨遭政治迫害致死,以及华同所谓“四人帮”发生思想分歧分歧导致后者被捕下狱,特别是邓与前后两任总书记胡、赵发生思想分歧导致后二人下台以来,大陆已经形成某种善于隐藏、隐匿或者掩饰个人思想或政见的政治传统,无论是出于韬光养晦的政治策略,还是由于毫无操守的政治投机,或者是属于缺乏独立精神的政治庸才,总之通常其政治形象模棱平庸,官僚嘴脸典型,城府很深,循规蹈矩,既缺乏独特的政治见解,又缺乏鲜明的政治个性,使国家政治生活显得格外沉闷和乏味。近20余年来,现任总理及其前任算是其中略显突出的佼佼者,可惜也未能在其职位上展现出与其慷慨激昂的表面姿态相称的政治作为。薄熙来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例外,因而属于一个政治异数。自其主政西南重镇重庆以来,凭借其高级政治地位所掌控的资源与便利条件,获得一展宏图的政治机会与历史机会,纵横捭阖,施展拳脚,作风凌厉,大刀阔斧,可谓崭露头角,近年来在重庆创造了不俗的经济社会业绩,并以极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和敢于直言的工作作风令人瞩目。薄在地方领导职位上所展示的强烈政治魅力,犹如一股清风吹进政界,多少打破了多年来政坛僵化死板的沉闷局面,令人耳目一新,不仅赢得了其主政之地重庆市民的普遍拥戴,也在更大范围内受到普通民众的青睐。作为一个地方领导人,他在国家范围内赢得的政治收获堪称无与伦比。他被视为一课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人们对他的政治前途普遍看好。如果未来他能在党的中枢机构或国家权力机构中被委以更高的政治职位,那将极为符合人们的政治期望,并且将这一结果视之为民意在国家领导人的遴选与任用中发挥作用的可喜标志。果真如此,这一谋求权力职位的诉求方式,就多少出现某种符合民主政治特征与要求的值得庆幸的变化,何况由薄开启、推动和主导的重庆新政并非乏善可陈。无论如何,撇开政治色彩或价值立场不论,通过设法造福于其治下的民众而汲取社会与政治资源以谋求更高级的权力职位,这种政治表现形式与活动方式无可厚非。所以尽管不少人疑虑重重,认为薄的政治取向并不可取,但也不得不承认,其所代表的主要以下层民众而非上层权势为诉求对象的晋身之道值得称道,至少比按照通过一味取悦、逢迎或者投靠其上级而获得提拔的官场规则行事,有助于发挥净化政治的有益作用。民主政治也许不能马上藉此实现,但这种政治演变过程继续发展下去,就有望打开权力在其中进行秘密交易与分赃活动的政治密室的门缝,逐渐朝尊重民意的方向倾斜。不幸,随着薄熙来被踢出政治舞台及其政治生命的结束,所有这些被抱有种种复杂动机的人们所寄予的政治期望,同时也全都化为了泡影。这就是何以左派阵营由此加剧政治挫折感的同时,自由派阵营从整体上看似乎也高兴不起来乃至倍感沮丧的原因。左派阵营因其精神领袖之殇而承受了沉重的政治打击,所以捶胸顿足,呼天抢地,这本不足为奇,而自由派阵营竟然同时也陷于沉寂乃至不乏默哀之意,那就是一个相当奇特和诡异的现象。很难另外找出某个可以与此相比、相仿、相似或相近的其它事例,即使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而假如某件事情发生的结果,为社会普遍带来某种政治挫折感,那似乎并非一个国家的吉兆。
总之,由于人们在薄某个人身上寄托了太多的政治期望、社会期望乃至精神期望,所以无论是否所托非人,或者真正了解其真面目,真相已经不重要了。他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变成了某个高附加值的政治符号。因此,这里有两面相向放置可以互映镜像的镜子:薄熙来垮台给人们带来的打击有多大,就反映出现实政治给人们带来的失望有多深,反之亦然。显而易见,当某个被誉为“打黑英雄”的公安英模本人于2月6日需要通过隐匿行踪躲进一直被诋为国外“敌对势力”的大本营并且怀有“亡我之心不死”企图的国家驻华领馆寻求避难以保障人身安全之事曝光的时候,公民的安全感死了;当某个以弘扬革命精神传统和以钟情红色历史文化著称并以正气凛然的耿直形象示人的明星政要由于卷入一桩肮脏的谋杀案件而告败露等违法乱纪之事于4月10日公诸于世的时候,政治的公信力死了。不管人民日报过去曾经发表过多少官样文章,或者此前其社论如何官腔十足,现在当其在为公布此事配发的社论中,以“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这一异乎寻常乃至前所未有的严厉措辞,对薄熙来痛加谴责的时候,洵非虚语。此事在国人中间引发的思想政治震动和心理精神刺激是如此之大,以致人们一时不知所措,从此不知道哪个谋生之地是有安全保障的,也不知道哪个政治领袖是可以信赖的或者可靠的。换言之,来自重庆的政治爆炸所产生的震动力与冲击波是如此强劲,以致给了一直持有虚妄的政治信念的众多民众以有力的一击,促其猛醒,发现自己原来其实一直处于安全真空和政治幻想之中,并迫使各人不得不去正视共同置身其中的真实的生存处境。从此以后,国人继续自欺欺人或麻木不仁地苟活下去,就恐怕就更为困难了。
似乎可以想见,像发生于41年前的那桩令人震惊的政治历史事件一样,也像发生于23年前的那场令人惊骇的政治历史事件一样,这个困难的时期总会过去,公众的反应最终会恢复平静,因为震惊、惶恐、困惑与迷茫是暂时的,继之而来的危机感与无助感也很快就会消散,不知所措的困窘局面也不会持续多久,所以看起来似乎不必过虑。如果它能够真正使人普遍醒悟过来并尽快行动起来,努力设法去改变现实处境与命运,那倒不失其为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好事,功德无量。因此可以说,在中国大陆目前正苦于种种现实问题的折磨与困扰,并站在政治上的十字路口彷徨良久和犹豫多时,因而急需某种具有轰动效应的惊人事变打破或打开政治僵局,以促使当局痛下决心作出正确抉择的时刻,它来得正是时候,虽然它到来的方式也许出人意料,并且可能由于包含有外交、政治、阴谋、谎言、谋杀、洋人、绯闻、恩怨乃至性等种种太多的戏剧性元素、情节与悬念而引发网民以猎奇性心理争相围观,从而多少分散乃至转移了公众应当集中于事件实质问题上的注意力。如果将来有人在撰述或分析此后历史的发展变化时,以“一切都是从王立军跨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大门之后开始的……”云云之类的句子开头,我丝毫也不会感到意外。
再次,还应当把发表造谣、诬告、中伤等诽谤性质的言论的违法表现,同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或表达不同政见的合法表现区别开来。
就在薄熙来受到组织处罚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前夕,几个坚持极左立场、把薄树为精神领袖并狂热吹捧的网站遭到关闭整肃,并且殃及价值取向与以上网站迥然不同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有影响的的国内思想网站,其间的内在联系可想而知。当局对这些网站采取整肃处理的措施与步骤,可以被视为重庆事件发展的一个附带结果。这表明大陆的言论空间遭到进一步压缩,舆论形势变得更加严峻了。
实际上,这些遭到整肃处理的极左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内容并不足观,文风也欠佳,除了观点的狂热与极端,就是大肆进行人身攻击、诋毁或谩骂,其粗暴的做派令人瞠目。例如奉送已故领导人“矮子”等绰号,对不同观点的公民动辄贴上“汉奸”、“人渣”、“西奴”,以及“卖国贼”、“老不死”、“带路党”等难看标签,其言论几同于泼妇骂街,不值得有教养和有理性的读者认真对待。又如其文章千人一面,万口同声,既不给持不同意见的文章或言论在站内准予出现的机会,也不给异议性的跟帖在其发布的文章或言论后面准予放行的机会,反映了其心胸和气量何其狭隘与窄小,不值一哂;并且一方面口口声声自称代表人民利益,大言不惭地以群众的代言人身份自居,另一方面却极力排斥竞争性选举,害怕民主,从而暴露出其自欺欺人的虚伪面目和自相矛盾的混乱思维,诡异可笑。尽管如此,这类网站发表的文章或言论,不论表现得如何极端或荒谬,诸如对极左思潮的狂热鼓吹和对薄熙来的肉麻吹捧之类,只要其不触犯法律,就应当根据言论自由的原则和宪法规定,使其被置于国家法律的保护之下,承认其均有存在的权利。
当然,言论自由不是没有边界,个人或机构可以不对其公开发表的言论负责。自由与责任相随,正如权利同义务相伴。某些网站可以持有不同于政府的政治见解,但在肆意攻击、诋毁或谩骂其他公民及公职人员等违法行为上没有法律的豁免权。在这个限定的条件下,网站有权持有不同政见,即使发表了不同于官方正式观点乃至与其相左的文章或言论,其被宪法赋予言论自由的权利也不应当受到限制或损害,而应获得充分尊重和有力保障。此外,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保护,不应是选择性的,而应一体适用。无论是被认为属于左倾的言论,还是被认为属于右倾的言论,均应受到如此处理与对待。但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极左派的表现很不明智。近年以来,极左派曾经一再吁求和屡屡鼓动权力介入或干预同自己立场或观点相左的言论,不断抱怨乃至指责当局在钳制这些言论时动作迟缓或措施不力。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举动,等于拱手交出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给予政府以限制、控制乃至剥夺这些权利的权力。现在,当绞索套在自己脖子上并再次收紧之后,令人痛心的后果显现了。对此不幸结果和遭遇,作为其政治对立派的自由主义阵营并未表现得幸灾乐祸,取笑其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或者嘲弄其遭到报应,而是根据一贯秉持的政治立场与思想原则,即“我虽然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从捍卫言论自由和保护人权的宪法权利角度对其寄予同情或表示关切。这种反应,可视为自由派阵营政治成熟的表现。一方极力寻求权力去压制与自己观点对立的另一方,而另一方却反其道而行之,拒斥与自己观点对立的另一方受到权力压制,或者一方容许对方存在,而另一方却不容许对方存在,其宽容精神与思想境界高下自见。仅此一端,也足以能够使人发觉,自由派对于极左派在胸襟或胸怀、修身或修养方面的优胜之处。显而易见,自信有理的人不怕辩论,只有觉得理亏或者觉得理屈的人才会寻求让人闭嘴。这个论辩原理不仅适用于现在动用权力左右开弓,勒令左派阵营与自由派阵营双方同时闭嘴的那一方,同样也适用于责怪当局未能更早和更狠地下手让对方阵营闭嘴的左派阵营这一方。而从政治生存的角度看,能够挽救左派阵营免于被压制或者被压迫命运的,归根结底,还是自由派,而非推行强权政治的当权派,更非左派或者极左派自己——不要忘记贯穿中外左派阵营内部斗争过程始终的历史纪录曾经何其残酷与血腥:一种形式的左倾总是不见容于另一种形式的左倾,不用说一种形式的极左更不见容于另一种形式的极左。
应当承认,就对当前社会现实与社会形势的感受与判断而言,左派阵营自有其值得称道之处。一般说来,它通常对不公正、不平等的社会现象,以及受压迫、受剥夺的社会关系,具有极其敏锐的感受,显示极为强烈的义愤,体现出格外鲜明的立场与态度,表现出可贵的正义感和勇敢的战斗精神,令人钦佩。可惜除此之外,它那里值得称道之处很少。它对社会问题的病因诊断错误百出,开的处方更成问题。例如当局辩称,现实弊端是社会转型期造成的,或者改革中产生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加以解决。以上两种辩词的含义其实差不多。第一种托词意味着:问题的出现是难免的,请稍安勿躁,需要姑且忍一忍,以后(当然期限不明)就好了;第二种辩解,实际上是空洞的,意思是说,要端正态度,以便正确看待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所以应当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保持耐心,继续等待下去。不过,无论哪种辩词,总算都含蓄地承认了存在问题。以上这是官方标准立场的大致概括。左派阵营驳斥说,不对,问题的根源在于改革开放偏离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导致修正主义上台和资本主义复辟,因此正确的选择是重新回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道路上来,否则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出路。左派阵营的这种论点,实际上既无视文革势头在毛生前就已经出现颓势乃至使毛被挫败感击倒的历史事实,也无视那个仍然坚持毛式路线的顽固近邻,已经陷于缺衣短食并沦为国际弃儿的可悲处境这一现实例证,所以其努力注定落空,徒留历史笑柄。尽管如此,按照自由派的思想政治哲学,这种政治信念尽管既不理性也不正确,只要其尚未达到被历史与社会淘汰之境地,就表明其仍有存在的道理,因此只要其言论未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就不应当滥用公权对其施以打击、压制或限制。因此,那种缺乏正当理由或根据并不充分,就动辄对其作出关闭处理的做法,其实是不对的。一个国家的公共权力,被这样用来对待持有与政府不同政见的公民,不仅有悖于政治文明的公认准则与普世价值,也损害了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不足为训。
以自由派之见,当前社会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当前国家面临危机全面爆发这一危险局势的根源,既不是像官方一再辩称的那样,属于某种阶段性的必然现象,也不是像极左派一口咬定的那样,乃是放弃文革带来的恶果,而是在片面推行经济改革方针的同时拒不实行相应的政治改革与开放的结果。因此,结论只能是,尽快拥抱并按照普世价值原则行事,以便把国家从灾难的边缘拉回来。这其中,人权、自由、民主、法治,应当成为国家开始政治与社会重塑的基本价值信念、基础和依据,这不仅是国家的自救之路,也是解救包括左派乃至极左派在内的所有社会政治派别和健康力量的唯一出路。这就是近期围绕重庆事件所发生的一切,为国人带来的又一个重要的政治启示。
总之,重庆事件的发生,总起来看不失其为一件好事。好就好在,通过它,初步暴露了被深刻打上薄王印记的所谓“重庆模式”所体现的治理理念、施政方式和行为逻辑的本质,及其造成的重庆问题的冰山一角,值得围绕国家政治发展方向与道路选择问题聚讼多年以至于找不着北的国人,加以深思与反省。它可以促使那些长期受到某些错误的政治念头蛊惑,从而在政治泥潭中陷得很深,并且在政治歧途上已经走得很远的人们,在其犯下更大的错误之前,能够及时警醒并悬崖勒马,因此值得庆幸。重庆事件的发生,对于那些不明就里但对所谓“重庆模式”心存好感,或者乐观其成的人们,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它提供了一件难得的反面教材,可以让其及时清醒过来,值得感谢。同时,重庆事件的发生,对于那些政治立场不很明朗,或者模棱依违于左右阵营之间,或者对于民主与法治原则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乃至阳奉阴违的人们,更是一件好事,因为它不仅为其敲响了警钟,并且为其提供了及时调整立场的难得机会,值得感激。如果说,在此之前,以上这些具有种种不同政治表现的人们,还对在宪政民主等普世价值原则之外寻找政治出路的某种努力或可能性抱有幻想,心存侥幸,或者由于对薄在主政重庆期间的某些做法的实质与内幕认识不清,因而持骑墙观望态度,所以立场摇摆不定,或者含糊不清,那么,现在随着薄的败露及其违法乱纪证据的进一步披露,应该到了使其幡然醒悟,抛弃幻想,明确态度,坚定立场的时候了。继续沉溺于某种错误的政治观念,以致难以自拔,或者仍然受到某些糊涂观念的蒙蔽,继续执迷不悟,那就不仅是可悲的,而且是危险的。只有真心诚意地向普世价值靠拢,老老实实地回到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轨道上来,民族的命运才会改变,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社会的前景才会光明,人民的福祉才有保障。因此,重庆事件的发生,如果说服国人同意从中得出这些结论,就会有助于促进、凝聚和达成社会共识,有助于使人进一步认识到国家实行宪政民主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助于促使当局果断地确立正确的政治改革方向,并增强行动的紧迫感,从而有益于推动社会进步事业和国家改革进程的发展。现在剩下的时间确实已经不多了,国家制度的全面改革必须被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再也不能继续回避或拖延下去了。否则,某种比重庆事件更严重、更危险和更可怕的灾难,将会在不远的前头等着,并且同样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在未来某一天突然降临,给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无情地施以致命的一击。届时可能国将不国,人食于人。此非危言耸听,或是忠言逆耳。好在,在机会之窗最终关闭之前,机会仍在。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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