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双全:从洋务派官僚自身素质透视洋务运动的破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97 次 更新时间:2012-02-22 21:01

进入专题: 洋务派   洋务运动   经济自由   官督商办  

蔡双全  

(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 四川 绵阳 621010 )

[摘要] 洋务派官僚奉行的“中体西用”理论纲领,说明他们缺乏对西方国家近代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对新式企业采取“官督商办”企业经营方式,说明他们并不具备兴办资本主义工商业所必需的经营管理知识,为特定企业采取借款缓息、减免税厘、提供专利特权等措施,说明他们并不具备举办资本主义工商业所必需的经济学知识。洋务运动的破产固然有诸多客观原因,但也与洋务派官僚思想观念与知识结构等方面存在着的诸多缺失密切相关。

[关键词] 洋务派官僚;“中体西用”;现代化规律;“官督商办”;经济自由

Exploration of the Cause of the Failure of the Westernization Movement from their own Qualities of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CAI Shuang-quan

(School of Politics,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ian Yang 621010, Sichuan, China)

Abstract: Observing from guidelines, the thought of Chinese Culture as system Western Culture as Means showed that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had a poor understanding of the law of development of Western modernization. Observing from business practice, the managemen enterprises System of Governmental supervision showed that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did not have scientific management knowledge to set up the capitalist enterprise . Observing from the preferential policies, many practical decisions whicht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made to specific business, such as providing loan, reducing interest, tax and Likin, providing the patent privileges showed that they did not have the hold of capitalist industrial economics knowledge. The bankruptcy of Westernization Movement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se defects existed by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including many objective reasons.

Key words: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Their own qualities of the Official of the Westernization faction; The earlier period modernization; Making Chinese culture the foundation and western culture the reference;The managemen enterprises System of Governmental supervision; Economic Freedom

洋务运动实际上是由清朝体制内以奕?、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官僚所发动的一场清王朝自救运动,它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潮流,客观上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但是,由于洋务派官僚均深受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而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既缺乏近代化所必需的自由、法制、平等、竞争等核心价值观,又缺乏近代行政、财政、企业管理等知识。因此,无论是在思想观念,还是在知识结构、能力等方面,洋务派官僚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无力承担兴办、壮大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重任。

洋务派官僚奉行的“中体西用”理论纲领,说明他们缺乏对西方国家近代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反映了他们思想观念的保守与落后。

洋务派官僚是在西方列强的不断侵略下被迫举行洋务运动的。恩格斯曾说过:“(世界资本主义)在中国进行的战争给了古老的中国以致命的打击。闭关自守已经不可能了;即使为了军事防御的目的,也必须敷设铁路,使用蒸汽机和电力以及创办大工业。”[1](P511)在这种情况下,洋务派官僚表现出了一种极为矛盾的心态:一方面,迫于内外力的强烈刺激而不得不搞洋务活动,另一方面,他们“对权力的迷恋,完全超过了对于加强帝国防卫以抵御外国侵略的任何关注。”[2](P119)他们的这种具有防御性、保守性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纲领上。所谓“中体西用”,从李鸿章再到张之洞,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其根本旨趣就是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所说的“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必须“先以中学固其根柢,端其识趣。”对此,李鸿章曾作过清晰的阐述:“中国之文物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万不能及。”“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必尽用其人。”[3](P112)这种思想的实质,就是通过从西方引进先进的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以维持中国的封建专制体制和传统思想文化。

其实,近代化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转变,而是“人类历史上最剧烈、最深远并且显然是无可避免的一场社会变革”。[2](P3)所谓“走向现代化”,从总体上看,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同时必然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诸方面的新旧结构的更替,呈现出立体型的多元运动趋势。更为重要的是,不管是“中学”还是“西学”,即洋务派官僚所说的“体”与“用”,也就是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与生产方式、科学技术,它们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社会有机论——无论是近代西方的工业社会,还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如同生物体一样,都是在长期适应自身面对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过程中演化出来的一种社会有机组织。

人类社会现代史业已证明,在近代化这一长期、艰难而又曲折的过程中,近代化后起国家要追赶先进发达国家,政治法律制度近代化是一个基础性与关键性的因素。16、17世纪的英国,相对于荷兰而言,是一个落后国家。但由于英国在17世纪成功地仿效了尼德兰(荷兰)的所有权和制度规定,实现了政治法律制度的近代化。这样,“到1700年,英国的制度框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工业管制的衰败和行会权力的下降使劳动力得以流动和经济活动得以创新,稍后又进一步得到了专利法的鼓励。资本的流动受到了合股公司、金首饰商、咖啡馆和英格兰银行的鼓励,它们都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许更重要的是,议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力置于急于利用新经济机会的那些人的手里,并且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框架。”[4](P192)无疑,1688年“光荣革命”所确立的英国“立宪君主制”及其背后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是英国在随后三个世纪内称雄世界,独步全球的根本原因。再如,美国的崛起也是得益于法律制度的先进性:“美国对人类进步所作的真正贡献,不在于它在技术、经济或文化方面的成就,而在于发展了这样的思想:法律是制约权力的手段。”[5](P2)

作为近代化后起国家,中国本应高度重视政治法律制度近代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在相当大程度上有赖于这些位高权重的洋务派官僚的大力推动。布莱克认为,政治法律制度现代化依赖于政治领导个人的重要作用,“他们能在危急关头独立负起整个社会发展选择政策的责任。”[7](P58)但是,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官僚毕竟属于陈旧而腐朽的封建营垒,其阶级地位和政治利益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强大的传统政治因素的束缚,在创办、培植与发展现代机器化大工业时,他们却不能同时引进与新生产力相匹配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从根本上否定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而且,他们之中并无一人愿意承认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相较中国封建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历史进步性,并无一人怀疑清王朝的合法性。也就是说,他们兴办洋务的目的只是为了“补天”!——挽救千疮百孔的大清王朝,而决不是为了“改天”!——用资本主义制度取代封建制度。这样一来,洋务派官僚就事实上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要使新式工业能够得到充分与有效的发展,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政治与法律体系作为支撑,这就必然要求解除中国传统政治与法律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与羁绊——因为现代化是涉及社会各个层面的一个过程,“某些社会因素径自被改变,另外一些因素则可能发生意义更为深远的变化。因为新的、甚至表面上看来毫不相干的因素引入,会改变历史因素在其中运作的环境。”[2](P3)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高官厚禄,洋务派官僚不得不小心谨慎、圆滑奸巧,他们既不敢得罪最高当权者慈禧,又不得不同封建顽固派虚与委蛇。如果他们针对中国传统体制提出全面改革的要求,就必然会引起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激发起“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从而触及当权者与既得利益者(包括洋务派官僚自己)的既得利益,最终为当权者拒绝实施。正如余英时所指出的,“同光以来地方性的、局部的和技术性的长期改革在甲午战败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危机,即如果没有涉及基本体制的全面改革,则自强运动已陷于停滞不进的困境。”[8](P4)这样,在“中体西用”这种折中、调和传统与现代两种社会性质的思想支配下,洋务派官僚举办资本主义企业举步维艰,乏善可陈。

从经营方式看,“官督商办”企业治理制度,说明洋务派官僚并不具备兴办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所必需的管理知识。

洋务时期,洋务派官僚创建的工商业企业广泛采取“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的经营管理形式:“有资料显示,从19世纪70年代到1903年,先后以这种形式创办的近代工业企业已有40余家,主要集中在矿业、航运、金融保险等行业,其中尤以煤炭和金属采掘业最为集中。”[9](P33)洋务派官僚之所以采取这种经营方式,是与中国的传统经济思想息息相关。在中国古代,工商业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官营工商业的发达和各级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严格限制:“历代抑商政策的具体制订者,他们在政治上倡导君主利益高于一切,支配一切,在经济上主张以社会经济服从于中央皇权,主张一切社会财富必须首先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这种经济政策的实质就是“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来达到垄断经济命脉、钳制私营工商、聚敛社会财富目的的一种政治手段而已。”[10](P547)“政府不但干涉私人之事业,其直接有关于国家经济之事业,且由政府经营之。例如采矿一事,历代以来,均归国家经营,至明代犹然。他如盐铁等业,亦为国家所专营。可知历代之经济政策,均以整个国家之利益为前提。”[11](P39)洋务派官僚或为中枢重臣,或为封疆大吏,由于他们的经济思想由于尚未摆脱古代经济思想的束缚,仍然沿袭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传统方式兴办新式企业,“官督商办”正是古代经济思想与官本位思想相结合的一种产物。

这种“官督商办”管理形式虽然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特殊环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却隐含着重大的缺陷,这首先表现在这种企业内部产权关系混乱:从投资上讲,官方的投资是以债权人的面貌出现的,投资所获是固定的利息收入,而不愿意承担任何经营风险。李鸿章在创办轮船招商局时就说过,“查轮船招商局之设,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贸易规程自行经理,……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12](P21)而商人的投资则是风险资本,所获是不固定的风险收入,即去掉各种支出后的所得。这种企业产权制度违背了近代企业产权理论的基本要求——因为按照近代企业产权理论,当企业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下,享有企业控制权的应该是承担经营风险的商人,而非债权人。而只有当企业处于破产状态,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债权人才能掌握企业的控制权。而一旦企业归还了债权人的资本,则债权人将不再拥有对企业的任何形式的控制权。而在这种企业中,“督办”作为官方代表,却全盘控制了企业的各种权力。如,盛宣怀在督办轮船招商局时,对此作出了清楚的界定,即“用人、理财悉听调度”、“会办三四人应由督办察度商情秉公保荐”。[13](P156)可见,“督办”不仅掌握了用人、理财等企业的核心权力,而且还可通过保荐“会办”操纵着企业的决策权与经营管理权。

近代企业理论已经证明,企业产权制度决定了法人的治理结构。在近代经济生活中,近代企业(尤其是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制度优势,不仅在于它能在短时间内将社会上闲置的、零星的资本集中起来,从事单个资本所无法从事的事业,而且还在于它拥有由董事会、经理部门、监事会组成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经理、监事三者各司其职,而经理的权力,行使前有董事会的集体决策,行使后有监事会的有力监督,从而保证了公司股份制廉洁有序地运作。而在这种“官督商办”企业中,掌握了企业用人、理财大权的“督办”、“总办”等这些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者,既无需遵循董事会的事前决策,也无需顾及监事会的事后监督,就拥有不受节制的权力,这是滋生贪污腐败、挪用公款的根源。在这种“官督商办”企业中,广大商人,尤其是一些中小股东,在企业中事实上处于无权过问的地位。这种管理方式就必然会遭到广大小股东的极度怨恨:“商民虽经入股,不啻途人,即岁终分利亦无非仰他人鼻息。而局费之当裁与否,司事之当用与否,皆不得过问,虽年终议事亦仿泰西之例,而股商与总办分隔云泥。”“虽谓之官督商办,其实商股不敢过问”,轮船招商局经营多年,不过是“移多数股东应享之利,入彼辈之私囊者也。”[14](P443-444) 对此,梁启超指责道:“李鸿章所办商务,亦无一成效可观者,无他,官督商办一语,累之而已。中国人最长于商,若天授焉。但使中国为之制定商法,广通道路,保护利权,自能使地无弃材,人无弃力,国之福可立而待也。”[15](P83)

在分析1848年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时,马克思对普鲁士实行的“官僚监护制度”进行了批判与揭露:“资产阶级的工业必须打破专制制度和封建制度的枷锁。”而“官僚监护制度对工业来说,无疑是死路一条。”其所以作出如此斩钉截铁的断言,不但是因为官办的“普鲁士的矿业管理机关和工厂规章等等”必然大大增加工厂的生产成本,而且因为这种经济制度下的普鲁士“永远都必须”从“德国工厂最可怕的敌人”、“反革命势力的银行老板”英国那里“寻找国外的支持”,其结果,只能是“在国内,工业被官僚桎梏所束缚,农业为封建特权所限制;在国外,容易被反革命出卖给英国。”[16](P228)时间更晚于1848年、总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也更落后于彼此德国的清王朝出现的洋务运动,它所采用的官办、官督商办的工矿企业,无论是生产成本的虚掷和无效耗费,还是对外国的依赖和屈服,都较马克思揭露过的彼时普鲁士的官办企业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实践证明,兴办近代化工业官办和民办两种形式,而一般来说,只有民办才能以最高效率、最快的速度实现经济上的工业化。洋务派官僚所采用的“官督商办”这个由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实施的却是封建衙门式的管理方式,注定是效率低下,腐败丛生,成效不大。正如著名的经济学家杨小凯在《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中所指出的,洋务运动坚持官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制度,以此为基础来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工业化模式,这种方法使得政府垄断工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员,政府利用其裁判的权力,追求其球员的利益。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压制私人企业的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了洋务运动缺乏一种发展经济的持久动力机制。

洋务派官僚为特定企业借款缓息、减免税厘、提供专利特权等措施,说明他们并不具备举办资本主义工商业所必需的经济学知识。

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官僚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对特定企业实施各种优惠政策。首先,政府以借贷资本的形式,为特定企业垫付了大量款项。例如,从1872—1879年,李鸿章先后为上海轮船招商局拨借官款190.8万余两,帮助其度过资金匮乏的难关。其次,为特定企业的借款缓息。1877年,上海轮船招商局在太古、怡和等外轮公司倾轧下局务难支之际,李鸿章就请求总理衙门“将该局承领各省公款,暂行缓缴三年利息,借以休息周转。”[17](P21)再次,在减免税厘方面,洋务派官僚也设法为企业争得优惠。上海机器织布局在筹建之初,李鸿章便给予该局“酌量征收厘税”以及“由上海迳运内地及分运他口,转入内地,应照洋布花色,均在上海新关完一正税,概免内地沿途税厘”的优待,使该局能够“酌轻成本,俾得踊跃试行,免被洋商排挤。”最后,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授予企业专利特权保护。李鸿章为其控制的轮船招商局,提供了运输漕粮的特权,其借口是“承运各省漕粮,为商局命脉所系,现在局轮揽载商货,为洋船挤跌,动辄亏赔,非多运漕粮以羡余补不足,万难持久。”“必准其兼运漕粮,方有专门生意,不至为洋商排挤。”在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时,李鸿章认为中国企业必须“自保权利,断不容外人稍生觊觎”,并“酎定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 [17](P43)

不可否认,上述这些措施对于当时尚处于襁褓中的弱不经风的近代民族工业来说,在短期内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与扶持作用。但若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这些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各种措施却极大限制了市场经济所必需的自由竞争与价值规律的发挥。所谓自由竞争,就是指竞争者在同样的市场环境、同等的市场政策、同一的市场规则下,采取符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允许的手段谋求最佳经济效益的竞争活动,而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法制环境下,价值规律才能得到充分体现。正因为自由竞争与价值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历来受到经济学家的推崇。马克思说:“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而他扩大资本只能靠累进的积累。”[18](P649)在探讨社会财富增长的机制时,亚当·斯密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19](P14)因此,对于个人而言,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19](P27)在这里,亚当·斯密所说的这只指导经济发展的“看不见的手”就是指自由竞争与价值规律。

由于缺乏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对促进经济繁荣作用的认识,洋务派官僚对特定企业所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极大破坏了社会经济运行的固有规律,从长期来看,极大限制和窒息了中国民间资本的成长,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例如,专利特权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行业性封建垄断政策。这种垄断政策赋予市场主体不同的身份,人为地构筑了市场壁垒,完全破坏了公平自由竞争机制,扭曲价值规律,使得社会经济因而失去了活力与动力。不仅如此,它还会造成这些被保护的企业创新动力不足,阻碍技术进步与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当这些企业一旦处于一种行政垄断地位时,必然会缺乏生产变革的动力与市场压力,不愿主动地冒风险去进行创新,从而形成企业的守成倾向。熊彼特认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来自“创新者”,即有远见、有组织才能和敢于冒风险的企业家,而企业家的功能则是“通过利用一种新的发明,或者更一般地利用一种未经试验的技术可能性,来生产新商品,或用新方法生产老商品;通过新开辟原料供应新来源或产品的新销路;以及通过改组工业结构等手段来改良或彻底改变生产模式。”[20](P210)正因为如此,这种专利特权在当时就引起了有识之士的诟病。时人在批评李鸿章为上海机器织布局请得10年专利特权时,认为如纺织、航运等利润优厚的部门,许多私人资本家渴望投资,却受阻于10年专利特权,以至于从1882年到1891年间没出现一家私人资本的棉纺织厂。这种规定“是何异临大敌而自缚其众将士之手足,仅以一身当关拒守,不以傎乎?”[14](P5448)由于洋务派官僚对少数企业实施专利特权,广大商人在法律上未取得投资兴办企业的权利保障,无奈之下只得托庇于外商所办企业,或是依附于官督商办的洋务企业。据考察,19世纪华商以个人名义附股于外商企业者十分普遍。在航运、保险、银行、码头堆栈、房地产、铁路运输、棉纺织、出口加工、船舶修造、公用事业及各种轻工业行业中,附股外商企业的华商均为数甚多,资本累计在4000万两以上。[21]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现代化理论家鲍尔曾说过:“经济能否取得成就和进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态度,取决于根据能力和态度而建立的社会政治和采取的组织措施,还取决于历史经验。”[22](P29)作为洋务运动倡导者、推行者与领导者的洋务派官僚,由于其自身素质存在着上述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了洋务运动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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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基金项目:《近代中国实业救国思潮研究》,项目编号:08SX7102

蔡双全(1966——),男,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近现代经济思想史研究。

此文发表于《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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