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前CEO、创始人之一乔布斯的去世令世人百感交集。不论喜欢他或他的产品与否,人们都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技术狂与市场达人的完美结合,一个把既不算便宜,也未必实用的新潮电子产品,变成人人“恨不得啃一口”的市场宠儿和时尚代名词的奇才。
然而这样一位奇才倘若生在中国,他的成长轨迹将是怎样的?
历史上的苹果公司成立于1976年愚人节,诞生地是一间车库。倘在中国,这样的“注册场所”能否获批便是个疑问,即便批了,供应商、客户、管理部门甚至顾客,看见这样一家“公司”,怕也最多能接受布围裙或蛤蜊油一类的产品从这里出品,微电脑之类“高级货色”倘是从这“街道工厂”诞生,怕早被当成山寨货了。
历史上的“苹果之父”并非乔布斯,而是斯蒂夫·沃兹尼亚克;让苹果和乔布斯双双凤凰涅槃的IPOd,原创者也非乔布斯,而是特立独行的发明狂人兼音乐发烧友托尼·菲德尔。倘若在中国,乔布斯之于沃兹尼亚克,怕是会被扣上“贪天功为己功”、“背叛者”的头衔,而他对菲德尔的银弹攻势和最终“消化”,弄不好会被扣上“不择手段”、“巧取豪夺”的帽子。
不仅如此,乔布斯一度被苹果公司扫地出门,在中国的环境里弄不好会“好马不吃回头草”,苹果也很可能拉不下面子去主动拉回“离家浪子”。至于菲德尔,则很可能会“宁为鸡口不为牛后”拒绝取消自己的“字号”,从而让苹果的复兴成为虚化,而没有了iPod三年销售4200万台的惊人纪录。此后iPhone、iPad等滚雪球般的“苹果神话”又如何诞生?
历史上的乔布斯起步艰难,公司既没有钱,也没有货,甚至没有原料,只有一个在当时还没有同类产品的奇怪设计构思。倘在中国,凭这样的“三无产品”恐怕既弄不到贷款和政府资助,也不会有投资者正眼相看,第一枚苹果怕是不等成熟坠地,便会因“营养不良”、“奶水不足”早早夭折,甚至胎死腹中。
如果是在中国,不是电脑达人却是不折不扣的技术狂,没有过硬文凭却好为人师的乔布斯能否“上岗”,“下岗”后能否“再上岗”,实属未知数。即便成功上位,会不会就此被定位为“行政管理人员”,从而官僚化、庶务化,被政治任务、行政管理和各种鸡零狗碎的琐事弄到筋疲力尽,谁也不好说。精于营销学却不善处人际关系,能打动市场却常与自己的设计团队水火不容的他,能不能在复杂的“社会学”大熔炉中熬下来,着实难以预估。即便熬下来了,早已被磨去棱角的他,还能是那个引领时尚潮流、敏锐把握商机的乔布斯么?
乔布斯最大的成功之处,是“总做别人还没做却一定会做的事”,从微电脑到笔记本再到“3i”,他总能领先一步开拓一片新天地,占据极高份额的市场,并想方设法控制尽可能多的技术制高点。这样,即便他人跟进、效仿,一方面他已赚得盆满钵满,可以转进另一片新天地“吃独食”,另一方面,跟进者、效仿者还会不时踏响名为“专利”的地雷阵,从而在很长时间内变相为乔布斯和苹果打工。
如果他是在凡事“归类”的中国,动辄“全新”、“开拓”,怕不被当疯子就被当骗子,能不能找到市场的立足点尚且难说,更不用说大展拳脚;如果他是在“山寨”盛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的中国,那些“专利地雷”只怕没炸到仿冒者,反把他和他的苹果炸得尸骨无存。
然而在美国,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车库创业?没什么,从盖茨的微软到杨致远的雅虎,从迪士尼到惠普,这些如今名字响当当的企业,都是在一间间大同小异的车库里呱呱坠地的。如今正在硅谷“孵化”的众多潜力之星,有些起步之初连车库也用不上。
兼并、跳槽和吃回头草?这同样没有什么,从枪械大师勃朗宁到硅谷的无数创业达人,他们的创业历程都经历过数不清的炒与被炒,跳槽与被跳槽,兼并与被兼并,这本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常态,也是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必要前提。
创业之初缺乏资金?同样没问题,不但政府从政策上鼓励、扶持创业,各种商业性、公益性的风投、天使基金,也会随时为有前途和潜力的起步者提供宝贵的创始资金。没有文凭和资历?就更没什么了,设计出M-16步枪的斯通纳是个没上过大学的工人,飞机发明家莱特兄弟一个是搞印刷的,一个是卖自行车的。就算这些没听说,总该听说过比尔·盖茨吧?
至于竞争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法治和公民意识、鼓励个人突出的社会道德环境,以及良好的科学教育普及程度和“人人都能鼓捣几下机械和电”的全民动手能力,这些或为人熟知,或不被人注意的细节,同样是孕育“乔布斯苹果”的肥沃土壤。
两相比较便一目了然:中国所真正缺乏的,并非乔布斯这样的人才“毛坯”,而是让乔布斯成为乔布斯、让苹果成为苹果的肥沃土壤。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后起的中国,出现乔布斯和苹果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耐心,这人人都可理解,但倘不从土壤和根基抓起,而是好高骛远、好大喜功、舍本逐末,则恐将做更多无用功,走更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