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林昭生前喜欢的《各国民权运动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46 次 更新时间:2011-09-0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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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进入专栏)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日,林昭被捕四年多后,终于在上海第一看守所接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她用笔和血在起诉书的字里行间写下大量批注,其中两次提到《各国民权运动史》。

在起诉书列举了所谓的“人证、物证”后面,她批注:“按所谓马列主义原则来说,‘法律’者,‘统治者的意旨’而已!反抗即大罪,争自由即是大罪,要人权更是大罪,何需什么‘人证、物证!?’要说‘证’哩,一九六二年八月廿九日[?]初次被传出庭时,当场交上的一本《各国民权运动史》,不知是否亦在‘罪证’之列?在则应明白列入,不在则当于掷还,为感!”

林昭实在太喜欢这本《各国民权运动史》了,在起诉书“附:被告林昭押于上海第一看守所移送被告的侦讯案卷八册;随案附送大批罪证”之后,她再一次写下批注:“不知前述那册‘世界民权运动史’可在其内,那是我的书,我还要呢!慎毋遗失为便!” (“世界”为“各国”之误。)

循着林昭的线索,几年前,我在网上找到了这本书,薄薄的,一共才一百十六页,商务印书馆一九三0年十月初版,在“万有文库”第一集的一千种书当中,也许这只是很不起眼的一本小册子,“万有文库”中,作者董之学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当时思想上偏左。他在这本书中简略地介绍了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和中国的民权运动史。在概述中国民权运动史时,他受当时时代的影响或限制,过分突出了孙中山革命的这一路径,忽视了晚清立宪运动以来的这条路径。他对俄国十月革命后的介绍也是雾里看花,有许多不准确处。但是,作为一本介绍世界各国民权运动的简史,它还是提供了一些基本的史实和线索,特别是对日本、英国、德国的介绍。

在这本书的《导言》中,作者指出,民权运动至少有两个层面,一为政治组织,一为私人权利。前者相当于英语的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就是亚里斯多德说的多数人统治,在这一政体下,多数人民享有统治权,参与政治。后者则是个人抵制政府横暴的武器。二者的目的都在反抗压迫,但作用则各有不同。德莫克拉西在反抗君主专制,将全国统治权由君主手中转移到多数人民手里,使人民不再为暴政所侵凌。但从历史来看,暴政的发生不仅限于君主专制国家,就是在民主政体下也往往有之,即所谓“多数专横”。因此,民权运动不仅是推倒专制,建立民治,而且必须经由宪法或普通法律,给予私人以种种权利,能在法律上抵抗政府的非法蹂躏。

他认为,从法律上说,一切国家都含有强迫。国家既然是强制机关,受其强制的个人,应有自卫的权利,以防止执行机关或官吏的越权与非法行为,否则其生命、自由与财产将失其保障。以故民主国家的宪法,除确定政体为民主外,又复规定人民的各种权利,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简言之,民主政体的作用在于消灭君主与寡人的独裁,而私人权利则在于预防民主国家机关的蹂躏。

人权有两种,私权和公权,私权是个人对个人的权利,每个人不能侵害其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公权是个人对政府的权利,政府对于享有公权的个人,非经正当的法律手续,不能剥夺其自由与财产,更不能危害其生命。公权包括法律权、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平等权、罢工权。

他指出,民权运动虽包含这两层不同的意义,但其方向和对象是相同的,都是反对专横。所以,要求民权的,同时须要求民主政体,以确立人民的统治权,使人民参加实际政治,然后民权才有比较可靠的保障。要求民治的,也要求人权,然后其生命财产乃得不受非法侵蚀。这两个方面其实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开的。

他说,从历史上看,商业和工业是民权运动的两大原动力。十三世纪英国商业勃兴导致市民阶层的崛起,1914年以前因为工业发展工人队伍的扩大,德国专制政府也不得不向工人领袖有让步,以及英国工党在1929年选举中获胜,可以为证。

当这本书初版之时,林昭尚未出生。二十多年后,她被打成“右派”,遭遇一个前所未有的“黑暗时代”,在历史的铜墙铁壁合围之中,我相信,这本书启发了她的思考,让她在世界各国民权运动的经验教训中领受了一次新的洗礼,催生了她那些超越时代的思考。

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极权铁幕里,她与这本小册子相遇,“民权”这个词在她心灵中曾激起过怎样的回响,我们今天的人已难以想象,可以肯定的是,她敏感地抓住了时代的中心问题,要民权,不要极权。正是为了心中的民权梦想,她才坦然无惧地面对了牢狱,甚至枪杀。血肉之躯要承受监禁、酷刑和死亡的痛苦考验,那是何等不容易的事,偌大一个民族,在她的同时代人中,能如此决绝、如此坚定地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也只有她和几个极个别的人。在寻找林昭精神资源的时候,我想到了基督教给她的支撑,爱里没有恐惧,想到了蔡元培奠定的北大传统,想到了来自他父亲的英国宪政思想,想到了她在革命中殉难的舅舅……当时,没有想到这本书,这个主题给她的启示和灵感,各国民权运动的成败得失,世界的道路指向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民权战胜王权及形形色色的专横权势,以制度来确保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世界近代以来的历史就是一部民权运动史,中国也不例外,从晚清到民国,民权运动起起伏伏,激荡人心,1949年红色政权的一统山河只是民权运动史上的一个巨大波折,是民权受挫、党权独大,历史走到另一个分叉去了,但是峰回路转,一定要走回到民权的大道上来。

她敏锐地感受到了毛泽东时代只是人类历史的非常态,一个常态社会就是朝向民权的目标,哪怕在极端的压迫和管制当中,基于人性本身的民权运动也是暗流涌动、不可遏制的,她和张春元、顾雁、谭蝉雪这些年轻的同伴甘冒风险创办油印刊物《星火》,对数千万人正面临饥饿和死亡的时代进行了严肃的思考,并发出他们独立的声音。他们正处于中国民权运动史上最低潮的时期,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如飞蛾投火,注定被那个时代所毁灭,而且毁灭得干干净净,但他们依然做了。结果不是遭到枪决,就是长期的监禁、劳改,付出了极为惨烈的代价,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地融入了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民权运动史,他们的名字和《星火》、“中国青年者战斗联盟”一起,将记在未来的教科书,成为历史名词。这是无法无天的毛泽东也无法预料的,他可以凭借暴力宰割天下、屠戮千百万生灵,他却主宰不了历史,历史是后人书写的。

这也是诗人林昭没有想过的。她做一个殉道者,只能承受普罗米修斯那样的命运,为此她只能牺牲自己。各国民权运动史上也有很多的牺牲,论牺牲之大、牺牲之惨烈和道路之艰难,几乎都难以与中国相比,这个古老民族要在“中世纪的遗址”上伸张民权,让每个人都像一个人那样活着,

一本书的力量真的是难以估量,在1930年的中国,不会有人会想到这本小书二、三十年后将成为一个名叫林昭的北大女生心爱之书,并对她产生深刻的影响,她自觉地站到人类追求民权的第一线,并为此献出最可宝贵的生命。当我们阅读林昭幸存的文字,看到她与那个黑暗时代迥然不同的思想,看到她思想中弥漫着超越时代的那些气质,无不深深为之震撼。那个时代,在她之外,恐怕已鲜有人在读这本讲述各国民权运动的小册子。她能挺立在那个时代里,显得高人一头,不仅在人格上,也在思想深度和精神气质上,这离不开她汲取的精神资源,这本书也是其中之一。她从民权史上体悟到了极权是背离人类正常方向的,也是与人性相悖的。她由此抓住了现代社会的核心问题:民权。在林昭身后的中国,极权已在弱化之中,但我们面对的现实依然是特殊利益集团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官民矛盾不断激化,腐败现象渗透这个国度的每个权力细胞,另一方面民权意识正在觉醒,从层出不穷的维权个案、群体事件到方兴未艾的公民参选区(县)级人大代表等自发行动,都在证明民权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心,今天发生的这一切也将进入世界民权运动史,林昭在天上静静地看着我们。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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