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反过度垄断相关,国企生产经营中的供、销定价机制的改革,也势所必然。
全国政协3月8日下午的全体大会上,来自民建界别、任天津民建主委的欧成中委员提出,国企改革必须主动推进,国有经济要有序进退,国有资本应优化配置,加强监管。对他的发言,会场内几度响起表示赞同的掌声。但我后来听到,也有部分代表对这一发言表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与不满,据说还有“愤而退场”的情况。
3月10日上午,分组讨论大会发言,我所在的经济界34组,出现了关于国企问题不同看法的热烈辩论和研讨。我的切身感受是,这个问题,真可称之为当下中国牵动各方利益和感情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有来自中央国企的委员说,国企前些年状况不好时,舆论上说我们无能,说国企注定效率低;这些年国企日子好了,反过来又说我们与民争利,到底让我们怎么办?
还有来自地方国企的委员说,国企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县,情况千差万别,有的过度垄断、有的领导人不争气、也有的赚大钱,但还有许多是在竞争中发展的、管理团队好的;目前仍然困难的,也有种种不同的类型,必须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还有的委员指出,国企也有种种苦衷,如企业无定价权,行政命令多,遇到紧急情况(如利比亚撤回中国公民),最险最苦最累的任务就得国企冲上去顶着!这些说法听来不无一定道理。但是,另有一些委员则在发言时强调:相比央企、国企,大量的中小民企确实是弱势群体,向银行贷款难,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不愿提供服务,实际的地位不平等,在许多方面民企感觉是受歧视的。
有的委员提出:国企不应追求本企业利润最大化,应当追求整个国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利润水平升上来后,就应当多交国库,国企定位本来就应当是耕牛、奶牛,而不是菜牛——当即被组里人们归纳为所谓“三牛理论”。
以我作为一名多年从事研究工作的人来看,这个问题肯定还要继续争议、辩论下去。依己愚见,首先,“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思路和成绩,需要充分肯定,并且对国企的作用与管理上的苦衷,应当恰如其分地指明。其次,要明确认识到我国国企的改革任务,还远未完成,最突出的问题,是以“自然垄断”说事而实际上扩展而来的“过度垄断”因素应当如何消除,虽难度很大,但必须解决;同时,与反过度垄断相关,国企生产经营中的供、销定价机制的改革,也势所必然。
第三,实施应覆盖国有经济整个部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框架,我国目前在中央级还仅属初创,在地方的省与市县级,不少地方还未见动作;国企税后利润上交问题,应有区别对待,但的确总体上需要树立和贯彻适当、逐步提高净利润(资产收益)上缴比例的方针。
第四,国企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打造和改进,受到质疑与诟病的一些内部分配制度,明显还有加以调改优化的必要。
我想到社科院金碚研究员概括的基本结论:国企应被认为是一种特殊企业——然而,当我们看到这种企业的特殊性即个性,又不能就此便完全否认其与一般企业的共性,以及与统一市场环境的兼容,与国企相关的种种难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继续共同探讨合理的解决思路和方略,并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