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文革”,或一个文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04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6:08

进入专题: 萧喜东  

萧喜东  

文化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事件。这个评价,无论是在文革刚开始,还是在三十年后的今天,都是恰如其分、毫不夸大的。另一方面,对文革实质内容的评价,从文革的开始,历经重大转折的七六年、七七年十一大、八一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直到今天,则经历了数次逆转;到今天,对文革这一重大复杂事件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尽管仍存有一小部分不同声音,但从官方文革史学到大部分国内、海外文革研究文献都得出了一个一致的答案,这就是广为人知的“十年动乱、十年浩劫”的结论。[1]出于特定历史环境下“彻底否定”的政治需要,大部分文

革史学对文革期间发生的大量极度复杂、层次繁多、交错曲折的种种事件,以极度简单化、概念化和概括化的方式处理之。更有一部分有关文革的论著和文学作品,以概念化和操纵性的手法去评价和再现文革,另一方面有意或无意地压制和筛除大量丰富的历史资料、掩盖历史的主流,最后结果如同把一颗根深叶茂的历史大树,削砍得面目全非,只剩下一段光秃秃的树杈。更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乃至海外的社会范围内,渐渐地形成了一种有关文革的主导语言,在这种语言的的支配下,公众对文革的历史事实知道得越来越少,对文革的成见却越来越深,“十年浩劫”一类脱口而出的代语和套话代替了人们对文革历史知识的了解。

  

有鉴于这种情况,有必要关注一下那一小部分不同于这种主流评价的观点。所有这些非主流观点,都注意到文革中事件脉络的错综复杂,而无法以一种一元化的概括来下结论。早在八十年代初,刘国凯就已经在民间刊物《学友通讯》上提出“十年并非全是浩劫”的观点。杨小凯亦指出“文革不是前后一致的‘十年浩劫’”(杨小凯,1992)。在这些观点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有关“两个文革”的论述。持这种观点的人多曾亲身经历过文革运动,他们对文革期间从人民群众中产生出的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表示肯定,但已经无法认同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八十年代初,王希哲也指出文革的上、下和前、后的不一致性,认为文革包括一个“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和一个“与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相对立的人民的文化大革命”(王希哲,1980)。“两个文革”论的主要表述就是:

  

“一个文革,统治者的文革:利用群众运动,摧毁政敌,攫取权力;一个文革,被统治者的文革:利用合法条件,反抗封建特权和政治的压迫。——这是两个互相利用、同时又互相冲突的文革。而共同的时、空把二者融为一体,就使得这融合体成了一个说不清、弄不懂的政治怪物……”(郑义,1993)[2]

  

本文试图通过对“两个文革”论的分析,以期打破主导语言下对文革评价的僵化、单薄和概念化的倾向,从而能够开始对文革进行真正有益的反思。在下面的分析中,将提出这样的观点,即:“两个文革”论和一元化的“彻底否定”的主流观点比较起来,注意到了精英之外的群众和群众政治,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也深受主流观点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它是对主流观点的妥协;实际上主流观点形成的过程,也是“两个文革”论形成的过程。

  

在分析到底是有一个文革还是有“两个文革”,以及进一步探讨评价文革的实质内容之前,有必要对另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即:“什么是文革?”或者说,“文革是指什么?”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主导语言的影响下,“什么是文革”、“文革是指什么”的答案,早已从文革历史上语言的正常约定的用法中蜕变出来,“文革”一词已经产生了概念上的混淆和歧义。读者大概都清楚,中国文化大革命,在现时的主流观点和主导语言中,是指从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六年间的“十年动乱”。对于这个定义,甚少有人提出质疑和争议。正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带有强大势能的主导语言能够畅通无阻,却不为人们所知觉。同时,这个有关时间上的定义,很显然关系到对“文革是不是一场前后一致的事件”这一问题的回答。  

因此,本文首先讨论“什么是文革?”这一问题,并提出这样的观点:作为真正史无前例的事件--文革运动,发生在一九六六年八月到一九六八年八月这两年间;将文革的定义拉长到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六年的十年,是由于政治上操纵和斗争的结果;从客观历史的角度,“十年”文革的定义缺乏内在的基础,有片面改写历史之嫌。有了这样一个对文革主题本身的限定,本文再对“文革是不是一场前后一致的事件”的问题做出回答。

        

一 文革是“十年”,还是两年?

容易看到,历史中的人一方面创造历史,同时另一方面对自身历史进行解说,这两方面又互相交错干涉、互相制约推动,是一个错综复杂过程。法国大革命所引发的阶级和思想斗争,连同对法国革命的认识分析和毁誉评价,从十八世纪末革命发生时就开始纠缠在一起;直到今天,对法国大革命的终点时间的不同意见,也同时标识出对法国大革命本身意义的看法分歧(Furet 1981, p1-79)。毫无疑问,文革也是一场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操纵与反操纵。众所周知,“十年文革”这个词汇,是一九八一年以後才正式产生的。这里,笔者无意将“两年文革”的定义说成是比“十年文革”的定义更客观--在这个问题上也许很难存在一个客观中立的“真实”定义。这里只不过想说明,有关文革的起始日期,从文革的发生,到后来“十年文革”的主导语言最后的确立,这个过程,伴随着各种政治力量的消长和变迁,也经过了多次反覆和人为的修改。

(1)文革的起点和终点

  

有必要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文革的起始和终止历程。很多文革史学将文革的起源上溯到反右、大跃进,更有人将它和延安整风甚至瑞金时代的肃反相联系。这些也许都有道理,但无限往回搜寻起因的方法,又会产生其它有关起源的问题和疑问;文革毕竟是一场前所未有、具有独特的自身内在逻辑的事件。文革在很多方面和反右、大跃进大异其趣,将另撰文论述。文革最直接的导因,一般都从一九六五年底开展的文化批评算起,而一九六六年的《二月提纲》则是第一个正式的文革文件。三个月后的《五·一六通知》,否定了《二月提纲》所规定的文革运动的模式,提出了党内激进派的文革纲领,发起对所谓“黑线专政”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全面攻击。六月初,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在全国广播发表,以更直接的方式发动基层。然而《五·一六通知》和第一张大字报没有达到发动毛泽东所设想的文革运动方式,运动的形式和方向被地方党委和中央派出的工作组所操纵,执行了五十多天的形“左”实右的路线。一九六六年八月,从八届十一中全会和《十六条》的发表开始,各地才陆续进入了文革所特有的运作方式,即共产党组织不再能够控制群众的自发运动,“四大民主”方式被群众所广泛运用,共产党组织之外的群众政治组织迅速地普遍地出现在全国。[3]

  

再来看文革的终点。六八年八月工宣队、军宣队派驻进学校,群众运动嘎然而止,以本文观点,这是文革运动的终点。一个月以后所谓的“全国山河一片红”,即在大陆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全部建立革委会,只是标志着建立新政权机构的过程的结束。之后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运动,在很多地区又恢复到了类似六六年“五十多天资反线”的恐怖时代。六九年四月召开的中共九大上,对文革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宣布文革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此后的文革运动“进入斗批改阶段”。很多早期的文革史著以此刻作为文革的终点。七二年的林彪事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点。作为文革收尾工作的“斗批改”运动至此不了了之。复员、复旧和复出的潮流,也从此开始在中国大地上蔓延。自然,党内激进派和务实派的斗争一直在继续;毛泽东也似乎一直在伺机再一次“发动群众”。从七二年到七六年的形势发展,包括批林整风、批林批孔,国民经济整顿、反击右倾翻案等,就是这个斗争的反映。然而斗争的焦点,都是围绕着如何对待已经过去的文化大革命、能否对文革翻案的问题上展开的。七六年发生了逮捕“四人帮”的事件,“四人帮”被指责为“破坏文化大革命”的“刘少奇、林彪一类政治骗子”。[4]一九七七年由华国锋主持的中共十一大,一方面肯定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又另一方面宣告“历时十一年的第一次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胜利结束”。这是由官方第一次和唯一一次提出“十一年”文革的说法,它明显带着为了政治目的对历史解说任意操纵的痕迹:出于对“继往开来”建立威信的需要,一方面要以维护文革的合法性来高举毛泽东的旗号,另一方面又急于将“抓纲治国”的新局面和文革以来激进派与务实派斗争胶着时期区别开来,才需要多此一举地亲手“胜利结束”文革,也才有了这个独出心裁的“十一年文革”的说法。过了短短四年,新的政局又出于新的政治需要,对“十一年文革”的说法再做了修改:八一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文革历时十年。其中微妙且具有讽刺之处却在于:《决议》否定了华国锋所肯定的文革;而将文革结束时间提早到七六年十月(而不是华国锋“胜利结束文革”的七七年十一大),却又肯定、褒扬了华国锋的“结束文革”的历史作用。把文革作为整整十年一起否定,是出于当时的各种政策和策略考虑:在各种各样的翻案、平反和昭雪风潮中,“十年浩劫”成为承担一切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和不公正的容量巨大的控诉对象。

  

也有必要总结一下现有的文革史学对文革终点问题的处理。刘国凯所著的《文化革命简析》[5]是最早一部叙述文革历史的著作,也是在极艰苦和困难的条件下写作、出版的。这部文革简史至今仍是较为客观、真实地纪述文革历史事件的著作之一。《简析》中所明确记载的文革结束的时间是一九六八年八月。《简析》成文于七六年以前,当时“十年文革”、“十年浩劫”的语言尚未泛滥,作者是文革运动的亲身经历者和参加者,“两年文革”的看法是作为历史亲历者对这个问题最明显、最直接的判断。在海外文革史学中,费正清认为作为“超级大革命”的文革,发生于一九六六年五月到一九六九年四月。而在费正清与麦克法克尔合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95)中,文革时期包括了从一九六六年到一九八二年的十六年。几乎所有史著都同意六六年夏到六八年夏是文革的核心阶段(包括八一年《决议》,认为是“全面内战、打倒一切”阶段),而根据不同的标准,文革的终点时刻则众说纷纭。成为主流观点和主导语言的“十年文革”说,用意是在全面否定“四人帮”集团、全面否定他们推行的毛泽东的“极左”路线,因此将文革等同于“四人帮”集团和他们的当政期。严家其所著的作为中国半官方文革史的《中国“文革”十年史》(1987),更是把“精英集团斗争代表一切”的治史方法发展到极致。

(2)两年文革说的根据:史无前例的两年和斗争胶着的八年

  

本文的所提出的:文革实际发生在六六到六八年的两年间的看法,与刘国凯《简析》的提法相一致。它的最根本理由是:唯有从六六年八月到六八年八月这段时间内,政治运作的方式具有可说是文革所独有的性质和特点,那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面开展了大民主的实验:人民群众具有充分的结社、集会、出版、言论权利和四大自由,左倾激进的革命意识形态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武器,而不再是空洞的教条或官僚手中的工具。而在六六年八月以前和六八年八月以后,政治运动的操作方式都不具有这些特点,而和文革前的十七年或七六年以后的作法大同小异。首先来看为什么把八月《十六条》

的发表,而不是《五·一六通知》或《二月提纲》的产生时刻作为文革的起点。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三个文件迥然不同的传达方式。《五·一六通知》和《二月提纲》的产生和传播方式,与文革前共产党开展运动的操作方式是大致类似的:两个文件都是作为中央文件的方式(分别是中发(66)267号文件和提交中央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通过“内外有别”、等级分明的党内传播渠道,一步步地传达给各级官员,然后再将其精神传达给党外群众。尽管《五·一六通知》全面阐述了党内激进派的文革纲领,但它又尊重、遵循旧的办事程序,花了很多篇幅去具体纠正《二月提纲》的错误,还未提出“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原则。中央文件对先前的文件作纠正,已经是司空见惯,比如四清运动中《后十条》是对《前十条》的纠正,《二十三条》又是对《后十条》的纠正等等。在文革爆发的前夜,毛泽东越来越意识到党内这个带等级特色的传播渠道已经无法防止党内官僚惯性对群众政治的引导、限制和垄断,使毛泽东发动的群众运动一旦到了基层,总变质为形“左”实右的“运动群众”,因而需要求助于党外的更直接的传播渠道、以及首都之外的传播媒介来完成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任务。《五·一六通知》向下传达的同时,刘少奇、邓小平主持的工作组被派驻到

各基层单位,来“引导”、控制群众自发的政治参与热情。即便是有聂元梓等的大字报在全国广播发表为群众运动鼓劲,工作组形“左”实右的统治仍然笼罩基层单位。一九六六年七月十八日,毛泽东从武汉回到北京发现了这种情况,愤愤说道:“回到北京后感到很难过,冷冷清清,有些学校大门都关起来了,甚至有人镇压学生运动。谁才镇压学生运动?只有北洋军阀。”到了八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破天荒地由北京院校的革命小将列席会议,以及《十六条》以广播、报纸的方式发表,对旧有的内外有别、等级分明的传播方式和办事方法的作了重大突破。也正是在这种重大突破之后,群众政治运动才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

  

再来看文革运动的结束时间,这也是本文和其它文革史学分歧最大的一个论点。首先,不妨从创造历史者自身的解说中分析。毛泽东在运动最初期并没有一个精确的日程表,只是估计文化革命大约需要几个月到一年。文革进入到中期(大约一九六七年八月),毛泽东曾根据形势的发展透露出他当时的估计[6],即文革有“三个阶段”:“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第一年是布局,第二年是争取胜利,把临时权力机构建立起来,搞思想革命化,第三年是收尾。”从中共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及毛泽东的讲话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文革作为一次由下而上地全面发动群众、开门整党的创造性实验已经结束,“今后还要搞许多次”。一九七四年,是毛泽东唯一一次认真地考虑再一次发动群众开展第二次文革,也是六八年以来各地受压的造反派对运动讯号做出积极响应规模最大的一次。[7]在某种程度上,各地受压的造反派一直在等待上一次的文革造反运动死灰复燃;那样的话,六六年发动的文革就会真的跨越六十年代、延续到七十年代;然而,这个希望破灭了:在文革造反派一代人心中,文革成为六六年到六八年永恒的历史回忆。直到七七年以前,即华国锋那个充满矛盾的“十一年文革”出台以前,在人们正常的词汇使用中,文革毫无疑问地指的是六六年到六八年的群众运动时代。[8]

  

然而,“两年文革”说最重要的根据,仍是在这两年中前所未有的政治操作方式。毛泽东说:“过去我们搞了农村的斗争,工厂的斗争,文化界的斗争,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9]这种形式和方式,在文革中找到了,在两年间得到全面的运用。相比之下,从六八年九月开始的一系列后继运动和事件,从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批林批孔、评法批儒、批判资产阶级法权、评水浒、经济整顿、教育整顿,直到反击右倾翻案风、批邓,无论是由上层激进派还是务实派发难,都不同程度地回复到了自上而下、形“左”实右、“运动群众”的形式;而毛泽东所号召的作为“造反有理”的新提法--“反潮流”,没有能够促进形成类似文革中的群众自发性造反运动。

  

六六年到七六年这个时期在新中国历史上,自然有其特殊性。在本文和笔者其它文中,将以“后文革时期”[10]称呼六八年末到七六年末这个阶段。在这个时期内,文革前后诞生的党内“极左”纲领被部分地付诸实践或实验,如文艺革命、教育革命、卫生革命、五七道路、大寨大庆道路、鞍钢宪法等等;同样在这个时期内,也有整风、四个现代化、整顿等党内务实派的政策纲领的实施,有一九七五年的右倾翻案,更有清队、清除五一六等清算文革造反派的运动。

  

这里,有必要指出建立在“政治集团兴衰”基础上的“十年文革”论的不合理性。“十年文革”论的思路是:林彪集团、“四人帮”集团是利用六六年到六八年两年中的造反运动之乱,通过打倒老干部篡权而崛起的,而他们从上台到倒台前后共十年,因此,文革是“十年动乱”。这里且不去评论其中缺少严密逻辑的联想式推理,也不去分析渗透其中的“精英史观”,只是着重指出:只有对历史记录作系统筛选,有意操纵,才会得出“四人帮”横行了十年、是一切混乱的罪魁祸首的结论,进而推出文革是“十年动乱”的结论。

  

文革造反运动和夺权运动的结果,是使党内务实派集团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这主要是因为:大批受冲击的干部官僚人员投靠到务实派这边来,得到保护,使务实派的人事资源大大扩充。自然,经过文革运动,务实派的政治立场被迫向左移动,但同样也应承认,以周恩来为代表的那些党内领导人和干部对文革运动的认同本来就比刘邓和保守派的认同要多。文革运动后另一个被大大加强的集团是地方军人,比如分别以黄永胜、韦国清为首的广州军区和广西省军区。“十年”的后八年中,更有大批的被造反运动轰下台的旧官僚被恢复、晋升。在很长一段时间,由周恩来和复出的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制订了不少局部否定文革的政策。“十年”中的后八年,正如同七六年到八一年之间的五年,实际上是不同的政治派别之间斗争胶着、往来拉锯的八年。两年文革造反运动沉重打击了官僚体制,而为修复这个体制所进行的复员、复旧和复归活动,直至对文革的否定、清算,是从六十年代末就开始的趋势,只不过愈演愈烈,在八一年达到高潮。这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十年浩劫”淬然而止的神秘时刻。

  

这里,不妨作一些具体的比较,来说明六六到六八年的两年才真正是新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时期:首先来看充满着复旧和复出气氛的七二年,把它和“文革两年”比较,再把它和同样充满恢复和复旧气氛的六二年相比,就会发现七二年更象六二年,而完全不象文革的两年;同样,七二年清除五一六的运动,也更让人想起八二年清除“三种人”的运动。相反,被排除在“文革十年”之外的七九年和八九年,倒更象所谓“全面动乱”的两年--无疑七九年和八九年的事件和文革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总之,“十年浩劫”说法中的“十年”和“浩劫”无法两得其全:是十年,那就不是浩劫;假如是“浩劫”,那就不是十年--或者不够十年,或者是超过十年。在台湾和海外的一些坚持反共观点的人士心目中,不恰是认为大陆一直到今天都是在浩劫之中吗?  

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对文革的历史和关系越疏远,对文革的认识也就越概念化、空洞化。在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中期以前,人们对“文革”这个词汇的理解一直是“六六到六八年的文革”;亲身参加过文革的人在今天也大多是这样理解。在文革之后长大的一代,以及对文革历史了解甚少的人群中,更多的是先入为主接受了“十年文革”的官方口径。滑稽的是,从更疏远的观点看,比如对在海外只能从反共反华宣传中得到有关中国大陆信息的人来说,到底有多少年浩劫并不清楚,反正大陆无时无刻不在运动和动乱;比如,现在共产党又在搞反自由化运动了,那不是还在搞文革吗?在国民党一贯的反共宣传中,是不分“毛匪”、“江匪”、“华匪”或“邓匪”的,把他们一概当做是“摧残中国文化”的文革派。假如中国有朝一日新的一轮政府上台,宣布那一天才彻底结束文革,并把以前的几十年,都当做“××年文革”来否定,那岂不是很荒唐吗?

        

二 “彻底否定”论和“两个文革”论

在讨论和限定了“什么是文革”的问题之后,我们可以转向“两个文革”,还是一个文革的问题了。

  

应该看到,“两个文革”论,是对“彻底否定”论的一元化观点感到不能满意、从而提出的修正理论。它对文革期间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参加运动给予一定的正面评价;另一方面,“两个文革”论试图将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与文革中的群众造反运动割裂开来,而不承认在中央的两个司令部的斗争和社会上造反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斗争有着脉络清楚的联盟和对立的关系。在怎样解释群众运动性质上,出于某种意识形态上的成见,对来自群众的自发的左倾思想,和群众对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追求这些事实,感到无法接受,一定要给文革中的群众大民主贴上“追求自由化”、“反对共产专制”的标签。这其中还有一个很深刻的问题,那就是从左的方向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改革和民主化的可能性问题,这个问题下面还会再谈。总之,“两个文革”论者一方面盛赞文革运动期间的大民主、集会结社、和反官僚运动,另一方面认为毛泽东和群众在各说各话:毛泽东在追求“僵化的社会主义”,而群众在追求“自由化”;甚或干脆将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和官僚派的形“左”实右的整人手段混为一谈,在一定程度上和主流观点中的“群众受骗、受操纵”的看法合流,把文革中两条路线的思想斗争看作是对个人政敌的整肃清洗(凌魏,1986,p54)。[11]

  

“两个文革”的观点,目前在亲身参加过文革、特别是那些当过造反左派的人们中较为流行;然而,不难发现,这个观点,是在清算文革、保守复旧的风潮的影响和压力下,有造反经历的人在心理上对官方“彻底否定”的观点让步和妥协的结果。实际上,从六十年代末开始,随着文革运动的低落,转向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就在文革刚开始时,那些对文革极度反感的人、持极端看法的人就已经“看透”,把当时发生的一切都视为革命口号掩盖下的一场精英之间利用群众、争权夺利的斗争。实际上,将革命归结为“精英操纵群众实现个人目的”的观点,是有历史传统的:十八世纪英国保守思想家艾德蒙·伯克,就系统地发展了这个观点,用来彻底否定当时的法国大革命(1987)。从那时起,近代史上的每一次革命,都伴随产生出一个彻底否定该革命的理论,这些理论全都有如下这样一种千篇一律的程式:一切革命的本质都是一小撮精英野心家欺骗利用头脑简单的群众,因此群众造反是违反群众自身利益的,所以,群众通过革命所能得到一切,本可以花小得多的代价通过统治阶层的渐进改良来实现,而无需伤及统治阶层的既得利益。在这些革命否定论中已经蕴涵着“两个革命”的意味,即把一场革命看成是精英的争权夺利和暴民的红色恐怖的“融合体”。

  

“两个文革”论对文革中群众运动具有争民主、反迫害的性质的评价,本文认为是基本正确的。在这方面,“两个文革”论对一元化的“彻底否定”的主流观点是很好的批判和纠正,有其深刻的地方。十分遗憾的是,在现存的无论是史学著作中还是文学作品中,对文革群众运动的这一重大内容很少有所提及和表现。另一方面,“两个文革”论对文革其它层面,特别是精英斗争以及精英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上,不同程度地与主流观点相一致。本文以下部分将讨论和分析“两个文革”论中在这些方面的论点和论据。这些论点和论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㈠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完全是出于私人权力斗争的目的,特别是因为担心死后有人效仿赫鲁晓夫作秘密报告,所以才借反修为名发动文革;㈡毛泽东依靠阴谋或“阳谋”的方法发动文革,向一些人“交了底”,而没向另一些人“交底”;㈢精英和群众的关系:精英在幕后操纵了群众“炮打”高级领导人的活

动;㈣在思想理念层面,群众反官僚、反迫害的运动与毛泽东的文革理论毫无关系。

  

下面就将结合文革中的具体史实,包括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和过程,上层与群众的关系、“继续革命论”与血统论的关系、以及两个司令部与两大群众派别之间的联盟和对立关系的形成和演变等等,来说明官方文革史学和“两个文革”论中将文革的主流看成是“精英权力斗争”的观点,是有严重缺陷的。最后,将举例讨论文革中的三种现象和事件,即早期工作组、老红卫兵和经济主义,来说明文革在枝节和局部上的复杂和曲折,同时在主题、总体上又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

(1)有关毛泽东的“斯大林”情结的神话

  

首先来看所谓的“毛泽东的斯大林情结”的理论。这个理论大意是说,因为赫鲁晓夫揭露了斯大林的错误、批判了对他的个人崇拜,因此毛泽东引以为鉴,为了预防身后有人效仿赫鲁晓夫,因而批判赫鲁晓夫,并进一步进行反修和发动文革。这个广为流传的说法,似乎推测的成份居多,而缺乏事实依据。更重要的是,它实际上颠倒了毛泽东和中共党内走苏联道路派与斯大林和苏联榜样的关系。

  

中苏两党分歧的原因,除了赫鲁晓夫在秘密报告中无原则、无策略地全面诋毁斯大林之外,还有更重要、更深远的原因。当时和苏共一个更主要的分歧是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路线问题:在当时美国围剿中国的情况下,斯大林死后的苏联愈来愈向美国搞妥协和缓和,成为“新殖民主义的辩护士”。其它分歧包括对南斯拉夫式社会主义改革的看法,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内部的不同政见等等。这些思想和路线上的分歧才是毛泽东与赫鲁晓夫不可避免地决裂的真正原因。至于毛泽东对斯大林问题的态度,事实是:毛泽东对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错误最先有警觉,坚持走出有所创新的、避免苏联弊病的道路;反而是苏联的新领导集团只知道抓住“个人崇拜”问题不放,却全盘继承了斯大林遗留下来的僵化的经济体制、和缺少群众参与的政治社会制度,而从未想过作制度上的调整或革新。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所反对的那些中共党内的保守派、亲苏派,是主张将苏联体制一成不变地全盘照搬到中国来的,在他们心目中,从来是对从斯大林到赫鲁晓夫的一切都加以盲目崇拜的。毛泽东对斯大林在理论上、实践上的各种错误,在各种场合下多次加以指出、批判,对迷信苏联体制的人屡次提出警告(毛泽东,1967a,1967b)。因此,将文革看成是维护中国的“斯大林主义”、针对未来的“秘密报告”

人的政治清洗,是将历史事实几乎整个颠倒。

(2)所谓阴谋和“阳谋”

  

第二个有关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津津乐道的说法,就是文革运动一开始就向有些人“交了底”,而没有向另一些人“交底”,因此,知根知底的人在文革中没有说错话、办错事,因而没有倒台,而不知内情的人(刘少奇、邓小平等),受骗上当,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工具。这种看法不仅是从精英式的宫廷政治角度看问题,更带着阴谋理论的色彩。以这种观点看,中共内部一切政治斗争都是无原则的山头派系之间为了私利的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然而事实是,中共是现代中国历史上最注重意识形态和主义原则的一个政党,和世纪初的各种政党军阀政权相比,和曾是革命党和执政党的国民党相比,中共更是靠着对一种理念的执着,最后赢得了全民族的认同。中共内部的重大派别从来不象国民党内部那样以山头实力为基础,而总是按意识形态、按路线上的认同和分歧为基础。

  

毛泽东开展文革的基本思想,进入六十年代后开始渐渐形成;而毛泽东在思想方面一步步的变化,也是全党共知的。在一九六二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和刘少奇发生公开的分歧。刘少奇公开承认,对毛主席的思想开始感到跟不上了。相反,在党内也一直存在着一个和毛泽东在思想上基本一致的思想阵营,包括柯庆施、陈伯达等。毛泽东并没有对同一思想阵营的人能多交代什么:毛泽东六二年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六三年在四清《前十条》中提出党和国家有可能变色,六四年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同年提出“官僚主义者阶级”的说法,六五年在《二十三条》中提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等,[12]一步步地廓清了他决心进行一场文革运动的思想,而这些新提法,都是在党内公开提出的,对党内所有人都是有所交代的。对毛泽东的这些特异思想,党内大部分人不理解,一小部分人有所理解,这就是文革开始时党内的状况。对于不理解的人,文革的作法对他们来说,只能揣测是要“打倒一大批老干部”,“因‘大权旁落’才要‘清洗功臣’”等等阴谋、“阳谋”理论也就应运而生了。

  

一九六六年六月初刘邓派出工作组整群众,引发了他们后来的倒台。这成为毛泽东没有向他们交底的经典例证。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并不存在着什么交不交底的问题。毛泽东在怎样对待学生闹事的问题上历来的言论,如“不要怕闹,闹的越大越长越好”等等,刘邓是最清楚不过了。毛泽东六月十日在杭州还说过:“不要急急忙忙派工作组。”当时党内许多人,包括刘邓的同情者陶铸等都在场。[13]刘邓的工作组政策,并非是因为没有得到毛泽东的交底,而是在执行自认为正确的党的路线,有意识地抵制他们认为错误的毛泽东路线。

  

在多数有关文革的文献中,只提“一大批老干部”被打倒、靠边站,却不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文革中,被打倒的左派干部也比比皆是,假如从被打倒的和没被打倒的比例来看,左派中被打倒的比例更大。其中包括中央文革派的重要成员,如王力、关锋、林杰、戚本禹、穆欣等,更有后文革时期被打倒的陈伯达。这说明两个问题:假如有什么所谓交底的问题,那么这些中央左派的核心人物反而没有给交底,导致了他们的跨台。另外,在文革运动后期左派被大批地打倒,是由于官僚保守派力量的强大,造成了左派阵营的瓦解,说明文革运动,即使是在上层,也一样是消长起伏的两派力量斗争,而

不是什么单方面某一派的阴谋策划。

(3)精英与群众

  

从“两个文革”的观点看,中央的斗争和群众运动的兴起只有时间上的重合,而没有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只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而不承认是政治联盟的关系。这种说法不但无法解释中央的政治斗争为何要舍近求远到下层去点火,更无法客观地、系统性地和全面地面对文革的历史纪录。持“精英操纵”观点的文革史学所屡提不厌的一个例子就是康生与聂元梓等合谋制造了那张全国著名的反对北大党委的大字报。然而,这一个孤零零的例子本身不但不具有代表性,反而是掩盖了文革初始阶段存在于全国的一个普遍的趋势,那就是:反对党委、反对工作组的自发性群众运动在全国高校普遍存在,而这些自发性群众运动后来是在意识形态的理念层次上和中央文革结成联盟。六六年六月到八月间,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校中,工作组执行刘邓路线、镇压学生的自发运动,各地学生与工作组对抗,形“左”实右式的整人盛行,将学生打成反革命、学生被逼疯、被逼自杀的现象,以西安交大六·六事件、清华大学六·七事件、广西六·八事件、北京地院六·二○事件、北师大六·二○事件、林院《谈话纪要》事件等为代表,全国各地都是惊人地一致。中央文革反复表态支持已经遍布全国各校园的反工作组的学生运动以后,造反的学生开始在精神上、理念上认同和支持中央文革。而各地造反派对中央文革的认同,反过来加强了中央文革的地位。这个联系不是靠政治交易或政治操纵建立的,而是建立在基本一致的政治观点之上,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联盟。正因为这个联盟是建立在反对血统论的理念基础上,而不是靠了任何官方命令性的权威,这个受毛泽东、中央文革支持的联盟,直到一九六六年底在北京及全国各地仍是少数派。

  

全面地看,文革中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关思想理念的斗争。那些敢于“炮打”高层领导人的革命小将们,并非是因为有“内部情报”,或有“后台”,而是出于追究思想和路线上的是非,以及对“造反精神”的追求,无论造反派或保守派都是如此。官方文革史学喜好列举的两个事例就是六六年底蒯大富等组织的反对刘少奇的游行是受中央文革的授意,而进行反中央文革活动的李洪山、依林·涤西等人被逮捕。似乎以此就能证明反对中央激进派的活动都是群众自发的,而反对走资派的活动却全是受精英操纵的。事实是:中央文革和各地造反派最主要的联系是对激进新颖的文革理念的认同;相反,各地的保守派除了对血统论和旧体制在理念上的认同外,更有旧体制的当权派不同程度上在幕后撑腰。就在上述两个事件发生的同时,也有大批反陶铸的群众被打成“反革命”。至于在首都之外的地方各省市,被逮捕的人中绝大多数是受中央文革支持、反对省委、反对省军区当权派的造反派。以致六七年二月毛泽东决定以释放北京一小撮极右派“联动”份子为条件,要求各省市全部释放在二月逆流中大批被捕的造反派学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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