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 孟艳:政策性金融 “配角”一样出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8 次 更新时间:2010-09-3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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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进入专栏)   孟艳  

2007年至今我国进行的新一轮金融体系改革,其重点就是政策性银行的改革,一个值得重视的倾向是要通过改革将政策性银行逐步转型为以商业性业务为主的运营模式,甚至直接将政策性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甚至有政策性金融已经过时、希望商业性金融能够覆盖所有融资需求的倾向。我们认为,这种认识存在偏差。

在任何一个实施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度,相对于商业性金融来讲,政策性金融都是补充性的,处于“配角”地位的,商业性金融应在社会资金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主导性作用,使得社会资金配置基本能够体现“效率优先”的理念和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政策性金融可有可无,它发挥作用的领域通常是商业性金融所不能发挥作用或者是作用存在扭曲的领域,因此,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又是相互补充的,所谓“配角”地位,同样具有其战略意义。全局而言的政策性金融之“配角”地位,并不排斥与否定其在某些特定领域的资金融通中,发挥决定性的“主角”作用。

“市场失灵”离不开政策性金融

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参与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是介于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与商业性资金融通之间的资金融通方式,就利率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而言,政策性金融比商业性金融具有优势,并且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帮助实现政府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就效率、规模和灵活性而言,政策性金融比财政直接投入方式更具优势,通过发展政策性金融体系,政府可以较低耗费地实现国家政策意图,降低社会运转成本,提高社会资金配置总体效率。

从国际经验看,政策性金融业务是长期存在的,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比较强大而且种类多样化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对于采取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发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可以适当集中有限的资金支持需重点发展的项目,从而加快赶超步伐。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科技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还是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珠三角、长三角产业转型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重庆社会统筹试点、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加快建设,等等,都存在资金不足的制约,这些领域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往往超出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风险承受能力,迫切需要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扶植,借以拉动商业性信贷资金的投入。而在“三农”领域,相关农户和农业企业获得商业性资金的能力一般更低,带有明显的“市场失灵”特征,更加迫切需要获得政府政策性资金的大力支持。

我国财政每年为此安排了大量补助支出,但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仍不能直接解决和满足某些资金需求。正因为如此,我国政府必须能够长期动员和集中一部分资金资源,相应拉动、引致其他社会资源,来满足上述特殊领域和特殊行业的资金需求,通过逐步构建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来完成这种资源集中和政策资金配置,填充补足财政直接支出和商业性融资之间的“中间地带”。追求政府财力依托机制转换,实现效率提升的倍加效应,应是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和重新审视与构建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战略性着眼点。

通过改革,应将政策性金融建设作为我国社会资金融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靠政策性金融,完成单纯依靠市场和商业性金融无法办到的事情,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即使我国经济继续得到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由于产业区分和项目性质等原因,在农业、中小企业以及大型机电设备进出口等方面,我国仍然需要相应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当然,从长远趋势观察,政策性金融的范围将有所缩小,对经济的影响程度最终也会有所降低。

摆脱政策性金融制度建设误区

为合理地构建政策性金融体系,促进我国社会资金的全面优化配置,需要重新审视政策性金融在整个国家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摆脱政策性金融制度建设方面的认识误区。

从国际经验看,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在某些特定领域为政策性金融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设立了一定数量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资金的合理、公平配置,即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作,解决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社会资金配置的“市场失灵”问题,使社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资金运用直接效益不够高但对于社会发展又非常重要的领域和区域。另一方面,那些实施“赶超型”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对于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建设会更为重视,它们在追求扶助中小企业、“三农”等社会公正目标之外,普遍还赋予政策性金融机构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落后区域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经济发展目标,其政策性与国家战略的联结更为明显,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更为重要。

应清醒看到,我国人均指标排位依然非常低下,农业发展比较落后,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存在大量的短板产业和短板领域,因此,在社会资金融通过程中,仅依靠市场机制和商业金融配置资金,某些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和区域,由于资金直接回报率较低,商业性资金很难配置到。因此,我国现阶段不仅不能收缩政策性金融业务,与此相反,还需要合理、积极地发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大力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政策性金融业务是长期存在的,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比较强大且多样化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对于采取赶超型战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发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可以适当集中有限的资金支持需重点发展的项目,从而加快赶超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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