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以人为本
哈佛大学政治学院院长、美国国防部前副部长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谈的是国际政治中的“国家竞争”问题,而不是今天的主持人和嘉宾关注的“人的发展”问题。“软实力”一词在中国被日益滥用,我认为应该代之以“民主法治,以人为本”,理由至少有三点:
第一,“软实力”这一说法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达尔文主义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进化论,在生物学领域属于科学假说,在超出生物学之外,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就会陷于荒谬。因为它可以为弱肉强食之类“丛林法则”辩护,为蔑视弱者、消灭弱者的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辩护,所以马克思主义对它也持反对态度。
本来,强调文化建设,重视文化的吸引力是很好的,但是,把文化作为与人竞争、压倒别人的“实力”,那就使文化变了味、走了样。男人的强健、女人的美貌,如果拿来作为竞争取胜、压倒别人的工具,即软硬实力,就只能使人害怕或嫉妒,而使人害怕或嫉妒的人,自己也并不幸福。老虎很有“实力”,但是在林中很孤独。文化是人的生活方式,它要使人生活得幸福,才会具有价值。
第二,这一说法在国内滥用,会曲解国家与人的关系,使人忘记人才是目的,而国家和政府只是手段,是用来为人的幸福服务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才说国家要消亡,《共产党宣言》才说要使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成为全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国家有实力,人不一定生活得幸福。例如丹麦曾经有实力统治挪威、瑞典、冰岛、芬兰等土地辽阔的国家,现在退缩为只有以前几十分之一的蕞尔小国,人口五百万,二战时面对德国进攻,只能投降。但是它属于“福利国家”,它的人民现在肯定比以前“强大”时幸福得多。卢森堡、摩纳哥之类弹丸小国,毫无实力可言,但其人民属于全世界最幸福的之列。实际上,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是实力弱小的小国,不能也不想与大国竞争,但它们的人民生活却不一定比大国差。这十分正常,属于历史常态,符合社会规律。因为,任何社会组织,包括国家、国家联盟和国际组织在内,本身都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这些手段所服务的目标,应该只是人民的幸福。
第三,人类文明史已经证明,国家作为最普遍和最有力的社会组织,要促进人民的幸福,正当而有效的方式,就是民主法治。民主和法治也只是手段:民主是维护自由和平等的手段,法治是维护人权和正义的手段。而对于具有精神性的人来说,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对其幸福是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民主法治作为国家的制度文化,其实也是约瑟夫·奈所说“软实力”的重要内涵。但是,我们必须强调,民主法治作为制度,毕竟要服务于人民幸福这一根本目标。民主法治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的制度,必须是民主法治的制度。
国权主义,不合时宜
在当今社会,最严重地曲解了国家与人的关系的,乃是“国权主义”。这个词译自英文“statism”,商务印书馆《英华大词典》译作“国治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英汉大辞典》译作“中央集权论”和“国家主权主义”,一般人常称作“国家主义”。
“国家主义”一词十分不妥,第一,它的词义不明确,易与“民族主义”相混淆(一般中国人常将政治性的“国家”与文化性的“民族”相混淆,如将作为外国公民的海外华人如新加坡人等视为“中国人”);第二,它未能表明statism意味的制度特色(即国家政权控制社会、经济、文化等人民生活的一切方面);没有清楚地表明statism含有的国家权力高于公民权利、高于人民主权的意思(四川人民出版社《政治学词典》释“国家主义”:“灌输抽象的国家概念和‘爱国精神’……宣扬‘国家至上’,个人依国家而存在……鼓吹本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因此同法西斯和纳粹主义有关联,也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派有关系;第三,它混淆了“国”和“家”分别代表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而两本英汉辞典的译文也不甚妥,所以我另译为“国权主义”。
国权主义在中国是一种古老的现象。早在先秦时代,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尚不明确之时,国权主义就占了统治地位。一方面,商和周所治理的土地被称为“天下”,意为全世界,同时就有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意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一切自然资源,人民也都是他的奴隶。
另一方面,所谓“国”,当时指的是诸如齐国、晋国、楚国、秦国这些“诸侯”统治的城邦国,这些“公侯”在国内享有全权,彼此之间则激烈竞争。统一“天下”的秦帝国更把君主专制推向顶峰,这套制度不但被汉帝国所继承(“汉袭秦制”),而且被两千多年来几乎所有的中国统治者所继承。马克思把这种同西欧社会发展阶段(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等)相并列的制度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称为“人人皆为奴隶的奴隶制”,即“国家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人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没有保障,随时可以被代表国家的皇帝所剥夺。
这种制度使国家权力变成了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毫无制约、令人恐惧的怪物。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借用圣经的话,称专制国家为“利维坦”(Leviathan),原意为水中怪兽,即一种凶猛的巨型鳄鱼。
国权主义曾大大扭曲了中国的民族主义,甚至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一词同民族主义一样从西方传来,是Patriotism的译名。这个词的词根是Patrios,意为父亲,所以Patriotism原意是对父老的情感,当然还有对乡亲的情感之意。但是,中文的“爱国主义”一词,完全丢掉了这两个词意,爱的对象不见了人,只有一个“国”(state)字,这就同“国权主义”很接近了。
事实上,辛亥革命推翻专制帝制之后,孙中山“民权主义”影响下的“五权”架构曾开始在制度上扭转三千年的国权主义,但由于种种历史事变,这一进程受到了阻延。而在1949年之后,由于经济领域也开始实行国营为主的制度,国权主义不但未曾消失,反而大大膨胀,不但延伸到十几亿人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而且发展到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无所不包,从幼儿园到坟墓无所不在的程度。
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国人正在逐步树立政府权力有限,必须依法行政的观念。但是,从“滥用公权”到“国进民退”的大量事实,时时都在提醒我们:国权主义观念依然十分顽固,阻挡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在国内生活中,它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需要不相适应,同杜绝腐败伸张民权的需要不相适应;在国际生活中,它同各族各国相互依存的现实不相适应,同全人类生死攸关的诸多难题需要用合作取代竞争的现实不相适应。在当今世界上,国权主义早已不合时宜了。
教育改革,另辟蹊径
主持人和各位嘉宾都关注的“人的问题”,即让“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全人类全面发展的条件”这一问题,当然同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有关。但是,最直接相关的制度,乃是教育制度。
我们现行的教育制度,特别是实际上影响最大的“应试教育”制度,使人处于一种强烈的竞争心态之中。很多孩子甚至在幼儿园就知道要竞争讨好老师。这就像癌症:癌症是身体的细胞变异而成团疯长,排挤健康的、正常的细胞;这种状况则是社会的细胞即个人,心理扭曲,反而“成功”,形成风气,从而排挤心理健康、为人正直、与人为善的正常人。
要改变“应试教育”和造成负面竞争心理的许多制度,当然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在此仅从自己最近访台的一点观感说起。
台湾的“民间社会”相比大陆要发达得多,“非政府组织”实力很大,发挥了很大的社会功能。比如在救灾赈灾、慈善养老、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方面,民间团体和宗教组织都发挥了巨大而有益的作用。它们办的医院和大学,在规模、设施和水平上都超过政府所办的医院和学校。
反观我们的情况,导致拼命竞争甚至恶性排挤的原因,当然有许多,但是,教育资源的有限,大学的有限,肯定是一个直接的原因。那么,在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开放民间办学,包括公民团体、宗教团体办学,不就是一个见效很快的解决办法吗?
当然,这需要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台湾的相关做法可供参考,例如他们对私立大学的学费和工资均有规定),但是对我们来说,首先需要的,就是对民间团体,对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包括宗教组织活动的开放,对人民结社权利的尊重。这不能仅仅体现在宪法的原则条文里,还要体现在具体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
可以设想,如果落实了这种“开放”和“尊重”,用具体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落实了宪法规定的人民结社权利,等于台湾人口60倍的中国大陆人民的民间团体和宗教团体,完全可能创办出更多倍的大学,从而免除大陆青年“独木桥”似的高考竞争,彻底消除“应试教育”造成的恶性竞争心态和权利不均状态,为提高国人的素质而作出巨大的贡献。
这不但会增强我建议改换说法的“软实力”,更会提高全体中国人的人格素质,适应全球时代生活的人格素质,实实在在地增进人民生活的幸福。这,不正是国家及其政策法规的最终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