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可能是类似事件的激发,我写过一篇评论,标题是“愚民政策与社会动乱”,流传甚广,想必读者共鸣甚烈。我在那篇文章里转述的是斯坦福大学社会学泰斗格兰诺维特教授早年一篇论文所揭示的“社会不稳定原理”——该原理被通俗地称为“多米诺效应”——即社会骚乱往往只需要第一个人参与,然后,由于集体行为可能非常敏感地依赖于个体行为,“集体意识”被这第一个人的行动激活,迅速卷入骚乱,后者于是升级为“社会动乱”……(Mark Granovetter,1978,“threshold models of collective behavior”,《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 83,no. 6,pp. 1420-1443)。
使得社会骚乱逐步升级的决定性参数被称为“个体从众倾向”,当这一参数的取值超过某一阈值时,该个体可被任一微不足道的事件激怒从而实施过激行为。我们可设想一群个体按照他们从众倾向的阈值的顺序,从低到高排列为一条“骚乱”曲线——阈值最低者最先受到激发参与骚乱。关键在于,沿着这条骚乱曲线,只要阈值最低的个体受到激发参与骚乱,其余的个体将依次受到激发,纷纷参与骚乱。也就是说,这一群体的集体行为的阈值,可由骚乱曲线的最低阈值代表。
格兰诺维特的论文标题可直译做“集体行为的阈值”。贝克尔和墨菲在新作《社会经济学》中试图解释的也是这类现象,只不过他们引入的核心概念是“社会资本”而不是“阈值”。
格兰诺维特的理论适用于八类社会情形:创新扩散过程,谣言与疾病传播,罢工与骚乱,政治选举,教育投资,社交,移民,社会心理。显然,这八类重要社会现象与我们今天广泛讨论的“和谐社会”密切相关。
根据贝克尔的定义,凡影响个体行为并且不显著受个体行为影响的集体行为因素,都可归入“社会资本”概念。由此,贝克尔推演出一项基本原理:群体行为可以非常敏感地依赖于个体行为,以致在该群体内没有哪一个体感受到自己的行为发生显著改变时却可以感受到群体行为发生了显著改变。这一原理十分类似于格兰诺维特在这篇论文里论证的社会不稳定原理。
可见,假如我们承认格兰诺维特的模型符合我们对社会动乱触发过程的基本观察,那么,我们就应当认真对待这一模型并且认真研究那些触发了每一社会群体内阈值最低的个体的社会因素。通常,一个社会由三类群体组成——中产阶级、上层和底层。其中,中产阶级具有最高的“骚乱”阈值,他们最不愿意有社会动乱。但在转型期中国社会,中产阶级不是一个稳定的群体。于是,心态的包容性取代财产稳定性成为防止社会动乱的重要因素。当民众的心态日益偏激时,社会动乱特别容易被触发。
我们深知,在目前的舆论条件下,对每一篇文章的作者而言,或许最好的选择是回避讨论这类敏感议题。可是对群体而言,每一个人的这种回避态度最终会导致灾难性的结局。所以,假如你不想亡党亡国的话,你最好还是坦率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例如,针对辽宁西丰县进京拘捕记者事件,许多作者已经发表了许多见解。这些见解衬托着一个更根本的见解——自由舆论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自由的舆论当然要包含各种我们不喜欢的舆论,难道我们可能只允许我们喜欢的舆论“自由”吗?可笑!荒唐!愚蠢!让我引述1945年3月31日《新华日报》引述过的吴晗先生的一段评论:“目前的事实,是报纸和舆论分了家,舆论被埋没在每一个人民的胸坎中,报纸杂志离开了现实,背叛了人民,孤零零地挂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进不退,不左不右,不死不活,只作为这时代的一个应有的点缀品罢了。”
任何一位社会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例如那位县委书记,在一个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已经多元化了的社会里,必须学会适应多元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换句话说,他必须学会“宽容”——对异端的宽容。对主流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反叛行为,每一社会成员都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这是一个健康社会的最本质的特点。洛克在他的名篇“论宗教宽容”里有所论证,但更雄辩的论证来自社会实践的历史。宽容的态度导致了政治温和的中产阶级立场,后者构成了社会顶层和底层之间尖锐冲突的缓解区域,有效地防止了社会动乱。
在一切能够降低社会骚乱的心理阈值的愚蠢政策当中最愚蠢的,是所谓“愚民政策”。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趋同,并由这一趋同而形成价值观单一的社会网络(即贝克尔所谓“社会资本”的载体)。这样一种政策将把最大多数社会成员改造为“愤怒青年”,让他们具有最低的骚乱阈值,他们将以微不足道的借口参与骚乱,因为他们的头脑不能想象任何更温和的批判手段。
一位普通记者的报道,无论如何应算是“温和的批判手段”。那些下令拘捕“温和”的干部,其实是在欢迎“骚乱”和“革命”,他们的头脑恰好是他们长期愚民政策的产物。
所以,转型期中国政府的政策,不仅必须防止严重不公的收入分配,而且必须防止愚民式的宣传。明智的政策是尽量开启民智,让宽容态度成为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鼓励市民公开批评政府——从地方到中央。记住,假如你不想亡党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