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社会利益呈现了多元化和分殊化的趋势,中国的“强国家—弱社会”模式也越来越显示出结构性缺陷,面临转型的新阶段。萧功秦教授从多元社会所需要的整合功能、社会对国家的有效制衡作用、中国走向民主化与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等四个方面,揭示当今中国重建公民社会必要性,揭示了中国转型之路的方向。
中国现代化需要三个30年
我今天谈的是中国大转型,走向中国大转型的新阶段,那就是重建公民社会的问题。我的基本观点,中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重建公民社会的黄金时代,早也不行、晚也不行,我们不能够失去历史给我们的这个机会。
我要开宗明义提出这样的观点,中国改革前30年是一个发展市场经济的时代,从现在开始的这30年是发育公民社会的阶段,这是发育公民社会的最佳时期,但却并不是搞普选式民主的最佳时期。从一个稳健的角度来说,中国的普选民主只有在公民社会充分发育之后才能够软着陆,到了中国的第三个30年时,那时才是一个发展普选民主的好时机。现在公民社会重建的黄金时代,80年代初期对于重建公民社会过早,当时社会没有分化,社会利益集团没有分化,人们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利益是什么,人们只是受到泛道德主义的抽象民主观念的吸引,造成了政府和民间社会之间的剧烈的悲剧性冲突。晚建立也不行,再过几十年或者若干年没有建立公民社会,社会问题非常严重了,政府在巨大的压力下要想重建,因为政府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形势就会非常的危险,所以我觉得现在是一个最好的时期。
有人会想,我过去一直强调新权威主义,而重建公民社会的观点是自由主义的思想,我是不是放弃新权威主义?不是,在我看来,在现代化的初期需要一只政府强有力的“看得见的手”来创造“看不见的手”,新权威主义是用一只看得见的手来维持政治的稳定,通过政治的稳定来发展市场经济,通过市场经济来造成社会的多元化和利益主体的出现,通过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制约才能够形成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而只有这种民主的政治文化和利益主体相结合才是民主的大前提。我现在的观点是,社会利益已经充分分化的情况下,继续单纯用新权威主义这只强有力的看得见的手,来维持社会秩序已经是力不从心了,换句话说,原来的新权威主义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威权政治的缺陷日益显露出来,中国需要现代化大转型,这个战略的方向就是发展公民社会,来解决经济发展中带来的社会多元化以及社会多元化所产生的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的“强国家——弱社会”
改革开放之后,首先就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放宽搞活的办法,让经济领域出现了社会的自主空间,企业家可以进行投资,进行管理、生产,劳动力可以在社会上流动,从全能主义的结构到后全能主义的转变,社会在经济领域形成了自主性。
在改革初期也出现了一些公民组织,一些社团,但是客观来说,20年之后,当时的公民社会组织受到了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潮的强大影响,总觉得西方那一套制度是好的,只要搬过来就会解决问题,悲情心态与挫折感,导致冲突过程日益激烈。邓小平南方讲话后,开始经济上的继续开放,标志新权威主义时代来临,另一方面,国家也加强了对社会领域的管控,用铁腕的方法来解决社会冲突。
由于对自发组织挑战现存秩序的警惕,二十年来中国执政层形成了这样的共识,稳定压倒一切,要采取各种手段,将一切不稳定的因素消灭于萌芽的状态。对于社会经济领域当中已经出现的社会中间组织,则通过“不留社会的空白点”的方式来加强对社会的管控。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慈善会、基金会等提高登记门槛,凡是不经批准的就是非法组织。再加上经济的发展,政府和国家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强化自己的强势地位,从此国家的强势如虎添翼。由于经济的发展,一切都要由国家来包办,久而久之我们的国家像一个慈爱的父亲。本来是社会的事情,都是政府来管了。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由此而形成,改革以前是只有国家,没有社会,现在是国家极强,而社会虽然有了,但却是极弱的社会。
应该说,“极强国家——极弱社会”体制现代化初期客观上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优势。国家可以利用强势地位来整合社会资源,进行低成本的扩张。中国的高速公路发展是最快的,在发展高速公路的过程中,老百姓的谈判地位是最低的,因为谈判地位低,所以国家经济建设扩张的成本非常低,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以如此快的速度来发展自己的市场经济和进行基本建设的。
这样强势国家、弱势社会发展的初期,产生了经济的奇迹,我们称之为中国-越南模式,全世界只有中国和越南才真正符合这样的特点。什么共同的特点呢?原来是只有国家没有社会的结构,经过市场经济的发育,在经济领域开始出现自主化,在社会领域则保持紧缩状态,这种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的体制,比美国学者科利所称的韩国这样的“凝聚性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强制力量更加具有强制力,但是弱点也是和弱社会相关,因为社会力量太弱,所以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发展公民社会的四个理由
新权威主义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分化,越来越显示出“强国家—弱社会”的结构性缺陷,由此产生的矛盾已经不能单纯地通过新权威主义这种强制的国家力量来解决。中国已经到了非发展公民社会不可的一个新阶段了,中国在新权威主义体制下要重建公民社会,让公民社会和新权威主义国家之间形成一种有机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够为中国的未来民主提供一个社会结构的基础。我们可以把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只有公民社会充分发展,才能实现多元社会的和谐与整合。
中国社会的和谐不是一句空话,我们讲了那么多的和谐,但是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老百姓有那么多的不满。怎么办呢?只有公民社会的充分发育才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社会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属于利益申诉性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成员的利益得不到申诉,就爆发为群体性事件,重庆出租车罢工就是。刚刚开始时,重庆的领导想谈判,却找不到谈判的对象,你们自己派谈判代表吧,实际上客观上就承认了中间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如果没有谈判代表就是“乌合之众”,找谁也谈不了,这就是说明利益申诉性的群体性事件证明公民社会是多么的重要。
老百姓总有一种社会需求,弱势群体也好,他们想通过某种关系和政府沟通,从这个意义来说,只要是有这种需求的就把它砍掉,反过来使这种需求得不到满足,于是出现了其他“灰社会”组织。而“灰社会”组织一不留神就会演变为黑社会的组织,这就会出现问题。也就是说,没有白社会就会有黑社会。社会需求是砍不掉的,社会需求总是要通过社会组织来表达的,如果社会需求没有表达的渠道,社会怎么会不出现问题呢?
可以说,中国在全世界的历史上,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当中,是社会自主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而社会的利益分化又那么大,怎么不会出现问题呢?
二,只有公民社会的发展,才能有效地实现社会监督和权力的制衡。
个人来制衡官府,他的力量是很微弱的,螳臂挡车、蚍蜉撼树。很多年前河南省卢氏县县委书记杜保乾做的坏事太多了,告状的话被抓回来,写信申诉也没有用。他上司到卢氏县,直接说:“保乾同志是好同志,告他的信这么高,但我从来不看,你们也别寄了。”卢氏县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任命了650个干部,都是他的保护人和效忠者。杜书记的父亲死了之后很多人到村子里吊丧,哭成一片,有两个人哭得晕天黑地,拉都拉不起来,杜书记走过去踢踢他的屁股说,“好了好了,起来吧。我知道了”。这两个人后来当了财政局的局长和副县长,杜书记还提倡大家都向他们学习,都要像他那样好好干。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没有公民社会。老百姓个人的力量太薄弱了,当然,我这里说的公民社会组织是一种有序的组织,合法的组织,通过合法的手段,沟通协商,形成一种制度压力。
三,只有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才能走向健康的民主社会,否则民主就会陷入民粹主义陷阱。
现在很多人,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和普通老百姓,都曾经有这样的观点,只要给老百姓普选权,就会自然而然形成民主政治。普选权总是要给的,只是现在有点早。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中间组织,培养老百姓的公民文化,一旦搞普选化,就会出现民粹主义的大泛滥。谁票多,谁能迎合大众的心理,谁就能当权,一人一票的条件下,谁将老百姓的票吸收到手里,谁就是总统。拉丁美洲民粹主义的名言,“给我一个阳台,我就会当总统”。
但是民粹主义者一旦上台的话,就有三种情况。一种就是大众中已经出现非理性情绪,政客要获得选票,就迎合老百姓的激情,当权后推行非理性的政策,这对国家就是灾难。最典型的就是希特勒。希特勒不是搞政变上台的,他是通过民主的选举合法上台的,他玩的就是民粹主义,迎合老百姓在一战之后的失望情绪,而且将这种情绪推向高潮,发展出法西斯主义,给世界造成如此大的灾难。陈水扁也是如此利用民粹主义的。
民粹主义的第二种类型,就是形成弱国家弱社会,因为民粹主义者除了一张嘴巴没有其他的本事,真正上台之后,这样的总统并没有办法和企业家、银行家沟通,没有办法和军队、强力机构沟通,办什么事情都办不成,改革也搞不下去,国家掌握在民粹主义的领导人手里就是一个弱国家,执行能力很低。很多第三世界的国家都是这样的类型,巴基斯坦就是这样的情况,印度的情况也是如此,任何结构性的改革都会在议会被势力集团否定掉。
除了这些类型之外,第三种类型,拉丁美洲型的“政治拉锯战”。民粹政客上台之后实行福利政策,因为老百姓是穷人,穷人将你选上去的,由于投资下滑,经济又滑坡,经济不行了,只能印钞票,引发通货膨胀。于是军队搞政变,压低税收,吸引投资,经济发展起来了,但是这个社会又无法解决贫富分化问题,老百姓又不满,于是又把民粹主义领导者选上台,这样的拉锯战周而复始。
根据我20多年对政治学的研究,我对中国特别担心的,在缺乏公民社会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中国要么不搞民主,一搞民主就可能会陷入到民粹主义的陷阱中,因为中国的公民社会最弱,公民文化也最弱,中国人缺乏妥协与谈判的意识,动不动就是你死我活,非此即彼。
如果没有公民社会的话,党内民主的动力何在?只有在公民社会存在的条件下,党内不同的所谓观点之争,就和社会的利益集团之争,形成了一种沟通,这种沟通就把社会上不同利益的妥协,在党内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妥协机制。必须使党内民主成为表达社会不同利益之间妥协、调解的机制,而这个机制和博弈,失去这样的调解,就变成了朋党。从某种意义来说,为了避免党内民主走过场,公民社会是非常需要的。
四,只有充分发展公民社会,才能实现社会文明的真正进步。
更具体来说,整个社会的进步,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来说,一个社会的真正进步只有建立在多元互动的基础上,从历史上看,社会文明进步往往与多元并存的小规模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富有生命力的竞争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无数多元个体的竞争过程,就会出现基因的变异,以适应竞争的环境和竞争的条件,这种竞争过程就会形成示范作用,其他的个体或小共同体就会在模仿这个变异的基因,这个社会就发生变化了。社会进步就这样由点到面地扩展开来,资本主义就是在这样中世纪多元结构中发展起来。
我们现在的社会治理已经形成了危机。严复曾经在100多年前到英国留学时曾经写了这样的文章,他说英国的哪怕是看一个小小的沟渠,都弄得井井有条的,因为在英国这个国家社会里,一直有着民间组织的社会自组织的能力,官方管不到的地方,老百姓在管,而中国相反,中国没有民间组织、没有民间社会。官家管不到或者不想管的,民间又没有组织力量,个人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管,这与其说这是中国国民性的问题,不如说这是公民社会的缺乏,中国公民社会的缺乏也造成中国教育的困境。
最后还可以顺便提一下,公民社会也可以提供大量青年人的就业机会,这是非常具体的问题,为什么现在一千多个大学生去争一个公务员的位置,我听到这个消息很心酸,道理也很简单,那么优秀的人才,博士,去干一个中专生就可以干的事情。公务员当然也有很多了不起的,但是大部分的公务员都是螺丝钉的工作,普普通通,中专水平就够了,博士生读了那么多东西,八级英语都过了,到那里面去,那么多的人才,多大的浪费啊。报纸的解释很简单,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好,真的是这样吗?你去问问他们,他们会告诉你,因为没有其他的机会。而公民社会本来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满足尤其是文科大学生的需要。我到台湾去,台湾的文科大学生就业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台湾的社会中间组织比较发达,有那么多的慈善基金会、那么多的出版社,那么多的竞选团体,都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如何走出公民社会缺乏症的困境
概括地说,近代中国是一个弱国家——弱社会结构,毛泽东的红色革命时期是用国家来动员社会的总体战体制,新中国成立以后是有国家无社会的结构。而邓小平的时代是极强国家——极弱社会体制,未来的中国应该向何处去?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将一部分原先应该由社会来承担的功能转交给社会,使极强国家——极弱社会体制,转变为“强国家——强社会”体制。这是一个发展前景。
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觉得不应该学习英国的模式和美国的模式,英美模式是在抗争的过程中获得自主权,而大量的国家,像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是通过国家掌控的工会、农会,让它放宽搞活,更多的承担社会的功能,这样的发展模式我们称之为法团主义模式。这种法团主义模式应该说有几个好处,首先就是国家可以放心,因为工会本来是你创造、你控制的,如果乱了你可以收回来,但是你让它承担社会功能时,又可以建立国家与民间社会的谈判机制,更多的代表群众的利益,和政府之间形成一种沟通,这种办法其实在中国来说,应该是行之有效的,因为中国一直有着国家所建立的工会和工商联等组织。让这些组织逐渐通过放宽搞活实现自主,这是大有希望的。
我曾经在不久前访问过上海某区的一个个体劳动者协会,他的秘书长是一个街道干部,他说这个组织建立就是因为区政府觉得那些大量的个体户利益要表达没有机会,我就组织这个东西,也是为了维持稳定。他说建立这个组织之后,发现只有真正满足老百姓的具体愿望,能够跟政府沟通的情况下,它才能够对老百姓有吸引力。更何况政府也不发津贴给他们了,钱完全是靠会员费,而个体户交会员费,就是因为你能为他们办事情,于是这个组织越来越承担着为老百姓和政府沟通的功能,这就是活生生的中国从法团主义向公民社会发育的例子,从国家法团主义向社会法团主义过渡,中国可能通过这个路径走出缺乏公民社会的困境。
最后我说要几句话。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解放,当然官员也有自己的两难,公民社会会不会一搞就出现一些所谓的连锁反应,会不会对政治稳定构成冲击,等等。我们应该这样告诉这些官员:我们现在的形势和发展,已经和80年代有很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