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黄光裕案:权力赐予的财富幻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6 次 更新时间:2009-10-27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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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士兵  

“只有退潮了,才知道谁在裸泳”,这是巴菲特的名言。遭遇刑事的黄光裕,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都会处于监管调查带来的神秘与混乱的迷雾中。但是,这位曾经的中国富豪带头大哥,现在让人们看到的,就已经不再只是昔日锃亮的光头,而是身体上那些若明若暗的斑纹。

这个在权力场的围城里经历太多人生腾挪的富豪,以一次并不光彩闪亮的重大转身,留给公众太多的沉吟与嗟叹。毕竟,这绝对不可能简单到只是一个人刑事,带头大哥的倒下,肯定就是推倒了一张“多米诺骨牌”,随后,国美、中关村、三联以及更多与他深深关联的企业,还能否依旧坚挺呢?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寒流的侵袭,供应商、生产商、物流商,以及相关产业数十万的员工,他们的人生命途,又将如何抵挡强劲的寒风?

而一切的肇因,或许,还都是资本与权力之间,没有保持一个清晰而适度的距离,最终只能在迷宫一样的权力与市场中,越走越远,陷于某种沉陷。从这个意义看,黄光裕事件,又注定会让无数中国富豪的内心多了一杆标尺,在财富与权力之间不断地丈量,进而树立起一个警示牌。

事实上,黄光裕遭遇刑事的消息甫出,有关民营企业的原罪话题,就又立即热闹起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那些曾经不干净,甚至是充满“血腥味”的资本,给富豪戴上了光环项圈,同时,这样的项圈会不会也被赋予了可怕的魔咒,或者设置了无情的机关呢?尽管,关于黄光裕的此次刑事,不论是媒体舆论,还是业已透露的相关信息,都在表达“原罪的归原罪,犯罪的归犯罪”处置立场。但是,现在黄光裕可能涉嫌的“操纵市场”、违规进行资本运作、非法挪用资金以及行贿官员等行为,与曾经所说的民营企业家的原罪,岂不仍有太多的相似?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家迄今仍然未能走出过去那种生成“原罪”的灰色领地。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诚如学者秋风所说,“行业内外尽人皆知的秘密是,企业上市,没有数千万元的公关费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些公关费当然进了拥有审批之权的各级、各部门政府官员的口袋”。而黄光裕早就从2000年开始,逐渐对卖电器失去了兴趣,越来越多地涉足资本市场。能够借壳上市,通过辗转腾挪来实现数以亿计的套现,可以想象,那背后是一段怎样复杂的与权力打交道的过程。谁都清楚,按照中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企业上市,意味着各级政府层层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以及证监会审批。

比如,现在,黄光裕遭遇刑事,也让一些官员把昔日的“租金”推了出来。媒体已有报道,黄光裕“变相行贿郭京毅、邓湛等人是极有可能的”。而郭京毅、邓湛二人,正是前商务部涉嫌“受贿被查”的官员。原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的被抓,与多宗外资并购审查有关。而外资并购审查程序的不透明和规则的模糊,恰恰就为相关官员提供了特定的权力寻租空间。尽管说,任何违法行为都无法具备天然的正当性,这需要我们去研究,如何真正提高富豪们行贿的犯罪成本。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去反思,那些有雄心壮志来将企业上市的商家,在步入资本市场的路途中,如何不需要踏入制度与法律设置的禁区,也能获得公平的市场机会。

面对黄光裕事件,不能不让人去猜想,将来有一天,会不会再有人把今天的犯罪视为一种可以饶恕的原罪呢?那样的话,到底是资本之罪,还是制度之恶?需要强调的是,这样说,绝不是在表达原谅或者宽恕黄光裕的诉求。既然资本与权力,已经成为极其容易搅在一起成为理不断的乱麻,那么,现在也就必须进行非常有效的制度清理,来使财富与权力之间,有一个非常明晰的分界。而这样的分界点,实际上也是一个支撑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点。

对于身在权力场的商人来说,仅仅寄望于大谈道德去约束他们不去涉水,实在是太奢侈的事。特权分利与制度受害,从来就是一对连体儿。在权力之手成为市场自主竞争重大掣肘的语境下,无利不起早的商人要实现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不断寻找企业快速运转所需要的润滑剂。也就是说,在权力与财富之间,那根腐败沉沦的体制之轴,驱动着行贿成为商人某种习惯性的行为。而现在黄光裕的倒下,如果能够趁势拉着那种非正义权力格局一起坍塌,那样的话,黄光裕与他背后那些企业以及员工付出的代价,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有价值。

制度与法律必须被信仰,才能保障其权威与公信。富人不信法律信权力,让自己沉入一个以金钱摆平权力,以权力换取市场的陷阱,这种目标功利化、行为短期化的投机行为,现在仍然有着巨大的生长空间。而黄光裕在官员身上的昔日投资,被时间证明,购买来的权力与市场,尽管可能让财富阶层的人生纵横捭阖,风光无限,但也赋含着极大的风险,从本质上,意味着那只能是一种幻象。今朝梦醒权力场之后,相信越来越多的财富阶层会明白,权利还是要靠制度来支撑的,而不是来自某个官员的赐予。

如果为财富阶层权利实现的制度渠道,仍然不能足够的明晰与畅通,那么,就一定还会有像黄光裕这样倒下的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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