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亿万群众成为封建法西斯的自愿行刑者,同时也是自愿的受刑者?他们至今仍不自觉,因为其行刑有革命口号之遮掩而有高尚之一面
口号革命、手段残忍、后果悲惨,为何良心平静?
《读书》、《方法》、《随笔》、《南方周末》等报刊的文章和巴金、季羡林等名家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的那些残暴的行刑者至今没有一个人真诚地向受刑者忏悔,感到愤懑。我也认为值得深思:特别是这些红卫兵将“只要口号是革命的、尽管手段是残忍的、后果是残酷的,但是三十多年后良心仍然是平静的”现象,为什么能长期存在和习以为常?这个难解的问题,在读完美国丹·戈德哈根的轰动性著作《希特勒的志愿行刑者》以后,若有所悟。封建法西斯同希特勒法西斯在“法西斯”三个字上是一样的,也许在对人民的专制主义、愚弄人民的方式上某种程度上有相似性。不然党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不会选择“法西斯”这个词。
文革中的行刑者是自愿的
一位美国作家对希特勒德国屠杀犹太人罪行作了深入的分析以后,得出的结论是“行刑者是自愿的”,含着微笑、嘲笑去虐待、残害犹太人.这本书引起德国人心灵的极大震动。人们也要思考:文化大革命中的行刑者同样也是自愿的?为什么亿万群众和在先进的组织领导、先进的思想指导下成为封建法西斯的行刑者,而且是自愿的行刑者?
《希特勒的自愿行刑者》披露了“有些德国人甚至完全自发地、主动地去杀害犹太人”的心态。德国空军上士哈贝马尔茨说:“我们多次盘旋在这个城市(华沙)的上空,我们非常满意地证实了犹太人聚居区已被彻底消灭。我们的人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所有的房屋都被夷为平地”(第260页)。第105刑警营的成员1941年8月7日给他妻子的信中讲到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后写道:“亲爱的,别为此睡不着觉。这是必须做的事情”。他为能够当一个德国军人而“感到自豪”,因为“我在这里可以参加许多冒险行动”。第25刑警团的军官们把屠杀犹太人作为“英雄业绩”。第61刑警营第一连特地在酒吧门口竖立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该连枪杀犹太人的数目,他们习惯了在进行一次大屠杀后,便举行一次“庆祝胜利大会”。因此,丹·尼尔戈德哈根据大量事实判断:“有些普通的德国人甚至完全自发地、主动地在杀害犹太人。一个德国人解释说:“刑警杀犹太人并不需要得到这样的命令才行刑,他们往往是自觉执行的。许多刑警以杀犹太人为乐。为什么高兴?为什么自觉自愿?很显然,因为这些普通德国人对犹太人有看法,认为他们不是人”(第261页)。波兰观察家认为普通德国人“对犹太人仇恨之深。这种仇恨不仅来源于党的纲领,用于政治目的,而且是一种感情上的仇恨、心理的仇恨,认为仇恨的对象在身体上不干净,像麻风病患者一样”。“犹太人是卑鄙的;犹太人是骗子、坏蛋;犹太人是德国的敌人,他们危及了德国的生存;犹太人是撒旦,……”因此,“波兰犹太人遭受的浩劫是史无前例的,甚至在犹太人历史最黑暗的时期也没有过”(第259页)。“认为他们不是人”的长期排犹主义教育,使普通德国人产生灭绝犹太种族的狂热,因而造就了千万个希特勒的自愿行刑者。(http://www.yannan.cn)
这对我们理解和解释封建法西斯的“文化大革命”中,为什么在礼仪之邦的中国大地上也出现了数不尽的自愿行刑者,有所启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认为斗争对象、受刑者“他们不是人”.既然是“牛鬼蛇神”,当然要“横扫”;是“害人虫”,一定要“清除”;是“三反分子、阶级敌人、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当然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甚至他们不是人,连生物都不是,而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当然应当“不能温、良、恭、俭、让”,只能“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歼灭之”。
自愿的受刑者与自愿的行刑者为什么自愿?
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的刽子手是奉命而为,不同于文革中的红卫兵、造反派是自愿地、主动地当行刑者。而且,受刑者的心态也不同:哥白尼、伽里略自己认为宗教裁判庭的判决是错误的,真理在自己手中;而文革中我们绝大多数人很长时间都诚心认罪,具有原罪感的自责的根源,虚心接受批判、斗争,主动交心、上纲,实际上也是不同程度的自愿受刑者。为什么大家有这种原罪感,能自觉自愿地接受这场浩劫?除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群众运动的“红色恐怖万岁”的压力外,是不是有一种自己给自己主动、自觉、自愿的加上的压力?它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往往自愿的甚至争先恐后、发自内心的批判自己、摧残自己、否定自己、悔恨自己的一切,成了真诚的自觉自愿的受刑者?(http://www.yannan.cn)
自愿的行刑者也是自愿的受刑者
1959年庐山会议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彭德怀是刚正不阿的值得尊敬和同情的革命者,但是悲剧也在于他也不得不成为自愿的受刑者。对于自己如实反映民间疾苦,按照组织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和人民愿望给党中央主席的一封信,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在毛泽东让聂荣臻、叶剑英去劝说后,彭德怀“决心从严检查自己”。“今天的事情不是任劳任怨的问题,而是如何处理才会有利于人民和党”,“我给主席的信,不仅事与愿违,而且起了相反的作用,这将是我的罪恶”。彭德怀始终不承认存在一个“军事俱乐部”,但是,说过自己的心情:“其实,在庐山会议结束后,我就想把我在军队三十年来的影响肃清、揭臭。这样做对保障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的进一步的巩固,是有好处的”。“我只能毁灭自己,决不能损害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崇高的革命利益的口号下,只能毁灭自己,成为自觉自愿的受刑者,本人又是自觉自愿的行刑者,这才是更深刻的悲剧。
作为自愿的受刑者,彭德怀得到了人们的尊敬和同情。但是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他也当过自愿的行刑者。1959年他的一封信,引发了他和上百万人挨整的反右倾运动。但是,1958年他以同样粗暴的方式批判肖克的一封信。作为国防部长、中央军委负责人之一,主持反对教条主义的斗争。1958年2月肖克上书彭德怀,指出不应把中央军委、毛主席原来提出的“正规化、现代化”口号,同毛主席后来提出的“现代化、革命化”口号对立起来,不同意彭德怀对军事学院“教条主义相当严重”的估计。1958年5月至7月军委扩大会议批判刘伯承、肖克。彭德怀7月19日总结时说:“他们一直坚持反马克思主义的军事路线”。“肖克同志,不仅一贯坚持资产阶级的军事路线,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军事路线,而且从极端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出发,进行反党反领导的宗派活动”。“错误的军事路线产生的主要根源是:过渡时期,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条道路、两个阶级在我军内部的反映”。肖克被扣上“反党”、“反领导”、“卑鄙的野心家和军阀”的帽子,降职、调离军队。(冯建辉:《从陈独秀到毛泽东》,第498-49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2月)历史的悲剧是无情的,同样是由于一封信,彭德怀从自愿的行刑者变为自愿的受刑者,令人痛心地想要“只能毁灭自己”。(http://www.yannan.cn)
自愿的行刑者和自愿的受刑者角色的互相转化,不断变存于一身,这种历史舞台上的现实悲剧,岂止是彭老总一个人在扮演。
邵燕祥的《人生败笔》和郭沫若的“自污”
邵燕祥的《人生败笔── 一个灭顶者的挣扎实录》是我看到的第一本也可能是至今唯一的真实记录文革中真实自我的文革历史记录,一种以这种原始材料真实地自我揭露出自愿的行刑者和自愿的受刑者可悲的两位一体史书。“在我,无论违心的或真诚的认罪,条件反射的或处心积虑的翻案,无论揭发别人以划清界限,还是以攻为守的振振有词,今天看来都是阿时附势、灵魂扭曲的可耻记录”。“从1959年到1966年间,我是力求‘紧跟’,以示曾为‘右派’者改造的决心已经付诸行动……唯其‘紧跟’,到了最需‘紧跟’的时刻,在我也渴望投入的革命狂潮中,我当然不会怀疑,更不会抵制各项‘最新最高指示’的新提法,如‘中国的赫鲁晓夫’乃至‘刘贼’,‘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等等”。邵燕祥说:“我读过一些人的讣告、生平和回忆录,他们都在那不平常的年代里对‘林彪、四人帮’做过坚决的斗争,使我十分惭愧。当林彪、江青们在台上的时候,我想都没想过要反对他们,而是象引‘毛主席语录’那样,把‘林副主席’、‘江青同志’的话奉为圭臬,形诸言语文字,还很有一点奴颜媚骨呢。收入这本书时,于此等处,一仍其旧,不作改动。以彰史贵存真之信”(《人生败笔》)。(http://www.yannan.cn)
这一本已出版的书和亿万本未出版的人生败笔,确实这是一堆当代的化石,记录着特定历史时期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怎样想、怎样说、怎样做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和行为方式。你在这里看到,“在一次又一次政治运动冲击下,为了恢复已丧失的尊严,竟不惜彻底地牺牲尊严。机会主义的生存策略,总是要造成病态人格”(《人生败笔》)。“自我批评变成认罪”、“谢罪”,要把人们平时已被养成的免罪感、原罪感推到极致。这既有苏联从“反对派”斗争发展到莫斯科审判的轨迹,又有从中国皇朝至民间的臣宰、太监、阿Q口称“奴才该死”自打耳光的情绪。“使人,至少使清夜扪心自问者感到羞耻的,有外来的屈辱,也有的是自取其辱”(《人生败笔》第4-5页)。
不仅是邵燕祥说,“在我,这是可耻的十年”,对于我和许多的“我”,也是可耻的十年。甚至连一代文豪郭沫若也是这样的自愿的受刑者的悲剧角色.“郭沫若全集”中删去1965年11-12月“大寨行”组诗中的首篇“重访晋词”,首句即为涉及康生的“康公左手出奇字,照眼红墙绕晋词”。1966年1月7日郭沫若给张劲夫写信:“对于科学院的工作一直没有尽职。我自己的心里是很难过的。怀惭抱愧,每每坐立不安。因此,我早就有意辞去有关科学院的一切职务”。1966年4月14日“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石西民的关于“社会主义文化革命”的报告,郭沫若发言中说:“石西民同志的报告,对我来说,是有切身的感受,说得沉痛一点,是有切肤之痛”。接着说出一段令人震惊的话:“在一般的朋友、同志们看来我是一个文化人,甚至于好些人都说我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诗人,又是一个什么历史家,几十年来,一直拿着笔杆子在写东西,也翻译了一些东西。按字数来讲,恐怕有几百万字了。但是,拿今天的标准来讲,我以前所写的东西,严格地讲应该全部把它烧掉,没有一点价值”(《反思郭沫若》第8-9页,作家出版社)。
巴金在“随想录”中多次提到郭沫若发出焚书说之后,他也立即仿而效之,“一方面想到即将来临的灾难,一方面又存着幸免的心思。我终于在会上主动检查了错误。我还说我愿烧掉我的全部作品。这样讲过后比较安心了,以为自己承认错误,或许可以过关”。“我怕极了,真的朝夕盼望来一场天火把我写过的文章烧光”。(http://www.yannan.cn)
宗白华认为“无论郭沫若还是巴金还是别的人,恐怕大半都是为了保全自己,屈膝求饶。这不是什么真忏悔,而是假忏悔和愚忏悔两结合”。李一氓说:“郭老为自己划条线,紧跟毛主席。在历史上常常有的政治家,为了保护自己,往往自己为自己涂上保护色。历史学家使用“自污”这个词来解释这种现象”(《反思郭沫若》第 257页,作家出版社)。
在“四人帮”被捕后第九天,1976年10月21日,郭沫若写“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还有精生白骨,自比武则天后,铁帚扫而光”。但是,献上《武则天》之作的正是郭沫若。而且,1967年6月6日《人民日报》上还刊有郭沫若当着江青面即席朗诵的诗:“献给在座的江青同志”:“亲爱的江青同志,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路线上陷阵冲锋,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到了文革末期,“四五”天安门事件以后,他在1976年第6期《诗刊》中发表的“水调歌头·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还去配合“四人帮”的定调写下了“走资派/奋螳臂/邓小平/妄图倒退”。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污”。如果再追溯远一点,在解放前夕,他在香港的革命文艺工作者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斥反动文艺》,点名定性批判沈从文、朱光潜、肖乾(这几位先生实际上到80-90年代才从“反动”的沉重压力下翻过身来)。实际上在建国以前他已是自愿的行刑者。但是在文革中他又是自愿的受刑者。在文革中郭沫若的儿子郭民英1967年自杀,郭世英1962年就被公安部门定为敌我矛盾,1968年被迫害惨死后,郭沫若用毛笔工整地抄写爱子的日记,抄了整整八册。直到去世前一直放在案头。这种无声的抄写对自愿的受刑者是极残酷无情的精神折磨。
这令人回忆起一个多世纪以前的1888年11月23日列夫·托尔斯泰在日记中的深沉思考:“使成千上万的人受苦的巨大悲哀,甚至不是人们生活得很糟,而是人们不能按良心、按自己的良心生活。人们把别人的、更高级的良心拿来当作自己的,反对自己的良心……显然,在不可能按照别人的良心生活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既不按别人的、又不按自己的良心生活,他们没有良心的活着”(林利译《在改革浪潮中重评斯大林》第63页,求实出版社,1987年7月)。因此,对于文革当时的自愿的行刑者“他们没有良心地活着”、行刑、鞭鞑。所以,现在也不可能受到良心谴责,清夜扪心自问,良心仍平静,怎么会向致死残者道歉?(http://www.yannan.cn)
自愿的受刑者和行刑者至今仍不自觉是更大的悲剧
受刑者自愿,同时又自愿地行刑,至今仍未自觉其行刑之不道德、不当或违心,因为自己其行刑有革命口号之遮掩而有高尚之一面,或自己其作为组织一员仅充当驯服工具而应由组织或上级或领袖一个人负责,故不必道歉,更不受良心谴责。无怪乎肖乾先生致赵瑞蕻信中说:“巴金已做出榜样了的。那么多(至少几百吧)人批过胡风,但只他一人站出来,公开承认当时是违心的”。
亲手打死“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走资派”的红卫兵有多少人,永远数不清。但是,真诚地承认是自愿的行刑者,屈指可数。因为,许多红卫兵对自己下乡当知青成为是“自愿的受刑者”,有了痛苦的经历,将无悔无怨的青春(实质上、感情上是既悔又怨)写成了远还没有结束、也未真正深化的知青文学。但对红卫兵的“红色恐怖”历史即使只是轻描淡写的也不多,实际上至今仍停留在未完全觉醒的不自觉的行刑者的思想框框之中。
1980年10月25日邓小平说:“现在有些同志把许多问题归结到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品质上。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是解释不了的”。“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
冯建辉在《从陈独秀到毛泽东》一书中引用了恩格斯谈到普鲁士政府时的话:“尽管它恶劣,它仍继续存在。那么,政府的恶劣,就可以用臣民的相应的恶劣来辩护和说明。当时的普鲁士人有他们所应该有的政府”。(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第6页)。冯建辉认为:“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理论能够在‘文化大革命’十年中盛行,绝不仅仅是毛泽东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党状况、全国状况、全体民众状况所应有的合乎逻辑的反映。即在相当大程度上也是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错误。也只有这样看‘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才能从中吸取必要的教训”(冯建辉《从陈独秀到毛泽东》第34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2月)。本文,也正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自愿的行刑者与自愿的受刑者”揭开文革的另一层面纱。不当之处,敬请指正。(http://www.ya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