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壮:警惕西方以“人道干预”为名颠覆现行国际秩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39 次 更新时间:2009-03-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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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壮  

2008年7月,国际刑事法庭以种族灭绝及反人类等罪名起诉苏丹总统巴希尔并准备签发逮捕令,开创了超国家机构超越国家主权对一个主权国家的现任领导人治罪的历史先例。此举甫出,便赢得西方政府、媒体,特别是人权组织的一片喝彩,因为这标志着后者过去十数年来不遗余力鼓吹、推动的“人权高于主权”原则终于得以实现。尽管不少非洲国家和阿拉伯国家对此表示担忧和关切,而中国也表示“严重关切和忧虑”,但关切的原因都集中在这一举动对苏丹局势特别是达尔富尔危机造成的直接影响上。事实上,这一事件对国际安全与和平的潜在危险远远超出了对苏丹本身的影响,因为它在颠覆现行国际秩序的方向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众所周知,现行国际秩序是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其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上述各原则中,头两条说的是所有国家不分大小主权一律平等,没有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可以凌驾于其他国家的主权之上,对属于国家主权范畴的各国内部事务横加干预。这通常被称为主权不可侵犯原则。为了保证国家主权的不受侵犯,现行国际关系准则禁止在国际争端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除非国际社会根据集体安全原则为维护世界安全及和平采取集体制裁行动(这需要安理会一致通过),或国家在遭受侵略时采取自卫行动。

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国际关系史上是一大进步。尽管民族国家的主权不可侵犯原则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后就得到确立,但直至二次大战结束乃至非殖民化完成,国家主权仅在欧洲国际体系内部得到尊重和维护,欧洲以外的弱小民族,或尚无现代民族国家的形式,或沦为西方列强侵略、殖民的牺牲,根本没有主权可言。联合国秩序从法理上改变了这一状况,把主权独立的权利赋予每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民族国家。作为政治妥协的产物,联合国秩序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例如对破坏国际安全与和平的侵略者进行集体制裁前提的安理会共识,在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角逐中基本上是不可能达成的,这使得“集体安全”成了一句空话;又如不干涉和非武力原则只对中小国家有效,但对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却无可奈何,等等。然而尽管联合国秩序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这一松散疏漏的法制却远胜于完全彻底的无法无天。联合国1991年对萨达姆侵吞科威特的制裁,对潜在的侵略者而言毕竟还是一种威慑。美国每次对外进行侵略或干涉时都想方设法取得联合国的合法性背书,也说明现行国际关系准则即使对这个无人能够阻挡的霸权国家也多少构成了一定束缚。

现行国际秩序中最遭西方舆论(主要是人权组织)诟病的是,主权独立及不干涉原则往往构成对粗暴侵犯本国人民人权的暴政的保护,使得国际社会面对骇人听闻的人道主义灾难时常常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20世纪90年代,鉴于波黑战争中国际社会的人道主义干预姗姗来迟造成大量无辜平民惨遭种族清洗,以及西方列强对卢旺达的种族屠杀按兵不动、袖手旁观导致百万生灵涂炭,西方人权运动对现行国际秩序的主权独立及不干涉原则进行了猛烈抨击,造成了“人权高于主权”的浩大声势。及至科索沃危机发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利用日益高涨的“人道主义干预”舆论,对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民族动乱,先是挑唆煽动继而直接出兵干涉,对科索沃既有军事占领在先,又有策动独立于后,开创了以“人道主义干预”为名肆意侵犯、肢解主权国家的历史先例。至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以主权平等为核心的现行国际秩序遭到了全新的“人道主义干预”国际机制的颠覆。

以非政府组织的竭力宣传为舆论准备、以西方列强的经济制裁和军事干涉为实力后盾的“人道主义干预”新机制,经历了十余年的成形和发展过程。及至科索沃危机前后,以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提出“国际共同体主义”的芝加哥讲话(1999年)和半官方的加拿大“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发表“保护的责任”工作报告(2001年)为标志,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基础和行动纲领。“保护的责任”是作为联合国改革的蓝图提出的,其主要立场为:其一,以主权独立和不干涉原则为核心的现行国际秩序是一个“时代错误”,必须用以人权为最高价值的“人道主义国际新秩序”取而代之,用“国际正义”取代不合时代精神的国际法;其二,国家主权意味着责任,特别是保护本国人民人权不受侵犯的责任,当一个主权国家不愿或不能尽此责任时,国际社会就有代为保护的责任;其三,国际社会行使保护的责任应当首先通过改革后的联合国(联合国必须进行改革以避免在发生人道主义灾难时无所作为),但在联合国不作为的情况下,地区组织或“关切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应对“严重和紧急”局势。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谁是“国际社会”? 谁又是“地区组织”和“关切国家”? 有没有“人道主义灾难”,需不需要“人道主义干预”,究竟是谁说了算?对于西方人权运动而言,答案都是不言而喻的:国际社会就是西方世界及其追随者,地区组织就是北约,关切国家就是西方列强,特别是美国。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西方人权运动主干的自由鹰派已经不再顾及“政治正确”的忌讳而公然重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主权不平等”老调:国家主权本不应该平等,西方发达国家可以享受完整的主权,而一些“落后国家”缺乏自治能力,不配享受充分主权,即使其内政也需要接受西方文明国家的指导、干预。一些人权理论家甚至重祭种族主义“白人负担”的亡灵,把“人道主义干预”说成是文明国家对“法律和道德上无能”民族的拯救。

与“保护的责任”出笼几乎同时,“9·11事件”发生了,随之而来的反恐占据了国际舞台的中心,西方人权运动在列强政府支持下策划了十年之久的一台“人道主义干预”大戏刚开锣就被搅了局,只得暂时退居二线。如今,西方反恐深陷阿富汗、伊拉克困局,已成强弩之末;而美国又面临改朝换代,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狂热可能重新影响美国外交;“人权斗士”们正在蠢蠢欲动,企图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完成以“人道主义干预”的名义颠覆现行国际秩序的“大业”,以建立美国霸权下西方主导的“国际新秩序”。中国作为第三世界主要大国和西方人权运动的攻击目标,对于此种形势发展应未雨绸缪,早作准备,特别是如何应对西方以“保护的责任”为蓝图提出的联合国改革方案,更应及早策划,以免被动。

来源:《现代国际关系》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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