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利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概念,随意解释与适用所谓的“规则”,以满足其政治图谋。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话语包装下,美国奉行单边主义,破坏国际法治与秩序;推行双重标准,挑战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施行霸权行径,阻碍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背离了《联合国宪章》所要求的国际秩序的多边性、统一性、民主性,给国际社会带来了深重灾难。
首先,“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实则以“单边主义”为核心。近年来,美国屡屡退群毁约,充分利用其影响力,对多边机制采取“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功利主义态度,阻碍多边进程,迟滞全球治理。在经济领域,美国滥用其技术优势,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脱钩断链”,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打压,维护自私自利的目标。美国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所阐释的国际法原则,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动辄对他国进行金融制裁与封锁,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造成重创。在外交领域,美国以意识形态划线,通过“搞小圈子”,把所谓异己国家排除在国际体系之外,试图剥夺别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即便是对待其盟友,美国亦采取背信弃义的态度,忽视盟友利益。
其次,“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充斥着双重标准与例外主义。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奉行“美国优先”政策,强调本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特殊地位和利益,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国际秩序之上,以主观塑造的标准评判国际事务,无视其他国家的合理关切和诉求,破坏国际合作的基础,加剧国际关系的紧张与不确定性。在人权领域,美国罔顾国内长期存在的枪支暴力、种族歧视、移民危机等问题,反而以“人权教师爷”自居。2021年,美国重返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也并非意在改变其不佳的人权记录,而是将人权议题作为其外交战略的一部分,继续以人权为借口打压他国。在环境领域,美国一边在国际社会号召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一边拒不签署《京都议定书》,并以“经济负担过重”为由退出《巴黎协定》,逃避作为温室气体历史第一排放大国的国际责任,严重威胁全球气候治理。即便在重返《巴黎协定》后,受政治化、摇摆性的气候政策影响,美国能否兑现其气候承诺有待观瞻。在贸易领域,美国滥施长臂管辖,针对别国相关行业企业采取严格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以便遏制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给予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最后,“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处处笼罩着干涉主义与霸权行径的阴影。《联合国宪章》确立了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而美国却频频以维护所谓的“国际秩序”为由实施海外扩张,制造冲突对立,加剧地区动荡,引发难民危机,造成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具体表现为三种方式:第一,直接实施军事打击。美国有着“好战”的历史,偏好以发动战争方式解决冲突。二战后,美国发动或参与了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基本原则。第二,扶持代理人战争。美国时常充当幕后黑手,假借他国反对派或武装力量之手间接参与战争,通过为他国反动力量提供武装训练、军事情报等方式,打击美国的“敌人”,维护其自身利益。第三,侵犯他国自然资源永久主权。从海湾战争到对伊朗的制裁,美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屡次采取干涉手段,扰乱石油市场,加剧地缘政治风险,威胁全球能源安全。
综上所述,美国对国际秩序造成了全方面、深层次的危害。“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说辞只是美国为自己违反国际法行为进行的苍白辩护。为维护全球和平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共同遵守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秉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国际公平与正义,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付出真诚、坚实的努力。
(作者:魏晓旭,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耿斯文,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