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慨叹:我们诉苦无门,上访无路。村民评价叶集有三大特征,一是黑恶势力,二是不贯彻中央做法,三是干部我行我素,一手遮天。
——题记
叶集位于安徽西部与河南省交界处,南依大别山、北临淮北平原,素有“安徽西大门”、“大别山门户”之称。1993年,省委、省政府在原叶集镇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并实行地区计划单列;1995年,叶集又被国家建设部、原国家体改委等11部委批准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199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批准设立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管辖范围扩大到孙岗、三元两乡,行使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享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县的有关政策待遇,直属六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区现辖叶集镇和孙岗、三元两乡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面积320平方公里,总人口15.4万人。
叶集镇桃园村包括9个村民小组。它们分别是:团结组、大楼组、健康组、车站组、井沿组、新景组、沿塘组、老庄组和学校组。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镇桃园村腐败真可谓“群英荟萃”:前任村委书记、现任叶集镇办事处政法副主任丁志友,丁志友的后台老板、原任叶集镇党委书记、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现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周益先,丁志友的情妇、现任叶集镇桃园村委会主任秦朝芳,继丁志友之后的原桃园村委会书记曹永红(2006年12月14日被逮捕),现任村委会计安霈雨,以及若干村民小组的组长。我们还会提到与此案相关的一些人物,尤其是一些关键性的人物,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是决定着桃园村民反腐败的进程。这也就是我们这个“群英荟萃”菜单的上菜顺序。
一、“三五书记”丁志友
丁志友,男,54岁,汉族,叶集镇桃园村人,受教育程度为小学三年级。开出租车出身。周益先初到叶集工作时,丁志友经常用自己的桑塔纳为周益先做免费的司机。1996年前后,周益先的父亲去世,丁志友送礼金1000元,当时全村人无不为之惊讶。毕竟彼时的1000元可不是十年后的1000元。丁志友也因此深得周益先的欢心。1993年底,丁志友出任桃园村代理村长,1994年申请加入中共,1995年底转为正式党员。随之任桃园村党支部书记。1998年10月份,丁志友转任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2002年,叶集镇成立镇区办。接着,丁志友和王振龙竞选镇区办主任,丁志友落选,被叶集试验区转任为叶集试验区平岗乡副主任。后来,丁志友多次找到时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周益先,要求将其调回叶集镇区办事处。2003年,丁志友被调回叶集镇区办事处任副主任。2004年,丁志友被周益先“提拔”为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土地、城建等工作。2004年底,周益先调离叶集试验区,随后丁志友被免去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任叶集镇区办事处政法副主任至今。
“三五书记”,买官卖官
丁志友的问题,首先表现在买官卖官。用金钱搞定权力、用财富支配官职、用权力和金钱控驭一切,就是丁志友在官场上的杀手锏。
丁志友曾经多次自称是“三五”干部。所谓“三五”,指的是五万买村长,五万买国家干部,五万买叶集镇区办事处常务副主任。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检举丁志友的材料中这样写道:“周益先利用职权于93年底公然卖个村长的官爵给原叶集镇桃园村农民驾驶员丁志友受贿5万元。94年8月3日周又把丁志友突击入党,任命为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96年底周益先又亲自把买官当村长的丁志友转为国家干部,又受贿5万元。1997年12月,周益先利用职权亲自把丁志友从桃园村提拔到原叶集镇区办事处当常务主任。(实质上应该是常务副主任——笔者注)又再次收受贿赂5万元。(说明:三次共收受15万元)”
丁志友卖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安霈雨。安霈雨从1995年开始担任井沿组组长,手中握有该组开发138间门面42万元的收入。也就是这42万元,使得安霈雨得以从丁志友手中买到村会计一职。1998年底,安霈雨顺利担任桃园村会计一职。后来,安霈雨在叶集检察室说,“他们太狠啦!”(他们,主要是指丁志友,曹永红和秦朝芳等人。——笔者注)
在获得权力的过程之中,丁志友不择手段,甚至采用一些卑劣的做法陷害竞争对手。村民中流传的一个事例就是丁志友曾经为竞选陷害王启权一事。现任叶集试验区财政局局长的王启权,在1998-1999年期间,与丁志友一起竞争平岗办事处主任。后来,由于文化水平、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丁志友处于下风。可丁志友并不就此甘心。于是趁王启权出差之际,丁志友故意制造车祸,导致王启权腿步骨折住院。以为就此可以当上主任一职。结果却并非如其所愿。
“三五干部”只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叶集买官卖官的一个典型表现而已。越是到后期,这种现象就越是严重。其危害在于,就小范围的叶集而言,上至叶集试验区,中间层级的乡镇,下至各行政村,无不充满着买官卖官的腐朽风气。正是它决定着此后十多年(到目前为止)叶集官场的游戏规则。于是,我们要问,谁是买官卖官的始作俑者?
升官庆贺,“喜钱”索贿
在权力不断得到扩张的过程之中,丁志友也需要这种权力得到下级的认可。诚然,他的这种权力认同的方式,倒不是建立在争取民意以获得群众认同的基础上,而是要求他的下级各村民小组组长直接为他升官每人以500元“喜钱”庆贺。1998年的500元钱可不是10年后的500元钱。那时落后的叶集镇科级干部工资也就每月62.5元。因此丁志友所索取的这500元喜钱相当于当时科级干部近一年的收入。
1998年10月份,丁志友升任叶集镇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没有书记、没有主任),并主持工作。在上任之前,丁志友宴请9个村民小组组长。其中健康组长顾万财没有到场。其余8个组长、村干以及其他人员一起接受邀请并赴宴。酒后曹永红说,丁志友被提到办事处主任,我们每人拿五百元算喝喜酒。在场人员都惊呆了。有的说你一年才补助我几个钱,但是迫于无奈,又不得不给,只能“借磨”(方言,互相转借的意思)将“喜钱”付上。8个村民组长加起来就是4000元“喜钱”。此事迅即桃园村家喻户晓,传为佳话。这500元“喜钱”,后在各村民小组以各种形式报销。比如,某一组会计说这500元喜钱就是以招待费报销掉的。
丁志友的索贿尚有一事需要提及。这在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1999年10月25日的检举材料中,有详细叙述。“1999年2月13日,丁志友悉知自己的兄长丁志阔伙同父亲丁树忠举报了他行贿、贪污、挪用、侵占等犯罪行为后心中不悦,便唆使和自己一丘之貉的亲信曹永红(桃园村党支部书记)亲临丁志阔家强行要借2.5千元钱用。因丁志阔不借,曹当即就瞬息万变,指着丁志阔的脸说:‘好,叫你不借,那你等着瞧!’然后怒气冲冲地离去。曹永红借款未遂后把经过向丁志友汇了报,丁怒发冲冠当即就指使叶集公安分局警官陈东海、何玉林二人亲临丁志阔家传唤丁到公安局。当丁志阔到了公安局后陈警官只询问了一下经过就疾言厉色的对丁志阔说:‘你得乖乖地把钱拿出来,借给丁志友,不然关你几个月啥事没有!’由于丁志阔坚持不借钱,陈警官当即就厉声说道:‘奉局长指示,现在把你扣押。’然后,便将丁志阔羁押在公安局地铁房子里达几个小时,直到丁志阔地家属把钱送到公安局,丁志阔才被释放回家过年。(到家后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了)”
如此大事,确实值得恭喜贺喜啊!对于贪图权力的我而言,我好不容易升了上去,您不好好庆祝一番恐怕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您不主动,我就主动邀请您;您不开口,我就代为言之。难道您就不知道,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经营房产,大肆圈钱
在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之后,丁志友不是将权力用来造福一方,服务百姓,而是将权力最大限度地私有化,财富化。这一点,只要看看丁志友近年来直接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贩卖就可窥见一斑。
(1)2005年春季,丁志友霸占团结村民组土地近三亩,以建私房。盖成楼上楼下各三间。叶集镇政府调查时,他和镇政府辩说是他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盖的。村民检举时,叶集纪委、政府作假,后来政府再查,叶集纪委和政府依然说该房是丁志友父亲所建。然而,在团结村民组帐目上有为丁志友丈量土地时所开支的费用95元。据桃园村民兵营长台运国证实,丈量土地是为丁志友所为。后来台运国无奈,在检察机关做了假证,说该房是丁志友父亲所建。据团结村民组长程俊奇在叶集检察室做笔录时说,此房确实是丁志友所建。叶集检察室有笔录,有据可查。
(2)丁志友现住叶集阳光商业城。他在此所拥有的房产最初是楼上三套,楼下四间门面。每间门面宽4.5米,长20米。其中,两间由其夫人经营“广场食府”。另两间出租,月租每间5000元左右。底下四间是丁志友自己购买所得。楼上三套为开发商所送。上面有两套已经卖掉。其中一套面积在150平方米左右,他以丁志军(其弟弟)的名义卖给王贻和的女儿王红梅;另一套面积在140平方米左右,他以其岳父的名义卖给原供销社朱启华。每套价格均在二十万元左右。另有一套150平方米左右,他自己居住。
(3)2001年,丁志友与桃园村村长秦朝芳以叶集区工委、管委建高级苗圃的名义在井沿村民组骗取村民5亩多地,准备建私宅,施工后因失地农民阻止等诸多原因未能进行下去,叶集检察室有笔录。
(4)2006年,丁志友在叶集新华书店后面的巷子5分地上盖了两处住宅房。这是其从桃园村村民邬××手中买过来的。大概花了5万元,现在至少价值20万。后来,丁志友又在该地旁边强行霸占寡妇金万枝5分多地。丁志友在这5分多地建房一半时,被金万枝发现。金万枝数十次阻止,并数十次到叶集工委、管委、纪委、办事处反映,要求解决此事。然而,此事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5)在皖西路,汽车站对面,丁志友也拥有两间门面房。每间宽3.3米,长7米。这是其1995年-1996年担任桃园村支书,其父丁树忠担任团结组组长期间,以每间超低价3.4万元,共6.8万元从团结组强行购得。实质上当时价格是每间4.8-4.9万元。1997年,丁志友以每间4.8万元出售给杨建学,硬占团结村民组2.8万元。
(6)2001年,叶集农贸市场三期工程建设中,丁志友伙同曹永红、秦朝芳利用安置拆迁户的名义私卖商品房9间,每间以2.5万-3万元的价格出售。共谋利20多万元。
(7)1995-1996年期间,丁志友以桃园村委会名义出价6.5万元购买桃园村老桩组6间商品房地基,由工头段昌富以1.65万元承建。建成出售。丁志友谋利6万余元。
(8)1994年,大楼村民组4户村民的承包地被叶集人民医院征用,土地款4万多元被丁志友支走。桃园村帐上有反映。但村民未见钱。
(9)1994年前后,大楼组集体土地上建的6.5间瓦房被丁志友分别卖给王兴国、刘家俊和台运平,价值共计7.5万元。村帐上有所反映。但村民亦未见钱。
(10)丁志友任村长期间,利用职权擅自挪用大楼组卖地款13.5万元,救灾建房款8.5万元,至今未偿还。
(11)丁志友任村长期间,于1995年1月4日挪用团结组卖房款3万元,至今未还。
(12)1997年秋,丁志友利用职权挪用桃园村井沿组卖地给叶集工商分局建皖西农贸市场款40多万元,至今未尝还。
以上(10)-(12)来源于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1999年10月25日检举丁志友的相关材料。此外,丁树忠、丁志阔还提到了以下关于丁志友贪污、挪用公款的事实:(1)丁树忠的小儿子丁志兵因琐事和邻里发生欧斗将对方砍伤外逃,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找到家中叫交押金担保,肇事者的父亲丁树忠亲自交7000元现金给公安局。事后,丁志友利用职权以小弟家困难为由,强行在桃园村报销1.3万元,装入私囊。(2)丁志友在98年1月走马上任原叶集镇镇区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时,利用职权在桃园村挪用1.3万元购买一部三轮摩托车自用。
关于丁志友的财产,村民们关心的还有:他原来的老住宅(在皖西路,山哗电影院对面)已卖掉,卖房收入26万元。
以上诸项,多与房地产相挂钩。多亏了我们这些领导啊!要他们亲自过问房地产,亲自参与房地产,甚至亲自控制房地产,这就是身为当地主政者的丁志友多年来一直深切关心和悉心经营的要事。看来,至少在叶集,房地产已然成为政府及其官员的主要生财之道之一。
手控重权,工程敛财
在权力市场化方面,丁志友除了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与运作之外,还利用其担任叶集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期间,手中握有土地、城建等大权,仅仅在叶集二道河工程开发中,就从中敛财数十万元。
在工程方面,在村民中广为流传的一件事,就是丁志友为承包工程不惜采用暴力手段。2000前后,丁志友在平岗乡担任副主任期间,为了工程一事。殴打余台村书记×××。当时平整土地,平岗乡要他们组织做工程。实际上,他们从中可以渔利。但余台村的村民不同意,坚决要求自己做,而且村民都已到工地现场。结果村支书被丁志友欧打。
利用权力,操控工程,谋取私利,甚至不惜动辄暴力伺候。这就是在利益面前贪婪、狠毒的本性一展无疑的丁志友。
香车官司,撤职了事
有了权力,也有了数套房产,对于出租车出身的丁志友来说,拥有“香车美女”也就成为丁志友顺理成章的逻辑。先仅说有关丁志友“香车”一事。 1995年,丁志友购买走私车公爵王一辆。入户后的车牌号码为皖N51290。当时该车价格在四十万余元。丁志友从团结组会计吕林手中支走三万元。至今未还。2002年,吕林因此事将丁志友告上叶集法庭,法庭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结果却不了了之。丁志友也因此免去吕林团结组会计一职,并说,以后不会有人找你要钱了。2006年,群众信访期间,由霍丘县反贪局和叶集检察室共同查实,丁志友欠团结组2.95万元(团结组会计吕林经手)。
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当然就可以随便将其持有的权力随时作用于人。这不,丁志友连一个小小的组会计也不放过。可以随便将其撤职。还有,法庭为何不了了之?其个中原由何在?
家属霸道,各谋私利
丁志友除了个人大肆敛财之外,在丁志友大家庭(丁志友姊妹7个,排行老二)中,丁志友的“官”做得最大。随着丁志友的“官运”越来越亨通,家属以为其所依赖的靠背也就越来越稳重。看着丁志友在房产上一次又一次的丰厚收入,他们也不敢落后。不管怎么说,丁志友家属一系列的强盗作风和霸道行为无不与这个在官场上如鱼得水的丁志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且从时间上来说,丁志友从1994年进入桃园村工作,并任村长一职,他们的一系列违法的举动也都发生在丁志友掌权以后。
(1)丁志友为儿子丁亮多次行贿。1998年夏,丁志友为了使儿子丁亮顺利进入石家庄军校读书,办了假高中毕业证,然后行贿5万给安徽武警部队某指导员。
当兵复员回叶集,丁亮的工作也是一路顺风,先安排土地局,后安排到叶集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任副大队长。也是丁志友利用职权,花钱买的。看来“三五干部”习惯五万办事,又是花了5万为儿子谋职。
(2)丁志友的夫人赵礼凤放高利贷的问题。有村民发现,丁志友的夫人赵礼凤到处放高利贷。问题在于,这些钱从何而来?
(3)关于丁志军与团结大楼的关系问题。团结大楼,原系团结村民组自办企业,开旅舍,商场,后面是仓库,停车场。该楼1987-1988年建成,产权属于团结村民组集体所有。1988年开始成立叶集团结贸易公司。1993年倒闭。倒闭以后,在1994年丁志友任代理村长、其父丁树忠任团结组组长期间,丁树忠又将团结大楼承包给其三子丁志军。原定承包费每年4.5万元。1997年合同终止的时候,团结村民组村民想收回团结大楼。丁志军却说,我房屋投资的装璜和设备价值就是20万元,现在我不但不用付房租,而且你们还要倒给钱我。
1998 年,朱启贵代替丁树忠任团结组长一职。在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得到任何同意的情况下,朱启贵将团结大楼以80万元卖给了丁志军。实际上,当时市场价格可以卖到140万,而且农民也才得到20万元。其余的钱不知去向。朱启贵为什么同意将大楼卖给丁志军,有村民透露,丁志军送了5万元给朱启贵。在审查桃园村所有村民组经济案件时候发现,丁志军于2006年以400多万元将此大楼转卖。致使村民集体资产受到重大损失。
(4)丁志友的两个妹妹丁志芳和丁志英在团结村民组的霸道行为。
1995年-1996年期间,其大妹丁志芳,强行霸占团结村民组两间门面,(皖西路,车站对面),每间4.8万元,却只给一间的钱。
丁志友的二妹丁志英,20世纪90年代末在团结村民组土地上强行建成一幢楼下4间、楼上两间的房子。每间宽3.3米,长6米。该房2002年出售,价值十万元。后来她又在该房附近建了三层楼,每层一间。长10米,宽4.5米。现在价值也值十多万。
作风不正,偏好女色
在丁志友父亲丁树忠的一封《检举信》中开篇如是写道,“丁志友是地痞、流氓,79年因破坏军婚被部队打得鼻青眼肿,在叶集镇闹得童叟皆知,影响恶劣。”
丁志友与秦朝芳的情侣关系在桃园村、乃至整个叶集镇,只要认识他们的人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1994年,丁志友就在桃园村“选”妇女主任,他“挑选”过多人,但被挑选者都知道他偏好女色、心怀鬼胎,都不愿意担任妇女主任一职。
1994年,秦朝芳被“挑选”为村委会妇女主任。丁志友在桃园村任职期间,桃园村部有一间房,就是专为丁志友与秦朝芳约会和媾合用的。秦朝芳与丁志友的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得丁志友的现任老婆赵礼凤与秦朝芳都为一个臭男人丁志友而经常在桃园村大打出手”。
对于某些人来说,掌握一定的权力,手持相当的经济,怀抱心爱的女人,这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快事、乐事和幸事!
枪手代劳,两次蜕变
仅读过小学三年级,又不加强自我学习,整天沉迷于权力、金钱、肉欲之中的丁志友在各种考试面前只能是一次次约请抢手。1993年前后,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丁志友,通过时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周益先报上了叶集镇区办的电大大专函授班学习。以丁志友的这个文化水平自然无法应对电大大专函授考试,于是请现任叶集房产局的王乐代考。
有了这个大专文凭,丁志友还想继续往上爬。用当地人们的话来说,就是丁志友想要转为“国家干部”。1997年前后,丁志友报考当地的公务员考试。有了上次的成功经验,也就只需要故伎重施。于是,请原叶集镇办事处派往桃园村蹲点干部刘××代其参加公务员考试。两次枪手代考,丁志友均如愿以偿。也成就了他的“国家干部”梦。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叶集街头派发的一份《告叶集镇全体人民同胞书》中,有如下笔墨用来评价丁志友,极为贴切。“斗大个字识得一担的丁志友,腰缠万贯,几度风流,几度雪月,时来运转。于94年春摇身一变成了桃园村第一行政长官。依始,便‘突击入党’。填不好‘表格’,由要员贾某某代填。在‘铜臭’面前,党格、人格均失了‘格’。95年由于其‘政绩卓著’——花了5万元,转成‘国干’。国家的转干‘标准’在蒙羞。令那些清贫、踏实、敬业、坚持原则、无私奉献者——长歌当哭,望‘干’兴叹!‘老聘’——敬业踏实肯干的孙承桥,坚持原则、六亲不认的‘冤大头’——方升,还不幡然醒悟吗?!”
这就是丁志友,这就是世人眼中的丁志友,一个不仅贪财,而且恋权,还好女色,可谓集好钱、好权、好色三者于一身的丁志友。其许多“美谈佳话”在叶集均被传为一个又一个供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故事:买官卖官;周益先其父去世时丁志友送的1000元礼金;升任叶集镇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时找各村民组组长每人要的500元“喜钱”;经营房地产,大肆圈钱、套钱;与秦朝芳公开的、数年固定的情侣关系;两次请枪手,从一个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程度转变为大专毕业生,再摇身一变为公务员……这些还只是我们所能知晓、社会广为流传的极为有限的一部分。诚然,其更多的暗地里的勾当,我们无法知晓。
仅就我们所能掌握的有限材料而言,或许我们就有许许多多的疑问。是谁赋予丁志友的权力?又是谁赋予他如此嚣张、有恃无恐的权力?十多年来,丁志友为何能够在叶集从桃园村掌门人做到今天依然握有相当的权力镇区办干部?丁志友进入权力体系十多年的过程之中,实现了好几个的飞跃,从普通百姓到“村官”,从“村官”到“乡官”,从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到大专毕业生,从出租车司机到国家干部,从合法夫妻到怀抱多年固定的情侣(秦朝芳――后文再续),从一套住宅到多套房产,贪污侵占公款从五位数到六位数乃至更多……是谁在帮助他一步步实现这一个又一个的宏愿?十余年来,我们的监督体系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我们的村民又做了些什么?
彻底揪出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仅仅是为了惩戒他们,更重要的是必须反思他们的权力来源问题,反思他们的权力如何使用、如何维系,以及如何变更的问题。只要在权力的这些方面存在问题,其它的诸如经济问题等就会纷至沓来。从这一意义而言,上述这些问号或许都是我们需要进行不断反思和深入探究所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也正是就这一意义而言,下一个出场的人物也就是丁志友的背后靠山周益先。
2007年2月6日晚上十一点初稿
二、“卖官敛财”周益先
丁志友为何能够从一个出租车司机获得政治权力,并且官运堪称相当不错,从桃园村村长、到桃园村书记……直到现在的叶集镇区办事处政法副主任?在叶集,知情的人们告诉我们:这与1992年开始担任叶集镇党委书记、1993年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的周益先有着至为紧密的关系。
周益先到叶集工作不久,由于丁志友是当时叶集为数极少(有人说只有他一个)拥有私家车的个人。这就为丁志友攀上周益先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丁志友为拉近与周益先的关系,其私家车也就成了周益先的“专车”。丁志友也因此成为周益先的“编外”司机。就连周益先回金寨县老家都是丁志友负责“专车”接送。
1996年前后,周益先的父亲去世,丁志友送上礼金1000元。丁志友此举在当时的叶集镇绝对是惊人之举。人们闻此信息,无不为之惊叹不已。毕竟由于时代和物价等因素,彼时的1000元可不是现在的1000元。至此,本部分的关键人物周益先也该登堂亮相了。
周益先,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安徽金寨县人。安徽凤阳农校畜牧专业中专毕业。曾经是安徽金寨县南溪区畜牧站职工。1992年,周益先在安徽省霍邱县竞选副县长落选后,由原任霍邱县委书记、后调任六安地委书记的何宗新安排到叶集镇任党委书记。在叶集期间,周益先主持并推动了叶集的改革试点。后来,叶集试验区(县级)成立,周益先随之担任试验区工委书记。2004年调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
上层路线图,搞定试验区
叶集的行政区划的变迁与周益先有着紧密的关联。1992年,傲慢的周益先来到叶集镇以后,与霍邱县闹“独立”。也就是想脱离霍邱县,直接隶属于六安市管辖,甚至曾经还设想过要成立叶集市(县级市)。可是,六安地委又没有权力审批此事。但是,也同意将其化为计划单列镇。周益先专走上层路线。通过叶集工作的人,到处找人,看谁能够和安徽省委、省府拉上关系,目的就是要直接打通安徽省的主要领导干部。后来郭强(原任叶集公安局长,现任六安市检察院副院长)的一个同学,担任卢荣景的秘书。就这样,叶集撇开了六安地区直接和省里挂钩,完成了叶集试验区的第二步,即“综合改革试点镇”。1998年12月,正式挂牌“叶集综合改革试验区”。被晾在一边的六安市,当时的地位可想而知有多么尴尬,当时的工作可想而知有多么被动。实质上,这就是叶集试验区的发展历程。
上层路线,还表现在,在周益先主政叶集时,经常在各种会议上说,时任省委书记卢荣景对他说过这三句话:改革成功了,是经验;改革失败了,是教训;改革不成功,不追究责任。时刻将上级领导人的话挂在嘴边,这本身就是一种上层路线的表示。而且,这三句话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不管我怎么样进行改革,我都不用担忧改革的责任和改革本身的担当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话,一旦成为下级的定心丸,它也就为改革者打着改革的旗号,大肆敛财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难得的遁词。实质上,周益先也就是这么干的。
大权独揽,人事、行政、财政通吃
周益先揽权,一是表现在对干部的控制和人事安排方面。周益先主政叶集期间,叶集的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只是一个摆设。如果要提拔一个人,哪怕是工厂进一个职工,有时都得经过周益先。周益先的一句话,人员的安排基本上也就由此敲定。在叶集,只要周益先所定局的事,其它部门均无权干涉。对于周益先来说,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充其量不过是“花瓶”,即走一个程序而已。而且很多事情是先由周益先拍板决策,然后再由其他部门补上相关程序。这就是周益先主政叶集时的实际决策过程。什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什么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统都见鬼去吧!
不仅如此,周益先还直接控制着叶集的财政审批权力。他把这支笔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这就是所谓的“笔杆子出政权”。而这与行政首长审批制根本不符。
干部年聘制,秋天好收成
从1995年开始,叶集试验区(县级)的干部实行年聘制,即一年一聘。一年一聘,必然导致人员的频繁更换。频仍的干部更替本身就问题多多。加之,这种更替的标准和原则如果不是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来做,必然扩大问题的负面效应。从实际情况而言,一年一聘的情形就是,上半年熟悉工作,下半年就要开始考虑第二年的工作问题。实质上,也就是要考虑和周益先的关系问题。人们都在心里琢磨着,如何拉近与周益先的关系,谁还会精心卖命地工作?也正是因此,有了干部年聘制,每年的秋天,也就是周益先的秋收季节,而且是年年都大丰收的季节。
买官卖官,风景这边独好
周益先搞单“裂”,在叶集人看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周益先想最大限度地谋取个人的权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在叶集街头上散发的《告叶集全体人民同胞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我这个人不喜欢当官,喜欢要权。’这是在1995年叶集‘三干’会议上,周益先津津乐道的话。与会者大多如坠五里雾中,不明要义。其实周已一语道破天机:权者利也。只要大权在握,便可呼风换雨,心想事成。社科院院长(地厅级)不如小小诸侯来的实惠。因此,单‘裂’的叶集便成了‘周氏家天下’,地区不直接管,霍邱无法管,这就是单‘裂’,‘喜欢权’的要义。”
有了权力,免不了会玩弄权术。实行干部年聘制,说白了也就是为了制度性地买官卖官。或者说,将买官卖官合法化。在叶集,买官卖官,蔚然成风。买官卖官的现象,不说百分之百,保守地说,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以上。一组简单的数据对比,就可以说明问题所在。1994叶集被化为计划单列镇的时候,编制为8个正科,18个副科。现在的叶集,人数没有多大变化;地域也没有多大的变化。然而,现在的公务员正科和副科加起来300人都不止。2004年将1949年及以前出身的老干部一次性“请下来”。后来一次就提了22个正副科。当时,正科如果没有10万,副科如果没有5万,根本就不可能获得这个职位。毫无疑问,这些花花的诱人的钞票无不孝敬给他们的主子周益先了。这也是周益先离开叶集到六安任职在叶集所做的最后一件事。真正贯彻了“要想富,换干部”的“重要思想”。
关于周益先卖官,还有几个非常典型的案例。一是现任经贸局副局长的刑刚和张义武。刑刚,系原六安电影公司职工,张义武系原安徽金寨县某缫丝厂职工。他们通过周益先,调到叶集,任经贸局副局长。还有一例就是王永平。王永平,系原金寨县职工。调叶集后挂叶集镇副镇长,任叶集镇丝绸厂厂长。后来叶集丝绸厂倒闭,亏本900多万。王永平却被提拔为叶集试验区文明办主任(正科)。如前所述,周益先卖官,不得不提的就是桃园村家喻户晓的一件事,“三五干部”丁志友是从周益先那儿买得若干官职的。
他们为什么可以从一个普通工人直接“提拔”为局长、厂长?他们花了多少钱获得这一职位?我们都无法知道。但是我们知道一点,在叶集,要获得一定的权力,没有一定的付出和代价是不可能的。这种付出和代价,在男人当道的世界里,当然主要就是金钱和女色。没有女色,那就是金钱说话。
虽然人们痛恨买官卖官,嫉恶买官卖官,然而,十多年来,风行叶集的买官卖官现象并不以普通百姓的主观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时至今日,叶集的买官卖官现象,依然煞是壮观。十余年来,若论买官卖官,叶集这边的风景确实亮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就是叶集部分官员的升官论所推动、甚至决定的官员“成长”轨迹路线图。
无论款项有多大,皆可化整为零
80年代中后期,朱大明是叶集豆汁厂(集体企业)厂长,其利用豆汁厂的名义从工行贷款10万余元,办起了叶集粮油加工厂。这期间,朱大明所办厂被政府认定为明星企业。然后,他又在农行、工行贷款合计600余万元。2000年左右,粮油加工厂倒闭。但周益先利用职权,却将朱大明变为国家干部,现任镇区办事处工作人员。600万元贷款也被周益先利用各种渠道报销掉。
王永平,任叶集镇丝绸厂厂长期间,后来叶集丝绸厂倒闭,亏本900多万。倒闭企业不但没有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反而主要责任人还可以升官。其亏损款项900万做何处理,如何化整为零的,普通百姓也不得而知?企业倒闭,而且资金数额巨大,应该追究主要人员责任,为什么不予追究?企业破产,岂能一破了之?不仅如此,他们为什么还可以照样升官?甚至比别人官运更好?是谁赋予他们如此美好的官运?
政府的帐务不公开,谁知道这些款项是如何用纳税人的钱来分而化之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意见,企业普遍建立厂长责任制。非常简单的逻辑,只要企业没有责任制,只要厂长没有实行责任制,企业主要领导人的权力、利益和责任等就难以保持一致。其必然导致的结局就是,企业权力大,责任小,甚至没有责任;集体利益小,甚至没有利益;个人利益大,甚至是极度膨胀。从大的方面来说,行政权力直接控制企业,行政领导决定企业领导人的命运,这是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免费房产,不要白不要
大凡腐败分子,不少人都与房产脱不了干系。前述丁志友如此,其背后的大树周益先亦是如此。仅我们知晓的,周益先就有两套房子存在问题。
1995-1996年,周益先在龚奋远房屋的东边,也就是史河路烟草局旁边以东,建了一套房子。以1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姓黄的人。后来姓黄的人又以17万元将此房卖给徐宗明。这中间的猫腻是,表面上,是周益先以姓黄的名义卖房。实质上,这只是一个幌子,周益先只是利用姓黄的人卖房而已。
2002-2003年期间,阳光商业城开发商浙江翁姓商人送一套住宅给周益先。该房装璜材料都是直接从省城合肥运输而来。当时价值60万余元。现在至少价值200万元。
对于开发中的城市和地区而言,土地和房产是非常重要的资源。政府官员与此关系过于密切,难以避免导致各种各样的经济问题。一个非常简单的情形就是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政府官员只要接受了这些贿赂,上述现象也就无法避免。而我们所发现的问题和掌握的材料或许也只是沧海一粟。
身边人,自家人,想啥要啥给啥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权力的作用,不仅仅适用于别人,而且也适应于自己的家属、身边人。周益先在此方面的问题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可以佐证。
(1)2004年提的这22个正、副科之中,其中就有周益先的儿子周尚。周尚,系六安中专毕业。一毕业就任叶集试验区团委副书记。而同时和他一起毕业的叶集共有四个同学。其他三人,至今工作无着落。而周尚中专一毕业就可以担任副科级干部,这是哪门子的事?看来,人们反复唠叨的并没错啊:要想从政,就必须有一个好爸爸!这一点,在周尚身上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
(2)周益先将其侄儿周健安排到高速公路312叶集段收费处工作。而且周健吃喝嫖赌样样都干。曾经用房产证骗取钱财,一套房卖两次。用假房产证复印件卖房子。用真房产证在银行贷款10万元。钱到手后,与一情妇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3)为报答原安徽金寨县委书记、六安地委书记何宗新,周益先利用职权为何宗新的女婿杨华胜谋取不少好处。杨华胜,系原安徽金寨县委书记、六安地委书记何宗新的女婿。原来是六安建行的职工。周益先将其调到叶集试验区人大办公室任主任(正科)。一年以后,又将其安排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正科)。而且,杨华胜还在312国道以北,自己搞了一块苗圃。这样一来,他自己一方面是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一方面又搞苗圃,其它部门要搞叶集的城市绿化就不得不从他那儿购进苗圃。
此外,周益先的妹妹、妹夫都在试验区苗圃工作,而且担任会计。
为自己的亲属、身边人谋取私利,这已经成为不少官员落马的通病之一。上述材料充分表明,周益先在此问题上的罪责亦在所难免。
婚丧时日,敛财绝好良机
对于腐败分子来说,不管家里有什么事,也不管是喜事,还是丧事,一律都是好事,都是财事。这不,周益先至少在丧父和娶媳妇两次大事中就已经深有感触啦!
1996年前后,周益先父亲去世时,前来慰问者,500元以下的礼金均不予以上帐。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和其兄长丁志阔在检举周益先的材料中指出,“周益先家父病故大办丧事,肆无忌惮地收受财礼十几万元。(说明:仅叶集每期去吊丧的人数就40余人,共三期)”
2004年,周益先的儿子周尚在安徽金寨县古碑镇老家结婚。一般的单位都是至少2000元以上。为了攀上周益先,为了和周益先搞好关系,叶集的单位、干部,齐集古碑,大庆大乐。就在当日,平时街头上四处可见候人的出租车却象消失了一样。无它,叶集干部为了讨好他们的主子,而不得不登上一辆又一辆出租车前往贺喜。
另外,丁志友之父丁树忠和丁志友之兄丁志阔的举报材料中,关于周益先腐败尚有两件事不能不提。(1)1996年端午节,周益先收受原叶集镇副镇长朱元凌和叶集运输公司经理龚奋远共同赠送的玉溪烟6条,茅台酒24瓶。(2)1996年5月15日,团结组低价卖变压器给叶集运输公输龚奋远2.4万元,可团结组只得到1.93万元,被周益先挪用4700元付桃园村卷闸门款。(团结组出售变压器发票仍书写为2.4万元)
有知情人透露,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周益先却在四方医院(四方医院是股份制企业)拥有2/5以上的股份。其妻子出任该医院的党委书记兼会计。
在百姓的眼中,周益先敛财已经不是大惊小怪的事。易言之,周益先大肆敛财业已成为叶集人的共识。问题恰恰在于,如此非法敛财的周益先,官运却是一路飙升不止:仅以其到叶集为起点,从叶集镇党委书记到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再到现在的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并兼任六安市小城镇开发建设组组长。为什么?为什么他可以如此如鱼得水,左右逢源?在官员眼中,如此傲慢,在百姓眼中如此贪婪的周益先,为何能够频频得手?又是谁赋予了他如许权力,可以成为叶集多年来的“一霸天”?而且,“一霸天”至今依然控制着叶集的相当一部分资源。
最近,据知情人士透露,六安市检察院、六安市纪委、霍邱县检察院,每周都能收到关于检举周益先的3-5封检举信,六安市委主要领导人却“按而不发”。如此多的检举材料,说明民间的声音已经从四面八方发出来,并且正成聚焦之势。相关部门为何不彻底调查周益先?是不是有人还在包庇他?关于周益先的事情,人们为何没有发现六安市委有相应的举动?给群众一个清晰明了的交代。如此怨声载道的“领导”,如果当局对此尚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恐怕主要领导人对此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盛若蔚在《身体力行“三個代表” 躬耕在改革的试验田上───记六安市叶集区工委书记周益先》(《人民日報》,2002年07月23日第六版)一文写道,“泡在叶集的10年里,他沒享受过真正意义的节假日,他把时间花到了深入工厂、学校、企业上,花到了与群众交朋友、与老板谈心上,花到了谋划叶集的发展上”。哎呀,叶集有如此勤政、廉政的领路人看来真是非常难得、真是值得歌功颂德、真是值得叶集人民永世大书特书的典范哪!这么说来,是群众的眼睛看走眼了,还是我们拿笔杆的人出了问题?
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群众的眼睛总是雪亮的。因此,我们要相信人民群众,相信他们的审美眼光,相信他们的判断能力。果真如我们的老记所言?!恐怕并非如此。如果要知道答案、验证答案,那就到民间去听听百姓的声音,到村民中去听听农民的呼吁吧!笔者可以负责任地说,本文,包括本“群英荟萃”的其它文章,也正是村民所力求发出的声音的真实反映。正是基于此,今天叶集人民所发动的这场自发的、持续的反腐败斗争,也正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改写历史这一论断在叶集的生动演绎和历史的形象再现。
2007年2月8日早上八点完稿
三、“一口,一块,一点”秦朝芳
桃园村的腐败问题,如果以丁志友为基点和轴心的话,那么,在叙述完丁志友的大树靠背周益先之后,接下来该讨论的就是丁志友的多年情妇、现任桃园村委主任秦朝芳。之所以将秦朝芳置于菜单的第三位,主要是因为其与丁志友的特殊关系。也正因为这种特殊关系,秦朝芳的权力来源才有依托。因此,周益先、丁志友和秦朝芳这三者之间也就构成了一个权力来源等级链的关系结构。只要权力来源不正当,也就难以避免权力持有者最终会滥用权力。在这一点上,只存在量的不同,而不存在质的区别。
秦朝芳,女,46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现任桃园村主任。1994年被丁志友“提拔”为村会计。当时,其丈夫在湖北打工,她带两个孩子在家。1999年秦朝芳以“非常”手段当选为村委会主任。详细内容笔者将专文讨论。2001年,由于其丈夫刘某无法忍受秦朝芳与丁志友之间的勾当,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此正式终止。
房地产这块肥肉,咬一口是一口
前述桃园村及其所牵涉的腐败问题,无论是丁志友,还是周益先,都无法与房地产脱离干系。虽然不能嚼大块肥肉,只要有,哪怕是小块肥肉的机会,也不会错过。或许这就是秦朝芳对房地产所持的态度。
(1)秦朝芳在井沿村民小组农贸市场南门以东强行建设2个门面房。该房长20米,宽7米。现在将此房出租。每间房每年5000元。建此房时,她竟用村卷闸门厂生产的卷闸门抵押给工头3万元建房款。
(2)井沿村民组帐单反映,1997年秦朝芳以叶集镇政府的名义征用井沿村民组土地用于消防通道,实际用于个人建门面商品房,当时价值8万余元。征用这块土地时井沿村民组村民只有半间房地基,后来井沿村民组用另一块地和健康村民组调换一间半地基。后来井沿村民组把答应给健康村民组的土地以1.5万元卖给王世明。健康村民组得知后不同意,最后井沿村民组不得不支付健康村民组1.1万元了结此事,井沿村民组因之损失9万余元,检察室有笔录。
动你村民奶酪没商量,动一块是一块
有很多人对村民的奶酪垂涎三尺。诚然,这就要看谁之技术高明,手段过人。越是技术高明者,手段过人者,越是容易获得更多的奶酪。这一点非常易于理解。问题在于,要是大家都可以动村民的奶酪,游戏规则自然的逻辑就是强者优先和强者得利。在一个普遍的腐败群体之中,不管是谁,都有这种特权侵占群众的奶酪。有时,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也能反映问题的实质。
(1)桃园村1994年办了一家金鑫卷闸门厂。2002年该厂倒闭,其固定资产全部变卖。帐面上节余现金只剩下700元,而应收款项15万元。其中汪长年欠1.2万元,后查实为秦朝芳建私房所欠。
(2)曹永红、秦朝芳以给农民要团结大楼钱为由打官司花掉16万元,秦朝芳一人在团结村民组帐上报销白条就有6万余元。
(3)关于报销“小衣服”(票据上这么写的)一事。票据显示,秦朝芳以为团结组村民要原团结大楼款项为名,在六安花都宾馆住宿时,连买内衣内裤100元也算团结组的开支。
为家属捞取好处,捞一点是一点
腐败分子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不仅要为自己捞取各种各样的好处,而且也要尽量为自己身边的人、家属捞取各种利益和好处。有时候,这种利益和好处哪怕是一点点,也要尽力捞,可谓捞一点是一点。
(1)桃园村1998年办了一处养猪厂,养了一批猪,买猪苗花掉3.2万元,买猪饲料花掉15万余元,买水桶、火剪等用具花掉1.1万于元,盖猪圈花掉6.7万余元,肥猪才卖9万余元。其中,建猪圈款,就有秦朝芳哥哥秦朝华出据冒领了工程款2余元。每间猪圈高2.5米,长3.2米,宽3米,每间用瓦110片左右,每片瓦片价0.31元(帐面有)。盖猪圈泥巴砌墙、石灰和沙粉刷,墙厚18公分,按当时价每间造价不到600元,总计不到30间,合计建猪圈不到1.8万元。
(2)秦朝芳的儿子刘海波违法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生一个男孩,2006年又生一个男孩,即三年生两胎。叶集镇区办事处领导都去吃喜面,喝喜酒。
上述所有这一切就是对我们的村委会主任秦朝芳的一些现实写照。秦朝芳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包括贪污、挪用公款等。虽然每一个材料中的数额并非巨大,有时甚至是为一百元的事而荣登“光荣榜”。这里说明的问题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叶集,贪污、挪用、为身边人谋取好处等已经成为政界的普遍游戏规则,一个小小的村干尚且如此,其它的相对高官更是可想而知了。二是女人腐化,涉及方方面面,有时可能是生活的一个细微之处。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抓细节。因此,反腐败要全面、深入地进行。越是细微处,越是能够反映一个人的本质所在。
单单就经济问题而言,人们对秦朝芳的质疑声不断于耳。2001年秦朝芳离婚后,作为一个单身女人她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家庭收入完全靠她在桃园村的收入。每年大概5000-7000元。2001年,其儿子毕业以后,无所事事,花钱如流水。手机一部又一部的换,摩托车也是一辆一辆的换。秦朝芳于2004年再建新房,花费6万余元。2005年,又给儿子买了一辆小货车,价值7万余元。同年,儿子又结婚。如此微小的开支何以支撑如此庞大的各种开支?显然,文中的材料对此做了非常鲜明的回答。
2007年2月10日凌晨一点完稿
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曹永红
曹永红,男,46岁,高中文化,中共党员。1998年,接替丁志友担任桃园村支书。2006年12月14日,被依法逮捕。有村民这样形容曹永红:人长得漂亮,有能力,也有文采。然而腐化堕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关于曹永红的其它信息,下述材料可以作为参考。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在一份《检举信》这样写道,“曹永红81年至82年玩三张牌,打东洋人,掏腰包,在梅山公安局关押一次,在六安公安局关押一次,叶集关押两次,跟丁志友同流合污,大吃大喝,贪污公款,半天不上班,他全身都是理,一年多时间,打了六个人。这样的人,也不够人代资格……为什么要丁志友曹永红这样流氓、地痞、赌博、贪污恶劣的人参加人代选举实在想不通。”
继前任村支书丁志友在腐败问题上“大有作为”之后,曹永红也不敢落后,穷追猛打。真个谓前腐后继,江山代有才人出。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官
运动员与裁判官应当是两人,而非一人。假如二者集中于一人身上,至少说明:一是运动员或者裁判官的权力太大,侵蚀了裁判者或者运动员的权力;二是此时的监督机制难以发挥正常的作用。从桃园村帐上反映,曹永红自批自借的还有7000余元至今未还。从卷闸门厂帐上反映,曹永红自批自借9000余元至今未还。
生财之路千万条,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生财的途径总是很多很多。问题只是在于,采用哪一种方式进行而已。对于有权者来说,更是如此。(1)桃园村农民农转非人口1780人,曹永红每人多收20元,农民信访到省政府,省委书记郭金龙批示叶集纪委调查时,曹永红承认6930元未入帐,2005年叶集纪委没收。纪委作假,用两张不是一次买户口的单据,欺骗群众以搪塞此事。事后曹永红又在帐上报销。
群众多次信访到省委,两任省委书记王太华和郭金龙批示叶集纪委调查此案,叶集纪委却作假。证据有二。一是桃园村原支书曹永红承认自己贪污6930元多收的户籍费用,纪委两次没收此款。第一次由卷闸门厂垫付,后叶集纪委又返还给卷闸门厂。因群众检举此事,省委书记郭金龙批示,纪委第二次再查此案,却由曹永红支付,后纪委安排曹永红在村帐报销。
1998年第三次买户口,230元每人,曹永红却收400元每人。800余人。共计多收13.6万元。
(2)曹永红从台运国手中收走一本票据。此票据是关于史河东路门面房“土地提存款”。这里的“土地提存款”,指的是凡在桃园村建房,每户收取1000-5000元费用不等。
暴力横行乡野,腐化渗透村镇
既然掌握有既可以当运动员,又可以当裁判者的权力,免不了会想尽各种办法为自己提供生财之道。当生不义之财的途径与群众的根本利益想违背的时候,强大的掌权者便会不可避免地寻求权力的支持。这时,从权力到暴力的蜕变也就发生了。
(1)桃园村和井沿村民组帐上同时反映,桃园村井沿村开发小街征地费42万元,被丁、曹、秦一次拿走,并入村帐,至今井沿村民组农民未得到一分钱。井沿组农民在2005年到村部找村支书曹永红算帐要钱,曹永红找来一伙混混在村部威吓村民,并且曹说:“从上到下我们都已买通,随你们到哪里告状”,丁志友说:“你们这些小老百姓,能翻我手掌心吗?
(2)2002年某晚,曹永红(桃园村原支书)、王乐(叶集镇房产局)和何以林(现任叶集城区派出所所长)三人花2000元在叶集镇民强路梅山宾馆208房间包18岁的周××过夜。
村民小组,俘获者,还是随从者?
曹永红的经济问题,其中不少与村民小组有密切的关系。
(1)井沿村民组帐上反映,曹永红为别人打架受公安处罚的担保金7000元也在井沿村民帐上报销。目前此款已被检察机关没收。
(2)曹永红、秦朝芳以给农民要团结大楼钱为由打官司花掉16万元,秦朝芳一人在团结村民组帐上报销白条就有6万余元。
(3)20世纪90年代中期,曹永红私卖团结村民组原皮革厂制皮机器设备(原价50-60万元)。售给何人,价格多少,在票据上均没有显示。只是在团结村民组的帐上,卖此设备入账2万元。
(4)桃园村和各村民组帐反映,每个村民组和会计把村民组的钱交到村,然后以村的名义给组长和会计发工资。同时,他们又从村民组领取工资。曹永红的父亲曹玉友在桃园村车站村民组任组长,1987-2005年多领工资2.7946万元。现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所得收交国库,目前只没收1.3万余元。
(5)2004年,丁树忠在一份检举曹永红《举报》中,专门论及曹永红挪用团结组99.5万元资金一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团结村民组利用银行40万元贷款创建了团结皮革制品厂。由于厂领导的无能和随意挥霍,导致皮革厂徐徐破产垮台。当初的40万贷款也无法偿还。经村民组共同酝酿,割肝挖心卖掉了两处房产共99.5万元来偿还贷款。其中,1998年四季度出售邮政局隔墙的16间后房和三间两层门面房19.5万,四季度出售团结大楼80万元。然后,房产卖掉后被曹永红挪用,至今款项“泥牛入海”。
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在此过程之中,村民小组的角色扮演问题,他们是俘获者,还是随从者?我们不仅要关注村落本身的发展,也要关注构成村落的这些元素,主要是村民小组的发展。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地区来说,更是如此。
2007年2月10日早上十一点完稿
五、“十足财神爷”安霈雨
在叙述完前面的各路英雄以后,接下来还有一个人物,也是这次“群英荟萃”中不能不提的一位,这就是桃园村会计安霈雨。本文中的诸多安霈雨的“光辉事迹”都是关于井沿组的事,我们通过这位财神爷当年是如何经营井沿组的财政问题,大致也能够想象出其是如何经营桃园村的财政的。
安霈雨。男,44岁,中共党员,村会计兼任井沿组组长。其父是井沿组的老组长,1995年安霈雨担任井沿组组长,一直延续到现在。
42万博得村会计
安霈雨以42万博得桃园村会计,这一点在桃园村可谓家喻户晓。详细内容在前述丁志友的专述中已经论及。
工程建设大圈钱
随着叶集改革试验区的不断发展,相应的各种工程建设也就应运而生。与之相对应的利用工程建设进行各种圈钱的现象也就成为我们关注桃园村腐败问题中不能不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所述的井沿组只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1)1997年建设市场,井沿组卖地80多亩,每亩1.2万元,村民只得到了一半钱,而且当时打的是借条。另一半不知去向。
(2)井沿组的138间门面房,安霈雨在每间房子中谋取至少2000元,这样至少获得27.6万元的收入。
(3)开发井沿小街下水道工程款作假帐。工头王一正亲口说,安霈雨给其工程款1.65万元,王未领。安霈雨出具假票据,自己认领了这1.65万元。王一正说,价值3500元的修下水道的水泥盖板后来也交给了安霈雨,也被其出售。所得款项安霈雨独吞。这样,在修此下水道上,安霈雨共计谋利2万元。
(4)修井沿小街水泥路,本组村民每间650元,外来居民每间1000元,共收取9.5万元。叶集镇政府拨款3万,工商局拨款2万,均用于修此路专项费用。除工头省厚中领取工程款6. 1万元之外,其余的钱不知去向。
(5)史河东路,井沿组占面积最大,分给10间门面房。修井沿小街用掉3间,还剩7间。安霈雨说现在只有3间,剩下4间,每间9000元,共计3.6万,也不知去向。而且帐面上也没有反映。
(6)1994年前后,井沿组138间门面房,办房产手续费用每间253元。共计1万余元。均由其收取,至今手续未办。井沿组帐上也没有反映。
(7)1987年,建设老农贸市场,占6户村民6亩地,当时价每亩5600元。共计3. 36万元。该帐款不知去向。帐上也没有反映。
(8)观山路第三期工程,占井沿组6亩地左右。镇政府考虑占用井沿组地,补偿6间房。这6间房却被安霈雨私卖,共22万元。该帐款亦去向不明。而且帐上也没有反映。
井沿小组所有的卖地款,安霈雨都自收自支。所有这些款项没有存到井沿小组帐上,而且将其放高利贷。
以公报私博欢心
利用公共资金为少数个人谋取私利,以博得其欢心。这已经成为腐败的一种常见形式。安霈雨为讨好村干部,让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金在井沿小组开支。仅1998年帐面反映,这一经费就已达2万余元。
高利贷款还无期
将村民小组的资金以贷款形式发放,谋取个人私利。既救济了别人,又方便了自己,何乐而不为呢?安霈雨将井沿组的资金以2分的高利贷放款3万给秦朝芳,借款5万给梅光荣。至今未还。
这就是我们的财神。一个不仅是井沿组的财神爷,而且也是桃园村的财神爷。本文的资料充分体现了财爷神的特色。事事与钱挂钩,样样讲究经济效益。没有收入,要以各种方式创造和增加收入;有了收入,也要合理利用和分配收入。至此,十足的财神形象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
2007年2月12日晚上八点半完稿
六、桃园村集体腐败事件例举
桃园村的腐败问题,不仅仅每个村官以及相关干部可以大书特书一笔,而且以桃园村的集体名义腐败的事例也可以好好述上一番。仅以下属事例为要:
1、桃园村村部楼房建于1995年,总面积350平方米左右,1997年付款结帐,帐面反映支出28万元,其中土建花费18.8万余元。当时建筑费用每平方米260元,实际建筑费用350×260元=91000元。帐目存在很大问题。
2、桃园村在1994年办了一家金鑫卷闸门厂。2002年倒闭,卖掉了厂里的固定资产,帐面节余现金只剩700元。而应收款有15万元。1994-1998年,厂址设在桃园村,在霍丘县马店镇接了大量工程,做卷闸门盈利近百万。据知情人透露,丁志友、曹永红和秦朝芳从卷闸门厂收入中每人分红三四十万元。在卷闸门厂的帐据上,可以看到往返工程队的开支票据。吃喝嫖赌钱全部报销。卷闸门厂投资二十多万元,结果却变成“莫须有”的应收款。
3、桃园村1998年办了一处养猪厂,养了一批猪,买猪苗花掉3.2万元,买猪饲料花掉15万余元,买水桶、火剪等用具花掉1.1万余元,建猪圈花掉6.7万余元,肥猪才卖9万余元。每间猪圈高2.5米,长3.2米,宽3米,每间用瓦110片左右,每片瓦片价0.31元(帐面有)。盖猪圈泥巴砌墙、石灰和沙粉刷,墙厚18公分,按当时价每间造价不到600元,总计不到30间,合计建猪圈不到1.8万元。
4、桃园村帐面上反映,桃园村放高利贷给徐化明、梅光荣等人使用,造成18万元目前未收回,就在徐化明已经没有偿还能力并用酒抵债时,曹永红又以桃园村名义借给徐化明2万元。一年后欠条作在已倒闭的卷闸门厂帐上。徐化明一人就有8万元帐款没收回。倒闭的卷闸门厂至今未与村帐合并。
5、桃园村和各村民组帐上反映,每个村民组和会计把村民组的钱交到村里,然后从村里发工资,回到村民组再从村民组领取工资。据村民核对曹永红的父亲曹玉友(车站村民组长)从1987年至2005年多领了2.7946万元。现已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所得收入没收。
6、桃园村帐上反映,1994-1999年,吃、喝开支12.7万余元;2000-2005年,吃、喝开支18万元。
7、在桃园村和团结村民组帐上同时反映,2000年团结组征地补偿费19万元被丁志友、曹永红、秦朝芳一次拿走,至今未还团结组村民。
8、截止日前,叶集检察室以非法所得收缴各村民组长和会计侵占农民征地补偿费达20多万元。
9、新景村民组帐反映,新景村民组门面房租金从1992年至今至少有50万余元未收回。
10、1993年,新景村民组建12间门面房,预收租金每间5000元,计6万元,至今未入帐。在叶集检察室核对新景村民组帐目时,会计主动投案,并上交款6万元。
11、1994年,桃园村卷闸门厂开业的时候,收取礼金数万元,村帐上没有任何记录。然而,在村帐上却有卷闸门厂开业的招待费7桌,近2000元的支出。
13、开发公司给井沿村民组史河路门面房地基四间,除井沿村民组以1.75万元卖给王曙光一间外,剩余三间被桃园村卖掉,钱款不知去向。
以上所述或许只是桃园村集体腐败问题的极为有限的一部分。或许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一幕又一幕,我们均无法知晓。仅从我们所知道的这些腐败现象,我们发现,桃园村的腐败问题涉及范围之广,涉案人数之多。既有群体性的腐败,又有个体性的腐败;既有村的腐败,又有组的腐败;既有原任村干部的腐败,又有现任村干部的腐败;既有主要领导干部的腐败,又有一部工作人员的腐败。一言以蔽之,桃园村的腐败问题,确实到了不治不行的时候了。
2007年2月12日晚上九点完稿
七、“关键性人物”吴现祥
吴现祥,男,安徽六安人,48岁,中共党员。2006年担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并兼任管委主任。在桃园村群众信访期间,数十次找到吴先祥,并数十次向其递上桃园村腐败的相关材料。吴现祥的态度却一直不够友好。不愿意接待来访群众。虽然如此,上访群众忍辱负重,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吴现祥解决桃园村村官腐败问题。吴现祥总是以公务繁忙为由,推脱、回避上访群众。
2006年10月中旬,桃园村村民将桃园村的村官腐败丑闻在凤凰博客网公布以后,吴现祥此时已经明显感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事态的严重性,并组织召开了工管委会议。立即通知审计局将桃园村所有问题进行一次快、准的全面审计。(时至今日,村民依然没有见到审计结果。现在,桃园村的帐目依然在审计局。村民想查帐查不了,检察机关想查案也没有办法。)并明确表示,要坚决彻底查处桃园村腐败问题。而且,说要亲自督察此事,并且一查到底。吴现祥向桃园村民承诺,如果哪一级包庇,就查哪级。正是在吴现祥书记的亲自过问之下,在2006年12月14日,桃园村原支书曹永红依法被逮捕。
众所周知的是,揪出一个曹永红只是桃园村腐败问题上的冰山一角。尚有更大、更重要的人物未出场。于是,桃园村民再次找到吴现祥,要求其兑现之前的承诺,即坚决查处桃园村的腐败问题。然而,此时的吴现祥态度堵然转变,对桃园村村民的坚决上访的精神表现出了不与合作,甚至是极不友好的神情。
2007年1月上旬的某一日下午2:30,村民欲求再次向吴现祥反映情况,并在叶集试验区的办公室门外静静等候。从2:30等到3:10,吴现祥终于上班了。村民跟着吴现祥来到其办公室门口,这时,吴现祥在开门的时候,用眼睛狠狠地“吼”(当地方言,蔑视、忿恨的意思)了我们一阵。然后,将门“啪”地一声关上。就此将群众关在门外。极为无奈的村民,此时仍然在吴现祥书记的办公室门外等候,以期待吴现祥的接见。在等待的过程之中,村民看到,其它官员可以自由进出吴现祥的办公室,但是,对于村民来说,这扇门始终都是“关”着的,一直“关”到现在。
2006年12月3日星期天的中午,丁志友在叶集工商宾馆宴请吴现祥、六安市检察院控审科科长陈宏亮,以及六安市检察院的另一位头发稀少的检察官等相关人员。他们抽的是软包装的中华香烟,喝的是五粮液。吃饭的时候丁志友说,我贪污的钱,有的都退回去了,怎么现在查得还这么厉害?!
此外,据知情人透露,关于丁志友的腐败问题,周益先给吴现祥打过招呼。意为,希望吴现祥对丁志友多加关照。
为什么2006年10月中旬吴现祥的态度如此坚决,而此后吴现祥的态度却判若两人?这里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有更高的官员给吴现祥打了招呼,二是吴先祥本身就已经接受了丁志友的贿赂。就前者而言,相关的官员周益先的可能性最大。因为其曾经在叶集工作十余年,而且与丁志友的关系非同寻常。丁志友在官场上的所有权力来源,无不与周益先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
村民多次找到叶集纪委、叶集检察室,得到的答案却是:纪委书记周自伦说,现在已查实丁志友的三条,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检察机关有独立办案权,你们去找检察机关。村民于是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则说,材料已经被纪委调走;吴现祥不点头,我们办不了。由此可见,在丁志友案件上,吴现祥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也就是说,是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吴现祥,而不是检察机关决定着丁志友案件是否审理,何时审理。一言以蔽之,吴现祥直接决定着丁志友案件的进展情况。正因此,我们期待吴现祥的合理合法的作为。给此案一个公正明确的态度,给村民一个满意公道的答复。这既是吴现祥的本职工作,也是其能为之事。若不为,非不能也,乃不愿也。诚然,若不能为,无非也是因为金钱所致。即有人用金钱捆绑了吴现祥。也就是说,其本身已与某些人同在一条船上。诚然,我们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
2007年2月12日晚十点完稿
八、历史的功臣V人民的大敌
通过前述七篇文章,我们力图将桃园村的腐败问题进行一个相对详细的个案描述和总体勾勒。我们以人物为中心,用人物带出事件,用事件来说明人物。或者说,将事件对应到具体的个体身上。从而形成一个“人物-事件-责任”的谱系图。
通过这个图式,我们发现,桃园村的腐败问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桃园村的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形势不容乐观。就村一级来说,几乎“人人有份”、“人人沾光”;就组一级来说,不少村民小组存在着与村一级类似的、相当严重的问题。“群英荟萃”或许比较贴切。
二是桃园村的腐败问题枝繁叶茂,盘根错节。桃园村的腐败问题,从目前村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主要是伴随着1993年开始的叶集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启动而同时发生的。这期间,许多官员的官运都在叶集有了长足的发展,导致“物是人非事实非”,周益先就是明显的例证。当然我们还可以列举丁志友。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桃园村的腐败已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网络系统。就这样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官官勾结和官官护卫,使得桃园村的腐败问题越是发展到后来,越是枝繁叶茂、越是盘根错节,越是难以攻破。
正是基于上述的分析,使得桃园村的腐败问题,一时半会难以得到有效的根治。村官几乎人人腐败,组一级也是问题多多,而曾经是村干精英,后来又荣升为镇、区要员,如丁志友;曾经是叶集骨干,后来又荣升为市级官员,如周益先,郭强(现为六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原为叶集公安局长)等,这就容易形成一个层层编织的保护伞。这就使得叶集的反腐败路途势必艰难、势必险阻。
村民对此已经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他们知道,桃园村的腐败问题,难以在六安市以内得到妥善解决,只能寻求更高的政府机关(省府、省委、国务院)解决此事。这基本上成为桃园村民的共识。对此,我们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事态的严重性,以及对地方政府的许多令我们不满意、甚至是难以接受的做法的种种忧虑,为什么一定要去省政府省委、乃至北京才能解决问题?我们的地方政府到底怎么啦?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地方政府不作为?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地方政府黑社会化?官官相卫何时休?谁来替老百姓说话?谁来为老百姓举起正义和公道的大旗?
令人玩味的是,前腐后继总是不会轻易从历史中消失。它也总是会在历史的这个或者那个时刻凸现出来。2006年12月14日,桃园村原村支书曹永红被逮捕。现任桃园村支委王安新,2005年桃园村支部改选时,王安新在选举前给桃园村每位党员送了一箱古井酒(一百元一箱),一条皖烟(一百二十三元一条)。以此当选支委。并且以数万元送给丁志友,换得村委委员。村民惊奇地看到,曹永红被逮捕以后,王安新大肆送礼、请客,试图换取村支书一职。
纵使如此,桃园村村民也并不因此而对上访丧失信心、或者放弃上访。他们清楚得很,曹永红被逮捕只是桃园村腐败案刚刚揭开了一个小口而已,尚有更严重的问题、更重要的人物需要相关部门去调查、去惩处。不告倒丁志友,他们誓不罢休。不把桃园村的腐败问题彻底查清楚,并且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也决不罢休。村民说,我们有这个决心,也有这个毅力,会一直坚持把反桃园村腐败案进行下去。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一股反腐败的潜流正在桃园村形成,并已发挥着这样或那样的作用。主政者及其当局是顺应这股潜流还是悖逆这股潜流,将成为当政者的截然不同的两种选择。选择前者,将成为历史的功臣;选择后者,将成为人民的大敌!请问主政者及其当局,您选择好了吗?是愿意做历史的功臣还是愿意为人民的大敌?
2007年2月13日凌晨一点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