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红:立宪百年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62 次 更新时间:2008-08-3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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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红  

2008年8月27日,是晚清政府立宪一百周年的纪念日。一百年前的这一天,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走上了立宪救国的不归路。

这条路能走得通吗?且让我们从头屡过百年前的风云际会。

维新已死,果实犹存

坊间大多数论著,提及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大都会从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讲起。可是事实上,历史的发展却不是如同孙悟空出世一样从石头窝里崩出来。俗话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古之人不余欺耶。

在中国近代现代史上,立宪救国绝不是一个新东西。根据夏新华等编的《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一书提供的信息,最早主张开眼看世界的魏源、太平天国里的洪仁玕、洋务运动早期的郑观应等等,都提出过立宪之利。管他对不对,管他有没有道理,总之中国提立宪这事,肯定不是1905年才拍拍脑门想起来的。

但也有一点不容否认的,那就是1908年立宪的思路,几乎全盘承袭于十年前的维新变法。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之时,康有为、梁启超亡命海外之时,他们可能都没有想到,他们孜孜以求的立宪大计,居然在十年后由清廷当局主动采用了。是维新派高明呢?还是立宪救国乃大势所趋?

我们且看看前引“史料荟萃”中康有为1898年7月的“请定立宪开国会折”、“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在前一折中,康有为指出,“妾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整体,一君与数大臣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而在后一折中,康有为针对大学士孙家鼐谏诤说“若开议院,民有权而君无权矣”之论,再次重申,“窃惟东西各国之所以致强者,非其政治之善,军兵炮械之精也。在其举国君民,合为一体,无有二心也。”而在孔祥吉编著的《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一书中,康有为立宪方可救国之议论更是比比皆是,读者不能不察。

维新派中梁启超在变法、立宪方面的呼吁,更是由于其才气而不胫而走。我们且看看1896年“论不变法之害”一文中,掷地有声的第一段:

今有巨厦,更历千岁,瓦墁毁坏,榱栋崩折,非不枵然大也,风雨猝集,则倾圮必矣。而室中之人,犹然酣嬉鼾卧,漠然无所闻见;或则睹其危险,惟知痛哭,束手待毙,不思拯救;又其上者,补苴罅漏,弥缝蚁穴,苟安时日,以觊有功。此三人者,用心不同,漂摇一至,同归死亡。善居室者,去其废坏,廓清而更张之,鸠工庀材,以新厥构,图始虽艰,及其成也,轮焉奂焉,高枕无忧也。惟国亦然,由前之说罔不亡,由后之说罔不强。

梁启超在此文中以印度、土耳其不思求变、沦为藩地的事实为例,提出:“要而论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势相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已,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进而提出日本、土耳其、印度、波兰等正反两方面的例证,劝慰朝野上下变法立宪以求自强。

读者诸君看看,十年后清政府捣鼓的那些立宪游戏,跟维新派的思路相比,有多少新意呢?——更为吊诡的是,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回来的报告,居然是请梁启超和杨度执笔,这是哪门子新立宪嘛?!

变法改制为救亡

戊戌的血迹未干,中国次第发生义和团运动与八国联军侵华事件。老迈昏聩的慈禧与光绪匆匆忙忙逃出京城,一路颠沛流离方抵达西安。

还都前后,刘坤一、张之洞等联名上奏,史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改制变法之声不绝于耳。1901年1月29日,尚在西安避难的慈禧太后发布了著名的“变法上谕”:

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刻责,深念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夫,乃可作后事之师。自戊戌以来,伪辨纵横,妄分新旧,康逆之祸殆更甚于红拳。迄今海外逋逃,尚有以“富有”、“贵为”等票诱人谋逆,更藉“保皇”、“保种”之奸言为离间两宫之计。殊不知康逆之谈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该逆等乘朕不豫潜谋不轨,朕吁恳皇太后训政,乃拯朕于濒危而锄奸于一旦。翦除乱逆,皇太后并非不许更新;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执中以御,择善而从,母子一心,臣民共见。令者恭承慈命,一意振兴,严禁新旧之名,浑融之足迹。

读者诸君需要明白,慈禧此举,可不意味着这位世界上权力最大的老太太突然对立宪之举感起了兴趣。作为最高当权者,尽管大家对慈禧当年花费海军经费为贺寿并导致甲午战争失败之责,大都敢怒而不敢言,恨在心里,满朝大臣包括如李鸿章在内背黑锅者,该三呼万岁还得三呼万岁,该谢主隆恩还得谢主隆恩。但慈禧并不是一个很笨的女人,她难道不知道这个国家如何操持?!

说穿了一句话,慈禧发动变法,更多是为了跟康梁之辈以及星星点点的革命党人争夺话语权,既然立宪变法是当时政治正确的不二法门,那么大家就都挂起立宪变法的羊头,卖起各有各的小算盘的狗肉吧。

这也是慈禧发动的立宪变法为什么一直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立宪变法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要真正动真格,还得日俄战争这把东风呀。

立宪战胜专制的活教材

如果说八国联军侵华事件激发了最高当权者变革改制的意志,那么1904年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日俄战争,则在朝野各方掀起了轩然大波,事实胜于雄辩,立宪压倒专制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就各国侵华来说,西方国家对中国市场和原料的兴趣,远远高于其对领土的要求,而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以及俄国,最感兴趣的却就是中国的领土。日、俄对华领土之争此消彼长,中国方面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哪敢置喙?甲午海战之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攫取了大量领土。日本势力兴,必然意味着俄国利益受损,俄国忙不迭拉着德法搞了个“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借着替天行道的名义来了个“利益均沾”。

读者诸君想想看,肉已经入了狼口,小日本怎么可能把煮熟的鸭子再让飞了呢?那时小日本打中国,也是费尽全力才赢下甲午战争的,对于俄国的替天行道,只有忍气吞声了事,通过赔款换土地,把辽宁还给清廷。这是十年之前的事情。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是十年后,日本韬光养晦,再次备足了力量来跟俄国讨价还价,此次还纠结了英国,可谓来势汹汹。你不退我不让,日俄之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为中国利益而战,那么就在中国的土地上开打吧。

1904年2月8日日本不宣而战。战争持续了一年多,直到1905年的9月5日,日俄双方才在美国的斡旋下在《朴次茅斯和约》上签字。根据这个和约,日本获得库页岛南部,取得了旅顺和大连的租借权、长春至旅顺间的铁路及其支线的管辖权,并攫取了对朝鲜的实际控制权。这场战争把俄国拖入了死胡同,十多年后的十月革命则与此陈陈相因也。

就这场侵略者之间瓜分胜利果实的战争,在中国舆论界却被化约成君主立宪战胜专制的活教材。舆论忽略了日本为了战胜俄国,在军事方面苦心孤诣的准备,只认为立宪政体优于专制政体,清廷要想摆脱覆亡的命运,依宪治国乃是必走之路。这可不像美国轻松战胜萨达姆的伊拉克和塔利班的阿富汗,美伊、美阿之战中科技的优势无以复加,而绝非什么民主战胜专制了。

革命党人的人体炸弹

日俄战争尚未结束,晚清政府下定决心立宪救国。1905年7月16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派载泽等分东西洋考察政治”,直陈朝廷的难局:“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数年以来,规模虽具而实效未彰,总由承办人员向无请求,未能洞达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颠危。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其求治之情,跃然纸上。

然而,正应了好事多磨那句俗话,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喜剧,一不小心就被革命党人吴樾的人体炸弹搞成了悲剧。1905年9月24日上午,五大臣率随员拟从正阳门火车站出发,前往东西洋取经,熟料,吴樾的恐怖袭击就在火车将开未开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们且看看载泽等给朝廷的奏折所述当时情形:“是日巳刻登车,正拟开行,陡闻轰震之声甚为剧烈,并见烟气弥漫,窗檽皆碎。查系炸弹猝发,臣等赶即下车。臣载泽额角已受微伤,臣绍英耳后发际及臂上受伤略重,随员、仆从亦间有被伤者。”

革命党人的此番行为,也将自己逼上了舆论的对立面,尽管他们没有宣称对此次爆炸事件负责。端方致电上海报界,“炸药爆发,奸徒反对宪政,意甚险恶,然益证立宪不可缓也。”而各地方大员也次第致电朝廷,“此事必是革命党人中所为,盖恐政府力行新政,实行变法立宪,则彼革命伎俩渐渐暗消,所以行此狂悖之举,以为阻止之计。当此更宜考求各国政治,实行变法立宪,不可为之阻止。”

包罗万象的考察宪政

还好载泽绍英等不是“范跑跑”,遭遇恐怖袭击后短暂疗养,再次秘密踏上了取经的行程。由于受革命党人的人体炸弹影响,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名单稍有调整,并分两路:载泽、尚其亨、李圣铎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奥匈、俄国、意大利。而其随员中,大都是后来历史上青史留名的大腕儿,诸如施肇基、夏曾佑、熊希龄、伍光建等等。

从世界法制发展与继受的角度而言,清政府此次派要员出洋考察宪政的举动,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也注重对德国宪政的考察,但其拉风程度较之后来的清政府的考察,差得远着呢。而中国后来的历史,革命一成功,六法全废除,正像《苏三起解》中崇公道的唱词,“王法,屁法,他妈的个头发,我给你歇了吧,看谁把我可咋呀。”即便今天天天喊依法治国,政治局领导天天搞法治讲座,可论及虚心学法的程度,还是晚清统治者最深。

那么我们要问了:为什么会选择这五个大臣而不是其他诸如张之洞、刘坤一等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呢?钟叔河先生在给戴鸿慈的《出使九国日记》写的序言中指出,“他们从来不能代表中国士大夫阶层中那些倾向进步的力量。但是,在当朝满汉大臣中,这几个人并非特别昏愚,特不算极端顽固。他们看到了革命的危险,看到了政治不‘善’是革命‘逆说横流’的根本原因;同时也知道‘方今各国政治艺术,日新月异,进步正速’,其中就包括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日、德、英、奥、意、比等国家。”

那么我们还要要问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究竟怎么个考察法?具体的情形,读者就需要翻阅戴鸿慈写的《出使九国日记》和载泽的《考察政治日记》了。这两部著作都不难找,八十年代钟叔河先生主持“走向世界丛书”时先后选入,而最近据说这套珍贵的史料又要重版呢。

闲言不缀。经过一大圈眼花缭乱、包罗万象的“全球通”式的履行,1905年载泽领衔上奏的“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成为他们这一圈考察的政治报告:

窃维宪法者,所以安宇内,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且夫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考各国宪法,皆有君位尊严无对,君统万世不易,君权神圣不可侵犯诸条,而凡安乐尊荣之典,君得独享其成,艰钜疑难之事,君不必独肩其责。民间之利,则租税得平均也,讼狱得控诉也,下情得上达也,身命财产得保护也,地方政事得参预补救也。之数者,皆公共之利权,而受治于法律范围之下。至臣工则自首揆以至乡官,或特简,或公推,无不有一定之责成,听上下之监督,其贪墨疲宂、败常溺职者,上得而罢斥之,下得而攻退之。东西诸国,大军大政,更易内阁,解散国会,习为常事,而指视所集,从未及于国君。此宪法利君利民,不便庶官之说也。而诸国臣工,方以致君泽民,视为义务,未闻以一己之私,阻挠至计者。

对于立宪的步骤,出洋考察大臣的建议是:

……臣等反复衡量,百忧交集,窃以为环球大势如彼,宪法可行如此,保邦致治,非此莫由。惟是大律大法,必须预示指归,而后趋向有准。开风气之先,肃纲纪之始,有万不可缓,宜先举行者三事:

一曰宣示宗旨。日本初行新政,祭天誓诰,内外肃然,宜略仿其意,将朝廷立宪大纲,列为条款,誉黄刊贴,使全国臣民,奉公治事,一以宪法意义为宗,不得稍有违悖。

二曰布地方自治之制。今州县辖境,大逾千里,小亦数百里,以异省之人,任牧民之职,庶务丛集,更调频仍,欲臻上理,戛乎其难。各国郡邑辖境,以户口计,其大者亦仅当小县之半,乡官恒数十人,必由郡邑会议公举,如周官乡大夫之制,庶官任其责,议会董其成,有休戚相关之情,无捍格不入之苦,是以事无不举,民安其丛。宜取各国地方自治制度,择其尤便者,酌订专书,著为令典,克日颁发,各省督抚分别照行,限期蒇事。

三曰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集会、言论、出版三者,诸国所许民间之自由,而民间亦以得自由为幸福。然集会受警察之稽察,报章听官吏之检视,实有种种防维之法,非若我国空县禁令,转得法外之自由。与其漫无限制,益生励阶,何如勒以章程,咸纳轨物。宜采取英、德、日本诸君主国现行条例,编为集会律、言论律、出版律,迅即颁行,以一趋向而定民志。

以上三者,实宪政之津髓,而富强之纲纽。

立宪之利

国内外形势如火如荼,一番考察之后,出洋大臣们也终于可以依葫芦画瓢,指天画星星地告诉同僚与慈禧,宪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了,于是,请求立宪的奏章雪片般飞向朝廷。

1906年8月26日,载泽上奏“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可以说,正是这份密折,坚定了慈禧立宪的信心,因为在这份密折中,载泽以日本宪法为例,根据日本法学大家伊藤博文与穗积八束的讲解,归纳出君主立宪制中十七项君主大权,诸如立法权、操控议会权、人事权、两军统帅权、财政权等等。慈禧等当朝者当然会对此很关心,毕竟立宪事小,自身权力事大。这份密折还阐述了最重要的立宪之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这些,难道不正是慈禧们最关心的嘛?同一天,端方亦上奏“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以俄国为例,鼓励清朝当局不光要积极立宪,而且还得积极脱离专制政体,“取任人而不任法者,一变为任法而不任人”,实行那个时代的依法治国。

载泽、端方的奏折加强了清政府立宪的决心。但终究,清政府还是持观望态度,只是在这年的9月1日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拟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上谕发布前后,朝廷诸臣纷纷上奏,为预备立宪出谋划策。江苏学政唐景崇提交了“预筹立宪大要四条”,认为立宪必须“先发明立宪宗旨”,“当断定立宪主权”,抓“国民普及教育,所以造成立宪资格”,抓“地方自治政策,所以培成立宪基础”等等。御史王步瀛奏议,认为改良政治必先统一事权,即通过开明专制的方式实现宪政转型。内阁中书刘坦也就预备立宪之方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先行地方自治”,“编辑宪法说明书”,“各学堂增设宪法教科”、“各省官绅设宪法研究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想从改革中央官制、抓好地方自治、推动普法教育等角度来推动立宪。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前述“史料荟萃”以及《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一书。

立宪的异议者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朝廷中枢已经发布上谕,决定预备立宪,但反对立宪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诸多诤谏者们,试图以对抗中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忠贞。

比如内阁学士文海。文海在一纸奏折中指出立宪有六大错:第一,五大臣以考察政治之名始,却以建议立宪终,属于偷梁换柱;第二,立宪者建议裁撤军机大臣,设置内阁总理,有回归日本立宪前藩镇割据之嫌;第三,中国法制纷繁详尽,立宪者动辄评议,属于剑走偏锋;第四,中国与西洋各国风土人情各异,不能照搬法度;第五,变法求速成,违背了立法宜缓不宜急的客观规律;第六,预备立宪一起,原先已有起色之筹饷、练兵之举全部废弛,造成浪费。

内阁中书王宝田等,亦条陈“立宪更改官制之弊”,提出四大谬误之处:其一、日本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二、德国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三、俄国国势衰弱自有其理由,不全是政制之原因;其四,欧洲国家成败得失亦有其自己的国情。归根结底,王宝田等认为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外国经验并不足取。

甚至连江苏巡抚陈夔龙这样的地方大员也明目张胆反对立宪变法。陈夔龙认为,“近来预备立宪之举,颇为海内外欢迎,而欢迎之故,无非歆动于地方自治一言。其实程度未到,自治恐为召乱之阶。即仅仅更改官制,似无大弊,而多更一制,即多一耗材之地。”

我们常说美国制宪过程中有“伟大的异议者”。其实在我看来,中国立宪风潮中,这些不看风向固执己见的官僚们,在中国尚未产生西方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历史条件下,何尝又不是伟大的异议者?!百年而后,再听听这些金玉良言,似乎也还有那么些道理。

立宪不可挡,清廷不可救

然而,立宪终究还是大势所趋,那些反对的声音,只是为当时轰轰烈烈的立宪运动做个精妙的注脚,——运动者也,轰轰烈烈来,热热闹闹走,中国朝野各方精于此道者不知几希。

职是之故,在1907年开始更改官制、训练地方自治、设置地方咨议局等诸多措施次第颁行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

《钦定宪法大纲》全文网络上比比皆是,在此不再缀引。但需要提醒读者诸君注意的是,该法规在用十四条内容保证君主大权的同时,也附了一个中国版的《权利法案》,尤其是第二条表达自由条款,“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第三条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均表现出了前卫而又积极的意义。这些条款即便在今天看来,似乎也不过时呢,难道不是吗?

然而,晚清政府的昏聩腐朽,坐视革命党势力茁壮成长,人体炸弹一天多似一天,革命杀伐之声响彻华夏,一不小心楚望台军械库的擦枪走火,居然演绎成了影响中国百年命运的辛亥革命。从此中国又是“解放区的天”了。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2008年8月19日于昌平军都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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