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广受批评的奥运开幕式上的“假唱”事件,终于被提到了北京奥组委的8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的新闻官倒也没有回避,但却作了一番颇具中国官场特色的回答。根据网上披露,其答话原文如下:
孙伟德(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副部长):昨天,我们和开幕式艺术指导核对了这个情况。在开幕式上,孩子唱的歌是录播的,这是在获得转播商同意之后,艺术指导做出的决策。根据我的理解,这也是转播商建议他们这样做的。在这之前有好几个人都试唱过这首歌,最后艺术导演把当中唱得最好的那段录下来在开幕式的时候播出。
在笔者看来,不管这些话语是上级的事前安排、还是他个人的临场应对,都是在文过饰非、用假话为假唱辩解。究其辩解的手法,大致有三:
一是偷换概念。他把“假唱”概念轻轻地转换成了“录播”。要知道:自己的形像配自己的录音,这是“录播”;甲的形象配乙的录音,纵使可以称为“录播”,但是能和前者同日而语么?后面这种做法,是彻头彻尾的弄虚作假,公然地愚弄公众的行为,决不是一般的“录播”还是“直播”的问题。
其实,这里还有个潜在的概念问题,那就是歌唱演出和双簧表演的概念。双簧表演时,一个人出表情、另一个人出声音,两人配合默契、惟妙惟肖,这叫做艺术;可是一个人在台上动动嘴巴装作歌唱、播放的却是别人的歌声,这就不叫艺术而是欺骗。这两者也是不能混淆不能偷换的。否则,任何男子在台上一站,放放帕瓦罗蒂的歌声,他就成了歌唱家了,岂不荒唐!
二是推卸责任。这位新闻官先说假唱的做法是“获得转播商同意”,后又说这“是转播商建议”的,自相矛盾,语无伦次,目的无非要把它说成是转播商的事情。这真是匪夷所思!开幕式是谁在主办的?是转播商吗?开幕式的各个环节的安排该听谁的?是转播商吗?场上是唱昆曲还是京戏,主题歌是刘欢唱还是其他人唱,这是谁定的?是转播商吗?把事情说成是转播商的意思,这不是把公众都当成白痴了吗?
三是回避要害、为长官讳。其实推给转播商,还只是第一道挡牌,第二道挡牌则是“艺术指导”。新闻官绕了个圈后,又说是“艺术指导做出的决策”。那末音乐总监算不算艺术指导之一呢?音乐总监陈其刚已经告诉公众了,这是“组织者根据一名高层官员的要求做出这一决定”的。按照中国的审查制度,这样重大的演出,不是高官也决然拍板不了的。但是,这番话新闻官是万万不能说的,因此只好含糊其词地说是“艺术指导”的决策,用一个笼而统之的集体名词来为那位“高层官员”打掩护,这不正是回避要害、为长官解围么?
新闻官的这番说词,看起来似乎巧妙,实际上不经一驳、漏洞百出。所以,从假唱到假话,人们不免感叹:难道这就是我们要向世界展示的中国形象么?我们的官场,什么时候才会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不是,给人一个真诚的印象呢?
说到这里,人们倒有点敬佩陈其刚的坦率,尽管他也为这种“双簧”辩护,但还是说出了事情的大部真相。没有他的坦率,全中国、全世界的观众(除了某些十分内行的专家)可能都还蒙在鼓里,认为这是台上的女孩自己在歌唱呢!当然,这既是对奥运精神和国人形象的点污,是对亿万公众的欺骗,也是对台前幕后这两位可爱的女孩心灵上的伤害。正像有网友调侃说的“弄虚作假从娃娃抓起”,这种做法对下一代的毒害现在还无法完全预料。
把话说回来,在这件事上我们应该感谢陈其刚先生,就像非典灾难时期应感谢敢于透露疫情的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军医一样。但是,我们也不免担心,陈其刚会不会遭到“秋后算账”,就像当年那位老军医受到长年的“特殊保护”、连去美国探亲都不许呢?愿舆论界多加关注。